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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上第廿一章-《每日研经丛书》

历代志上第廿一章-《每日研经丛书》

历代志上相关章:

叙述准备建筑圣殿的主题继续。我们已经看见赐给大的应许是所罗门会主持建殿(十七章),和大的征战会怎样对这计划有贡献(十八至二十章)。现在,到了廿一章,建殿的基址选定了。在这一章有极多其他重要的资料,以致这一章的中心目的,在初次阅读时可能会被错过的。然而历代志作者已煞费苦心(比平行经文撒下廿四章的作者更加费力),使人看见本章所有事件,怎样为那个目的效力。而且在末了,我们看见建殿地点的发现奥妙非常,是经历罪、审判与怜悯的情节才得到的。(下面三个小分段都适于作每日默想之用。)

犯罪及其原因(廿一1-6

(甲)大的罪,按其性质及其介绍的方式,都值得注意。突然间撒但登场了。因为他在旧约很少出现(只在这里,伯一至二章,以及亚三1-2),他的登场就显得更加引人注意。他的名字表明他是控告者,但他狡诈的本质在此显示出来了:引诱人行恶,再加以控告。(请比较他在约伯记的角色。)

提到撒但,我们不但面对一样特殊的罪,也碰到关于罪本身起源的陈述。我们这一段经文在这方面,比创世记三章论罪的起源,叙述更详细。在那里蛇(与撒但认同)出现的情形没有加以解释。在那里,像在这里一样,视为当然的是有一个居心不良的败坏人者存在。圣经对由一位善良且全能的上帝所创造的世界中,邪恶怎能存在的哲理问题,给我们提供明确的帮助不多。其实,圣经更关注显示邪恶曾怎样用一种明确方式来运用它对人类的影响力(创三章),以及那影响力怎样持续下去(正如这一段经文所说的)。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见大这个‘合上帝心意的人’跌倒了。在这里我们瞥见了他那些行动后面的因果连锁。以弗所书深知血肉是卷入灵战的(六10以下),而且在三条战线──即世界,肉体,和魔鬼(二2-3)──都是易受攻击的。在人口调查的事情上,大让撒但获得了一次胜利。基督徒也是易受攻击的,像大一样。争战的表征有其隐秘性。所以让我们提高警觉,免得我们也沦落在其中。

(乙)罪的起源,是不很难加以理解,历代志在这里与它的来源撒母耳记下廿四章一节不同,在那里说是耶和华自己激动大。有时人说,历代志显示犹太教中开始有二元论的趋势,在这种趋势中,魔鬼被认为是一种独立对抗上帝的能力,是善恶相争根源之间的冲突,就如波斯与希腊之宗教的情形。然而,把撒母耳记下廿四章一节;历代志上廿一章一节作一比较,则并未引致这样的结论。相反地,它正与约伯记的开场白显示的:在灵界那邪恶的代理者后面和上面,上帝仍然统管一切。这是与二元论对抗的,因为它结果是肯定的指出:一切的恶,无论是如何邪恶和强而有力,最后都屈服于善的能力之下。当人面对旧约中指明上帝是罪的始作俑者时(就如撒下廿四1中说的),要紧的是把两者的关系牢记于心。那些像这样说的章节其实是说,以色列的上帝并不容许有对手支配祂所创造的世界,而那些章节的存在,乃是给那些被邪恶势力重重包围的人,提供确实的盼望(请比较诗八十八篇那未得到解救的忧郁,然而在那里对上帝讲话的唯一事实,乃是唯祂是抵抗任何其他权势的生命线)。那遮蔽在创世记三章和历代志上廿一章的邪恶实际起源的幔幕,从未完全被揭开过。上帝的善良在祂施行审判的情况中得胜,是当前这一章发展的主题,正如我们在后面将见到的。

(丙)关于撒但激动大这一点,还要作进一步解释的是,这里并没有意思要为他开脱罪名,正如有人所暗示的。

相反地,大自己在本章两次承认(8,17节),刑罚临到他的百姓,责任全在他本人。非但人人都有错,而且都设法诿过于别人(请比较亚当,见创三12)。也许比大的罪更加深印在他生命中的,乃是他的悔改(请比较撒下十二13及以下各节,和诗五十一篇,关于同一事件相联的标题)。我们用他完全向自己的缺陷悔改的意愿,表达我们自己在上帝面前道德失败的感受,这是我们的正确的反应。罗马书七章二十节出现一个类似的问题,保罗在那里说他去作他所不愿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这也是在一个较广泛的范围中,直率地承认个人犯罪的责任的经文:例如,罗马书二章六至十六节。

最后一点,大在这种情形犯罪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呢?经文对于这一点没有作出清楚的答覆。进行人口调查,这件事本身显然没有什么错(请比较出三十12;民一2)。甚至有人争辩这次人口调查大概有军事目的(这是由约押和众军长执行调查的事实暗示的,见2节),而这样做成为干罪的理由;由于民数记一章的人口调查也有这种目的,而且我们已经看见大的军事行动大致都受赞扬的。我们若是一定要找出一种合理解释的话,就必须留意动机。这段经文大抵暗示大因自己的军事力量,已变成自高自傲,而且倚靠自己的勇武有为──这无疑是在获得许多胜利之后的一种自然的反应。约押说的话(3节)暗示百姓在人数上的强盛是上帝的事,而且大应满足于自己受委派的角色。大的自负带来的讽刺是:当刑罚临到时,这自负便直接引致他的的那些有形资源的削弱(14节)。真正的力量和增强力量的方法,乃是承认它是从上帝而来。对于我们来说也是如此,那些似乎要成为我们的力量的,很容易便成了我们的软弱。据说,有个牧师到一个新的和有潜质的地方教会就任时,叹息自己的才能无用武之地,而他得到令他惊异的忠告是:要为那种环境‘赞美主’!主无疑用不同的角色装备祂的百姓(请比较弗四11-12;林前十二章),而且我们必须运用我们的恩赐。但在一切之上,最大的力量乃来自承认我们所有的软弱(林后十二10)。

刑罚与怜悯(廿一7-17

在这一章其余的经文中,刑罚与怜悯这两个主题之间,有一种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二者最后对明白圣殿的目的都是不可缺少的。刑罚是更加明显的题目,因为瘟疫毁灭了七万‘以色列人’(14节)。记录这个数目,显示这刑罚是要算在大的罪咎上。在这里,正如乌撒的事件上一样,大的罪对他手下的人造成灾祸。

不过,刑罚虽然重,却有一个意义,就是那真正的主题怜悯。因为这一章终极的目标都是兴建圣殿,在历代志看来,圣殿乃是上帝与祂子民同在最伟大的象征。不过在这些经节中,我们要从另外两个方向来看这一点。

(甲)上帝后悔。我们已注意到大的悔改(1-6节)。现在我们看见上帝将要为耶路撒冷降的‘灾(恶事)后悔’(译按:‘灾’与‘恶事’原文同,详解见下)是平行的。因此,在这一章里面,在大所行与上帝所行之间,有一种延伸的平衡;大在他的人口调查中‘数点’百姓,并且后悔他的罪;上帝在刑罚中‘数点’百姓,并后悔所降的灾。由于刑罚可追踪至那罪,上帝的缩手可追踪至后悔。特殊的受苦与特殊的罪之间的关系,在这里不能继续讨论(不过我们在历代志里面将再次遇见这个问题)。耶稣在约翰福音九章三节所说的话(确实如同约伯记一样),警告我们不要把大的遭遇当成一种放之任何环境皆准的原则。然而,指出受苦有管教或教育的层面,也许是对的(罗五3及以下各节);在历代志里面上帝对待大的做法就是这种情形。基督徒可以期望上帝用各种的方法,使他们变得适合去作祂的工作,其中可能包括惩治的成份。困苦艰难其实有塑造品德的意义,我们不应当想去阻碍上帝管教的手。

上帝‘后悔’所降的灾,这种概念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在理性上感到有困难,因为这显然含有(一)祂对那些事情多少也有处置失当,和(二)祂在道德方面应受谴责。其实,这两种情形均属错觉。在说到上帝‘后悔’时,意思是说从现在起,祂要用不同的方法去进行了。圣经永不对我们讲存在在我们心思中,而最后又决无答覆的哲理问题:就是我们怎样调和上帝的全知,与祂对一直要面对的那颇像‘人的’回应问题,圣经乃是向人的心发出道德的呼吁,向人保证,任何人存悔罪的心亲近上帝,都必定会得到怜悯的回应。

另一方面,怀疑上帝那一方面德性的不完全,乃是对‘灾’字(ra'ah,evil,亦可译作‘恶事’,见上)的误解。不错,这个字可以指道德方面的邪恶。但它同样可以祗是指大灾祸。(英文的evil这个字的意思,同样是含糊不明的,例如,由于自然界的灾祸,便可以用这个字来形容──在那些受灾祸影响的人的经验中,灾祸是一件恶事。)这样看来,其中并无上帝有罪咎的含意。十五节的意思祗是指上帝停止施行刑罚吧了。

(乙)上帝的怜悯在这几节里面更进一步地肯定了,所提到刑罚由大选择,而大的答覆是:他宁愿落在上帝的手里,而不愿落在人的手中,因为‘祂有丰盛的怜悯’(十一至十三章)。关于这个提法,似乎是颇为空洞的事。在一本这样重强调上帝管理以色列──和万国──的一切事务的书中,饥荒和被仇敌蹂躝,确实不容易看出其意义有比大实际选择的瘟疫,算为更轻的一种天谴。然而,在大与先见迦得之间却有使交换过于合理化之危险。这件事的要点不是在各种灾祸的轻重之间去加以区分,而是产生对上帝怜悯的肯定──而且确实是祂的怜悯在刑罚之中及时出现。那肯定不是徒然的和无决心的。相反地,它是经过考虑而且是坚决的(‘祂有丰盛的怜悯’照字义直译是:‘许多都是祂的怜悯,非常之多’;‘许多’一词置于句首的位置,是加重语气的意思,附加的‘非常之多’那个词的意义,是确保不要丧失这要点)。(译按:中文和合本把二者合译成‘丰盛’,而且不在句首的位置。)大以落在上帝的手中为已足,因为他知道上帝的真正本性是有怜悯的。在基督徒经历的危急关头,也是如此,是他过去对上帝的认识装备也应付现在。同样地,是我们此时此地寻求并学习认识上帝,坚固我们应付将来一切不测事件。

这并不是抹煞这几节里面有刑罚气氛的事实。虽然我们从十五节就知道上帝决定宽恕耶路撒冷,天使的刀仍然拔出来直到廿七节。对大和长老们来说(16节),刀意味可能的刑罚,而且驱使他们作更加恳切的祷告。这幅图画,按一种意义而言,也是要表达刑罚的公正。大和长老们的祷告,以及随即为献祭所作的预备,在说明刑罚所以没有来临的原因。上帝以祂的怜悯回应人心中的哀求,在这里是代求的形式,并且提供一种方法,使罪能藉此得赎。

为罪所作的预备(廿一18-31

廿一章最后一段奠定了所罗门要建殿的地点,这个地点一直为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所熟知的圣殿山,不过现今有两座回教寺建于其上。在大时代显然没有在那里献祭敬拜的传统。那个地方祗是一个禾场,而且必须买下来。这一段的中心是廿四节,大在那里说,‘我……不用白得之物献为燔祭’。注释家特别提及大与阿珥楠之交易,与创世记廿三章亚伯拉罕与赫人以弗仑之交易之间相似之处,后者还涉及麦比拉的田地。在那里的交易也是卖者先提议白送那幅土地(创廿三15;代上廿一23),这不可能出于东方人传统的先礼貌之后成交。正如麦比拉田地的购买,乃是作为亚伯拉罕子孙占有迦南的一个印记──不过按更高的意义而言,那占有乃是上帝所赐与的;因此阿珥楠禾场的购买,乃是以色列为将来敬拜的地方作出昂贵协议的一种预示──不过那也是耶和华的一种赐予。这是以色列众先知所传伟大主题之一,即祗拥有宗教的装饰,而无对上帝作出全心顺服的回应,是毫无价值的(请比较赛一11及以下各节;摩五21及以下各节;诗五十7及以下各节)。玛拉基揭露那些献无任何代价之祭牲的人的宗教,是欺诈的宗教(玛一13-14)。大本能地明白后来耶稣所作那样强烈的解释,即作门徒若不付代价便是冒充的(路九23-25)。

按与上帝直接的关系而言,还要强调的是服从的代价与目标的代价之间要加以区分。在大的悔罪,求情和购买禾场的事上,我们已看见顺服的代价,这种代价由愿意与上帝相交的人所经历的。目标的代价是藉圣殿以及所要实施的献祭体制象征的。那体制并不是新的。它始自摩西时代(29节),而且大概继续在基遍的邱坛上(或圣所中)施行。但在本章有重新肯定的意思,就是上帝为祂的百姓已预备了一种赎罪的方法。那些礼仪证实上帝决心要对付罪。那决心,与任何人的悔罪等等都没有关系,一直是上帝与人类之间复和的一个基本特色。我们知道这决心藉基督之死而达于顶点;而旧约的礼仪乃是转瞬即逝的影儿(请比较来十1-18)。然而上帝在旧约时代的决心,对于那个时代是真实而且有效的。而且当大筑坛并求告耶和华时(26节),天使终于收刀入鞘(27节)。

附注:

本章的数字,与撒母耳记下廿四章的那些数字略有不同。人口调查的数字是一百一十万,而不是一百三十万。而且禾场的代价是金子六百舍客勒(译按:中文本同),而不是银子五十舍客勒。历代志在此大概按传统的方式使用那些数字。一百一十万大概代表所数的十一个支派每支派平均十万人的整数(约瑟被分为两个支派,就是以法莲和玛拿西,而利未和便雅悯支派则被省略了)。另一方面,六百舍客勒是根据每支派分担五十舍客勒的数字,强调耶路撒冷属于一个理想的以色列整体,并非祗是在返回故土时期实际代表的那些支派。

──《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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