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8章查经资料
罗马书第八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马书第八章
C 脱离死亡(八 1 ~ 39 )
1. 灵里的生活(八 1 ~ 17 )
保罗曾对加拉太人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五 16 ) 170 。他在这里将这句话作了扩大说明。圣灵在第七章中并没有提及,但却充满在第八章中;本章描述“在基督耶稣里”(第 1 节),“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第 4 节)的人,如何过着得胜、有盼望的生活。
他们若是运用自己的资源,即使竭尽一切努力,也必定战败无疑;但若是运用“在耶稣基督里”已属于他们的生命、能力之资源,就能得胜有余。因此,他们没有理由要继续听从罪和死的暴虐命令,活在刑罚的奴役之中。基督现在藉着祂的灵住在他们里面,祂的灵将一个新的原则贯注于他们里面,就是生命的律,这律强过原来内住的罪,能救他们脱离罪的辖制。
在圣灵莅临之前,亦即在旧的秩序之下,人不可能履行神的旨意;只要一个人的生命仍然被旧秩序辖管,履行神的旨意就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在圣灵新秩序之下的人,可以从心里履行神的旨意。他们自己的灵,从前是死的,毫无感觉,可是现在却充满了神的灵所赋与生命。因为罪进入世界的缘故,他们的身体暂时仍然服于死的律,但是生命的圣灵才是最后的裁决者。
因为圣灵不仅今世将生命与能力赋与信徒的灵命,祂的内住是一种象征,表明他们的身体虽仍臣服于朽坏,却必复活得新生命,正如基督的身体复活一样。“在耶稣基督里的救赎”所带来的各样祝福,并没有将身体摒除在外。保罗劝导哥林多教会信徒时,已经用过这个事实,要他们以基督徒的负责态度来对待自己的身体,及身体的行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 20 )。他在这里主张,就在这段身体必朽的时期,圣灵已告知将来必有不朽;圣灵在今世的同在,是未来将显现的荣耀产业初熟的果子,而那产业的其中一项,即是身体不朽。继续按照旧的秩序而生活的人,本身带着死亡的宣判;而将旧的秩序算作已死,如今跟随神的灵引导之人,则有把握,知道不朽的生命已在自己里面开始。其实,他们顺着神的灵引导的事实,已经清楚证明他们是神的儿女。
对保罗而言,神的灵的引导不是零星的感动,而是信徒正常的经历,是基督徒生命得以自由的原则。“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加王 18 )。旧的律法捆绑已经遭推翻,圣灵引介信徒进入一种新的关系,成为神自由的儿女。在圣灵的感动之下,他们自动称呼神为他们的父,像耶稣称神为祂的父一样──这称呼极恰当的表达出家人相亲相爱的气氛。难怪,正如保罗在别处曾说,神所差遣进入祂儿女心中,让他们呼叫“阿爸!父!”的灵,是“祂儿子的灵”(加四 6 )。换句话说,他们所领受的灵,就是在耶稣受洗时,以大能降临在祂身上的灵(可一 10 ),又在旷野带领祂(路四 1 ~ 2 ),供应祂行异能的力量(太十二 28 ),使祂一切生活与事奉都充满能力(路四 14 、 18 )。
如此,神的灵与基督徒自己的心灵一同作见证,证实他们是神的儿女。更进一步说,神的儿女便是祂的继承者,承袭基督所享有独特的荣耀,祂因着恩典愿与祂的子民共同分享,使他们与祂一同承继这荣耀。凡在今世与祂一同经历患难的人,便可期盼将来与祂共享荣耀。“今世受苦,来生荣耀”是新约再三重复的主题;这正是早期基督徒实际生活的写照。保罗和巴拿巴在南加拉太,警告他们带领归主的人说,“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十四 22 ),每一个新成立的信徒团体都受到同样的警告,而且很快便由经历证实了。“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后二 12 ),意思是说,基督徒生活的模式,完全是他们的主当年的翻版,而由于神的命定,祂必须先经过苦难,才能进入荣耀(参路廿四 26 ;彼前一 11 ,五 1 )。
1. 如今那些在耶稣基督里的,就不定罪了 。如果“定罪”只是“称义”的相反,保罗应该会说,在基督耶稣里的就已经称义了;可是这一步在三 21 ~四 25 的论证中就已辩明了。 Katakrima 这个字,在这里的意思“可能不是‘定罪’,而是判决之后的刑罚”( BAGD , p.413 );换句话说,即刑罚的奴役。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没有理由继续服刑,好像从来未得赦免,未从罪的囚牢中得释放一样。
“在基督耶稣里”(或“在基督里”)是保罗用来形容新秩序的词,就是相信基督之人被带入的秩序。基督徒的洗礼是受洗“归入基督耶稣”(六 3 );藉着在信心中与主联合,祂的子民便被算作与祂同死,同葬,同复活。基督的身体同有一个生命,亦即基督的子民分享祂自己复活的生命;从一个角度而言,祂活在他们里面,从另一角度而言,他们活在祂里面(参加二 20 )。“所谓‘在基督里’就是成为教会的肢体;当然,这不是指你的名字登录于会友名册中,而是指你实际成为基督身体的一只胳膊,或一个器官,倚靠祂,为祂的计划而活”(参十二 4 ~ 5 ) 171 。
2. 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 。参哥林多后书三 17 ,“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又,加拉太书五 13 ,“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这里的“律”( Law )可能意为“原则”(参导论:“Ⅶ 罗马书的“律法”第 2 点 ”)。“圣灵的律”与“肢体中犯罪的律”(七 23 )相反;它是“生命的律”,相反的,诫命“本来叫人活”,却“反倒叫我死”(七 10 ) 172 。虽然 罪和死的律 并不等于摩西的律法,但摩西的律法却激起了罪,宣判了死亡。然而圣灵“藉着祂决定性的影响,不需要任何规条,就可产生循规蹈距的行为” 173 。
此节提到圣灵,接着便介绍祂的工作更详尽的内容;五 5 已经预先提示了,说祂的临到,会将神的爱浇灌在信徒心中;七 6 也以“圣灵的新生活”与“仪文的旧样”作对比(亦参一 4 “圣善的灵” ,与基督从死里复活有关)。保罗现在要说明,圣灵所赐与并维持的“新生活”,究竟包含什么。圣灵介入之后,就不再有失败的言论了。虽然冲突仍然继续,但是凡圣灵掌管之处,内在罪的力量就能被制服。
“释放了我”的“我”字,有些权威版本(包括东方的见证文献 Aleph 和 B ,以及西方的 G ),读为“你”, Nestle-Aland 经文采取此读法(参 NEB “释放了你”)。
3. 成为罪身的形状\cs8 。直译为“罪的肉体的形状”。“肉体的形状”这词本身可有幻影说的含意:但福音的要素是神的儿子“成了肉身”,而不只是成为“肉体的形状”。保罗大可只说“成了肉身”,但是他想强调,人的肉体是罪所霸占的范畴,直到神的恩典来到,局势才改观。因此他不是单单说“肉体”,乃是说“罪的肉体”,或“罪身”。但是若说神的儿子是“成了罪身”来,则可能会令人以为祂有罪,然而(正如保罗在别处所说)祂是“不知罪”的(林后五 21 ),因此祂被形容为受差遣“成为罪身的形状”。
作了赎罪祭 。(英译:为了罪)。希腊文为 peri hamartias ,七十士译本常将希伯来文的 hatta{~t “赎罪祭”如此译 174 。这里所强调的,也可能是这个意思(参 RSV 小字 'as a sin offering'; NEB 'asas a crifice for sin' )。
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罪已经在基督的“肉体”中,就是在祂的人性中,被判决,被处死;而人性中的罪也同样得着解决。“保罗想要强调罪的权势是一个宇宙性的整体,却在一个定点被击破了”(见米裘 O. Michel ,对本节的注释)。因此,对那些与基督联合的人而言,罪的权势已经失败了(参六 6 ~ 7 )。
4.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 。律法的“义”,十三 9 以一则诫命来作总结:“爱人如己”。希腊文为 dikaio{ma ,除此处外,尚用在二 26 (其他意义请见小注 145 )。这里应验了耶利米对新约的预言(十一 27 引用了一部分),神曾说,在新约之下,“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卅一 33 );以西结书十一 19 ~ 20 ,卅六 26 ~ 27 也有类似的应许,神允诺要赐“新心”“新灵”给祂的子民,其实就是赐下祂自己的灵,差遣祂住在他们里面,使他们从此之后能主动遵行祂的旨意。新约作者在福音中看出,这些应许以及类似的预言都应验了。
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 。“随从肉体”而活,对保罗而言,就是活在“律法之下”,(即在旧的受捆绑世代中);“随从圣灵”而活,乃是活在“恩典之下”(即在新的自由世代中);参六 14 。
基督徒的成圣,不是要竭力遵守某些外在的条例,而是圣灵在一个人的生命中结出祂的果子,复制基督生命中完全的美德。律法定规出圣洁的生活,却没有能力产生这种生活,因为它所运用的材料──人──有缺欠。但是律法不能做到的,神却做到了。神自己的儿子既然受差遣“成了罪身的形状”,为世人的罪献上祂的生命,罪就已经被判死刑。罪在耶稣身上从未立足过;而祂的死将它完全制服;现在祂胜利的果子可让凡“在祂里面”的人来分尝。从前律法要人遵行神的旨意,现在那些受圣灵管治的人,脱离了旧秩序的奴役,便可以实现这种生活。神的诫命现在成了神赐的力量。
律法命令:奔跑!工作!
却不给我脚和手。
福音带来好消息,
要我飞翔,又赐我双翼。
正如奥古斯丁所说:“恩典的赐下,是要实现律法 175 。”
“惟有等到基督从死里复活,新世界开始成形之后,神才可能差遣祂儿子的灵进入失丧、无助之人的心中;随圣灵而来的便是生命、自由和能力。正如保罗所说,随从圣灵的人,会结出圣灵的果子。葡萄树不会因议院的法案而结葡萄;葡萄乃是出于葡萄树的生命;因此合乎神国度要求的行为,不是由命令产生,即使神的命令也办不到;它乃是神性情的果子,因着基督及神在祂里面作成的事,神已赐下这样的性情了 176 。”
5. 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参加拉太书五 16 ~ 17 (注释:“ 3 内心的冲突(七 14 ~ 25 )”第三、四段,和“ 1 灵里的生活(八 1 ~ 17 )”第一段亦曾引用);又参加拉太书五 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6. 体贴肉体的……体贴圣灵的…… ,直译为“肉体的意念……圣灵的意念”。这两种存在的范畴完全对立,以至一方被称作 死 ,另一方被称作 生命 。参加拉太书五 19 ~ 23 ,“情欲的事”与“圣灵的果子”之间的对比。
9. 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如果一个人没有基督的灵,他就不是基督徒”( NEB )。因为惟独圣灵能使人与基督建立活的关系,除了圣灵之外,人与基督就不可能有这种关系。
10.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 。直译:“身体是死的……灵是活的”。“身体是死的”,意思是它仍臣服于死亡,得罪的工价;用“死”比用“朽坏”语气更强。另有一个问题,此处的“灵”是指信徒本身的灵,或是指内住的圣灵。到目前为止,第八章的 pneuma 都是指神的灵,因此有人假定这个字在此处意义也相同。然而,在下面第 16 节,这字是指信徒的灵(参前面一 9 )。对保罗而言,人的灵本来不是活的,必须等神的灵将其复苏;因此如果“(人的)灵活”,乃是因为“(神的)灵是生命”。本节未提到的“义”,是信心所接受的神的义(一 17 ,三 22 )──称义。保罗的话可以意译为:“如果你们是信徒,复活的基督就住在你们里面。从一方面来说,由于罪的后果,你们的身体仍然臣服于暂时的死亡,这是事实;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住在你们里面的圣灵,就是赐生命的基督之灵,正赐给你们因称义而来的永生”(参五 18 ,直译为“生命的称义”)。
不妨注意,“基督若在你们心里”和“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第 9 节,参 11 节),这两者即使在理论上可以分开,实际上却是相等的。藉着圣灵,复活基督的内住得以彰显、维持。同样,“在基督耶稣里”(第 1 节)与“在圣灵里”(第 9 节),实际上也不可区分。
11. 那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虽然目前“身体是死的”(第 10 节),它仍有得生命的应许。参哥林多前书六 14 ,哥林多后书四 14 ,帖撒罗尼迦前书四 14 ,那里也同样指出,信徒的复活是倚靠基督的复活(参一 4 注 )。但是此处比前面几段更强调,内住的圣灵是未来复活的保证;然而,参哥林多后书五 5 :“为此(穿上天上的身体)培植我们的就是神,祂又赐给我们圣灵作凭据。”
13. 你们……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 。“治死”与“看……是死的”(六 11 )相同;在六 11 ,保罗劝勉信徒要看自己罪是死的,现在则告诉他们,要对待从前的恶行如同已死,与己无关(西三 5 亦同)。我们可以参考加拉太书五 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也可参考主耶稣生动的形容:要将令人犯罪的眼睛挖出,手足砍断(可九 43 ~ 47 )。
14. 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参加拉太书五 18 :“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在加拉太书三 23 ~四 7 ,保罗将从前受捆绑的奴仆(“在律法之下”)与新的自由之子(“在恩典之下”)作对比,“神差祂儿子的灵进入”后者的心,让他们“呼叫‘阿爸!父!’”
15.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 。这个句子结构,可参考哥林多前书二 12 :“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是从神来的灵”;提摩太后书一 7 :“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译注:“心”与“灵”英文同为 spirit )。“这是一连串美丽的经历经节,都出自同一个模型,都采用同一个样式,否定的在前,肯定的在后;一边是捆绑、世界、害怕;另一方则是儿子的地位,属灵的恩赐、能力、爱、和圣化的常识 177 。”
儿子的心 (或“灵”),如此称之是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就是神的儿子( 14 节)。“儿子”(英文 sonship ,希腊文 hyiothesia )一字,在 23 节英译为“领养为儿子”。“在基督耶稣里”信徒“都因信成为神的儿子”(加三 26 ),但是这个地位的彰显,或完全得着,则尚待复活的那一刻(以下 19 ~ 23 节)。圣灵加添他们力量,等候这件事在未来的实现,并且珍惜他们目前成为天父儿女的身份。加拉太书四 6 说,正因为他们是神的儿子,神便赐给他们“祂儿子的灵”;当他们照耶稣曾称呼的方式来称呼神,就显明那感动耶稣的灵已经住在他们的生命中了。
“领养”(旧的英文版本在此用这词)在我们听来,似乎有些不自然;但是在第一世纪的罗马,领养的儿子是养父特别遴选的,要存留他的名字,继承他的产业;他的地位一点不在亲生儿子之下,甚至更能得到父亲的宠爱,更能表现父亲的品德。
“ 阿爸!父! ”这个用法在新约另外出现两次──马可福音十四 36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和加拉太书四 6 (以上 14 节注释已引用过)。 阿爸 是亚兰文(属“强调语气”),后来犹太人沿用(直到今日讲希伯来话的家庭如此说),是小孩子对父亲的称呼。在会堂的崇拜中,犹太人也称神为父(至今依然),但不会用这个字。外邦教会的敬拜用语却用了这个字,其来由最好的解释,是耶稣曾用这字,这是祂的特点。另一个假设也极有可能,就是,耶稣教导门徒祷告说:“父啊,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乃是鼓励他们用 阿爸 来说“父”字。这个非希腊文的字进到讲希腊话的教会之后,又被强化,加上了与它同意的希腊字, hopate{r (这两个用语放在一起,就成了“阿爸!父!”)。值得注意的是,保罗理所当然地认为,罗马的信徒也熟知这种称呼,就像他所带领信主的加拉太人一样,虽然罗马人不是他带领的。
“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字,然而意义却包括了一切。它不是单用口说的,惟有发自内心的爱能够这样脱口而出。虽然痛苦、恐惧将我重重包围,我似乎被你遗忘,从你面前被弃绝,但我是你的孩子,因基督的缘故你是我的人;因为那位蒙爱者,我得蒙眷爱。因此,父啊,这个萌发在心中的小小的字大有效验,胜过德摩斯申尼斯( Demosthenes ),西塞罗,和世上一切辩士的口才。这不是话语所能表达的,惟有叹息才能,因为任何口舌都不足以表达其意,这种叹息无法由话语或雄辩来取代 178 。”
16.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 。(译注:“心”英译为“灵”。这是“圣灵内在见证”的教义( testimorivm Spiritus sancti internum )新约的根据;参约翰壹书五 7 ~ 8 。神的灵与祂所内住之人的灵两者的关系,参以上第 10 节注释。
我们是神的儿女 。“儿女”所译的希腊文为 tekna ,不是 hyioi “儿子”,如 14 节所用的字:但是从论证看来,保罗将这两个字互相通用。在加拉太书三 23 到四 7 ,他区分了婴孩时期与成熟期;在婴孩期,他的读者乃在律法的托管之下,然而福音来到之后,他们便得到了神儿子( hyioc )负责任的地位。可是他们从前的地位是以 ne{pioi (“婴孩”)来描写的,而不是 tekna (“小孩子”)。新约中没有一处将“神的儿女( tekna )”和“神的儿子( hyioi )”作明确的区分。约翰的作品一律以 tekna 来描写这种关系(参约一 12 ;约壹三 1 ~ 2 ),而 hyios 只用来指基督为神的儿子。
因此,能称神为“父”,就表明有圣灵的内住,正像能称耶稣为“主”一样(林前十二 3 )。
17. 既是儿女,便是后嗣 。参加拉太书四 7 :“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为后嗣。” teknon 与 hyios 通用的看法,又可从这节证实,罗马书这段是用前者,而与它平行的加拉太书则用后者。多年之后,约翰卫斯理回顾他改变的经历,即一般人所谓他的重生,他形容道,他是从“ 仆人 的信心”转变为“ 儿子 的信心” 179 。
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 。他们与基督同作后嗣,因为他们靠恩典将承受的荣耀,乃是祂有权享有的荣耀(参约十七 22 ~ 24 )。
如果我们和衪一同受苦,也必和衪一同得荣耀 。受苦是荣耀不可或缺的序曲。因此当保罗说(林后四 16 ):“我们……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他的意思是说,那些令“外体”(英译:外在的性情)毁坏的痛苦、剥削,正是神的灵所用的工具,使内心(英译:内里的人)愈来愈得更新,直到最后,外在的性情完全消失,而内里的人(“新人”)完全成为基督的形像(参林后三 18 ,西三 10 )。此外,在哥林多后书四 10 ,他也讲到自己和其他同作使徒的人,“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直译:“死”的进行式 dying ),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
2. 未来的荣耀(八 18 ~ 30 )
但是,未来的荣耀远超过现今的痛苦。比起那超越、永恒的荣耀,苦难就显为轻省、短暂了。因此,在一、两年之前,保罗虽然刚遭受(对他而言)前所未经的苦难,却能写信许他在哥林多的朋友,向他们保证,“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四 17 )。荣耀不仅是苦难的补偿,实际上它是由苦难而生。对信徒而言,这两者有根本的关系,正像它们在主的身上一样。
当那荣耀的黎明来临之时,荣耀将在全世界神的子民身上彰显,基督的教会将得荣耀。这荣耀的某一方面已经可以辨认出来;保罗看出教会有一份特殊的光采,他在其他地方写道,教会是与神和好之人的团契,并认为神现今将它展示于天上的活物面前,显为神和好工作的杰作:“为要藉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三 10 )。但是,现在所见的是有限的、欠工整的;等到神子民最终达到祂为他们所定的目标──完全酷似祂荣耀的儿子,便可看见完美的全貌了。
然而,不仅神的子民有荣耀的盼望,保罗说,所有的受造之物都在企盼等候那日,就是神的众子显现于荣耀中之日。今世,正如传道者所说,“虚空的虚空”乃是日光之下一切事的写照(传一 2 ,十二 8 )。但是这种虚空,这种荒凉、破坏、捆绑,只是暂时的;现今人类亏缺了神的荣耀,因此宇宙整体皆无法达到它原初受造的目标。受造之物正像人类一样需要救赎,因为受造之物也像人类一样,服在堕落之下。
全宇宙堕落的教义,隐含于创世记第三章(地为人的缘故受了咒诅直到启示录廿二章(这咒诅终于被废去)。面对圣经创造的教义与我们所知的生活实况,若要力持公允,我们必须采取这样的世界观。人是“大自然”的一部份,他所属的这整个“大自然”受造时是美好的,却被卷入罪的破坏、荒凉之中,将来终必得着救赎。这里认为,“大自然”的救赎将会与人身体的得赎同时发生,这不是偶然的巧合,因为人的身体是使他与物质世界相连的部份。人受命要管理“较低层次”的受造物,而当他堕落时,受造之物也受到牵连;藉着“第二个人”的救赎工作,堕落的担子得以解脱,不仅是为了人,也为了那靠赖人的受造之物。
今日的人,若自私地强用自然资源,会使美地成为荒漠,然而若尽责地管理,却能使沙漠如玫瑰绽放;那么,完全得赎的人类对于所托管的受造之物,又会有多大的影响力呢?以赛亚瞻望新世纪中豺狼能与羊羔和平共存,他以诗体说出了他的希望,但是他的诗铭刻于人心的,不是寄情山水的诗意情怀,而是非常合乎圣经、富含实质的事:
“在我圣山的遍处,
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
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
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赛十一
9
)
基督徒不会认为,今世是“所有可能的世界最好的世界”,也不会将世界一笔勾销,视为属于魔鬼。世界是属神的,神要因祂一切的工作得着荣耀。当造物主得着荣耀之时,祂所造的万有都将蒙受祝福。
保罗的这些话不是说,在神荣耀彰显的那一日,现今的物质世界将全然废弃,由一个全新的宇宙来取代;他的意思乃是,现今的世界会改变,以致能实现神创造它的本意。在这里我们又可听见一个旧约盼望的回声──神会造“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 13 ,引自赛六十五 17 ,六十六 22 ;参启廿一 1 )。但是世界的改变必须仰赖人完全得着改变,就是神的恩典所做的工作。
神的恩典已经开始在称义的人身上工作;它继续不断在工作,圣灵的内住就是充份的证明;这份同样的恩典,将在“耶稣基督的日子”,将起步如此美好的工作完全竣工。
“恩典为一切工作之冠冕,
直到永远;
它将顶端之石置摆于天,
配得颂赞。”
但是,内住的圣灵不仅表明:神的恩典现在正继续在信徒里面工作,也保证他们未来将得荣耀──不只保证而已,它也是那荣耀的第一笔头款。从神在子民身上的工作,以及为他们成就的事而言,今世和来世之间没有间断之处。
如果无生命的受造物尚且盲目地渴望它得释放的日子,那得赎的团体既已看见闪烁在他们前面的荣耀,更会明智地为它的实现而奋斗。对他们而言,那一日他们将被全宇宙公认为神的儿女;对他们而言,那一日也将是复活之日,目前卑下的身体将改变为基督荣耀身体的样式,那时,人性的整体终于能经历祂救赎的恩惠。
这就是神子民的盼望──正如保罗在另一封信所写:“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西一 27 )。这个盼望在他们的救恩里面是一项主要的成份,使他们有力量能接受今世的试炼,以致在百般的忍耐之后,可以赢得生命;盼望,是基督徒生活无上的恩典之一,与信心和爱并驾齐驱。
在今世一切的试炼之中,内住的圣灵也以祂的代求来帮助信徒。祂在信徒生命里所蕴育的那份对圣洁与荣耀的渴慕,非常深沉,无法以言语来述说。在宗教生活的某一个阶段,祷告时运用准确的字句十分重要;但是当人的灵与神的灵最亲密相契之时,言语不但显为不足,甚至会拦阻祈祷。但是在神面前,所有的思想都像敞开的书;祂可以看出,祂子民心中无言的“叹息”有圣灵之声在代求,是按着祂的旨意而求的,祂就应允这些祈求。
其实,神掌管的恩典运行在一切事上,使万事都为祂子民效力,甚至目前痛苦、愁烦、难担的事也不例外。保罗说,“我们晓得”事实必是如此,他可以用亲身的经历来证明这个真理,例如,他发现艰难的环境竟可使福音更加传扬出去(腓一 12 ),而令他最感痛苦、最不能接受的试炼,却是使基督的能力彰显在他身上的途径(林后十二 9 ~ 10 )。
现在,他让自己的心思前后奔腾,综观神对祂子民的全盘计划。在创造世界之前,神已经预先知道他们,并且作了预定──预定他们最终必有得赎之日,那时将完全成为祂儿子的样式。神儿子本身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一 15 ,参林后四 4 )。神“照着祂的形像”造人,是迈向祂亘古以来所定目标的第一步,要祂创造的活物分享祂自己的荣耀,到受造物所能分享造物主之荣耀的最大极限。在旧的创造中,神的形像被罪损坏,因此现在的人已经亏缺了受造之时的荣耀,然而神的目标却不因此遭受挫败。到了适当的时刻,神的形像藉那位“新的人”展示于世上,凡是凭信心与祂连合的人,都逐渐被改变成祂的形像──荣耀不断进深──直到那日,借用另一位新约作者的话说,他们必将完全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壹三 2 )。
18. 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 。或许这里也有荣耀显于“我们里面”( eis he{ma{s )的观念。参路加福音六 22 ~ 23 :“人……恨恶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当那日你们要欢喜跳跃,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
19. 神的众子显出来 。亦即,他们“得着儿子的名份”( 23 节,英译“成为养子”),与神儿子的“显现”同时发生(参林前一 7) 。
20. 受造之物在虚空之下 。 mataiotes 一字除有虚空(挫折,空幻)之意外,也可以指敬拜假神(参徒十四 15 );受造之物成了邪恶势力的奴隶(参林前十二 2 )。
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这不是指亚当,或魔鬼,而是指神;惟有神能够使受造之物带着 指望 服在虚空之下。(译注:英译将下节之“指望”挪至本节最后)。参照十六 20 ,这“指望”可以视为那首次在创世记三 15 出现的应许。
21. 但 ( 英译 “ 因为 ”) 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 。 RV , NEB ,小字, NIV 均将 hoti 译为 'that' 而不译作“因为”,使这一句话成为指望的内容( 'in hope that thecreation itself … ' )。
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 。因此神儿女是被赎万物的初熟果子;参雅各书一 8 :“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祂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英译“荣耀的自由”,不及直译“自由的荣耀”好;这即是 18 节的荣耀。)
22. 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 。这或许与当时犹太人所期待的“弥赛亚的生产之苦”有关(即引进弥实亚时代之前的苦难时期;如马可福音十三 8 , NEB 作“新世代的生产之难开始了”)。但是这里所形容的情形,显然始自堕落;不论如何解释,这苦难却为一切受造之物带来新生命的希望。
23. 圣灵初结果子 。圣灵现今的内住,便是“初结的果子”( aparche{ );亦即为信徒预备的永远荣耀产业的“头款”、“首笔付款”。哥林多后书一 22 ,五 5 ;以弗所书一 14 ,对圣灵也显然有同样的教导,所用的希腊文为 arrhabo{n ,“凭据”或“定金”。
有人认为,罗马书的读者会从保罗在这里使用 aparche{ 字推论道,拥有圣灵是信徒的“身份证”,因为这个字在其他蒲草文中有这个意思。读者若如此推论,虽然与保罗的意思并不全然符合,但相去并不太远,因为这一类事与哥林多后书一 22 ,以弗所书一 13 ,四 30 所提圣灵的“印记”类似。 Aparche{ 比喻的另一种用法,参罗马书十一 16 (参注释:“ 2. 对外邦信徒的劝勉(十一 13 ~ 24 ) ”)。
心里叹息 。参哥林多后书五 2 :“我们在这帐棚里叹息,深想得那从天上来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
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得着名分”在这里的意思,是指信徒神儿女的地位得以完全彰显出来(参 14 ~ 17 节),并且承受因这地位而来的产业。“身体得赎”是指复活,这个主题保罗刚在哥林多后书四 7 ~五 10 详尽探讨过。以弗所书四 30 称这个众所企盼的日子为“得赎的日子”,那里说,信徒受了圣灵的印记,正是如此。
24. 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 。得救( eso{the{men )一字用过去式,意指我们已经得着救恩;“在乎盼望”一词,表示我们要待将来才能完全享有救恩。
25. 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cs8 。参哥林多后书四 18 :“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
26. 圣灵亲自……替我们祷告 。约翰福音十四 16 、 26 ,十五 26 ,十六 7 称祂为门徒的“保惠师”( parakle{tos )(亦参下面 34 节的注释 )。参以弗所书六 18 :“靠着圣灵随时多方祷告祈求”。当信徒“靠着圣灵”祷告,圣灵也亲自替他们代求。(参“导论:“ b. 灵 ”)
用说不出来的叹息 。“透过我们无法用言辞表达的呻吟”( NEB )。此处的名词 stenagmos ,与动词 stenazo ( 23 节曾用)一样,可以指叹息或指呻吟。这里的意思或许可以包括用“方言”在圣灵里向神说话(林前十四 2 ),但是更涵盖了从心灵深处涌出的渴望与爱慕,那份无法用日常语言诉清的感受。这种祷告是内住的圣灵在祷告,天父──即祷告的对象──立刻会明白祂的思想( 27 节)。这些“无法用言辞表达的呻吟”也不能说与 23 节的呻吟无关,信徒(与所有的受造之物相同)藉这个方式,表达出对未来复活荣耀的渴望,他们一切祷告所求的,都将在那时完全实现。(参小注 78 及导论:“Ⅵ 罗马书的“肉体”与“灵” ”的相关内文)
27 ~ 28.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我们晓得”表达了在信心里的知识。在文法上,“万事”可以作主格(作“互相效力”的主词,参 AV ),也可以作受格(可能性更大)。加果是受格,则或是直接受词(“祂促成万事” 'He works all things' ),或是副词(“在各样事上” 'in everything' ,可能性也更大)。名词“神”原文为“爱”的受词, RSV 将它挪到前面,成为“效力”的主词( RSV 译为 in everything Godworks for good with those who love him. )有些古代见证文献(包括 P46 )在这两个地方都写作“神”(参 RV 小字: "to them thatlove God God worketh all things with them for good" );如此则使得句子结构甚是累赘。 NEB 很兴奋地采用了一个古老而又吸引人的解释,即“效力”的主词是前一个子句的主词──圣灵;但一般圣经翻译者及解经家都不注重这种解法。所以, NEB 的翻译(将 27 下与 28 上紧密相连)就成为:“……祂按照神的方式为神的子民代求;而在每一件事上,我们知道,祂都运行于其中,使爱神的人得着益处 180 。”(参林前二 9 ,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祝福。)
就是按衪旨意被召的人 。他们“被召”,不是指广义的“被召的多,选上的少”,而是指“有效的呼召”,即“神的灵所作的工,使我们认识自己的罪与悲惨的状况,开启我们的心窍认识基督,更新我们的意愿,劝导我们并加添力量给我们,使我们能接受耶稣基督,就是福音白白提供我们的那一位 181 。”参一 6 (“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一 7 (“奉召作圣徒”);九 11 (“在乎召人的主”)。
29. 因为衪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 。这里神的预知( foreknowledge )包含了拣选的恩典,旧约的“认识”( to know )一字常隐含此意。当神以这种特别的方式认识人,祂便作了拣选。参阿摩司书三 2 (“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何西阿书十三 5 (“我曾在旷野干旱之地认识你”)。亦可参照保罗的话:哥林多前书八 3 (“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加拉太书四 9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昆兰的 团体规条 ( Rule of theCommunity )也强调神这方面的知识:“一切现存的,以及一切将有的,都来自那位全知的神。他们存在之前,祂亲自设计,在定命的时刻,他们便出现了;他们一切所作的,都合乎祂荣耀的设计。” 182
效法衪儿子的模样,使衪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译注:“效法”英译为 to be conformed to ,现代译本译为:“使……有相同的特质”)。这个新创造,就是要成为基督模样的新团体(基督本身是神的形像:林后四 4 ;西一 15 ),从起初便是神预知及预施怜悯的对象。对新约的作者们而言,创世记一 26 神在创造时所说的话:“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其含意包括了要达到这个目标。旧造本身不足以实现这个目的,需要基督代赎的工作,以及祂得胜的地位──作新造之首──来完成。在旧秩序中,祂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藉着祂造的,又是为祂造的”,而因着复活,祂又成为新秩序之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西一 15 ~ 18 )。他的“众弟兄”藉着重生,在祂里面继承了永生。
30. 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 。神的子民以信心回应祂的呼召,又因信而得称义。
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神子民得着荣耀,是这一连串“连锁推理”的高潮──即 29 、 30 节所用的语法结构,前一句推理的述词成了下一句推理的主词。更重要的,这乃是神旨意的高潮,包括了他们至终完全改变成基督的形像。“基督……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三 4 ;参约壹三 2 )。
因此,神充满恩典的预定,目的即在创造一个新族类,可以分享、展示造物主的荣耀(参五 2 )。为达成这目标的一连串步骤,在此一子句接一子句地陈述了出来。预知和预定属于神永恒的计划;呼召和称义已经成为祂子民的经历;但是,从他们的经历而言,荣耀则是未来的事。那么,为何保罗对这一点也用过去式,与神的其他作为完全一样?也许他是仿效希伯来文“预言式的过去式”,亦即,对一件预言的事件非常有把握,以至谈论它时,好像它已经发生过了 183 。从历史的角度,神的子民还没有得着荣耀,但是,从神旨意的角度,他们在永恒里已经被命定要得荣耀,因此──“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过去式)。”
为什么保罗在这里直接从称义请到荣耀,而没有论到基督徒现今靠圣灵的能力成圣的经历?一部份无疑是因为,那未来的荣耀已经出现在他的心目中;但是,更重要的理由,是因成圣与荣耀两者的分别,只是程度的不同,不是类别的不同。成圣是在今世逐渐改变成基督的心思或形像(参林后三 18 ;西三 10 );荣耀则是在来世完全改变成基督的形像。成圣是荣耀的起步,荣耀是成圣的成全。保罗企望恩典之工的成全──这份工作的开始,就已保证必定会竣工:“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一 6 )。
3. 信心的胜利(八 31 ~ 39 )
神赐祂子民救恩的目的,正按祂所预定的,迈向成全之中;对信心所能产生最大的鼓励,莫过于默想这一件事吧?既然神成了他们有力的拯救,还有什么力量能胜过他们?既然祂已经为他们牺牲自己的儿子,祂至极的爱彰显无遗,难道祂还会吝惜什么好处,不赐给他们吗?保罗暂时假想一种法庭状况,信徒站着受审判;可是谁敢前来作原告?审判万有的神,已经亲自宣布赦罪与称义了,谁能说祂的判决有问题?原告或许不敢出现,但是被告的辩护者却在场,而且很活跃:从死里复活的基督高居神的右边,为祂的子民普遍代求。祂的爱和他们之间,没有一物可以成为阻隔──他们所经历过,或未来可能受到的一切试炼、痛苦,都无法成为阻隔。在属灵的争战中,超自然与自然的大能都在列阵攻击他们,但是藉着祂,他们可以全然得胜,并且依旧为祂永不改变的爱环绕,从其中得到力量,无穷无尽。
32.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 。回应了创世记廿二 12 、 15 ,在那里神对亚伯拉罕说:“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七十士译本作“爱惜”,希腊文 pheidomai ,与此处同一字)不给我。”“捆绑以撒”(犹太人传统上赋与创世记廿二 1 ~ 19 的故事这个标题)在保罗对基督牺牲的思想中,可能占了相当重的份量,超过表面所显示的 184 。犹太人的解释,是以它为典型的例子,说明殉道有救赎的功效。
岂不也把万物和衪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么? 参马太福音六 33 :“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33 ~ 34. 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 这段法庭式的话,无异是回应了赛亚书五十 8 ~ 9 神的仆人所提出的挑战:“称我为义的与我相近。谁与我争辩?可以与我一同站立;谁与我作对?可以就近我来。主耶和华要帮助我,谁能定我有罪呢?”神若前来审判,反对的一方便无地自容(罗三 4 );但若神站在被告的一方,控告的证据无论有多少,裁决绝不会是负面的。旧约中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当神宣告祂接纳大祭司约书亚时,撒但──天庭的主要控告者──只能闭口无言(亚三 1 ~ 5 )。
34. 现今在神的右边 。此句回应了诗篇一一○ 1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主在世的时候,犹太的文士显然接受这些话是指弥赛亚说的(参可十二 35 ~ 37 ),教会从一开始就将它应用在耶稣身上,成为祂升天、坐在父右边──亦即,地位超越宇宙──之教义的圣经基础。
“但是有一天,正当我经过一片田野之时,我的良心又感到有些不安,惟恐一切都不对,突然这句话落入我的心:‘你的义在天上’;同时我又似乎用心灵的眼睛看见,耶稣基督是在神的右边;我便说,我的义乃在那里;因此无论我在何处,作何事,神不能论我说:‘他需要我的义’,因为那义已经在祂面前。我又进一步看见,我的心无论多好,也不能使我的义更好,我的心无论多坏,也不能使我的义变坏;因为我的义乃是耶稣基督自己,祂昨日、今日、直到永远,永不改变。” 185
也替我们祈求 。此句回应了第四首仆人之歌(赛五十二 13 ~五十三 12 ):那位神仆“为罪犯代求”(赛五十三 12 ;参罗四 25 之注释 )。在约拿单的亚兰文旧约圣经中,神仆──弥赛亚不仅在五十三 12 为罪犯代求,在 4 节与 11 节中亦然。因此,信徒不仅在这里有一位代求者( 27 节),在神那里也有一位代求者,或“中保”(参约壹二 1 )。
36. 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 引自诗篇四十四 22 ,那里是恳求神急速救援,因为以色列人落入了极大的痛苦中。
37. 在这一切的事上 。可能是一句希伯来片语,意为“即使有这些事”,“尽管如此”。
已经得胜有余了 。希腊文为 hyperniko{men 我们是超越的得胜者。”
38. 是掌权的,是有能的 。掌权者与有能者是宇宙中邪恶的势力,以弗所书六 12 的“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也许并非所有掌权者与有能者都是仇敌,但是若其中有友善者,他们便不会想要使信徒与基督的爱隔绝。
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 。也许是指两个世代(今世与来世);但是“将来的事”也很可能包括今生之中将会经历的苦难。
39. 是高处的,是低处的 。“高处”与“低处”是星象学的术语,后来在诺斯底派中也成了专用语。保罗不一定是想到他们这些术语的含意;不过,如果他是如此想,这两词就与 掌权的 和 有能的 有关,有人相信它们能控制天体的运行,特别是行星的走向,由此来控制人的命运。但是无论命运是真实的,或是想像的,对“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三 3 )的人,都没有辖制力。全宇宙中没有任何事,无论是在时间中、或在空间中的事物,能伤及父对神儿女的爱,因基督是他们得着这爱的保障。
170 RSV 将第二个子句译为命令句(“不要放纵肉体的情欲”)而非应许,是错误的。该处的意思是:“若你靠着圣灵而行,就不会去满足肉体的情欲。”
171 C. H. Dodd, Gospel and Law ( 1951 ) ,pp.36f. ;参 C. F. D. Moule, The Origin of Christology ( 1977 ) ,pp.47-96 。又见以上五 12 ~ 21 注释 中,对整体人性的说明(“ E 新旧集团(五 12 ~ 21 )”中的第七段,及小注 141 )。
172 “灵的( of the Spirit )”与“生命的( of life )”这两个所有格,可以同样视为属于“律( law )”。虽然如此,保罗的论证暗示,这灵是“(赐)生命的灵”。
173 N. Q. Hamilton, The Holy Spirit and Eschatology in Paul ( 1957 ) ,p.30 。
174 在赛五十三 10 ,七十士译本将希伯来文 ~a{s%a{sm “赎罪祭”如此译。(主的仆人以自己作 ~a{s%a{m )。
175 'Gratia data est, utlex impleretur' ( OnSpirit and Letter ,34 )──“但这不是说,信徒遵行律法就能使自己称义”( C. E. B. Cranfield, 对本节的注释)。
176 S. H. Hooke, The Siege Perilous ( 1956 ) ,p.264 。
177 J. Rendel Harris, Aaron's Breastplate ( 1908 ) ,p.92 。
178 Martin Luther, Commentary on Galatians ( 'Middleton'edition, 1575 / 1953 ) , on 'Abba! Father!' ( Gal.4:6 )。
179 J. Wesley, Journal, i ( 1872edition ) , pp.76f., footnotes 。
180 参 M. Black, 'The Interpretation of Romans viii. 28', Neotestamenticaet Patristica ( O. Cullmann Freundesgabe ) = Supplementto Novum Jestament 6 (1962), pp.166-172 。
181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 Answer to Question 31. 第三十一条之答案。
182 G. Vermes, 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 1962 ) ,p.75 。
183 犹大书 14 节亦有类似的希腊文用法,以过去式直述语指一未来事件(引用一希腊文以诺壹书译本一 9 ):“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 came )。”
184 参 H. J. Schoeps, Paul, E. T. ( 1961 ) ,pp.141-149; L. Morris, The Cross in the New Testament ( 1965 ) ,p.39, n.62; p.138, n.67; N. A. Dahl, 'The Atonement-An Adequate Return for theAkedah? ( Ro 8:32 ) ', in Neotestamentica et Semitica : Studies in Honourof Matthew Black, ed. E. E. Ellis and M. Wilcox ( 1969 ) ,pp.15-29 。
185 John Bunyan, Grace Abounding, § 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