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1章查经资料
使徒行传第一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一章
Ⅰ 教会起源(一 l ~二 47 )
一 序言(一 l ~ 5 )
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的作者,原意是把这两本书当作一本书的上下册。古时候的著作通常都分作好几部份,作者每一部都略作简介。路加福音开头,有一段措辞精湛的序言(路一 1 ~ 4 );序言中的字眼、风格与内容,与一 5 开始的全书记叙,分明不同。到了使徒行传,路加也照习惯做法,对照福音书序言的用字;不过,此段序言却与下文的格调没有鲜明的区别,下文乃承接序言顺势而写。还有,路加说明了福音书的目的,却没有明文写出使徒行传的目的。因此,这序言的用意,乃是向读者简述福音书的总意,然后便继续写第二阶段的进展。路加这样的写法,强调了耶稣的工作与教会起源的相互关系。福音书告诉我们耶稣怎样开始行事,怎样教导;使徒行传是耶稣藉着见证人,继续他的工作与教导。由于第 1 至 5 节主要是复述福音书的最后一章,我们就把从第 6 节起新资料加入前的一段,当作序言部份。路加为下文所布置的现场背景,就是耶稣对门徒的命令,祂复活显现的真实,和祂应许圣灵降临。这些就是跟随耶稣的人继续工作的基础。
1. 路加这书是特地写给 提阿非罗 的。其名字的意思是“神所亲爱的”,不过,这不是象征性的名字,而是确有其人。这里取消了路一 3 “大人”这尊称,是第二次称呼时惯常的做法。提阿非罗可能已经是个基督徒,路加写这书是要帮助他和其他类似的人,对基督教起源有一个可靠的认识。 前书 当然是路加福音,总括来说就是 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 。这句话有两个细微的特殊之处:第一、路加用了一个希腊文的分词,意思等于“一方面”,指他所写的路加福音;这样,我们很自然会期待他接着说“另一方面”;就是使徒行传所要叙述的;可是,他并没有说这下半句话。路加在别处也有这样的删减,我们应该从上下文找出他的对比来。这一点又带出另一个特殊之处:就是以开头来形容耶稣在地上的工作。有些学者认为这个字眼是多余的(古时作品常见的现象),但更可能的解释,是路加故意用此字眼,要把耶稣当初的工作,与升天后继续的工作联系起来。耶稣的工作,就是基督教的开端。
2. 耶稣“开头”的工作,乃是直到 衪被接上升的日子 。路加福音结尾时,亦曾简短提及祂的升天(路廿四 51 ),之前的一段则记叙祂对门徒语重心长的教训。这段教训如此重要以致三度出现:路加将它记载在福音书中(路廿四,尤其 44 ~ 49 ),在使徒行传的导言中,再度简单总述一遍;另外,在使徒行传第一件事迹──升天──的记载中,他又重申了这教训的一部份(徒一 6 ~ 11 )。这样重复固然是为了强调其重要性,因此也表示耶稣复活的那日到升天,是祂在地上工作的结束,也是教会工作的开始。这段时间有两个特点,第一是证实耶稣活着(一 3 ),第二,祂在其间向使徒发布出发令(一 4 、 5 ,参一 7 、 8 )。
在路加尚未发挥这些特点之前,有两件值得我们留意的事:第一,跟随耶稣的人称为 使徒 ,要明白这个字,先要看福音书中这个字的用法,那儿是指耶稣所选召的十二门徒,被差派出去传道,作见证(路六 13 ,九 10 ,十一 49 ,参十七 5 ,廿二 14 ,廿四 10 )。后来这事显然是指当初与耶稣一起工作的人,被选作祂复活见证的(一 21 、 22 )。这里固然是指十二个门徒(马提亚代替了犹大,见一 15 ~ 26 ),但这个字也用于保罗和巴拿巴(十四 4 、 14 ;见该段之注 )。第二, 圣灵 是耶稣选召门徒的指引 60 。路加一心要说明的,就是圣灵怎样指引耶稣及教会,成全神对他们的计划。
3. 路加指出耶稣这段教训,是在祂死亡至升天之间讲的。祂的死称为 Passion ( 受害 )字义是“受苦”,这字在新约中出现不少次,刻画出无罪的耶稣受死所忍受的折磨(十七 3 ;廿六 23 )。事后,耶稣向门徒多次 显现 ,证明祂 活着 。重点乃在事实的证据确凿;就如路加福音廿四章,门徒起初不肯相信耶稣复活,后来因证据明显而不能不信。他们的信念并不是单凭一次的经历,乃是多方的证据。路加福音廿四章中,似乎耶稣复活的显现,全发生在复活主日,但在这里路加说,这类事情总共发生了 四十日 之久。这可能祇是个概括的数目,但很切合复活节至五旬节之间共五十日的事实。这段日子里,耶稣的教训集中在“ 神国的事 ”;这一词在别处乃是耶稣在地上工作的主题摘要(路四 43 ),也代表神藉祂所行的拯救大能。这里乃是说,教会的见证仍旧以此为主题,所传讲的信息是接续耶稣的信息(八 12 ,十九 8 ,二十 25 ,廿八 23 、 31 )。当然,其中必有新的成份,重点也更新了,因为如今耶稣自己成了信息的内容(廿八 31 )。故此,教会可以把福音书中耶稣的信息,当作他们信息的一部份。
4. 耶稣有一项特别的嘱咐,是祂和他们 聚集 时所记下来的。这里的字(希腊文是 synalizomai )很不寻常,似乎是说一种很特别的相交( Wiclox. pp.106 ~\cs16 109 ); NIV 译作“他们一同进餐的时候”(参看 RSV 版本小字),因此这段话也许是耶稣复活后与门徒一同进餐时所说的(参路廿一 9 ~ 14 )。耶稣吩咐使徒要留在耶路撒冷,直到得着 父所应许的 。这里 应许 是很具体指“父所应许的东西”,显然是指圣灵(二 33 、 38 、 39 ;加三 14 ;弗一 13 );父的应许在圣经中明明有记载,就如以赛亚书廿二 15 (参路廿四 49 ),和约珥书二 28 ~ 32 。但门徒是什么时候亲耳听见耶稣赐下这应许呢?其中一个可能性是路廿四 49 ,但亦可能是这一节乃是福音书中概意的复述,祇是用字稍微不同。因此,也许这个圣灵来临的教训,可与马太福音十 20 (参路十二 12 ),和约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相提并论。当时门徒可能面对很大的诱惑,想要回加利利去(约廿一章证实了这点),但耶路撒冷才是神选中要赐圣灵的所在,是耶稣被弃的地方,也正是重新见证祂的地方。
5. 耶稣的应许因着施洗约翰的见证更加有力;约翰自称 用水 施浸,却预言将有一位要 用圣灵 施洗(路三 16 ),耶稣在此引用这句话(参看彼得在十一 16 引用耶稣的话)。施洗的字面意思就是把一个人浸在水里,或用水浇灌他,是平时清洗的方法。这字用于圣灵,是指圣灵从神那里浇灌而下,目的与赦罪有关(二 38 )。不过,浇灌液体这样的比喻,不足以全然表达圣灵这份恩赐,因祂将大能、智慧与喜乐带给属神的人;因此“洗礼”这一词已经超过原来比喻的含义,没有任何同义字可囊括它所包含的意思,这是描写基督徒接受圣灵的特殊字汇。
60 RSV 译本 〔 编注:和合本也如是 〕 把“藉着圣灵”连接在“吩咐”上,但其实可能应该与“拣选”相连才合。希腊文中的反常次序,可能是为了加强语气。
二 耶稣升天(一 6 ~ 11 )
这一段虽然叫做耶稣升天,升天之举却似乎并非这段故事的主题。路加关注的,是当时所说的话,而不是所发生的事。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门徒所问的: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了,神是否就在此时完成祂的计划,建立祂的国度?对这问题的答案包括两方面:第一、这事何时成就,是神的奥秘;当前最要紧的,门徒立即要做的,就是由耶路撒冷直到地极作耶稣的见证。神国度的扩张,要藉着门徒完成,圣灵会加添他们力量。这是耶稣离开门徒之前最后的命令。第二、耶稣离去的景象,就是祂最后回到地上来时的景象,祂回来是要建立神最终的统治权。因此,这几节经文说明了神的计划,和神计划中教会的地位。这里假定,在耶稣再来之先必须有一段传道见证的时期。所以这里其实是一个警告,叫门徒不要企盼历史会骤然终结。这些话在四十多年后,仍然提醒路加的读者:福音传到地极,乃是持续进行中的使命。同时,这话带有应许,耶稣离去后,有祂所赐的圣灵前来补替(二 33 )。
虽然耶稣升天有其他经文为证(提前三 16 ;彼前三 21 、 22 )而且许多论耶稣复活的经文,不仅指祂从死里活过来,也包括祂被高举,升到神的右边(二 33 ~ 35 ),但惟有路加描述祂升天是一副可以眼见的情景。学者曾对这情景的历史性,强力地质疑,说路加不过虚构一幕戏剧性的景象,来表达耶稣被高举的神学真理 61 。当然,若把这故事故意字面化解释,从其中引伸天堂就是“天上”太空中的某处,这样,自然会有困难。这故事比较像世界被造或耶稣道成肉身,或祂的复活,这些事件都是超然的神与物质世界互相构合所致,是无法用后者的字眼与范畴来充分描绘的,只能用表征式、图画式的言语来表达。“升天”的象征,表示祂属物质的存在离开世间,继而以属灵的形式与我们同在。这样说并不是否定事情的真实性和历史性,而是承认这事超过字面简单的描述。这样去体会耶稣升天的故事,最为恰当。
6. 路加在此转向另一个镜头,门徒追问第三节所提及神国的问题。他们问耶稣是否在这时 复兴以色列国 。这反映出犹太人的期望,神要建立祂的统治权,以色列脱离仇敌(尤其是罗马),建立国家,其他各国都要臣服其下。若是如此,这里门徒就代表了路加当时的读者,还未体会耶稣已改变了犹太人对神国度的盼望,排除了其中民族主义的政治成份。另一个可能性,就是路加的读者会认为,耶路撒冷遭毁灭的“外邦人的日子”应该完结了,神的国度就将来临(路廿一 24 ~ 31 )。若是如此,门徒的问话,就有第二层的解说,代表路加读者的期望。这句问话不太可能是问,圣灵来临是否可解释为国度的复兴。其意义乃是问:终局什么时候才来临;在耶稣复活后显现的状况下,这是很自然的想法。他们自然会猜想,这是不是神计划中最后阶段的起头?
7 ~ 8. 可是耶稣没有直接答覆──至少对时间的问题没有回答。耶稣用类似马可福音十三 32 的口吻,断然地说神行事的时间在祂手中,非世人所能过问。既然是神的奥秘,就不容人揣测──那些急于计算末世局势如何的人,该紧记这一点。门徒不要耽于妄测预告,而要完成为耶稣作 见证 的任务。这任务的范围是全世界之广,始自 耶路撒冷 起 ,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 ,直展至 地极 。有人认为地极是指罗马,但其含意可能更广远 62 ,使徒行传结束时,并没有说这任务已经完成,祇是第一阶段完结而已。不过广义来说,这一节列出的程序,与使徒行传全书的结构相符。为了这个任务,门徒得着圣灵降临的应许(路廿四 49 ),这应许主要应验于五旬节,然后在其他情况下一再应验。这几句话是耶稣离开地上之前最后的几句话,有它特别的重要性,与福音书所记祂最后的话十分相符(路廿四 46 ~\cs16 49 ),那是祂离开门徒之前所说的,也许是同一番话的不同用法(可以比较路加记保罗悔改的三段记载,对话上都稍有出入)。
9. 接着,耶稣就在门徒跟前 被接上天,有一朵云彩把衪接去 。这一节和下一节三次重复说门徒目击这事,乃是要强调门徒是耶稣升天见证人的功能。云彩是车辇,包围着耶稣,并把祂接去,是神属天荣耀的象征(参路九 34 、 35 ;启十一 12 ),因此,这是超然与象征式的云彩。
10 ~ 11. 耶稣消失于天际时,门徒定睛望天,这个细节的描述表示他们期待耶稣再度出现,或再有其他事情发生,以致眼见的情景不是剧情的终结。这个默然的祈求得着应允,两个白衣人出现了。此处的形容意指天使,他们的穿着光亮耀眼(路廿四 4 ,徒十 30 )。他们出现,是要解释当时发生的事。他们问门徒为什么定睛望天,语意略带责备,暗示他们不该耽搁在那里,想要耶稣留下来。门徒已经有了主的命令,知道该做什么,如今再得着保证,知道耶稣的升天是一种担保,祂既然可以上升入天,也可以同样再来,就是驾着云彩而来(路廿一 27 ;可十四 62 ;但七 13 )因此,耶稣再来的盼望,就成了门徒作耶稣见证的背景。这段经文也呼应了耶稣在马可福音十三 10 说,福音必须先传给万民,末期才来到的话。
62 van Unnik, pp.386-401.
三 门徒回耶路撒冷(一 12 ~ 14 )
升天的故事,以门徒听从耶稣的吩咐,回到耶路撒冷,以祷告的态度等候圣灵降临,作为结束。
12.
在升天故事的末了,我们才晓得这件事发生于“橄榄山”。路廿四
50
同一事的记载中,说耶稣领门徒到伯大尼去,伯大尼是该山东麓的小镇(参路十九
29
)“
安息日可走的路程
”,约等于
13. 门徒住在耶路撒冷一间楼房上,这样可以不受干扰(参九 37 ),又适合祷告(但六 10 )。至于这间楼房是不是最后晚餐的地点(路廿二 12 ──这里“房间”的希腊文不同),亦即马可约翰的母亲马利亚的家(十二 12 ),我们不能确定。路加在此列出十一使徒的名字,与他在路加福音六 14 ~ 16 的名单相同,证明耶稣在地上最亲近的门徒,成为教会的核心。
14. 若果圣灵是神的恩赐,为要叫教会得力,引导方向,那末,人向神相应的态度,就是 祷告 了。教会祷告,就会得着圣灵。因此,路加一开始就强调,门徒用时间恒切同心祷告,以等候圣灵(参二 46 、 47 ,四 24 以下)。他们中间有些 妇女 ,也是耶稣的门徒(路八 2 、 3 ,廿三 49 ,廿四 10 ),其中至少有几位见过空墓,又有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还有祂的 弟兄 (可六 3 ,约七 3 ~ 5 )。因此,耶稣的家人成为当时教会的成员,其中雅各更担任了领袖的角色 63 。
63 耶稣兄弟与马利亚的关系,参看 R V G Tasker, James (Tyndale Newtestament Commentaries, London, 1957), p.22-24.
四 第十二位门徒(一 15 ~ 26 )
路加在升天与五旬节之间,提到另一件事。也许可以说,这件事在他眼中相当重要。故事内容是他们如何挑选一个人代替犹大,作为耶稣复活的见证人,补十二门徒中的空缺;其中穿插了犹大身亡,丢弃位份的记叙。马提亚被选,另一位落选;这毫无疑问是历史事实。不过,问题发生在犹大死亡的记载(与太廿七
3
~
10
所记细节有出入),和彼得所发表的言论
64
。根据赫肯(
pp
15. 发动这件事的人物是彼得。按福音书的记述,他在门徒中是最具领袖个性的人物,现在很自然就先发表意见了。这里突然加插了一句似乎不相干的解释,说当时的“弟兄”(译注:和合本译为“人”)约有一百二十人。这是第一次称基督徒为“弟兄”,韩森( p.46 )认为这是教会会友最早的称呼方式。这一句注解说明门徒的数目,原因是犹太人的律法规定,必须足一百二十人始能成立一个有决议资格的团体。因此,按犹太人的条件,门徒已有足够人数,可以成为一个新的集团了。
16 ~ 17. 彼得的言论一开头就宣告,犹大乃是应验了圣经的预言,他提到 大卫 被圣灵使用写出预言,就是第 20 节引用的两句诗篇,尤其是前面一节关于犹大厄运的预言。在引用诗篇之前有好一段字句,因为第 18 、 19 节是加插的注解,并不是彼得讲的话(参 NEB 及 NIV 的标点)。圣经预言必须应验的原因,是由于犹大是十二门徒之一,有份于耶稣所委派的使命,这一份使命必须另有人承担。这番话的说辞,可能套用了巴勒斯坦亚兰文意译本( Targum )的创世纪四十四 18 :“便雅悯列在我们支派数中,并且有份与我们一同分配产业”,若这个引证正确,则可见路加确实倚重巴勒斯坦传统的的材料。这样的字句更刻划出犹大卖耶稣之行,罪孽深重。
18 ~ 19. 这两节转移了话题,向读者解释犹大的死。第 19 节的字句,用第三人身称耶路撒冷的居民,又引述他们的话,表示这一段话不是彼得所讲。故事的发展就是犹大用卖耶稣的那笔钱 买了一块田 (或作产业),后来他身子仆倒,肚肠崩裂,肠子都流出来(像撒下二十 10 的亚玛撒)。结果耶路撒冷的人称那地方为 亚革大马 (亚兰语 haqe{l dema{ ),就是 血田 的意思。这故事有两点疑难:(一)、犹大死的情况含糊;(二)、与马太的记载有重大的差异。马太说犹大是吊死的,他把血钱拿回圣殿去,祭司就买了一块“户的田”,作为坟地,后来被称为“血田”。很可能马太或路加祇是报导耶路撒冷的传闻,我们并不需要去协调这两者。如果真想协调,可能如下:(一)犹大吊死(太),但绳子断了,身体跌下时崩裂(可能他已经死了,尸体开始腐化);(二)祭司用犹大的钱买田(太),可以视为他们代他买(徒);(三)祭司买的田(太),就是犹大死于其上的那块田(徒)。
20. 下面有两段引述的经文。第一段取自诗六十九 25 ,是警告一位敬虔者的敌人,在耶稣和早期教会眼中,这位敬虔者是弥赛亚的预表;因此可从这诗篇中,很自然找到出卖耶稣之人的预表。在应用时,原文“他们的住处”改为“ 他的住处 ”。这“ 住处 ”就是指犹大买的田,其上有咒诅,“无人在内居住”(马太则表示这地将成为坟地)。陶德( C. H. Dodd ) 66 认为这节经文的引用,表示圣经承认使徒的职位有了空缺,是由于背道,不是由于死亡(因此不需要另选人代替雅各的位置,徒十二 2 );而另一节经文,更认可了填补这空缺之举。这第二处经文是诗一○九 8 67 ,诗人向敌人发出一连串咒诅,并愿有人得他的职分。这节经文被用来支持以别人取代犹大的职位 68 。
21 ~ 22. 不过,寻找一个后继人取代犹大的真正理由,并不在旧约的预言,那不过是印证,而不是发起的原由。这事乃是源于该使命的性质──需要全数见证人去承当。根据保罗,像他一样作使徒的人,必备的资格为:见过复活的耶稣,又被祂委派作见证(林前九 1 ;十五 8 ~ 10 ;加一 16 )。这里所需要的,也是作 耶稣复活见证 的人,但必须从那一群在耶稣工作期间,不断与其他使徒保持联系的人当中推举,就是从 约翰施洗 起,直到耶稣升天为止,都和他们作伴的人。有的读者会觉得这“额外”的资格很奇怪,不过,试想要找一个承继耶稣十二门徒之一,其任务乃是向犹太人作见证(我们尽可如此来看),这样的条件其实是顺理成章的。至于使徒行传中的使徒,是否只限于这十二位,则是另一个问题(参十四 4 、 14 及注 )。
23 ~ 25. 会众当时提出两位候选人。 巴撒巴约瑟 用其家族名来称呼是为了将他与同名约瑟的人区分出来,他的姓氏意为“安息日之子”(参十五 22 )。他另有拉丁文名字 犹士都 (参西四 11 ),这是犹太人一般的传统。我们对这人没有更多的资料,只是有一种传说,他喝了毒物而仍然无恙。 马提亚 是 Mattithiah 的简写,也是个很通用的名字。不过,拣选的是 主 ,因为使徒不是一个出于人意的职位。因此,会众祷告,求主拣选,因为祂知道万人的心(参十五 8 ;撒上十六 7 )。这里看不出到底他们是向父神祷告,还是向耶稣祷告,不过由于一 2 论到耶稣选使徒,用的是同一个动词,所以很可能这里是向耶稣祷告。使徒的任务在这里称为 位分 ,希腊文 diakonia 则是服侍的意思(本来指在饭桌的侍候),基督徒各样事工都用这个字形容,榜样来自“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的那一位(可十 45 )。犹大去的那 地方 ,是当时流行的代用语,指人的归宿,即天堂或地狱。
26. 他们用 摇签 的方法让主选择(箴十六 33 )。这方式昆兰派也沿用( IQS 五 3 ),不过似乎教会并不是仿效昆兰派这样做。同样,也不必把十二个使徒的数目,当作仿效昆兰派的十二平信徒(与三个祭司组成)的议会制(参 IQS 八 1 ;这段话教会的总数到底是十二人还是十五人,并不清楚)。有的注释家认为沿用摇签法,表示五旬节前的教会没有圣灵的引导;更有人进一步说,教会选马提亚的做法不对,应该等候神所选召的“第十二位”,就是保罗,而不应该要神从两个不再见于经卷的人物中挑选。可是,十二门徒中也有些不再在使徒行传出现(除了彼得、雅各、约翰之外),而保罗并不具备列入十二门徒的基本资格。我们最多可以这样说,在五旬节前,教会必须在圣灵的帮助之外,另寻从神来的引导,但他们所用的方法(祈祷和摇签),是十分合宜的。教会其实是求 主自己 挑选合适的一位,然后把他列入使徒中;我们不能说是教会“挑选”了他。
64
耶稣之死,参看
A. Gordon, The Fate of Judas accordingto Acts 1:18, EQ 44, 1971, pp.97-100; J. A. Motyer, in NIDNTT, I,pp
65 K. H. Rengstorf, 'The Election ofMatthias. Acts 1, 15ff', in W. Klassen and G. F. Snyder (eds.), CurrentIssues in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New York, 1962), pp.178 ~ 192.
67 “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JB; RSV 的译法是“愿别人掳掠他的财物”,这也有理,但可能性不大。
68 在此我们看出,两个解说都是根据希伯来文版本而来的,若说所引用的句子祇能用在希腊文的译本上,就不对了。希腊文译本确实用 episkope{ ,(监督),与 episkopos 一字相关,后来用作基督徒领袖之意。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