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7章查经资料
路加福音第七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路加福音第七章
J 医治百夫长的仆人(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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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关怀外邦人的作者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故事。路加没有说这外邦人的官来见耶稣,而是透过中间人来找祂,因着他的信心而受到称赞。这一点显然可以鼓励不曾看见耶稣,却透过犹太人使者而接受福音之外邦教会的肢体。马太也说了这个故事,但是有些不同。有些人主张医治大臣的儿子(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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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下)是同一个故事的变体,但却几乎没有支持这看法的证据
百夫长的信息开头是︰
主阿
(可能是「先生」,现中)!
不要劳动;因你到我舍下,我不敢当
。百夫长显然是个谦卑的人。他没有见过耶稣,却对祂有足够的认识,给予祂极高的地位。他可能也知道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可能会对进到外邦人家中有所顾忌。他继续说︰
我也「不敢」
(
RSV
)
他接着清楚说明︰他不认为耶稣必须亲自在场才能施行医治。所需要的,不过是祂 说一句话 (他认为话是耶稣藉以达到目的的工具)。能力就在耶稣所说的话里面,此外不再需要别的。这人从他自己的经历中举例证来说明,他若要完成他的命令,不必亲自在场。他可以说 去 !或 来 !或 你作这事 !知道他每一句话都会被顺服。他并不是像我们可能会预期的说︰「我是有权柄的人。」而是说 我在人的权下 。这人提及他在阶级制度中的地位,显出他的谦卑来;他大可只说他对那些在他以下之人的优越地位。他的话可能暗示耶稣跟他一样,是从一更高源头得着祂的权柄。他提到士兵是奉他的命令去和来的人,而 你作这事 是对他的仆人说的,这可能没有甚么重大的意义;重点是,有不只一种的方式(士兵或仆人),百夫长的命令可以被遵从。
158 见我的注释书,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 New London Commentary (Marshall, Morgan and Scott, 1972), in loc.
K 拿因寡妇的儿子(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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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死人复活的故事是路加特有的,虽然在别处也有其它复活的人,如︰睚鲁的女儿和拉撒路。路加不只强调耶稣的能力,也强调祂的怜悯。他把这个故事放在这里,可能是要为答复约翰的使者预作准备。
159 LT 1, pp. 555, 557.
L 施洗约翰的疑问(七 18 ~ 35 )
1. 问题与答复(七 18 ~ 23 )
施洗约翰被关在监牢里,他显然正期望耶稣能做某件惊人的事。但好像甚么事也没发生。于是他就打发人去见耶稣,盼望能了解原因,并且也可能想激起某种行动。
18 ~ 20. 耶稣所做的事在乡间广为人知,并且也有人把这些事告诉监牢里的约翰(三 20 )。所以他就叫了两个门徒来,打发他们去问耶稣︰ 那将要来的是你么?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那将要来的 (参三 16 ,十三 35 ,十九 38 ;来十 37 )并不是公认的弥赛亚名称,但约翰显然是用来指这个含义的(参 Marshall ,「一个含糊不清的弥赛亚盼望」)。但是,他既然曾经长期见证耶稣就是那位将要来的大能者(三 16 ),就不清楚他为甚么会问这个问题了(虽然我们必须记得︰在这卷福音书中,约翰并未指名说耶稣就是那一位)。可能性极小的一个解释是︰有疑虑的不是约翰自己,而是他的门徒;所以他差门徒带话给耶稣,因为知道耶稣会给他们满意的答复。这个解释太牵强,令人难以置信。同样地,似乎也很少证据可以支持下面这个观点︰这些疑问表示约翰里面的信心正在萌芽。这观点提议说︰直到目前为止,约翰都在继续进行他反对耶稣的行动,但现在他开始诧异︰耶稣究竟是不是他所知道将要来的那位更伟大者?到底他应不应该因此而放弃他自己的行动?这个观点不符事实,因为约翰正在监牢里,他这时当然不会鼓励任何敌对的群体。还有一个事实是︰我们的资料证实约翰的确曾向众人指出耶稣来(太三 13 ~ 14 ;约一 29 及下、 35 ~ 36 ,十 41 ;徒十八 25 ,十九 4 )。有些人认为约翰对耶稣的信心已经稍微衰退了。监禁在希律的监牢里,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而且还无法确定自己到底会不会被释放,甚至连这个心里刚强的人也可能已经泄气了。针对这个论点而提出的异议是约翰这个人的性格。这个说法仍有可能,但它与我们所认识的约翰是极不搭调的。第四个解释就是︰衰退的不是约翰的信心,而是他的耐心。他的疑问可能是︰「你是我们所盼望的那一位,不是吗?那么你何不做点甚么事情呢?」这仍然是有可能的;但或许较有可能的是,约翰只是单纯感到困惑而已。他曾经预言那位将要来的会施行某些惊人的审判工作(三 16 ~ 17 );但这种工作耶稣却连一件也没有做,祂热中于怜悯的工作。那么,是否有别人要做那些审判的工作呢?约翰极欲知道这一点。
21 ~ 23. 耶稣的答复,把注意力引到正在发生的事上。瞎子(赛三十五 5 )、瘸子(赛三十五 6 )、长大麻疯的、聋子(赛三十五 5 )、死人,与穷人(赛六十一 1 )都得了帮助。旧约圣经中类似的经文可以证明︰医病的神迹和传福音给贫穷人,具有弥赛亚的意义。它们是神对耶稣职事的认可。弥赛亚要完成祂的工作,乃是藉着诸如此类怜悯的工作,而不是藉着反抗罗马军队的惊人胜利(「就算耶稣不是他们所想要的那种神,但在这里,祂究竟是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神呢?」 Richardson, p.20 )。耶稣在拿撒勒的会堂里已经讲过这一点了(四 18 及下),但并非每个人都理解了这个真理。所以耶稣宣称说 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 。译成 跌倒 的这个动词是很逼真的,是从鸟儿落入陷阱衍生而来的,用来指压到安置好的诱饵、触动陷阱机关的动作。它是用一种生动的方式来描绘出困扰的诱因。
2. 约翰的伟大(七 24 ~ 30 )
那些听见了耶稣回答约翰所差来之人的,可能会认为祂是在责备,甚至是在否定约翰。祂要除去任何这类的念头,所以清楚说明约翰是最伟大的人。
24. 约翰所差来的人离开了以后,耶稣对旁观的众人提出一些问题,使他们面对︰约翰究竟是谁?代表甚么意义?祂的第一个问题是︰ 你们从前出去到旷野,是要看甚么呢 ?群众们曾经蜂拥而至,要听约翰讲道,为甚么呢?耶稣提议了一个答案︰ 要看风吹动的芦苇么 ?这可能是一句用来指随处可见的寻常事物的谚语。更有可能的是︰耶稣的意思是说约翰不是见风转舵、轻易摇动的芦苇;用这样的比喻来描写旷野中那位坚毅不拔的人,显然是不调和的。
25. 耶稣的第二个问题是︰ 要看穿细软衣服的人么? 也有两种方式来解释它︰难道他们希望在旷野中找到一个朝臣吗?或者耶稣是在问︰「约翰是个朝臣吗?」 细软 ( malakos )这个字的意思是「摸起来柔软的」;但它也有第二个意义「柔弱的」、「无男子气概的」。这显然不适合约翰。耶稣接着说那些 穿华丽衣服、宴乐度日的人 ,要到 王宫里 去找,而不是到约翰的旷野去。约翰的确是在不毛之地、吃喝最简单的饮食、度着艰苦的生活,这个事实把这类的提议全给排除了。
26 ~ 27. 第三个问题是︰ 要看先知么? 这次的答案是对的,因为约翰的确是个先知,而且不只是个先和。这里又加上从玛拉基书三 1 引来的话,证实神把弥赛亚先锋的殊荣赐给了约翰。曼松提醒我们,这不仅是指出约翰的伟大,更是「预设了耶稣的部分 …… 确定地意识到祂本身对以色列所负的使命。」
28. 耶稣接着就将可能是最崇高的地位加诸约翰身上︰ 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 。耶稣不是在降低约翰的地位,祂乃是尽祂所能地把约翰置于最崇高的地位上。约翰的职务把他跟其它所有人分别开来。
但耶稣并不是停在那里。 神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 。耶稣的来临标示出一个分水岭来。祂来了,为要开创国度;而这国度中最小的,都要比最伟大的人还大。这是历史事实的陈述。约翰属于应许的时代,在神国里最小的,之所以是更大的,并不是因为他自己可能拥有的任何品格,而是因为他是属于应许实现的时代。耶稣并不是在轻视约翰的重要性,祂是以正确的角度来看国度的成员。「有比跟随约翰更重要的事,那就是进入神的国度」( Marshall )。
29. 经常有人主张第 29 至 30 节是路加插入的句子。但这种插入耶稣讲论中的情形,少有前例可循。之所以有这种不肯定,乃是因为在希腊文中,译作 听 的这个动词并没有受词。 RSV 与和合本加上 这话 ,这就必须以这个小段落为插句。但我们也可以加上「他」( Goodspeed ,参,现中「耶稣」)或「约翰」( Phillips ;参,和合本小字「约翰的话」);若是如此,耶稣在提及约翰的伟大之后,加上了别人对他讲道的反应,这似乎是较适合的(参 JB ; Hendriksen )。 众百姓 似乎足以涵盖 税吏 在内; 但是税吏如此受人恨恶、排斥,以致他们单独形成一种族群(见五 27注释 ),所以特别强调他们(参 Goodspeed ,「甚至连税吏也」;另参,现中「包括收税的人」)。但这些普通人都 以神为义 ,即「承认上帝为义」(吕译),他们接受了神的方式,不把神束缚在他们自己所塑造的模子中。这显明在他们 受过约翰的洗 上,这是悔改的洗礼,并且是把众人指向耶稣所要完成的工作上。
30. 耶稣用 法利赛人和律法师 来与这些悔改的小民相对。 律法师 是献身于研究神的律法的人,他们非常擅长于了解律法上枝微末节的事,却从来不曾掌握其重要信息。他们关切的是神的律法,却不关心神的旨意。所以他们和法利赛人 竟为自己废弃了神的旨意 。纯朴之人听见神悔改的呼召,会有所回应;但这些人,在自己的自鸣得意和自命不凡的自负中,却不觉得自己有甚么需要悔改的,他们废弃了神的方式,拒绝约翰的洗礼,使自己置身于蒙福的道路之外,并且在耶稣来的时候不敞开心胸来听祂。封闭的心思导致一错再错。
3. 听众的反应(七 31 ~ 35 )
耶稣继续指出祂当时代的人不可理喻之处,指出他们拒绝了施洗约翰和祂自己,只是为反对而反对而已。无论提出甚么理由,都不能令他们满意。
31 ~ 32. 耶稣用了一个反问句来问, 这世代的人 究竟像甚么,并且用孩童玩游戏时的对话来回答。祂引用了小段对句,显然是孩子们在别的孩子不加入他们的游戏时所用的。当他们兴高采烈地 吹笛 时,他们的玩伴不肯跳舞;可是,当他们 举哀 时,他们的同伴竟然也不合作。他们既不愿兴高采烈,也不愿怏怏不乐。 这世代的人 究竟是比拟成那些 吹笛 和 举哀 的孩子,或是那些拒绝 跳舞 和 哀哭 的孩子,并不十分清楚。若是指前者,即表示他们抱怨施洗约翰不愿尽情作乐,但当耶稣来的时候,他们又责怪耶稣不够忧郁;若是指后者,则表示他们无论是对耶稣的兴高采烈或约翰的严肃都毫无反应,或者后者较有可能。但无论如何,论点是完全一样的,他们既不接纳耶稣,也不接纳约翰。
33. 耶稣提及约翰来指出这一点。他是一个苦修主义者,既不吃饼(他的食物是「蝗虫、野蜜」,可一 6 ),也不喝酒(他大概喝水)。他这种刻苦的生活方式是许多宗教里圣人的特质,但是,却不能使约翰受他的伙伴们锺爱。他的教训太令人不舒服了,所以他们轻率地判定︰ 他是被鬼附着的 。
34. 耶稣并未跟从约翰的苦修生活,祂像普通人一样也吃也喝。这下,那些因着约翰远离常规而拒绝他的人,应该可以接受耶稣了吧!事实不然。他们称祂为 贪食好酒的人 ,还对祂吃饭的伙伴埋怨有加,说祂是 税吏和罪人的朋友 。宗教人士厌烦这么低俗的伙伴。但耶稣却不对任何人绝望,祂自由地与他们交往,好赢得罪人归向神,然而,人们却埋怨祂。以他们对待约翰的态度来看,他们拒绝耶稣,更是显出他们的刚硬固执,毫不讲理。
35. 但智慧人却不会遭人舍弃。 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 (吕译「智慧总是从她所有的儿女得证为对的」)。 以 …… 为是 这个动词的意义是「宣称是对的」或「证实是对的」或「接纳为对的」。那些真正的智慧人(智慧之子)都必宣称对的方式为对的,无论它是苦修式的或社交式的。无论在约翰或耶稣身上,他们都必看见神的智慧。他们必不照着那些永不能被取悦之人吹毛求疵的方式而行事为人。
M 有罪女人膏耶稣(七
每一卷福音书,都有一位妇人膏抹耶稣的故事(太二十六 6 ~ 13 ;可十四 3 ~ 9 ;约十二 1 ~ 8 )。我们可以确信,其它三卷福音书是在叙述同一件事,而路加福音所记载的,则是另一件事。他们所提及的,是耶稣生平最后一周中的事;路加所提及的这件事则是早得很多。路加叙述中的「罪人」用眼泪弄湿耶稣的脚,用头发擦干,用膏抹,用嘴亲,这跟我们在其它的记载中所读到的不一样,就如在故事后的讨论中所看见的。在路加福音中,所关注的是爱与赦免;在其它福音书中则是香膏与赒济穷人。我们毫无理由认为,其它福音书中的那个女人是个「罪人」(约翰说她是伯大尼的马利亚)。有些人主张路加福音中的「罪人」是抹大拉的马利亚,但这全然是揣测而已。
36. 一个名叫西门( 40 节)的法利赛人,邀请耶稣一起吃饭。在马太福音与马可福音中,主人的名字都是西门(「长大麻疯的西门」);但是这个名字非常普遍,并不能证明他的身分。耶稣早先曾与税吏一起吃饭(五 29 ),现在则是和法利赛人,可见耶稣极富同情心。
37 ~ 38. 那城里有一个女人 ,这里形容她 是个罪人 (这可能是指妓女)。当她知道了宴客这件事,就进到房子里。像耶稣所参加的这类宴席,并不是私下举行的,众人都可以来,看看席间所发生的事。在这种时候,一个妓女一定不会在西门家中受到欢迎的,所以她这么做可是鼓足了勇气。这女人带着一个 盛香膏的雪花石玉瓶 ,这是指球形的香料容器,没有把手,只有一个长颈,需要用到内容物时,必须把长颈打破( BAGD, LSJ )。虽然玉瓶的名称含有雪花石这个字,但不是所有的玉瓶都是由这个材料制成。然而普利尼( Pliny )说,这种材料做的玉瓶是最好的( Natural History xiii. 19, xxxvi. 60 )。我们大可推论说这香膏是价值极贵重的。犹太妇女通常都会佩戴一个香水瓶子,用绳子悬吊在脖子上,这个瓶子对她们非常重要,所以,即使是在安息日,她们也可以佩戴着它( Shabbath 6 ︰ 3 )。我们从下面这个事实可以看出这香水的广泛用途︰哲人分配给某个妇人有 400 金币的香水津贴( Ketuboth 66b ;即使如此,她仍觉得不满意!)。 香膏 不是个好的译法,因为这个字的意思是有香味的油,不是固体状的。这种油是节庆场合中常见的随身物。
人们在吃筵席时是斜倚在矮小的卧榻上,头靠在左臂上、朝向桌子,身体则往后伸展。在躺下以前,鞋子就已脱掉了。所以这女人可以毫无困难地接近耶稣的脚。她可能是要膏抹耶稣的脚(或头),但她的情绪太过激动, 眼泪 竟把耶稣的脚给弄湿了。她迅速用头发把它们擦干,这是个意味深长的动作,因为犹太妇女在公众场合是不会披散着头发的。她显然完全无视于众人看见她激动的情绪后的意见。这也可以解释她亲吻耶稣的脚的举动。亲吻特别受到尊敬之拉比的脚的例子不是没有(如︰ Sanhedrin 27b ),但毕竟太过罕见。最后,她把香膏抹在耶稣的脚上。在正常的情形下,香膏一定是倒在头上的;把它用在脚上,可能是谦卑的记号。服侍脚是个下贱的工作,是指定由奴隶去做的。这是个合理的猜想︰耶稣曾经使她脱离了犯罪的生活,这一切全都是表示她的爱与感激。我们并不清楚她到底有没有遇见过耶稣。她可能只是置身在听耶稣教训的群众中,并且受到极深的感动,以致改变了她的生命。或者她可能的确接触过耶稣,只是圣经上没有记载。我们并不知道。
39. 宴请耶稣的主人看见这一切的经过,并且不以为然地在心头嘀咕着。他所用之条件句的形式,在希腊文中是暗示着︰( a )耶稣不是个先知,以及( b )祂不知道摸祂的 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 。
40. 耶稣开始纠正上述两项错误。这位法利赛人虽未明说出来,但耶稣却回答了他心中所想的。祂从表明祂知道西门是谁、是个怎样的人开始。首先,祂说 有句话要 …… 说 ,这使得西门的注意力不致分散。法利赛人的回答是 请说 ( NEB ),而非「甚么话?」( RSV )他的话是客气的,却不具有鼓励味道。
41 ~ 43. 耶稣讲了一则小故事,是与两个欠债的人有关的。他们的债务都被免除了,一个是 五十两银子 (吕译注︰「五百第那流」),另一个则是 五两银子 (吕译注︰「五十第那流」,一第那流是一个工人一天的工资,马太福音二十 2 ;故吕译即作「五百日工钱」及「五十日」)。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知道哪个人会爱恩人多;但西门的回答却有点不大情愿,在那多得恩免的人之前还加上 我想 。耶稣对此不予置评,但同意西门的答案是对的。
44 ~ 46. 祂接着就来到应用的部分了。祂转过来向着那女人,问西门说︰ 你看见这女人么? 他看见了吗?这是很有趣的一点。「西门不能看见当时的她,因为是照着她过去的情形来看她」( Morgan )。耶稣开始将她的态度和主人的态度作了对比。现在可以看见︰西门虽然邀请耶稣来到他家中,却没有按照尊贵客人当得的礼节对待祂。预期之中,主人必须预备水供他的客人洗脚(参,创十八 4 ;士十九 21 );耶稣没有得到这个礼遇,但这个女人却用她的眼泪给祂洗脚。同样地,以亲嘴来迎接客人也是主人应该做的(参,创二十九 13 ,四十五 15 );耶稣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反而是这个女人用嘴亲祂的脚。最后,西门把用油抹耶稣的头也省掉了(参,诗二十三 5 ,一四一 5 ),这女人却用香膏抹了祂的脚( 油 是橄榄油,产量大而便宜;恰成对比的是 香膏 ,是很稀少、很贵重的香料)。
47. 耶稣接着告诉西门︰这女人的罪获得赦免了。祂并没有袒护那些罪︰它们是 许多的 。但新约圣经一贯的教训是︰无论多么多、多么大的罪,神的恩典都能赦免它们。我们必须谨慎地了解 因为她的爱多 这句话。耶稣不是在说那女人的行动赚得了赦免,甚至也不是说她的爱值得赦免。根据祂前面的那小段比喻和后面的话( 50 节),祂是在说她的爱证明她已经得了赦免,这是她对神恩典的回应。耶路撒冷圣经( JB )表达了这个意思︰「她的罪──她许多的罪──必定已经蒙赦免了,不然她就不会显出这么大的爱来。」反向地, 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 ,很自然就会想到西门。他表达的爱的确只有一点点,这就意味着他不曾得到很多的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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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现在,耶稣对那女人说︰
你的罪赦免了
(参,五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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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告诉我们,这句话在同席的人当中激起了一阵议论。赦罪是神的专利。所以,他们问︰
这是甚么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但耶稣根本不在意他们,祂所关心的是那女人,祂说︰
你的信救了你
。这句话很重要,证明早先所说的爱,是她得救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就像新约圣经其它地方一样,信心乃是接受神美善恩赐的方法。耶稣打发她走,说︰
平平安安的回去吧
(参,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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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文字面的意义是「进到平安里去吧!」值得注意的是,拉比主张「平平安安的去吧」适用于向死者告别,但对活人就应该说「进到平安里去吧」(
Moed Kat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