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三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罗马书第三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3:1-8 第二章指出犹太人的诸般罪恶,本文针对犹太人可能会有的反驳提出辩证。事实上,作为选民,犹太人拥有在别人之先领受律法的宗教特权。但犹太人犯了两种罪:①此特权原是白白得到的恩典,并非因他们有资格,他们却误认为只要遵守形式上的律法就有得救的权利;②没有实践律法的真谛。
3:2 神的圣言交托他们:犹太人的优势在于他们拥有“圣言”这一事实。“第一”并非指顺序,而当译作“首先”或“尤其是”。犹太人的优势不在于他们所固有的优秀条件,而是外在的神所赐的。
3:3-4 1-8节回答了三个关于仪文的问题:第一,犹太人的优势何在(1,2节);第二,若说神丢弃了选民犹太人,其责任在于谁(3,4节);第三,反驳那些牵强、荒谬的主张。这些人认为如果神的名因人的罪行而得到尊崇,人随意犯罪也无妨。
3:5-8 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神本身是善恶的标准,决不会根据自己之外的任何标准来判断是非,这些人回避这一大前提,提出此番论调。这是出于人的牵强主张,尚未认罪却试图否认并推卸罪的结果和责任。
3:9-31 保罗在上文有力地指出犹太人与外邦人各有的罪;本文则论述世人皆为罪人且伏在罪的权势之下。首先,他综合引用旧约经文,一一揭露了人的败坏和根深蒂固的罪性,重申律法的功能不是宣告救恩,乃是指出罪恶,是审判的根据,暗示若要确保救恩,就必须有新的福音。
3:9 我们比他们强吗:?“我们”指何人,是值得深究的问题。对此有几种解释,其中最为有力的解释是,“我们”指所有的人,包括自认为不是保罗所指的犹太人或道德主义者的人,尤其包括本书信的受信人罗马信徒。
3: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指出人用嘴唇所犯的罪。在这里,坟墓不仅象征着灭亡,同时象征引人走向死亡的恶毒与诡诈。出于恶意的言词不仅使人自取灭亡,而且危害他人,分裂、破坏信仰共同体。说到言语的重要性,主的弟兄雅各曾说话语上没有过失的就是完全人(雅3:2-6)。
3:19-20 这两节经文指出了相互联贯的两个重要主题:①律法与福音在救赎史上的交替;②不论旧约还是新约,皆是因信得救的真理。这是适用于历代的真理<加?绪论,有关因信称义的理解>。
3:20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原本没有章节之分,若将罗马书视为一篇论文,正如绪论概要所述,本节是证明“因信称义”这一结论的前提。本节强调世人正如律法表明,皆为罪人,只是律法虽然能够显明人人皆是罪人,却未能指出脱离罪的道路。21节“但如今,神的义……”,起承上启下的作用。约伯记或罗马书都围绕着一个主题,不同于以事件为中心的历史书或福音书,或由较小的独立单元组成的诗篇、箴言。
3:21-22 为证:现在分词时态,当译作“继续为证”,亦可适用于22节中“相信的人”。即相信并非一次性的事情,乃是继续不断的状态。
3:21 但如今:或作“如今”(林前13:13;14:6)。对使徒保罗而言,时间具有两种概念,首先是指时间上的前后;更加深远的意义则是指身份的转移,即以前在罪的权势之下的死亡之时,和以后蒙主宝血洗净的生命之时。在这种意义上,“如今”是指蒙恩重生之时,生命之始。
3:22 因信:希腊原文是表示工具、方法等的前缀。这句话强烈地暗示救恩是藉着信心白白得到的,但不是信心本身具有巨大价值或功绩而理当赐与。
3:23 神的荣耀:意味按照神的形象所造之人的本来状态(林前11:7)。亏缺:意指不足、缺乏,意味着没有资格共享神的荣耀或丧失了这种资格(太19:20;路15:14)。
3:24 救赎:意思是支付一定的身价释放奴隶作自由人。如此看来,救赎的的确确是白白得到的,而不是用其它东西获取的。
3:25-27 宽容人先时……称……为义:称义始于神的慈爱,在公义的审判之前,神愿意称我们为义,为我们预备了得称为义的道路。就是叫自己的儿子耶稣作挽回祭。旧约,挽回祭是由人预备献给神,然而,耶稣这一挽回祭却是由神预备的赎价,用来除去神人之间隔断的墙。
3:28 称义:神称人为义,人则得称为义。称义是“视其为义”而非“有义”。即称义是指人在神面前的地位,而非指人所处的状态。“信……遵行”<加 绪论,有关因信称义的理解>。
3:31 更是坚固律法:确定了福音和律法的关系。耶稣曾说我来不是为了废除律法,乃是为了成全律法,这就是两者的正确关系。两者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乃是发展、升华的关系,在启示的渐进发展过程中,律法被福音所接纳、替代。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