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鸿书第1章查经资料
那鸿书第一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那鸿书第一章
Ⅰ 标题(一 1 )
A 主题(一
预言的形式是 默示 ( NIV 、 JB 、 RSV ; AV 作“负担”;见导论 , 17 页)或宣告,这是用来指关于非以色列人之启示的术语(如∶赛十三 11 ,十五 1 ,另参∶亚十二 1 ;玛一 1 ,见耶二十三 34 ~ 40 )。在此,默示的主题是 尼尼微 ,并延伸至亚述,从西拿基立时代(主前八世纪初叶)至主前六一二年被巴比伦毁灭为止,尼尼微都是亚述的首都。虽然字面上是指尼尼微城,但它也可能有象征式的弦外之音,代表所有敌挡神和祂的工作之人(见约拿书;路十一 30 ),正如稍后巴比伦帝国的首都巴比伦城所代表的一样(参∶启十八 2 、 10 、 21 )。
B 形式(一 1b )
预言的形式是属于文件或 书籍 ,最可能是用书卷的形式(耶三十六 2 ;参∶结三 1 ~ 3 ),其中包含从其终极源头──神──而来的“启示”(参∶赛一 1 ;俄 1 );这是惟一一卷被称为“书”的预言,以致有人认为,它原先可能是玛拿西统治时,受亚述压迫期间暗中流传的小册 13 。先知是“伊勒歌斯人那鸿”,伊勒歌斯可能是他的家乡,也有人认为是亚述、加利利或犹大。虽然最后的那个建议似乎是较有可能,但确切的地点仍无法肯定(见导论 , 15 页)。
13 见 Rudolph, p. 148 ;参 Keil, p.9, Van der Woude, 'Book of Nahum', p. 122 ,提议说∶这预言原先是写给(或来自)被掳之以色列人的一封“信”。
Ⅱ 颂耶和华之诗(一 2 ~ 8 )
这一段的形式是一首叙述诗,描述耶和华的本质和属性(参∶诗二十九,三十三,一○三,一○四;路一 46 ~ 55 ),生动地描绘了神向祂的仇敌,以及祂百姓的仇敌所发的合理忿怒。这首开卷之诗不受时空的限制,透过亚述帝国的例子,成为本书在神学上的背景──神宇宙性的能力与公义 14 。作者首先用普世性的词汇( 2 ~ 6 节),然后从较为个人的层面( 7 ~ 8 节)来呈现出神的属性与能力。
14 B. S. Childs, Introduction to theOld Testament as Scripture (SCM Press / Fortress, 1979), pp. 443 ~ 444.
A 神的属性(一
2
~
2.
与以色列有关系的、盟约的神“耶和华”(
JB
;参∶出六
2
~
4
),在此被描述为具有
忌邪
的特征,因为神在祂的圣洁里绝不容许有敌对者(出二十
5
;书二十四
19
;亚八
2
)。这是约的术语,说明神和祂百姓建立关系时,双方其他所有的关系都必须排除掉(出六
7
;参∶何一
9
,二
23
)
15
。祂既是公义的神,就对任何不义(申三十二
35
;参∶罗十二
19
)
施行报复
(
NIV
、
RSV
),神对罪(无论是祂百姓的罪或其他人的罪)的任何审判,都不是立基在任性或不可控制的忿怒之上,而是立基在神不变的圣洁属性上。神对一个行动──无论好坏──必有适当的反应,绝不太少,也不太多。尼尼微正是显出神这种圣洁特性的例子,在同一节中一连三次重复提及神施报的行动,就强调了这一点。在结构上,神的忌邪与祂的忿怒是平行的
16
,这忿怒是圣洁的神对罪──异教徒的罪或以色列人的罪(罗一
18
)──的反应。神施报的对象是
祂的敌人
,祂向他们
怀(怒)
(虽然希伯来文没有括号内的受词;参∶利十九
18
;耶三
5
、
12
)。这动词是指“护卫”或“保守”,暗示神保留祂的怒气到合适的时机(见
15 见 J. G. Baldwin, Haggai, Zechariah,Malachi (Inter-Varsity Press, 1972), pp. 101 ~ 103.
16
这结构在形式上是
ABB
A 神是忌邪的,
B 耶和华是施报者。
B1 耶和华是施报者,
A1 (神是)忿怒的。
见 M.Dahood, 'Chiasmus', IDBS, p. 145 ,以及该处所列的书目。
17 见 E. Reiner, The Assyrian Dictionary11 ∕ 1 (Oriental Institute, 1980), pp. 59 ~ 61, nada{ru 项下所列的。参 Cathcart, pp. 42 ~ 43; R. L. Smith, p. 72.
B 神的能力(一 3b ~ 6 )
3b ~ 5. 在受造的次序中,神的能力是藉着祂与这大能的彰显── 旋风 和 暴风 ──(参∶诗八十三 15 ;赛二十九 6 )间密切的关联而显明的。神以旋风和暴风开路(和合本作“祂乘旋风和暴风而来”),用 祂的脚 激起 云彩 ,就像以色列人在行路时激起 尘土 一般。祂的能力也藉着祂能使创造逆转而显明出来,就如∶使河海干涸(参∶赛四十二 15 ,五十 2 ;耶五十一 36 ;启二十一 1 )、使著名的肥沃之地(外约但的 巴珊 、北以色列的 迦密 和 利巴嫩 ;参∶赛三十三 9 ) 衰残 (赛十六 8 ,二十四 4 ,三十三 9 ;珥一 10 、 12 )。地球本身的根基则因神大能的临在而震动(诗四十六 3 ;耶四 24 )和消化(诗四十六 6 ;摩九 5 ;参∶摩九 13 ,“流”带有积极的含义);结果是 大地 和其上一切受造之物都“荒废” 18 ( RSV ;和合本作“突起”),显明神建造与毁坏之完整并宇宙性的能力。正如神从混沌中创造(创一 2 ),照样,祂能毁坏祂的创造而使之归回混沌。
6. 神的忿怒可用四个希伯来文同义词来表达∶ 义愤 (和合本译作“ 发愤恨 ”;参∶赛十 5 ;耶十 10 )、 发烈怒 (由两个希伯来文组成,每个字都分别用来指忿怒,出十五 7 ;结七 12 与出三十二 12 ;尼九 17 )与 忿怒 ( 2 节;诗五十九 13 ;赛六十三 5 ),以致没有人能 在 祂的忿怒 之前站立 ( AV ,和合本译作“站立得住”),甚至连生性残暴之人也不能(参∶耶四 26 ;玛三 2 )。强调语气不仅藉着同义词的堆砌来表达,也藉着使用修辞疑问句( 谁……呢?谁……呢? )来强化此一宣告∶“没有人能在神的忿怒之前站立得住”(参见下面的增注 )。
18 这译法是由当代几位注释家从一较不重要之版本修正而得,有叙利亚译本及拉丁通俗(或译武加大)译本支持;此一修正包括∶用 s% 取代 s* ,稍微移动一个小点,用“荒废”( watis%a{~ ;参∶赛六 11 ,十七 12 ~ 13 )取代了较难解释的译法“兴起”( watis*s*a{~ ; AV 作“焚烧”)。
增注∶修辞疑问句
不同的文学形式或体裁适合不同的功用,预言的功用是藉着先知劝说听众在神启示的光中采取某些行动。这种劝说的功用也属于古典修辞学,使用某些方法达到它的目标,那些方法中有一些──包括使用修辞疑问句──也可以在希伯来预言中辨识出来。
修辞疑问句不同于探求消息之普通问句,它假设问题的答案是问的人和听的人都已经知道的。但修辞疑问句取代了同等地位的直述句,迫使听众加入讨论,听众藉着提供已知的答案来回应,亲自参与了劝说的过程。这方法在那鸿书别处(二 11 ,三 7 ~ 8 )有应用,也用在别的先知书的经文里 19 。
19 其他先知书经文中,修辞学(包括修辞疑问句)用法的进一步讨论,见 Y. Gitay,Prophecy and Persuasion: A Study of Isaiah 40 ~ 48 (Linguistica Biblica, 1981).
C 体现神的属性与能力(一 7 ~ 8 )
与神忿怒中的能力并列的是∶读者再一次面对神的忍耐与恩典(参 2 节)。耶和华仁慈的属性,显示给那些在“压迫”( 患难 )中寻求祂作保障胜过倚靠自己谋略之人(参∶撒下二十二 31 、 33 ;诗三十七 39 ~ 40 ;对比申三十二 37 ;赛三十 1 ~ 3 ) 20 。相反的,神的仇敌必要经历 黑暗 21 与 洪水 ,将“它的地方”(和合本译作“尼尼微”, NIV 也是如此,因为这很明显是指着尼尼微说的,参 1 节) 22 ,带到 尽头 。
20 有人用第 8 节头两个希伯来文来结束第 7 节∶“那些在涨溢的洪水中投靠祂的人”( Cathcart,p. 31; Rudolph, p. 152 ),但第 8 节开头的连接词“但”,使这种提议在语法上不成立。
21 在句法上,主词有两个可能∶或者是神,以“黑暗”作地点或方向的直接受格( G-K 118, d-g ;参 Cathcart, p. 31 ),或者以“黑暗”为文法上的主词( LXX, Vulg., Syr. )。
22
有些注释家认为一章
1
节的尼尼微是后人所加上,这样看却使第
8
节的代名词(即“使它结束”,和合本与
NIV
皆作“尼尼微”)没有了前置词;他们任意将
m#qo^ma^h
修改为
b#qamaw
,提议“祂的仇敌”作动词的受词,参∶诗五十九
1
;见
LXX; BHS; Cathcart. D. T. Tsumura, 'Janus Parallelism in Nah 1:8',JBL 102 (1983) pp. 109
~
111
指出∶从现存子音抄本的读法,
m#qawma^
可以不更动子音而得出“背叛”的意义。他提议∶既然上面这个字中的
m
和
b
(“在……里面”)两个子音都是唇音,相近的发音即足够使一个字同时表达两个可能的意义,与第
Ⅲ 神人格化的忿怒(一 9 ~ 11 )
9. 文风现在变了。作者直接称亚述为“你们”(见 RSV ,希伯来文动词是第二人称复数)。 无论 亚述“设下 什么 计谋”( RSV ;参∶但十一 24 ;何七 15 )攻击耶和华,神必要将之灭绝净尽(见 8 节)。这结局是如此彻底,以致亚述不再受搅扰,也不再造成别人的搅扰,因为它不再存在了。
10. 原文与句法上的困难,使本节成为旧约中最难解释的经文之一。本节为 9 节所记亚述的毁灭提供了细节,也为那节中神干预的宣告提供了根基或基础 23 ,这从“因为”(中文未译)所要陈述之事可以看出。这语助词通常可以理解为强调本节中之光景必然会发生,因而译作“诚然” 24 ,虽然这个罕见的用法似乎较不可能。神刑罚之程度被描绘为∶亚述受罚要“到一个地步” 25 ,即像 荆棘缠绕 在一起(中译“丛杂”;参∶创二十二 13 ;赛九 18 );荆棘是极易被火烧毁的(传七 6 ;参∶士九 15 ;赛九 18 ,十 17 等,“荆棘”一词用了不同的希伯来文)。亚述无法使自己逃脱神烈怒的审判,必要被毁坏或烧毁(出三 2 )“净尽” 26 ,就像火将枯干的碎全然烧毁一样。枯干的碎素以易燃(出十五 7 ;赛五 24 ;俄 18 )及无用(伯十三 25 )著称,就像荆棘(士九 15 )一样。在此用另一个暗喻来强调面对神忿怒时的无能为力,就是将他们比作“喝醉了的人”(参∶箴二十三 20 ) 27 。这种酩酊大醉的光景可能导因于亚述喝尽了神忿怒的杯(参∶耶二十五 27 ,五十一 57 )。火与醉酒这两个暗喻混合使用,原文的句法使这个对比真正的性质模糊不清,导致了不同译法之间的变异 28 ,但神刑罚的必然性,却清楚地在此描绘出来。
11. 亚述被指控为∶ 有一人出来、设恶计攻击耶和华 (见 9 节),这或者广泛地指所有亚述君王,或者特别指主前七○一年入侵犹大的西拿基立(王下十八 13 ~十九 36 )。这个人也 图谋邪恶 ,或者把第二个字读作人名,如有人所提议的作彼列,就是一个鬼魔,甚至是撒但本身(参 15 节;林后六 15 ; 11Q Melch ; 1QS1:18 、 24 与各处)。亚述受毁灭的特殊原因,与神严厉的属性( 2 ~ 6 节)并行的是∶恶人攻击神和祂的百姓,而不是以色列民族狂热的民族主义。
23 NEB 、 RSV 和 JB (参 BHS 注)将开头的希伯来文语助词 ki^ 读作 k# “像”、“如”,然而现存形式未经修改时,所有的因果关系适用于上下文(见创三 14 ;赛二十八 15 )。 NIV 不理这字和下面的句子。
24 关于断言式的用法,见 G-K 149 段; R. J. Williams, Hebrew Syntax: AnOutline (University of Toronto, 1967) p. 74.
25 `ad ,见 BDB , p. 724.
26 在文法上,这个副词可用来修饰枯干,意为“完全”。
27 直译为∶“而当醉酒之人喝酒的时候”,文法上大有问题,连所建议的读法也只是试验性的。
28 希伯来文 `ad 在此被忽略掉或修改了母音,尽管上下文似乎要求有一个对比( RSV 、 NEB 、 JB ),这是该字的一个用法(参∶撒下二十三 19 ;代上四 27 ),虽然在此段不见得有细微差异的要求。
Ⅳ 神的双重判决(一 12 ~二 2 )
神以默示的形式( 12 节, 耶和华如此说 ),向一个法律辩论的双方发言,交替地宣告祂向犹大的判决──无罪开释与盼望( 12 ~ 13 、 15 节,二 2 ),以及向亚述的判决──毁灭( 14 节,二 1 )。
A 犹大∶压迫的结束(一 12 ~ 13 )
给犹大的头一篇信息,乃是盼望的信息;她的仇敌将被打败,她将要得着释放。准确的读法是难以理解的 29 ,但所表达的理念是∶亚述无论在势力或人数如何,都不能战胜。他们沉重的暴政( 轭 ,参∶耶二十八 10 ~ 14 ;结三十 18 ; 绳索\cs8 ,参∶耶二 20 ,三十 8 )将被挪开,亚述将成过去。从犹大的观点来看,她将从早期的受压中得释放。
29 七十士译本对 12 节的子音,因经文的分法不同,而遗漏了四个字母,故译作“一个管理众水之人”,而非“虽然他们又强又多”( RSV ;参 Syr., BHS )。
B 亚述∶家系的结束(一 14 )
在耶和华的命令中,亚述将要达到尽头,因为没有 后裔 30 (参∶撒上二十四 21 ;赛十四 20 ~ 22 ),并且将被埋葬,如同一件受轻蔑、毫无价值的东西所受的处置一样(参∶创十六 4 ~ 6 )。亚述怎样亵渎所征服的殿宇(王下十八 33 ~ 35 ,参二十五 9 ;代下三十六 7 ;拉一 7 ),他们的庙宇和偶像也必照样被除灭。
30 BHS 所提议的修正“你的名将不再被记念”是毫无意义而不必要的。
C 犹大∶好消息(一 15 ) 31
此处与以赛亚书五十二 7 的弥赛亚信息十分相似(参∶赛四十 9 ),犹大专心倾听\cs9 平安 与幸福的消息,是由一个“使者”(希腊文,中译作“报好信息的”)所传扬的,这使者带来了受欢迎的 消息 。这消息起因自她的压迫者(指明为“彼列”或恶人,参 11 节)的败落,亚述将要被“剪除”(中译“灭绝”)净尽,不再成为威胁。犹大现在可以节期的形式尽她在宗教上的义务,这些节期是他们所受的命令(参∶民二十八~二十九),也是他们所许的神圣 誓愿 (参∶民三十;申二十三 21 ~ 23 )。
31 这节经文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是在二章 1 节,反映出直到十二世纪之前没有分章节的情形。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