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12章查经资料
士师记第十二章
士师记第十二章
M 耶弗他及嫉妒的以法莲人(十二1~7)
在这里,以法莲人的性格与先前在相同情况下对基甸的反应极为一致(八1、2)。但是这两个事件的相似之处仅止于此;耶弗他这个前土匪头子并非好惹的人,他的言行与「回答柔和,使怒消退」的基甸完全反向(基甸是那位因畏惧米甸人而躲在窖里打麦子的人)。以法莲人无疑全副武装前来,清楚表示他们对耶弗他的憎恶情绪。他们是以色列中部及北部的领导支派,却未受征召争战,使他们大感受轻视。现在,他们打算向这个傲慢自负的人报复。他们似乎漠视了他们共同的敌人刚被打败这个事实。控诉及分诉在混乱中进行;他们宣称他们没有被召,耶弗他却控诉他们没有回应他的召集。在争辩的情况下,这种混乱十分常见,总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基列在耶弗他起而作士师以前,受了亚扪人十八年的苦,必定曾经向邻近支派帮助,但他们没有前来支援(参:撒上十一3)。耶弗他知道这个背景,认为不值得为了这次只影响到基列之事件帮助,以致单单用当地的力量完成拯救。他的话(3节)指出以法莲人不合理的态度,因为得胜的大元帅乃是耶和华。以法莲人在战争退出后才大发脾气,这是多么典型的人性啊!AV 及 RSV 所载之以法莲人及耶弗他辩论之地点,模糊不清:北方(northward)应译为一地名 Zaphon(RSV),乃约但河谷的一个小城,约在疏割以北五哩之处。此战役的发展清楚显示以法莲人已经过了约但河,因此他们的路线应当是向东,而非向北。
情况很快恶化,因为以法莲人的讥笑及中伤煽动起愤怒的烈焰(4节),他们说基列人只不过是以法莲逃亡的人。耶弗他的军队原已在打败亚扪人后解散了,现在又被紧急召回,他们打败他们的同胞,大获全胜,正如上次对外来入侵者大胜一样。基甸与米甸人打仗时,以法莲人把守渡口以防止败军逃逸,现在约但河渡口却被用来拦截他们自己的败军。耶弗他果决的领导才能在此彰显无遗,事实证明基列长老们的选择(十一6)显然没有走眼。他们发明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以确定任何想要过约但河之人的身分。若有人承认是以法莲人,将立即被杀;若有人否认,则他们必须说示播列(Shibboleth;意为「玉蜀黍穗」),以法莲人的发音构造天生无法作出正确发音。以法莲的方言与亚摩利人及阿拉伯人很相似,用s 来代替sh 的音,因此他们说示播列发音不准而变成西播列(Sibboleth)时,很快便暴露出他们是以法莲人的身分,导致被杀。任何其他有 sh 的字都可以达到目的,但是「示播列」常被用来作某一派系或团体的暗语或标语。以法莲人的口音暴露出他们的身分,多年后的彼得也有同样的经历(太二十六73)。以法莲被杀的人数(42,000人),在以色列人此段历史时期中,多得不可思议。旧约中许多的大数目字常是悬疑未决的难题;其意义很可能是「千」(thousand,希伯来文为 ʾelep̄;参看二十2之注释)的数种不同表达方式。
7. 此节提到耶弗他作士师之年数,可能是在约但河以东,因为在他屠杀以法莲人后,在约但河以西可能已成为一位不受欢迎的人物了!希伯来经文中并未清楚指出他被安葬的地点,只指出是在基列的一座城里。有些七十士译本的抄本支持「在他的城(基列的米斯巴)里」的读法。以法莲支派遭屠杀后,受到极大的打击,这个一向处心积虑想要跃上领袖宝座的支派从此失去了优势。这对王朝制度的建立影响不小,因为到目前为止,以法莲一向太强,很难接受由另一个支派兴起的君王。另一方面来说,支派间的嫉妒会使得其他支派难以接受一位以法莲人作君王。最后当选王时,一位便雅悯支派(极弱的支派,特别是经过第二十章的事件之后)的人被选中为王,其后继者为来自强大的犹大支派之大卫,不久之后便发生支派之间的对立。
我们或已注意到这段经文并未提及「支派联盟」,或任何其他支派调停或干预以避免屠杀之事发生。支派结构的瓦解在此时期已然明显可见,但是外约但地区离中央圣所距离遥远,以及危机发展之迅速,或可解释其他支派未有干预的部分原因。
旧约并无别处提到以比赞。由他的儿女人数,可以看出他在当地的社会地位及财富。所谓外乡(abroad,AV、RV),不过是指他的儿女嫁娶其他支派的人罢了(RSV)。伯利恒并非犹大地的伯利恒,后者通常会指明为犹大地的伯利恒。犹大支派除了偶被提及以外,显然在大部分士师时期中均被排除于支派交往之外。有可能这个伯利恒是指离米吉多北方约十哩之处的伯利恒,在西布伦之西边的一个城镇(书十九15)。
O 以伦(十二11、12)
若伯利恒之辨识无误(8节),则以比赞及以伦均为西布伦支派之人。有关以伦之资料只限于他的支派、任职年限及埋葬地。既说是西布伦地的亚雅仑,显然不是但支派境内较出名的亚雅仑了。西布伦的亚雅仑可能位于临门(Rimmon)境内,但按无标点符号的希伯来文来看,此字与以伦一字一模一样,因此士师之名可能与七十士译本中其埋葬之地同名。
P 押顿(十二13~15)
比拉顿(Pirathon)可能是现代的Farʿâtā,位于示剑西南西六哩之处,南方为玛拿西境界的边缘,但其边界可能并非固定,因为以法莲支派较强,常仗势将其境界扩展超越其分地境界之外(因此才会有第15节的现象)。比拉顿是大卫之将军比拿雅的出生地(撒下二十三30;代上十一31,二十七14)。由押顿儿孙(并非如 AV 所指的甥)之众多及所骑驴驹(参:十4),可见其地位尊贵且富裕。亚玛力人的山地(15节)一词令人费解,有人根据此处及五章14节主张在以法莲境内可能有少数亚玛力人的领土。虽然以色列人和亚玛力人宿怨不浅,但不一定必须排除上述可能性(参看五14之注释)。此处可能与一次或数次侵犯以色列人境界的敌对团体有关,其中可能包括亚玛力人(三13,六3、33,七12,十12)。应当注意的是,因为亚玛力人在以色列人飘流旷野的早期背叛攻击他们,因此永受咒诅,应予毁灭(出十七8~13;申二十五17~19;撒上十五2、3)。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