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书第1章查经资料
但以理书第一章
但以理书第一章
注释
第一部:故事
Ⅰ 序幕:背景(一1~21)
a. 历史介绍(一1、2)
但以理书以与世界历史相关的两节经文开始。作者以其特有的简短风格,提到尼布甲尼撒和耶路撒冷大
笔者在导论中已提过这种双重传统所导致的疑虑。171虽然怀疑但以理书中资料之史实性,是很平常的事,但监于迦勒底君王编年史以及所谓的「事后追算年代」的方法──这是巴比伦当
1. 约西亚于西元前六○九年在米吉多战败身亡后,约雅敬于犹大登基。根据巴勒斯坦和埃及的演算法,西元前六○五年应该是约雅敬在位第四年(耶二十五1、9,四十六2),而依照巴比伦的演算法,它应是约雅敬在位第三年。(见导论 Ⅱ.〔书版第17页〕)由于只有此处提到尼布甲尼撒围困耶路撒冷(在西元前六○五年),故而经文的正确性便受到怀疑,然而在缺乏证据证明其中任何一方的情形下,我们不能太过武断。经文所需的仅是尼布甲尼撒使耶路撒冷受到威胁,而在埃及于迦基米施战败、丧失了叙利亚-巴勒斯坦的势力后,身为埃及属国的犹大,便归巴比伦管辖(王下二十四1、2;代下三十六6)。至于尼布甲尼撒名字的拼法,在以西结书中是 Nebuchadrezzar,而耶利米书中则有时将r变换为n,两者交替使用。以西结书的拼法乃是顾及巴比伦原文Nabû-kudûrri-uṣur 的拼法。希腊文Nabochodonosor 则是依循了希伯来文带n的拼法。172
2. 这节经文和代下三十六6都没有清楚提到,约雅敬究竟是否被掳往巴比伦。根据王下二十四6,约雅敬卒于犹大。但以理书的作者在此指出人质和财物都被掠夺,他先提到圣殿的宝物,因为他稍后才要更仔细地描述这些人物,而这些人物正是但以理书的主角。从一开始,作者便断言主在历史中掌权:主(ʾaḏōnāy)将犹大王交付敌人之手。神的这个名字是「威严的复数形」,意指祂是被高举的那一位,为一切发生在祂子民身上的事负责,并且是在患难中可以信靠的物件(赛四十三2)。这信念和保罗的「为主被囚」(弗四1),相距不远。示拿地是作者蓄意使用古语,在希腊文被「更正」为「巴比伦」。示拿即建造巴别塔的地点(创十一1~9,参十10),亦是背叛神的同义词;它也是罪恶的家乡(亚五11),且是正直会遭遇敌对的地方。他神的庙里一词(ʾelōhîm),在多半的希腊译本中都被略去,而且可能在希伯来原文中,根本就不存在。这看来像是重复的误写(即因为抄写人的笔误而造成重复),而多数现代译本,包括JB和NEB在内,亦都删去这几个字。RSV 重复此词的效果,在于强调情势的不调和。献给真神的器皿被不相称地放置在偶像的庙宇中,而也只有靠着神的眷顾,它们才得以在适当的时机被归回原处,也藉此证明神的主权。173这便是但以理书的主题之一。作者在此提到圣殿的器皿,同时也为伯沙撒在第五章的亵渎行径预作伏笔。
b. 引见俘虏(一3~7)
作者接着解释,在西元前五九七年第一次被掳之前,一群年轻人怎样从耶路撒冷宫中被带往巴比伦。从犹大宫中掳走一批精英,不仅可削弱其资源,且对征服者大有用处,并可稳固犹大作为属国的忠诚。
3. 亚施毗拿这个名字并未有令人满意的解释。德莱维和其他学者认为,这可能是某一巴比伦名字的缩写或错误的写法。174太监长译为 Rab-saris,这是借自阿卡得文的字,RSV在列王纪下十八17和耶利米书三十九3、13,都保留了此字作为专有名词。此一宫廷官员负责贵胄的教育以及嫔妃的安宁,但这并不表示在君王出征时,他可以免于随侍左右。在此处所描述的情况下,他被要求在以色列的宗室和贵胄中(partemîm,借自波斯文的字,亦见于斯一3,六9),找出未来的外交人才。
4. 被选入尼布甲尼撒宫中的人,全都兼具相貌俊美、身体健康没有残疾,以及聪明才智高的优点。他们应当都已受过外交的训练,并能够受益
要开始研究巴比伦著述,有如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思想世界。「根据苏美人(Sumerians)和巴比伦人,宇宙间有两种阶级存在:人类和众神。卓越杰出专属于众神,不过他们之间并不同等级。在神的那个阶层的低处,是一群小神和小鬼;而最顶端则是三个大神:阿努(Anu)、安里(Enlil)和伊(Ea)。现代的学者必然会观察到这些神将大自然某些部分拟人化。日神和月神是很明显的例子。」177虽然法术、巫术、符咒和占星术在以色列长久以来都是被禁止的(申十八10~12;参:撒上二十八3及下),然而但以理书的作者在此并未反对研究包括这些在内的多神论著述。这些从耶路撒冷宫中来的年轻人必须对雅巍(Yahweh)有足够的认识,才能够客观地研究多神论的著述,而不致影响他们本身的信仰。显然耶利米、西番雅和哈巴谷的工作并非徒然。为了要在巴比伦宫廷见证他们的神,这些年轻人必须要了解周遭之人的文化前提;正如今日的基督徒如果碰上身边的人有着不同的思想背景,便必须努力了解那些人的宗教和文化一样。顺带一提的是这种对于异文化的开放态度,并不见于马喀比时代的正统犹太信仰。反向地,在马喀比时代凡是与希腊有关的都被刻意避开。
5. 王负责供应王家的食物,是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王上四7),但是能够享用为王所预备的昂贵膳食和酒,却是一项殊荣。被译为昂贵膳食的少见用语(希伯来文:paṯ baḡ;参希腊文 potibazis;RV 旁注:「美馔」)是一源于古波斯的波斯术语,意指从王桌上赐下以表敬意的礼物。此字在圣经中仅见于此以及十一章26节。刚征服之地的其他代表们,无疑和这里提到的人质一起接受再教育,这教育的目的在于叫他们在王面前侍立,意即服侍王(王上十8;此动词在4节译为「服侍」。参19节)。
6、7. 替这些外国人重新取名字,是为了方便而非意识型态的问题,而圣经中的人物自约瑟开始(创四十一45),都无甚异议地接受了新的名字。的确,他们失去了带有「El」或「Yah」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巴比伦文的名字,其中有的掺杂了与该地神只有关的意思在内。但以理的名字伯提沙撒一直到最近,都被解释为衍生自Balâṭsu-uṣur 一字,意即「愿(神)保护他的性命」,然而在四章8节作者意指尼布甲尼撒的神名叫彼勒,似乎又表现得对巴比伦的名字一无所知。近来一位专门研究亚述的学者指出,伯提沙撒可能衍生自另一出处Bēlet-šar-uṣur,「女神,请保护王」,「而Bēlet 即是巴比伦守护神玛尔杜克(Marduk)或彼勒的妻子之头衔」178。若根据这个来源,四章8节便和此处并无差异。「沙得拉代表着šādurāku,即『我十分敬畏(神)』」;米煞即mēšāku,「我无足轻重」;亚伯尼歌显然是亚兰文,意指「那闪亮之神的仆人」,有可能是针对神只拿布(Nabû)的阿卡得文名字所进行的文字游戏。
作者便是这样巧妙地介绍了他书中即将着墨的人物,特别是但以理。大约西元前一四○○年的乌加列文献(Ugaritic texts)中,曾记载一位元名为但以理的君王。179而以西结亦曾提到,在先祖时期有位和挪亚、约伯并列的英雄,名为但以理(结十四14、20,二十八3)。的确,有人指出这三位但以理其实即同一人,只不过人们在他身边收集了不同的传说。然而,拒绝此说的人也有很好的理由。其中之一是,乌加列文献中的拼法是danʾel 而以西结书中则拼为dāniʾēl,两者都和但以理书中的拼法dāniyyēʾl 相异。但有鉴于希伯来文其他字的各种不同拼法,我们不可过于重视这点。较无争论余地的是,作者显然有意将但以理描述为被掳时期的历史人物。此外,被掳时期之前和之后的其他历史人物,亦有以此为名的(代上三1;拉八2;尼十6)。因此,并无理由可以怀疑但以理的存在。此外,如果作者故意采用但以理这个名字,就像后来的启示文学作者选用如以诺、摩西和所罗门一类的名字来让人对其作品有好印象一样,其实并无助于推广但以理书,亦无助于让人更接受该书之真确性。正如波提尔斯(Porteous)所说的,但以理既非先祖亦非先知,更不是旧约历史中著名的人物。「但以理现今拥有的不论是什么权威,其实似乎是得自以他为名的这卷书。」180
c. 应否顺应情势(一8~21)
这些属神的人现在必须决定,他们要如何适应这不利于其信仰的环境。就像任何置身在跨文化变迁中的人一样,他们必须想清楚他们的行为所牵涉的原则,并且照他们所想要的去作。
8. 但以理接受了再教育以及新的名字,然而却对三个问题中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和王用一样的酒膳──提出了抗议,虽然这会玷污他们的原因并非立即明显可见。若说这些食物已祭过偶像,所以应该避免,这便是将新约的争论放在并未提及这些事的旧约背景里。没错,巴比伦人的确向他们的神献血祭,但他们也献所有其他种类的食物,若据此理由,那么根本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确保是没献过祭的。另一个解释是,在巴比伦洁净和不洁的动物并无区分,所以若食用王吃的肉,就会违犯利未记中有关食物的律例(利三17,十一1~47)。比方说,巴比伦并无食用猪肉的禁忌,且猪肉还被十分珍视。马肉也同样可自由食用。181此外,律法规定肉必须放血且人绝不可食用血(利十七10~14)。依据上述两个理由,也许可以解释但以理等人对肉类的顾忌,但是经文还包括了酒。事实上,除了利甲族和拿细耳人之外,律法并没有规定不可饮酒,然而并无迹象显示但以理和他的友人属于这两者之一。因此,利未记的饮食律例并不能令人满意地解释但以理的决心。
巴比伦或亚述的一切食物都是礼仪上不洁净的(结四13;何九3、4),也因此毫无回避的余地。但以理书在十一26自己提供了我们所需要的线索,该处再次出现了罕见的字paṭ baḡ:「就连那些食王昂贵膳食的,必败坏他。」依照东方的标准,和人分享膳食表示与其相交;这有着如立约般的重要性(创三十一54;出二十四11;尼八9~12;参:太二十六26~28)。那些因为食王膳而表示忠顺的人,便接受了必须忠于王的义务。但以理似乎是拒绝了这个信靠王的象征,因为他希望能够自由地向他所服事的神履行最重要的义务。他所惧怕的玷污并非仪式上的道德玷污,而是那些很微妙的礼物与赐予,而接受这些便表示对王的忠诚支持,不论王未来的政策如何。
9. 太监长虽对但以理的处境表同情,然而却不太情愿应允但以理的要求。如果但以理的动机是为了可以不必忠于王的旨意,那么太监长的迟疑就更可以理解了。尼布甲尼撒当然会将这样的动机解读为叛乱,并会认为亚施毗拿共谋有罪。但是神使但以理蒙恩惠,受怜悯。主为了祂仆人而进行的主动干预和圣经的记载一致(王上八50;诗一○六46),并且信靠神之人的经历也可以证明(参2和17节)。
10. 太监长对于「丰富的膳食保证最佳的健康状态」完全接受,所以也不打算冒生命危险去更改王的命令。从上下文很明显可看出,这些外邦俘虏有他们自己的住处。
11~14. 结果是一位层级较低的官员和他们合作,委办(希伯来文:melṣar,此字可能衍生自阿卡得文 maṣṣaru,圣经中仅见于此)。在太监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形下,委办显然以自己的膳食取代王所赐的美馔并从中获利,也因此秘密可确保不外泄。
15、16. 十天的试验结果证实了但以理所说的,他们的健康的确未受影响。因为忠于原则而采取的自律行动,使神的仆人得蒙祂的认可及祝福,就算这行动很小。如此一来,行为便成了信心的明证,而性格则受到锻链以面对未来更艰难的景况。
17. 神看不见的手主导着事件的整个进程(2、9节),祂不仅给予祂忠心的仆人身体的健康,还给予他们智力。但以理特殊的恩赐,在哲士被期望能够解梦和解释异象的这片土地上,正符合需要。而神──一切知识的源头──也赐给他们分辨的能力以区别知识之真伪。所以,毋须担忧他们学习巴比伦或其他文化,会导致改信异教。
然而,还有比他们的个人声誉或甚至个人信仰更濒临危险的。身为独一真神的代表,他们必须在巴比伦这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证明,敬畏耶和华便是智慧的开端。单是杰出的智慧和辛勤的工作并不能解释他们的成功,他们的智慧乃是神的赐予(参:西一9,二9、10)。神交给但以理的特别恩赐,旨在让他不仅成为尼布甲尼撒信任的谋士,也成为神启示的管道,就像下一章所证明的一样。
18~20. 此处尼布甲尼撒对这四人的能力评估,有些夸张的成分,但是十倍是常见的惯用语(创三十一41;民十四22;尼四12;并参「七倍」,但三19)。所以留他们在王面前侍立。尼布甲尼撒对他们的表现很高兴,所以叫他们侍立在他跟前。这样的恩宠会让那些被这四人胜过的人不喜欢他们。术士(希伯来文:ḥarṭummîm)用以指埃及的占卜祭司(如:创四十一8;出七11),此字可能衍生自埃及原文。182用法术的(ʾaššāp̄îm)一字仅见于但以理书,字根来自阿卡得文的字根,后来流传至古叙利亚文中,意为「弄蛇人」。183
21. 到古列王元年,但以理还在,也就是从西元前六○五年至五三九年。从亲身经历这段历史的作者看来,在被掳归回发生之后便可以明白,神其实照着申命记三十3~5和耶利米「被掳七十年」的宣告(耶二十五12),定意要召聚祂的子民回到故土。正如当年一样,今天也仍然有着巨大的政治和文化变迁,但主仍然掌权,并将在适当的时机为忠于祂的人伸冤,因为祂必然彰显祂自己的名。
171见导论 Ⅱ.〔书版第16页〕。
172P. R. Berger 指出,带有 n 的拼法在希伯来文而言并无不妥之处(Zeitschrift für Assyriologie, 64, 1975,pp. 227-230)。这和 Montgomery 反向(ICC, p. 118),Montgomery 认为带有 r 的拼法才是正确的。而 Porteous (p. 26) 则称带有 n 的拼法不正确并且是(p. 135)谬误。
173P. R. Ackroyd, 'The
174CB, p. 4.
175W. G. Lambert, 'The Babylonians and Chaldeans', POTT, p. 181.
176Ibid., pp. 183, 184, 194. R. K. Harrison(IOT, p. 1113) 引起人们注意 Herodotus(约西元前450年)著作中「迦勒底」一字的双重意义。欲知详情,见 A.R. Millard, 'Daniel 1-6 and History', EQ, XLIX, 2, 1977, pp. 69-71.
177W. G. Lambert, Babylonian Wisdom Literature (
179DOTT, pp. 124-128; ANET, pp. 149ff.
180Porteous, p. 18.
181H. W. F. Saggs, The Greatness that was Babylon (Sidgwick and Jackson,1962), p. 176.
182KB, p. 333.
183KB (p. 95) 的解释是「法师」。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