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十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士师记第十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士师记第十二章
十二1 北方 撒分(NIV)的大约位置很清楚,但其确实地点学者却无定论。约书亚记十三27把它列于迦得境内的疏割旁边。学者一般认为它是疏割(代尔阿拉遗址)北面两哩的科斯遗址(Tell el-Qos)。
十二1 以法莲人的怨言 以法莲人素有好争斗的倾向(见八1与基甸的争论和该处经文的注释),基甸虽能安抚他们,他们的怨言在此却升级成为内战。以法莲的地业在约但河彼岸,取自亚扪人的土地并无寸土是分给他们的。此外不得忽略的一点,是以色列支派各为独立单位,使之团结的是共有的信仰和遗产。他们愿意承认的正式领袖,只有国神耶和华,以及各支派的长老和宗族的首领。耶弗他违反了这传统,因为他得到了正式的统治地位(见十一8~10的注释)。其他支派可能视之为威胁。
十二4 基列人为叛徒 以法莲人试图否认基列人的支派地位,以求驳斥他们拥有领土的权利。在历史上,基列人是玛拿西支派的宗族之一。称他们为以法莲和玛拿西的混血儿,就是不把他们视为正式的宗族支派,有权拥有地业,反将他们当为擅占空地的人。这是以法莲试图巧取豪夺土地的伎俩。
十二5 约但河的渡口 本节所指的是位于雅博河汇流之处以南,亚当城旁边的几个渡口(见:书二7的注释)。
十二6 古希伯来语发音方面的歧异 古代近东的闪族语言之间,部分子音的发音略有不同。其中一个歧异之处是希伯来语的子音 sh 综合了乌加列语(类似迦南语)sh 和 th两个子音。如是者希伯来语的「三」字 shalosh,在乌加列语是 thalath,在亚兰语则是 talat。最重要的一点是亚扪语也有这个 th 的子音变化,以法莲人和基列人发音不同也是因此之故。与其说是方言有别,不如说是地区性的变化。要不加练习就咬准母语所无的子音,对任何人都是极困难的事。伦斯堡(G. Rendsburg)对当时情况的重构,最能符合语言和上文下理的细节。以法莲人平常将「示播列」读作 shibboleth,基列人则和亚扪人一样,将这字读作 thibboleth。基列人遇到怀疑是以法莲人的人之时,逼使他们说 thibboleth,然而以法莲人只能说出 sibboleth。「示播列」一字可以有「穗」或「急流」两个意思。照当时情形后者较为合理。
十二8~15
小士师以比赞、以伦、押顿
十二8 「小」士师 经内经外都再没有关于这几个人的史料。有关其职事的讨论,可参看十章1节和二章16节的注释。
十二8 伯利恒人 学者一般认为本节的伯利恒不是犹大境内,耶路撒冷南面几哩的那个,而是西布伦境内,加利利山地之内,耶斯列谷北面不远的伯利恒。但这说法的惟一根据,是因为以伦和押顿都是来自这区域。
十二9 政治性婚姻 古代统治者的妻子儿女,通常都是他政治联盟的代表。想要与这统治者结盟或受他保护的村镇、城邦、部落、国家,都会将首领家族的女儿嫁给宗主或他儿子,来缔结条约。这是藩属效忠的表示,因为王朝的延续如今对他有了切身的关系。儿子众多表示家族强盛,人丁旺盛就能保证家系不会断绝。对统治者而言,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政府的关键性职位,通常都是由戚族把持。因此在理论上,大家庭才能保证王朝的延续。第9节显示这是一个庞大的政治联盟网络。
十二12 西布伦地的亚雅仑 著名的亚雅仑镇和亚雅仑谷是在分配给但支派的地业之内,不是本节所述的地方。此地位置至今不明。
十二13 比拉顿 比拉顿按考证是撒玛利亚东南偏南六至七哩外的村落法拉塔(Farata)。
十二14 四十个儿子、三十个孙子、七十匹驴驹 很难断定这些儿孙究竟代表政治联盟(见十3的注释),还是他所统治之宗族的大小(见上文十二8的注释)。本节提到驴驹支持第一个看法,提到孙子则支持第二个看法。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