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三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约翰福音第三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约翰福音第三章
逐节详解
【约三1】「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
﹝原文字义﹞「尼哥底母」民众的得胜者,无辜的血;「官」领导人,首领。
﹝文意注解﹞原文在本节开头有个『但』字,表示这人的事例,与二章那些看见主行神迹而信祂的人(参二23)不同,他是真心要来追求真道。
「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尼哥底母代表上流社会的人,他的特点如下:(1)他是一个法利赛人,表示他热心祖宗的遗传(参太十五1~2);(2)他是一个犹太人的官,表示他在社会上具有崇高的地位;(3)他是一个尊敬神、寻求神心意的人(参2节);(4)他是一位老年人(参4节),具有不少的人生阅历;(5)他是一位以色列人的先生(参10节),具有极高的教育水平;(6)他是一个谦卑的人,因为肯虚心向较他年轻的耶稣移尊就教,并且恭称祂『拉比』(参2节);(7)从他和主耶稣的对话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诚实且有道德的人。
「是犹太人的官,」即犹太公会(最高议会)的成员,属当时犹太人社会上的尊贵阶级。
【约三2】「这人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
﹝文意注解﹞「这人夜里来见耶稣,」他特地在『夜里』来见主耶稣,或许是因为夜间比较没有闲杂人的打扰,可以专心向主问道,与祂促膝长谈。有人说可能是因为尼哥底母生性胆怯懦弱,不敢在日间公然见主,以免引起别人的敌视,但这种可能性较小(参七50~51;十九39)。
「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由神那里来』是一个强调性的形容词,表示他承认主耶稣作人师傅,与一般经由人的训练而获取资格的师傅有所区别。
这句开门见山的话,表明尼哥底母想要从主耶稣领受更好的教训,以便改良自己在神面前的光景。
﹝话中之光﹞(一)有些人像尼哥底母那样,宁愿私下听福音,所以我们信徒也该学习主耶稣的榜样,肯与人单独谈论福音。
(二)主耶稣与道德高尚的尼哥底母谈话,是在夜间私下进行;但与道德低下的撒玛利亚妇人谈话,就选在日间公共场所进行(参四6~7)。信徒谈话的场合,也要注意对象的不同身分(例如年轻信徒与异性单独交谈,不宜在房间内闭门而为)。
【约三3】「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原文字义﹞「重生」再生一次,从上头生,从起头生。
﹝文意注解﹞「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是主耶稣的惯用语,以示郑重(参一51),提醒对方注意祂在下面所说的乃是重要的真理。
「人若不重生,」『重生』意即『再生产一次』(参4节)或『从上头生』(born from above,参31节);人第一次的出生,是从下头生的,而重生是从上头再生一次。人肉身的生命从第一次出生而来,而属神的生命则必须重生才有。
「就不能见神的国,」『见』不是指眼见,而是指一种亲身的经历;『见神的国』与『进神的国』(5节)意思相若。『神的国』指神掌权的范围,也指一种神圣事物的境界;只有属神的生命才能领悟神的事物,因此,必须重生得着神的生命,才能看见或进入神的国。
主耶稣在本节的答话,与尼哥底母所问的(2节)似乎毫不相干;主乃是从根本否定尼哥底母所追求的方向──他以为人所需要的是好的教训,藉以改善行为,但主表示人所需要的不是教训,而是生命。
﹝话中之光﹞(一)『重生』的『重』字在原文有『从上面来』的意思,这说明了『重生』绝对是一件从神而来的工作。
(二)『重生』是让神在人的心灵上作澈底的改变;人天然的生命若没有经过重造,就不能认识神国度的事。
(三)「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反过来说,一个重生的人就能够看见神的国。因此,当我们一重生,里面就产生一种属灵的视力,能以看见并明了神国度中一切属灵的奥秘。
(四)「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这话说明神的国不仅是一个范围,更是一种生命的性质和状态,也就是那一位神国君王基督的实际。这是人天然生命所完全隔绝的,所以必须重生。
(五)『师傅』(2节)所注重的是教、是学,是外面的问题;「重生」所注重的是灵、是生命,是里面的问题。有许多所谓的基督徒,是从师傅这一个门进来的,以为基督教的道理都明白了,自己就是一个基督徒了。这样的人是弄错了门路。作基督徒必须从重生开始。
(六)主的话给我们看见,人无论有多好,仍需要重生;即使人从未堕落过,若不重生,就不能有分于神的国。
(七)重生并不是任何一种外在的改良或教化,也不仅是一种生命之外的改变或转变;重生乃是带进一个新生命的再生。这绝对是一件生命的事,不是一件行为的事。
(八)神是要属祂的人吃生命树上的果子,而不可吃分别善恶树(知识树)上的果子(参创二9,16~17)。
(九)国度与生命有关联:若要活在人的国度里,就需要人的生命;若要活在神的国度里,就需要神的生命。
(十)人只能『生入』神的国,不能『买入』或『作入』神国,也不能藉学习或归化而进入神的国。凡是重生的人,就已经迁到神的国里了(参西一13)。
【约三4】「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
﹝原文字义﹞「腹」子宫。
﹝文意注解﹞尼哥底母误解了重生的意思,以为是再进母腹生出来;在此他说『如何能』和『岂能』,乃是认为这样的事是不可能的。
﹝话中之光﹞(一)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二)人凭自己的私见,最容易误会真道;但若肯虚心受教,仍有可能明白真道。
(三)在人不能的事,在神凡事都能(参太十九26);人若一直认为不可能,乃是因为不信。
【约三5】「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背景注解﹞犹太教接纳外邦人信徒,是给他们施行『水』的洗礼,将其全身浸入水里,以示洗净拜偶像的污秽,然后就称他们为『新造的人』或『再生的人』。
﹝文意注解﹞「从水和圣灵生,」很多解经家把『水』作喻意的解释,却又把同一句话中的『圣灵』照字面解作『圣灵』,这种解法明显违反了解经的原则──若『水』作喻意解,则『圣灵』也应当作喻意解;若『圣灵』照字面解,则『水』也应当照字面解。所以按照这里所提示的解经原则来看,可有两种正确的解法:
1.『水和圣灵』的『和』字在原文的结构上是一种『下释上的补语用法』(epexegetical),修辞学称之为『重言法』(hendiadys)。故此『和』字该译作『就是』(even),即『水就是圣灵』。照此,全句『从水和圣灵生』可译作『从水生就是从圣灵生』,这可从下节主只提到『从灵生的,就是灵』(6节)而略去『水』得到左证。所以『从水和圣灵生』的意思是说,圣灵的功用有如水的功用──水的功用是洁净污秽,圣灵的功用也是洁净罪污。而这种洁净的功用,只能产生在真正悔改和相信的人身上。
2.『从水和圣灵生』可解作『得着水浸和灵浸所产生的果效』。注意,主耶稣在此并不是把『水浸』当作一项进神国所必须有的仪式,主乃是说人必须实际地经历水浸和灵浸所包含的属灵果效(历代有许多真正的基督徒,在他们死前虽然没有机会接受水浸,但他们曾确实经历了水浸的果效)。水浸是豫表受浸的人与基督一同埋葬、一同复活(参西二12),所以『从水生』的意思是指人必须有与主同死、同复活的经历(参罗六3~4);而灵浸是指信徒被圣灵浸入基督的身体里(参林前十二13),所以『从灵生』的意思是指人必须有借着信心归入基督的经历(参林前十2)。
﹝问题改正﹞在基督教里面,有许多人误解了主在本节的话,以致对水浸和灵浸产生了下列两种极端的看法:
1.过度地重视水浸,而把水浸当作一项得重生所必须有的仪式;有些教派甚至为无知的婴孩行点水礼,以为藉此能确保他们的得救。要知道,水浸只不过是一种外面的表记,以行动来附应并见证一个人里面悔改得救的实际。若没有里面悔改的实际,则外面的水浸仍然于事无补(参太三7~8)。
2.曲解了灵浸的意义,认为灵浸就是接受圣灵的浇灌;有些教派甚至主张信徒若不会说方言,就是没有受过灵浸,在他就仍未得救。要知道,灵浸乃是一个已经完成的客观事实,主耶稣十字架的救赎已经把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浸成一个基督的身体(参林前十二13;弗二11~18;四4~6);一个信徒在真正悔改相信得救之时,就已经主观地经历了灵浸的事实,就已经被浸成基督身体的肢体,所以他已经有分于灵浸,并不需要在悔改相信以后,再去追求灵浸的经历。
﹝灵意注解﹞『从水生』豫表人借着悔改结束旧造的生命;『从灵生』豫表人借着相信得着新造的生命。
﹝话中之光﹞(一)一个人要进神的国,就得要有属灵的出生。
(二)感谢主,我们这些已经与主同死、同活──从水生,又有圣灵内住──从灵生的人,不仅能明白神国的事,还能实际的进入神的国里,享受其中一切的丰富。
(三)祂救了我们,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
(四)我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就是借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一23)。
【约三6】「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文意注解﹞「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重生虽然是再生一次,不过并不是再从肉身生一次,因为就算是人能够再进母腹另生一次(参4节),但生出来的仍旧是个肉身。
『肉身』指人作为被造物的脆弱及限制;也可能暗示:犹太人不能凭与亚伯拉罕的血统关系而进入神的国。
「从灵生的,就是灵,」前面的灵是指圣灵,后面的灵是指人的灵。圣灵是赐生命的灵(罗八2),祂在知罪、悔改的人里面作工,将人里面原有的那死在过犯罪恶中的灵点活过来(参弗二5)。
﹝话中之光﹞(一)「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人无论如何教育改良,都不能使人成为属灵的(参加六15)。
(二)一个泉源里不能流出两样的水来(雅三11);从甚么样的源头,就出甚么样的生命。照样,我们凭甚么生命而活,就活出甚么样的见证。
(三)凡在没有重生以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肉体;在圣灵重生以后所有的,才是属灵的。天然的口才、能力、智慧、聪明、善行,都是属肉体的,都是属情欲的。
(四)我们应当自问:我们所凭以事奉神的,是从生下来就有的呢?还是从重生后才拥有的呢?事奉神最重要的乃是源头必须正确。
(五)人无论回母腹去再生出来多少次,仍然是肉身;人所需要的是在性质上另生一次,而不是在时间上另生一次。
【约三7】「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
﹝文意注解﹞「你们必须重生,」『你们』表示重生的要求不单是对尼哥底母说的,而是对众人;『必须』表示是没有例外的。
﹝话中之光﹞(一)人若不重生,就完全无法改变其败坏的本质;重生乃是带给人神圣、纯洁及属灵的生命。
(二)人无法凭自己天然生命的努力,而真正地认识神、顺服神及讨神的喜悦(参诗五十二5;耶十七9;可七21~23;林前二14)。
【约三8】「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
﹝文意注解﹞「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风』与『灵』的原文同一个字,但因这里提到『吹』和『响声』,故知指的是『风』而不是『灵』。
「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意思是说人虽然能感受到风的吹动,并听到风吹动时所发的响声,但因为看不见它,所以凭肉眼的感官难以理解『风』这个东西。
「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这句话表明属灵生命的性质如下:(1)乃完全随着圣灵的意思(风随着意思吹),并不是人所能干豫的;(2)是无形、看不见的(只能听见风的响声);(3)是难以推测、理解的(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4)但人可以感受其功用(风吹和响声),从而确定它的存在,乃是一个事实。
﹝话中之光﹞(一)圣灵有绝对超越的主权;祂按己意行作万事。
(二)圣灵在人身上的工作,虽然肉眼不能看见,却是实在的,效果是千真万确且可以看见。
(三)重生不是一件物质的事,而是一件属灵的事;人惟有靠圣灵、借着圣灵、并且在圣灵里才能重生。
【约三9】「尼哥底母问祂说:『怎能有这事呢?』」
﹝文意注解﹞尼哥底母显然仍以为重生是一件自然界、物质上的事,故有此问。
【约三10】「耶稣回答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么?」
﹝背景注解﹞有关重生的必须,旧约早有暗示(参结卅六24~26)。
﹝文意注解﹞「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原文在『先生』的前面有定冠词,指有官位(参1节)的教师。
【约三11】「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
﹝文意注解﹞『我们』是指主耶稣和祂的门徒,也有人认为是三一神的集体称呼;『你们』是指犹太教徒。
﹝话中之光﹞(一)为主说话,必须根据自己所认识的;为主作见证,必须根据自己所经历的。
(二)但愿主使我们『真知道祂』(弗一17),好叫我们更丰富的述说祂,但愿主使我们『得见祂所是的』(约壹三2原文),好叫我们更完满的见证祂!
【约三12】「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文意注解﹞「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地上的事』不是指性质属地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地上的事,包括前面有关重生(参3~8节)、和后面有关救赎(参14~16节)的讲论。
「若说天上的事,」与上面的原则相同,『天上的事』不是指性质属天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天上的事。祂是从天降下人旧在天的一位(参13节),因此祂晓得天上所发生的事。
【约三13】「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
﹝文意注解﹞「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这句话表明主耶稣的特性:(1)祂是『从天降下』、道成肉身(参一14)的一位;(2)祂虽行走在地,却『仍旧在天』,祂并不属于地,而超越过地;(3)祂在地若天,祂无论到那里,就把天也带到那里。
「没有人升过天,」事实上,以诺和以利亞曾经升过天(参创五24;王下二11);故这里的意思是指没有人像主耶稣那种性质的升天,且像祂那样能够长远的在神面前为人祈求(参来七24~25)。
﹝话中之光﹞(一)基督是全然属天的,虽然祂行走在地上,却仍然活在天的性质中。基督徒也应当有在地若天的情形。
(二)基督是超越一切空间的,祂所是并所作的,乃是为着全宇宙,绝不限于任何一个地域,也不单属于任何一个团体;正如使徒保罗所说:『基督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林前一2)。
【约三14】「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
﹝背景注解﹞「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当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经过旷野时,因怨讟而得罪了神,神就使火蛇进入百姓中间,有多人被蛇咬死;后来他们认罪,神便吩咐摩西举起铜蛇,替他们受神的审判,凡被蛇咬的,一望那铜蛇就活了(民廿一4~9)。
﹝文意注解﹞「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被举起来』意即被钉在十字架上(参十二32);『照样』表示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乃如同蛇被举在杆上。
﹝灵意注解﹞『蛇』原指撒但(参创三1;启十二9);人被蛇诱惑欺骗而堕落之后,就变成了『毒蛇的种类』(参太三7),在人的肉体中有撒但邪恶的性情。但主耶稣是道成肉身(参一14),祂只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二7),在祂的里面并无罪的成份(参林后五21;来四15);所以祂有如当日摩西在旷野所举起的『铜蛇』,只有蛇的形状,并无蛇的毒素。这样一位无罪的主耶稣,在祂的肉身中被钉十字架上时,一面代替人承担了神的审判(『铜』在圣经中豫表审判),一面也借着祂在十字架上的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使人得以脱离魔鬼的辖制。
﹝话中之光﹞(一)摩西在旷野举起铜蛇的救法,即豫表主耶稣钉十字架的救赎:
1.以色列人如何因火蛇之毒而死,世人照样因罪而灭亡。
2.铜蛇有火蛇的形状,主耶稣也有人罪身的形状。
3.铜蛇只有蛇形而无蛇毒,主耶稣只有人性而无罪性。
4.铜蛇被举起在木头上,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
5.铜蛇只有一条,救主只有一位。
6.以色列人因仰望铜蛇而得活,罪人因相信主耶稣而重生。
(二)如果没有救赎,我们就不能出死入生;我们若要重生,必须借着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赎。
(三)信徒仍须一直仰望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才能奔跑前头的路程(来十二1~2)。
【约三15】「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祂里面得永生。)」
﹝文意注解﹞「叫一切信祂的,」『信』字原文是『信入』,也就是『接受』祂的意思(参一12)。同时,『信』字是现在式,表示这一个信靠或交托,乃是一直执着、持定,而非刻变时翻的。
「都得永生,」人多注意『永生』的『永』字,以致认为『永生』只是时间的问题,存在的问题;但实在说来,『永死』也是永远存在的,所以『永生』不仅是说到时间,更是说到情况和关系等等问题。『永生』就是神的生命──神非造的生命,不仅在时间上是永久的,在性质上也是永远、神圣的。
本节启示了如下的真理:(1)『一切』表示无论何人都有可能得救;(2)『信』表示得救的方法很简单──只须相信;(3)『祂』表示除主以外别无拯救(参徒四12);(4)『得永生』表示得救的后果乃是得着无价之宝。
﹝话中之光﹞(一)一切叫我们得重生所必须的事,主耶稣都已经替我们作成了;祂没有留下任何一件事叫我们作,只叫我们信祂。
(二)信是惟一的方法,使我们得着永生;我们若没有信心,则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赎(参14节),还不能使我们得着永生。
(三)重生是永生的开端;永生是重生的继续、性质和情况。
(四)本节按照原文又可译为:『叫一切信的人,在祂里面得永生。』永生是不能和基督分开的;我们不但是因信基督而得永生,并且也是在基督里面才有永生。
(五)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五12)。并且,基督就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
【约三16】「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原文字义﹞「爱」神圣的爱(agapao);「灭亡」除去,失去。
﹝文意注解﹞「神爱世人,」原文是『神是这般的爱世人』。『爱』指无条件、舍己的爱。『世人』原文与『世界』同字,指犯罪堕落而构成世界的人。他们原是神按照祂自己的形像,为着盛装祂而造的器皿(参创一26;罗九21,23);他们虽然犯罪堕落,但神仍然以祂神圣的爱来爱他们。
「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神对世人的爱是爱到『甚至』的地步,将祂怀里的独生子,就是祂的彰显(参一18)赐给他们。
「叫一切信祂的,」『信』字原文是『信入』,即『相信归入』(believe-into)祂。真实的相信乃是归入基督里面。
「不至灭亡,」『灭亡』在原文并不含丧失知觉或停止知觉活动的意思,圣经里面所谓『灭亡』的刑罚,是有痛苦知觉一直到永远的。
「反得永生,」『永生』的意义,请参阅十五节注解。
﹝话中之光﹞(一)马丁路德称本节为『福音的缩影』:(1)神是爱的源头;(2)爱的对象:是人,是一切的人;(3)爱的方法:赐独生子;(4)爱的果效:人肯相信;(5)爱的收获: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二)神圣的爱最超绝的表现,就是赐下耶稣基督;神对人类最大的恩赐,就是祂的独生子。我们在祂以外,还有何求?
(三)约翰三章十六节乃是圣经中最宝贵的一个宣告。千万人因为这节圣经受感动而信主得救,圣灵用它来拯救的人,比任何其他的圣经节更多。千万基督徒所以有得救的把握,就是把这节圣经作为根据。读《约翰福音》而不经历这句宝贵的话,是全世界最惨的一件事!
(四)我们是借着『信』,和基督发生联属的关系;我们是在灵里『信入』到基督里,与祂有了生命的联属。
(五)「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灭亡』是第二次的死(启廿14),『永生』是第二次的生(重生)。人若只有第一次的生,就要有两次的死──肉身的死和永远的死。人若有第二次的生,就只有一次的死──肉身的死;可能他连肉身的死也没有,因他可能活着被提(参帖前四17)。
【约三17】「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原文字义﹞「差」差遣,差派作全权代表;「定罪」审判,决定。
﹝话中之光﹞基督的原则,不是定罪,乃是拯救;跟随基督而服事人的,也当如此。
【约三18】「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文意注解﹞「信祂的人... 不信的人,」不是指暂时的『信』或『不信』,而是指带着持续且肯定的态度『信』或『不信』。
「信神独生子的名,」信主的名等于信主自己。
﹝话中之光﹞(一)人只有信主和不信主两类,此外并没有第三类;人在神面前的情形如何,完全根据他如何对待这位神的独生子。
(二)人被定罪,不是因杀人、放火;人被定罪,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人不信神独生子的名。不信神儿子的名,就是和神没有发生正当的关系。这就是圣经的逻辑学。
(三)世人最大的罪,就是不信主耶稣;轻看、藐视、忽略神的救恩,罪莫大于此。
【约三19】「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原文字义﹞「恶」坏了;「定...罪」审判。
﹝文意注解﹞「定他们的罪,」此处的定罪是指审判过程,而非指判决。
﹝话中之光﹞世人被定罪的原理,只因为不爱光倒爱黑暗。
【约三20】「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
﹝原文字义﹞「作恶」作坏事;「责备」暴露,揭发。
﹝文意注解﹞「凡作恶的便恨光,」『作恶』在原文不是指偶而作恶,而是指习惯作恶。
「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因为光会显明人行为的不善,所以就恨恶光。
﹝话中之光﹞(一)不信的产生,基本上出自那远避光的邪恶气质。
(二)光总是对黑暗构成威胁,所以光总是受黑暗的排斥。
(三)一个人对主耶稣的态度,显出他是属于光明或属于黑暗。
【约三21】「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文意注解﹞「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行真理的』和前节『作恶的』(20节)相对,故『真理』乃指『正直』。『行真理的』就是相信神话语的人,也是行神话语、倚靠神的人。
有些解经家认为本句应译:『来就光的必行真理』──人不能靠自己的力量行真理,必须先来就光,靠着神的恩和力才能行出真理来。
「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靠神而行』即指『照着神的所是而生活行动』;这样的生活行动,必然与神圣的光一致。
﹝话中之光﹞(一)真实的基督徒必然有三种情形:(1)必行真理;(2)必来就光;(3)必靠神行事。
(二)人必须是爱真理、求真理,才能行真理。
【约三22】「这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洗。」
﹝文意注解﹞「在那里居住施洗,」事实上主耶稣并不亲自施洗,乃是祂的门徒施洗(参四2)。
【约三23】「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洗。」
﹝原文字义﹞「哀嫩」水泉,赞美。
﹝文意注解﹞「在靠近撒冷的哀嫩,」『哀嫩』可能位于约但河西面的赛多波利(Scythopolis),即今那布鲁斯(Nablus)以南十三公里之处。
「因为那里水多,」这话暗示正确的施洗,乃是将人的全身浸入水里。若是行点水礼或浇水礼,就不需要『水多』的地方了。
【约三24】「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
﹝原文字义﹞「下」扔,掷。
﹝文意注解﹞有关施洗约翰被下在监里的事,请参阅马太十四章三至五节。
【约三25】「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
﹝文意注解﹞「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据可靠文件显示,当时有一些犹太人,对于如何正确达到礼仪上的洁净,极有兴趣。
﹝话中之光﹞(一)宗教徒喜欢为道理上的小歧异而争辩不休,其实这些歧异多半无关紧要。
(二)喜欢争辩的人,多半怀有分门结党的心态(参多三9~10)。
【约三26】「就来见约翰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洗,众人都往祂那里去了。』」
﹝文意注解﹞约翰的门徒或系出于爱他们的老师,因此嫉妒主耶稣的成功。
【约三27】「约翰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甚么。」
﹝文意注解﹞「从天上赐的,」『赐』字的动词,在本书中经常出现,共达七十六次之多。
﹝话中之光﹞(一)本节的话对现代的基督徒而言,也是真的;各人所得既是出于神的赏赐,所以应该对别人的成功,没有嫉妒的余地。
(二)人对属神事物领受的能力,也是神所赐的(参11~12节)。
(三)属灵的事不是人凭着自己的力量就能得着甚么,乃是出于神的恩典──从天上赐的。所以我们该常常来到神面前,仰望祂赐下更多恩典。
(四)我们信徒根本没有理由自傲,或为自己建立从人来的名声。
(五)主的工人不要计较甚么,也不要为自己争取甚么,而该单单仰望神的祝福;因为若非神的赏赐,就不会有甚么得着。
【约三28】「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祂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
﹝文意注解﹞「我曾说,我不是基督,」参阅一章廿节。
﹝话中之光﹞(一)主的工人应当体认自己的身分──我们不是基督,我们乃是基督的见证人,所以一切的荣耀都当归给基督。
(二)我们固然应当活出基督、彰显基督(参腓一20),但我们绝不是基督;只有那些有野心的人,才会宣称是基督再世(参可十三6)。
【约三29】「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
﹝文意注解﹞本节说出『新郎的朋友』该有的认识与态度:(1)新郎乃是当得众人注目的中心;(2)自己的任务不过是向人介绍新郎; (3)要以新郎的朋友自居;(4)要以『站着』的态度来服事新郎;(5)要以新郎的声音和新郎的喜乐为喜乐。
﹝灵意注解﹞『新妇』泛指所有基督的信徒,就是教会(参弗五31~32);『新郎』指基督;『新郎的朋友』指施洗约翰。
﹝话中之光﹞(一)信徒的喜乐,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角色重要,或是因为自己的工作成功,而是单纯因为主而喜乐。
(二)甚么时候我们听见主的声音,我们就会感到满足的喜乐。
(三)「娶新妇的,就是新郎,」这说出教会应该也必然归给基督。一切真为基督作见证、服事基督的人──「新郎的朋友」,在教会中听见基督的声音,看见众圣徒都归向基督(不是听见自己的声音,叫众圣徒归向自己),必会感到满足的喜乐。
【约三30】「祂必兴旺,我必衰微。」
﹝原文直译﹞「祂必增加,我必减少。」或「祂必扩增,我必衰减。」
﹝原文字义﹞「兴旺」增长,增加;「衰微」减少,小一点。
﹝话中之光﹞(一)「祂必兴旺,我必衰微,」这是属灵长进的定律。真正属灵的长进,不是看圣经知识加了多少,也不是看得救年日有多长,乃是看主在我们里面是否逐渐兴旺,我们自己是否逐渐衰微。
(二)属灵生命的长进,乃是多有基督,满有基督;同时相对地,少有自己,没有自己。
(三)实在的长进,不是我得着了甚么,而是让基督得着了我。长进,乃是我的奉献有多少,我摆在神手中的有多少,我叫基督居首位的有多少。
(四)重生的结果,乃是基督的成分越过越多,基督的地位越过越高──「祂必兴旺」,而天然的生命越过越萎缩,自己的成分越过越减少──「我必衰微」。
(五)传道人最大的难处,就是他的自己;高抬自己,以致无形中将主遮蔽了。
(六)作为基督的仆人,若求自己的兴盛,叫别人注视自己,就是对基督不忠了。
【约三31】「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
﹝文意注解﹞「从天上来的,」指主耶稣;对约翰而言,祂那属天的根源(参林前十五47),意义十分重大。
「是在万有之上,」『万有』指所有的事物,在此处特指神一切的仆人。
「从地上来的,」可以用来形容任何人的通用语,但在此特别是指施洗约翰,指他的来历。
「是属乎地,」指施洗约翰的本质。
「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指施洗约翰的教训。这不是指他只谈及地上的事,而是指他所说的是地上的言语。
﹝话中之光﹞(一)人不跟从主的使者,只跟从主耶稣,才是好的。
(二)一个基督的仆人,不但是要完全认识主,也是要十分明白自己在主面前的地位。
【约三32】「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只是没有人领受祂的见证。」
﹝文意注解﹞「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这句话指明主耶稣的教训,乃出于祂属天的经历。
「只是没有人领受祂的见证,」意思不是说完全没有人接受主耶稣的见证(参33节),而是指一般犹太人拒绝接受。
【约三33】「那领受祂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
﹝文意注解﹞「那领受祂见证的,」接受主耶稣的见证,即表示接受『祂是从天上来的,降世为要完成神的救恩』这项真理。
「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人在契约上盖印,即表明这约是真实且无可变更的;凡对主耶稣的见证深信不疑的,就像在文件上加盖印章那样坚定地证明神是真实的,因为耶稣所说的话,乃是神的话(参34节)。
﹝话中之光﹞(一)基督的见证,就是神的见证;相信基督,就是相信神。
(二)真领受主的人,身上必有圣灵清楚的印记;有清楚印记的人,必能在行事为人上见证神是真的。
【约三34】「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
﹝原文直译﹞「...因为神赐圣灵是没有限量的。」
﹝文意注解﹞「神所差来的,」即指主耶稣。
「就说神的话,」主耶稣的话就是神的话(参七16;八28;十二49;十四10)。
「因为神赐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合和本圣经》在此加了『给祂』两个字,因认为只有赐给主耶稣的圣灵是没有限量的(意即赐给别人就有限量);但另有人认为这里是指主耶稣无限量地把圣灵赐给信徒。
﹝话中之光﹞(一)凡是主真实的仆人,都避免说自己的话,而只说神的话。
(二)神的灵对所有蒙召作祂工作的人都是完备的,足够供人完成任务。
【约三35】「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
﹝文意注解﹞父对子的爱,由父将万有交在子手里而显明出来。
【约三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原文直译﹞「信入子的人有永生;不信服在子里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
﹝文意注解﹞「信子的人有永生,」这个『有』是现在式,表示永生是现在就可以拥有的,信的人不是要等到将来才可以得着。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神的震怒』在原文是一句有力的话,意思是说神极力地反对;『震怒』一词在本福音书中只在这里出现过;『常在』表示一个罪人不要期望神的震怒最后会消失。神是全面且不止息地对抗罪恶。
﹝话中之光﹞(一)千万不要为自己积蓄忿怒,惹神震怒(罗二5)。
(二)我们永远的结局如何,完全在于我们如何对待神的儿子。
── 黄迦勒《约翰福音注解》
约翰福音第三章
【100.耶稣说:“没有人升过天”,到底古时是否有人升过天?(约三章13节)】
古时的以诺与以利亞都被神取去,不在世间,以利亞则很清楚地乘旋风升天。但以利亞乃是“升了天”,不再回来,并非“升过天”,又从天上回来。以利亞并没有从天上回到世上来把天上的事情告诉人。主那稣虽然住在人间,但他的心灵同时亦在天上。又,根据神学的解释,在旧约时代神子多次“藉形自显”,他曾自显为亚伯拉罕所看见的天使,为雅各与之摔跤的天使,为摩西所听见在火焚荆棘中的发言者,为約书亞所看见的大元帅等。他到地上来完成任务后,又回到天上去。所以只有他是“升过天”的唯一的一位。――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主耶稣施洗(约三22)】
问:约翰福音三章二十二节:「这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浸。」主耶稣在世时,祂自己给人施洗没有?那个时候的施洗,是奉谁的名呢?
答:没有。约翰福音四章二节说:「其实不是耶稣亲自施洗,乃是祂的门徒施洗。」按圣经的教训,当日大概没有奉谁的名。这些事是没大紧要的,我们的思想更好是关注那些属乎基督的。―― 倪柝声
【95.施洗约翰是在伯大尼旷野施洗,还是在哀嫩?(约一章28节,三章23节;可一章4节;太三章13节)】
施洗约翰的施洗有几次,各在什么地方,是这条难题所要研究的。
一、约翰福音一章28节说,约翰施洗是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伯大尼”(BETHANIA)圣经的小字告诉我们,有古卷作:“伯大巴喇”(BETHABARA)最少我们要明白这时的伯大尼并非橄榄山下的伯大尼“村”。这个伯大尼乃是一个“地区”名称。请看圣经地图5,在右边上面腓力所管之地西南方,有比较大些的“伯大尼”三字,表示是地区名,而在最西南处则有一个伯大巴喇城,该处是加利利、撒玛利亚、比利亚和腓力所管之地四区中心,相信是一个重要市镇,往来商旅必多。约翰在此施洗。实最理想。同时,伯大巴喇意即“渡口之家”,在此处施洗,当为极方便,而且人多来往。产耶稣也在此受洗,可使多人认识他而为他作见证。
二、约翰福音三章23节说,约翰也到“哀嫩”(AENON)施洗,当然是第二次在第二个地方施洗。哀嫩意即“水泉”,圣经也说“因为那里水多”。解经家认为约翰在伯大巴喇施洗是为加利利人(北方人)在哀嫩是为撒玛利亚人(中南方的人),然后可能另一次在犹太地的旷野为犹太人(南方人)施洗。
但亦有解经家认为,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既然没有来往(约四章9节),约翰不可能为撒玛利亚人施洗。但,约翰为什么要到撒玛利亚人的哀嫩去施洗呢?有人认为因为那里泉水多,约翰利用该处为犹太人施洗而已。哀嫩靠近撒冷,在撒冷之北,与叙加相近。
三、约翰非常可能有第三次施洗,根据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所载,约翰在旷野施洗。但我认为约翰在旷野施洗应比上述二处为早,所以应列为“第一次”。
马太与马可都说: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的人都出去受他的洗,显然约翰是在南部施洗。一般人读经的印象,只以为约翰是在“旷野”施洗,但旷野到底在什么地方,则不知所对。
圣经地图5,犹太省近“死海之西”有“犹太野”三字,多数人以为约翰是在约但河及死海西岸来施洗。古代有名的教父阿利金(ORIGEN)认为约翰是在耶利哥之东的野地近约但河处施洗。耶利哥是到耶路撒冷去的重要渡口。现在耶利哥之东有一间“约翰修道院”,以纪念施洗约翰。
这样看来,施洗约翰曾在南部、北部和中部施洗,使所有的犹太人都有机会悔改受洗。主那稣受洗很可能在北部的伯大巴喇,正如约翰福音一章所详述的而不是在南部。――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