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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1章查经资料

民数记第一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民数记相关章:

民数记第一章

注释

Ⅰ 神子民预备进入应许地(一1~十10

A 人口统计(一~四)

  民数记一书的主题,是前往应许地迦南的旅程。开首十章所记叙的,只是短短五十天的事,摩西怎样组织以色列,从西乃行进到应许之地。要领略这几章在神学上的重要性,必须回顾出埃及记和利未记两卷书,并且前望攻取迦南。出埃及记记述神怎样把以色列从在埃及为奴中拯救出来,又与他们在西乃立约,祂作他们的神,他们作祂的圣民(出十九)。这个盟约的关系表示神真会住在他们中间;因此以色列得到指示,要建筑一座合他们神圣君王使用的宫殿,那就是会幕。民数记开始之前一个月,这会幕才刚刚分别为圣,并有神的荣光降于其上(出四十;参:民七1,九15)。

  利未记的主题是神的圣洁。所以它所形容的,是如何借着献牲畜为祭来崇拜圣洁的神(一~七章)。它提到任命大祭司,来领导全国敬拜(八~十章)。又指示如何从百姓和会幕之中,消除一切罪的不洁(十一~十六章)。作结时,更解释圣洁家庭生活、睦邻、济贫等道德上的要求(十七~二十五章)。

  利未记中较少记叙,法律规条占据全书。民数记情况则恰恰反向:史实至为重要,律法较为罕见,并且所讨论的大致都是在旷野所遇到的问题。开首的这十章表明了利未记圣洁的原则,如何在全国的组织上实行。象征在此十分重要。会幕立于全营的中央,神把宝座安置在其至圣所中的约柜之上。环绕着它安营的祭司和利未人充当守卫,以色列平民未小心作好准备,便不得进入。在利未人圈外扎营的是平民的支派,按照阵营编排,合乎神子民的身分。住在营外的则是不洁、患了皮肤病或漏症之人,这些人不得来到神的面前。

  不论是驻扎还是行进,阵营的安排都是耶和华同在和王权的象征。显示何时起行,及前往何处的是神。「云彩几时从帐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几时起行;云彩在哪里停往,以色列人就在哪里安营。」(九17)

  民数记开首的这几章并非完全按照时间次序安排。第一章1节把第一至六章的规条定在二月初一日,而第七章1节至九章15节则发生在正月初一至十四日(参:出四十2)。将第一至六章放在第七至九章之前的目的,大概是解释后者的重要性。例如指定利未支派各宗族职责的第四章,就解释了第七章1~9节为何奉献车辆。第三章解释了第八章5~26节利未人分别为圣的目的。利未记可能也是按照同样的方式编排。在描述祭司膏立的第八至九章之前,是献祭的律法,使膏立所献的祭能被了解。45

i. 百姓的人口(一1~19

  摩西和亚伦得到指示,要统计所有二十岁以上,身体健全的男丁(2~3节)。每支派都要任命一人,负责收集该组人的数目(4~16节)。第17~19节复述了某些细节,藉以强调这命令经已严格运行。

  1. 耶和华…… 这话在五经是如此的常见,其重要性很容易便被忽略。救恩史以神的话开始(参:创一3;利一1)。在西乃的旷野 赐律(出十九1)之后一年,以色列仍在圣山西乃附近。按照传统,这山是在今日西奈半岛南部的摩西山(Jebel Musa)。有关其地点更详细的讨论,可参看关于以色列人行程的增注。希伯来语中旷野miḏbār)一词是指供放牧的土地,有少许植物和疏落的树木,并非完全干旱的沙漠。这些地区的每年只有几英寸的雨量,不足为耕作之用。

  会幕 (AV 作tabernacle「帐幕」,RSV 等则按希伯来原文ʾōhel môʿēḏ 译作 tent of meeting「会面的帐棚」)是指充作流动神殿的圣幕,安放约柜、金灯台、香坛之处,出埃及记第二十五至四十章有详细的描述。46它虽然是安置这些最神圣物件的所在,又在里面以色彩缤纷的幔子装饰,外部却盖着山羊毛的罩棚,使它看来和今日贝都因人(Bedouin)所用的黑帐棚没有两样。但它不只是个供人崇拜的所在而已;它是会幕(即「会面的帐棚」),因为神昔日在此对摩西说话,而前面的大型燔祭坛,也是献上祭牲之处。故此在启示和崇拜的背景下,「会幕」是最贴切的名称(参:出二十九42~43)。

  但形容它的,还可以有另一个字眼:「帐幕」(英文 tabernacle,希伯来文 miškān;如:民一50~53),直译的意思是「住所」。在部分经文中,这字似乎是指会幕的里面,但在很多地方,它们却是可以交替使用的字眼。帐幕一词可能是强调云和火柱的象征:神永远住在祂子民中间(出四十34~38;民九15~23)。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第二年二月初一日(参:出十二2,十六1,十九1,四十2;民十11) 学者通常都把出埃及的年代,监定在主前十三世纪的上半。47

  2. 计算 直译的意思是「计算总数」。本次似乎是旷野流浪时的第二次人口调查。第一次的用意,不过是计算二十岁以上的人数,以便向每一个人课取半舍客勒的税款,来建筑会幕(出三十12~16;参三十八25~26)。这次调查所需资料较多:……家室、宗族、人名的数目。家室(希伯来文mišpāḥāh)译作「宗族」更佳。它是主要的社会单位,介乎支派和本节所译的宗族之间(书七14)。而本节的宗族则宜译为「家族」(和合本:「父家」),它是比我们所谓核心家庭稍大的单位(参:士六15)。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字眼的用法颇有弹性(民四18,十七2)。

  3. 这次的人口调查有军事上的用意:它是要数点以色列中……能出去打仗的人数。这句话在本章一再出现(一3、20、22、24等),强调现时组织国民,是要征服应许之地。因怀疑和胆怯而求退出是大罪(十四1及下;参:申二十3~4)。凡二十岁以外的男丁都有参与的责任。按照利未记二十七3~4,二十岁至六十岁的人定价最高,显出古以色列视之为壮年时期。男子通常不足二十岁便已成婚,但申命记二十7和二十四5,亦容许订了婚和刚结婚的人免服兵役。

  4~19. 第5~15节列出了十二个平民支派(利未人不被数点)代表人的名字。这些大都是「神名结构」(theophoric)的人名,换言之,它是神某个名字的复合。例如以利蓿(Elizur)的意思是「我神(El)是盘石」,示丢珥(Shedeur)是「沙代(Shaddai「全能者」)是光」,示路篾(Shelumiel)则为「神(El)是我的拯救」之义。值得留意的一点,是这里没有一个名字包含「耶和华」的成分。这是名单来自远古的证据之一,因为根据出埃及记六3,列祖称神为全能的神(El Shaddai),并不认识耶和华之名。48另一个名单具有历史性的标记是名字的形式,合乎源自主前一千至二千年间的人名。49

  这些人在第七章再次出现,他们大概各为本支派的首脑(参一16)。「宗族」(和合本:,希伯来文 ʾelep̄)直译是「千」,似乎是第2节称为「家室」之社会单位的另一个说法(士六15;撒上十19),而起码在某些情况下,是指宗族中能够作战的人(参:民三十一3~6)。50

ii. 统计的结果(一20~46

  以色列人的数目按支派列出。每次的公式几乎都是一样,并且强调所点的是战士的人数。

  战士的总数是 603,550 名(46节),和第一次统计的结果相同(出三十八26);四十年后的第三次统计,总数是601,730 人(民二十六51),亦与之相差不远。然而在这段时期之内,全国的总人口虽然大致不变,各支派的人口却颇有波动。例如在这期间,西缅支派战士的总数从59,300 人消减到 22,200 人(一23,二十六14),而玛拿西支派则从32,200 人增添到 52,700 人(一35,二十六34)。妇孺和利未人并不包括在内,如果把他们也加上,以色列的总人口必然高达两百万左右。庞大的数目对历史学家构成了问题,因此有人为这些数字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以求消除其中的困难。本章结尾的增注〔庞大的数目〕将进一步讨论。这个历史学难题的答案不论对的是哪个,本段的神学资讯仍是清楚明了的。以色列中每一个男丁都要作好准备,在神的军中打仗。神所拣选的人每个都录在生命册上:但他们仍须透过谱系的证明,以及在国家的职分之中登记,来与这选民认同(出三十二32~33;诗八十七6;赛四3;但十二1;玛三16)。

  这个人口统计很容易令人联想到福音书开首的几章。马太福音一开始便追溯耶稣──新以色列──的家谱,而路加福音则提到祂所以在伯利恒出生,是因为祂父母要前往当地接受人口调查(路二1~7)。路加究竟有没有把这件事,视作民数记中神子民经历的重演,已经无法确定。可以肯定的是,福音书的作者在主耶稣的生命和以色列旷野经历之间,列出了很多平行之处。最大的分别,是受试验时以色列往往失败,耶稣则常常得胜。

iii. 利未人的特殊角色(一47~54

  这个统计的重点是确定可参战壮丁的人数,因此并不包括利未人。利未人有不同的角色,他们要负责运输、支搭、护卫会幕。他们要在会幕四围扎营,免得未曾作好准备的平民擅进。因为这样做就会惹动神的怒气,向祂子民发作(53节)。实际上为了防止这种灾难,神甚至授权他们处决一切接近会幕的人(51节)。这个极端措施所突出的,是帐幕中神临在的真实性。当神在西乃山显现之时,也有类似的预防措施,免得有外人接近(出十九11~13、21~24)。新约亦同样坚持人必须存敬畏的心,才能来到神前(太五23~26;徒五1~5;林前十一27~32;来十二18~29)。

增注:庞大的数目

如下表所列,民数记各章的人口统计数目,庞大得十分惊人。

民数记一章

流便

46,500

西缅

59,300

迦得

45,650

犹大

74,600

以萨迦

54,400

西布伦

57,400

以法莲

40,500

玛拿西

32,200

便雅悯

35,400

62,700

亚设

41,500

拿弗他利

53,400

利未(三46)

22,000

总数(利未人除外)

603,550

民数记二十六章

流便

43,730

西缅

22,200

迦得

40,500

犹大

76,500

以萨迦

64,300

西布伦

60,500

以法莲

32,500

玛拿西

52,700

便雅悯

45,600

64,400

亚设

53,400

拿弗他利

45,400

利未(三46)

23,000

总数(利未人除外)

601,730

按照民数记三43,以色列长子的数目是22,273。

  应当留意的是,这些数目是互有关联的。总数当然是各支派人数的总和。半舍客勒的税一共收得了100 他连得另 1,775舍客勒,即301,775舍客勒 = 半舍客勒× 603,550(出三十八25~26)。此外圣经又记载长子的人数,比利未人恰恰多了273名(民三46~50)。

  接受现有数字的困难有四。第一,这么多人四十年之久可以在西乃旷野生存,是难以想象的事。加上妇女和儿童,统计数目显示总人口约有两百万。即使把天赐的鹌鹑、吗哪,和几次给予食水的神迹计算在内,供给这么多人一切的生活所需总是十分困难。何况他们还要在会幕四周整齐安营(民二),并且行止如一等等呢?现代西奈一带的贝都因人只有好几千名;而且在近代犹太人移民回到以色列之前,远比西奈辽阔富庶的巴勒斯坦,人口也不过是稍逾一百万而已。

  接受这些数字的第二个困难,是它显然有内部的矛盾。最明显的一点,是成年男子和长子的比例大约是27比1。这数字的意思,是以色列二十七人当中,只有一个是家中的长子。换言之,每家人平均不但有二十七个儿子,更大概有二十七个女儿。而普通一个母亲,就有超过五十名儿女了!51如果多妻制度在以色列是十分普遍,并且只有父亲的第一个儿子才算是长子的话,这数字当然会减少。然而其他的史料,却证明了两妻制度旧约时代并不常见,多妻现象只限于极度富有的人。

  第三个困难,是因为其他经文显然承认以色列起初的人数,并不足以一次占领应许之地(出二十三29~30;申七6~7、21~22)。可是二百万以色列人,却是足够住满当地有余了。其实在士师时期,但支派只有六百名战士而已(士十八16;参:民一38~39)。

  第四点是个数字上的奇异之处。它算不上是什么证据,但却表示这些数字内中可能别有乾坤。大部分的数目都调整到最近的百位,而这些百位数也有集在一起的倾向:这些数字只有200、300、400、500、600、700,而000、100、800、900却从没出现。百位数集中在200至700之间,表示总数并不是随意记录,有异于正常的人口统计。

  以上的困难有四个解答:

  一、这些数字是正确的。例如凯尔就辩称头生男子的数目,是指出埃及之后出生的人。52以色列若有600,000对已婚夫妇,十三个月之内有22,273个男婴出生并非难事。至于其他的反证,则当不忘古时当地比今日富庶,而且神亦施行神迹供应以色列之所需。接受这些数字真实性的学者中,最近期的是吉斯彭(W. H. Gispen)。53笔者虽然不会否定以上的论证,却依然觉得这么多人在旷野行进是难以想象的事。例如考古学家发掘过的圣经城镇,人口都是数以百计而非数以千计。按照亚玛拿信柬(el-Amarna Letters,主前十四世纪)的记录,迦南地的君王也只是召集几百人参军。超级强国埃及和赫人在加低斯的大战(主前十三世纪),双方的兵力也不超过两万人。

  二、数字是正确的,但所反映的是后期,可能是大卫时代的人口。这是狄尔曼(A. Dillmann)54和较近代奥伯莱(W. F. Albright)55的看法。这看法有两个问题。第一,这些数字对联合王国时代来说,依然太大。56第二,西缅支派此时经已和犹太支派合并为一。但这里的统计依然假定西缅独立而强盛。

  三、经文中的数字出现了讹误。本来细小的数位在抄写过程中,误被较大的数位取代。修改可能是意外的──所抄录的古卷可能不易看明;但也可能是故意的──文士自以为明白原意,而改写经文加以澄清。

  好几位学者都接受了这种解释。第一位提出这个解决方法的是皮特里(Flinders Petrie)57。他认为把流便支派人数翻成四万六千五百(原文作「46千及5百」),是误解了「千」字(ʾelep̄)的意思。这字可以译作「家」,也可以译作「千」;而它在民数记第一章的意思是「家」。如此,流便支派有46家人,男丁共500名。后世的文士把ʾelep̄ 误以为「千」,于是便造成了以色列有603,500男丁的总和。他其实应该分别计算「家」和「百」的数目。这样,第一次统计的总数就是598家、5,500男丁,而第二次则为596家、5,730男丁了。皮特里认为,这个数量的人在旷野居住,就颇为可信了。

  皮特里也知道自己的论证,在利未人方面有一个弱点。在支派人数的细目中(民三21~34),「家」和「百」的比例极高,远超平民支派中的比例。他认为利未支派的统计是来自征服迦南之后不久,人口已经大增的另一个时代。

  皮特里的意见最近又被曼登豪(G. E.Mendenhall)58所接纳。曼氏指出马里(Mari,主前十八世纪)和阿拉腊喀(Alalakh,主前十四世纪)文献中的人口统计,也是列出可服兵役者。而且被征入伍者的总数和军队单位(ʾelep̄)的大小,都和本章所述的相若。但曼登豪又辩称,这是役龄男丁的统计,并非如皮特里所说,是总人口的数目。这正是民数记本身的宣称(如:一3),亦符合其他古代社会的做法。曼氏相信这些统计源自士师年代,而非旷野时期。

  按照皮、曼二氏的假说,一个家可以少至西缅支派的五人(300÷59),亦可多达迦得支派的十四人(650÷45)。克拉克(R. E. D. Clark)59和笔者父亲温咸(J. W. Wenham)60假设ʾelep̄ 可以解作「家长」或「千」,以求改进家的数目和支派大小之间的比例。如此,流便支派46,500的总数,其实是45位领袖、1,500人。克拉克藉此方法,把以色列的总人口缩减至140,000,温咸推算为72,000。相较之下,皮特里的估计是5,550,而曼登豪的方法则可求得20,000人。

  评估这些对立方案,必须把皮特里意见之简洁,以及把克拉克与温咸在数学上的一致性彼此衡量。笔者与曼登豪意见相同之处,是各「家」的大小,没理由不可以有大幅度的差别。和他意见不同的则是,这些数字没有什么理由不能源自旷野时期。但如果采取上述经文批判学上的解决方法,就必须同时假设希伯来原文经过彻底的修改。随着应当解作「军队单位」或「家」的ʾelep̄ 被误解为「千」,经文中就加插了一切的总数,而有关的数字也受到修改来与之协调。由于撒玛利亚五经和七十士译本(简称LXX)都大致支持马索拉经文(简称 MT)的读法,这些修正必然不会发生在主前五世纪以后。

  四、数目是象征性的。如此解释数位最初的尝试,是用数目诠释法(gematria),即把数值赋与每一个希伯来文字母。按照这个方法,「以色列众子」一词加起来等于603,而「以色列全会众……的数目」(民一2)一语的总和则是 603,551。以上数字当然和民数记一46的统计总数十分接近。但这系统只能满意地解释一个数目。

  巴鲁安(M. Barnouin)提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61美索不达米亚的数学和天文学,在远古之时经已十分发达。太阴年、太阳年的长度,以及各行星的会合周期,62都经过颇为复杂的过程,以六十进位系统准确地推算出来。

  人口统计的数字除以一百,都可以和这些天文周期带上关系。例如便雅悯支派的人数是100 × 354,即短太阴年的日数(民一37)。这是简单的案例。至于其他数目,一对一对的统计数字,合起来与各个天文学的周期相等。在第一次的统计(民一)中,以萨迦(544)+ 以法莲(405)=玛拿西(322)+ 但(627)= 拿弗他利(534)+亚设(415)= 949 = 太阳年(365)+金星的周期(584)。在第二次的统计(民二十六)中,西缅(222)+ 亚设(534)=756 = 2 × 土星的周期(378)。人口的总数也有天文学上的重要性。第一次统计的总数是 603,550,第二次则是 601,730。这可以是所有支派的总和,但巴鲁安却指出这些数字本身亦有其重要性。长太阴年共有355日。173 =长太阴年(355)- 2 × 太阳年的四分之一(91)。6,000 对 60 进制的系统而言是个重要数位,同时亦等于365(太阳年)+ 378(土星的周期)+2,257(所有行星──金、木、水、火、土──周期的总和)总数的两倍。

  巴鲁安举出了好些理由,来支援统计数字和天文周期关系并非偶然的信念。旧约其他地方,也有数字显然具象征意义的经文。创世记中洪水前列祖的年岁,也可能与天文周期有关。如是者以诺活了365 年(创五23),该南的年岁是910 = 四分之一年日数之十倍(创五14)。再者,亚伯拉罕所得应许之一,是他的后裔将会多如天上的星(创十五5)。圣经亦多次将天上的万象比喻为神的天军(如:申四19),以色列的兵团则是祂在地上的军队(书五14及民一全章)。地上的会幕是神天上居所的副本(出二十五9、40)。两者都有耶和华的军队侍卫。最后,创世记三十七9将雅各和他众子(十二支派的祖先),比喻作日、月、星辰。这些统计数字是以色列圣洁本质的肯定,提醒我们: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已经实现。而神的圣民亦蒙召在地上为祂争战,正如众星在天上为祂作战一样。

  巴鲁安的理论极具吸引力,但也有些无法排除的疑点。笔者的倾向,是同意他对这些数目之神学象征的理解,但却觉得他透过天文周期来产生数目的方法过于复杂,未敢苟同。他的方案尤其不能为利未人的数目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固然,其系统在此遇上困难的,也不只是他一人。最后不能不问的问题,是古以色列究竟有几多人能够体会到这些统计数字,是和天文周期有关。

  巴鲁安强调这些数目的象征价值,从而避免了讨论其历史性的问题。然而,数字象征性,并不表示它就不能具有历史性了。例如耶稣在福音书中拣选了十二门徒,后来又差遣了七十人出去;祂复活后,门徒捕到了一百五十三条鱼。这些数目兼具历史性和象征意义,是没有疑问的。但另一方面,启示录无数的数字却是纯粹的象征。象征性的数位是否真实,得视乎文学形式而定。

  由于圣经说这些数目是统计数位,自然的假设是当按字面解释,其象征意义是来自神超自然的安排。但将它按字面解释所构成的困难(请看增注开首的几段),却显然逼使我们视之为纯粹的象征──除非我们假定原有的统计数字,在每处地方都加大了一百倍。但即使是这个做法也有难处:迦得在第一次统计中多了五十人,流便在第二次统计中多了三十人。简言之,这些统计数字所构成的疑问,并没有明显的解决方法。

  此外,巴鲁安又提出了一个问题,象征性诠释表示以色列具有天文知识,这些知识从何而来?他认为他们被掳到巴比伦时,学到了所需的资料。这当然不是没有可能,但却不是他所引述之证据的必然结论。很多天文学上的资料,63主前二千年之后几百年间已经为人所知。而广被视为圣经最早期诗歌之一的底波拉之歌,亦描绘天上的星宿与以色列支派的军队并肩作战(士五20)。可见很久以前,将以色列军队和天上星宿相提并论的想法已经存在。64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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