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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第十七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十七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相关章:

耶利米书第十七章

17

耶17:1>犹大的罪如铸烙的镌刻,难以清洗,怎样才可以将朱红的罪身变为洁白?

17:1 神的子民虽有律法的指引、先知的警戒和充满神迹的历史作为鉴戒,但仍然不断犯罪。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我们明知犯罪必招来永久的苦果,却仍然沉溺罪中呢?耶利米说人心是诡诈的(17:9),而犹大人的罪更是“刻在他们的心版上”的。希伯来人以人体不同的器官代表人的不同层面,“心”代表的是理智、悟性和意志。犯罪倾向已根植于我们的生命深处,只有神的拯救才能使我们脱离罪的辖制。

耶17:5-8>对比倚靠神的人与倚靠血肉之躯的人,我会选择作哪一种人?

17:5-8 这部分将倚靠人类和倚靠神的两类人作比较。犹大人不信靠耶和华,反而倚赖偶像和军事联盟,因此变得如沙漠和旷野一样荒凉。相反,倚靠耶和华的人却像树栽于水旁(参诗1篇)。遇到危难关头,那些依赖人力量的就会软弱无力、心惊胆怯,以致裹足不前。但是,信靠神的人却充满信心和力量,不但自己站立得住,而且还能激励别人。你是想作不结果子的树,还是希望像栽于水旁的树,不断结果子,并能在危难时昂首屹立,甚至支持和激励别人呢?

耶17:9-10>罪的根源是在哪里?是社会的错吗?是家庭的责任吗?还是有更基本的原因?

17:9-10 神很清楚地指出,我们犯罪是发自内心的。自出母胎以来我们就有犯罪的倾向,容易忘记神和离弃神,但我们可以选择是否继续犯罪。受到罪的诱惑时,我们可以轻易就犯,也可以求神拯救和帮助。

耶17:11>古人认为人应有所为,有所不为;然而在为与不为之间,应按什么原则抉择?

17:11 做任何事都可依循正当的途径,或用旁门左道来达到目的。耶利米指出,凡用不正当手段发财致富的人,他们最终必招致愚蠢和贫困的恶果。不论是工作、读书或游戏,我们都该诚实无伪。凡利用不光彩的手段升职、通过考试或搏取名誉地位,都不会蒙主祝福,也不会带来恒久的快乐。

耶17:19-27>先知为什么如此重视遵守安息日?我的安息日是以什么方式体现?

17:19-27 以色列人应该在安息日休息记念神(参出20:8-11),但他们仍然拼命工作,因他们认为赚钱比守神的诫命更重要。他们若肯悔改,将祂放在生命的首位,神就应许赐他们在列国中得到尊崇。一个多世纪后,尼希米带领被掳者归回耶路撒冷时,所做的重要改革之一就是重申守安息日的重要性(参尼13:15-22)。

耶17:26>17:26 南地是指犹大的南部。──《灵修版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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