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第三章-《每日研经丛书》
腓立比书第三章-《每日研经丛书》
保罗在这节经文中写出两件重要的事情。
(一)他把何谓基督徒不能毁灭的喜乐写了出来,他一定感觉到已经把一个重大的挑战放在腓立比教会的面前。对他们来说,他们也许同样会遭遇到像保罗面临的逼害,甚至死亡。从一个角度来看,基督教犹如面临生死之争战。但是在争战里面,或者超越了这个争战,便充满了喜乐。耶稣曾说:‘这喜乐是没有人能夺去的。’(约十六22)
基督徒的喜乐是有一种不能毁灭的素质;这是必然的,因为基督徒的喜乐是建立在主里。它的基础就是永远能够与耶稣基督同在。他可以丧掉一切,他可以失去所有人;但是他永远不能失去基督。因此,甚至在许多似乎不可能的环境中──只有痛苦和不安存在,基督徒的喜乐仍然存在,因为一切生活上的威胁,恐布与不安,都不能把基督徒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他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5-39)。
在1756年,一个浪子的父亲写信给约翰俫斯理(John Wesley)。当时正值福音复兴运动传遍整个英国,他的儿子被锁在约克郡(York)的监狱中。这位父亲在信中说:‘这件事一定会取悦上帝的;上帝没有因他仍在罪中而把他弃掉。祂给他一段时间悔改;不单如此,还给他一个悔改的心。’这个青年人是因为他所犯的罪而被判死刑的;父亲再说下去:‘他的平安与日俱增,直至星期六──就是他行刑那一天,他从囚室中走出来,身上仍然穿囚犯的衣服,便登上那辆马车。当他离开的时候,面上流露出欣悦和镇定的神情,所有旁观的人都觉得非常惊讶。’这个青年已经得到了内心的喜乐,甚至连刑台也不能攫夺他的喜乐。
人常常都能够抵受得住生活极大的苦恼和试炼,然而却会被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所困扰。但是基督徒的喜乐是可以使人用一笑置之的态度而应付一切外来的困扰。约翰纳尔逊(John Nelson)是俫斯理(Wesley)早期最著名的一位传道朋友。他和斯理在康瓦尔(Cornwall),靠近兰珊(Land's End)布道。以下就是纳尔逊描写的一段话:‘在整个时期,斯理先生和我都是睡在地板上;他用我的大衣作枕;我则把布吉(Burkitt)的新约圣经札记作睡枕。我们在那儿经过将近三星期的布道工作。有一天大约凌晨三点钟斯理转侧,看见我还没有入睡;他在我肋旁拍了一下,对我说:“纳尔逊弟兄,我们应当常存喜乐的心!这件大衣还有一边是完整的;但除了这一边外,其它地方的已经脱落!”’他们所吃的食物实在非常稀少。有一天早晨,当斯理用充沛的灵力讲道后:‘正当我们回来的时候,斯理先生把马停下来,前往附近摘了些加仑子吃;接他便说:“纳尔逊弟兄,我们既有这么多黑加仑子,我们应该常存感谢的心。我认为这是一个最好的地方,可以供我吃一顿饱餐;但若要找好的食物,这实在是一个最坏的地方!”’。真的,基督徒的喜乐足可以帮助约翰斯理抵受生活上任何的重大打击,同时面对生活带来任何不舒适的困扰,也可以一笑置之。设若一个基督徒真的能够与基督同行,他便会存一颗喜乐的心而走路。
(二)保罗在这里把那些必须重复再说的事情写了出来。他说打算再向他们写一些从前已经写过的事情。这是相当有趣的一个提示──意味保罗从前已经写过信给腓立比;不过这些信已不复存在了。这件事并不会使我们觉得诧异,保罗在公元四十八年至六十四年之间,有十六年之久,一定写了不少书信,而我们现在所存留的只不过十三封信。除非保罗有一段长时期完全没有执笔写信,否则我们相信他写的信一定不止十三封;我们推想必然有些书信已经遗失了。
保罗像其他任何一位出色的教师,总会不厌其详,重复地把他的教训讲述出来。我们有人常常喜欢追求新款的东西,这可能就是我们当中最大的一个错误。基督教最伟大的拯救道理是始终如一的;我们当然不怕常常有机会重复聆听这些教训。我们一定不会厌倦那些对我们生命有益的必须食物。我们每天都会吃面包和喝水;同样我们也必须时常聆听真理──就是生命的灵粮和活水。任何一位教师都不应觉得重复把基督徒信仰的基本真理讲出来,是一件厌烦的事情;因为这样做法只会对听讲的人有益,并使他们获得安全的保障。我们可能在吃东西的时候会欣赏一些‘别致的菜式’,但是只有那些日常所需的基本食物才能养活我们。我们的讲道,教训和学习,有些时候涉及一些新闻的花边资料也会很吸引人的,而这些资料也应该有他们的价值地位──但是最根本的真理才是至要的,所以我们不怕重复讲和重复听,因为他们会使我们的灵魂获得安全的保障。
邪恶的教师(三2-3)
保罗的语调突然改变,转而发出警告。无论他到什么地方传道,犹太人总会跟随在后,和试图破坏他的教训。保罗教训我们得救惟独来自恩典;得救乃是上帝免费赐与的礼物;我们永远不能靠自己赚得的;我们只能用谦卑和虔敬的心接受上帝所赐与我们的;并且,还有一点,上帝的恩赐是给万国万族,包括所有的人在内。但是这些犹太人则教训人若希望得救,必须在上帝面前,藉遵守律法所载的无数善行,然后,可以赚得上帝的恩宠;还有一点,得救只限犹太人,而不属其他任何一族人。尤有进者,在上帝未使用人之前,人必须先行割礼──这个仪式可以使人成为一个犹太人。保罗面对这些前来企图破坏他的教训的犹太人教师,只好回击他们的悖谬理论。保罗称他们是三种东西,他是故意用这三种东西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一)他说:‘应当防备犬类。’对西方人来说,狗是为人宠爱的动物;但是在耶稣时代的东方社会里,情形并不是这样的。狗通常是没有主人的流浪卑贱动物,在街上东奔西跑,有时则成结队在废堆中觅食,当它们与任何人相遇,立即张口猛然咬去,或者嗥叫狂吠。赖福对它们作如此的描述:‘那些在东方城巿悄悄潜行觅食的狗都是没有家庭或主人认养的,它们只靠街上的废物和肮脏渣滓充饥;经常互相厮打和袭击行人。’
在圣经中,狗时常代表最卑贱的形像。当扫罗试图取去大的生命的时候,大便提出要求:‘你出来要寻找谁呢?追赶谁呢?不过追赶一条死狗,一个虼蚤就是了!’(撒上廿四14;参王下八13,诗廿二16,20)。在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拉撒路抵受许多苦楚,其中一样就是描写狗来餂他的疮(路十六21)。在申命记中,律法把狗只的价钱和妓女所赚的报酬相提并论,两者都不准献与上帝(申廿三18)。在启示录中,狗是象征不贞洁的,它们将被摒弃,不准进入圣城(启廿二15)。此外还有一点,凡属圣洁的东西永远不准给与狗只(太七6)。希腊人也有同样的思想观念;狗只通常代表所有无耻和不洁的东西。
犹太人就是用这个名称去呼叫外邦人。犹太人的拉比有一句话:‘世界各民族好像犬类’。在这里我们所见的就是保罗对那些犹太人教师作出的回答。他对他们说:‘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人,骄傲地称别人为犬类;其实,你们才是犬类,因为你们竟然无耻地曲解耶稣基督的福音。’保罗把犹太人教师呼叫外邦人的一个不雅名称──‘犬类’回敬他们──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人时常对别人作出指摘,但是自己却犯了相同的错,人应谨慎自戒!
(二)保罗称他们为作恶的──就是指制做邪恶事物的人。犹太人必然自信自己是秉行公义的人。他们的立场就是遵守律法一切条例和规则,就是作一个公义正直的人。但是保罗深信只有一种达成公义的方法──就是把自己完全投靠在上帝的恩典中。犹太人教师的教导方法只有使人越发与上帝隔离,而决不能引人靠近上帝。他们以为自己行善,其实他们是行恶,因此每一个教师都必须警觉留心听上帝的话,而不是宣传自己的看法,否则虽然他以为自己行善,其实就是冒险作恶。
唯一的真正割礼(三2-3)(续)
(三)最后,他称他们为妄自行割礼的。原来的希腊文是用双关谐语写出来,一经译为英文便不传神了。这里所用的两个希腊动词是十分相似的。Peritemnein解作割礼\cs8;katatemnien解作损毁。利未记廿一章五节中,犹太人律法规定人不准损害自己的身体,例如阉割。保罗说:‘你们这些犹太人以为自己已守了割礼;事实上,你们只不过是割伤自己而已。’
整个要点到底所指是什么呢?根据犹太人的信仰,割礼是上帝为以色列民设立的一个象征,表明上帝与他们建立一个特别关系。这个象征的开始是记载在创世记十七章九至十节的故事中。当上帝与亚伯拉罕订立一个特别的约的时候,同时也订立割礼作为一个永恒遵守的记号。到了现在,割礼只不过是肉体上的记号──是人在身体上做出来的一个象征。但倘若人真的与上帝建立一个特别关系,必须有一些比身体上的记号更有意义的象征,就是他的心思、意念和人格必须有特别的新标志。由是观之,犹太人所持的论调一定有错误的地方。他们单纯以为割礼本身可以使他们分别标榜出来,并可以特别给上帝使用。许久以前,伟大的教师和伟大的先知已经体察肉身的割礼本身是不足够的,他们还需要有种属灵的割礼。在利未记中,神圣律法的赐与者曾说,以色列民未受割礼的心,必须谦卑而接受上帝的惩罚(利廿六\cs1641)。申命记的作者也作出同样的呼召:‘你们要在心的外皮上行割礼(将心里污秽除掉),不可再硬颈项。’(申十16)。他再说,上帝必将他们的心施行割礼(把心里的污秽除掉),好叫他们爱祂(申三十6)。先知耶利米说他们的耳朵未受割礼,不能听见上帝的话(耶六10);此外,出埃及记的作者提及舌头未受割礼(拙口笨舌)(出六12)。
所以保罗要说的话是:‘倘若你们除了身体上的割礼之外,便没有什么可以显示出来的东西,那么你们还未真正行割礼──你们所做的不过是割伤自己。真正的割礼在乎把心思、意念和生命献给上帝。’
因此保罗说,基督徒才是真正受割礼的人,他们不是受了肉体所作的一种记号,而是伟大的律法赐与者,教师和先知们所说的内心遵守割礼。那么这种割礼有些什么标志呢?保罗陈述出三点。
(甲)我们在上帝的灵里崇拜;或者也可以说,我们用灵去敬拜上帝。基督徒的崇拜不是遵守律法所载的繁杂细则或仪式;它应该从内心发出来的。一个人可以完全在外表照一切详尽的崇拜礼文向上帝敬拜,但心里却可以远离祂;他可以完全遵照宗教规定的外表守则而生活,但内心仍然储存仇恨,刻薄和骄傲。真正的基督徒不是用外表的形式和遵守法则的方法,而是藉内心的真正热爱和真正坦诚敬拜上帝。他的崇拜就是爱上帝和事奉人。
(乙)我们唯一夸耀就是耶稣基督。基督徒的夸耀不是在乎他自己的成就,而是基督替他所作的事。他唯一可夸耀的地方,就是知道基督为他而死。
基督宝架我所夸耀,
耸立超越亿千万年;
一切圣迹光华历史,
围绕祂的壮丽冠冕。
(丙)我们不会把信念只建立在人的事情上面。犹太人则把他们的信仰放在割礼做成的肉体记号和遵守律法的职责上面。基督徒惟独信靠上帝的恩典,和耶稣基督的爱。在本质上,犹太人只信靠自己;然而基督徒是信靠上帝。
真正的割礼不是身体上的一个记号;它是真实的崇拜,真正的荣耀和真确的信靠在耶稣基督里面的上帝恩典。
保罗的特权(三4-7)
保罗刚才曾对犹太人教师作出抨击,并且坚持只有基督徒,而不是犹太人,才是真正受割礼和立约的子民。反对保罗者则会试图指出:‘但是,你本身是个基督徒,你不知道你所说的事情真相;你怎会知道成为一个犹太人的真正意义?’所以保罗现在便把他的证据胪列出来,目的不是想烗耀自己,乃是叫他们明白他与任何一个犹太人相同,并且享受他们应有的每一种特权。他当然知道作为一个犹太人的最高理想和值得自炫的最高境界,然而他为了耶稣基督的缘故,宁愿弃掉这些特权。在保罗列出自己的特权项目中,每一句都有它的特别含义的;现在让我们逐一看看它们的内容。
(一)他曾在第八天受割礼。昔日上帝曾命令亚伯拉罕说:‘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创十七12)而这项命令后来便传袭下来而成了以色列民的永久性律法(利十二3)。保罗作出这个宣称,很清楚的指出他不是一个以实玛利人,因为以实玛利人是在十三岁才受割的(创十七25);他也不是一个归化犹太教的人,到了成年人才受割礼。保罗强调的事实就是他是在犹太人的家庭生长,他实在知道这种特权,并且从出生那时开始,便遵守了这些礼仪。
(二)他是以色列族。当犹太人希望强调他们与上帝所建立的特别关系的时候,他们总会用以色列这个名称的。以色列这个名称是上帝与雅各摔跤后,给他的新名(创卅二28)。当他们追溯自己所承受的产业的时候,这个名字便起了特别作用。事实上,以实玛利人可以追溯自己的传宗族谱到亚伯拉罕;因为以实玛利就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乃是从夏甲所出的。以东人也可以追溯他们的族系到以撒,因为以东族的始祖以扫就是以撒的儿子。惟独以色列人把自己的祖宗追源溯始于雅各,因为上帝亲自给他起名叫以色列。当保罗自称是以色列人的时候,他强调自己的血统是绝对纯洁的。
(三)他是便雅悯支派的人。这就是说,他不单是个以色列人,他实在是以色列族的一个优秀分子。在以色列的贵族中,便雅悯族人是有他的特别地位的。便雅悯是拉结的儿子,而拉结就是雅各最宠爱的妻子;在十二位族长中,只有便雅悯一人是在应许之地出世(创卅五17,18)。犹太人的第一位君王就是出自便雅悯支派(撒上九1,2)。保罗的原名就是扫罗,很有可能是因为扫罗王的缘故而得名的。当罗波安统治的时候,整个王国分裂为二,其中十族随从耶罗波安搞分离,惟独便雅悯支派忠心耿耿,仍依附犹大支派(王上十二21)。后来犹太人从被掳之地重返家园的时候,整个重建的核心民族就是由便雅悯与犹大两族的人民组织起来(拉四1)。便雅悯族在以色列民的联合阵线上是占有一个荣誉的地位的,因为以色列民战斗时的口号就是:‘便雅悯,跟随你!’(士五14;何五8)。犹太人有一个普珥节,每年都会兴高采烈地庆祝一番的,这个节期纪念犹太人得拯救;而整件历史的中心人物就是以斯帖记中的末底改,而他就是一个便雅悯族人。故此当保罗说自己是便雅悯支派的人的时候,他不单宣称自己是个以色列族的子民,他还想说出自己是属于以色列贵族中地位最高的人。这种语调犹如有人在英国宣称自己的祖先昔日随从诺曼人(Normans)前来英国本土;或者有人在美国追溯自己的祖宗昔日就是清教徒的父老一样。
所以,保罗现在所宣称的身分展示他从出世的时候开始,便是一个敬畏上帝和遵守律法的犹太人;他的族系可以说是犹太人中最纯洁的;而且他属于犹太人的贵族中最优秀的一分子。
保罗的成就(三4-7)(续)
直到现在,保罗已把他藉出身而带来的特权陈述出来;他继而说出他从犹太教信仰上所获得的成就。
(一)他是由希伯来父母所生的一个希伯来人。这个说法与他说自己是个真以色列人并不相同。整个要点就是在这里──根据犹太人的历史,当时犹太人分散在世界各地;无论在什么小镇、城市、或国家,都有犹太人。罗马有成千上万犹太人聚居;单在亚历山太城已有超过一百万犹太人。犹太人虽然在异域谋生,但是生活却非常顽强,仍然持守自己本来的宗教、习俗和律法,而不肯接受当地民族的生活习惯。但是他们却经常会忘掉自己的母语,这当然是因为身在一个希腊的文化环境当中,为势所逼而必须讲希腊语。因此保罗说自己是一个希伯来人的内涵意义,就是指他虽然在外地居住,但他不单在血统上称得上纯正,而且亦能说自己的母语。这样的说法就是指犹太人可以说外国语言,同时也能说自己本国的希伯来语。
保罗宣称自己是个纯正血统的犹太人,并且也会说希伯来语。他是在一个外邦人的城市──大数诞生,但在少年的时候,曾前往耶路撒冷,在迦玛列的指导下受教育(徒廿二3),而且他能够说自己本族的语言。举例来说,当他有一次在耶路撒冷必须向一暴民作解释的时候,他便用希伯来语公开对他们演讲(徒廿一40)。
(二)就律法来说,他是一个受过训练的法利赛人。保罗作出同样的宣称已不止一次了(徒廿二3,廿三6,廿六5)。当时法利赛人的数目并不多,不会超过六千人。他们是维护犹太教精神的主力活跃分子。法利赛的意思就是与别人分别出来的人。他们存心与一切世俗生活,和世俗事务分隔,企图在生活上能够达到一个完全遵守律法最细微的规则。保罗宣称他不但是个遵守祖传下来的宗教的犹太人,并且他已奉献整个生命守足一切最严谨的律法。除非人能亲历其境,否则他一定不会明白犹太人宗教信仰最高的要求到底是什么。
(三)谈到他的热心,他曾经是一个逼迫教会的人。对一个犹太人来说,热心就是宗教最崇高的素质。根据旧约的记载,非尼哈昔日因为对上帝大发热心,他的热忱竟然使上帝息怒,因而救了他的子民,上帝并且赐给他和他的后裔,一个永远当祭司的职位(民廿五11-13)。诗人也曾呼喊:‘因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诗六十九9)犹太人的宗教标志就是要存一个对上帝生发火烧般的热心。保罗曾大发热心,企图把一切敌对犹太教的人摧毁。他对这件自己亲手干出来的事,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而且后来也曾多次提及(徒廿二2-21;廿六4-23;林前十五8-10;加一13)。他向别人坦率承认这件耻辱的事而不觉得羞愧──他说他曾憎恨基督,但现在却爱祂;他曾企图消灭教会,而现在却服侍教会。保罗宣称他认识犹太教达到最深和最极端的境界。
(四)谈到律法产生出来的公义,他是无可指摘的──这个字就是amemptos,而赖福指出,这个字的动词memphesthai,意即遗留一些律法而没有遵守,因而受罚。保罗很清楚地指出来,凡律法所要求的一切,他已经完全遵守。
这就是保罗陈述他自己的一切成就。他是一个尽忠的犹太人,所以他没有忘记他自己的犹太人母语;他不单是个信奉犹太宗教的人,并且也是一个最严肃和最具有自律的教派当中的一员;他心中还存一个火热的心,而他认为他是出于为上帝的缘故而做的;因此在犹太教的记录中,别人不能够在他身上找出一点过失。
保罗把这些事情全部胪列出来。一切看来都是非常可观的进帐;然而当他与基督相遇之后,他把这些好处全部列为烂帐。昔日一度被视为光荣的事迹,如今已变成废物一般。人必须把一切人为的成就放置一旁,然后可以接受基督白白赐与的恩典。他必须放弃每一种人类矜夸的荣耀,然后可以用完全谦卑的态度接受在耶稣基督里面的上帝恩典。
所以保罗向这些犹太人证明他实在有权说出这些话。他不是个门外汉,随便向犹太教肆意攻击。他自己曾亲身经历犹太教的最高境界;但他知道没有任何一件东西能与基督所赐的喜乐比拟。他知道唯一获得平安的方法,就是掉弃人为努力;而接受白白恩典的方法。
没有价值的律法和基督的价值(三8,9)
保罗刚好作了一个结论,他认为自己的一切犹太人特权和成就,只不过是一种完全的损失。但也许有人会提出异议,认为保罗这种说法只不过是突然的决定;稍后他便会觉得后悔,或者会矢口否认。因此保罗再说下去:‘这就是我的结论──到了现在,我的想法也是一样。这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想出来的。我至今仍然紧守这个原则。’
本段经文有个重要的字:义(dikaiosune{)。这个希腊字在保罗的书信中时常都会遇到翻译上的困难。问题并不是因为我们不能明白它的意思,而是不容易找到一个包含它的概括性意思的英文字。我们现在可以尝试查考当保罗用这个字的时候,他心里所想的到底是什么。
生命最重大的基本问题就是如何寻找与上帝结成团契──与祂平安相处和建立友谊。这个方法就是藉义──藉上帝渴望人对自己应有的生活、精神与态度而建立。基于这点,义对保罗来说,差不多经常存在与上帝建立一个正确关系的意思。我们若能谨记这点,便可以把这段经文重新意译出来;我们虽或不可能把保罗所说的话完全直述;但最低限度,我们亦明白他心中的思想。
他说:‘我一生试图与上帝建立一种正确的关系。我曾严谨遵守犹太人的律法,期望得义;但结果我发现律法和它提供的方法完全失效,不能帮助我得到义。我发现律法甚至比Skubala也不如。’Skubala有两个含义。在普通的话语,我们会把这字联想到kusiballomena──就是弃掉给狗的东西;在医学的辞语中,它是指身体的排泄物(所以钦定本把它译作粪土dung)。换言之保罗说:‘我发现这些从前以为可以帮助我与上帝建立正确关系的律法和它的方法,只不过是一些弃掉在废堆的渣滓。因此我已放弃,不再替自己行善;我现在照耶稣吩咐我的话去做──我只凭谦卑的信心来到上帝面前,因此我已找到多年以来梦寐以求的团契。’
保罗发现与上帝建立的正确关系并不是建立在律法的基础上;它是凭藉在耶稣基督里面的信心而建立的。任何人也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达成这种关系;它是上帝赐予的。人不可能凭工作而赢取;他只能藉信靠而接纳\cs8。
这就是保罗由衷之言:‘这是我的经验之谈;犹太人的方法是错谬和枉费心思的。你们单靠自己的力量去守律法决不能够与上帝建立一个正确的关系。你们只能相信耶稣基督所说的话,和接纳上帝所赐给你的,然后可以与上帝建立这个正确的关系。’
本段经文的基本思想是指出律法已经失去效用,并且确定人若认识基督和接纳上帝的恩典便足够。保罗在他的措辞中以排泄出来的渣滓比拟律法──由此可见他对律法的厌恶程度──他自己在这方面已尽了最大的努力,但结果却是枉然徒劳;但在另一方面,这段经文却又呈露出喜乐的心情──这点亦足以显明保罗如何在耶稣基督里找到上帝的恩典──已经得胜有余了。
认识基督有什么意义(三10-11)
保罗已经提及认识基督的超越性价值。他现在再返回这个思想,并且更紧密一点刻画出他的本来意思。我们应注意保罗引用的一个动词:认识。这个动词是gino{skein的一部分:每逢引用这个动词的时候,它的内容差不多经常内涵一种具有个人的认识。它不是指头脑上的认识,只明白若干事实或原理;它是指分享别人的经验。我们可以从旧约引用的例子体验出这个字的深度。旧约用认识来形容两性的结合。‘亚当认识(knew)他的妻子夏娃;她就怀孕生了该隐。’(创四1)希伯来的原文是yada;翻译出来的希腊文就是gino{skein。这个动词就是指明对方最亲密的一种个人认识。所以保罗这句话的目的不单想知道一些关于基督的事,他渴望对祂有一种个人的认识。保罗说他认识基督,这句话是包括若干含义的。
(一)它的意思是指他想知道祂复活的大能。对保罗来说,复活本身无论如何奇妙,决不只是一件过去的历史陈。无论复活对他如何重要,决不是一件只发生在耶稣身上的事。简言之,复活是一种威猛的大能,可以运行在每一个基督徒的个人生活里面。我们可能不完全明白这句话的真相;但基督的复活所做成的伟大力量,最少可以从三方面体验出来。
(甲)它保证我们整个生命,和目前我们生活的身体的重要性。基督是藉身体而复活,而祂亦能叫这个身体成为圣洁(林前六13-15)。
(乙)它保证来世的生活(罗八11;林前十五14-17)。正因基督活,我们也将会活;祂的胜利就是我们的胜利。
(丙)它保证无论是生是死,或是死亡以后,复活的主时刻与我们同在。这就是一个最好的明证,叫我们相信祂应许常与我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是真确的。
所以基督的复活保证现有的生活是有价值和应该继续活下去,而且人的身体是圣洁的;它保证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终点,而且还有一个未来的世界;它保证无论是生是死,也不能使我们与祂分隔。
(二)它的意思是指认识分担祂的苦难。保罗曾重复多次把这个思想表达出来。每逢基督徒必须受苦的时候,从一些奇妙的观点来看,他是分享基督的苦难,并且能够把这苦杯填满(林后一5;四10;加六17;西一24)。为信仰而受苦并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权利,因为受苦的人已经分享基督的工作。
(三)它的意思是指每天与基督联合,以至我们更深的分享祂的死,直到最后我们分享祂的复活。认识基督就是分享祂的生活形式;分享祂背负的十架,分享祂所受的死,并且最后,永远分享祂的整个生命。
因此认识基督不是一种任何理论上或神学上的知识钻研。对祂具有深度的个人亲密认识,足以使我们最后能与祂结成一体,正如我们在地上与亲爱的人能够分享亲密的团契一般;我们可以与亲友分享他们的经验,同时我们也可以分享基督的经验了。
努力面前(三12-16)
明白本段经文的要点,在乎正确地阐释曾出现两次的一个希腊字:teleios;标准修订本圣经在十二节把它译作完全,在十五节中则译作成熟。这个希腊字teleios本身有一个繁复和互相关连的意思。大致上来说,在这些不同的用法中,它所指的意思并不是我们所想的抽象‘完全’,而是一种功能的完全──有足够的能力达成一些已知的目的。故此它的意思包括完全的长成,与‘未发展的’有相对的显著区别;举例来说,它可以用来形容一个成长的人,与未发育的少年刚好相反。它用来表示\cs9心思的成熟,这样的人便有资格去处理一门学问,与初入门的人站在相对的地位。当它用来描写祭物的时候,它是指没有瑕疵的祭牲,完全适合献给上帝之用。当它用来描写基督徒的时候,通常就是指已受洗礼的成年教友,与那些仍在慕道班上课的人刚好相对。在早期教会中,这个字经常用来描写殉道者。一个殉道者可以称为在刀下成为完全的人;当他殉道的那一天,也可称为成全(perfecting)的日子。这个意思是指一个基督徒的成熟阶段是以殉道的最高境界作他的指标。
因此,保罗在十二节中说自己并不是一个完全的基督;他乃是努力面前,仍然继续向前迈进。然后他再引用两幅生动的图画加以解释。
(一)他说他试图‘得’基督所以‘得’他的。这是一种奇妙的构思。保罗认为当基督在大马色路上阻截他的时候,祂要把一个异象和祂的旨意指示给他看。因此,保罗觉得他的一生都必须继续努力向前奔跑,而不使基督失望,或让自己的理想遭受挫折。其实,每一个人都是被基督得而替祂达成一些目的;因此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应向面前努力,和‘得’基督所以‘得’他的。
(二)保罗为了完成这使命,他提出两件要做的事情。他忘记背后。这就是说,他永远不会把他以前的成就视作一种荣耀,或者利用这些成就作藉口而松懈下来。事实上,保罗所说的就是基督徒必须忘记他以前所作的事,他要记的就是他面前应做的事。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切不可存以为渴望取得金牌,便可以安逸地停顿下来的态度。他必须努力面前。努力的希腊文是epekteinomenos是个非常生动的字。它用来描写赛跑的人努力冲向终点;它描写那个人聚精会神朝向目标;它描写那人倾全力直达终点。保罗想说的话就是叫我们过基督徒生活,必须忘记以往的各种成就,而且单独注目那摆在我们面前的目标。
无疑地,保罗这些话是针对那些目无法纪的人而说的。他们主张一切基督徒的生活都不应受任何律法所支配。他们宣称,基督徒既然是生活在上帝的恩典里,那么无论他们做什么错事,上帝必会饶恕的。因此基督徒不必自律,不必努力。但是保罗坚持,基督徒的生活必须努力直至见主的日子;犹如一个运动员努力朝向面前的目标奔跑。
到了第十五节,保罗再次用teleios这个字;并说那些已经是teleios的人必须持这种态度。他的意思是:‘任何一个在信仰上成熟的人,和明白基督教本身是什么的人,就必须接受基督徒生活的纪律,努力和奋斗。’他可能有别的不同想法,但倘若他是一个诚实的人,上帝便会明白的告诉他:他永远不应该把他的努力放缓下来,或者降低他的标准;他必须努力面前,向标竿直跑。
正如保罗所体验出来的,基督徒就是属于基督的运动员。
地上居民,也是天上国民(三17-21)
很少传道人敢像保罗在这段经文开始时所写的那样,向听众作出呼吁。赖福把这句话译作:‘你们要互相竞赛,仿效我。’大多数传道人对他要说的话都会用一种保留的态度表达出来──不是‘依照我的做法而行’;就是‘依照我所说的去做’。保罗不单说:‘听从我的话’;并且说:‘学我的榜样’。我们在这里顺便一提,值得注意的就是一位杰出的释经学者班杰尔(Bengel)却把这节经文用另一种方法译出来:‘在效法耶稣基督的工夫上,你们当与我同作效法的人(fellow-imitators)’。但是我们认为最贴切的解释──是而且大多数释经学者都同意──是保罗本身能够作出这种有胆量的呼吁;他邀请他的朋友,不单听从他的话,并且要效法他。
在腓立比教会中,有些人的行为已经成了受人公开谴责的话柄,他们的生活已显明他们成了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们不知道保罗所指的是谁;不过肯定这种人就是过一种贪食和无耻的生活,并且假借基督教去掩饰他们的败德行为。关于他们的本来真面目,我们只能推测出来。
他们可能就是灵智派(Gnostics)中人。灵智派是一些异端分子,他们企图把基督教加以理性化,使它变成一种哲学的理论。他们的立论原则就是:从有时间开始的一刻,便存两个不同的真体──灵和物质。他们说灵属善,而物质则完全属恶。这个世界既然是从这个有瑕疵的物质创造出来,罪与邪恶的事自然存在这个世界。物质本身既然是恶,那么人的身体也必然是恶;而且无论人怎样去改善,身体始终是恶。因此,他们便主张人可以身作恶而无须避忌;因为身体本身是恶,无论用它做什么坏事也不要紧!灵智派的教训认为贪食、奸淫、同性恋和酗酒并不要紧,因为这些事情只会影响自己的身体,而身体是不重要的。
灵智派中还有另一派别,他们有完全相反的教义。他们认为人除非经验了人生所有欲乐享受──包括善和恶在内──否则他不能称为一个完全的人。他们主张人有责任跃身进入罪恶的深渊,同时也要努力攀登道德的高。
在教会中,有两种信徒接受了这些错谬的理论。有一种人曲解了基督徒的自由原则。他们坚持一切律法已失效,而基督徒可以为所欲为。他们的做法就是把基督徒的自由,倒行逆施而变成非基督徒的任性放荡,于是让情欲奔放而不加禁制。第二种人则曲解基督徒的恩典教义。他们说恩典是浩瀚广阔,足可以包容各种罪恶。人可以随意犯罪而毋须恐惧,因为上帝的爱能宽恕一切。
所以保罗所责备的人,可能就是那些聪明的灵智派──他们用这些似是而非的理论替他们的恶行申辩,并且把最美丽的东西加以丑化,作为他们行恶的根据,并引导基督徒误入歧途。
无论他们是谁,保罗希望把一个伟大的真理提醒他们。保罗说:‘我们的国民身分是在天上。’这个景象当然是腓立比人所能明白的。腓立比是一个罗马殖民地。罗马军政在各处险要的地方遣派罗马人设防,作殖民地。这些公民大多数是以军人身分替国家服务一段时期──廿一年──而到了服役期满后便正式获准作罗马公民。这些殖民地的最大特色就是无论它们位于什么地方,它们的生活面貌始终维持罗马的色彩。他们穿罗马人的衣服;接受罗马地方官的统治;说拉丁语;秉行罗马的公义施政;谨守罗马人的道德标准。他们甚至到了天涯海角,也仍然专一的保持自己是个罗马人的身分。保罗对腓立比人说:‘正如罗马的殖民主义者永远不会忘记自己隶属罗马,你们也必须永远不要忘记你们是天上的国民;因此你们的行为必须与你们的国民身分相称。’
保罗最后论及基督徒的盼望来结束本段经文。基督徒等待基督的来临,到那时,一切都会改变了。英文钦定本圣经在这里所用的一个字,是会引起一种危险的误解。在廿一节中,它的翻译是:我们邪恶的身体(vile body)这个英文字vile,在我们现代人看来是指极度邪恶和极可怕的事情;但是十六世纪时代的英语,则有不同的意义──这个字源于拉丁文的vilis,它所指的只不过是平贱的和没有价值的。整个意思就是说,我们现在的身体是必然改变和朽坏的,会生病和死亡的──我们的身体是处于一种卑贱的情况,刚好与复活的基督的荣耀情况相对立;但是到了那天,我们便会脱去现在的会朽坏躯体,变成像耶稣基督自己一样。基督徒的盼望就是到了那天,他的人性便会改变成为基督的神圣;同时,这个必然朽坏的卑贱身体也会变成不死、显赫的生命了。──《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