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十章-《每日研经丛书》
约翰福音第十章-《每日研经丛书》
好牧人是我们对耶稣的最佳描述。圣经里一提到牧人,不只是言词而已,也是一种意象,而这种意象至为鲜明。从伯特利延伸至希伯伦之中央高原,是犹太的主要地带,长约卅五哩,宽度自十四至十七哩不等。地面多半是粗糙的石地。就地理情形言,犹太宜于畜牧,而不适于农耕,于理甚明。所以,在犹太高地畜牧是一件很寻常的工作。
牧羊是一件辛苦的差事。羊都得有牧人看守,而牧人是全天候工作,没有下班的时候。那里牧草极少,羊有时未免迷失,加以四周没有围墙护;牧人更得严密注意。狭窄的高原两旁都是峭壁,底下是崎岖的沙漠,因此羊常常离走失。此外,牧人还得时常防备野狼的侵袭和偷羊贼。乔治史密夫爵士(Sir Geoge Adam Smith)到过巴勒斯坦说:“晚上走过某处旷野高地,听见土狼嗥叫不停,你看饱经风霜的牧人不眠不休,倚杖子,眼睛注视远方,每一只羊都在他的心上,四散的羊都在他眷顾之中,这时你就明白为什么在以色列历史,牧人占如此特殊的地位;为什么以这个名号称呼他们的王,而把牧人当作上帝保佑的象征;为什么基督把牧人当作自我牺牲的典型。”不住的警戒,无所畏惧的勇气,眷顾羊的耐心,这都是牧八的必备条件。
旧约圣经常把上帝形容作一位牧八,把祂的子民当作羊。“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诗廿三1)。“你曾藉摩西,和亚伦的手,引导你的百姓,好像羊一般”(诗七十七20)。“这样,你的民,你草场的羊,要称谢你,直到永远”(诗七十九13)。“领约瑟如领羊之以色列的牧者阿,求你留心听”(诗八十1)。“因为他是我们的上帝,我们是他草场的羊,是他手下的民”(诗九十五7)。“我们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场的羊”(诗一○○3)。上帝的受膏者弥赛亚,也被形容为牧人。“他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慢慢引导那乳养小羊的”(赛四十10)。“他将信实公义地牧养主的羊,使他们没有一个在草伤上跌倒。他带领他们都得平安(所罗门诗篇Psalms of Solomon十七章四十五节)。百姓的首长也被形容为上帝子民的牧人。“耶和华说,那些残害赶散我草场之羊的牧人,有祸了”(参阅耶廿三1-4)。以西结也指责那些不顾羊,只求自己利益的假领袖:“祸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养自己。牧人岂不当牧养羊么?”(参阅结卅四章)。
牧人的形像仍见于新约圣经。主耶稣是好牧人,他冒生命的危险遍寻拯救那只迷失的羊(太十八12;路十五4)。他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太九36;可六34)。他的门徒是他的羊(路十二32)。牧人受到击打,羊就分散了(可十四27;太廿六31)。他也是我们灵魂的牧人(彼前二25)。他更是羊的大牧人(来十三20)。
正和旧约的意象一样,教会里的牧师就像牧人,信徒就像羊。牧师的职责就是牧养上帝的羊。按上帝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羊的榜样(彼前五2-3)保罗劝以弗所的长老“圣灵立你们作全的监督,你们就当自己谨慎”(徒廿28)。耶稣对彼得的最后命令就是牧养主的小羊和羊(约廿一15-19)。英文的牧师(Pastor弗四11)一词正好与拉丁文牧人为同一字。
上帝为什么拣选摩西当以色列的领袖,犹太人有个很有趣的传说:“摩西在旷野牧养岳父的羊,有一只小羊迷失,摩西尾随寻找至山涧,在那里发现一口水井。摩西这才说:‘我不知道你因为口渴才跑开的;现在你一定累坏了。’说就把小羊放在肩上背回家。因此,上帝对他说:‘因为你对属于别人的一只小羊所表现的爱心,我要你带领我的羊以色列。’”
从牧人这个名词,让我们认识上帝不停的眷顾和祂耐心的爱;这也提醒我们必须肩负起对同胞的责任,尤其是我们在教会里若负抯什么职务时,更应当认清责任。
牧人与羊(Ⅱ)(十1-6)(续)
巴勒斯坦牧人的工作方式和别的国家牧人所做的,有极大的差异。我们必须先了解他们的工作方式,才能够对牧人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当地牧人的装备十分简单。他身上背由兽皮做成的袋子,装他要吃的东西。牧人的食物不外是面包、干果、一些橄榄和乳酪。他还带机弦。许多巴勒斯坦人都有“用机弦甩石打人,毫发不差”的本事(士廿16)。牧人的机弦,就是他防和攻击的武器;然而还有一个特殊的用法。巴勒斯坦没有牧羊犬,因此,牧人就用机弦甩石,打在离的羊的鼻子正前方,作为警告叫它回转。牧人也带一根短木棒。它的一端附有钉子,在上端的柄部有一个孔,皮带便从这孔穿过去,便于挠带。这根木棒也是牧人防备野兽和盗贼的武器。牧人还带一根曲柄杖,他用这根木杖拉回走偏了的羊。到了晚上,羊同到羊圈,牧人就把木杖置于入口处,很靠近地面的地方,每一只羊便从杖下经过(结廿37;利廿七32);牧人仔细查验看在那一天里,羊是否受到任何创伤。
在巴勒斯坦牧人和羊的关系也很特别。英国的羊多半是养来食用的;巴勒斯坦的羊则多半养来剪取羊毛。因此,巴勒斯坦的羊很可能跟随一个牧人许多年,而且牧人还为它们取了名字,时常呼唤它们的名字。这些名字通常是一些绰号,诸如“褐腿”、“黑耳”等等。巴勒斯坦的牧人走在前面,羊在背后跟。因此,牧人能够确定前面的路是否安全,有时候羊不敢跟上去时,还得给它们一点鼓励。一个旅行者说他目击牧人如何带领羊涉过小溪。这些羊都不愿涉水,牧人只好抱了一只小羊先走过去,母羊看见小羊到了对岸,因此也跟过去,其他的羊也纷纷走过小溪。
羊听得出东方牧人的声音,也是事实。它们绝不会听从陌生人的声音。莫顿(H. V. Morton)曾生动地描述牧人跟羊说话的方式:“有时他以大而单调的声调对他的羊说话,所说的话是我毕生当中第一次听到,属于不可思议的语言。我在耶利哥背面的山丘,头一次听到羊的语言。一个牧人走下山谷,然后攀爬对面的山坡,他转过身来,发现羊还停留在后面啮食灌木丛的叶子。他提高声调对他的羊说话,所说的话大概和牧羊神(Pan)在希腊山顶所说的一样罢。那种语言是神奇的,完全不像是人的语言。也可以说是一种经过组合过的动物声音。牧人一发声,羊立刻就有反应,开始鸣叫,有一、二只羊转过来向牧人的方向走去。然而其余的羊还是不动。牧人因此呼唤一个名字,然后又示以笑的嘶声。立刻就有一只脖子悬铜铃的羊不再吃了;它离开羊,疾行下坡,经过山谷,爬上对面山坡。牧人和这只羊在岩石面突出的部份消失后,羊一时紧张起来,它们不敢再吃了,立刻寻找牧人,但是找不到他。它们领悟到牧人和那只脖子系铜铃的羊,已经不跟它们在一起了。这时,远方传来牧人欢笑的呼声,于是羊很快的冲下山谷,跳过凹陷的地带,紧随它们的牧者。”(见莫顿着追髓主迹In theSteps of the Master,一五四至一五五页),汤姆生(W. M.Thomson)在圣地与圣经(The Land and the Book)一书,也提到同样的事:“牧人时常发出尖锐的呼声,让羊知道他在它们身旁。羊都认识他的声音,紧随他;假使有个陌生人呼唤它们,它们就停下来,鷘惶地抬起头,这时陌生人如果继续呼唤,那么羊就开始逃窜,因为它们不认得陌生人的声音。我经常作这样的试验,且屡试不爽。”约翰所告诉我们的正是这种情形。
莫顿又告诉我们他在伯利恒附近洞穴所看见的一幕。两个牧人安置他们的羊在洞穴里过夜。他们如何分辨自己的羊呢?其中的一个牧人站在稍远处,他发出一种特别的声音,只有他的羊才认得出来,不久他的羊都跑到他身旁,因为它们熟悉牧人的声音。它们认得出牧人的声音,却不跟随陌生人的声音。十八世纪还有一个客旅见证说,巴勒斯坦的牧人能够吹出特别的笛音和声调,他的羊甚至能随音乐快慢的旋律跳舞。
我们从牧人的工作,了解到好牧人眷顾他的羊,而羊也认得他的声音。
通往生命的门(十7-10)
犹太人不了解好牧人这个故事的意思,因此耶稣明白地告诉他们,他本身就是好牧人。
他一开始就说:“我就是羊的门。”在这个比喻当中,耶稣提到两种羊圈。许多村镇都有他们公用的羊圈,晚上所有的羊回来时就在那里过夜。此种羊圈有一个坚固的门护守,只有看门的人才有钥匙。耶稣在本章二至三节所说的门,就是指这种门说的。但在温暖的季节,羊晚上不回到村子过夜,他们就把羊安置在山丘旁边的羊圈。这种羊圈以简单的护墙围,羊必须从一个洞口进出,根本就没有门。在这种情形下,牧人在晚上就睡在洞口,羊除非踩在牧人身上,否则无法进出。这时,牧人就含有门的意思。
耶稣说:“我就是羊的门。”他就是指后一种羊圈说的。人必须藉他,也惟独藉他,才能接近上帝。保罗说:“因为我们两下藉他……得以进到父面前”(弗二18)。希伯来书的作者说:“藉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来十20)。耶稣为我们开了一条通往上帝的路。耶稣假使不到世上来,世人至多会把上帝当作陌生人,更糟的是,甚至还把上帝当作仇敌。耶稣既然来了,就清清楚楚地向我们启示出上帝的本像,也为我们打开了一条通往上帝的路。他本身就是门,除非藉他,否则人无法接近上帝。
论到通往上帝的门,耶稣是借用希伯来一句脍炙人口的词句。他说我们是藉他进出的。“平安无事的进出”,在犹太人的观念里,这是指绝对安全、稳妥的意思。一个人无所畏惧的出入,就是指国内太平,法律和社会秩序具有安定的力量,使人人得享安宁。治理国事的人应该有能力引导百姓出入(民廿七17)。顺服上帝的人,圣经说他“出也蒙福,入也蒙福”(申廿八6)。小孩子是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的(王上三7)。诗人确信他出他入必蒙上帝保护(诗一二一8)。一个人一旦藉耶稣基督认识上帝,自然在他的生活中就获得平安的把握。既然我们的生命交在上帝的手中,一切的忧虑和恐惧便不复存在了。
耶稣说凡在他以先来的,都是贼,是强盗。他并非指那些信仰伟人和众先知,而是指巴勒斯坦的假先知说的,他们宣称人若跟随他们,黄金时代就会降临。然而,敢这样夸下海口的那些人,都是背叛上帝的暴动份子,他们相信藉流血,可以加速黄金时代的到来。历史学家约瑟夫说,就在这时犹太有上万的暴乱事件,都是好战份子所干的好事。耶稣所指的,就像那些激进党员,他们不但视死如归,为了达到目的,即连杀戮亲友亦在所不惜。耶稣警告说:“有些人自称是上帝差派到你们中间作领袖的。他们相信战事、杀戮、暗杀是和平的必经途径。结果他们只是把人带得和上帝越离越远。然而我的方法是和平的、仁爱的、和珍视生命的。凡是跟随我的人,必然和上帝越来越亲近。”不过,仍旧有人相信只有靠暴行、阶级斗争‘残酷、破坏、始能带来黄金时代。耶稣明白地告诉人们,惟独爱的方法才能把人带入黄金时代,和带到天父面前。
耶稣说他来的目的是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得的更丰盛”希猎文的意思是,“每一件事都得到最富足的地步。”假定一个人跟随耶稣,认识耶稣,并明白耶稣的教训,那么他的人生必然是最富足的。有一个罗马兵恳求该撒准许他自杀。这名可怜的士兵显得无精打采、了无生气。该撒瞪他说:“好家伙,难道你现在真的活吗!”一个人若是只为自己而活,他的生命必然会显得单调和无精打采。我们若与耶稣同行,就得新的活力,得更丰盛的生命。惟独在我们与基督同活时,我们的人生才有价值,也才是真正的活。
真假牧人(十11-15)
本段经文对好的与坏的,忠心的与不忠心的牧人作了一番对比。牧人必须绝对爱护羊。万一羊发生什么意外,牧人必须证明这并不是由于他疏忽所造成的。阿摩司提到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回两条羊腿或半个耳朵(摩三12)。律法亦规定:羊若被野兽撕碎,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出廿二13)。换句话说,牧人要把被撕碎的羊带回来,证明这只羊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死的。大对扫罗说,他为父亲放羊,有时来了狮子,有时来了熊,他就把野兽打死(撒上十七34-36)。以赛亚说许多牧人被召来,以便击退狮子(赛卅一4)。对牧人来说,冒生命的危险来护羊,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有时,牧人还不祗冒生命的危险;他们为了和盗贼对抗,真的会因此丧生。
但另一方面,牧人也有假的。差异是这样:真正的牧人一生忠于职守。他们牧羊一直到老迈无法走动为止;因此,羊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伴侣。他总是先顾反到羊的安全,才想到自己。假牧人则把放羊当作一份职业。他毫无使命感,放羊不过是他谋生的一种手段,因此,他所关心的是酬劳,而非羊。他们或许是因为镇里不肯收容的缘故,才跑到山区放羊的。他们一点也不体恤羊,也缺乏责任感,仅只不过是雇工而已。
野狼是羊的一大威胁。耶稣曾经对使徒说:“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太十六16);保罗警告以弗所长老们说:“我知道我去之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不爱惜羊”(徒廿29)。一旦遇到豺狼的袭击,雇来的牧人,就把所有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只顾自己逃生。撒迦利亚指出,假牧人“不寻找分散的,不医治受伤的,不牧养强壮的”(亚十一16)。卡莱尔(Carlyle)的父亲,在一次谈话中引述人对假牧人的批评:艾克勒费钦(Ecclefechan)教会牧师和信徒发生争执,是最糟的争执──为了钱。卡莱尔的父亲站起来,很讽刺地说:“照雇工的索价如数照付,然后请他走路!”
耶稣说,为酬劳而工作的人,一心只想到钱;为爱而工作的人,一心只想到他所服事的人。耶稣是好牧人,他一心只想到羊的安全,日后,他还为羊舍命。
此外,本段还有两点值得注意。耶稣说他是好牧人。希腊文的好字有两个写法。agathos单指一件事在道德品质方面的好;kalos则指全然迷人的好。耶稣是好牧人,所用的词是kalos,因此,我们发现他不但忠心、殷勤,而且好得使人入迷。有时候乡人提到某人是一个好医生。他们不光指他的医术高明;也指他的仁慈心怀,同情心和获得大众的友谊而言。耶稣是好牧人,他不但有能力,也有爱心。
其次,本段经文中的羊,就是基督教会,它面临双重的危险。外面的攻击,来自豺狼、窃贼和强盗。内在的问题,则来自假牧人。教会的危机是双重的。不但时有外来的攻击;而且散会里面若出了腐败的领袖,不把牧养当作服事,只当作职业,也是一大悲剧。第二类的危机,比第一类更糟。因为牧人若是忠心良善,便能产生坚强的力量抵御外来的攻击;但是牧人若是一个毫无负抯的雇工,则外来的仇敌就很容易渗透进来,破坏羊。所以,教会最幸运的事,莫过于有一位像耶稣基督那样的牧人。
终极的合一(十16)
排外性是世界上最难忘怀的事。一个民族,或部份民族一旦认为他们享有特权,要他们承认此种权利属于全体人类是极其困难的。犹太人永远学习不到这一点。他们相信惟独本身才是上帝的选民,上帝绝不以选民的身份来对待其他民族。他们认为,别的民族最多只能供他们使唤,差用。运气不好的话,别的民族还会遭致灭亡的噩运。然而耶稣说,有一天全人类都要知道他是我们的牧人。
甚至旧约圣经中已作这样的透露。以赛亚就说过,他相信上帝赐给以色列民那作外邦人的光。(赛四十二6;四十九6;五十六8)此外,还常常听到有声音对他说,上帝并非以色列人独享的财富;相反地,上帝要藉以色列人的命运叫全人类都认识祂。
乍看之下,新约圣经对这个主题有两种意见。有些说法似乎矛盾,使我们十分困惑。马太告诉我们,耶稣差遣门徒时,曾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十5-6)。迦南妇人恳求耶稣施恩可怜,耶稣起初回答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十五24)。然而另一方面,耶稣自己竟跑到撒玛利亚教导人(约四40);他公然说,亚伯拉罕儿子的身分,不一定就能使人进上帝的国(约八39);耶稣称赞一个罗马军的百夫长说,“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遇见过”(太八10);十个被医好的痲疯病人,只有那个撒玛利亚人懂得回来道谢感恩(路十七18-19);撒玛利亚人对半路上遇见的伤者施以急救,他的善心成为众人的楷模(路十37);“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太八11;路十三29);主最后的命令,是要我们到普天下去传福音(太廿八19;可十六15);耶稣并不只是犹太人的光,他乃是全人类的光(约八12)。
那么耶稣把传道工作,限制在犹太人的圈子,这又作何解释呢?道理也很简单。耶稣的终极目的,当然是全世界都归向上帝。不过,任何伟大的计划,都得从小处手。假使他一下子就攻击一个很宽阔的阵线,火力不能集中,力量因而分散,结果就没有成功的希望。为了赢取全面的胜利,他必须把范围缩小,集中火力,始能奏功,这是耶稣采取的方式。假使他漫无目标的走,差派门徒也不给他们一定的范围,必然毫无收获。目前他以犹太人为工作对象,而终极目的乃是把全人类召集在他的爱中。
本段经文包含三项真理。
(一)世界惟有在基督里始能合一。杨伊格顿(Egerton Young)是第一位被派往印地安人中间工作的宣教师,他在沙市(Saskatchewan)传讲上帝的爱。对当地的印地安人来说,这简直是崭新的启示。他讲完道之后,酋长问他说:“我刚才听你称那伟大的灵‘我们的父’对吗?”伊格顿答:“不错。”酋长说;“这对我们倒是挺新鲜挺亲切的事,我们硍本没有想过把神明称为父亲。他往往以震耳的雷声向我们说话;用闪电,暴风雨的方式和我们见面,我们一向都很怕他。现在听你叫他做我们的父亲,真是太美了。”长者稍事停顿之后,以乎心中豁然开朗,继续问道:“牧师,你是说那伟大的灵是你们的父亲吗!”宣教师答:“是的。”酋长问:“你说他也是印第安人的父亲吗?”牧师说:“不错。”酋长因而露出欣喜的笑容说:“那么我和你便是亲兄弟了!”
惟独世人都作上帝的子女时,真正的合一始有可能。世界上分成许多国家;一个国家又分成许多阶级。世界不可能只有一个国家;也不可能只有一个阶级。只有耶稣基督的福音能够消除一切的藩离,因为它告诉我们上帝是全人类共同的父亲。
(二)英文钦定版圣经(Authorized Version)有一处误译。它说:“只有一个羊圈、一位牧人。”这项误译可追溯至耶柔米所译成的拉丁文译本(Vulgate)。罗马天主教会就是根据此项误译认为既然只有一个羊圈,那么也只有一个教会──即罗马天主教会,舍此之外别无拯救。标准修订版的译文比较贴切。它说:“将来要合成一,归一个牧人。”或许也可译为:“将来都会合成一,而只有一个牧者。”合一的事实并不是指所有的羊被迫围入羊圈;而是指所有的羊都听从一个牧者,只跟随他,不是指教会组织的合一;而是指共同忠于耶稣基督的合一。合成一并非意味只有一个教会,一种敬拜方式,一种教会行政系统。真正的意思是指所有不同的教会由于共同忠于耶稣基督而合一。
(三)耶稣的这些话是对每一个人说的;因为这是每一个人都能协助完成的理想。没有牧者,人就无法听信福音,假使没有人出去招呼别人进来,别的羊就不可能进来。因此出去传福音就成为教会的主要使命。而且宣教使命并不局限于海外宣道工作。在我们四周的人,若有人不认识基督的爱,我们就应当关心他,把他带进教会来。基督的理想是否能够实现,要看我们是否肯领人归主,使全世界都合成一,归向一位牧人。
爱的抉择(十17-18)
新约圣经的经文很少有像这两句话,在这样小的范围内,告诉我们那么多关于耶稣的事。
(一)这两节经文告诉我们,耶稣把他的一生视为一个顺服上帝的行动。上帝托付他一个使命,他就献身去完成,即使因此牺牲生命也要勇往直前。只有他和上帝之间的独特关系,我们才能说他是上帝的儿子。然而这种关系,并没有赋予他为所欲为的方便。他不管必须付上多大代价,始终只做上帝所喜悦的事。无论对耶稣或是我们来说,我们既然作上帝的儿女,只有顺服上帝一途。
(二)这两节经文告诉我们,耶稣常把十字架和荣耀连在一起来看。他清楚地知道,他必须舍命才能完成受托付的使命;但他对上帝有充分的信心,深信上帝不会离弃他,也深信他必然会复活。人生当中有一个浅易的原则;凡是有价值的东西,得来均属不易,即凡事都得付上代价。只有用功读书的人,才能有踏实的学问;学习任何一项手艺或技术,都得经过一番苦练;精通各项运动,亦须不断训练,流汗。今天世界上有如此多的人,在事业上一无所成,原因就是他们不愿付出代价。没有人能够不经奋斗的过程,就轻易地获得成就和荣耀;反过来说,也没有人努力奋斗,而不会成功的。
(三)这两节经文告诉我们耶稣受难是出于自愿的。耶稣再三地这样强调。在客西马尼园他吩咐彼得把刀收入刀鞘。假使他愿意,他可以求父差遣十二营天使来保护他(太廿六53)。他也很清楚地告诉彼拉多,如果不是出于他自己愿意,彼拉多根本就无权柄办他(约十九10-11)。他并不是恶劣情势下的牺牲品。他不像牲畜很不情愿地被牵去宰杀。耶稣舍命是出于他自己选择的。
据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一名法国士兵受了重伤,他的手臂必须切除。年纪轻轻的就失去手臂,终生残废,连医生都为他难过。手术后,年轻人恢复神智,清醒过来,医生很惋惜地告诉他,“你已经失去了手臂。”年轻人说:“我没有失去手臂,我把它献给国家了。”
耶稣不是因为逃避不及被捕的。即使天使不来救助他,他也有能力在任何时候回转过来拯救自己的生命。他并没有丧失生命,他只是把生命赐给了我们。他并没有被迫钉十字架:他是乐意为我们的缘故走上十字架的。
疯人或上帝之子(十19-21)
在这场合听耶稣讲话的人和每一时代的人,都同样面临两难的情势。他们不敢确定耶稣是自大狂呢,或真正是上帝之子。此外大概不可能有第三种可能。假如一个人像耶稣那样谈论上帝和谈他自己,若不是欺哄人,便是绝对真实。耶稣所说的话,使人发觉他如果不是不正常,则便是一个神人。我们要如何判定呢?
(一)耶稣所说的不像是疯人的言语。我们能够引证许多例子证明耶稣的教训是绝对健全的。因为世世代代的人都相信,对于疯狂的世界,耶稣的教训是导使它恢复正常的惟一盼望。他的言论就是上帝对世人幻想的针砭。
(二)耶稣的行为,不是疯人的行为。他医好病人,喂饱饥饿者,安慰忧伤的人。疯人是自私的,除了求自己的荣耀和声望之外,绝无他求。然而耶稣的一生都在协助别人解决问题。正像犹太人自己所说的,疯人绝不可能开瞎子的眼睛。
(三)耶稣行为的结果并非疯人的结果。我们亲眼看见成千成万的人,由于耶稣基督的大能,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软弱的成为刚强,自私的变为不自私,失败的成为胜利者,忧伤的变为冷静,心术不正的变为良善。疯人绝不可能产生如此的结果,只有智慧的和健全的伟人始能带来这样神奇的结果。
耶稣究竟是疯人还是神人呢!请你自己判断。深信一个诚实的人,看了耶稣所行的一切凭据,和带给世界的后果,除了相信他是神人之外,绝不会说他是一个疯人。
宣布与应许(Ⅰ)(十22-28)
约翰在此向我们透露,耶稣这次谈话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是修殿节,这是有史可查的犹太人最新的节日,有时也叫做光明节;犹太名字叫Hanukkah。这一天是犹太的Chislew月(约当我们的十二月)的廿五日,非常接近我们庆祝圣诞节的时候,世界各地犹太人仍旧普遍纪念这一个节日。
修殿节是犹太历史辉煌的一页。源起于主前一七五至一六四年,叙利亚由安提奥古(Antiochus Epiphanes)统治,他偏爱希腊文化,决心废除犹太的宗教,而代之以希腊思想,把希腊宗教和希腊众神传入巴勒斯坦。起初他采取相当和平的方式,让希腊思想慢慢渗透进入犹太世界。部分犹太人欢迎新的文化;然而多数人仍然固执忠心于他们先祖的信仰。
灾祸于主前一七○年正式到来。那一年安提奥古攻打耶路撒冷。据说八万名犹太人被屠杀,另有同数的犹太人被卖为奴。圣殿金库被抢走一千八百他连得(一他连得约值二百四十英镑)。凡私藏律法抄本或为幼儿行割礼者均处重刑。母亲若替孩子行割礼,一经查出,则把孩子置于母亲颈部,同钉十字架。圣殿各院都遭亵渎;圣殿改作妓院,安提奥古的最后步骤是把圣殿燔祭的祭坛,改为希腊之主神宙斯的祭坛,在坛上以猪肉票献外邦神明。
那时犹大马加比和兄弟奋勇起义,为自由而战。至主前一六四年终于获胜。洁净圣殿、重修祭坛,重置服饰和圣殿用具,使圣殿恢复三年前的旧观。为了纪念洁净圣殿之举,才设置修殿节。犹大马加比制定:“今后每年须于Chislew月五日至廿日之间,任择八日,热烈庆祝重修祭坛的举动”(马加比上卷四章五十九节)。为此,这个节期又叫做修坛节或圣殿洁净纪念日。
前面曾经提过,修殿节,又称光明节。因为节期中,到处灯火辉煌;每个犹太家庭的灯火亦大放光明。他们必须把灯火置于窗上。根据煞买(Shammai编按:主前一世纪拉比,严格解释律法,与希列相反)这一派的说法,窗口应置八盏灯,逐日减去一盏,直到第八天只留下一盏。然而希列(Hillel)(编按:主前七○年至主后十年,犹太王希律时之学者)这一派的说法正好相反,他们说第一天燃点一盏,逐日加添一盏,到最后一天八盏灯同时燃亮。迄今虔诚的犹太家庭仍旧在窗口燃灯纪念。
这些灯火有两个意义。第一,纪念先人最初庆祝这节日时,自由之光重归于以色列的手里;第二,它与远古的传说有关。据说圣殿洁净后,巨型的七个大烛台重新点燃,不过整个圣殿只找到一瓶未被污染的油。这瓶油还封得好好的,未经启用。上面还有大祭司在封口上加盖的印记。按一般推测,这瓶油只够圣殿的灯燃点一天。但说也奇怪,直到按照奉献之例的配方调好的新油待用之时,那些油竟足足燃点了八天。圣殿和犹太家庭燃灯八天,以纪念上帝使那一瓶油不止用一天,而前后用了八天的神迹。
耶稣在接近光明节的背景下宣布:“我是世界的光。”犹太家庭点亮了灯,以纪念重获自由真诚敬拜上帝时,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惟独我能叫人认识上帝,知道上帝的同在。”
约翰也告诉我们这段谈话的地点是在所罗门的廊下。圣殿的最外层是外邦人院。其两旁的柱廊,亦即威严廊和所罗门廊,柱高约四十尺,上面连屋顶。这些地方是人们默想祷告的场所,也是拉比向学子们讲解信仰教条的地点。约翰说,这时是冬天,所以耶稣也在殿里所罗门的廊下行走。
宣布与应许(Ⅱ)(十22-28)(续)
耶稣在所罗门的廊下行走时,犹太人围他,说,“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诉我们吧!”在这项质问的背后,无疑地有两种态度,一种是诚心诚意地希望知道,是出于至诚的心。但还有一种是以这个问题当作陷阱。藉猛烈抨击,套出耶稣所说的话,他们或能以亵渎的罪名把他交付圣殿法办,或以背叛的罪名移送罗马政府定罪。
耶稣回答说,他已经把他的身分告诉过他们了。不错,他并没有用许多话来说明自己的身分;根据约翰福音记载,耶稣的两项宣布都是私底下告诉人的。他对撒玛利亚妇人启示他就是弥赛亚(约四26);他对生来是瞎眼的宣称,他就是上帝之子(约九37),然而耶稣的身份有时候却无须用话来说明。尤其是对程度高的听众,更是如此。有两件事可以证明耶稣的身分不一定要用话明说。第一是他的行为。以赛亚理想中的黄金时代是:“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那时瘸子必跳跃像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赛卅五5-6)。耶稣所行的每一个神迹都显示弥赛亚已经到来。第二是他的话,摩西预言:“上帝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申十八15)。从耶稣的话中带权柄,和他废止传统的规定,见出上帝藉他说话。耶稣的言行不断显示出他就是上帝膏立的弥赛亚。
但是大多数的犹太人并不接受耶稣的启示。我们知道,巴勒斯坦的羊认得他们的牧人,听牧人的呼召;这些犹太人必然不是耶稣的羊。约翰福音含有豫定论的想法,认为凡事都在上帝豫定下发生。约翰的意思认为,这些犹太人是豫定不跟随耶稣的。然而整本新约圣经对豫定的看法却是不偏不倚的──凡事都在上帝之豫定下发生,但由于上帝给我们自由意志,因此,我们还是无法推卸责任。虽然这些犹太人被豫定不接纳耶稣,但约翰认为,他们仍将负起因此被定罪的责任。
虽然大部份的人不接受耶稣的启示,但仍有一小部分人接受;耶稣应许他们三件事。
(一)应许赐给他们永生。凡接受耶稣为主的,就成为他的羊,卑劣的人生已成过去,他们开始体认属神生命的辉煌与高尚。
(二)应许他们的生命永不灭亡。死亡并不是结束;而只是一个开端;使他们了解这不容毁灭的生命的荣耀。
(三)应许他们得安稳的生活。没有人能从你们的手中抢走,这不是说他们没有忧伤,没有痛苦,没有死亡;而是在他们最痛苦、最黯淡的时刻,仍感觉到那永恒的膀臂护他们。即使在这苦难的世界里,仍把握到上帝的宁静。
完全的信靠和重大的宣告(十29-30)
本段经文同时显示出耶稣完全的信靠和重大的宣告。
他的信靠就是凡事都想到上帝。他刚刚说到他的羊,说谁也不能从他的手里把它们夺去。他当牧人,使羊永远安稳。如果他停在这里,乍看之下,他似乎在彰显自己的能力。然而我们看见另一面,他说父亲把羊赐给他;他和他的羊都掌握在父亲手里。耶稣对自己有信心,因为他对上帝有信心。他的人生态度不是自信,而是对上帝完全的信靠。他不是靠自己的力量得到安全,乃是凭上帝的大能。他对最终的安全和得胜的信心,乃得自上帝的大能。他对最终的安全和得胜的信心,乃得自上帝,而非擅取权力。
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这是极其重大的宣告。这是什么意思?这是绝对的奥秘,我们是否能有一点点的了解呢?我们是否要像那些制定信经的专家,试图从形而上学或哲学的观念去推测这句话的意思呢?我们是否要先成为一个神学家或哲学家,始能了解耶稣所说的这句话昵!假使我们回到圣经,从圣经的启示去了解这句话的含意,便会发现这句话十分浅白,即使最普通的脑筋也能了解。我们且看约翰福音十七章,耶稣离世前为门徒所作的祷告:“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们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十七11)。耶稣相信基督徒之间的合一,应像他与圣父一样。同一段经文,他继续说:“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约十七20-22)。耶稣很清楚地指出,信徒之间的合一,应像他与父亲那样合而为一。
那么信徒之间的合一如何达成呢?秘诀就是爱。“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十三34)。基督徒由于彼此相爱,就因此合而为一了。耶稣与圣父合而为一,也因为他爱父亲。我们进一步问:我们的爱如何考验呢?让我们回到耶稣自己的话:“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十五10)。“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约十四23-24)。“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十四15)。“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十四21)。
爱是合一的维系力量;顺服是爱的明证。爱能使基督徒合而为一,遵守主的命令。耶稣和上帝合一,他爱上帝也遵守上帝的命令。他与上帝合一是全备的爱之合一,也是由于完全的顺服所发出的。
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时,他不是跟我们谈形而上学、哲学,或抽象的事;他是跟我们谈个人的关系。没有人能够真正明白“本质的合一”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然而人人懂得心与心合一的意思。耶稣与上帝的合一是由于全备的爱和全备的顺服促成的。他与上帝合一,由于他全然爱上帝,也完全顺服上帝的命令;耶稣到世上来,就是希望我们效法他的榜样。
邀请与考验(十31-39)
在犹太人听来,耶稣说他与父原为一,这简直是一种亵渎。因为人僭夺了那只居于上帝的地位。犹太律法规定,凡亵渎上帝者,人均得拿石头打死他。“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利廿四16)。因此,他们准备用石头打死耶稣。希腊文原意说,众人就去拿石头要打他。面对怀敌意的众,耶稣提醒他们三件事。
(一)他告诉他们,他整天都在做善事,医治病人,给饥饿者得饱,安慰忧伤的人,他的行为都是帮助别人,充满了来目上帝的能力和美善。他们是为那一件事拿石头打他呢?犹太人回答说,他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他,是为他说了僭妄的话。
(二)耶稣的言论引起犹太人不满,是因为他宣布自己是上帝的儿子。但耶稣提出两点证据来解释。第一点纯粹是犹太人的观念,因此很难了解。他引诗篇八十二篇第六节的话。这首诗是警告不义的审判官,必须以公义对待贫苦和无辜者。诗篇说:“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上帝委派审判官当百姓的神。这个概念是出自出埃及记。出廿一章一至六节指示犹太的奴仆在第七年可以自由。第六节说:“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但希伯来文圣经,审判官一词是elohim,也就是神的意思。在同一章第九节和廿八节,也是同样的用法。所以圣经说那些受到上帝委派,去担任特别职务的人,他们就像神一样。耶稣说:“假使圣经把人都称作神,我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又为何不可以呢?”
耶稣对自己提到两点。(1)他是被上帝分别为圣,去执行一项特殊工作的。分别为圣的原文是hagiazein,此一动词形态,系由形容词圣(hagios)演化而来。这个字常常指一个人,或一个地点,或一件事异于别的人,别的地点或别的事,因为凡称为圣的,就是指它被分别出来作为特殊之用。比方说,安息日是圣日(出廿11)。祭坛是圣坛(利十六19)。祭司是圣职(代下廿六18)。先知是圣人(耶一5)。耶稣说上帝既然把他分别为圣,他就异于一般人,因为上帝托付他特殊的工作。耶稣使用圣字,足见他耿耿于怀的,乃是上帝所托付的工作。(2)他说上帝差他到世间来。这里所用的差字,可以用来指差派一个使者,一位大使或一个部队。耶稣并不认为他是来到世界;他认为他是受差派到世间的。他奉差遣到了世界,这乃是上帝的作为。他所做的工作也是上帝交付他做的。
所以耶稣说:“古时候圣经称审判官为神,因为他们受到上帝委派,把上帝的真理和公义带到世上来。现在我被分别为圣,上帝又差我到世间来,托付我特殊的使命,那么我自称是上帝的儿子,是做圣经所允许的事,你们为什么反对呢?”然而我们碍于翻译就无法体会出圣经原来这句话所带的力量;不过我们知道犹太的拉比听了这一席话,已经是心服口服了。
(三)耶稣继续请他们考验。耶稣说,“我不是要你们相信我的话,我乃是要你们相信我所行的。”因为言语常有争论的余地,行为却是不争的事实。耶稣是一位完美的老师,他不是根据他所说的,而是根据所做的。他邀请犹太人根据他所行的,而非凭他所说的,来评论他;凡是跟随耶稣的人也应当如此,别人要凭我们所行的来论断我们,而不是凭我们所说的。可惜的是只有极少数的基督徒经得起别人的考验;基督徒敢遨请别人来评论他的,可说更是微乎其微了。
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十40-42)
对耶稣来说,时间过得很快;但他很清楚他的时候将到。不过他不会粗心大意,随便丧生;他更不会贪生怕死,想办法保全生命。至于在他最后的苦斗之前,有一段宁静的时刻倒是很好的。先会晤上帝然后才和一般人见面,是他一贯的作风,因此我们知道他为什么退到约但河外。他不是逃逸,乃是准备自己迎接最后的苦斗。
耶稣所去的地方是有重大意义的。他到约翰经常为人施洗的地方,也就是他自己受洗的地方。他曾经在这里听见上帝的声音,向他保证他所作的决定和所走的道路是正确的。一个人在某一个地方遇到生命中的特殊经历,他若偶尔回到那个地方将会有特别的感受。雅各碰到不如意的事,心里烦闷,就回到伯特利去(创卅五1-5)。雅各在那里第一次遇见上帝,因此在他需要上帝的时候,他就回到伯特利。耶稣在走完世上的旅程之前也同到他刚开始出来传道的地方。我们若到第一次遇见上帝的地方旧地重游,是很能重新受到激励的。
许多犹太人毛远的来到约但河耶稣这里,他们也想起约翰来。他们记得约翰说话像一个先知;惟独没有行过神迹。他们发现耶稣和约翰的差异。耶稣除了能说约翰的话,他还带上帝的大能。约翰能够诊断人的罪;耶稣却带能力来诊治人的罪。犹太人把约翰当作一个先知;现在他们亲眼看见约翰对耶稣所作的预言都是真的,因此在那里信耶稣的人就更多了。
我们往往会对一个人的将来期许甚高,许多人也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结果这个人却辜负了众人殷切的期望。耶稣却不是这样,他的表现比约翰所作的预言更伟大,凡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的人,绝对不会失望,在耶稣身上所有的理想都会一一实现。──《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