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腓立比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腓立比书
注释
三1-21属灵的抱负
保罗似乎要在此收笔结束此信,因为他用了一个可以译作「最后」的字词。可是,基于某种原因(参导论),他觉得必须提醒收信者,小心提防那些要求所有外邦信徒成为犹太人的人。这驱使他提到自己惟独靠赖耶稣基督而获得神的接纳,亦谈到他对自己属灵生命和腓立比信徒的生命最大的抱负。
三1-3防备奉割礼的人
我们要了解此处和接着数节经文的意思,就必须稍为认识初期教会的生活。最初相信耶稣的信徒都是犹太人,身为热心的犹太人,他们极其重视律法,亦强调昔日以色列人借着行割礼而与神立约的记号。这些首批的信徒奉派展开一个普世的宣教使命(徒一8),但要他们不容易接触非犹太人(参徒十的注释),经过一段时间,真正的外邦宣教工作才得以展开(徒十一20)。身为外邦人使徒的保罗相信,非犹太人只要悔改归信主,他们就应该被接纳为神百姓的一分子,不必成为犹太人或要求男性行割礼。然而,在安提阿(徒十五1)和加拉太却有一些犹太基督徒,坚持要外邦基督徒成为犹太人。使徒行传十五章所记载的耶路撒冷会议便因此而召开,保罗致函给加拉太信徒亦是为了处理同一个问题。经过多年时间,这个问题依然存在,所以,保罗再谈此事,是为了预防腓立比信徒再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扰。
第1-2节保罗对那些强逼外邦信徒成为犹太人的人感到极其愤怒,称他们是「犬类」──这正是犹太人对外邦人的称呼。然而,这些人比任何一位外邦人更该受这种称呼,因为他们的行为就像「在基督徒的会众中伺机窥探,想赢取外邦信徒转奉犹太教」(Beare,Philippians),因此,信徒必须小心「防备」。他们是「作恶的」,要使人离开真理和自由(太二十三15;林后十一13;加一7-9)。由于割礼并没有任何属灵的价值,他们只是「妄自行割的」。
第3节当割礼再没有属灵的价值,行割礼便只成了一种外在的礼仪,是一种「靠肉体」的行为。保罗说,我们才是「真受割礼的」。有些人认为保罗这句话只是指犹太基督徒,但实际上,保罗与其它新约作者一样,都已经将旧约时代属于神百姓的一般名称和特权,用在基督徒的身上,不论他是犹太人或外邦人(例如弗二11-22;彼前二4-10)。
三4-7保罗从前的生命和人生目标
第4节保罗在此刻提出,他也可以像那些希望将所有基督徒变成犹太人的人那样「靠肉体」。他可以逐点列出自己作为虔诚犹太人的时候所做的每一件事,是他认为可以靠它们赚取到神的称许的。
第5-6节保罗列出自己在未遇见耶稣之前,他虔诚的宗教生活中7件他算为有益的事:
1.他按照律法的规定,出生后第八天受了割礼(创十七12)。
2.他生而为属神百姓的以色列人,一直接受以色列人的教养。
3.他可以引他所属的便雅悯支派为荣,那是以色列第一位君王所属的支派,也是当其它支派都悖逆神的时候,它仍对神保持忠心。
4.他不单是真正的犹太人,更是操亚兰文的希伯来人(参徒六1,二十二2;林后十一22),他的父母都是希伯来人,不像其它许多犹太人那样不懂本土的语言。
5.严谨遵守律法,他是一位虔诚的法利赛人(徒二十三6,二十六5;参加一14)。
6.从他如何逼迫基督徒的行动中可以显出他的热心(徒八3,九1)。
7.他敢说,若按照律法的外在要求,他的生活行为在奉行摩西的律法上是无可指摘的。然而,那只是「律法上的义」──借着努力遵从律法来与神和好。
第7节如今他却视这一切是有损的。「我现在因基督的缘故将这一切资产完全报销」(新英语译本)。他明白它们只是虚假的信心基础,甚至是他的障碍。他进而描述他所找到的那条更优胜的途径。
三8-14保罗的新志向
保罗因着在往大马色的路上遇见复活的基督(徒九),同时亦因为他开始醒悟自己没有真正遵守律法(罗七),就产生了「价值观的彻底改变」(Hawthorne,Philippians)。
第8节由于保罗已在基督里找到蒙神接纳的途径,他将自己从前所倚靠的东西都当作有损的;他认定单是「认识基督的好处」已「远胜于」过去的万事(新英语译本)。他不单将这一切事当作有损,他还指出他为基督已经丢弃了万事──加入犹太教、法利赛人的地位,还可能包括了他的家。然而,他没有为此难过,因为「若与能够赢取到基督相比,万事都只是粪土」(Phillips)。
第9节如今他所渴望的,是能够按着神的恩赐,单单凭着信心被称为义(参罗三21至四25;加二15至三29;弗二4-9),丢弃从前他想要靠本身行为所获得的义。
第10节除此之外,他渴望自己按照对基督的认识而活,亦即是(正是基督徒洗礼所代表的,参罗六1-4)与被钉和复活的基督认同。这表示在每天的生活中体验「他复活的大能」(参罗八10-11;林后四10-11;弗一19-20),同时,借着治死自己的自私本性,和愿意为了将救恩的福音传给万民所要面对的困苦,「和他一同受苦」(参林后四7-12;加六17;西一24-25)。任何真实的基督徒生命都必须同时拥有这两种真实的体认。
第11节保罗因着新的伟大志向和心愿,盼望「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这句话的出现有点突然,令我们感到有些怪异。岂不是单靠信心便得以复活了吗?难道保罗对自己至终的得救有所怀疑?他一直确信自己是神的儿女,已经蒙神的接纳(罗八15-17;加四6-7),然而,他却从不因此而自满自足或随便放肆。信心必须坚持到底(可十三13;来三14)。我们要将保罗这里的话,看成是一种谦卑而并非怀疑的表达。
第12-13节有些腓立比信徒似乎认为自己已经达到了基督徒完全的标准,「已经完全了」。保罗承认基督徒要立志达到最高的标准(参二15;弗四13-16),正如耶稣亲口说过:「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可是,他却从来不会声称自己已达致完全。反之,他仍要「竭力追求」,他所用的这个字,其字面的意思是「追赶」,正是他描述自己从前逼迫初期教会的字词(6节)。他想「得着」昔日在大马色路上直接面对基督时,基督所要得着他的。基督徒总会因着某些事而回想神过往的作为,但保罗知道自己绝不可沉溺于过往;他的失败和罪过已经得着赦免,而他亦不可因着在事奉神的工作上的成果,容让自己停留在胜利的光荣中。他宁愿自己「努力面前」,他再次用了一个非常有力、适用于田径运动或战车比赛的字词来表达他的想法;他整个人都作好了准备,要达致他那基督徒生命的目标和计划。
第14节他将会赢得「奖赏」,虽然我们不清楚保罗心目中的奖赏是基督自己(参8节)、「神召我来得的属天生命」(新英语译本),或是对那些至死忠心地坚持神呼召的人、神所赐「生命的冠冕」(雅一12;参林前九25)。
三15-17要学效的榜样
第15节要成熟或「完全」(在希腊文的字源中基本上是同一个字),其实正是保罗所谈及的那种思想方式。他相信腓立比信徒若有另一种想法,神的灵将会给他们指明正道,而他们也能够明白。
第16节无论何时,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按照我们所认识和接受的真理而活。这节经文的含义,不单是指信徒个别的去行,而是要与别人同步前行。「保罗在选用这个动词时,尽管可能出现意见上的分歧,他仍再一次强调和谐与彼此合作的重要性。」(Hawthorne,Philippians)。
第17节保罗在这里指出自己是一个值得别人效法的榜样,他在他的其它书信中也曾有过类似的说法(例如林前四16,十一1;帖前一6,二10;帖后三7、9)。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很自以为是,但我们必需明白,当时的基督徒没有一部完整的新约圣经可以学习,所以必须学效一些典范人物。由于保罗向人所传的是纯正的福音,他更需要活出别人能够学效的基督徒生命。腓力斯(J.B. Phillips)将这节经文意译为:「让我的榜样成为你向其它真正基督徒表示认同的标准。」我们今天的情况并不完全一样,因为新约圣经已成了基督徒生活方式的基本指南,但相同的是(正如保罗在林后三1-3所言),基督徒蒙召成为一封「基督的信」、「被众人所熟悉所念诵的」,当中包括许多不会翻看圣经的人。
三18-21要成为天上的国民
保罗的思潮从想到自己因着基督的爱而点燃的伟大志向,以及那些对「完全」抱有不正确观念的人后,他转而想到教会的基督徒群体中,那些令他想起也感到心痛和忧伤的人。
第18-19节十字架有两方面成为基督教的真正核心。首先,因为我们相信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我们可以得着神的赦免和接纳,因此也得着永恒的生命。其次,十字架也成为我们了解门徒意义的核心。耶稣呼召我们要背起十字架来跟从祂(可八34;路九23),保罗深知他必须「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10节)。明显地,保罗所写到的人,便是在第二方面成了「基督十字架的仇敌」。他们没有接受要以自我牺牲的方式来作门徒,反之,他们将肉体的情欲奉为自己的神,夸耀一些其实是羞耻的事,又「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这意味着他们不单不能借着十字架找到自己的救恩和生命之道,更是走上一条毁灭之途。
第20节当保罗想到那些心思意念都被地上的事占据的人时,不禁要指出真正的基督徒都知道自己如今已经与基督一同成了「天上的国民」(参弗一3,二6;西三1-4)。腓立比人可能因着自己是一个罗马殖民地的市民身分而感到自豪(参导论),正如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本身的国籍,当中包含了各种权利和义务。然而,我们与他们一样,要将属天的生命和国民的身分之恩赐,视为比一切更加珍贵。而我们更怀着将要得到完全产业的盼望来生活。因此,我们是热切「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
第21节基督的再来表示我们靠着神所显明的大能,必能将卑贱的身体改变为荣耀的身体(参林后四16至五4;约壹三2)。我们所拥有的身体并非不屑一顾的,但它却只是现今卑下状态的标记(在路二48的马利亚尊主颂也用同一个词)。现在,我们的身体会遭受苦痛和软弱,但是将来,它要复活,变成不朽坏的和不衰残的(参林前十五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