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第五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提摩太前书第五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提摩太前书第五章
五3~16 倘若可行,缺乏经济支持的寡妇通常由本身的家人照顾(4节)。若不能从这方面得到支持,教会便要关怀她们(这样的妇女称为"真为寡妇的",3节)。保罗劝年轻的寡妇再嫁(14节),但那些六十岁以上而又贫穷的,可以归入教会正式的救济名单(9节)。这些"记在册子上"的寡妇组成"寡妇团",投身於祷告和行善的事工(5,10节)。
五7 意思是:确保她们遵守这些规则,以致这些寡妇和她们的家人在行为上不会受人批评。
五8 看顾"亲属"是信徒的责任,特别是("家里"的)直系亲属。
五9 "记在册子上"明显指由会众支持她们的生活。"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直译作:一个男人的女人。只结过一次婚,没有再婚。参看第三章2节的脚注。
五10 "洗圣徒的脚"。一种低下的工作,洗去脚上因穿便鞋而沾染的尘土。参看约翰福音十三章10节的脚注。
五12 这些年轻的寡妇显然曾许诺不会再嫁。
五13,14 年轻的寡妇与其成为游手好闲、搬弄是非的人,不如嫁人并生养儿女。
五16 妇人(男人亦然)应当承担接济家中寡妇的责任(比较4,8节)。
五17 "加倍的敬奉"。尊重和给予报酬(18节)。有些人认为这句解作双倍的报酬。无论如何,教会正开始面对在经济上支持教会同仝的问题。
五18 经文引述自申命记二十五章4节和路加福音十章7节(路加福音也许在此五年前写成),称为"(圣)经",专指正典着作的术语。
五20 "犯罪的人"。即犯罪的长老。
五21 天使察看教会里所发生的事(林前一一10)。
五22 "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常被理解为严禁匆匆地按立长老,但也可能指过分轻率地接纳一个悔悟的背道者返回正常的相交。
五23 "稍微用点酒"。暗示提摩太是完全不喝酒的人,保罗考虑到酒的药用疗效而作出这个劝告。
五24 有些人的罪是"明显的",有些人却是隐藏的("随後跟了去的")。—— 《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