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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14章查经资料

使徒行传第十四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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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四章

四 以哥念的争端(十四 1 7

  保罗和巴拿巴到下一座城以哥念的事迹,路加祇简略地记述。模式与安提阿一样,先在会堂传福音,接着引起一些犹太人的敌对。敌对的势力起初祇刺激了宣教士们继续工作,可能是在会堂外面;可是后来不信的犹太人和一些外邦人,取得地方官的支撑,谋划杀害他们。于是他们发现,最明智的作法就是逃往别城去,在那里没有阻力,可以继续传福音。

  故事的记述十分简略,没有事实的详情,第 2 、第 3 节间又显然断开,就有人认为,这是将原本的记载作了延伸;更极端的看法,则说整件事是路加虚构的,祇根据一点点资料,知道宣教士到过以哥念。他们说,路加制造这故事是作安提阿和以下路司得两段多采多姿记载的缓冲,同时也强调一些他认为重要的神学观点(赫肯 pp.421-423 )。这种存疑的判断,似乎太随意发挥,缺乏确据。不错,第 2 、 3 节间似乎有点勉强,早期文士曾把它修补过;但是这多半是由于编辑文献时的仓卒,而不是原作的问题。其实,这段经文的困难,是由于路加很想强调,正因为迫害兴起,宣教士才更觉得要尽量在那地逗留久一点,好使初生的教会得以稳固,到逼不得已的时候才离开。

   1 ~ 3.   以哥念 即现今的孔雅( Konya ),在安提阿以东九十哩( 145 公里 )的罗马公路上,同在加拉太省(前弗吕加境内)。宣教士一到那里,就开始在 犹太人的会堂 传道,很多 犹大人和外邦人 信了主。可是麻烦不久就出现了。拒绝福音的犹太人拉拢外邦人,向他们毁谤宣教士。他们的游说工夫并没有即时生效,到了故事的下半,才见他们采取积极的行动对付宣教士。

  当时,保罗和巴拿巴因见敌挡的形势,决定必须多花时间在城中,继续倚靠神放胆作见证。神叫他们能行 神迹奇事 ,证实口头的见证,正如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一般(五 12 )。以“ 恩道 ”一词形容福音信息,在二十 32 保罗于米利都的讲章中也如此使用(参路四 22 );路加在此用它,可能是特意反映保罗当时的信息侧重神的恩惠(参十三 43 ;二十 24 )。第 3 节全句叫人想起希伯来书二 3 、 4 ,那里也说到,神用奇事神迹证实所传的道。虽然如此,并不是人人信服福音。

   4 ~ 7.  城中百姓开始警觉宣教士的存在,和犹太人对他们分歧的态度。他们之间就分了党,有的人站在宣教士一方,这里称他们为 使徒 (亦见 14 节)。这是路加称保罗为使徒的唯一经文;这个事迹令人稀奇,因为保罗非常强调他为使徒的身份。有人争论说,路加将使徒限于十二门徒,即那些与耶稣在世上同工,又见证祂复活的人(一 21 ~ 25 ,十 39 ~ 42 )。所以,这里和 14 节的用法,祇属例外,与路加一贯的立场不合,也许祇是因为他用早期文献时,没有留意就用上了。对路加来说,保罗和巴拿巴都不是使徒 217 。若是这样,路加为使徒行传作者的理论,就十分可疑。可能路加用这字的时候,是指一般性的意思,就是“安提阿教会差出来的宣教士”(参林后八 23 ;腓二 25 )。可是更可能的解释,就是路加认为使徒 主要 是指耶稣在世上选召的十二门徒(路六 13 ,九 1 、 2 ,廿二 28 ~ 30 ),其使命是向犹太人。路加却也清楚知道保罗的使徒身份,从目前这一节,和廿二 21 及廿六 16 、 17 所用“差遣”这同根动词(希腊文 apostello ),就可以看出来。因此,他也承认另有一批耶稣所差派的使徒,是在十二门徒以外的;他不否认保罗和巴拿巴属于这一批人 218 。

  等到逼迫真正临到,保罗和巴拿巴才决定离开。逼迫他们的,是 外邦人和犹太人,并他们的官长 ,这里不清楚是指犹太官长,还是外邦官长,或是指两者;不过第一及第三种看法较有可能。于是十三 50 的状况重演,一旦当地方政府纵容人逼迫他们,宣教士就觉得不能再留了。他们离开了弗吕家的境地,进入 吕高尼 地区,到了路司得,约有十八哩( 29 公里 )的路程,又再到 特庇 ,约五十五哩( 89 公里 )。尽管遭遇拦阻,他们仍继续 传福音 。

217 林前九 6 很明显表示保罗视巴拿巴为使徒。

218 See especially Wilson, pp.113-120; also D.Mu/ller and C. Brown , NIDNTT I, pp.126-137; Bovon,pp.379-386.

五 路司得异教徒的福音工作(十四 8 20

  在前面各次(后面也多半如此),宣教士的活动都是先从会堂开始,向已经对神稍有认识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工作。这一段路司得故事的特色,是使徒行传中宣教士首次来到一座城,其中显然没有会堂,或至少作者没有提及。虽然十六 3 提到这地区的犹太人,而且安提阿及以哥念的犹太人要挑唆路司得的人抗拒宣教士,若当地没有犹太居民,怎能成事?不过,即或有,他们在故事中也无关重要。这一段事迹为十五章(参十五 3 )作了预备,所强调的是异教徒对福音的反应。一方面,我们看见一个听了福音又有信心的人得着医治的神迹;另一方面又看见当地居民迷信的反应,见了神迹就以为宣教士是神以人形出现,于是要尊崇他们。这一番误会,让宣教士(很可能是保罗)有机会作一简短的讲述,教导他们相信那独一的真神。故事的末了才提及犹太人来了,执行原先的计划,用石头打保罗(十四 5 ),以为他死了。他迅速的复原并没有称作神迹。

  上面已说过赫肯评论以哥念的故事细节太少。这一段色彩缤纷的故事,同样被他的历史斧头砍斩( p.429 ~ 434 )。他说这故事是插入的,原本的旅程很短,十四 6 说宣教士已经到了特庇。故事中的各个片断形式也不一──医治神迹(与路五 18 ~ 26 ;徒三 1 ~ 10 ,九 32 ~ 35 相平行,表示保罗与耶稣、彼得有同样的能力),可以解释作一种宗教传说,不可信赖;讲章则是出于路加的手笔。赫肯也更从神学层面抨击这一段记载,说路加创作这故事,为要显明使徒的行径,以及人们怎样视他们为神人,他们的受苦与属灵的能力相较,显得黯然失色。他又说,故事中充满在历史上不可能的因素;宣教士在传扬一位真神和耶稣,人们又怎会当他们就是异教的神呢?这些四处游行的犹太人医好了一个瘸子,就足以促使当地的祭司向他们献祭了吗?路加也看出这些难题,而企图掩饰,例如,不提宣教士传讲耶稣;当人们要拜宣教士时,便让他们讲出相信一位真神的信息。其实他们在先前的讲道中,必定讲过同样的内容。

  前面已说过,这段经文的神学要点并不在此。至于历史方面的疑难,可以证明实属假想。我们不必假定所有人都在一开头就听到宣教士讲道,或完全明了了。古时的世代,很喜欢将宗教融合起来,又对传扬宗教者推崇备至,这已是证据十足的特征;而现今的世代何尝不是如此。

   8 ~ 10.   路司得 位于以哥念南南西方十八哩( 29 公里 );它本来是个无足轻重的乡村,在公元前六年成为罗马殖民地,配合对抗当地好斗部族的策略。路加已提过宣教士到这地来传福音( 7 节)。这里提出一事,证明传道的果效;一个瘸子,也许是个讨饭的,一辈子从未走过。他对信息有所回应,相信他的病可得痊愈。这表示信息中提到耶稣治病的事迹。这段记载表示,这个人和其他居民一样,听得懂保罗的希腊语,保罗看出他的信心,便发出吩咐,同时,神的大能叫他能够跳起来,开始行走(参三 8 )。

   11 ~ 14.  一般而言,行神迹的后果,就是引起旁观者不同的反应(参三 9 、 10 )。其他地方多半祇是一笔带过,这里却相当详细的报导,成为这故事的第二段主要情节。围观的群众,就是当地居民,认为巴拿巴和保罗一定是神降临他们当中,立意要尊崇他们。宣教士所以对即将发生的事毫不察觉,是因为群众用自己的土话说,而他们听不懂。这情形就正像说威尔斯语的群众,听完一位到访贵宾用英语演讲之后,会用自己的话互相议论一般。他们把宣教士当作希腊传说的两个神祇。把保罗当作 希耳米 ,因为他 说话领首\cs8 ,希耳米是众神的使者;希腊的首位神 丢斯 的位份,就归巴拿巴。赫肯( p.432 )争论说,希耳米是众神的使者,不是发言人。不过,路加这里用的“ 说话领首 ”,与一份异教文献的说法很接近;而且,这两位神祇同时出现的时候,希耳米作发言人,也并非不可能。一首俄维丢( Ovid )写的拉丁诗,保存了这一段希耳米与宙斯降临这地区的传说。他用了这两位神祇的罗马名字:天神( Jupiter )和商业之神( Mercury );有一对老迈的夫妻腓利门和包西施接待他们,但对两位访客的身份全不知情。因此,考古学家考证,现在路司得附近,有将这两位神祇并列的教派,日期约为公元二五○年。赫肯否定这教派可能早已存在的论调,全无确实的证据,无以立足。虽然,在路斯得尚未发现丢斯庙,在 城前面 (即城外)却有一类似的庙,在哥劳地奥波利斯( Claudiopolis ),离路司得不远(见布鲁斯, Acts, pp.281f )。依这些证据看来,若说人们原来是以当地吕高尼人的神名来称呼宣教士,而路加用希腊神祗的名字来取代,因为读者对它们更熟悉,这讲法是极不可能的。不过,也可能吕高尼人早已把自己的神,与希腊的神祇融合起来了。

  若当地的人在神明第一次造访时没能敬拜他们,这一次就必急于弥补,不能再度犯错了。当地庙宇的 祭司 ,随即安排向来客献祭,以示尊崇。我们在此得一瞥亚拿突宗教的礼仪,他们从城中把 牛 牵到庙里去,以毛线花圈装饰着,准备宰来献祭。使徒们一看见这种形势,迅速地制止他们,撕裂 衣裳 ,跳进众人中间。在犹滴书( Judith )十四 16 、 17 有一段很相似的记载,用词也相同,描写犹滴谋杀何罗弗尼斯( Holophernes )时,巴歌亚( Bagoas )的悲痛情景。不过这里的重点不同;撕裂衣裳是对以人为神的亵渎行径一种猛烈的反应;使徒快快跳进众人中间,是避免被尊为师,招致顶撞神的罪。又有人认为,当地的祭司断不会误认两个行神迹的游行犹太人为神祇。不过韩森( p.148 )提出类似的例子,表示这样的题材完全可信。 使徒 一词(十四 4 注 )意思可能是强调巴拿巴和保罗的身份,不过是神的使者。

   15 ~ 18.  当时的局面必须有所解释:保罗机智地抓紧机会,向人们讲解神的本性。这篇信息十分简短,使徒行传与前面向犹太人(或敬畏神的人)的讲章,大为不同;后者已经相信耶和华,祇需要向他们传讲耶稣是弥赛亚便可以了。对异教的听众,却要退后一步开始讲,宣告有位独一的真神。因此,保罗这番话与向雅典哲学家的讲话,关系最密切(十七 22 ~ 31 ),那里讨论的主题是相同的,不过用更哲学化的层面来表达,切合那里饱受教育、具文化水准的听众。路加对路司得讲章的记载,祇限于这一主题;读者要从保罗先前的讲章,去推敲他可能还会说什么了。

  这篇讲章很自然先从听众当时的情况着手,问他们“ 为什么作这事 ”。他们应该知道这两位他们推崇的访客,不过是普通人,与他们 性情 相同(参雅五\cs16 17 )。不但如此,这两位访客带来的信息,是 福音 ,要将创造万物的 永生神 向他们说明(参四 24 ,十七 2 ;引出二十 11 ),并劝他们离弃偶像,归向这位神。“ 这些虚妄 ”是形容偶像的话,旧约如此用过(耶二 5 ),“ 归向 ”在三 19 及其他经文,指悔改信主。这里的语句与帖撒罗尼迦前书一 9 特别接近;那里形容帖撒罗尼迦的信徒,怎样“离弃偶像归向神,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因此这句话显然是描写外邦人信主的典型句子。这篇讲章所缺少的,是与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一 10 相关的内容,那里说:“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就是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也不符合保罗的宣称,说他单传“钉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 23 ,二 2 )。不过,缺乏这些内容,并不等于说保罗没有提及;路加的用心,乃是补充前面使徒讲道的内容,说明他们对外邦人讲道时,加插了什么内容。事实上,从讲章的内容可知,他们一定继续传讲出了明确的福音内容。因为既说明了神在从前的世代所作的事,势必会接下去讲祂如今作了什么,怎样以新的方式启示祂自己。过去,祂让外邦人各行其道,隐约暗示他们不认识祂,神并不算为有罪。不过,人仍有足够的资料可以知道祂存在,因为祂从大自然中见证自己,常赐美物(中译: 恩惠 )给人;赐 雨水 和 四季 (中译: 丰年 ),叫农作物生长,使人有粮得饱,心中喜乐满盈。所以,大自然世界本是以叫人体认创造主的存在,祂的权能和美善。不过,这种“自然”的启示,是属于过去的;正如保罗在十七 30 、 31 所指出,这启示现在已有神新的见证补足了,就是保罗在 15 节,所提的福音,不过他没有详细解说下去。这番话足以止住众人原先向他们献祭的心意,不过祇是“仅仅”而已,因为他们的迷信根深蒂固,而这次的神迹又留给他们极为强烈的印象。

   19 ~ 20.  事态突然有了变化。强逼保罗离开安提阿和以哥念的犹太人,这时来到路司得,也许与当地的犹太人联合(故事中没有提及),要谗害人,叫他们敌对宣教士。然后他们发动攻击,当然是犹太人执行的;他们用 石头打保罗 ,以为他死了,就丢出城外。人们对保罗态度的转变,十分奇怪(参路四 22 ~ 28 ),不过也绝非不可能,若人们不肯接受福音,正如 18 节所暗示的,他们就很容易被说服,认为宣教士不过是假冒份子,于是任由他们的同胞去随意处置。无论如何,这事件的历史性是毫无疑问的;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十一 24 、 25 所提的,必然就是这件事,其他如加拉太书六 17 ,提摩太后书三 11 ,也可能是指这件事。这故事不是说保罗真的死了,再活过来,虽然有人喜欢这说法;路加表达的方式,是说“ 以为他是死了 ”,他没有提供任何与这句话相反的证据,表示这里并没有神迹性的复活。保罗回城去并不稀奇,刑罚已经执行过了,他不会再受折磨,祇要快快离开。他也立刻离开,到了 特庇 。特庇的旧址,过去以为是孔雅(以哥念)以南六十哩( 97 公里 )的古德利仙( Gudelisin ),现在却公认为孔雅东南六十哩( 97 公里 )的科提胡玉克( KertiHuyuk ),这一遗址中的石刻证明无误 219 。

219 B. Van Elderen, 'Some ArchaeologicalObservations on Pual's First Missionary Journey', in AHG, pp.151-161;the original discovery was reported by M. Balance, 'The Site of Derbe : A NewInscription', Anatolian Studies 7, 1957, pp.147-151.

六 返安提阿的旅程(十四 21 28

  特庇是宣教行程中最东的边界,位于加拉太省的东界。在那里传福音之后,宣教士就循来路到各地去探视,坚固、鼓励所建立的信徒团体,虽然他们离开时面临敌对的形势。他们特别是要设立领袖,好在未来的日子巩固信徒。然后他们就直接由海路回安提阿,向教会报告工作情况,特别强调神怎样带领他们在外邦人中成功的工作。

  这一段没有什么历史疑难,其中心教训则为教会在反对的环境中应当怎样生存,怎样装备自己。另一重点,是视整个传道旅程都在神的带领之下,神亲自打开了外邦的门。宣教士在旅程中也许未必清楚,但这时回头所发生的事,就发现是神的手在工作。于是,外邦信徒在教会中的地位,这场决定性辩论(十五章)的布景,到此已安排妥当了。

   21 ~ 23.  宣教旅程在特庇到达高峰,传福音十分成功,没有遇见犹太人的反对(参提后三 11 亦没有提及)。于是宣教任务就进入第二阶段。保罗的一贯作风,是重新探望所建立的教会,或至少藉同工或书信保持联络。这一次,他和巴拿巴再访各地教会,虽然明知要回去的各城,都对他们采取敌对的态度。他们原可以向东,走陆路回安提阿,不必再经原路。不过,这里没有再记述任何意外,他们还可以鼓励幼嫩的信徒坚守信仰,不要跌倒,回到犹太教或异教去;又很现实地警告他们,根据过往的经历,进入神的国并非易事。 神的国 (一 3 、 6 ,八 12 )在这里是指人或在死后、或仍活着将进入的国度,就是神在耶稣再临之时,要设立的国度(提后四 18 )。走这条路的人,必须准备受逼迫(帖前三 2 ~ 4 ;帖后一 5 ;提后三 11 ~ 13 ),但他们必蒙主保守,宣教士把他们交托在这位主的手中(参二十 32 ;彼前四 19 )。

  宣教士在各地教会设立领袖,这里称为 长老 。这是耶路撒冷以外,首次提及长老的地方,其他提及长老的,尚有以弗所教会(二十 17 ),教牧书信中所提的教会事奉人员(提前五 17 ;多一 5 ),以及雅各书(五 14 ),彼得前书(五 1 、 5 )。由于保罗在教牧书信以前所写的书信中,没有提过长老,常有人坚持说,这里提及这事,是年代上的错谬,保罗当时根本不关心地方教会的领导问题。然而,从这些事实我们最多祇能说,路加的用字可能是他那时代所通用对领袖的称呼,至于早期则可能另有不同的称呼。从哥林多前书十六 15 、 16 ,腓立比书一 1 ,帖撒罗尼迦前书五 12 、 13 ,可见保罗对地方教会的领袖关注非常,我们不必对路加的叙述产生疑窦。至于设立的形式,包括禁食祷告,是根据安提阿的做法(十三 1 ~ 3 )。

   24 ~ 28.  回程中,宣教士经过 彼西底 荒野的地带,大概没有什么传福音的机会,到了 别加 (十三 13 、 14 ),才记述他们在那里传道。 亚大利 是邻近的海港,他们就从那里航行,直接回到叙利亚的 安提阿 。在那里他们向全会众报告工作情况:既然教会差派他们出去,就理当欢迎他们回来,听他们报告活动的情况;聚会的主旨显然是赞美神,从报告中,可以明显看出是神,让外邦人有机会接受福音。不错,安提阿教会向外邦人的福音工作已经进行多时,但这个经历更印证了神要他们扩展宣教的工作。最后,经文告诉我们!他们留在那里与门徒同住了多日,暗示这祇是暂时的停留,不久神就要差他们进行新的工作。可是,有一个万分重要的原则必须先解决。──《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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