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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路加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路加福音相关章:

 

 

路加福音

注释

 

七1-50弥赛亚的怜悯

接着路加带出耶稣作为弥赛亚的特性,他特别强调其慈惠的工作,借着这方面的工作表明神的慈悲怜悯。天国来临的意义是:神透过耶稣,以大能的方法,表彰祂的恩惠。

七1-10治好百夫长的仆人(参太八5-13;约四46-53)

故事的主角是一名百夫长,他是一个外邦人,很可能受雇于希律安提帕,隶属于他的罗马军队(参三14),他的财富足以建造迦百农的会堂(在军队中,即使一个诚实的人,也可以赚得很多钱)。文中的百夫长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从他对奴婢的关顾、对犹太人的态度、和他在耶稣面前意识到自己的卑微等等都表现出来。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他的信心。他的上司给他权柄支配手下的士兵,他认识到耶稣拥有更高的权柄,是来自神的,这权柄可以镇压病魔,故此他已预备好信靠耶稣,只要祂说一句话就可成事。耶稣赞赏他的信心,感叹外邦人在这方面竟然超越了犹太人。

路加记述这故事有好几方面都异于马太。在此,百夫长差了两群使者来见耶稣:第一群人包括犹太人的长老,这些人是当地小社区中的领袖,都是与会堂有密切关系的人物;第二群是他自己的朋友,他们可以只字不改地传达他的信息,有如他自己在现场出现一样(参王下十九20-34)。可能出于简述的原因,马太的记述给人另一种印象(参太九18-26,看马太如何简述马可在五22-43中的记录)。路加处理的方式强调百夫长的谦卑和信心。

在约翰福音四章46至53节中,有一个类似的故事,是关乎迦百农一官长儿子生病的,假若故事中的希腊文pais(在路七7和太八6出现)被翻译为「男孩(儿子)」,而不是「男孩(仆人)」;又假若路加在2节和10节所用doulos(仆人)一字是错误的话,两个故事就更相似了。但是路加和马太都没有任何地方表明所指的是儿子,而约翰所记载的故事在细节上又大有分别。

七11-17医治寡妇之子

在医治一个将死病人(七2)之后,下面经文描述在拿因城一个使死人复活的故事。拿因城是拿撒勒南面的一个村落,耶稣特别同情死者,因为他是一位寡妇的独子,是她养生的唯一倚靠。死人躺在一个敞开的棺木中,按当时宗教礼仪,凡摸死尸的人都被视为不洁净。耶稣却毫无顾忌地停止葬礼的行列,吩咐那年青人起来,这简单的一句话就足以使他起死回生了。眼看这超自然能力的表现,群众都充满惊奇与喜乐,他们回想到昔日伊莱贾和伊莱沙亦行过类似的异能(王上十七17-24;王下四18-37),他们亲眼看见神的手动工(参一68)。

第13节福音书中只有路加经常用「主」一词来称呼耶稣,耶稣在世时,人们并没有用这词来称祂(可十一3是例外)。当一个人直接称耶稣为「主」(例如五8,七6),他的意思只是「先生」这普通的尊称。

七18-35耶稣与施洗约翰(参太十一2-19)

此时,约翰已经在狱中一段日子,跟随他的人带来令他疑惑的消息;耶稣并没有如他想象那样引起戏剧性的轰动;另一方面,约翰可能又奇怪为甚么他还没有从监牢中被释放出来。有人认为约翰可能因耶稣的言论没有提及审判的信息而感到不安(虽然这种信息是存在的:参十一13-14、37-53)。究竟耶稣是否应许要来的那一位?

耶稣要他注意祂那出于怜悯人的工作,又叫使者把以赛亚书二十六章19节,二十九章18至19节,三十五章5至6节,六十一章1节的话传给约翰。这些预言的应验足以向约翰显示,所应许之救恩时代的兆头已经出现。这些兆头表明耶稣不单是一位先知,只宣告这新纪元的来临,而是实实在在地领人进入这时代,约翰不应错过这重点而对耶稣失去信心。

究竟这信息有没有坚固约翰的信心,经文没有清楚明言,但是耶稣在下文对约翰的称赞可能是一个暗示。约翰不是一个得过且过和随波逐流的人(像「芦苇」一样随风摇动),也不是一个生活在安舒中,面对听众所过的逸乐生活无所动容的人。他是先知中最大的一位,是妇人所生最伟大的人,因为他是弥赛亚的先锋(这形容出自出二十三20和玛三1;参可一2)。这对他可谓赞不绝口,但接下来的却叫人惊讶:神国里最小的比约翰还大,因为约翰活在救恩纪元的边缘,没有机会亲自尝到其中的福泽。

第29-30节以旁白的方式告诉我们,人群中支持约翰的人就赞美神,因为耶稣高举他们的先知,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却把耶稣和约翰挂钩,同时厌弃他们。

这些宗教领袖表现的态度正好解释耶稣在下文的描写,他们有如孩童嬉戏,一群孩童建议吹弹喜庆的音乐、扮演婚嫁的游戏,另一群孩童却不肯参与跳舞,当第一群改变主意,扮演丧礼、唱哀歌时,另一群仍拒绝参与。犹太领袖既不喜欢约翰的避世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他们又恶毒地批评耶稣好结交一些不看重宗教的人。无可否认,这儿所描绘的约翰和耶稣都有点夸张,但即管如此,耶稣说:神的智慧借着祂的儿女显为正,意思是指那些跟从约翰和祂自己的人。

附注

第19节「那将要来的」很可能是指弥赛亚,而非一位先知(如约六14,十一27所提示),又参阅来十37。第34节「人子」在此指耶稣的谦卑品格,祂以人的样式活在地上,被当代的人拒绝。有些学者认为此处的亚兰原文不过是「我」的简称,不一定是但以理书七章13节所指的「人子」称号,参九章22节之注释。第35节马太福音十一章19节以「行为」代替「子」字,(参和合本小字)。「智慧」一词是指「神的智慧」。

七36-50有罪的女人(参太二十六6-13;可十四3-9;约十二1-8)

这故事是上文34节所指责的一个例证,耶稣被邀请到一个名叫西门的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很可能是会堂敬拜之后的宴会。没有被邀请的人在宴会中出席是常见的事,当天在这些不速之客中就来了一个广为人知的娼妓。因为当时的人在正式的筵席上是以躺卧的姿势来坐席,而非直坐椅子上的,故此这妇人可以很方便地挨近耶稣。她进前来以香膏膏抹耶稣,这香膏很可能是她用不道德的方式赚回来的钱买下的,但她还未完成膏抹的工作就黯然下泪,在别人看来,她的行径显然是极不合体统的,但是她在情感极度激动下,根本就顾不得别人的想法。法利赛人不满耶稣竟接纳如此一个人,以这么尴尬的方式来表示的敬意。这位西门本来以为耶稣有可能是先知的想法现在一扫而空,因为他以为耶稣竟然不知道这摸祂的是一位罪人──故此她是「不洁净」的。但其实耶稣对一切发生的事情都十分清楚,祂以一个比喻向西门说明,信息是:爱是一个人接受了赦免的证据,多接受赦免的人,就能付出更多的爱。

在此我们无须贬抑西门的品格,批评他的回答高傲或冷淡(43节),也无须弹劾他待慢客人,他算是尽了当行的款客责任,只是没有额外向耶稣表示特别欢迎,而这有罪的妇人却把她敬爱之意大量倾注在耶稣身上,这事证明她很多的过犯都已被赦免。耶稣把这事实圈点出来,说明她的罪已被赦免,她的信心为她带来救恩。

有些解经家认为这妇人向耶稣付出的爱是她蒙赦免的原因而非结果,他们把47节解释为:她罪得赦免是因她爱得多,而48节的话是耶稣第一次宣告她的罪已蒙赦免。依这看法,上文(41-42节)的比喻就显得毫无意义了,因为这比喻的教训是:爱随着赦罪而生,同时第50节所强调的信心也被忽略。这错误的看法来自对原文的理解;「爱」这词等于希伯来文中「表示感激」的词组,我们一定要假设这妇人曾经听过并已接受福音。

附注

第41节一两银子大概等于一个农夫10天的工资。第46节橄榄「油」的价值远不及「香膏」。在别的福音书里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但那故事所描写的大概是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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