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三章-《每日研经丛书》
加拉太书第三章-《每日研经丛书》
保罗用另外一个论证,说明与上帝和好并不是因为行律法,乃是因信。在早期教会中,悔改信主的人往往看得见,他们接受了圣灵。在使徒行传的前面一段,我们一再看见这种现象。(比较徒八14-17;十44)。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在他们身上,新的生命与能力汹涌起伏。加拉太的信徒也有这种经验。保罗说,这种经验并非由于遵行律法的条例,因为在那时他们还没有听到律法,而乃是由于听见上帝的爱的好消息,引起反应,发生了完全信赖的行动。
要抓住一个观念最容易的方法是看见在人身上的具体表现。从某方面来说,每一个重要的字必须成为肉身。所以保罗向加拉太人指出一位在他身上有信心具体表现的人──他就是亚伯拉罕。上帝给他很大的应许,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得福(创十二3)。他是上帝特别选召的人,是祂所喜悦的。上帝为什么特别喜欢他呢?这并不是因为行律法,因为那时还没有律法;这是为信心的重要行动,接受上帝的话。
如果这样,得福的应许是给亚伯拉罕的后裔。犹太人就这样相信;他认为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在上帝面前与其他的人,其地位是有显著的不同。保罗却宣告说,作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并非指血肉之体说的;作为亚伯拉罕的真正后裔,乃是与亚伯拉罕一样,从事信心的壮举。因此,承继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并不是藉追求遵行律法的善工的人,乃是世界各国重行亚伯拉罕信心的人。加拉太人开始就依靠信心的行动。一定的,他们不会再堕入律法主义的网中,而失去他们的遗产。
这段经文充满了带有历史背景的希腊字,有的希腊字带有某种气氛,也连带有一个故事。在第一节‘迷惑了你们’,如果直译则为‘把凶眼望你们’。希腊人很怕受到凶眼的蛊惑。在私人来往的函件中,常有如下的一句结束语。‘至要者我祷告祝你身体康健,不受凶眼的伤害,诸事昌盛。’(Milligan, Selections from the Greek Papyri, No. 14)
在同一节里,他讲到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这一个希腊字(prographein)用于张贴一张广告。在实际上应用于一个父亲张贴通告,说明对于其儿子的欠债,不再负责;也用于拍卖的宣布。
在第三节里,保罗请到他们的经验在圣灵里‘开始’,在肉身里‘完成’。他用的希腊字,普通用在一种献祭的开始与完成。第一个字(enarchesthai)是用于把大麦撒在祭牲的四周,这是献祭的开始;第二个字(epiteleisthai)是于献祭的礼仪,完全完成。保罗的所以用这二个字是要表明他视基督徒的生活是向上帝献祭。
在第五节他讲到上帝赐给加拉太人。这‘赐给’实在含有慷慨不惜之意。这字的根源是出于希腊字choregia。在希腊古代,在大节期中,出名的剧作家如欧里披蒂(Euripides)及苏富克里士(Sophocles)呈献演出他们的剧本;希腊的戏剧常有一个合唱团;要装配及训练一个合唱团需要很多的钱,有公益心的希腊人慷慨解囊负担合唱团的一切费用。(这种捐献就用choregia这个字。)以后,在战时,爱国的公民,捐献给国家的钱,也用这choregia一个字。再以后,在芦纸文件中,在希腊这字普通用于结婚证书,表明丈夫出于他的爱心,供养他妻子一切所需。choregia加重了上帝由爱而生的厚惠的语气;公民之爱城市,丈夫之爱妻子只是上帝的爱之隐约的示意。
律法的咒诅(三10-14)
保罗的论证想驱逼反对他的人们到角落去,使他们无法躲避。他说,‘假使你决定以接受顺服律法,获得上帝的称许,其必然的结果是什么?’第一,一个人如果作出了决定,他无论成功失败,必须依他的决定去做;如果他选择律法,必须因行律法而活。第二,以前没有人,以后也不可能有人,完全遵行律法。第三,如果是这样,你是被咒诅的了,因为经上说(申廿七26)凡不遵守整个律法的是在咒诅之下。因此想以律法为人生的原则,与上帝和好,其无可避免的结果是咒诅。
不过圣经里另外有一句话,‘义人因信得生。’(哈二4)。唯一与上帝和好的方法,也是唯一获得平安的方法,是信心的方法。不过律法的原则和信心的原则是相对的;在你人生的方向中,不能两者兼有;你必须作出选择;其唯一合乎逻辑的选择是放弃律法主义,走向信心的道路,接受上帝的话,信赖祂的慈爱。
我们怎样能够知道事情是这样的呢?这真理的最后保证是耶稣基督;因要把这真理带给我们,他死在十字架上。圣经上说,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申廿一23)。因此为要救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耶稣自己必须受咒诅。
即使在保罗最繁忙的时候,像现在一样,有一件简单的,不过是十分重要的事,从未离开他的心──那就是福音所付的代价。他永远不会忘记我们得到的平安,自由,与上帝和好,令耶稣基督付上生命的代价。因为人们怎样能够知道上帝是怎样的一位,除非耶稣基督死,告诉他们,祂的大爱。
不能改变的约(三15-18)
当我们读像这段与下一段经文时,我们必须记得保罗是一位训练有素的拉比。他对于拉比学院的论证方法是一个专家。他能够也曾用这种方法。它对于犹太人颇有说服的力量,不过对于我们或许很难了解。
他的目的是要表明恩典的方法高于律法的方法。他开始就指出恩典的方法较早于律法的方法。当亚伯拉罕冒信心的危险时,上帝给他大的应许。那就是说,上帝的应许是信心行动的结果;律法要等四百三十年后摩西的时代才有。不过──保罗接说──在约订立以后,就不能增添或更改。因此后面的律法不能改变在以前的信的方法。亚伯拉罕因信与上帝相好;今天信心还是唯一与上帝相好的方法。
拉比们最喜欢用根据解释单字的论证;他们要在一个字上建立整个神学系统。保罗在亚伯拉罕的故事中,拣选一个字,建立他的论据。在创世记十七章七,八节,上帝对亚伯拉罕说,‘我要与你并你的后裔坚立我的约’,讲到产业说,‘我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在英文圣经的雅各王朝译本里,‘后裔’却译为‘种子’。保罗的论证是在这里所用的种子是单数,不是复数;因此,上帝的应许并不指许多人,乃是指一个人;那约中的那个人,在耶稣基督身上,得到了完成。因此,与上帝相和,必须要采取亚伯拉罕所用的信心的方法;我们必须再使用这个方法,以信心仰望耶稣基督。
保罗一再的回到相同的要点。人生最大的问题是与上帝和好。只要我们对祂害怕,我们不能得到平安。我们怎样可以与祂和好呢?是否用尽一切力量,甚至自己受苦,遵行律法;是否广行善事,遵守律法一切条文,甚至细节也不放松?如果我们采取这种方法,我们将永无出头之日,因为人的缺陷永不会满足上帝的完全;不过如果哉们放弃这种无谓的挣扎,把我们自己和我们的罪带到上帝面前,祂的恩典张开了膀臂,迎接我们,我们与上帝和好。祂不再是判官,乃是父亲。保罗的论证是这件事遭遇在亚伯拉罕身上。在这基础上,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以后不能改变这约,正如不能改变已经签了名的所立的遗嘱一样。
都圈在罪里(三19-22)
这一段经文是在保罗的写作中最难的节段之一。它约莫有三百种不同的解释!在开始,让我们记得,保罗还是想要指出恩典和信心的方法远超过律法的方法。他讲到有关律法的四个要点。
(一)为什么缘故要引入律法?保罗说,是为过犯添上的。他的意思是说,没有律法,就没有罪。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他所做的是错的,他就不应当受责罚。律法的功用是阐明罪。不过律法只能阐明罪,却不能治愈罪。正如一个医生,他是诊断的专家,不过他对于诊断的病症,却不知道怎样医治。
(二)律法不是直接由上帝传授的。在出埃及记第二十章的故事中是直接交给摩西的;不过在保罗的日子,拉比们执于上帝圣洁遥远的印象,他们相信上帝不可能与人直接交往;因此他们有上帝先将律法交给天使,天使再交给摩西的观念。(比较徒七53;来二2)。这里保罗用他那时代拉比们的思想。律法从上帝那里,经过两层,先给天使,再传给中间人;那中间人就是摩西。与应许比较,应许是上帝直接的赐与,律法是二手货。
(三)现在到了特别困难的一句──‘但中保不是为一面作的;上帝却是一位。’保罗在这里的思想是什么?根据律法,契约必然有两方面,授的人和受的人;必须两方共同遵守它才有效。这是那些信赖律法之人的景况。破坏律法,整个约定都完了。不过应许只是依靠一人。恩典的方法完全依靠上帝;这是祂的应许。人不能改变它。人可以犯罪,但是上帝的爱与恩典屹立不变。从保罗看来,这是律法的弱点,它依赖两个人,立法者和守法者;人已经破坏律法。恩典完全属于上帝;人不能做什么去废除它;当然的,依赖不改变的上帝的恩典,比依赖软弱无力之人的毫无希望的努力要好。
(四)那么律法和恩典互相对峙的么?依照逻辑,保罗的回答应当说,‘是’,不过依照事实,保罗的回答却是‘否’。他说,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他是想到申命记廿七章廿六节所说的各人不坚守遵行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世界上以前未曾有过,将来也不会有完全遵行律法的人。那么,律法的效果是什么呢?它是驱使每一个人追求恩典,因为律法证明人的软弱无能。这一个思想保罗在下一章里再要加以发挥;在这里只是提说一下。让人尝试藉律法,与上帝和好。他会发现他做不到,因之驱使他看见他所能做的只有接受那耶稣基督来告诉人的奇妙的恩典。
信的时代的来到(三23-29)
保罗仍然在想,在上帝的计划中,律法所担负的主要职务。在希腊的世界里,有一种家庭的仆人,称paidagogos(和合本译师傅,现代中文译本译监护人)。他不是一个教师。他往往是一个年老可靠的奴仆,在家里已经很久,有崇高的品德。他的责任是照顾孩童的品德,培养大丈夫的气质。他有一个特别的责任:每天接送到学校。他没有教书的职务,他的责任就是把他平安的带到学校,交给老师。保罗说,这就是律法的功用。它就是要带人到基督那里。它不能直接把他带到基督跟前,不过它可以带他到某一地位,让他自己进入。律法的功用是带人到基督那里,指示他依靠自己,人是完全无法守住律法的。但是当人到了基督那里,他就不再需要律法,因为此后不依靠律法,乃是依靠恩典。
保罗说,‘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这里有两幅鲜明的图画。洗礼是犹太人的礼仪。如果有人要接受犹太教的信仰,归入犹太教,他必须做三件事。他必须受割礼,献祭,受洗。以宗教洗净的礼仪洗除罪污在犹太教中是很普通的一件事。(比较利未记十一至十五章)。
犹太教洗礼的仪节如下:要受洗的人先剪发剪甲;完全除去衣服;洗礼池里放水四十细亚(每细亚约等于
藉基督教的洗礼,一个人进入基督。早期的基督徒认为洗礼的作用,乃是与基督真正的联合。当然在宣教的情况中,人直接从非基督徒环境里来,受洗的大部份是成人洗礼,成人所感受的经验与儿童的必然不同。不过真像归人犹太教的与犹太教的信仰结合在一起,归入基督教的与基督结合在一起。(比较罗六3以下;西二12)。洗礼不只是外表的形式;这实在与基督结合为一体。
保罗接说,他们披戴基督。在这里所写的或许是一种习俗。这种习俗在以后的确是有的。要受洗的人穿上洁白的袍子,象征他进入的新生命。正如初入教者穿上新的白袍,他的生命披戴基督。
结果,在教会里,所有的信徒都没有分别;他们都成了上帝的儿女。在廿八节里,保罗说所有一切犹太人和希腊人,为奴的和自主的,男的和女的界线,都消除了。在这里有件关系重大的事。在犹太人的早祷文里,在保罗未信主之前也曾用过的,犹太人感谢上帝,因为‘你没有使我成为一个外邦人,一个奴隶,或是一个妇女。’现在保罗把这祷文完全颠倒过来。以前的区别都除去了;一切在基督里,都合而为一了。
我们已经看见(十六节)保罗解释对亚伯拉罕的应许,特别在基督里完成了;如果我们与基督合而为一,我们也承受了这应许,不是藉遵守律法,乃是藉信仰的行动,接受上帝白白的恩赐。
只有一件能消除日益严重的人与人之间的分裂;当众人都接受上帝的恩典,众人都在基督里,只有在那个时候,众人才合而为一。这不是人的力量;这是上帝的爱──只有它能统一分裂的世界。──《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