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第五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提摩太前书第五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提摩太前书第五章
壹、内容纲要
【神的工人如何对待教会中各种不同的人】
一、如何对待男女老幼(1~2节)
二、如何对待寡妇(3~16节)
三、如何对待长老(17~25节)
贰、逐节详解
【提前五1】「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劝少年人如同弟兄;」
〔原文字义〕「严责」叱责,责备,重击;「老年人」年长的,长老;「劝」央求,安慰,劝勉,规劝,忠告。
〔文意注解〕「不可严责老年人,」『老年人』指教会中比自己年长的人;对方可能会犯错,但其年岁仍配受该得的敬重。
「只要劝他如同父亲,」本句话含有如下的意思:(1)要以爱为出发点;(2)是为挽回,不是为对付;(3)态度须恭敬;(4)要温和地规劝。
「劝少年人如同弟兄,」『少年人』指教会中的同辈及较自己年轻的人;『如同弟兄』意指要以手足之情谊相待,使其感受到真切的关怀。
【提前五2】「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劝少年妇女如同姊妹;总要清清洁洁的。」
〔文意注解〕「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劝少年妇女如同姊妹,」『如同母亲…如同姊妹』含义除了和上节的『如同父亲…如同弟兄』相同之外,还须加上『性别』的考虑。
「总要清清洁洁的,」意指心清手洁,即存心纯洁,举止适当得体;『总要』表示应当尽力而为,避免给别人任何错误的观感。
第一、二两节合起来,提供我们一个属灵的原则,如何对待教会中弟兄姊妹们:(1)以劝勉取代责备,以挽回取代定罪;(2)要把对方看作自己的家人,意即要在爱里关切;(3)长幼有序,对待比自己年长的弟兄姊妹,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亲一样,意即态度要谦恭、尊敬;(4)男女有别,对待异性要有合宜的举止,且存心清洁,不可有污秽的念头。
〔话中之光〕(一)主的工人在牧养、教导各种不同性别和年龄的人们时,首先要守住自己的地位,在正确的地位和立场上施教。
(二)一个清心服事主的人,既然认识教会乃是神的家,自己在教会中对待众圣徒,就应满有家的感觉──『如同父亲…如同弟兄…如同母亲…如同姊妹』,这才是正当的。
(三)主的工人若是一味公事公办,专讲利害得失,老弱的轻视、淘汰,强悍的高抬、拉拢,那就成为社会上的政治家,而非教会中的服事者了。
【提前五3】「要尊敬那真为寡妇的。」
〔文意注解〕『尊敬』包括态度上的敬重和财物上的供给(参17~18节);『真为寡妇』指无倚靠并敬虔度日的寡妇(参5节)。
〔话中之光〕(一)信徒对于那些安贫乐道的人,不仅要以怜悯为怀,并且要恭敬尊重。
(二)真正的尊敬,应当顾念到对方的缺乏,乐意施予援手。
【提前五4】「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
〔原文字义〕「行孝」孝敬,行出敬虔。
〔文意注解〕「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行孝』意指子孙有责任奉养孝敬自己家中的尊长。
「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报答亲恩』指奉养报答双亲,表示感激之情;『在神面前』意指在神眼中或神认定。
〔话中之光〕(一)『先』字说出,关心并照料自己的家人,乃是学习过敬虔生活的第一课,随后还有更深的功课须要学习。
(二)信徒看顾自己的家人,是一件讨神喜悦的事。敬重及照顾双亲就是服事神。
【提前五5】「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是仰赖神,昼夜不住的祈求祷告。」
〔文意注解〕「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独居无靠』指没有子孙可以奉养的人;『真为寡妇』的定义除了独居无靠之外,尚包括下句专心靠神、敬虔度日在内。
「是仰赖神,昼夜不住的祈求祷告,」『仰赖神』意指将所有的指望放在神身上,以神为供应的源头和避难所;『昼夜不住』意指经常以此为念,并随时付诸行动;『祈求』指专一有特殊目的的祷告;『祷告』指普通一般亲近神的祷告。
『昼夜不住的祈求祷告』并不意味着不停地出声祷告,而是说与神经常保持亲密的交通,过着一种『住在主里面』的生活(参约十五4~7;帖前五17)。
〔话中之光〕(一)我们属灵的光景,应当像『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除了基督,再无别爱;基督不在,对一切都索然无味,因此单单『仰赖神,昼夜不住的祈求祷告』,专心倚靠主,等候主。
(二)独居无靠的寡妇,其生活上的供应,表面上虽是由教会而来的,但真仰赖神的寡妇,却要看是从神所赐给的,因而过着感恩的生活。
(三)基督徒应当不住的把我们的难处交托给神,又不住地从祷告中经历神的作为。
(四)祷告乃是信徒属灵的呼吸,正如肉身的呼吸不能停止,属灵生命的呼吸也不可停止。
(五)基督徒遭遇任何事都经过默祷求问神之后才有所反应,就必看见神施恩的手帮助我们(参尼二4,8)。
【提前五6】「但那好宴乐的寡妇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
〔文意注解〕『好宴乐』指追逐肉体的享乐,包括专好吃喝;『死的』指失去灵性的知觉,如同行尸走肉。
〔话中之光〕(一)我们属灵的光景,若像『那好宴乐的寡妇』,基督已经离世而去了,却对世上一切仍有兴趣;仍能在一切缺少基督为内容与实际的事物中,有追求,有享受,那么,正如这里所说,『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在神面前毫无生存的价值。
(二)信徒生存的意义是在生活中经历并彰显基督,靠祂而活并为祂而活,如此才不至于在主面前『按名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了(启三1)。
【提前五7】「这些事你要嘱咐他们,叫他们无可指责。」
〔文意注解〕「这些事你要嘱咐他们,」『这些事』指有关寡妇的教导(参3~16节);『嘱咐』为一军事用语,意指传达命令、传送信息。
「叫他们无可指责,」意指使他们不至于因为无知而违背真道。
〔话中之光〕(一)传道人凡是与信徒有益的事,应当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徒二十20);否则,信徒若因无知而犯错,传道人要向神负连带的责任(参结卅三6~8)。
(二)反过来说,信徒领受并遵守传道人的教训,乃是蒙神祝福的原因;否则,信徒要为自己的行为被神审判(参结卅三2~5)。
【提前五8】「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原文直译〕「人若不看顾亲属,尤其是自己家里的人,就是背弃了信仰,比不信的人还不如。」
〔文意注解〕「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背了真道』指行为与信心不符,等于否定了信心的内涵。
「比不信的人还不好,」即使是不信主的世人,他们也看顾亲属,因此信徒更应当看顾。
「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意指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比看顾亲属更加重要。
〔话中之光〕(一)越是蒙恩的基督徒,必定越是一个有『亲情』的人;顾念家人,顾念亲属,帮助他们物质的需要,记挂他们灵魂的得救。
(二)没有人情味的信仰,不是真信仰;任何借口信仰而弃家人于不顾的行为,必定是出于偏差的信仰。
【提前五9】「寡妇记在册子上,必须年纪到六十岁,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
〔文意注解〕「寡妇记在册子上,」『册子』指获登记得以接受教会救济的名册;当时的社会,还没有公家的救济或养老制度,加上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低微,因此教会中的老年妇女,特别需要教会本乎爱心的照顾(参徒六1)。
有些解经家认为『册子』在此处指专为那些够资格在教会中提供服事的寡妇而登记的名单,因她们曾经养儿育女,且有能力接待远人(参10节);但此种解释似乎太过牵强,与上下文谈到救济寡妇的主旨不合(参3~16节),故不足采信。
「必须年纪到六十岁,」原文意思是不得少于六十岁。
「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从来』表示在她丈夫死后并没有再嫁。
【提前五10】「又有行善的名声,就如养育儿女,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救济遭难的人,竭力行各样善事。」
〔原文字义〕「竭力行」紧紧跟随。
﹝背景注解﹞「洗圣徒的脚,」古时犹太人外出,一般都穿无鞋帮的拖鞋,只要走一段路,脚上就免不了沾染灰尘,所以一进门后,就要脱鞋并洗脚,否则便会觉得很不舒服。最低微的奴隶,所要作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来客解鞋带、脱鞋并提鞋,然后拿盆水来替他们洗脚。
主耶稣在逾越节的筵席上曾替祂的门徒们洗脚,并命令他们应当彼此洗脚(约十三1~17)。主的原意或许是教导他们:(1)自己谦卑,乐意彼此服事;(2)彼此供应生命中的新鲜,洗涤对方所沾染的属世污秽。
〔文意注解〕「又有行善的名声,」『行善』指作些帮助别人的善事;『名声』指其为人一贯如此,故受人称赞、传扬。
「就如养育儿女,」『就如』表示下面举例说明甚么是有行善的名声;『养育儿女』在此并非指养育亲生的儿女,而是教会的孤儿,因为:(1)养育亲生儿女乃是义务,而非善行;(2)寡妇若有儿女,便毋需记在册上接受教会济助(参4,9节)。
「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远人』指外出的客旅;『洗圣徒的脚』请参阅『背景注解』,此处特指对所接待的外来圣徒,谦卑服事。
「救济遭难的人,」意指乐意与人分享手中所有的(参可十二41~44;路廿一1~4)。
「竭力行各样善事,」『各样善事』包括上面所列举的善事,以及其他不能一一列举的善行。
注意,本节所列的善行,是指从前当她们的丈夫仍在世时,她们在教会中所参与的服事,以致留下了『名声』,并不是指她们被列在册子后所该作的事。比方『接待远人』,应不是穷寡妇所方便作的善行。
【提前五11】「至于年轻的寡妇,就可以辞她;因为她们的情欲发动,违背基督的时候就想要嫁人。」
〔文意注解〕「至于年轻的寡妇,就可以辞她,」『辞她』指不应把她登记在册子上(参9节)。
「因为她们的情欲发动,违背基督的时候就想要嫁人,」『情欲发动』指心志被肉体的情欲所胜过,原文用来描述少壮的牛拚命挣扎,想要摆脱牠身上的轭;『违背基督』指背弃当初在主面前所许下不再结婚的愿(参12节)。
【提前五12】「她们被定罪,是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
〔原文直译〕「她们被定罪,是因为废弃了起初的信心。」
〔原文字义〕「所许的愿」信心,信仰。
〔文意注解〕「是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当初所许的愿』原文是起初的信心;寡妇再嫁原不算犯罪(林前七39),但若为了接受教会的救济或其他原因,曾经许过愿今生不再嫁人,后来废弃誓愿,便在神面前有罪。
【提前五13】「并且她们又习惯懒惰,挨家闲游;不但是懒惰,又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
〔原文字义〕「习惯」学习过,习于。
〔文意注解〕「并且她们又习惯懒惰,挨家闲游,」『习惯懒惰』表示久不作工,便会懒惰成性;『挨家闲游』表示不惯独自安静在神面前祷告,反喜欢到处探访,即喜欢接触人而不喜欢接触神。
「不但是懒惰,又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说长道短』原文用来形容滚水沸腾,转指口沫横飞、说个不停;『好管闲事』原文含有关心一些与自己无关的事,或好奇于一些无关痛痒之事的意思;『说些不当说的话』意指口没遮拦,尽说些不该说的话。
〔话中之光〕(一)懒惰并非天生如此,乃是后天积习成性,因此懒惰的人不能怪罪父母,而应怪罪自己。
(二)人若不喜亲近神,便会喜欢亲近人;人若不喜向神祷告,便会喜欢向人说话。
(三)信徒之间的家庭访问原是一件好事,藉以彼此关怀、互相亲善,但若不是出于灵里的负担,反而会被撒但所利用,传播流言蜚语,破坏教会。
【提前五14】「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的把柄。」
〔文意注解〕「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使徒保罗在他早期作工时,曾愿寡妇像他一样不再婚嫁(林前七8),但此时是他作工的后期,根据他多年来对年轻寡妇的观察结果,认为再嫁乃为上策。
「生养儿女,治理家务,」意指余生仍旧过正常的家庭生活,而不成为教会的负荷。
「不给敌人辱的把柄,」『敌人』指敌对教会的非信徒或撒但。
〔话中之光〕(一)使徒保罗对寡妇再嫁的问题,因着他的阅历而有不同的看法,可见经历常会改变一个人的观点,这告诉我们:(1)年轻人应当尊重年长者的意见;(2)信徒应当追求更高、更深的经历。
(二)对于那些懒惰、好管闲事的女人(参13节)而言,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乃是她们的拯救和保护(参创三16)。
【提前五15】「因为已经有转去随从撒但的。」
〔文意注解〕『转去随从撒但』指:(1)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参12节);(2)甚或作出羞辱主名的事(参13节)。
【提前五16】「信主的妇女,若家中有寡妇,自己就当救济她们,不可累着教会,好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
〔文意注解〕「信主的妇女,若家中有寡妇,」本节乃是有关救济寡妇之教导(参3~16节)的结语,说出信徒和教会当如何分工照顾寡妇。保罗在此是命令『信主的妇女』,她们当是寡妇儿女、孙儿女(参4节)之外的亲属,可能是寡妇的姊妹或妯娌;保罗未提男性,因顾及男女独处一室对基督徒的见证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自己就当救济她们,不可累着教会,」『累着』含有以重担压着的意思;这里说出个人和教会分工照顾寡妇的第一个原则:寡妇若无直系至亲(儿女或孙儿女),则其具有经济能力的亲属,只要不妨害基督徒的见证,便须接下承担照顾寡妇的责任,以免让教会负荷过度。
「好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那真无倚靠的寡妇』按原文并没有『无倚靠』三个字,故应译作『那真实的寡妇』;本句指明分工照顾的第二个原则:教会必须对『那真实的寡妇』负起照顾的责任。
所谓『那真实的寡妇』,也就是可以记在册子上的寡妇(参9节),根据本段经文,至少须符合如下几个条件:(1)没有儿女或孙儿女(参4节);(2)没有同性亲属(参8,16节);(3)年纪在六十岁以上(参9节);(4)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参9节);(5)过去曾有行善的名声(参10节);(6)不好宴乐,而专心仰赖神、祷告神(参5~6节)。此外,她们在被记在册子上之际,可能须声明无意再婚(参11~12节)。
〔话中之光〕(一)凡是信徒个人力所能及的事,应当自己尽力去作,而不可随便推给教会承担。
(二)基督徒的见证非常紧要,特别是异性之间的接触来往,必须小心守住分际,不可随便。
【提前五17】「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
〔原文字义〕「传道」在话语上。
〔文意注解〕「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由此可见『长老』乃是管理教会的人;教会中的一切行政措施,都是由长老们在神面前共同定规,并且监督执行的。
「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加倍的敬奉』指予以尊敬和财物上的供给(参18节)。
「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传道』指对神的话头道理)的一般讲说;『教导』指对个别事情的特别指导。
『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在此有两种意思:(1)指长老在行政上善于管理教会之外,有些人更具有传道教导人的恩赐,他们兼负教导和牧养的工作(参三2);(2)指全时间尽职的传道人。
对于这类『劳苦』服事教会的人,我们更当敬重并尽量供给财物,使他们可以专心服事,而无后顾之忧。
【提前五18】「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牠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文意注解〕「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牠的嘴,」此话引自《申命记》廿五章四节,意指牛在场上作工的时候,要任凭牠吃身边的谷物(参林前九9)。
「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在旧约的的律例里面,曾规定主人不可克扣工人的工价(参利十九13;申廿四14~15);主耶稣在世时也曾说过此话(路十7)。
〔话中之光〕(一)主的工人乃是在场上踹谷的『牛』,我们应当像牛那样的任劳任怨,但切不可有『牛脾气』。
(二)主愿意祂的工人专心作工,不愿意他们为生活的需要而浪费宝贵的时间和体力,因此教会对主的工人负有供给的责任。
(三)我们若真是主『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参17节),祂必亲自负责实现『工人得工价』的应许;但我们若是在作『自己』的工,那就恐怕须要『自备粮饷』(参林前九7)了。
(四)信徒作主工,不仅可以得到肉身的供给,还可得到灵命的供应。
(五)神圣事奉的原则,乃是一面殷勤服事,一面有丰满的享受;并且所享受的,就是自己所服事的。例如正常传信息者,自己先在信息中得了供应。
(六)反过来说,黑暗权势辖制人的原则,乃是强令烧砖造城,却不供给烧火的草;只有劳苦服役,却毫无供应,结果不过产生了叹息、哀告(参出一8~14;二23;五1~23)。
【提前五19】「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
〔文意注解〕「控告长老的呈子,」『呈子』指书面的控诉。
「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意指不可单凭一个人的话轻易采信对教会长老的控诉。
〔话中之光〕(一)长老在地方教会中虽是最高的行政管理人,但他们并非不受约束,任意为所欲为,而须在众圣徒面前显出好榜样。
(二)在教会中判断是非,乃是两三个人作见证的原则,不但对长老如此,对一般信徒也是如此(参太十八16)。
【提前五20】「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
〔原文字义〕「责备」暴露,指出错误,劝醒过来。
〔文意注解〕「犯罪的人,」『犯罪』原文是进行式动词,表示正继续犯罪之中;『犯罪的人』在此特指犯罪的长老(参19节)。
「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众人』指教会里的信众,即全教会(参太十八17);有些解经家认为『众人』单指众长老或众领袖,但此种解法与前节的『两三个见证』相冲突,因见证人并不只限于长老或教会领袖,犯罪的事实既经查明,就须给见证人有所交代,因此不能单在众长老或众领袖面前责备,其理至明。
提摩太是选立长老的人(参三1~7;五22),本处经文明示他也有权柄对付犯罪的长老,可见长老虽是地方教会的负责弟兄,但并非不受别人的约束节制的。
「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其余的人』指所有的信徒,包括其他作长老的;『惧怕』指使他们有所警惕,不敢轻易犯罪。
〔话中之光〕(一)奥古斯丁说:『伤害公众的罪,在背地里责备是无用的。』
(二)处理教会中的犯罪事件,既不可轻易采信告发者之词(参19节),也不可纵容姑息犯罪的人,一定要公正地作到无枉无纵。
(三)惩治犯罪的人,具有几方面的果效:(1)可以阻止犯罪事件;(2)规正、挽回犯罪的人;(3)使别人不敢轻易犯罪。
【提前五21】「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原文字义〕「偏心」倾向,偏爱,偏见,偏枯。
〔文意注解〕「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蒙拣选的天使』指被神拣选有分参与审判的天使(太廿五31;路九26),有别于跟随撒但一起堕落的天使(启十二4,9)。
「要遵守这些话,」『这些话』指有关控告长老案件的处理原则(参19~25节)。
「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成见』指在未经仔细查证以前即已在心里有所定案;『偏心』指按外貌待人(参雅二1~4),对某方有所偏袒。
〔话中之光〕(一)『成见』和『偏枯』(原意),乃是事奉者的大忌,因它与基督丰满的原则相违背,结果会把教会带到一种畸形的发展中,而失去基督身体那种持平、并重、均衡生长的光景。
(二)我们一有成见,就不易摸着别人的感觉,也就不易摸着圣灵在众圣徒里的感觉;这样不免落入主观和专制的里面,而失去和谐的气氛,和圣灵的祝福。
(三)人若行事偏枯,就会只顾局部,而忽略全部,固执于某一点,而忽略别的点,只接受单方面的帮助,而弃绝多方面的帮助。
(四)主耶稣来到地上,已为我们拆除了种种分别所造成的藩篱(参弗二14)。我们信徒跟随基督,就当摒除一切偏见,不可再对年龄、性别、种族、揭级等怀有偏见(参加三28;西三11)。
【提前五22】「给人按手的礼,不可急促;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洁。」
〔原文字义〕「急促」迅速的,急忙的,草率的;「罪」罪行(原文复数)。
〔文意注解〕「给人按手的礼,不可急促,」『按手的礼』原文并无礼字,此处的按手特指在设立长老或执事时的按手祷告(参徒六6),具有承认和接纳之意;『不可急促』意指要慎重选立,须经查核证实其无可责之处,方予授职(参三10)。
「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洁,」『罪上有分』指所选立的长老若有罪,选立之人亦难辞其咎;『保守自己清洁』指小心不使自己受到别人的牵连。
〔话中之光〕(一)圣徒之间的『按手』,其属灵意义相当重大,使按手的人和被按手的人彼此联合与交通,有分于对方的所是。
(二)在教会中不可随便选立不配承担长老职分的人,否则要在主面前负连带责任,被主定罪。
【提前五23】「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
〔原文字义〕「患病」软弱,无力。
〔背景注解〕古时的饮用水均为天然水,不像今日的自来水经过人工过滤与消毒,所以单单喝水很不安全,特别是有病的人。当日把水变为安全可饮的方法是煮沸,但这方法在然料短缺的社会里既麻烦也不经济,故最便捷的方法是把水掺酒,藉水中的酒精成份以杀菌,饮用此种水便较为安全。而这种水的酒精含量稀薄,有人认为圣经里的清酒或淡酒(参利十8;路一15),即属掺水的酒。
〔文意注解〕「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这是临时加插进来的话,表面上好像与前后文并不联贯,显示出保罗对提摩太健康状况的关切之情;实则本节加插在这段经文里,含示一个人身体的健康情形,有可能会影响他在属灵上的判断与处理。
「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稍微用点酒』指用少量的酒掺水喝。
〔话中之光〕(一)主容让病弱留在祂仆人的身上,可见祂担当我们的疾病的时候,并没有把一切的疾病都除去;祂代替我们的软弱的时候,并没有把一切的软弱都除去。
(二)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罪完全被抹煞,完全被除去;在主的工作里,对付罪是无限的,但对付疾病是有限的。
(三)这里的用酒,是为了治病,而不是为了享受;信徒为了不醉酒(参弗五18),最好不要用酒,以免染上酒瘾,但若必要时,仍可稍微用点酒。
(四)神愿意我们的身体健壮,正如灵魂兴盛一样(约参2);保持正常的身体健康状况,不但有益于灵命,并且在服事神的事上也有所帮助。
【提前五24】「有些人的罪是明显的,如同先到审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随后跟了去的。」
〔文意注解〕「有些人的罪是明显的,如同先到审判案前,」意指不用等到正式的裁决断案,其罪行即已显明出来。
「有些人的罪是随后跟了去的,」意指其罪行极为隐密,须要经过小心翼翼地查证,才会被揭发出来。
【提前五25】「这样,善行也有明显的,那不明显的也不能隐藏。」
〔文意注解〕「这样,善行也有明显的,」『这样』指与24节同样的原则;『善行』在此重在指与罪行相对的行为,即清白无罪;『明显的』指倘若被人冤屈诬告,有些人很快就能得着伸冤表白,因其良善正直乃是有目共睹的。
「那不明显的也不能隐藏,」指有些人的冤屈虽然不能立即显明出来,但若予以审慎查证,终究必然会水落石出。
〔话中之光〕(一)人的善行或恶行,有公开的一面,也有隐藏的一面,因此不易单凭眼见来断定一个人的好坏,而宜小心观察发掘。
(二)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太十26)。在教会中服事主,须能知人善任,为此求主给我们清明的灵和明锐的眼光,得以看透人(参林前二11,14~16)。
叁、灵训要义
【各种不同的寡妇】
一、那真为寡妇的(3节)
二、有儿女的寡妇(4节)
三、那独居无靠、仰赖神的寡妇(5节)
四、那好宴乐的寡妇(6节)
五、年纪六十岁以上的寡妇(9节)
六、年轻的寡妇(11,14节)
【教会救济寡妇的条件】
一、必须是没有儿女或孙儿女的寡妇(4节)
二、必须是独居无靠、没有亲属,真正仰赖神的寡妇(5,8节)
三、必须不是那好宴乐、习惯懒惰、好管闲事的寡妇(6,13节)
四、必须是年纪六十岁以上的寡妇(9节)
五、必须是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并且不再嫁的寡妇(9,11~12节)
六、必须有行善的名声的寡妇(10节)
【如何处理犯罪的长老】
一、非有两三个见证人,就不要收取控告的案件(19节)
二、调查案件不可存成见,也不可有偏心(21节)
三、注意那些隐藏不明显的罪行或善行(24~25节)
四、一经查证属实,当在众人面前责备犯罪的人(20节) —— 圣经注解-黄迦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