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三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约翰福音第三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约翰福音第三章
壹、内容纲要
【神子救主与重生】
一、重生的需要──神子启示从水和圣灵生,才能进神的国(1~8节)
二、重生的成就──在于神子被举起(9~17节)
三、重生的条件──在于人的相信、接受神子(18~21节)
四、重生的结果──祂(神子)必兴旺,我必衰微(22~30节)
五、重生的源头──从天上来的神子(31~36节)
贰、逐节详解
【约三1】“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
﹝原文字义﹞“尼哥底母”民众的得胜者,无辜的血;“官”领导人,首领。
﹝文意批注﹞原文在本节开头有个‘但’字,表示这人的事例,与二章那些看见主行神迹而信祂的人(参二23)不同,他是真心要来追求真道。
“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尼哥底母代表上流社会的人,他的特点如下:(1)他是一个法利赛人,表示他热心祖宗的遗传(参太十五1~2);(2)他是一个犹太人的官,表示他在社会上具有崇高的地位;(3)他是一个尊敬神、寻求神心意的人(参2节);(4)他是一位老年人(参4节),具有不少的人生阅历;(5)他是一位以色列人的先生(参10节),具有极高的教育水平;(6)他是一个谦卑的人,因为肯虚心向较他年轻的耶稣移尊就教,并且恭称祂‘拉比’(参2节);(7)从他和主耶稣的对话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诚实且有道德的人。
“是犹太人的官,”即犹太公会(最高议会)的成员,属当时犹太人社会上的尊贵阶级。
【约三2】“这人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
﹝文意批注﹞“这人夜里来见耶稣,”他特地在‘夜里’来见主耶稣,或许是因为夜间比较没有闲杂人的打扰,可以专心向主问道,与祂促膝长谈。有人说可能是因为尼哥底母生性胆怯懦弱,不敢在日间公然见主,以免引起别人的敌视,但这种可能性较小(参七50~51;十九39)。
“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由神那里来’是一个强调性的形容词,表示他承认主耶稣作人师傅,与一般经由人的训练而获取资格的师傅有所区别。
这句开门见山的话,表明尼哥底母想要从主耶稣领受更好的教训,以便改良自己在神面前的光景。
﹝话中之光﹞(一)有些人像尼哥底母那样,宁愿私下听福音,所以我们信徒也该学习主耶稣的榜样,肯与人单独谈论福音。
(二)主耶稣与道德高尚的尼哥底母谈话,是在夜间私下进行;但与道德低下的撒玛利亚妇人谈话,就选在日间公共场所进行(参四6~7)。信徒谈话的场合,也要注意对象的不同身分(例如年轻信徒与异性单独交谈,不宜在房间内闭门而为)。
【约三3】“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原文字义﹞“重生”再生一次,从上头生,从起头生。
﹝文意批注﹞“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是主耶稣的惯用语,以示郑重(参一51),提醒对方注意祂在下面所说的乃是重要的真理。
“人若不重生,”‘重生’意即‘再生产一次’(参加9)或‘从上头生’(born from above,参31节);人第一次的出生,是从下头生的,而重生是从上头再生一次。人肉身的生命从第一次出生而来,而属神的生命则必须重生才有。
“就不能见神的国,”‘见’不是指眼见,而是指一种亲身的经历;‘见神的国’与‘进神的国’(5节)意思相若。‘神的国’指神掌权的范围,也指一种神圣事物的境界;只有属神的生命才能领悟神的事物,因此,必须重生得着神的生命,才能看见或进入神的国。
主耶稣在本节的答话,与尼哥底母所问的(2节)似乎毫不相干;主乃是从根本否定尼哥底母所追求的方向──他以为人所需要的是好的教训,藉以改善行为,但主表示人所需要的不是教训,而是生命。
﹝话中之光﹞(一)‘重生’的‘重’字在原文有‘从上面来’的意思,这说明了‘重生’绝对是一件从神而来的工作。
(二)‘重生’是让神在人的心灵上作澈底的改变;人天然的生命若没有经过重造,就不能认识神国度的事。
(三)“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反过来说,一个重生的人就能够看见神的国。因此,当我们一重生,里面就产生一种属灵的视力,能以看见并明了神国度中一切属灵的奥秘。
(四)“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这话说明神的国不仅是一个范围,更是一种生命的性质和状态,也就是那一位神国君王基督的实际。这是人天然生命所完全隔绝的,所以必须重生。
(五)‘师傅’(2节)所注重的是教、是学,是外面的问题;“重生”所注重的是灵、是生命,是里面的问题。有许多所谓的基督徒,是从师傅这一个门进来的,以为基督教的道理都明白了,自己就是一个基督徒了。这样的人是弄错了门路。作基督徒必须从重生开始。
(六)主的话给我们看见,人无论有多好,仍需要重生;即使人从未堕落过,若不重生,就不能有分于神的国。
(七)重生并不是任何一种外在的改良或教化,也不仅是一种生命之外的改变或转变;重生乃是带进一个新生命的再生。这绝对是一件生命的事,不是一件行为的事。
(八)神是要属祂的人吃生命树上的果子,而不可吃分别善恶树(知识树)上的果子(参创二9,16~17)。
(九)国度与生命有关联:若要活在人的国度里,就需要人的生命;若要活在神的国度里,就需要神的生命。
(十)人只能‘生入’神的国,不能‘买入’或‘作入’神国,也不能藉学习或归化而进入神的国。凡是重生的人,就已经迁到神的国里了(参西一13)。
【约三4】“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
﹝原文字义﹞“腹”子宫。
﹝文意批注﹞尼哥底母误解了重生的意思,以为是再进母腹生出来;在此他说‘如何能’和‘岂能’,乃是认为这样的事是不可能的。
﹝话中之光﹞(一)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二)人凭自己的私见,最容易误会真道;但若肯虚心受教,仍有可能明白真道。
(三)在人不能的事,在神凡事都能(参太十九26);人若一直认为不可能,乃是因为不信。
【约三5】“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背景批注﹞犹太教接纳外邦人信徒,是给他们施行‘水’的洗礼,将其全身浸入水里,以示洗净拜偶像的污秽,然后就称他们为‘新造的人’或‘再生的人’。
﹝文意批注﹞“从水和圣灵生,”很多解经家把‘水’作喻意的解释,却又把同一句话中的‘圣灵’照字面解作‘圣灵’,这种解法明显违反了解经的原则──若‘水’作喻意解,则‘圣灵’也应当作喻意解;若‘圣灵’照字面解,则‘水’也应当照字面解。所以按照这里所提示的解经原则来看,可有两种正确的解法:
1.‘水和圣灵’的‘和’字在原文的结构上是一种‘下释上的补语用法’(epexegetical),修辞学称之为‘重言法’(hendiadys)。故此‘和’字该译作‘就是’(even),即‘水就是圣灵’。照此,全句‘从水和圣灵生’可译作‘从水生就是从圣灵生’,这可从下节主只提到‘从灵生的,就是灵’(6节)而略去‘水’得到左证。所以‘从水和圣灵生’的意思是说,圣灵的功用有如水的功用──水的功用是洁净污秽,圣灵的功用也是洁净罪污。而这种洁净的功用,只能产生在真正悔改和相信的人身上。
2.‘从水和圣灵生’可解作‘得着水浸和灵浸所产生的果效’。注意,主耶稣在此并不是把‘水浸’当作一项进神国所必须有的仪式,主乃是说人必须实际地经历水浸和灵浸所包含的属灵果效(历代有许多真正的基督徒,在他们死前虽然没有机会接受水浸,但他们曾确实经历了水浸的果效)。水浸是预表受浸的人与基督一同埋葬、一同复活(参西二12),所以‘从水生’的意思是指人必须有与主同死、同复活的经历(参罗六3~4);而灵浸是指信徒被圣灵浸入基督的身体里(参林前十二13),所以‘从灵生’的意思是指人必须有借着信心归入基督的经历(参林前十2)。
﹝问题改正﹞在基督教里面,有许多人误解了主在本节的话,以致对水浸和灵浸产生了下列两种极端的看法:
1.过度地重视水浸,而把水浸当作一项得重生所必须有的仪式;有些教派甚至为无知的婴孩行点水礼,以为藉此能确保他们的得救。要知道,水浸只不过是一种外面的表记,以行动来附应并见证一个人里面悔改得救的实际。若没有里面悔改的实际,则外面的水浸仍然于事无补(参太三7~8)。
2.曲解了灵浸的意义,认为灵浸就是接受圣灵的浇灌;有些教派甚至主张信徒若不会说方言,就是没有受过灵浸,在他就仍未得救。要知道,灵浸乃是一个已经完成的客观事实,主耶稣十字架的救赎已经把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浸成一个基督的身体(参林前十二13;弗二11~18;四4~6);一个信徒在真正悔改相信得救之时,就已经主观地经历了灵浸的事实,就已经被浸成基督身体的肢体,所以他已经有分于灵浸,并不需要在悔改相信以后,再去追求灵浸的经历。
﹝灵意批注﹞‘从水生’预表人借着悔改结束旧造的生命;‘从灵生’预表人借着相信得着新造的生命。
﹝话中之光﹞(一)一个人要进神的国,就得要有属灵的出生。
(二)感谢主,我们这些已经与主同死、同活──从水生,又有圣灵内住──从灵生的人,不仅能明白神国的事,还能实际的进入神的国里,享受其中一切的丰富。
(三)祂救了我们,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
(四)我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就是借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一23)。
【约三6】“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文意批注﹞“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重生虽然是再生一次,不过并不是再从肉身生一次,因为就算是人能够再进母腹另生一次(参4节),但生出来的仍旧是个肉身。
‘肉身’指人作为被造物的脆弱及限制;也可能暗示:犹太人不能凭与亚伯拉罕的血统关系而进入神的国。
“从灵生的,就是灵,”前面的灵是指圣灵,后面的灵是指人的灵。圣灵是赐生命的灵(罗八2),祂在知罪、悔改的人里面作工,将人里面原有的那死在过犯罪恶中的灵点活过来(参弗二5)。
﹝话中之光﹞(一)“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人无论如何教育改良,都不能使人成为属灵的(参加六15)。
(二)一个泉源里不能流出两样的水来(雅三11);从甚么样的源头,就出甚么样的生命。照样,我们凭甚么生命而活,就活出甚么样的见证。
(三)凡在没有重生以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肉体;在圣灵重生以后所有的,才是属灵的。天然的口才、能力、智慧、聪明、善行,都是属肉体的,都是属情欲的。
(四)我们应当自问:我们所凭以事奉神的,是从生下来就有的呢?还是从重生后才拥有的呢?事奉神最重要的乃是源头必须正确。
(五)人无论回母腹去再生出来多少次,仍然是肉身;人所需要的是在性质上另生一次,而不是在时间上另生一次。
【约三7】“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
﹝文意批注﹞“你们必须重生,”‘你们’表示重生的要求不单是对尼哥底母说的,而是对众人;‘必须’表示是没有例外的。
﹝话中之光﹞(一)人若不重生,就完全无法改变其败坏的本质;重生乃是带给人神圣、纯洁及属灵的生命。
(二)人无法凭自己天然生命的努力,而真正地认识神、顺服神及讨神的喜悦(参诗五十二5;耶十七9;可七21~23;林前二14)。
【约三8】“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
﹝文意批注﹞“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风’与‘灵’的原文同一个字,但因这里提到‘吹’和‘响声’,故知指的是‘风’而不是‘灵’。
“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意思是说人虽然能感受到风的吹动,并听到风吹动时所发的响声,但因为看不见它,所以凭肉眼的感官难以理解‘风’这个东西。
“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这句话表明属灵生命的性质如下:(1)乃完全随着圣灵的意思(风随着意思吹),并不是人所能干豫的;(2)是无形、看不见的(只能听见风的响声);(3)是难以推测、理解的(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4)但人可以感受其功用(风吹和响声),从而确定它的存在,乃是一个事实。
﹝话中之光﹞(一)圣灵有绝对超越的主权;祂按己意行作万事。
(二)圣灵在人身上的工作,虽然肉眼不能看见,却是实在的,效果是千真万确且可以看见。
(三)重生不是一件物质的事,而是一件属灵的事;人惟有靠圣灵、借着圣灵、并且在圣灵里才能重生。
【约三9】“尼哥底母问祂说:‘怎能有这事呢?’”
﹝文意批注﹞尼哥底母显然仍以为重生是一件自然界、物质上的事,故有此问。
【约三10】“耶稣回答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么?”
﹝背景批注﹞有关重生的必须,旧约早有暗示(参结卅六24~26)。
﹝文意批注﹞“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原文在‘先生’的前面有定冠词,指有官位(参1节)的教师。
【约三11】“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
﹝文意批注﹞‘我们’是指主耶稣和祂的门徒,也有人认为是三一神的集体称呼;‘你们’是指犹太教徒。
﹝话中之光﹞(一)为主说话,必须根据自己所认识的;为主作见证,必须根据自己所经历的。
(二)但愿主使我们‘真知道祂’(弗一17),好叫我们更丰富的述说祂,但愿主使我们‘得见祂所是的’(约壹三2原文),好叫我们更完满的见证祂!
【约三12】“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文意批注﹞“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地上的事’不是指性质属地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地上的事,包括前面有关重生(参3~8节)、和后面有关救赎(参14~16节)的讲论。
“若说天上的事,”与上面的原则相同,‘天上的事’不是指性质属天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天上的事。祂是从天降下人旧在天的一位(参13节),因此祂晓得天上所发生的事。
【约三13】“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
﹝文意批注﹞“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这句话表明主耶稣的特性:(1)祂是‘从天降下’、道成肉身(参一14)的一位;(2)祂虽行走在地,却‘仍旧在天’,祂并不属于地,而超越过地;(3)祂在地若天,祂无论到那里,就把天也带到那里。
“没有人升过天,”事实上,以诺和以利亚曾经升过天(参创五24;王下二11);故这里的意思是指没有人像主耶稣那种性质的升天,且像祂那样能够长远的在神面前为人祈求(参来七24~25)。
﹝话中之光﹞(一)基督是全然属天的,虽然祂行走在地上,却仍然活在天的性质中。基督徒也应当有在地若天的情形。
(二)基督是超越一切空间的,祂所是并所作的,乃是为着全宇宙,绝不限于任何一个地域,也不单属于任何一个团体;正如使徒保罗所说:‘基督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林前一2)。
【约三14】“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
﹝背景批注﹞“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当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经过旷野时,因怨讟而得罪了神,神就使火蛇进入百姓中间,有多人被蛇咬死;后来他们认罪,神便吩咐摩西举起铜蛇,替他们受神的审判,凡被蛇咬的,一望那铜蛇就活了(民廿一4~9)。
﹝文意批注﹞“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被举起来’意即被钉在十字架上(参十二32);‘照样’表示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乃如同蛇被举在杆上。
﹝灵意批注﹞‘蛇’原指撒但(参创三1;启十二9);人被蛇诱惑欺骗而堕落之后,就变成了‘毒蛇的种类’(参太三7),在人的肉体中有撒但邪恶的性情。但主耶稣是道成肉身(参一14),祂只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二7),在祂的里面并无罪的成份(参林后五21;来四15);所以祂有如当日摩西在旷野所举起的‘铜蛇’,只有蛇的形状,并无蛇的毒素。这样一位无罪的主耶稣,在祂的肉身中被钉十字架上时,一面代替人承担了神的审判(‘铜’在圣经中预表审判),一面也借着祂在十字架上的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使人得以脱离魔鬼的辖制。
﹝话中之光﹞(一)摩西在旷野举起铜蛇的救法,即预表主耶稣钉十字架的救赎:
1.以色列人如何因火蛇之毒而死,世人照样因罪而灭亡。
2.铜蛇有火蛇的形状,主耶稣也有人罪身的形状。
3.铜蛇只有蛇形而无蛇毒,主耶稣只有人性而无罪性。
4.铜蛇被举起在木头上,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
5.铜蛇只有一条,救主只有一位。
6.以色列人因仰望铜蛇而得活,罪人因相信主耶稣而重生。
(二)如果没有救赎,我们就不能出死入生;我们若要重生,必须借着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赎。
(三)信徒仍须一直仰望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才能奔跑前头的路程(来十二1~2)。
【约三15】“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祂里面得永生。)”
﹝文意批注﹞“叫一切信祂的,”‘信’字原文是‘信入’,也就是‘接受’祂的意思(参一12)。同时,‘信’字是现在式,表示这一个信靠或交托,乃是一直执着、持定,而非刻变时翻的。
“都得永生,”人多注意‘永生’的‘永’字,以致认为‘永生’只是时间的问题,存在的问题;但实在说来,‘永死’也是永远存在的,所以‘永生’不仅是说到时间,更是说到情况和关系等等问题。‘永生’就是神的生命──神非造的生命,不仅在时间上是永久的,在性质上也是永远、神圣的。
本节启示了如下的真理:(1)‘一切’表示无论何人都有可能得救;(2)‘信’表示得救的方法很简单──只须相信;(3)‘祂’表示除主以外别无拯救(参徒四12);(4)‘得永生’表示得救的后果乃是得着无价之宝。
﹝话中之光﹞(一)一切叫我们得重生所必须的事,主耶稣都已经替我们作成了;祂没有留下任何一件事叫我们作,只叫我们信祂。
(二)信是惟一的方法,使我们得着永生;我们若没有信心,则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赎(参14节),还不能使我们得着永生。
(三)重生是永生的开端;永生是重生的继续、性质和情况。
(四)本节按照原文又可译为:‘叫一切信的人,在祂里面得永生。’永生是不能和基督分开的;我们不但是因信基督而得永生,并且也是在基督里面才有永生。
(五)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五12)。并且,基督就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
【约三16】“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原文字义﹞“爱”神圣的爱(agapao);“灭亡”除去,失去。
﹝文意批注﹞“神爱世人,”原文是‘神是这般的爱世人’。‘爱’指无条件、舍己的爱。‘世人’原文与‘世界’同字,指犯罪堕落而构成世界的人。他们原是神按照祂自己的形像,为着盛装祂而造的器皿(参创一26;罗九21,23);他们虽然犯罪堕落,但神仍然以祂神圣的爱来爱他们。
“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神对世人的爱是爱到‘甚至’的地步,将祂怀里的独生子,就是祂的彰显(参一18)赐给他们。
“叫一切信祂的,”‘信’字原文是‘信入’,即‘相信归入’(believe-into)祂。真实的相信乃是归入基督里面。
“不至灭亡,”‘灭亡’在原文并不含丧失知觉或停止知觉活动的意思,圣经里面所谓‘灭亡’的刑罚,是有痛苦知觉一直到永远的。
“反得永生,”‘永生’的意义,请参阅十五节批注。
﹝话中之光﹞(一)马丁路德称本节为‘福音的缩影’:(1)神是爱的源头;(2)爱的对象:是人,是一切的人;(3)爱的方法:赐独生子;(4)爱的果效:人肯相信;(5)爱的收获: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二)神圣的爱最超绝的表现,就是赐下耶稣基督;神对人类最大的恩赐,就是祂的独生子。我们在祂以外,还有何求?
(三)约翰三章十六节乃是圣经中最宝贵的一个宣告。千万人因为这节圣经受感动而信主得救,圣灵用它来拯救的人,比任何其它的圣经节更多。千万基督徒所以有得救的把握,就是把这节圣经作为根据。读《约翰福音》而不经历这句宝贵的话,是全世界最惨的一件事!
(四)我们是借着‘信’,和基督发生联属的关系;我们是在灵里‘信入’到基督里,与祂有了生命的联属。
(五)“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灭亡’是第二次的死(启廿14),‘永生’是第二次的生(重生)。人若只有第一次的生,就要有两次的死──肉身的死和永远的死。人若有第二次的生,就只有一次的死──肉身的死;可能他连肉身的死也没有,因他可能活着被提(参帖前四17)。
【约三17】“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原文字义﹞“差”差遣,差派作全权代表;“定罪”审判,决定。
﹝话中之光﹞基督的原则,不是定罪,乃是拯救;跟随基督而服事人的,也当如此。
【约三18】“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文意批注﹞“信祂的人... 不信的人,”不是指暂时的‘信’或‘不信’,而是指带着持续且肯定的态度‘信’或‘不信’。
“信神独生子的名,”信主的名等于信主自己。
﹝话中之光﹞(一)人只有信主和不信主两类,此外并没有第三类;人在神面前的情形如何,完全根据他如何对待这位神的独生子。
(二)人被定罪,不是因杀人、放火;人被定罪,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人不信神独生子的名。不信神儿子的名,就是和神没有发生正当的关系。这就是圣经的逻辑学。
(三)世人最大的罪,就是不信主耶稣;轻看、藐视、忽略神的救恩,罪莫大于此。
【约三19】“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原文字义﹞“恶”坏了;“定...罪”审判。
﹝文意批注﹞“定他们的罪,”此处的定罪是指审判过程,而非指判决。
﹝话中之光﹞世人被定罪的原理,只因为不爱光倒爱黑暗。
【约三20】“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
﹝原文字义﹞“作恶”作坏事;“责备”暴露,揭发。
﹝文意批注﹞“凡作恶的便恨光,”‘作恶’在原文不是指偶而作恶,而是指习惯作恶。
“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因为光会显明人行为的不善,所以就恨恶光。
﹝话中之光﹞(一)不信的产生,基本上出自那远避光的邪恶气质。
(二)光总是对黑暗构成威胁,所以光总是受黑暗的排斥。
(三)一个人对主耶稣的态度,显出他是属于光明或属于黑暗。
【约三21】“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文意批注﹞“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行真理的’和前节‘作恶的’(20节)相对,故‘真理’乃指‘正直’。‘行真理的’就是相信神话语的人,也是行神话语、倚靠神的人。
有些解经家认为本句应译:‘来就光的必行真理’──人不能靠自己的力量行真理,必须先来就光,靠着神的恩和力才能行出真理来。
“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靠神而行’即指‘照着神的所是而生活行动’;这样的生活行动,必然与神圣的光一致。
﹝话中之光﹞(一)真实的基督徒必然有三种情形:(1)必行真理;(2)必来就光;(3)必靠神行事。
(二)人必须是爱真理、求真理,才能行真理。
【约三22】“这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洗。”
﹝文意批注﹞“在那里居住施洗,”事实上主耶稣并不亲自施洗,乃是祂的门徒施洗(参四2)。
【约三23】“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洗。”
﹝原文字义﹞“哀嫩”水泉,赞美。
﹝文意批注﹞“在靠近撒冷的哀嫩,”‘哀嫩’可能位于约但河西面的赛多波利(Scythopolis),即今那布鲁斯(Nablus)以南十三公里之处。
“因为那里水多,”这话暗示正确的施洗,乃是将人的全身浸入水里。若是行点水礼或浇水礼,就不需要‘水多’的地方了。
【约三24】“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
﹝原文字义﹞“下”扔,掷。
﹝文意批注﹞有关施洗约翰被下在监里的事,请参阅马太十四章三至五节。
【约三25】“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
﹝文意批注﹞“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据可靠文件显示,当时有一些犹太人,对于如何正确达到礼仪上的洁净,极有兴趣。
﹝话中之光﹞(一)宗教徒喜欢为道理上的小歧异而争辩不休,其实这些歧异多半无关紧要。
(二)喜欢争辩的人,多半怀有分门结党的心态(参多三9~10)。
【约三26】“就来见约翰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洗,众人都往祂那里去了。’”
﹝文意批注﹞约翰的门徒或系出于爱他们的老师,因此嫉妒主耶稣的成功。
【约三27】“约翰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甚么。”
﹝文意批注﹞“从天上赐的,”‘赐’字的动词,在本书中经常出现,共达七十六次之多。
﹝话中之光﹞(一)本节的话对现代的基督徒而言,也是真的;各人所得既是出于神的赏赐,所以应该对别人的成功,没有嫉妒的余地。
(二)人对属神事物领受的能力,也是神所赐的(参11~12节)。
(三)属灵的事不是人凭着自己的力量就能得着甚么,乃是出于神的恩典──从天上赐的。所以我们该常常来到神面前,仰望祂赐下更多恩典。
(四)我们信徒根本没有理由自傲,或为自己建立从人来的名声。
(五)主的工人不要计较甚么,也不要为自己争取甚么,而该单单仰望神的祝福;因为若非神的赏赐,就不会有甚么得着。
【约三28】“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祂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
﹝文意批注﹞“我曾说,我不是基督,”参阅一章廿节。
﹝话中之光﹞(一)主的工人应当体认自己的身分──我们不是基督,我们乃是基督的见证人,所以一切的荣耀都当归给基督。
(二)我们固然应当活出基督、彰显基督(参腓一20),但我们绝不是基督;只有那些有野心的人,才会宣称是基督再世(参可十三6)。
【约三29】“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
﹝文意批注﹞本节说出‘新郎的朋友’该有的认识与态度:(1)新郎乃是当得众人注目的中心;(2)自己的任务不过是向人介绍新郎; (3)要以新郎的朋友自居;(4)要以‘站着’的态度来服事新郎;(5)要以新郎的声音和新郎的喜乐为喜乐。
﹝灵意批注﹞‘新妇’泛指所有基督的信徒,就是教会(参弗五31~32);‘新郎’指基督;‘新郎的朋友’指施洗约翰。
﹝话中之光﹞(一)信徒的喜乐,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角色重要,或是因为自己的工作成功,而是单纯因为主而喜乐。
(二)甚么时候我们听见主的声音,我们就会感到满足的喜乐。
(三)“娶新妇的,就是新郎,”这说出教会应该也必然归给基督。一切真为基督作见证、服事基督的人──“新郎的朋友”,在教会中听见基督的声音,看见众圣徒都归向基督(不是听见自己的声音,叫众圣徒归向自己),必会感到满足的喜乐。
【约三30】“祂必兴旺,我必衰微。”
﹝原文直译﹞“祂必增加,我必减少。”或“祂必扩增,我必衰减。”
﹝原文字义﹞“兴旺”增长,增加;“衰微”减少,小一点。
﹝话中之光﹞(一)“祂必兴旺,我必衰微,”这是属灵长进的定律。真正属灵的长进,不是看圣经知识加了多少,也不是看得救年日有多长,乃是看主在我们里面是否逐渐兴旺,我们自己是否逐渐衰微。
(二)属灵生命的长进,乃是多有基督,满有基督;同时相对地,少有自己,没有自己。
(三)实在的长进,不是我得着了甚么,而是让基督得着了我。长进,乃是我的奉献有多少,我摆在神手中的有多少,我叫基督居首位的有多少。
(四)重生的结果,乃是基督的成分越过越多,基督的地位越过越高──“祂必兴旺”,而天然的生命越过越萎缩,自己的成分越过越减少──“我必衰微”。
(五)传道人最大的难处,就是他的自己;高抬自己,以致无形中将主遮蔽了。
(六)作为基督的仆人,若求自己的兴盛,叫别人注视自己,就是对基督不忠了。
【约三31】“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
﹝文意批注﹞“从天上来的,”指主耶稣;对约翰而言,祂那属天的根源(参林前十五47),意义十分重大。
“是在万有之上,”‘万有’指所有的事物,在此处特指神一切的仆人。
“从地上来的,”可以用来形容任何人的通用语,但在此特别是指施洗约翰,指他的来历。
“是属乎地,”指施洗约翰的本质。
“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指施洗约翰的教训。这不是指他只谈及地上的事,而是指他所说的是地上的言语。
﹝话中之光﹞(一)人不跟从主的使者,只跟从主耶稣,才是好的。
(二)一个基督的仆人,不但是要完全认识主,也是要十分明白自己在主面前的地位。
【约三32】“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只是没有人领受祂的见证。”
﹝文意批注﹞“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这句话指明主耶稣的教训,乃出于祂属天的经历。
“只是没有人领受祂的见证,”意思不是说完全没有人接受主耶稣的见证(参33节),而是指一般犹太人拒绝接受。
【约三33】“那领受祂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
﹝文意批注﹞“那领受祂见证的,”接受主耶稣的见证,即表示接受‘祂是从天上来的,降世为要完成神的救恩’这项真理。
“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人在契约上盖印,即表明这约是真实且无可变更的;凡对主耶稣的见证深信不疑的,就像在文件上加盖印章那样坚定地证明神是真实的,因为耶稣所说的话,乃是神的话(参34节)。
﹝话中之光﹞(一)基督的见证,就是神的见证;相信基督,就是相信神。
(二)真领受主的人,身上必有圣灵清楚的印记;有清楚印记的人,必能在行事为人上见证神是真的。
【约三34】“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
﹝原文直译﹞“...因为神赐圣灵是没有限量的。”
﹝文意批注﹞“神所差来的,”即指主耶稣。
“就说神的话,”主耶稣的话就是神的话(参七16;八28;十二49;十四10)。
“因为神赐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合和本圣经》在此加了‘给祂’两个字,因认为只有赐给主耶稣的圣灵是没有限量的(意即赐给别人就有限量);但另有人认为这里是指主耶稣无限量地把圣灵赐给信徒。
﹝话中之光﹞(一)凡是主真实的仆人,都避免说自己的话,而只说神的话。
(二)神的灵对所有蒙召作祂工作的人都是完备的,足够供人完成任务。
【约三35】“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
﹝文意批注﹞父对子的爱,由父将万有交在子手里而显明出来。
【约三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原文直译﹞“信入子的人有永生;不信服在子里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
﹝文意批注﹞“信子的人有永生,”这个‘有’是现在式,表示永生是现在就可以拥有的,信的人不是要等到将来才可以得着。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神的震怒’在原文是一句有力的话,意思是说神极力地反对;‘震怒’一词在本福音书中只在这里出现过;‘常在’表示一个罪人不要期望神的震怒最后会消失。神是全面且不止息地对抗罪恶。
﹝话中之光﹞(一)千万不要为自己积蓄忿怒,惹神震怒(罗二5)。
(二)我们永远的结局如何,完全在于我们如何对待神的儿子。
叁、灵训要义
【认识重生】
一、重生的必须──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3节)
二、重生的意义:
1.字义是‘再生一次’或‘从上头生’(3节)
2.不是再进母腹生出来(4节)
三、重生的媒介──‘水和圣灵’(5节)
四、重生的奥秘──如同人不晓得风(8节)
五、重生的事实──重生是‘地上的事’(12节)
六、重生的根据──主被钉在十字架上,正如摩西举蛇(14节)
七、重生的条件──‘信祂’(15节)
【重生的问题】
一、次数的问题──不是首次出生,而是‘再一次’出生(3节)
二、源头的问题──不是从‘下头’生,而是从‘上头’生(3节)
三、性质的问题──不是从肉体生,而是从灵生的,才是灵(6节)
【约翰三章里的三个‘必须’】
一、必须重生(7节)──对人
二、必被举起来(14节)──对主
三、必衰微(30节)──对己
【极完全的事(16节)】
一、极高的慈爱──神爱(参罗五8;约壹四9)
二、极厚的恩赐──独生子(参罗八32)
三、极大的苦难──苦难(参启廿一8)
四、极美的盼望──永生(参罗六23;彼前一4~5)
五、极易的救法──相信(参弗二8;约一12)
六、极多的人数──世人(参启七9~10)
【一切之‘最’(16节)】
一、神──最高的主宰
二、爱──(1)最甘甜的字;(2)人最大的需要
三、世人──(1)最宽广的范围;(2)最诡诈的活物
四、甚至──最大的量度
五、独生子──(1)最不能割舍的人;(2)最珍贵的礼物
六、赐给──最慷慨的赠予
七、一切──最大的数目
八、信──最简单的要求
九、灭亡──最痛苦的刑罚
十、永生──最丰富的祝福
【施洗约翰和使徒约翰为主所作的见证】
一、祂是基督(28节)
二、祂是新郎(29节)
三、从天上来的(31节)
四、祂是在万有之上(31节)
五、祂是神所差来的(34节)
六、祂说神的话(34节)
七、祂有无限量的圣灵(34节)
八、祂是父的爱子(35节)
九、祂的手里拥有万有(35节)
十、祂是人得永生的关键(36节)
【主耶稣与施洗约翰的对比】
一、一是基督,一是奉差遣在基督前面的(28节)
二、一是新郎,一是新郎的朋友(29节)
三、一必兴旺,一必衰微(30节)
四、一是从天上来的,一是从地上来的(31节)
【基督各方面的描绘】
一、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31节)──说出基督的超越
二、神赐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34节)──说出基督的丰盛
三、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35节)──说出基督的主权—— 圣经注解-黄迦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