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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2章查经资料

约翰福音第二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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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二章

C 迦拿婚宴(二1-12)
   1-2. 耶稣遇见拿但业之后,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迦拿位于耶稣生长的拿撒勒北边约八哩处,离耶稣的圣工总部迦百农西南边约十七哩。这里所说的“第三日”,令人不解。一章19-51节是绕着四天的时间做架构(一29、35、43),可是这与二章1节的“第三日”不能配合。作者或许只是说,婚宴发生在耶稣碰到拿但业之后的第三天。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我们当然能假设耶稣的家庭与新郎认识。耶稣参加婚宴显示祂不是隐士(参:太九10-13,十一19)。我们不知耶稣的门徒为何也被邀请,或有多少位门徒陪着耶稣一起去。目前为止故事只提到安得烈、西门、腓力、拿但业和一位没说名字的门徒,稍后才会第一次提到十二位门徒(六67)。
   第四卷福音书从未直呼耶稣的母亲马利亚的名字,只称她为耶稣的母亲(二1、3、5、12,六42,十九25、26、27)。古书的作者常因不知那人的名字,或是那人备受争议或是非常有名之人,而用“某人的母亲”称呼那人,而不直呼其名。作者为何如此做则不得而知。
   3. 古时的婚宴常庆祝长达一星期之久,每天都有新客人来到,消耗许多食物与酒,这些都需新郎提供,是沉重的经济负担。而社交上的大祸正要临到迦拿这婚宴的男主人头上,他正面临极大的尴尬与丢面子的事,因为酒已用尽而客人仍意犹未尽。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曾有学者说,是因耶稣与门徒的来到而使得酒不够用,但这说法无证据支持。此处没解释为何耶稣的母亲将问题带到祂面前,或许认为她们家与新郎的关系使她必须采取行动解决难题,也或许她知道每逢遇到难题时可向大儿子求救,而祂也有义务解决问题。
   4. 主耶稣对母亲这要求的回答很难解释。耶稣说:“母亲(原文作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原文是ti emoi kai soi gynai,直接翻译是:“妇人,这与我与你有什么相干?”41耶稣或许在问祂与母亲有必要涉入此事吗?也许耶稣的家与新郎家并不太熟,应当让别人解决此事。当此话(ti emoi kai soi)在新约圣经别处或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出现时,都含有质疑或责备的口吻42,此处也许亦不例外。耶稣直呼母亲为“妇人”现代人虽听起来刺耳,可并不意味缺乏亲情,当主耶稣在十架上为母亲日后的生活做爱心的安排时,也是用此称呼(十九26)。
   “我的时候(hōra)还没有到”这话在本卷福音书总共出现九次(4节,七30,八20,十二23、27〔2x〕,十三1,十六32,十七1),这里是第一次,是指耶稣的“时辰”,是本卷福音书的一个重要主题。头三次都说耶稣的时辰未到,后六次则说时辰已到。时间一直朝着耶稣得荣耀的时辰走,必须经过祂的受死、复活与升天。若将此事记在脑中,耶稣对母亲的回答显然在提醒她,祂现在是按着天父的时刻表而行,定睛在那时辰的来到(虽然祂仍然照着她所暗示的要求去做)
   5. 耶稣的母亲仿佛不觉得儿子的回答拒绝了她所暗示的要求。他母亲对用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常有人提到,按照圣经的记录,耶稣的母亲只留下一个指示:人们应当照着她儿子吩咐他们的事去做。似乎她知道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可来向她儿子求助,她也知道,一旦告诉祂之后,就可放心交在祂手中。
   6. 作者为即将发生的神迹先对场景做些描述。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石缸是用来盛洁净仪式所需用的水,因犹太人认为石头不会传染到不洁净之物。作者说:“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或许只是照实描写,但也可能暗示神迹具有的象征性意义(参考下面)。这些都是大石缸,每缸可容纳二十至三十加伦的水,记下这细节为的是让读者对即将发生的神迹的容量大加佩服。
   7-8. 石缸都没满,于是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耶稣的行为证明祂没拒绝母亲的要求。祂的母亲已告诉仆人们:“祂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作什么”,所以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他们的服从是不容置疑的。作者让读者注意到他们倒满了水,再次强调即将行出的这神迹规模相当大。然后耶稣告诉他们: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仆人二话不说地照着做,这样的服从显示他们对耶稣的话绝对有信心,因为若将这水拿去给宴会总管,到时仍是水的话,仆人可要出洋相了!
   9-10. 作者继续写道,管筵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没说水是何时变成酒的。是当水灌满了石缸时吗?是当仆人从缸中舀出水时吗?还是当仆人拿去给总管时?无论如何,当总管尝着仆人送去的水时,它已变成了酒。作者还加上一句,他并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作者说“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似乎暗示仆人从石缸中舀出的是水。果真如此的话,神迹应当是在他们将水送去给总管的途中变成酒的,因此,仆人的顺服与对耶稣的信心在这神迹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总管对所尝的酒好生错愕,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当时的习俗是先将最好的酒奉上,让宾客品尝主人预备的美酒,酒喝多了后味蕾就会麻木43,那时才将次等酒拿出。耶稣所变的是上等酒,将当时的习俗倒转了过来。
   作者先前提到每个石缸能装二十至三十加伦的水,暗示主耶稣所变的酒份量相当多,甚至到奢华的地步。这下问题来了,耶稣为何要变这么多的酒?或许祂只是尽婚礼客人的本分,耶稣与门徒受邀参加婚礼,理当送些贺礼。另一方面也许是个象征性的举动,在旧约圣经里,丰盛的酒(或油或牛奶),象征耶和华的预言应验时会有的丰饶:
   他们要来到锡安的高处歌唱,
   又流归耶和华施恩之地,
   就是有五谷、新酒,和油,
   并羊羔、牛犊之地。(耶三十一12)
   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
   小山要流奶子;
   犹大溪河都有水流。(珥三18)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
   耕种的必接续收割的:
   踹葡萄的必接续撒种的;
   大山要滴下甜酒;
   小山都必流奶。
   我必使我民以色列被掳的归回;
   他们必重修荒废的城邑居住,
   栽种葡萄园,喝其中所出的酒,
   修造果木园,吃其中的果子。(摩九13-14)
   耶稣将如此大量的水变成酒,表示犹太人望眼欲穿的神的国度已降临。神透过主耶稣的个人与圣工已与他们亲近,祂所应许的丰富福祉已开始应验。
   11. 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这是作者所记录的七个神迹中的第一个,他希望藉着这些引导读者来信耶稣(参二十30-31 )。稍后他会像这第一个神迹一样称做第二个神迹(四54),但那并不是耶稣所行的第二个神迹。一如作者开始写第一个神迹时说是发生在迦拿(1节),他也以同样方式结束这神迹,说它发生在“加利利的迦拿”,拿但业的家乡。
   作者对这神迹的意义多加了两项评语,首先,他说耶稣显出他的荣耀来。耶稣的荣耀是从祂能将水变为酒的事上显出,也从祂供应丰盛的美酒使新郎免于丢脸的事上显出。其次,作者说,他的门徒就信他了。楔子预告当道来到人间时会得到两种回应,有些人会拒绝祂,有些人则接受且相信祂,在此故事中门徒则是后者的榜样,当他们亲眼目睹迦拿的神迹后,就信了耶稣。
   12. 这事以后,耶稣与他的母亲、弟兄和门徒,都下迦百农去;在那里住了不多几日。迦百农是耶稣不出外传道时居住的地方(太四13),人们知道该去那儿找祂(约六24),似乎祂曾住过彼得在迦百农的家(太八14;参:太八5)。耶稣“与他的母亲、弟兄”回到迦百农,显然祂的弟弟们对耶稣答应了母亲的要求这事很满意,可是后来我们晓得他们并没有相信祂(七5)。
   作者告诉我们这故事的主要目的是显示耶稣如何开始显现祂的荣耀,以及这事如何带领人来信耶稣。他盼望读者也能产生同样的信心,因为这是他写此福音书的目的(二十31)。可是他也许还怀有次要的目的——显明旧约的仪式性洁净已被基督国度的新酒取代。洁净仪式所用的水缸是指旧约的供应,而丰盛的美酒则指国度的福祉。
增注:神迹
   第四卷福音书中的神迹与对观福音书不同,“神迹”这字在后者常指“犹太人”要求耶稣行些异能以证明祂自称是神的话,耶稣认为这些要求是不对的,而拒绝照着做(太十二38-39,十六1-4/可八11-12/路十一16、29-30)。在对观福音书中也提到有江湖骗子行些骗人的神奇事情(太二十四24/可十三22),耶稣有一次没用“神迹”这字,但正面说到祂能赶鬼就证明神的国度已来临(太十二28/路十一20),马可福音最后一段也提到信主的人能行神迹奇事(可十六17、20)。
   第四卷福音书虽然也提到犹太人要求耶稣行些神迹以证明祂的权柄与身分(二18,六30),可是一般而言,它是以正面的态度呈现神迹。作者在这卷福音书前半段刻意记录七个神迹44,且明说为的是让人相信耶稣是基督,并且因相信祂的名就能得生命(二十30-31)。
   在第四卷福音书里,耶稣的神迹引起不同的反应。有时候神迹使门徒(11节)或群众(二23)信耶稣,有时则让人们下结论说耶稣是神差来的(三2),祂是摩西所说的那位先知(六14),或祂是弥赛亚(七31)。当神迹带领人生发真正的信心,是因他们领悟到神迹所含的意义。
   第四卷福音书写道有些人虽然亲眼目睹许多神迹,可是仍然不信耶稣(十二37)。法利赛人承认耶稣行了一些神迹,可是对那些神迹所具的意义却有不同的解读(九16),犹太公会委员承认耶稣行了一些特殊的神迹,可是却害怕人民接受祂是弥赛亚,引起统治他们的罗马军队不必要的注意,因此设计除掉祂(十一47-53)。
   因看神迹而来的信心,不一定是真的信心。群众在二章23-24节看到耶稣所行的神迹且“信”了祂,可是耶稣不肯将自己交给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也许祂知道他们的信心不是真的。耶稣在六章26节责备那些因看了五饼二鱼的神迹而跟随祂的人,因为他们没兴趣知道神迹所代表的意义,只知填饱肚腹。
   第四卷福音书对神迹还有另一种看法,它责备那些非要看到神迹才相信的人(四48,二十29)。最理想的是不需看到神迹,只因听到耶稣的话就能相信。这种信心的典范有拿但业,当他听到耶稣说看到他坐在无花果树下,就立即信了(一49-50),还有迦拿婚宴中耶稣的母亲和仆人们对耶稣的话毫不怀疑的服从(5-8节),以及撒玛利亚的镇民听到那位妇人的见证就信了,后来亲耳听了耶稣的话就更信了(四42)。
D 耶稣前往耶路撒冷过逾越节(二13-25)
   i 洁净圣殿(二13-22)
   13. 写完了迦拿的神迹后,作者描述耶稣洁净耶路撒冷的圣殿,他如此开头,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这是第四卷福音书提到耶稣五次去耶路撒冷过节庆的第一次(逾越节,二13;“犹太人的一个节期”,五1;住棚节,七2、10-11;修殿节,十22;与第二个逾越节,十一55,十二20)。
   作者将洁净圣殿的事放在耶稣第一次去过逾越节的圣工中,不像对观福音书放在耶稣在世最后一星期的逾越节里。此事可有几种解说,一种是对观福音书作者没记录耶稣另外四次去耶路撒冷的事,就只能将洁净圣殿放在祂最后一次的逾越节里。第二种说法是,第四卷福音书作者为了神学观或文学体裁的缘故,特别将洁净圣殿的事提前写出,果真如此的话,他就不是照时间先后写,而是按主题写。第三个可能是,耶稣洁净圣殿两次,一次在第一次逾越节,另一次在第二次的逾越节,虽然许多学者拒绝接受这解说,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可能性。
   作者在写逾越节时特别注明是“犹太人的逾越节”,或许因为他是写给犹太与非犹太读者,也或许因为当他写此书时,基督徒,甚至犹太基督徒已不再过逾越节了。
   14-16. 耶稣在逾越节之前来到圣殿,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牛、羊、鸽子与兑换银钱是圣殿敬拜不可少的东西。例如从加利利来朝圣的人(大约有九十哩之远的路程),无法将做为祭牲的动物一起带来,而从其他国家前来的朝圣者也需将银钱兑换成当地通用的推罗银币(拉比律法Mishnah, Bekorot 8:7)。
   这些必须的功能都在圣殿中称为外邦人院的地方举行,这块地有栏杆围着,与另外的女院和以色列院隔开,后面两院只有犹太人才能进入。栏杆下面的石头写着警告语,目前已发掘出两块,其中一块仍刻着完整的话:“外邦人莫入前院与有栏杆围着的圣殿。凡被抓者必被处死,他是咎由自取”。因此外邦人惟一能进入祷告的地方,是外邦人院,可是它已成了嘈杂的市场。
   耶稣对所见景象有相当激烈的回应:耶稣就拿绳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耶稣将小贩和他们的动物赶走,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是因鸽子关在笼子里,不能自己走出去。是何原因驱使耶稣采取如此激烈的行动呢?下一句话就解答了: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此处需要做些解说,首先,耶稣说这殿是祂父亲的家,神是祂的父亲,而圣殿官员却将神的家变成做买卖的市场,是对祂的父亲大不敬。第二,祂父亲的殿应当成为祷告的殿,而圣殿官员却允许这些活动在外邦人院进行,将神的家变成贩卖市场。耶稣并不是反对买卖动物与兑换银钱,而是不同意让这些事在圣殿进行。在相关的马可福音十一17中,主耶稣说:
   经上不是记着说:
   “我的殿必称为万国祷告的殿”吗?
   你们倒使他成为贼窝了。
   这句话引自以赛亚书五十六7,在这预言中,耶和华神强调的是祂对万国和以色列的关心。因此,耶稣之所以生气,是因一个本应当让万国来的人祷告的地方,却变成了嘈杂的市场。第三,作者也许想让读者从耶稣的行动中,看到祂在应验旧约的一个预言。先知在撒迦利亚书十四21说到有一天“当那日,在万军之耶和华的殿中必不再有迦南人(或翻译为“商人”)”。最后,整段事件显示耶稣关心的是圣殿的纯净,而非要在那时废除圣殿。
   17. 耶稣的门徒必定带着害怕与惊奇的心观看祂的行为,害怕是因官员绝不会轻易饶过祂对他们权柄的侮辱,惊奇则是因耶稣能如此斩钉截铁地做,完全不顾后果如何。作者告诉我们,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或许过了很久以后,在耶稣受难与复活之后,门徒想起诗篇六十九9,才明白祂当时如此做的意义。诗篇作者说他为神的殿心中焦急,并且因此而使得同胞与他对立。耶稣与在祂之前的诗篇作者、非尼哈、以利亚和玛他提亚(Mattathias)一样(民二十五6-13;王上十九10、14;便西拉智训〔Sirach〕四十八1-4;马喀比一书〔1 Maccabees〕二23-26),满腔热情地要维护神的荣耀。
   18. 圣殿官员一点也不迟疑地回应祂。因此犹太人问他说:“你既做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耶稣的行为真可说是胆大包天且具先知的性格,圣殿官员就向祂挑战,要祂行个神迹证明祂从神得到权柄做这事,他们或许在想该有一个惊天动地的神迹。祂若无法以此证明祂的权威,就能以扰乱圣殿崇拜的罪名被捕、被审且受刑罚。
   19-21. 耶稣一点也没被这要求吓了一跳,反而提议要给“犹太人”一个神迹,可是却是他们没想到且会曲解的神迹。耶稣回答说:“你们折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他们以为祂在向他们挑战要毁坏圣殿。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圣殿的重建是大希律王在主前二十年开始的,可是完工的日期上古老文献则众说纷纭。约瑟夫似乎暗示重建的工作一直持续到主后六十四年犹太人与罗马人的战争爆发时(Antiquities xx. 219)。当犹太圣殿官员问道:“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么”,此处的“你”是单数且用加强语气,颇有“就凭你”的讽刺意味,他们不仅曲解并且拒绝接受祂的回答。
   作者却解释耶稣是何意思: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耶稣并非对官员说:“你们拆毁耶路撒冷的圣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而祂将是以自己的受死与复活证明祂的权柄:“你们拆毁/杀掉我的这个身体,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要给圣殿官员看的神迹,其实就是在马太福音十二39-40祂要给文士与法利赛人看的同一个神迹:“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耶稣的回答被作者解释后,就成了第四卷福音书中第一个清楚说明耶稣受难的经节。
   22. 作者解释道,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当时门徒与耶稣的敌人一样,并不了解耶稣在预言祂的受死与复活,直等到事情成就之后才领悟,也才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作者在此所说的圣经经文也许是二章17节所引用的诗篇六十九9。若非如此,我们只能猜测他想的是新约其他经文引用的有关耶稣受死与复活的旧约经节。在使徒行传中,彼得引用诗篇十六8-11说,当耶稣从死里复活后就应验了此经文(徒二24-28),腓利引用以赛亚书五十三7-8(LXX),所说的主的仆人的受死,向埃提阿伯太监传讲耶稣就是基督(徒八30-35),保罗则引用诗篇二7(徒十三33);以赛亚书五十五3(LXX)(徒十三34)和诗篇十六10(LXX)(徒十三35),作为对耶稣复活的预言。
   作者述说此故事的目的,显然是从门徒后来回想起洁净圣殿的意义时显出,特别是耶稣在回复圣殿官员的要求时显现的神迹。作者让人知道这事如何引导门徒相信“圣经和耶稣所说的”,以此法结束故事就更加强本卷福音书的整体目的,即带领读者对耶稣生发同样的信心,因而也得到永生。另外或许也有次要的目的,一如耶稣超过摩西(一17:“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国度的福祉超越旧约洁净的仪式(一如迦拿婚宴的奇迹所示范的),现在耶稣已远超过耶路撒冷的圣殿,祂的身体是新的圣殿,是神将祂自己彰显出来的地方(以后教会将成为基督的身体,肩负同样角色)。
增注:二章13-22节用不同的字形容“圣殿”
   二章13-22节用了不同的字描述“圣殿”,第一个是hieron,第四卷福音书常用它来指圣殿的整个范围(14、15节,五14,七14、28,八2、20、59,十23,十一56,十八20)。第二个字是naos,第四卷福音书中只有此段用到,可指整个圣殿或里边的圣所45,当耶稣将自己的身体比喻为圣殿时就用此字。第三个用来指圣殿的用词是oikos tou patros mou(“我父的殿”),当耶稣责备人们将祂父的殿变为市场时就用这话(16节),它强调圣殿属于神,必须按祂的意思使用。
   ii 耶稣与“信”祂之人(二23-25)
   23. 耶稣在本福音书中第一次参加耶路撒冷的逾越节时,不仅仅做了洁净圣殿的事,还有许多事作者没记录下来,因为他接着写道,当耶稣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有许多人看见他所行的神迹,就信了他的名。到目前为止,作者只记录了耶稣所行的一件神迹——在加利利的迦拿将水变为酒。他虽然尚未记录耶稣所行的其它神迹,但暗示耶稣在那里还“行了”别的神迹,他用过去进行式(‘was doing’)描述耶稣一直在行神迹。这些神迹带领“许多人”相信耶稣,可是下一节就说明这些信心中有些缺陷。
   24-25. 虽然有许多人“信了”耶稣,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这里玩了个文字游戏。二章23节说:“许多人……信了(episteusan)他的名”,可是作者却在二章24节加上“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episteuen)他们”,他们对祂的“信”(trust)不足以让耶稣将自己“交托”(entrust)给他们。显然这些人的信心建立在耶稣所行的神迹上,流于肤浅与不真切,或许仅止于惊奇而没进一步成为委身。耶稣虽不会将自己交托给信心不真切的人,可是相反的也正确:祂会将自己交托给有真信心的人。什么叫做耶稣将自己交托给人呢?或许可从耶稣在最后晚餐对门徒所说的话中得到解答:“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十五14-15)。
   作者告诉我们,耶稣能知道他们信心的肤浅,是因为他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本福音书中许多地方写道耶稣知道人的心思意念(一47-48,四17-19、29,六15、64),这些反映出祂是神儿子的独特本相,能运用神的能力(参:耶十七10:“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
   本段作为耶稣洁净圣殿的故事的结尾,但也可作为下一个事件的桥梁,它也是耶稣在耶路撒冷过第一个逾越节时发生的事:与尼哥底母谈话。从此事也可看到耶稣知道人心里所想的,且给予最恰当的处理。——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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