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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13章多译本对照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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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罗13: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

拼音版罗13:1 Zaì shàng yǒu quánbǐng de, rénrén dàng shùnfú tā. yīnwei méiyǒu quánbǐng bú shì chūyú shén de. fán zhǎngquán de dōu shì shén suǒ méng de.

吕振中罗13:1 居上位有政权的、人人都当顺服。因为没有政权不是出于上帝的∶一切政权都由上帝所定。

新译本罗13:1 政府的权柄,人人都应当服从。因为没有一样权柄不是从 神来的;掌权的都是 神设立的。

现代译罗13:1 人人都应该服从国家的权力机构,因为权力的存在是上帝所准许的;当政者的权力是从上帝来的。

当代译罗13:1 要服从政府,因为政府的权柄都是上帝所赐的。

思高本罗13:1 每人要服从上级有权柄的人, 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所有的权柄都是由天主规定的。

文理本罗13:1 秉权者、众宜服之、因无权非由于上帝、诸权皆上帝所命也、

修订本罗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要顺服,因为没有权柄不是来自上帝的。掌权的都是上帝所立的。

KJV 英罗13:1 Let every soul be subject unto the higher powers. For there is no power but of God: the powers that be are ordained of God.

NIV 英罗13:1 Everyone must submit himself to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for there is no authority except that which God has established. The authorities that exist have been established by God.

和合本罗13: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拼音版罗13:2 Suǒyǐ kàng jù zhǎngquán de, jiù shì kàng jù shén de méng. kàng jù de bì zì qǔ xíngfá

吕振中罗13:2 故此敌挡政权、就是反对上帝所规定;反对的必自招处刑。

新译本罗13: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反对 神所设立的;反对的人必自招刑罚。

现代译罗13:2 所以,抗拒当政者就是抗拒上帝的命令;这样的人难免受审判。

当代译罗13:2 所以,不守当地法律的,就是违背上帝的命令,违背的人必难逃法网。

思高本罗13:2 所以谁反抗权柄,就是反抗天主的规定,而反抗的人就是自取处罚。

文理本罗13:2 故与秉权者抗、乃拒上帝命、拒者自取鞫也、

修订本罗13: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所立的;抗拒的人必自招审判。

KJV 英罗13:2 Whosoever therefore resisteth the power, resisteth the ordinance of God: and they that resist shall receive to themselves damnation.

NIV 英罗13:2 Consequently, he who rebels against the authority is rebelling against what God has instituted, and those who do so will bring judgment on themselves.

和合本罗13: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拼音版罗13:3 zuò guān de yuán bú shì jiào xíng shàn de jùpà, nǎi shì jiào zuò e de jùpà. nǐ yuànyì bú jùpà zhǎngquán de má. nǐ zhǐyào xíng shàn, jiù kè dé tāde chēngzàn.

吕振中罗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有善行的惧怕,乃是叫有恶行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政权么?须要行善,就可以从它得赞许;

新译本罗13:3 执政的不是要使行善的惧怕,而是要使作恶的惧怕。你想不怕掌权的吗?只要行善,就会得到称赞;

现代译罗13:3 统治者不是要使行善的人惧怕,而是要使作恶的人惧怕。你要不怕当政者,就得行善,他就会嘉许你;

当代译罗13:3 执法者只对付违法的人,不做亏心事的,就无须惧怕;你们若做得好,还会得到表扬哩!

思高本罗13:3 因为长官为行善的人,不是可怕的;为行恶的人,才是可怕的。你愿意不怕掌权的吗?你行善罢! 那就可由他得到称赞,

文理本罗13:3 盖有司非行善者所畏、乃行恶者所畏耳、尔欲弗畏权、惟行善则得其褎、

修订本罗13:3 作官的原不是要使行善的惧怕,而是要使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只要行善,你就可得他的称赞;

KJV 英罗13:3 For rulers are not a terror to good works, but to the evil. Wilt thou then not be afraid of the power? do that which is good, and thou shalt have praise of the same:

NIV 英罗13:3 For rulers hold no terror for those who do right, but for those who do wrong. Do you want to be free from fear of the one in authority? Then do what is right and he will commend you.

和合本罗13:4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拼音版罗13:4 Yīnwei tā shì shén de yòng rén, shì yǔ nǐ yǒu yì de. nǐ ruò zuò e, què dàng jùpà. yīnwei tā bú shì kòng kòng de peì jiàn. tā shì shén de yòng rén, shì shēnyuān de, xíngfá nà zuò e de.

吕振中罗13:4 因为它是为你的好处而做上帝仆役的。但你若行恶,就该惧怕;因为他并不是徒然佩带刀剑权力;它是上帝的仆役,是刑罚者,使上帝之义怒临到作恶之人的。

新译本罗13:4 因为他是 神的仆役,是对你有益的。但如果你作恶,就应当惧怕;因为他佩剑,不是没有作用的。他是 神的仆役,是向作恶的人施行刑罚的。

现代译罗13:4 因为他是上帝所使用的人,他的工作是对你有益处的。如果你作恶,你就得怕他,因为他的惩罚并非儿戏。他是上帝所使用的人,要执行上帝对那些作恶的人的惩罚。

当代译罗13:4 要知道他们是上帝差派的,对行得正的人有利无害;然而,你若作奸犯科,就该惧怕了,因为他们必将你绳之於法。他们是上帝的差使,代表上帝秉公行义,警恶惩奸。

思高本罗13:4 因为他是天主的仆役,是为相帮你行善;你若作恶,你就该害怕,因为他不是无故带剑;他既是天主的仆役,就负责惩罚作恶的人;

文理本罗13:4 盖彼为上帝之役、于尔有益、尔若行恶则畏之、以其非徒佩剑、乃为上帝之役、以怒加诸行恶者、

修订本罗13:4 因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就该惧怕,因为他不是徒然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为上帝的愤怒,报应作恶的。

KJV 英罗13:4 For he is the minister of God to thee for good. But if thou do that which is evil, be afraid; for he beareth not the sword in vain: for he is the minister of God, a revenger to execute wrath upon him that doeth evil.

NIV 英罗13:4 For he is God's servant to do you good. But if you do wrong, be afraid, for he does not bear the sword for nothing. He is God's servant, an agent of wrath to bring punishment on the wrongdoer.

和合本罗13: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拼音版罗13:5 Suǒyǐ nǐmen bìxū shùnfú, búdàn shì yīnwei xíngfá, ye shì yīnwei liángxīn.

吕振中罗13:5 所以必须顺服,不但因上帝义怒之缘故,也因良知的缘故。

新译本罗13:5 所以你们必须服从,不但是为了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的缘故。

现代译罗13:5 所以,你们必须服从当政者,不但是为了怕上帝的惩罚,也是为了良心。

当代译罗13:5 故此,你们必须服从他们,不单因为得免罹法网,也是因为良心告诉你们,守法是自己的本分。

思高本罗13:5 所以必须服从,不只是为怕惩罚,而也是为了良心。

文理本罗13:5 故须服之、不第因怒、亦因良心也、

修订本罗13: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上帝的愤怒,也是因着良心。

KJV 英罗13:5 Wherefore ye must needs be subject, not only for wrath, but also for conscience sake.

NIV 英罗13:5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submit to the authorities, not only because of possible punishment but also because of conscience.

和合本罗13: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拼音版罗13:6 Nǐmen nà liáng, ye wéi zhè yuángù. yīn tāmen shì shén de chāiyì, chángcháng tè guǎn zhè shì.

吕振中罗13:6 你们纳贡银、也是为了这个缘故,因为他们是上帝的差役,时常事务的正是这事。

新译本罗13:6 因此,你们也当纳税,因为他们是 神的差役,专责处理这事的。

现代译罗13:6 你们纳税,也是为了同样的理由,因为当政者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为上帝工作。

当代译罗13:6 你们纳税也是为同样的原因。政府是上帝所派负责管理事务的,所以应该得到报酬。

思高本罗13:6 为此,你们也该完粮,因为他们是天主的差役,是专为尽这义务的。

文理本罗13:6 是以尔亦输税、盖彼乃上帝之有司、恒执斯役、

修订本罗13: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上帝的仆役,专管这事。

KJV 英罗13:6 For for this cause pay ye tribute also: for they are God's ministers, attending continually upon this very thing.

NIV 英罗13:6 This is also why you pay taxes, for the authorities are God's servants, who give their full time to governing.

和合本罗13: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拼音版罗13:7 Fán rén suǒ dàng dé de, jiù gei tā. dàng dé liáng de, gei Tānà liáng. dàng dé shuì de, gei tā shàng shuì. dàng jùpà de, jùpà tā. dàng gōng jìng de, gōng jìng tā.

吕振中罗13:7 你们向一切人、总要把债还清;该向谁纳贡银,就向谁纳贡银;该向谁上税,就向谁上税;该敬畏谁;就敬畏谁;该尊敬谁,就尊敬谁。

新译本罗13:7 你们要向各人清还所欠的;应当纳税的,就要给他纳税;应当进贡的,就给他进贡;应当敬畏的,就敬畏他;应当尊敬的,就尊敬他。

现代译罗13:7 所以,要向他们缴纳所该纳的税:该贡献的,要贡献;该缴纳的,要缴纳;该惧怕的,要惧怕;该尊敬的,要尊敬。

当代译罗13:7 无论是甚麽人,他该得的,就要给他。若该得米粮,就纳粮给他;若该得税款,就缴税给他;该服从的,就服从他;该尊敬的,就尊敬他。

思高本罗13:7 凡人应得的,你们要付清;该给谁完粮,就完粮;该给谁纳税,就纳税;该敬畏的,就敬畏;该尊敬的,就尊敬。

文理本罗13:7 所宜与者与之、税则纳之、征则输之、当畏则畏之、当敬则敬之、○

修订本罗13: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KJV 英罗13:7 Render therefore to all their dues: tribute to whom tribute is due; custom to whom custom; fear to whom fear; honour to whom honour.

NIV 英罗13:7 Give everyone what you owe him: If you owe taxes, pay taxes; if revenue, then revenue; if respect, then respect; if honor, then honor.

和合本罗13: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拼音版罗13:8 Fán shì dōu bùke kuīqiàn rén, wéiyǒu bǐcǐ xiāng aì, yào cháng yǐwéi kuīqiàn. yīnwei aìren de jiù wánquán le lǜfǎ.

吕振中罗13:8 除了彼此相爱,对任何人都不可欠什么债;因为爱人、便是行尽了律法。

新译本罗13:8 不要欠人的债;但在彼此相爱的事上,要觉得是欠了人的债。爱别人的,就成全了律法。

现代译罗13:8 千万不要负债!只有彼此相爱是你们该负的债。那爱别人的,就是遵守法律。

当代译罗1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在爱心方面,却应该常常觉得亏欠。律法的要求不过是“爱”,

思高本罗13:8 除了彼此相爱外,你们不可再欠人什麽,因为谁爱别人,就满全了法律。

文理本罗13:8 勿歉于人、惟以相爱为歉、盖爱人者尽乎律也、

修订本罗13:8 你们除了彼此相爱,对任何人都不可亏欠什么,因为那爱人的就成全了律法。

KJV 英罗13:8 Owe no man any thing, but to love one another: for he that loveth another hath fulfilled the law.

NIV 英罗13:8 Let no debt remain outstanding, except the continuing debt to love one another, for he who loves his fellowman has fulfilled the law.

和合本罗13:9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拼音版罗13:9 Xiàng nà bùke jiānyín, bùke shārén, bùke tōudào, bùke tānlán, huò yǒu biéde jièméng, dōu bāo zaì aìren rú jǐ zhè yī jù huà zhī neì le.

吕振中罗13:9 因为那说∶『你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窃,不可贪欲』的诫命──以及任何别的诫命──都总归『在爱你的邻舍如同你自己』这一句话之内。

新译本罗13:9 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心”等等的诫命,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里面了。

现代译罗13:9 法律的命令规定:「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盗窃;不可贪心。」这一切以及其他的命令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一条命令里面了。

当代译罗13:9 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窃、不可贪婪等等律法条文的总网就是“爱人如己”。

思高本罗13:9 其实『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恋,』以及其他任何诫命,都包含在这句话 :就是『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

文理本罗13:9 如曰勿淫、勿杀、勿窃、勿贪、抑或他诫、皆一言以蔽之、曰爱邻如己、

修订本罗13:9 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KJV 英罗13:9 For this, Thou shalt not commit adultery, Thou shalt not kill, Thou shalt not steal, Thou shalt not bear false witness, Thou shalt not covet; and if there be any other commandment, it is briefly comprehended in this saying, namely, Thou shalt love thy neighbour as thyself.

NIV 英罗13:9 The commandments, "Do not commit adultery," "Do not murder," "Do not steal," "Do not covet," and whatever other commandment there may be, are summed up in this one rule: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和合本罗13:10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拼音版罗13:10 Aì shì bú jiā haì yǔ rén de, suǒyǐ aì jiù wánquán le lǜfǎ.

吕振中罗13:10 爱、不作恶事害邻舍;所以爱即是行尽了律法。

新译本罗13:10 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是成全律法的。

现代译罗13:10 一个爱别人的人,不会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所以,爱成全了全部的法律。

当代译罗13:10 因为人若有“爱心”,就不会损害别人,这便是律法最终的意义了。

思高本罗13:10 爱不加害於人,所以爱就是法律的满全。

文理本罗13:10 夫爱不为害于邻、故爱也者、律之尽也、○

修订本罗13:10 爱是不对邻人作恶,所以爱就成全了律法。

KJV 英罗13:10 Love worketh no ill to his neighbour: therefore love is the fulfilling of the law.

NIV 英罗13:10 Love does no harm to its neighbor. Therefore love is the fulfillment of the law.

和合本罗13:11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拼音版罗13:11 Zaìzhe, nǐmen xiǎodé xiànjīn jiù shì gāi chèn zǎo shuì xǐng de shíhou, yīnwei wǒmen déjiù, xiànjīn bǐ chū xìn de shíhou gēng jìn le.

吕振中罗13:11 还有一点,你们知道这时机已是多么危急了。已时该从睡眠中醒起的钟点了;因为救恩、现今比我们初信时、更接近于我们了。

新译本罗13:11 还有,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时期了,现在正是你们应该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在比初信的时候更加接近了。

现代译罗13:11 你们必须这样做,因为你们知道这是甚麽时候;这是你们该从睡眠中醒过来的时候。现在我们比刚信的时候更接近上帝的拯救。

当代译罗13:11 还有,你们该从迷梦的生活里醒过来,因为主再来的日子,比初信的时候更加接近了。

思高本罗13:11 再者,你们该认清这个时期,现在已经是由睡梦中醒来的时辰了,因为我们的救恩,现今比我们当初信的时候更临近了。

文理本罗13:11 缘此、知时已届、今宜自寐以寤、盖我侪得救、较初信时为尤近、

修订本罗13:11 还有,你们要知道,现在正是该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了;因为我们得救,现在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KJV 英罗13:11 And that, knowing the time, that now it is high time to awake out of sleep: for now is our salvation nearer than when we believed.

NIV 英罗13:11 And do this, understanding the present time. The hour has come for you to wake up from your slumber, because our salvation is nearer now than when we first believed.

和合本罗13:12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拼音版罗13:12 Hēi yè yǐ shēn, báizhòu jiāng jìn. wǒmen jiù dàng tuō qù àn meì de xíngwéi, daì shàng guāngmíng de bīngqì.

吕振中罗13:12 黑夜已深,白昼已近;所以我们要脱去黑暗之行为,穿上亮光之军装。

新译本罗13:12 黑夜已深,白昼近了,所以我们要除掉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武器。

现代译罗13:12 黑夜快要过去,白天就要来临。我们不可再做暗昧的事;要拿起武器,准备在日光下作战。

当代译罗13:12 黑夜将尽,天快破晓,我们要除掉暧昧的行为,穿上光明的盔甲;

思高本罗13:12 黑夜深了,白日已近,所以我们该脱去黑暗的行为,佩戴光明的武器;

文理本罗13:12 夜既央、昼伊迩、我侪宜脱暗昧之行、而服光明之甲、

修订本罗13:12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所以我们该除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KJV 英罗13:12 The night is far spent, the day is at hand: let us therefore cast off the works of darkness, and let us put on the armour of light.

NIV 英罗13:12 The night is nearly over; the day is almost here. So let us put aside the deeds of darkness and put on the armor of light.

和合本罗13:13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拼音版罗13:13 Xíngshì wéirén yào duānzhèng, hǎoxiàng xíng zaì báizhòu. bùke huāngyàn zuìjiǔ. bùke hǎo sè xiédàng. bùke zhēngjing jídù.

吕振中罗13:13 要端端正正而行,像在白昼之中,而不是在荒宴醉酒中,不是在好房事邪荡中,也不是在纷争妒忌中。

新译本罗13:13 行事为人要光明磊落,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放荡纵欲,不可纷争嫉妒。

现代译罗13:13 我们行事为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生活在白昼中的人一样。不可纵欲醉酒,不可邪淫放荡,不可纷争嫉妒。

当代译罗13:13 端正为人,光明磊落。荒宴醉酒,好色邪荡,嫉妒纷争等事都要远离。

思高本罗13:13 行动要端庄,好像在白天一样,不可狂宴豪饮,不可淫乱放荡,不可争斗嫉妒;

文理本罗13:13 行宜庄正、如于白昼、勿荒宴而沈湎、勿冒色而邪侈、勿争鬬而媢嫉、

修订本罗13:1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在白昼行走。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淫荡;不可纷争嫉妒。

KJV 英罗13:13 Let us walk honestly, as in the day; not in rioting and drunkenness, not in chambering and wantonness, not in strife and envying.

NIV 英罗13:13 Let us behave decently, as in the daytime, not in orgies and drunkenness, not in sexual immorality and debauchery, not in dissension and jealousy.

和合本罗13:14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拼音版罗13:14 Zǒng yào pī daì zhǔ Yēsū Jīdū, búyào wéi ròutǐ ānpái, qù fàngzòng sīyù.

吕振中罗13:14 总要穿上主耶稣基督为军装;别为肉体筹谋、去放纵私欲了。

新译本罗13: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现代译罗13:14 但是,你们要以主耶稣基督装备自己;不要只顾满足肉体的情欲!

当代译罗13:14 不要刻意追慕肉欲之乐,乃要在生活上将主耶稣基督的完美彰显出来。

思高本罗13:14 但该穿上主耶稣基督;不应只挂念肉性的事,以满足私欲。

文理本罗13:14 惟主耶稣基督是服、毋为形躯是图、以纵其欲、

修订本罗13: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只顾满足肉体,去放纵私欲。

KJV 英罗13:14 But put ye on the Lord Jesus Christ, and make not provision for the flesh, to fulfil the lusts thereof.

NIV 英罗13:14 Rather, clothe yourselves with the Lord Jesus Christ, and do not think about how to gratify the desires of the sinful nature.

罗马书第13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罗马书第十三章   罗 13:1-7> 有说基督徒不应从政,有说基督徒应挺身而出,成为榜样
──罗马书第13章我这基督徒该如何取舍? 

  13:1-7 基督徒对这段经文的理解常常有分歧。当然在政治环境容许基督徒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时候,我们都同意应与政府保持和谐的关系。但是怎么样达到“和谐关系”呢?数百年来最少出现三种不同的理论: 

  ( 1 )政治是腐败的,越少参与越好;在不违背信仰原则下,基督徒应该作一个好公民,但是他们却不应该加入政府公职、或是去投票、去当兵。 

  ( 2 )神赐给政府和教会不同的权柄,基督徒可以同时对二者效忠,也可以为其一工作。不过却不应该将二者混淆,因为教会和政府各有所统,彼此分属不同的范畴,一个属灵,一个属世。二者可以彼此互相补足,却不能够在组织上互相合作。 

  ( 3 )基督徒有责任改善政府的情况。他们可以通过参政,选举基督徒或有高尚品德又坚持原则的领袖。他们也可以参与社会不同的层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建立道德的榜样,发挥好的影响力。认为政府和教会能共同为人民的利益彼此衷诚合作。 

  以上三种看法,没有一种鼓吹跟政府对抗,或采取不服从政府命令和法律的态度,除非政府要求人民做一些明显跟神启示的道德原则相冲突的事情。无论我们在什么地方,都要作一个既负责任的基督徒又负责任的公民。 

  罗 13:3-4> 保罗在这里所说的,若能叫执法者读到就好了…… 

  13:3-4 执法者要是不公正,公民就只有生活在恐惧当中。在本节里,保罗指出执法者应该按着他的本分执行任务,只要他们秉公办事,循规蹈矩的百姓就没有什么值得惧怕的。 

  罗 13:8> 去爱,行出爱,是甘心的,保罗说成是因为我们都亏欠了人,我又何来亏欠了人? 

  13:8 为什么“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对于基督为我们所付出的无尽的爱,我们永远都是一个负债者。惟一可以使我们稍做偿债的,就是我们尽力去爱其他人。因为基督的爱远超过我们所能付出的爱,所以我们永远有责任去爱别人。 

  罗 13:9> 努力去爱,只爱别人不爱己?那爱人如己该如何解释? 

  13:9 有些人也许误解,以为圣经禁止我们爱自己。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爱邻舍如同爱自己就变得毫无意义了。保罗肯定人必须自爱,即使你轻视自己,也不会任由自己忍受饥寒,总会努力为自己寻找衣食和栖身之所,尽量不让自己受到伤害。我们也要对邻舍施出同样的爱。爱人如己表示我们要努力争取让别人得到他们的基本需要。有趣的是,那些关心别人多于自己的人,很少有自卑的心态。 

  罗 13:10> 爱人如己只是一句话,我不用太认真去守,没有法律效力嘛…… 

  13:10 基督徒必须服从爱的律法(参雅 2:8-9 ; 4:11 ;彼前 2:16-17 ),这律法高于一切宗教和政府的法典。有些时候我们对别人袖手旁观,全是因为我们觉得自己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去帮助他们;甚至有时我们会钻法律空隙、合法地伤害别人。但是在耶稣爱的律法里,却永远不会有漏洞的。爱要求我们做一些超越人类法律要求的行为,就是学习和效法神的爱。 

  罗 13:12-14> 行在黑夜中,披戴主基督,活出白昼样,保罗所说,我真能作? 

  13:12-14 “黑夜”是指现今邪恶的时代,“白昼”是指基督再来的时候。保罗为什么把争竞嫉妒、荒宴、醉酒和性罪行这些较明显又较严重的罪放在一起呢?像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参太 5-7 章)所说的一样,保罗认为一个人的心态跟他的行为同样重要。如同仇恨引来谋杀,嫉妒引来争斗,情欲引来奸淫一样。当耶稣再来的时候,祂希望见到祂的子民表里一致,内外全都清洁无瑕。 

  罗 13:14> 听保罗的语气,披戴二字的含意可能极深,我认为是…… 

  13:14 我们怎么样“披戴”耶稣基督呢?首先,我们藉着洗礼表明与基督一起(参加 3:27 ),见证自己已经与基督同死、同葬、同复活。其次,我们体现出基督在地上的生活榜样,如爱、谦卑、真诚、服事等等。换句话说,我们在自己的生活中扮演基督的角色(参弗 4:24-32 ;西 3:10-17 )。再者,我们要控制我们的欲望,不要让它有机可乘,引诱我们去犯罪。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罗马书第13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讲道材料   罗马书第十三章 

  Ⅳ 信徒与政权(十三 1 ~ 7 ) 

  论到基督徒对信徒团契之外的人应有的行为,必然会涉及基督徒与世上权柄的关系
──罗马书第13章包括国家、省与市。本书信写成之后的十年间,这关系变成非常敏感的问题。 

  教会的成员主要是犹太人的时候,这一方面的问题虽然存在,但不如后期困难。犹太人在罗马帝国的地位,受到一连串皇帝喻令的规范。其实,以这帝国的附属国而言,他们已经享有相当多特权。犹太社团具有 collegia licita (“合法协会”)的地位。犹太人与外邦人种种不同的习俗,也都可以保存。罗马人或许认为这些作法荒谬、迷信,可是仍以帝国的法律加以保护,包括安息日律法,食物律法,以及禁止“雕刻偶像”等。皇家的政策禁止犹太地的官长带军旗进耶路撒路圣城的城墙内,因为上面有皇帝的像。按照犹太律法,外邦人踏入耶路撒冷圣殿的内院就是亵渎神,要处以死刑,罗马政府同意这个犹太律法,即使(很少有此例子)这个违规的人是罗马公民,他们也可以将他处死。 

  在基督死后的第一代时期,罗马律法即或辨认出基督徒,也不过把他们视为犹太人的一个派别。公元五十一或五十二年,哥林多的犹太人在亚该亚方伯迦流面前控告保罗,说他宣传非法的宗教,迦流却不予理会(徒十八 12 ~ 17 )。对他而言,保罗显然是个犹太人,与告他的人一样,他们之间的辩论,在迦流看来,只是对犹太律法解释的不同,而他到亚该亚来,不是要审问这一类的事。 

  迦流的决定成了一则重要的先例;约十年之后,保罗运用其模式所提供的保护,继续进行使徒的服事,不但在罗马帝国的各省中,也在罗马市内(徒廿八 30 ~ 31 )。 

  他在罗马法庭中的经验相当愉快,因此可能造成他在这里坚持说,掌权者
──罗马书第13章他称之为“神的差役”(第 6 节)
──罗马书第13章“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第 3 节)。然而,即使掌权者对基督徒的态度,不像迦流(在实际上)对保罗那么有利,这里所列的原则仍然有效。 

  不过,基督徒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还有另外一面。从罗马法的观点,基督教的开始有一个严重的缺陷,其创始人是因煽动叛乱的罪名,被罗马审判官定罪、执法,这个理由就绰绰有余了。基督的罪名被简要地写在板上,钉于祂的十字架:“犹太人的王”。不论耶稣对祂的王权怎样解释,对罗马法律而言,祂惟一的记录是:曾经领导一个运动,向该撒的王权挑战。多年之后,泰西塔斯( Tacitus )想要他的读者了解基督徒是怎样的人,他认为只要这样说就够了:“他们的名称来自基督,他在提庇留任皇帝时,被当地的官员本丢彼拉多处以死刑” 209 。这一点已足以表明他们的特色。在本书信写成之前七年,帖撒罗尼迦城内反对保罗的人,尽量想给他和当地跟随他的人找麻烦,他们到该城的官府去,提供不利的资料:“那搅乱天下的,也到这里来了……这些人都违背该撒的命令,说另有一个王耶稣”(徒十七 6 ~ 7 )。这个对真道诡谲的曲解,目的在将宣教士与当时罗马世界中,各犹太社区内带头引起骚乱的人连在一起;因为耶稣本人被彼拉多定罪,视为煽动者,暴动的头目,所以这种控告就更有凭有据了。 

  在那时候,帖撒罗尼迦城并不是惟一产生这问题的地方。公元四十九年,罗马城内也有暴乱,是由“基利斯督所教唆的” 210 ,革老丢因此下令,将犹太社团驱逐离开首都,有些读保罗这封书信的人,或许心中还对那次驱逐的艰难经历,感到忿忿不平。至于保罗本人,甚至他最好的朋友也无法否认,他每到一个城市,往往就是骚扰即将出现的讯号。虽然责任并不在保罗,但维护律法与秩序的官员当然会注意此事,而自下结论。因此,基督徒对自己在公众面前的行为更要谨慎,让诽谤他们的人得不把柄,对官府则要十分恭敬、顺服。其实,耶稣在这方面已经作了他们的榜样,正如在许多其他事上一样。虽然祂所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可十二 17 ),是指一个很微妙的问题
──罗马书第13章住在圣地的神的子民,向异教统治者纳税的事,但其原则可以更广泛地应用。 

  保罗将整个问题带到最高的层面。神是一切权柄的源头,在地上执掌权柄的人,都是祂所授权的;因此违背他们就是违背神。人的政府是一种神的法令,它所执行的刑罚与褒扬是神所托付的,目的是要压制罪恶,奖励公义。因此,在所有的人中,基督徒更应该遵守法律,缴纳税金,尊重官员
──罗马书第13章不是因为如果不这么做,就会有恶果,乃是因为这是一种服事神的方式。 

  但如果掌权者本身不公义,又如何呢?倘若该撒不满意自己应得的一切,而要求“属神的物”,又加何呢?保罗在这里没有讨论这个问题,可能因为当时还没有发生这种状况;但是在后来的几代中,这件事在罗马帝国中成了最棘手的问题。该撒逾越了神所赋予的审判权,自称为神,并且攻击圣徒。约翰形容有一个兽“从海中上来”,从大红龙领受了权柄,强迫世人都敬拜他,并杀灭一切不敬拜的人,从这兽身上,我们仍然能认出保罗所提的官员
──罗马书第13章“神的差役”
──罗马书第13章来吗 211 ?还是可以,因为保罗自己已经预先看见,在律法的拦阻被除去之后,必定会有这种局面出现(帖后二 6 ~ 10 )。奥古斯丁说:“若没有公义,国度岂不是成了大强盗窝?” 212 。 

  然而,有证据显示,基督徒在面对极大的压力之下,仍然对政府适度地效忠,连对罗马也不例外。“圣徒的忍耐和忠心”克服了逼迫的烈焰。可是,若政府官员的命令与神的诫命相违,基督徒便会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 29 );若该撒要求人将他尊作神,基督徒必须回答:“不!”。因为该撒若这么做(无论他是采独裁者的形式,或是采民主的形式),便是越过了神给他的权柄,踏进了不属于他的领域。顾尔曼( Oscar Cullmann )说:“对于国家要求敬拜该撒之像的问题,保罗看法不会与约翰启示书(译注:即启示录)的作者有何差别。” 213 但是,基督徒若对该撒在权限范围之内的命令,能先说:“是!”对他越逾权限的命令说:“不!”时,声音才更响亮。 

  几年之后,从罗马一篇写于猛烈逼迫前夕的文件中,我们听见这些话,仍然回应保罗的看法:“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彼前二 13 ~ 14 ,四 15 ~ 16 )。 

  再晚些时候,到第一世纪的末期,罗马教会的一位领袖,虽对三十年前尼禄残暴无比的逼迫仍记忆犹新,又刚经历了多米田的迫害,却同样为统治者祷告,说他们从神
──罗马书第13章永恒的君王
──罗马书第13章领受了“荣耀、尊贵、能力”,可以管理地上的事,“愿他们能以敬虔、和平与温柔,执行所托付与他们的权柄”。 214 这一类话语显示,罗马教会何等认真地接受了保罗论基督徒对掌权者之义务的劝勉。 

  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 。艾伦( J. W. Allen )说:“罗马书第十三章所写的,也许是历代以来对政治思想史最重要的话。然而”,他继续道:“若假定曾有人采纳过圣保罗的政治观,就大错特错了。” 215 可是,有些人的确曾经作过这方面的努力。 

  有人曾问,这里“在上有权柄的”是指有权柄的天使,还是人,或兼指天使与人 216 。圣经一般的观点是,世上权柄不但受“在地上……地上的列王”支配,也受“在天上……天上的众军”支配(赛廿四 21 ,“天上”和合本作“高处”)。何况,保罗也曾用复数的 exousia (“权柄”)。指天使的权柄(参八 38 ;弗一 21 ,三 10 ,六 12 ;西一 16 ,二 10 、 15 )。我们可以参照他在哥林多前书二 8 所说“世上有权( archontes )……的”,就是将“荣耀的主”钉十字架的;在那里他似乎不单指人而言。然而从这里的上下文看来,最好将“在上有权柄的”解释为掌权的官,他们用“剑”刑罚恶人,保护良民,因此有权下令,要人顺服,人民也当缴合宜的税金及其他当纳的物给他们,并要对他们表尊敬。保罗在别处提到天使的权柄时,从来没有要求基督徒顺服他们;相反的,因与基督联合,信徒已经脱离了他们的审判,因为基督是这一切权柄的创造者与元首(西一 16 ,二 10 ),若他们与祂和祂的子民为敌,基督便是他们的征服者(西二 15 )。 

  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这个原则与哥林多前书六 1 ~ 8 的论证并不冲突;那里是劝基督徒不要在世俗的法庭上彼此控告、起诉。承认政府的权柄,对基督徒家丑不宜外扬的事实,没有任何差别。虽然官府或法官是神所指派的,这种法令在教会中并没有地位:他们是“教会不算数的人”(林前六 4 , NEB )。 

  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顾尔曼说:“新约中很少有一句话像这句一样,被大大误用。” 217 他特别是指人误用这句话,来要求人对极权政府绝对服从。从这里的上下文,以及从使徒着作的大范围来看,政府能要求人服从的限度,只在神所托付它的目的之内
──罗马书第13章而若它要求唯有神才配得的尊崇,我们不单可以抗拒,而且必须抗拒。 

  “基督徒对政府的顺服从来不是绝对的,最多只是部份的、有条件的。因两种互相竞争的要求,基督徒总是活在压力之下;在某些状况中,违背政府的命令,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这个历史悠久的教义,自从使徒宣称,应该顺从神,而不顺从人之后,就已经成立了。” 218 

  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他们“对自己将要承受的刑罚,只能怪咎自己”( NEB )。 

  3.   作官的原不是叫好行为惧怕,乃是叫坏行为惧怕 。(按英译)。摩法特译为:“作官的不会令诚实人惊惧”(译注:与和合本相似),是根据一种抄本,其支持的证据弱,但本身很引人注意,即读作如 agathoergo{ ,而非 agatho{ ergo{ 。 

  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参彼得前三 13 :“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紧接这段之后的话,即彼前三 14 ,设想到情况可能有所转变:“你们就是为义受苦……”。 

  4.   他不是空空的佩剑 。剑象征罗马官员的统治权;参腓罗斯特拉图斯( Philostratus )所着 博学之士的生平 ( Lives of the Sophists ) 1.25.2 :“法官佩剑”。” 

  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后半句英译为:“将祂的怒气倾于作恶的人”。)因此,政府受托的职责,正是基督徒被禁止不可去行的事(十二 17 上、 19 )。后代的基督教国家,当然不包括在保罗的这段训勉之内;基督徒统治者或法官,并没有得到特别的指令,告诉他们身为基督徒要将冤情“听凭主怒”,和身为官员要负责“倾倒祂的怒气”,集这两者于一身之时,当如何协调。这不是说,他不能从本段以及类似的经文中,摘取原则作为指南。但是此处显然假设了两种“服事”神的范畴。 

  “圣经常准许以强制的方法约束罪恶,这些经文令现代许多基督徒感到困扰,因为似乎与基督的爱和祂不抵挡罪恶的观念背道而驰。但这种看法是由于未能辨明保存世界与拯救世界乃两回事。其实,圣经既肯定那‘惹动忿怒’的律法(罗四 15 ),又肯定那‘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加五 6 );即对基督特殊的工作与正常的工作都予以肯定。” 219 

  5.   也是因为良心 。基督徒顺服官长的动机更高,超过因恐怕不顺服会带来不愉快的后果。基督徒知道,这种顺服合乎神的旨意,如此服从便能向神保持清洁的良心。“良心”一词参看二 15 的注释 。 

  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 。 RSV 将这个子句译为直述句,而不作命令句,或许是正确的;希腊文并不清楚(此处动词可解作命令,亦可能作直述语)。“因为外邦官长是执行神的工作,所以你们理当付税给他们(这件事令许多犹太人良心不安,可能有些基督徒也有同感)。”爱任纽引用这一节,反驳唯知识论(诺斯底派)的解释,证明保罗在这一段“不是指天使或眼不能见的掌权者,好像某些人对这段经文大胆的解释;他乃是指真实的掌权之人” 220 。 

  他们是神的差役 。希腊文此处“差役”一词为 leitourgos (非第四节的 diakonos ),这个字在新约与早期基督徒文献中,特别用来指宗教方面的工作。参十五 16 的注释 。 

  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或许是回应耶稣的命令:“该撒的物,当归给(或“交还”, apodote ,与此处的形式相同)该撒”(可十二 17 )。但是接下去的经文却显明,顺服世俗掌权者的义务是暂时的,只适用于目前“黑夜”的时期( 12 节);在那“将近”的“白昼”,将会有新的治理状况,“圣徒要审判世界”(林前六 2 ) 221 。世上的政权都将消亡(这一点保罗与马克斯的看法相同);“神的城将永远长存。” 

  209 acitus, Annals l5.44 。 

  210 见导论:“Ⅱ 罗马的基督教第四至七段 ”。 

  211 启十一 7 ,十三 1 ~ 18 。 

  212 City of God ,

  4.4 。 

  213 The State in the New Testament ( 1957 ) ,

  p.83 。 

  214 Clement 60:2 ~ 61:2 J. B. Lightfoot 问道:“如果罗马教会一向如此祈祷,谁还会嫉妒她的优越地位呢?”( The Apostolic Fathers , 1.1 2 1890, p.384 )。 

  215 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 1928 ) ,

  p.132 。 

  216 根据 O. Cullmann ,这里“有权柄的”是“政府背后那看不见的天使的权柄( Christ and Time ,

  E. T., 1951, p.195; his italics )。 

  217 The State in the New Testament , pp .55f 。 

  218 Sir T. M. Taylor, The Heritage of Reformation , ( 1961 ) ,

  pp .8f (结尾所提是指徒五 29 )。 

  219 A .

  R. Vidler, Christ's Strange Work ( 1944 ) ,

  p.28. 也见 C. E. B. Cranfield, 'The Christina's Political Responsibility

  according to the New Testament', SJT 15 ( 1962 ) ,

  pp.176-192 。 

  220 Against Heresies 5.24.1 。 

  221 这段话(林前六 2 )背景是但以理书七 18 、 22 、 27 。有人认为,这种启示性的观点与罗马书十三 1-7 互相矛盾( J. Kallas, Romans XIII. 1-7: an Interpolation', NTS 11,

  1964 ~ 65, pp.365 - 374 ),但我们不要忽略,在同一本但以理书中,如尼布甲尼撒等外邦君王,其权柄乃是从至高的神而来,而他们对权柄的运用,也必须向祂负责。 

  Ⅴ 爱与责任(十三 8 ~ 10 ) 

  所有当付的钱都要付清;你们惟一特殊的债务只可以是爱的债,因为这种债永远还不清。从利未记十九 18 “爱人如己”的引文,可以看出保罗与耶稣的说法相同;主耶稣曾以这段话作为第二大诫命,列于“第一且是最大的诫命”
──罗马书第13章“你要尽心……爱主你的神”(申六 5 )
──罗马书第13章之后,并且又说:“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廿二 37 ~ 40 ;参可十二 28 ~ 34 )。保罗在此只提第二诫命,未提第一项,因为他是在谈基督徒对邻舍责任问题
──罗马书第13章十诫第二块约版诫命的主题。这些诫命禁止人以任何方式伤害邻舍;既然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成全了律法。 

  8.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译注:“人”英文作“他的邻舍”)。“他的邻舍”原文直译为“另一人”。此句可以译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另一项律法”
──罗马书第13章即马可福音十二 31 的“第二条”诫命,或“基督的律法”(参加六 2 ),超越了 1 至 7 节所吩咐信徒要顺服的政府的律法。但是原来的译法要好得多。 

  9.  “ 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 ”即十诫的第七、第六、第八,与第十条(出廿 13 ~ 17 ;申五 17 ~ 21 );此处显然没有按照次序,乃是随意选择。参马可福音十 19 。 

  “ 爱人如己 ”。耶稣称之为“其次”大的诫命(太廿二 39 ;可十二 31 );雅各书二 8 称之为“至尊的律法”( NEB 作“圣经中至高无上的律法”)。参加拉太书五 14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   爱就完全了律法 。“完全”所译的字是 Ple{ro{ma ,此字意义很广(十一 12 译作“丰满”,十一 25 译作“数目添满”,十五 29 译作“丰盛”)。参六 15 注释所引奥古斯丁的话 。 

  Ⅵ 面对关键时刻(十三 11 ~ 14 ) 

  保罗看出时代的关键性。他对目前传福音机会的持续性,并不乐观,但是他定意要把握时机,尽力而为。他没有再用帖撒罗尼迦后书二 1 ~ 12 启示性的比喻,因为他知道,那拦阻黑暗、混乱势力浮现的约束,可能随时会被除去;因此基督徒应当有所戒备。可是这种情势应当令他们感到鼓舞,而非绝望;耶稣曾经说:“一有这些事,你们就当挺身昂首,因为你们得赎的日子近了”(路廿一 28 )。保罗回应他的主,说:“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公元六十四与六十六年的事件
──罗马书第13章罗马皇帝开始逼迫基督徒,与犹太人爆发革命,结果造成犹太人第二度联盟( the Second Jewish Commonwealth )的崩溃
──罗马书第13章事前的阴影已经开始笼罩了。这些事件并非主第二次再来,及所有信徒最终救恩的先驱,保罗对这方面不可能预先看明;如果那日子、那时辰连人子都不知道,祂的仆人就更无从知悉了。但是耶稣说:“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可十三 13 ),祂的子民通过这些危难时,便亲身经历了这句话;在这些之后的危难,也成就了这句话。患难之中必有拯救),“圣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启十三 10 )。 

  但同时,光明的子女必须在生活中有所预备,等候神眷顾之日,弃绝一切“暗昧时的行为”。保罗在其他地方论及穿上“新人”(弗四 24 ;西三 10 );此处他更直接吩咐读者,“披戴主耶稣基督”。保罗劝勉他们要展示基督徒的美德,“光明的兵器”,不要耽溺于可耻的情欲中;这些美德岂不是在他们的主身上已经完美的流露出来?保罗对历史的耶稣有深厚的知识与兴趣,远超过一些人对他的看法;他们误以为保罗说“以外貌认基督”(林后五 16 ),就是否定对基督这方面的知识或兴趣。因为保罗所详细列举他期望罗马与其他地方信徒“穿上”的美德,正是基督在世上的特色。 

  11.   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 。使徒的教导中,时常吩咐信徒要保持儆醒;参帖前五 4 ~ 11 。 

  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这里的得救是以将来完全实现的观点来看,即八 23 所说,信徒所等候的“儿子的名份,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参彼得前书一 5 “末世要显现的救恩”,根据那段经文,信徒是“因信蒙……保守”的。这件事将与基督在荣耀中的显现同时实现(参来九 28 )。 

  12.   暗昧的行为……光明的兵器 。 NEB 作:“因此让我们扔掉暗昧的行为,拿起我们的兵器,好像光明的军人”。保罗的作品中经常出现光明与黑暗的对比(参林后六 14 ;弗五 8 ;西一 12 ~ 13 ;帖前五 4 ~ 5 ),约翰亦是如此。新约与昆兰经典,在这一个观念和用词上显然相通;昆兰经典说,人类或是被光 明之 君治理,或是被黑暗的天使辖制,末世最大的冲突则被称为“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的战争” 222 。“光明的兵器”,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五 8 与以弗所书六 13 ~ 17 描述得更详尽。 

  13.   好像行在白昼 。“白昼”是清醒的时间,因为“醉了的人是在夜间醉”(帖前五 7 ) 

  14.   披戴主耶稣基督 。“披戴”的这种用法,在文学上有一个类似的例子。哈利卡那撒斯的狄奥尼修斯( Dionysius of Halicarnassus )所着“罗马古迹”( Roman Antiquities )中,用“披戴达昆( Traquin )”形容扮演达昆的角色。 

  初期教会对信基督的人实际生活的教导(参六 17 诠释 ),为了便于记忆的缘故,似乎采用一些抢眼的字,“披戴”(或译“穿上”)便是其中之一。信徒应当“穿上”基督徒的美德,好像穿上新衣服(参西三 12 );这些美德既然是他们信主之时所领受的,包括新的基督徒个性的每一方面,就不妨说他们应当“穿上新人”(弗四 24 ),或生活要像已经穿上新人的人(西三 10 )。既然这个“新人”是基督的性情复制在祂子民身上,因此只要稍微改一下,便可说:“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三 27 );或者,像在这里一样,劝勉信徒“披戴”基督,亦即将他们内在所经历的,表现出来。保罗在当时并没有我们所见写成文字的福音书,因此,他推荐给读者,要他们培养的美德,正是福音书作者对我们主的形容,而他所吩咐的话是“披戴耶稣基督”,这一点很值得我们注意。 

  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参六 12 。 13 、 14 两 节的话,曾在奥古斯丁心中燃起神圣之爱的烈焰(见导论:“ Ⅷ  罗马书的影响 ”) 

  222 参 G.

  Vermes, 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 pp.75-78, 122-148 。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罗马书第13章-罗马书第13章-新旧约圣经辅读注释

罗马书第十三章   基督徒与政府(十三 1 ~ 7 ) 

  初期教会是生存在罗马政权之下,受极权的殖民地政策所管治。“仍在地上作子民”的基督徒,应如何表现其公民的身分而又忠于对神主权的尊重呢?这便是保罗本段教训的重心。 

  值得注意的,是罗马政府当时对教会是不友善的,甚至是逼迫教会、阻拦教会发展的,但保罗在此仍强调基督徒要“顺服政府”,为何? 

  .顺服政府的理由( 1 ~ 2 ):保罗从属灵的角度看这问题,认定政府的统治权力是从神来的,即所有国家权力架构都是神所立定的(参创一 28 ),故此凡“在上有权柄的”政府,圴是神所赐予的,人人都当尊重,基督徒也不能例外。试想,一个地方若没有政府管治,那里还有法治使民生安居呢?连教会也一样不能自然地扩展呢!所以保罗认为反抗政府的等同反抗神的旨意,这样的人自招惩罚。 

  .政府的任务与职责( 3 ~ 4 ):政府既然从神领受了管治的权柄,他就必须对设立他的那位独一真神负责,确实地执行他本身管治的任务,包括正确无误地运用“佩剑”的权柄,即执行赏善罚恶的法律,以维持社会公义和有秩序的治安,创造美善的环境和秩序。因此,政府的功能是要阻止互相侵犯,保障人行使神所赐的自由、与公民行动的权利,并保障这些权利得以贯彻。 

  .顺服政府的动机( 5 ~ 7 ):基督徒顺服政府,不应为逃避神的忿怒,而是为了良心的缘故,有责任行使公民权,这包括应该做奉公守法的公民:作事不违反法律,对国家社会尽义务,如当军或参与纪律部队,积极参与选举活动,以个人身分参政当议员,在义务上纳税,以维持国家的公共费用等;若政府有不当的措施或不公义的法案,基督徒可以抨击政府,以善意向政府表达建设性的意见。 

  祈祷  主,我不但愿意做一个长进的基督徒,也要做一个良好的公民。 

  爱和圣洁的生活(十三 8 ~ 14 ) 

  保罗继续讨论基督徒对社会应尽的本分,同时论及对现世应有之态度。 

  .爱的律则( 8 ~ 10 ) 

  保罗将基督徒的责任扩大,从政府延伸至众人。要“彼此相爱”是基督徒生命的原则,是基督徒对人类应有的一种责任。爱成为律法的总结(参加五 14 ),爱的目标是为别人的好处,“凡事不亏欠人”意即一个爱别人的人,绝不会做出任何有损他人尊严的事,这才算履行了耶稣所说怎样对待邻舍的诫命。其实,爱的债是还不尽的;故此,我们应该知道,全部的律法都在基督徒的爱的律则里得以成全,因为只有爱才能遵守律法,而律法又是衡量爱的标准。 

  .态度认真( 11 ~ 14 ) 

  保罗用有力的言词提醒信徒,主再来的日子近了,而今世就是主再来之前的时代。这个时代的特征是黑暗,即是罪恶主导,“荒宴醉酒”,人人顺从罪性,放纵情欲。今天世界各处都充满行径荒淫的事情,不合法的性行为到处蔓延,“爱滋病”(后天免疫力失调症)震惊全球。基督徒在这种时代处境下应如何装备自己呢?保罗从两方面作出提醒: 

  1. 消极的
──罗马书第13章脱去暗昧的行为。即弃掉一切的不洁和不能见光的放荡行为,例如不翻阅色情暴力的不良刊物,不观看任何渲染色情的影片,不作任何带有欺骗性和贪婪性的游戏,也不说一些下流人的言语和戏笑的话。 

  2. 积极的
──罗马书第13章行事为人光明磊落,即行事端庄正直,生活取向高尚廉洁,身上常常披戴基督在道德方面的美善品行,以致能在生活上表彰优美的德行。 

  祈祷  主啊,我愿在这黑暗荒淫的世代里保持自洁,作光明之子。 

  
──罗马书第13章《新旧约辅读》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罗马书第13章-圣经串珠版注释

罗马书第十三章   13:1-14 基督徒处世原则 

  1-7 信徒与政府 

  基督徒有服从国家执政掌权者的责任,因为在上者是从神领受权柄, 

  是神的仆人,在地上代神罚恶赏善,维持秩序。但当政府越过了神所 

  赐的权柄之时,信徒最终效忠的对象是神而不是人 (见徒 5:29 );纵 

  使要为此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见彼前 4:14, 16 )。 

  5 “因为良心”:即“因为知道政府的权柄从神而来”。 

  8-10 爱心与律法 

  9 “不可奸淫 ...... 贪婪”:分别为十诫中的第七、六、八、十条 

  。这些诫命的要旨是:不可伤害别人;所以信徒只要爱人如己 

  (不加害人),便能活出诫命的精义。 

  11-14 主再来的激励 

  信徒最终得赎的时候(主再来之时,见帖前 4:16-17 )更近了,基督徒 

  在这具体逼切的盼望之下,应更愿意洁净自己(约一 3:2-3 ),行事为 

  人光明磊落,准备迎接主的来。 

  14 “披戴主耶稣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主耶稣的美德,如同 

  人穿上美服一样。 

  思想问题(第十三章) 

  1.试举出顺从掌权者的理由。 

  当掌权者不把荣耀、主权归给神,或破坏神的秩序时,这原则是 

  否适用呢(参徒 5:29 )? 

  2.“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 7 )

  你有否亏待你生活圈子以内 

  的人呢? 

  你对社会上的人又如何? 

  3.“主必快来”对你有何意义? 

  你是否时刻警醒地生活? 

  
──罗马书第13章《罗马书串珠注释》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罗马书第13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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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罗马书第十三章

13:1 本节至7节教训基督徒对管理众人之事的政府应持的态度。当时的教会团体与地方当局之间可能在关系上很紧张—只顺服基督,不顺服他们,甚至拒不纳税(6节)。保罗一方面提出信仰上的基础,说明权柄出于神,掌权者为神所命,故应顺服他们;另一方面他继续前章不要以恶报恶、不要报复的教训,指出伸冤在主手中;地上掌权者的设立是为神执行刑罚(4节)。

基督徒会问:要是守着不报复的原则,会不会令不法者更放肆,以致法纪荡然呢?从保罗这段话里可以看出,他认为地上的政府是可以秉公行义,赏善罚恶,为人伸冤,代神伸张公义的。不过,神设立掌权者给他伸冤罚恶的目的,是让大家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提前2:2),因此保罗也在这里教导在位者不可滥用职权来图一己私利,纵恶欺善,弄得民不聊生。遇到这种情形,信徒有义务顺从神不顺从人(徒5:29;比较但3:16-18)。

13:4 剑是罗马人权力的象征,“佩剑”指政府拥有的权力而说。

13:5 掌权者既为神所命,信徒为求良心的所安,应该尊敬他们。

13:6-7 “纳粮”就是“纳税”,包括各种直接和间接的税项。7节的话符合主基督的教训:“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可12:17)。

13:8-10 爱是一种永不能偿清的债(“亏欠”)。无论一个人怎样爱人,他有义务不断持续爱下去,这就是“常以为亏欠”的意思。这种无私的爱不只用在信徒身上,也应用以对待一切人(“爱人就完全了律法”一语中的“人”指“同胞”、“邻舍”)。要能这样爱一切的人才算遵行了律法的精神,达到律法的目的。

9节所引为《申命记》所记“十诫”的节缩。“十诫”可分为对神与对人两部分。此处列举的为对人的部分的节缩,而用“别的诫命”一语概括其余。主基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和“爱人如己”是一切道理的总纲。爱神是信仰生活的内容,爱人是伦理道德的具体表现。保罗重申基督的教训,指出全部律法可在爱中实现与完成。

13:11-14 “现今”指主再来前的这个时期,圣经称之为末世(来1:2)。“趁早睡醒”是说现在为应该行动的时候。“得救”(11节)非指信主时灵魂的得救,而是指主要来时救恩完全实现在人身上的拯救工作(来9:28;彼前1:5)。保罗写这段话勉励信徒过敬虔的生活,因为主基督再来的日子一天比一天接近。

13:12 “黑夜”指现今邪恶的世代。这个世代已将近过去,主基督就快来。要象除去污秽的衣服一样,弃掉在黑暗中所作见不得人的行为,穿上公义的盔甲,披戴基督,成为新人。参《以弗所书》4:24;《歌罗西书》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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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13章-21世纪圣经注释

罗马书   注释 

  十三 1-7 基督徒对政府的责任 

  保罗没有用直接的方式将本段与前面的内容连接起来,以致某些学者认为,这部分是后来
──罗马书第13章也许是在保罗死后
──罗马书第13章才补充上去的。然而,却没有任何文献上的证据支持这种看法。反之,这段内容正好衔接上文的讨论:顺服政权是属于「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之其中一部分(十二 2 下),也是行「众人以为美的事」的一个具体例子(十二 17 下)。保罗可能察觉到罗马基督徒特别需要这方面的提醒,因为有证据显示,部分居住在罗马首都的不同的群体
──罗马书第13章当中包括了犹太人
──罗马书第13章都在当时鼓吹反对纳税( Tacitus,

  Ann. 15.50 ff. )。因此,保罗劝罗马基督徒要纳税( 6-7 节),作为顺服国家政权的其中一项基本义务( 1 上、 5 节上)。保罗指出,我们要顺服政府当权的,因为他们是神所设立的,为的是要完成神赏善罚罪的心意( 1 下 -4 、 5 节下)。 

  「掌权者」(希腊文是 exousiai )明显是指属世政府中的当权者;在保罗的时代,当然是指罗马政府,特别是各省的官员。要「顺服」这些当权者,是表示要承认他们在人世间所设立的制度中,其地位是高于信徒的。这「制度」包括了神并不认同的世俗制度(例如奴隶的制度:多二 9 ;彼前二 18 ),也包括了按照神的吩咐,为了人的好处而设立的制度(例如婚姻制度:弗五 22 ;西三 18 ;多二 5 ;彼前三 1 、 5 。家庭制度:路二 51 。教会领袖:林前十六 16 ;彼前五 5 ;弗五 21 可能同时包括了婚姻、家庭和奴隶制度)。保罗在第 1 下 -4 节清楚指出,政府制度明显是属于后者的类别,即是神所设立的。保罗的教导与旧约的教导(箴八 15-16 ;赛四十 15 、 23-24 ;但二 21 ,四 17 、 25-32 ,五 21 )和犹太人的教导(《所罗门智慧书》六 3 ;《传道经》十 4 ,十七 17 )互相呼应,都是要提醒我们认识到掌权者都是神所「命」的( tetagmenai ),因此,无论是在何等间接或完全不自觉的情况下,他们都是神的「用人」( 4 、 6 节)。掌权者透过赏善( 3 下 -4 节上)和罚恶( 3 上、 4 节下)来事奉神。因此,基督徒又像其它任何个人一样(参 1 节),要依从掌权者的吩咐去做;并非单单因为惧怕受罚,更因为认识到当权者的背后有神,也避免做出任何违背我们良心的事( 5 节下)。 

  保罗在这里的教导显然相当直接,而且也跟新约其它书卷的教导一致(特别见彼前二 13-17 )。然而,这项似乎要绝对听从掌权者的命令,却为极多基督徒带来困扰。这些困扰不单只因着我们的经验而产生
──罗马书第13章不少信徒要生活在一些由独裁和极端反基督教的政权统治下的国家
──罗马书第13章更是因着新约本身曾称许一些不顺从当权者的表现(徒四 19-20 ;启示录)。因此,十三章 1 至 7 节所带来的问题,可以从几个不同的途径来处理。有些人认为,保罗要求信徒,当政府执行神的吩咐,发挥赏善罚恶的功能时,他们便要顺服政府。虽然这个见解蕴含某些真理,但保罗不会要求基督徒视乎政府的表现而决定是否顺服。另一些人则认为,保罗提出这项教导的时候,可能只将自己局限于当时罗马社会的当前处境;可是,经文中所用的涵盖性语言(「人人」、「没有权柄」, 1 节),却似乎使这个想法变得不大可能。另一个更容易吸引人接受的看法,是保罗要基督徒顺服政府,其实只是期望他们认识到,在神设立的各阶层社会关系中,政府所占的适当位置,而神是在这一切之上的首要位置。因此,当政府想僭夺神的位置,要我们去做一些有违那位我们最终要向祂负责的神时,我们就可以
──罗马书第13章实际上是有义务
──罗马书第13章不顺从此政府。然而,这个观点却可能不适当地削弱了「顺服」一词的意义。也许,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将十三章 1 至 7 节视作基督徒该以甚么态度面对政府的一般性教导,至于背后所假设之任何特殊例外因素,这里并没有直接讲明。 

  十三 8-10 爱和律法 

  第 8 节上发挥了承上接下的作用。「凡事都不可亏欠人」重申了一个重要的待人处事原则,是由基督徒要顺服属世当权者的教训引申而来的(参 7 节上),保罗也以此为根据去提醒信徒,他们是彼此亏欠,永远也无法偿清的:「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保罗再次回到爱的主题(参十二 9-21 ),指出它成全( 8 下和 10 节)和总括( 9 节)了摩西律法,藉此强调出它的重要性。耶稣曾经亲口强调了利未记十九章 18 节那「爱的诫命」之重要性(太五 43 ,十九 19 ,二十二 39 ;可十二 31 ;参约十三 34-35 ),新约圣经也不断对此作出回响(参加五 14 ;雅二 8 ,四 11-12 ;约壹四 11 )。当保罗坚称遵行这条诫命就「成全」或「总括」了其它所有诫命的时候,他并非表示我们只要去「爱」就能讨神喜悦
──罗马书第13章以为只要我们凭着「爱心」而行,就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同时,保罗的意思也并非单单表示,爱人就是律法中最重要的诫命,或其它所有人都要遵行。反之,他是指出基督徒如今借着爱成全了摩西律法的所有要求(至少与我们对其他人的义务有关之一切律例)。因为爱是「基督的律法」之核心(加六 2 ;参林前九 20-21 ),耶稣乃是用此律法来管理我们在新领域中的生活。这律法本身便已经「成全」了摩西的律法(参太五 17 )。 

  十三 11-14 白昼将近 

  保罗在这部分开始的时候论到基督徒的一般伦理教训,提醒信徒认识到自己如今是生活在一个新的领域中
──罗马书第13章不再「属于这个世界」(十二 2 )
──罗马书第13章现在,他便要总结这个主题。信徒必须晓得「现今」是甚么时候:我们预期「白昼」快将临近了( 12 节)
──罗马书第13章即「主耶稣的那日」将最终的救恩带来给我们的日子。正如保罗在前面已经清楚指出(五 9-10 ),「救恩」是一个过程,惟有当我们在末日从神倾出的愤怒中被拯救出来时,这个过程才真正地完成(亦参腓一 19 ,二 12 ;帖前五 9 )。随着现今的世代依从它的轨迹前进,这个日子便愈来愈临近,它已在我们如今生活的时间中开始投下光影。因此,保罗劝我们的行事为人要好像行在「白昼」( 12 下 -13 节),并且远离那些属于「黑夜」的行为,就是世界中与神敌对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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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13章-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讲道材料  罗马书第十三章 

  二.顺服与爱心(13:1-14) 

  1. 顺服掌权者(13:1-7) 

  A.因权柄出于神(13:1-2) 

  12 这两节说明神对于我们所处的社会,是藉着政府来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秩序的。在正常的情形下,顺服政府的法令而生活,就是在神的旨意中生活,除非政府的法令违背我们的信仰,使我们背叛神的命令时,我们就只好“顺从神不顺从人”了(徒5:29)。那是因为政府本身已违背神。除此之外,政府的权柄就是神的权柄,所以说“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注意,当保罗说这话时,不论犹太人或希利尼人,都在罗马的政权底下,罗马政府并不是他们自己国家的政府,反之,乃是他所不欢迎的政府,但使徒却要他们顺服掌权的。 

  B.因掌权者是赏善罚恶的(13:3-4) 

  3-4 在此使徒是以那些按照神的旨意,管理百姓的好官员来说。这等作官的,不是叫行善的害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上文既命令信徒当顺服掌权者,则若掌权者叫我们去作恶,去反叛我们所事奉的神,怎么办呢?使徒劝勉信徒,只要行善就不用怕掌权的,一方面指出信徒之本分,另一方面也说明作官的责任,是赏善罚恶,绝非纵恶欺善的。第4节两次提到“他是神的用人”,证明我们上文所说,使徒在此是以大公无私,真正良善的典型好官而论的。 

  “行善”,按百姓对政府而论,最大的善行是守法顺命,神常藉着看得见的权柄,以教导人明白当顺服那看不见之神的权柄。 

  神是赏善罚恶,为人伸冤的,但人怎么知道神是这样的一位神?藉着看得见的掌权者表明出来。不过今日地上看得见的权柄,常常不能代表神的权柄了,因有权柄的人常误用他的权柄;所以今日神所要用的是忠心的基督徒,不是用属地的权柄以表明神的公正,乃是用勇敢为真理作见证的人,叫人从内心慑服的那种看不见的权柄,以彰显神的公义。 

  C.应按良心顺服掌权者(13:5) 

  5 信徒不但要为国家律法的缘故顺服掌权的,也要为良心的缘故顺服。 

  “顺服”有两种,一是因惧怕而顺服,就如这里所说
──罗马书第13章“因为刑罚”;另一种则是因自己良心的要求
──罗马书第13章要求我们顺服真理。这种顺服非因怕刑罚,而是要在神前有无亏的良心。 

  基督徒之顺服政府,应当不是只为怕刑罚,乃是要在神前无愧,就算不受刑罚也当顺服,因为那些在上掌权的是神的用人,是从神领受权柄的。 

  D.应按理纳粮付税(13:6-7) 

  6-7 使徒保罗特别以向政府纳粮上税为例,解明信徒应当遵守国家法令之理;似乎暗示当时的犹太人,对于向罗马政府交税纳粮这件事,十分不甘心,常在可能中逃避或反抗。保罗的教训与主的教训相似,我们既在当地的政府治理和保护之下,就有义务向他们纳税。政府既须维持地方治安,保护人民之安全,人民当然该纳粮上税了。至于政府方面若没有好好治理国家又当怎样?在这里圣经未提到掌权者方面的责任,只提人民方面当尽之责任;但从旧约历史和先知书中,可知若在上掌权的人不尽他的本分,神必要审判他们,他们的国家和政权必被夺回,交给别人。 

  2.爱与律法的关系(13:8-13) 

  使徒为什么忽然提到爱与律法之关系呢?他的用意是要我们知道,作为一个基督徒,仅仅不犯国法是不够的,还得用爱心行事才对。 

  A.如何实行爱心(13:8) 

  8 本节包括爱心两步的实行: 

  1.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意即无论什么事,都不要叫别人吃亏,不可使人因你的缘故受亏损,不占人的便宜,不叫人受累。这是实行爱心在消极方面应当做到的。爱是给予的;但在未能给人之先,总得先做到不占取别人应得的份,才能谈得上“给人”。例如委托人办事,应当不叫人无端为你在金钱上或精神上受亏损;请人买东西应先给钱,不当让人为难;有人甚至东西已经买了好久却不还钱,这就是亏欠人。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也暗示信徒应尽可能不向人借钱。尤其是传道人,“不向人借钱”是信心生活原则之一。 

  2.要常以为亏欠 

  意即常自觉在爱心上未尽当尽的责任,应当善待人的未曾善待,该帮助人的没有帮助,常想到自己对人应有之爱心,而不是常想到别人当如何用爱待自己,这样才能真正爱主爱人。 

  B.爱如何完全了律法(13:9-10) 

  9-10 律法各种规条,都是为禁止人加害于别人。就如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等,都不过是防止人侵犯别人的权益。这种禁止是消极的和外表的,只从外面禁止而已;但“爱”却使人从内心不加害于人,因爱而不愿加害于人,且要使人得着益处。这“爱”的原则是从里面做起的,是积极地给人好处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所未能兼顾的部份和律法未能达到的目的。律法只是公义的一面,若没有爱就不完全。 

  “完全”pleeroma在可6:43译作“装满”,约1:16译作“丰满”。 

  3.劝戒信徒儆醒等候主来(13:11-14) 

  这几节是一些劝勉和警戒的话,从主再来的时候已近方面,说到信徒应当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一切不法的事,无非都是叫人放纵情欲,但主来的日子既近,我们应当趁时儆醒准备迎见主,不该只顾纵欲枉法,行为邪荡。 

  这几节论到等候主再来,包括为什么要等候主来,和怎样等候主来两方面的意思。 

  A.为什么等候主(13:11-12上) 

  11-12上 1.因黑夜已深 

  怎么知道黑夜已深?看社会的混乱,人心的险恶,道德的堕落,国与国之间的争战不安,真理与是非之颠倒,各种怪异的异端之发生,人只顾肉欲的享受,厌烦纯正的真道,不法之事的增加,教会之不冷不热……,不就是黑夜已深的时候吗? 

  黑夜既已深,白昼自然是将近,到了深夜没有人会怀疑白昼必来;照样在世代已经进入深黑的夜间时,我们应当确知基督就要再来了,所以我们应该趁早“睡醒”。 

  “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使徒不但把一切在各种情欲中放荡的人,都当作是睡着的人,也把那些全不觉悟这世代的结局快到,主来的日子已近的信徒,看作是睡着的人。这些原是信徒所“晓得”的,但不是所有信徒都会因此儆醒,因他们不想“趁早”预备,只想在接近的时候才预备。使徒警告信徒,现在已经是应当趁早儆醒的时候,不当再拖延了。 

  2.因我们得救已近 

  “得救”原文soteeria是名词,与路2:30;1:69,77;约4:22;彼前1:5之“救恩”同字,中文圣经常将soteeria译作“得救”,按杨氏经文汇编,此字新约共用过四十四次,其中有四十次译作salvation“救恩”。 

  所以这里的意思不是说信徒还未得救,而是指救恩之全部实现(基督再临时之身体得赎)已比初信时更近了。 

  最重要的是本节经文显出使徒心中一直计算着主来已近的态度,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他把初信主时与现今比较,既然现今已信主若干时日,当然比以前更近主来的时候了。他是存这样的盼望劝勉信徒的。 

  B.要怎样预备主来(13:12下-14) 

  12下-13 暗昧的行为指13节下半的荒宴醉酒,好色邪荡,争竞嫉妒……。光明的兵器指13节上半的端正行事。在消极方面我们要脱去暗昧的行为,积极方面,要有光明正大的生活,作为我们为福音的见证以及与罪恶争战的兵器。 

  14“披戴”原文endusasthe,字根enduo,中文圣经多次译作“穿”或“穿上”,如太6:25,29,31;可6:9;15:20;弗4:24;西3:10等。但林前15:53-54译作“变成”,其小字作“穿”;加3:27译作“披戴”;弗6:11译作“穿戴”;在提后3:6译作“偷进”是比较特别的用法。 

  披戴耶稣基督,意即: 

  1.凡事表彰基督,隐藏自己。

  2.在行事为人中使人看见基督的荣美。

  3.常住在基督里面。

  4.让基督为我们应付试探、罪恶、世界,由祂去接触一切。 

  消极方面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为肉体安排就是为满足肉体的要求而筹算计划。这表示那个人的心已经被肉体的事所占据,这样为肉体安排是没有止境的,最后便是放纵私欲。 

  问题讨论 

  基督徒为什么要服从政府的权柄?要怎么顺服?自己不喜欢的政府也要顺服吗?在什么情形下才可以不顺服?新约圣经有什么例证?实行爱心有那两方的步骤?“爱完全了律法”怎么解释?基督徒要怎样预备主再来?“我们得救……比初信……更近”这得救是指灵魂得救吗?披戴耶稣基督是什么意思?
──罗马书第13章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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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13章-每日研经丛书注释

讲道材料   罗马书第十三章 

  基督徒与国家(十三 1-7 ) 

  初读这段经文,或许觉得十分惊异,因为这似乎劝告基督徒绝对的服从政府。不过在事实上,整本新约,贯串了这一条命令。在提前二章一至二节,我们读到:‘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在多三章一节,对传道人的劝告是:‘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豫备行各样的善事。’在彼前二章十三至十七节我们读到:‘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 …… 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 

  或许我们会辩论说,这些经文都是在罗马政府还没有开始逼迫基督徒的时候写的。譬如正如吉本( Gibbon )指出我们常常在使徒行传中看到外邦人的法庭,往往为基督徒躲避犹太暴民的避难所。保罗一再受到罗马政府的保护。不过饶有兴趣并且也是重要的一件事,在许多年以后,基督教遭受疯狂的逼迫,基督徒成为法外之徒的时候,基督教领袖对于政府所说的话还是一样,丝毫没有更改。 

  游斯丁在其名着护教书( Apology l:17 )中写  说:‘我们都遵守主耶稣的教训,无论在什么地方,我们比其他一切的人更随时准备缴付给你所指定的官吏,一切普遍及特别的税项。我们敬拜唯一的上帝。在其他的一切事上,我们乐意的侍候你,承认你是众人的君王和统治者,并且祈祷除了你君王统治的权柄以外,更有明智的判断。’雅典那哥拉( Athenagoras )为基督徒的安全请求写  说(第三十七章):‘我们应受你的袒护,因为我们为你的政府祈祷,你是最合法承受全国,父传与子,并求国疆日益扩大,直至众民都在你统治之下。’特士良在其护教书( Apology

  30 )中有一段较长的文字:‘我们向永恒、真实、活的上帝祷告,为我们的君王的平安祈求。他们必须超乎其他万物,邀祂的恩宠。 …… 我们不停为我们的君王献上祷告。我们祷告祈求 : 生命寿长,国家安全,王室保障,勇敢的军旅,忠心的议院,道德的百姓,世界的安宁
──罗马书第13章 不论什么人或该撒,一如君王意愿的。’他继续往下说,基督徒必 须尊崇 君王,因为‘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最后他结束说:‘该撒更是属于我们的,因为他是我们的上帝所指派的。’亚挪比乌( Arnobius

  4:36 )宣告说在基督徒集会时,‘为一切在位的祷求平安赦免。’ 

  这是基督教会一贯的教会的教训,我们必须顺服政权并为它祈祷,即使政权是掌握在尼罗一样的人的手中,也是如此。 

  在这后面,到底有什么思想与信仰呢? 

  (一)在保罗当时的情况下,有一个即时必须注重顺服政权的急迫原因。犹太人是有名的反叛者。巴勒斯坦,尤其是加利利,不停的发生反抗的运动。最利害的就是奋锐党;他相信除了上帝是他们的君王以外,没有别人;除了献金给上帝以外,不给任何人。他们对于消极反抗,不感满意。他们相信除非他们自己起来,暴动起义,上帝不会来帮助他们。他们的目的要推翻政权。他们出名是‘随带匕剑者’。他们是立誓采取恐怖手段对待罗马政府;他们也毁坏房屋,焚烧庄稼,行刺纳税给罗马政府自己同胞犹太人的家用。 

  保罗看不见有任何理由可以这样做。事实上,这与基督徒的行为,适得其反。不过至少在全国有一部份认为这是犹太人的正常行为。在这里或许保罗正好说得斩钉截铁,把基督教与反抗的犹太主义分离,并且清楚说明基督教与良好公民必须二者兼有。 

  (二)基督徒与国家不是暂时的关系。当然是的,保罗写这段经文是由于当时犹太人的不安,不过还有其他的事情。第一最重要的是没有人能够和他居住在里面,并且成为它一部的社会,分开。没有人在良心里对于国家漠不关心。他是国家的一份子,享受某些利益;如果没有国家的话,是不能得到的;不过他不能只是享受他应得的权利,而拒绝他应尽的义务。他是教会身体的一部份,他也是国家全体的一部份;在世界没有一个孤立的个人。一个人对于国家有他的责任,即使尼罗当道,他仍然要尽他的责任。 

  (三)一个人受国家的保护。这是柏拉图的观念,国家的存在是为  公正、安全,并保护抵御野兽及蛮夷的攻击。他这样写  说,‘人们  集墙后以求安全。’一个国家主要的是一  人相互立约,共同遵守订立的律法,以保持他们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法律,并且同意遵守,那么不良的、自私的强人,要占尽便宜,无力的弱者,都要碰壁了;人生之间就要毫无法纪可言了。每一个平民都从国家获得安全,因此他也当尽他的责任。 

  (四)一般人民都从国家获得各种服务。不然的话,只凭自己个人,是不能得到的。例如:水电、沟渠设备、交通系统等。这些只有在人们同意一起生活时才能得到。一个人只是享受国家所供给的一切,而拒绝担负任何责任,完全是错误的。这是一个有压倒性的理由,为什么一个基督徒,以义理而言,非为一个良好公民不可,并且要尽公民的责任。 

  (五)不过保罗对于国家的主要看法是罗马帝国是上帝所用的工具,将世界从混乱中拯救出来。如果没有了那个帝国,世界要分裂成乱飞的碎片。罗马的太平( Pax

  Romana )给基督教宣教工作良好的机会。按照理想,基督教的爱应当把人类结合在一起;事实上却不是这样;使大家结合在一起的,却是国家。 

  保罗看见国家乃是在上帝手中的工具,免致世界混乱。国家的执政者从事于这项重大的工作。他们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他们所做的是上帝的工作,基督徒的责任是帮助,并不是阻碍。 

  必须偿付的债与永不能偿付的债(十三 8-10 ) 

  上面的一段经文可以称做一个人的公共债务。第七节中提起两种公共债务。一种保罗称它为 粮 ,另一种保罗称它为 税 。保罗用 粮 字指属国的百姓所当付的税。罗马帝国向属国征收的标准税项有三种。有一种叫做 土地税 ,是一个人必须付的,可以用现款付,也可用物资付,谷类的十份之一,酒的五分之一,及其他在其土地上所出产的果子。有一种叫做 所得税 ,是一个人入息的百分之一。还有一种种叫做 人头税 ,自十四岁至六十五岁,每人都当付的。保罗因 税 字指当付的本地税。它们有关税,进口税,出口税,路税,过桥税,进入市场及港口税,动物所有权税,驾驶车辆税。保罗坚持基督徒必须纳粮付税给国家或本地政府,无论那税是怎样的苛刻。 

  于是保罗把笔锋转到 私人的债务 。他说,‘不可亏欠人。’这似乎是当然的,不需要再赘言的。不过当时有人弩曲了主祷文‘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认为有理由免除一切债务。保罗提醒人基督教并不是向人推托逃避责任;它乃是竭尽所能完成责任。 

  他继续说到有一种债务,一个人每天都须偿付,但是同时每天又欠上了,那就是相爱的债务。俄利根( Origen )说:‘爱的债务,永远在我们身上,离不了我们;这种债务每天都在偿付,每天又都欠上了。’保罗认为如果一个人忠诚的寻求偿付这爱的债务,他自然的会自动遵守一切诫命。他不会犯奸淫,因为当两人失去控制,让肉欲泛滥;这不是两人相爱,而是两人不够相爱;真正的相爱乃是双方尊重对方的人格,节制不去犯罪。他不会杀人,因为爱永不会毁灭,乃是常常建立;爱常是仁慈,并不以杀戮消除仇敌,只以化敌为友的方法,破除仇恨。他不会偷盗,因为爱所关心的不在乎求得,乃在乎赐予。他不会贪婪,因为贪婪( epithumia )是不可控制的欲望,试尝禁脔;爱却洁净内心,除去欲望。 

  有一句名言说:‘爱上帝
──罗马书第13章 你可以随你的意思去做。’如果一个人心里所流出来的主要动机是爱,如果他的整个人生为上帝的爱所统治,而且爱人,他就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律法了。 

  时间的催迫(十三 11-14 ) 

  保罗,像其他的许多伟人一样,觉得时间的匆促。马味尔( Andrew

  Marvell )常听见‘长了翅膀的时间的战车火速的接近’。济慈( Keats )常受困恼,恐惧在他的笔还未完全收集头脑中丰富的累累佳果之前,即行去世。史蒂芬逊写  说: 

  ‘晨鼓声狂激动我那犀锐的耳朵 \cs15

  震彻的声音还未忘记;朝露

  在我午间田野边尚留余痕。

  现在我停下工作片刻

  数算钟声,我战栗恐惧会听到

  (我的工作尚零乱一片)太快的日落枪声。’ 

  不过在保罗的思想中,不只是时光的短暂,他盼望基督第二次来临。早期的教会期望基督随时会来,因此有急迫准备的心。这种期望等待的心渐渐松弛暗淡;不过这永久的事实仍然存在
──罗马书第13章 没有人知道何时上帝会命令祂再来。时光愈来愈少,因为我们一天一天的更接近那时候。我们也必须作好准备。 

  这段经文的最后几节必然永远成为  名的章节,因为奥古斯丁藉  这几节经文获得重生。在其所着忏悔录中,他告诉我们。他走在花园里,内心沉重,因为他的生活糜烂。他继续自怨呼喊说:‘还要多少时候?还要多少时候?明天又明天
──罗马书第13章 为什么不是现在?为什么不就在此刻结束我的腐败生活?’立刻,他听见一个声音说,‘拿起来念,拿起来念。’这好像是孩童的声音;他苦心思索,想回忆起有什么儿童的游戏里,用这样的话,可是苦思而不可得。他急速的跑回他的朋友亚吕皮乌( Alypius )坐的地方,因为在那里他留下一本保罗的书信。‘我抢起这一本书,静静的阅读,我的眼睛最先看到的那一段经文:“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我不再需要再往下念。就是那最后的一句,好似确定的亮光倾入我的内心,一切疑云,完全消散。我把我的手指放在那一页上,翻合那书:我满面安详的转向亚吕皮乌,把这件事告诉他。’上帝用祂自己的话对奥古斯丁说话。哥尔利治( Coleridge )说过他相信圣经是一本灵感的书,因为,如果用他自己的话,‘它找到了我。’上帝的话语常常能找到人的心。 

  我们饶有兴味的看到保罗所拣选的六种罪,作为基督徒生活的代表。 

  (一) 荒宴 ( ko{mos )。这是一个很有趣味的字。 ko{mos 的原意是指一  人蜂拥的拥护  他们的朋友
──罗马书第13章 一个竞技的得胜者,回家。他们一路上歌颂称赞,庆祝胜利。以后这字成为在晚上随街乱奔的一  欢呼纵饮者,一  逞威者,在摄政时期的英国称他们为乌合之众。这是描写一种放浪形骸,降低自己,扰乱别人的举动。 

  (二) 醉酒 ( methe{ )。在希腊人看来,醉酒特别是一件丑事。希腊人是饮酒的民族。就是儿童也饮酒。他们的早餐称 okratisma ,包括一块面包浸入酒中而食。因这一切,醉酒被认为特别羞耻的事。希腊人饮的是淡酒
──罗马书第13章 很淡,很淡的酒。其原因是因为那里水源不足并且水也不洁,饮了有危险。醉酒不但对基督徒来说是一种罪,对有身份的外邦人也是如此。 

  (三) 好色 ( koite{ )。 Koite{ 依照这字本身的意义是床,含有在床上行不可告人之事。这是标准外邦人的罪。这字会令人想到一般不忠实的人的举止行动。 

  (四) 邪荡 ( aselgeia )。 Aselgeia 是在希腊文字中最丑劣的字之一。他不但是不道德,并且腆不知耻。大多数的人要隐藏他的恶,不过一个内心 aielgeia 的人,却没有羞耻之心。他不管谁看见;他不管展示给多少人看;他不管人怎样想他。邪荡乃是指这样的人,他胆敢在大众面前做毫无廉耻的事。 

  (五) 争兢 ( eris )。争竞是出于放肆不洁的角逐争先的精神。它为  期望地位,权力,名誉,及惧怕在人以下。这罪主要的是要把自己放在令人注目的地方,完全没有基督徒的爱。 

  (六) 嫉妒 ( ze{los } 。 Ze{los 不一定是一个坏字眼。这可能指一个面对  伟大的人格,希望自己达到它,与人家竞美。但是这一个字也可以指嫉妒,对于人家的尊贵地位,发生醋意。在这里所说的是心内产生不满,常以嫉妒的眼看自己没有,而人家有的福份。
──罗马书第13章 《每日研经丛书》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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