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二章-《每日研经丛书》
约翰福音第二章-《每日研经丛书》
第四福音的丰富使读经的人和解经的人都遭遇到一个问题。常常有两件事,其一是表面上很简单,每一个人都能明白与复述的故事。其次,对于一个肯深究,愿意明白更多意义的人则有更深刻的涵义。像这段含义丰富的经文,我们需要用三天来研究它。我们首先把它放在背景里使之活现出来。然后我们看它所告诉我们有关耶稣和他的工作的事。最后我们才看约翰要讲的永恒的真理。
我们说加利利的迦拿,为的是要把它和在叙利亚(Coelo-Syria)的迦拿分开。加利利的迦拿是接近拿撒勒的一条村庄。居留在巴勒斯坦的耶柔米说他可以从拿撒勒看到它。在迦拿有个婚筵,马利亚去赴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马利亚有个特别的位置。她一定与安排这次的婚筵有关,因为她看见酒用完了就担忧起来;她又有权命令仆人做耶稣要他们做的事。有,些未被包括在新约里而较迟的福音书,为这故事加上好些细节。有一本科普替(Coptic)福音书告诉我们,马利亚是新郎母亲的姊妹。有一套很早的新约序言叫做神格唯一(Monarchian)序言的,它说新郎就是约翰,他的母亲是撒罗米,马利亚的姊妹。我们不知道这些额外的细节是否真实,但这故事写得这样逼真动人,一定是亲眼见到的人所作的报告。
这里没有提及约瑟,最有可能的解释是约瑟已经死了。约瑟似乎是很早死的,耶稣要在拿撒勒渡过悠长的十八年就是因为他要负担母亲和家人的生活。他要等到弟妹能照顾自己才离开家庭。
故事叙述一个乡村的婚筵,在巴勒斯坦婚礼是个很重要的埸合。按犹太律法,一个处女的婚礼要在礼拜三举行。这是很有趣的,因为它给我们一个日期去回顾一下;如果这是礼拜三,耶稣遇见安得烈和约翰的日子就是安息日,他们整日和耶稣在一起。婚礼不祗一日,在筵席后很晚的时间才举行。婚礼之后年青的年妇就被带回新居。这时已经天黑,他们在火炬照明之下,用华盖遮头穿过乡村的街道,他们尽可能走一条长路,好让更多的人给他们祝福。但新婚夫妇并不去渡蜜月,他们留在家中,开放达一星期之久,让亲友前来祝贺。他们戴冠冕,穿礼服,俨然王帝和王后,人们尊他们的话如法律,在一个经常穷困和需要辛劝工作的生活中;这一周的节目和欢乐达到最高潮。
耶稣愉快地分享这快乐的时光,但有些事情不对了。可能耶稣带来了一些问题,他被邀赴宴,但他不是一个人去,而是带了五个门徒同去。筵席上多了五个人,或多或少总会引起一些麻烦,五个不速之客会使任何筵席产生问题,而缺酒就是其中一个问题。
在犹太宴会里,酒是很重要的。拉比们说:“没有酒就没有欢乐。”在东方酒很重要,但人们不是要饮醉,醉酒是很不礼貌的。他们所饮的实在是两份酒三份水的混合饮品,在任何时候供应短缺都是一个问题,因为厚待嘉宾在东方是项神圣的义务,在婚筵中供应短缺是新郎新娘的莫大耻辱。
所以马利亚告诉耶稣这件事。钦定本所译耶稣的回答听起来很没有礼貌,他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那是字面的翻译,不是语气的翻译。
“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是句普通谈话用语,若用愤怒尖锐的语气说出来,则确会代表完全的否定或责备。但若用柔和的语调说出来它不是责备而是表示误会,它的意思是:“不要担心,你不知道事情怎样;把事情交给我,我会用我的方法解决它。”当耶稣对燛利亚说这话时,只是叫她把事情交给他,他自有办法应付。
妇人这字gunai也易于引起误会。它听起来很粗鲁唐突。但那正是他在十架上将马利亚交给约翰照顾时的用语(约十九26)。在荷马(Homer)的史诗中,奥德赛斯(Odysseus)招呼他至爱的妻子Penelope时就是用这个字,罗马皇帝奥古斯督招呼著名的埃及皇后克丽佩脱拉(Ceopatra)也是用这个字。所以它绝对不是个粗鲁无礼的称呼,而是尊敬的称呼,我们的英译不够贴切,但如果译作夫人(Lady)则至少可以保留一些礼貌。
无论耶稣怎样说,马利亚对他是有信心的,她叫仆人照耶稣吩咐的去做。在门口有六个大水缸,钦定本译作firkin的字在希伯来的容量叫bath,这容量相当于八至
约翰既为希腊人写这福音书,他便解释这些缸是犹太人为洁净礼仪盛水之用的。水有两种用途,其一是用来给人入屋时洗脚。那时的路面是没有铺过的,凉鞋只是一块用带缚在脚上的鞋底,在干燥的日子脚会铺满灰尘,在雨天就沾满泥泞,故此水是用来洗脚的。其次,它用来洗手。严谨的犹太人不但在饭前洗手,而且在每一道菜之间洗手。首先是手向上,水倒在手上流到手腕;然后手向下,水倒在手上由手腕流至指尖,这样依次洗涤每只手,而每只手掌须用另只手的拳头去洗擦。犹太的礼仪律法规定这样,否则就算是不洁。这些大缸里的水就是为洗手洗脚用的。
耶稣叫人将这些水缸盛满水。约翰清楚指出放进去的只有水,然后他叫人取出水来交给管筵席的人(architriklinos),在罗马人的酒席中有一个管酒水的人叫做arbiterbibendi即酒水安排者。在犹太婚筵中有时一个客人可以作某项礼仪的管理者,architriklinos实即我们所称的招待长。他要负责宾客的座位和筵席的正常举行,故此他尝过变了酒的水时大感诧异,他叫了新郎来(实际上是新郎的父母负责婚筵的)向他笑说:“大多数人都先摆上好酒,然后,当宾客差不多饮够了,他们的味觉已经迟钝,不再介意喝什么的时候,才把次等的酒奉上,但你却把最好的留到现在。”
这样就在加利利的一个村庄,一个村女的的婚筵上,耶稣首先显明他的荣耀;就在那里他的门徒对于他是谁,有了耀目的一瞥。
新喜乐(Ⅱ)(二1-11)(续)
我们对于耶稣所行的这件奇事有二点要注意的。
(1)我们要注意它在什么时候发生。它发生在一次婚筵上,耶稣在其中感到好像在家一般自然舒适,他不是一个严峻的煞风景的人。他喜欢分享庆祝婚筵的快乐。
有些宗教人士无论去到那里都撒下一层阴影。有些人对一切欢欣快乐都表示怀疑。对于他们,宗教是穿黑衣,压低声音,并排除社交活动的一回事。帕麦尔(Alice Freeman Palmer)的一个学生描写她说:“她使我像沐浴在阳光之中。”耶稣正是如。此司布真在他的书给我学生的讲章中有些智慧而带有讽刺的忠告:“沉痛的声音适合一个负责丧礼的人,但拉撒路不是被空洞的呻吟声唤出坟墓的。”“我认识有些弟兄他们由头到脚,服饰、声音、态度、领带和鞋都全部牧师化,以致见不到半点人性……有些人好像被白色的颈巾勒住他们的灵魂,他们的人性被那浆硬的布窒息了。”“一个毫无亲切感的人最好做忤工去埋葬死人,因为他永难成功地去影响活人。”“对于一切愿意赢取灵魂的人,我介绍欢乐,不是轻佻浮薄的欢乐,却是一种恳切快乐的精神。蜜糖比醋能捉得更多的苍蝇,一个脸上挂天堂的人比挂地狱的人能引领更多的人上天堂。”
耶稣从不以快乐为有罪,他的跟从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2)我们要注要它在什么地方发生。它发生在加利利村庄一个卑微的家庭里。这神迹不是在一个伟大的埸面和极多的众面前发生的,而是在一个家庭里发生的。格林安美达在他的书路加的素描中指出路加喜欢用简单亲切的事物衬托出耶稣来。他以一句生动的句子描写路加福音“使上帝平易可亲”;它把上帝带到家庭的圈子里,带进日常生活中。耶稣在加利利的迦拿所做的事显示他是顾念家庭的。正如修订本所的,“他显出他的荣耀来”,而是在一个家庭里把荣耀彰显出来的。许多人对于他们叫做“家”的地方都抱一种矛盾的态度,他们一方面承认全世界再没有比家更宝贵的地方;但他们同时又承认在家里他们有权更无礼、更粗鄙、更自私,这都是他们在陌生人的社团中所不敢做的。我们当中许多人用来对待自己最亲爱的人的方法是从不敢用来对待吊百生人的。往往陌生人见到我们最好的一面,家里的人却见到我们最坏的一面,我们要永远记得耶稣是在一个谦卑的家庭里显出他的荣耀来。他把他最好的一面给予一个家庭。
(3)我们要注意它为什么发生。我们已见到在东方厚待客人是项神圣的任务,如果没有了酒是会令那家人受窘而感到羞耻的。为了使一个谦卑的加利利家庭不致蒙羞,耶稣就行使他的权能。耶稣这样行是为了同情、爱顾、和了解简朴的人。
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在大埸面做些大事情,但就是耶稣才能在一个简单平常的埸面做大事情。人性的恶意很自然地喜欢见到他人有麻烦,作为茶余闲谈的好资料;但耶稣,一切生命之主,
再者,这故事很美妙地向我们显示有关这信心的两件事:
(1)当事情不对的时候马利亚很本能地转向耶稣,她了解她的儿子。耶稣三十岁才离开家庭,这期间马利亚都和耶稣同住。有一个古老的故事讲到耶稣在拿撒勒做婴孩时的事情,在那些日子当人们疲倦、担心、闷热、烦恼和苦闷的时候就会说:“让我们去看看马利亚的孩子。”他们就去看看耶稣,他们的一切麻烦都因此而消失了。直至现在那仍然是真实的事,凡密切认识耶稣的人遇到麻烦就本能地转向他,知道在他里面永无缺乏。
(2)即使马利亚不知道耶稣将怎样做,即使他似乎是拒绝她的请求,马利亚仍然这样相信,他以致她告诉仆人要做耶稣叫他们去做的事。马利亚的信心是当她不明白时仍然相信,她不知道耶稣要做什么,但她确知道他一定会做得对。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黑暗的时候,我们看不清当走的路。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些事会发生,我们不知它们为什么要发生并且有什么意义。在这情形之下,虽然不明白而仍然相信的人有福了。
再者,这故事又告诉我们有关耶稣的一,些事,他回答马利亚时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整本福音中耶稣都时常提到他的时候。在约翰七章六节及八节是他作为弥赛亚出现的时候。在约翰十二章廿三节,十七章一节;马太廿六章十八节,四十五节;马可十四章四十一节,是他被钉十架死亡的去看生命;他不以时间变动的背景,而以永恒不变的背景去看生命。在他整个生命中他都坚定地走向他为此来世间的那时刻,不只是是耶稣到世上来满足上帝的目的,正如有人说过:“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一个梦,一个理想。”我们也不应以自己的意愿和欲望来思想,而应想到上帝派我们来到他的世界的目的是什么。
新喜乐(Ⅲ)(二1-11)(续)
现在我们要思想约翰在讲这故事的时候,所要教训我们的深刻永恒的真理。
我们要记得约翰是在双重的背景之下写作的,他是一个犹太人,为犹太人而写作;但为希腊人写作,使他们明白,则是他重大的目标。
我们首先从犹太人的观点看这故事。我们必须记得在约翰简单的故事下常有深刻的意义,只有那些愿意追求的人才能够明白,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从不写一些不必要的细节,每一件事都有一定的意义,都指向更深远的地方。
那里有六个水缸,在耶稣命令之下水都变成酒。对于犹太人,七是完满的数字,六是未完成未全备的数字。六个水缸象征犹太律法的不完满,耶稣到世上来,解决了律法的不完满,而代之以他恩典福音的新酒。耶稣将律法的不完满改变为恩典的完满。
还有一件要注意的事,有六个水缸,每个都可载二十至
我们再从希腊的观点看这故事,希腊人有类似这样的故事。包撒尼亚(Pausanias)是希腊人,在他写的以利(Elis)中他描写一个古老的礼节和信仰是关于戴安尼索斯(Dionysos)的(按:希腊酒神),在市埸和孟尼亚(The Menius)之间有一个古旧的剧埸和一间戴安尼索斯的神殿,其上的雕像是帕克西图(Praxiteles)所刻的。没有别的神像戴安尼索斯这样受伊利安人(Eleans)尊重,他们说酒神参加他们在底亚(Thyia)的节期。守这节期的地方离城约
希腊人既然也有类似的故事,约翰仿佛对他们说:“你有你们神祇的故事和传说,但只是故事而已,你们也知道那不是真的。而耶稣来了,就使你们的梦想成为事实,使你们所渴望的得以实现。”
约翰对犹太人说:“耶稣来使律法的不完满变成恩典的完满。”对希腊人他说:“耶稣来了,真正做到你们梦寐以求但你们的神却不能做的事。”
现在我们可以看见约翰要教训我们的事。约翰要告诉我们的,不是耶稣只做一次就不再做的事,而是永不息地做的事;约翰告诉我们的,不是耶稣曾在巴勒斯坦做过的事,而是他在今日也要做的事;约翰要我们见到的,不是耶稣有一天曾把水缸的水变成酒,而是要我们见到什么时候耶稣进入人的生命,什么时候生命就有一种新的品质像水变酒一般转变过来。没有耶稣,生命是暗淡的,有了耶稣,生命就变得活泼,兴奋多姿多彩。没有耶稣,生命就平淡无奇,有了他,生命就变得趣而快乐。当格林菲尔(Wilfred Grenfell)爵士呼吁志愿者参加他在拉布拉多(Labrador)的工作的时候,他说他不能许诺很多金钱,但应许他们一生中过有意义的日子。这正是耶稣应许我们的。要记得约翰是在主被钉七十年后写这本书的。七十年来他在沉思、默想、记忆,以至他终于见到当时未曾见到的意义。约翰讲这故事的时候他记忆起和耶稣一起生活是怎样的,他说:“不论耶稣往那里,不论何时他进入生命,都像水变成了酒。”所以约翰这故事是对我们说:“如果你想要那新的喜乐,就做耶稣基督的门徒,你的生命将会改变,像水变成酒一般。”
耶稣的愤怒(Ⅰ)(二12-16)
在加利利的迦拿婚筵以后,耶稣和他的朋友回到迦百农作短暂的访问。迦百农在加利利海,北岸约
这之后不久耶稣就往耶路撒冷去守逾越节,逾越节是在尼散月(Nisan)的第十五天,大约是在四月中,根据律法,每一个男子住在耶路撒冷十五哩内的都要参加这节期。
这里有一件很有趣的事,首先约翰所写的耶稣生平实录与其他三本福音书很不相同,他们说耶稣只去过耶路撒冷一次。他被钉死时的逾越节就是他们所记载的唯一逾越节;而且是耶稣除了童年去过圣殿以外唯一的一次访问耶路撒冷。但约翰福音记载耶稣经常访问耶路撒冷,约翰说至少有三次逾越节,这里所说的一次,六章四节一次,十一章五十五节一次。此外,根据约翰的记载,在五章一节耶稣是在耶路撒冷渡过一个不知名的节期,在七章二节,十节是渡过住棚节,在十章廿二节是修殿节。其实,其他三本福音书记述耶稣主要是在加利利传道,约翰福音则说耶稣只有短时期在加利利(二1-12,四43-五1,六1-七14),而他主要的工作是在耶路撒冷。
事实上这是没有矛盾的,约翰和其他三位作者从不同的角度看同一的事,他们没有互相矛盾,只是互相补充。马太马可和路加集中注意在加利利的工作,约翰则集中注意在耶路撒冷的工作,虽然其他三位作者只提一次访问耶路撒冷和一个逾越节,他们仍暗示有许多次访问,在他最后一次访问时,他们记载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哭:“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廿三27)如困耶稣未曾多次向耶路撒冷呼吁;而且如困他被钉时是第一次到耶路撒冷去。他不会说这样一句话。我们不应该认为第四福音与其他三本福音书有矛盾,反而利用这四本福音书尽量获得耶稣一生最完美的图画。
但我们确实有一个困难是要面对的,约翰把这段洁净圣殿的事迹放在耶稣传道事业的开始,其他三本福音书都把它放在最后(太廿一12-13,可十一15-17,路十九45-46)。这实在有解释的必要,曾经有过好几种的解释。
(1)有人以为耶稣洁净圣殿二次,一次在传道的开始,一次在末后。这似乎不可能,因为如困耶稣做过这件惊人的事情一次,他不可能有机会再来一次;他在圣殿再度出现会引起当局的防范。
(2)有人认为约翰是对的,而其他三位作者是错的。但这事发生在末后会比较贴切些,很自然地接续那胜利进城的焕发勇气,同时又是十架受死不可避免的前奏:如果要我们在约翰的日期或其他三位作者的日期之间选择其一,我们宁可选择另三位作者的日期。
(3)有人认为约翰死的时候他的福音书尚未完成,他把几件事迹写在不同的纸草纸上(按:古代纸张),没有钉装起来。因此记载这事迹的纸就被错放在全书的开始而不是末尾,这是很有可能的,但这却要假定那编排原稿的人不知道正确的次序。这是颇难置信的,因为他至少会读过其他福音书。
(4)我们要常常记得,正如有人说过,约翰对真理的兴趣多于对事实的兴趣,他无意写一本耶稣的编年传记,他却极有兴趣于表明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是弥赛亚。约翰很可能回想有关弥赛亚降临的伟大预言。“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他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他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因为他如炼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碱……他必洁净利未人……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那时犹太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上古之年”(玛三1-4)。约翰的心中震荡这些伟大的预言,他没有兴趣告诉人们耶稣何时洁净圣殿,他有兴趣告诉人们耶稣确曾洁净圣殿,因为那是上帝应许的弥赛亚的行为,很有可能约翰一开始就将这件大事写了出来显明耶稣是上帝的弥赛亚,他来要洁净人的崇拜,大开通到上帝之门。约翰无兴趣于那日期,日期是不重要的,他最重视的是叫人注意一个事实,耶稣的行为证明他是上帝应许的那位,一开始约翰就告诉我们耶稣的行为正是上帝弥赛亚的行为。
耶稣的愤怒(Ⅱ)(二12-16)(续)
现在我们看看耶稣为什么要这样做。耶稣愤怒地手执鞭子,实在是个可怕的情景。我们要看看在圣殿的院宇中,究竟是什么激动耶稣使他的愤怒到了白热的程度?
逾越节是犹太所有节期中最重大的一个节期。正如我们在上面提过的,律法明文规定住在耶路撒冷
有一种税是每个超过十九岁的犹太人都要缴纳的,即圣殿税。人人要纳税以使圣殿的祭品和仪式能够每日延续不断。税款是半个舍客勒。我们要记得,当时每人每日的工资约值四个便士(有时也许还要少些),半个舍客勒大约等于六个便士,因此就相当于两天的工资。在巴勒斯坦,平常所有钱币都是通用的。来自罗马、希腊、埃反、推罗、西顿及巴勒斯坦的银币都流传通用,但圣殿税金就一定要用加利利的舍客勒或圣所的舍客勒缴付。这些犹太钱币,可以用作圣殿的献金,其他的是外国钱币,是不洁的;因而可用来还其他的债,但不能用来还上帝的债。
朝圣者从世界各地而来,带来各种钱币,所以在圣殿的院子中就坐兑换银钱的人。倘若他们的交易是正直的,他们就会完成成一项诚实而必需的目标。但事实上他们每换半个舍客勒,就收取一个码(ma'ah),那是个约值一便士的钱币,如果换的是较大的钱币,则每换半个舍客勒要多收一个码,所以如果一个人要换一个值两舍客勒的钱币,他首先要交两便士去兑换,另外加上三个两便士去换三个半舍客勒。换言之,兑换钱币的人在他身上赚了四便士,而这就是一日的工资。圣殿税收和这种兑换方法所积聚的财富是很可观的。每年圣殿税收据估计达七万五千英镑,兑换钱币的人获利每年达九千英镑,当主前五十四年克拉撒斯(Crassus)占领耶路撒冷而劫掠圣殿库房的时候,他拿走了二百五十万英镑而仍然未取尽。
兑换钱币的人在兑换朝圣者的钱币时收取折扣并不是错的。犹太法典他勒目(Talmud)写明:“每个人应有半舍客勒为自付款,因此当他将一个舍客勒兑换两个半舍客勒的时候他他应该让兑换的人有收益。”折扣的用字是Kollubos,兑换钱币的人叫Kollubistai。这个字Kollubos产生了一个喜剧的角色,在希腊文是kollybos,在拉丁文是collybus,意思与英文的夏洛克(Shylovk)(按:为莎士比亚剧本“威尼斯商人”中的角色,喻敲诈勒索的放债者)差不多。使耶稣愤怒的是,朝圣者很难负担得起,但却被兑换钱币的人过份地剥削了,这种社会的不公平是厉害的,无耻的,而更坏的是,它藉宗教之名而进行。
除了兑换钱币的人之外,还有卖牛、羊和鸽子的人。访问圣殿的人通常要带一件牺牲品,许多朝圣者都愿意为平安到达圣城而献上感谢祭。而一生中大多数的行为与事迹都有它们适合的献祭。因此在圣殿的院子中能买到献祭的牺牲品,看起来是既自然又合适的,事实很可能也就是这样。但律法规定任何献祭用的动物要完美无缺。圣殿当局派出检验官(mumcheh)去检查献祭用的牺牲品。检验费两便士。如果一个崇拜者在圣殿外买一件牺牲品,经查检后必遭拒绝,这几乎是毫无疑问的。本来这也许没有多大关系,但事实上一对鸽子在圣殿外只卖九便士,在圣殿内就卖十五先令,这又是公然的勒索。恭敬的朝圣者因此迫得要在圣殿的摊档买牺牲品,这又是一次社会不公平的现象,是纯粹以宗教的名义而行出来的。
耶稣就是因此勃然大怒,以绳为鞭,把做买卖的人赶出去。耶柔米认为耶稣只要怒目而视,不必用鞭子,“他的眼中露出愤怒的光芒,神圣的威严在他脸上露出”那就够了。耶稣爱上帝,正因他爱上帝他也爱上帝的儿女,他看见耶路撒冷可怜的崇拜者被这样对待,他就不能袖手旁观。
耶稣的愤怒(Ⅲ)(二1-16)(续)
我们已经见到耶稣是因为一些没有天良的人剥削朝圣者所以勃然大怒;但在这洁净圣殿的事迹后面,仍有些更深刻的事情。我们必须更深入地探寻耶稣采取这重大步骤的理由。
四本福音书的作者记载耶稣的这句话都不一样,他们各人写出自己记得的话。只有把这些记载都放在一起读才可以看得出较完整的图画来,所以让我们记下各作者不同的报告。马太记载耶稣说,“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太廿一13)。马可是,“我的殿必称为万国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可十一17)。路加是,“我的殿,必作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路十九46)。约翰是,“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约二16)。
耶稣心中愤怒而洁净圣殿;至少有三个理由。
(1)他这样做是因为上帝的殿受了污辱。圣殿内的崇拜没有敬虔,而敬虔原是一件本能的事。画家西高(Edward Seago)告诉我们他怎样带两个吉卜赛小孩到英国的一个大座堂。他们在平时都是很嘈吵的,但,他们一进入座堂就安静下来,一路回家都是少有的庄重,直至晚上才回复平日的吵闹,他们没有经过教导,但心中有敬虔的本能。
崇拜而没有敬虔是件可怕的事,它会变成仪式化而勉强进行;念世界上最庄重的祷文也可能像读拍卖者的物品清单一样索然无味。这种崇拜不会明白上帝的神圣,听起来正如范末尔(H. H. Farmer)所说的,“崇拜者只是想讨好神明而已。”它可能是领导者与会众都毫无预备的崇拜,又可能将上帝的殿用作某些目的,而忘掉敬虔殳圣殿的真正作用。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也许有关于价钱的辩论,或有关破损了的钱币的争论,且加上市埸的嘈吵声。这种不敬虔的方式现在是不常见了,但人仍然在不同的形式上向上帝献上不敬虔的崇拜。
(2)耶稣这样做可能以此表明动物献祭的不中用,世纪以来先知都是这样说的,“耶和华说,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悦……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赛一11-17)。“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地领出来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并没有题说,也没有吩咐他们”(耶七22)。“他们必牵牛羊去寻求耶和华,却寻不见”(何五6)。“至于献给我的祭物,他们自食其肉,耶和华却不悦纳他们”(何八13)。“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诗五十一16)。先知们都众口一词地告诉人们,在耶路撒冷的祭坛上不断冒烟的燔祭与动物祭是不重要的。耶稣以此表明没有一样献祭能使人与上帝和婇。
我们今日并不是完全离开了这倾向。当然,我们不会向上帝献上动物祭,但失们有时迥于注重在装上彩色玻璃窗,买个更响的电风琴,大量花费金钱在大理石和木刻上,却远离了真正的崇拜。我们不是说这些东西要受谴责,绝对不是这样,许多这类东西都是出于爱心的奉献,我们要为此感谢上帝。如果这些物件是真敬虔的辅助物,就会受上帝祝福的;但如果拿来代替真敬虔,就使上帝深为厌恶。
(3)耶稣这样做还有一个理由。马可加上奇怪的一小节,是其他福音书没有的,“我的殿必称为万国祷告的殿”(可十一17)。圣殿有几个院子,引进圣殿本身和圣所。首先是外邦人院,然后是妇女院,以色列院,然后是祭司院。所有的买卖都是在外邦人院进行,那是外邦人唯一可以进去的地方;其他地方则隔离开来,不准进去。所以当一个外邦人的心被上帝感动的时候,他可以进入外邦人院中默想、祈祷,远远地接触上帝。外邦人院是他们所知唯一可以祈祷的地方。
圣殿当局与犹太商人正把外邦人院变成一个混杂嘈吵的地方,根本不可能在此祈祷:牛羊嘶叫、鸽子啼鸣、商人呼喊、钱币叮当,所有这一切混合起来再加上讨价还价的声音,把外邦人院弄成一个绝无可能崇拜的地方。圣殿院子的这种情况把寻找上帝同在的外邦人隔离。在耶稣的心中这可能估了最重要的位置,似乎只有马可保留那富有意义的短句,耶稣因为寻找上帝的人被隔绝以致不能得上帝的同在而感触至深。
在我们教会的生活中是否有些东西──一点势利、排外、冷淡、缺乏真诚、自我陶醉、骄傲、吹毛求疵,而把寻找中的陌生人拒于门外?让我们记得耶稣的愤怒,那是用以对付凡是拦阻人接触上帝的人的。
新圣殿(二17-22)
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因此犹太人问他说:‘你既作这些事,还肯定地,像洁净圣殿的这种行为,任何人见了都会立刻反应。这不是一件可以置之不理的事,因为它太使人吃惊了。
有两种反应。首先,是门徒的反应,他们的反应是记起诗篇六十九篇九节。这首诗是讲到弥赛亚的。当弥赛亚来到时他必为上帝的殿心里火热。所以当门徒心中记起这节诗的时候,他们对耶稣是弥赛亚的确信就更深刻更肯定,只有弥赛亚才会有这种行动,门徒因此就更肯定耶稣是上帝的受膏者。
其次是犹太人的反应。他们的反应是很自然的,他们问他有什么权柄这样做,他们要他用神迹证明他的权能。他们的要点是这样的,他们认出耶稣的行为是他自认为弥赛亚。人们常常期待当弥赛亚来到之时,他会做些惊人而不寻常的事来证实他自己。有些假的弥赛亚出现,夸言能够将约但河的河水一分为二,或用一句话使城墙倒塌。一般人对弥赛亚的观念都是与神迹有关的,所以犹太人说:“你这个行为已公然承认你是弥赛亚,现在你行些神迹出来证明你自己吧。”
耶稣的回答构成了这段经文的重大课题。耶稣说什么呢?他实在的意思又是什么呢?我们要时常记得,廿一、廿二这两节经文是约翰的解释,而且是很久后才加上去的。经过七十年之久思想复活的主,他便肯定地把这些观念加进去。正如爱任纽在很久以前说过,“直至预言应验了以后才能够完全明白。”
没有疑问,耶稣很有可能说过类似的话,但已被人二意地歪曲了,耶稣受审时用以控告他的假见证是:“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上帝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太廿六61)。对司提反的控告是:“我们曾听见他说,这拿撒勒人耶稣,要毁坏此地,也要改变摩西所交给我们的规条”(徒六14)。
我们要记得两件事,并连系在一起来看。首先,耶稣一定不会说他要拆毁那眼见的圣殿,然后再建造它,他事实上是想看到有一天人不再使用圣殿。他告诉撒玛利亚的妇人,时候将到,人崇拜上帝不必在基利心山上,不必在耶路撒冷,而是以心灵诚实拜他(约四21)第二件,洁净圣殿是戏剧性的行为,表明整个圣殿的崇拜,包括那些仪节与祭品都是不关重要的,不能引人来到上帝面前的。因此很清楚,耶稣的确期望圣殿成为过去;他事实上觉得圣殿崇拜是不必的,可以作废的。他更不会提出自己要再建圣殿。
现在我们要看看马可所记载的控告耶稣的话。在马可里我们常常找到一些充满亮光的附加短句,马可记载对耶稣的控告时写道,“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可十四58)。耶稣是指他来了会停止这一切人为的崇拜方法,而代之以心灵的崇拜;他要停止这一切动物的献祭和祭司所行的礼仪,而代之以直接与上帝的灵交往,那是不需要人造的圣殿、烧香和祭品的。耶稣的警告是,“你们的圣殿崇拜,你们的复杂仪式,你们的动物献祭都要结束,因为我已经来到。”耶稣的应许是,“我会指出一条进到上帝面前的路,而不需要这些人为的礼节,我来要毁灭这个耶路撒冷的圣殿,而使整个世界成为圣殿,人可以知晓永活上帝的同在。”
耶稣所讲的,犹太人都见到了。主前十九年希律开始建造这座壮丽的圣殿,直至主后六十四年才完成。那就是说在开始建筑四十六年再加上二十年才完成,耶稣使犹太人震惊,因为他告诉他们圣殿所有的华美、壮观、和花费在七上面的金钱和技巧都是完全不必要的来使人不需要圣殿就能亲近上帝。
这些经文一定是耶稣当日所说的话,但在后来的岁月中约翰看到更深刻的意义,他看到那正是复活的预言。约翰是对的,其基本理由是:因为世界不能成为永活上帝的圣殿,除非耶稣从身体中被释放出来,而能够无所不在地和各处的人同在一起,以至世界的末了。
这正是那复活而又永活的基督的同在,使全世界成为上帝的圣殿。所以约翰说当他们记起来的时候,他们就看到复活的应许。他们当时不能见到这点,只有在他们亲身体验到永活基督的时候,他们才能领会耶稣说话的深度。
在这段经文末尾,约翰说“他们便信了圣经”。他指的是什么圣经?这在早期教会中是个常出现的问题。“你必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是引自诗篇十六篇十节。这节经文,彼得在圣灵降临节时引用过(徒二31),保罗在安提阿也引用过(徒十三35),这就表示教会确信上帝的能力和耶稣基督的复活。
这里有一个重大的真理,就是我们接触上帝,亲近他,有他的同在,都不是靠赖人手所做的和人心所想出来的东西。在街上、在家中、在工作中、在马路上、在教会中,我们都有一个内在的圣殿,复活的基督在世界上永远与我们同在。
察验人心的主(二23-25)
约翰没有记载耶稣在逾越节于耶路撒冷所行的神迹,但耶稣确曾行了神迹;有许多人见了他的权能都相信了他。约翰在这里要答的问题是,如果有许多人在耶路撒冷一开始訧相信了他,为什么耶稣不在当时就公开承认他的身份?
答案是耶稣太了解人性,他知道许多人以为他只是个魔术师;他知道有许多人都是被他所做的奇事所吸引;他知道没有一个人明白他所选的途径;他知道只要他继续行神迹奇事,许多人会跟从他。但如果他对他们谈论服务与舍己,谈论向上帝的旨意降服,谈论十字架与背负十字架,他们就会毫不了解地凝视他,立即就离开他。
耶稣伟大的特性正是在于他不需要跟从者,除非他们清楚知道跟从他要付的代价又愿意坚定地跟从他。他拒绝在一时的众望所归中立刻就──用句现代语──兑现。如果耶稣把自己交给耶路撒冷的民众,他们会宣称他是弥赛亚,他们会等看他实行弥赛亚将要行的物质行动,但耶稣是一个领袖,他不会叫人接纳他,除非他们明白接纳是什么意思,他坚持要人明白他做的是什么。
耶稣了解人性,他知道人心的反覆无常和不稳定,他知道人可以在一时冲动就随波逐流,但一到知道“决定”是什么一回事时就马上退缩;他知道人心是怎样渴慕奇迹,他所要的不是一些不知为了什么而欢呼的众,而是一小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又决心跟从到底的人。
有一件事是必须在这段经文中注意的,因为我们将会时时提到它,当约翰谈到耶稣的神迹时他称之为异象。新约用三个不同的字代表上帝和耶稣的神奇工作,每一个字都告诉我们神迹究竟是什么。
(一)它用teras这个字。teras的简单意思是一件惊人的事,这个字完全没有道德的意义在其中。一项魔术表演可能是teras。它只是一件使人大感诧异的事情。新约永不单独用这个字来代表上帝或耶稣的工作。
(二)它用dunamis这个字。这个字照字面解释是能力,dynamite就是从这个字出来的。它用来代表任何不平常的能力,它可以用于生长的能力、大自然的能力、药物的能力、人的天才的能力。它常指有效的能力,它能做出事情来,而且任何人都可以认得出来。
(三)它用ae{meion,这字解为异象,这是约翰喜欢用的字。他认为神迹不单是一件惊人的事迹,也不单是一件有权能的事,它是一个异象。那就是说,它告诉人有关行神迹者的一些事。它将他的个性显示出来;它是一件行为,藉它能够更好更完满地了解行神迹者的个性。约翰认为有关耶稣神迹最重要的事,是它告诉人有关上帝的本质与特性。耶稣的权能是用来医治有病的、使饥饿的得饱足、安慰愁苦的。耶稣用他的权能这事实就证明上帝关怀人间的忧愁痛苦和需要。对于约翰,奇迹就是上帝之爱的异象。
因此在任何奇迹之中就有三件事,它有神奇的事使人惊讶;它是一种能做事的能力;它有效地医好残缺的身体、扰乱的心思、和受伤的心灵,它是一种异象,告诉我们为人做这些事的是上帝心中的爱。──《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