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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九章-《每日研经丛书》

约翰福音第十九章-《每日研经丛书》

约翰福音相关章:

本段经文是新约圣经对耶稣受审最戏剧性的描述。假使把它割成若干小段,会影向到整个事件,因此,我们把它当作一个整体,一次把它读完。然而我们拟分成好几次来研读这一段记载。本事件所穿插的人物都铿然有声,所以,最好的研读方式应该是分别研究剧中的人物,而不是逐段研读。

我们先看犹太人。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是罗马政府的属民。罗马当局给予他们相当多的自治权,不过他们还没有处死刑的权力。所谓刀剑的权力(ius gladii)仍操在罗马人手中,根据他勒目记载:“在圣殿倒毁之前四十年,以色列人既已丧失操生杀之审判权。”犹太史家约瑟夫说,柯波尼(Coponius)受封为罗马政府出任巴勒斯坦的第一任省长时,他是“经该撒授予操生杀大权”的省长。约瑟夫也提到有个祭司亚拿纳(Ananus)决定处死一些敌对他的人。有些比较谨慎的犹太人就反对他的决定,指出他无权这样做。结果他不但不能遂其心愿,由于他存心想处死别人的想法,使他连祭司的职位都弄丢了(见约瑟夫着犹太人古代习俗,廿卷九章一节。)再拿司提反事件来说,犹太人做出了法律所不许可的事,事实上他们没有权置人于死地。基于此,他们才把耶稣带到彼拉多面前,想假手于他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

如果犹太人有权执行死刑的话,方式是拿石头把人打死。律法上记载:“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利廿四16),在这个情况下,见证人可以先拿石头打那有罪的人,如经上所记:“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十七7)。本章卅二节说“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了”。他曾经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十二32)。耶稣所说的话如果应验,那么他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不是用石头打死。即使不提罗马政府不许犹太人置人于死的规定,耶稣也要经由罗马的法令处死,因为他必须从地上被举起来。

犹太人自始至终利用彼拉多来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自己不能杀害耶稣,所以他们决定假借罗马人的手来杀死他。

耶稣与彼拉多(Ⅱ)(十八28-十九16)(续)

关于犹太人还不止前面所述。

(一)他们开头只是嫉恨耶稣,后来的仇恨变本加厉,像狼一样吼:“钉他在十字架上!钉他在十字架上!”他们已失去理性,失去怜悯,甚至也失去了人性,世界上再没有一样东西像憎恨那样歪曲人的判断力。人一旦憎恨起来,无论思想见解都失去正直,即连听人说话也无不曲解。憎恨是一件可怕的事,它使人失去了理智。

(二)犹太人的憎恨使他们本末倒置。他们原是如此谨慎遵守仪礼保持洁净,而不敢踏入彼拉多的官厅。然而却想尽一切的办法去钉死上帝的儿子。犹太人守逾越节,必须在仪礼上绝对保持清洁,如果走进彼拉多的官厅,从两方面来说,他们会沾染不洁。第一,文士的律法规定:“外邦人的住处是不洁的”;第二,逾越节也是无酵饼的节期,迎接这个节期的部分仪礼,就是寻找酵母,把家中凡是含酵的东西完全除去,因为酵象征罪恶。走进彼拉多的官厅就是走到一个可以找到酵的地方,因此会使人在逾越节期间沾染不洁。不过即使犹太人到外邦人的家,会因为他们家中含有酵母而感染不洁,但不洁只是持续到晚上,到时他们沐浴行洁净的仪礼又洁净了。

我们看看犹太人所做的。他们为了守逾越节,而拘泥于各项细节;同时却处心积虑设法让上帝的儿子钉死在十字架上。这种情形是人最容易犯的。许多基督徒注意一些琐碎的事,却违犯了上帝所规定怜悯、宽恕、每天服事人的诫命。许多教会也是在服饰、设备、仪文、仪礼上下功夫,注意每一个细节;却无暇发挥仁爱和团契的精神。世上最可悲的事之一即在于本末倒置,未能知所先后。

(三)犹太人毫不犹豫地歪曲他们对耶稣所控诉的罪状。他们原先商议的罪状是指控耶稣亵渎(太廿六65)。后来知道彼拉多可能不会受理这类案件。会以“政府不干涉宗教事务纠纷”为由驳回“这个案件,请他们善自解决。因此,犹太人不得不为耶稣冠上“政治反叛”的罪状。他们指控耶稣自立为王,其实他们知道这项罪名并非事实。憎恨之可怕即在于使人歪曲真理,指黑为白。

(四)犹太人不惜唾弃一切原则,以达到处死耶稣的目的。他们甚至公开地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真是话出惊人。先知撒母耳说:“其实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是你们的王”(撒上十二12),难道他们如此健忘吗?基甸受膏立治理以色列人时,他说:“我不管理你们,我的儿子也不管理你们,惟有耶和华管理你们”(士八23)。罗马人刚统治巴勒斯坦之初,作一次户口调查以确定属民该纳的税金。此举引起流血事件,因为犹太人坚持主张惟独上帝是他们的王,他们只情愿向上帝纳税。现在犹太人竟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这岂非是历史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而今人鹚异不已!甚至连彼拉多听了,也发呆半晌说不出话来。犹太人宁愿为了处死耶稣而抛弃一切原则。

这真是可怕的一幕,犹太人的憎恨驱使他们成为一疯狂、愤怒、发出尖锐叫声的暴众。由于憎恨,使他们忘了一切的怜悯,本末观念、正义、与一切原则,甚至连上帝也不要了。历史上从末见过这样极其愚蠢而又疯狂的憎恨场面。

耶稣与彼拉多(Ⅲ)(十八28-十九16)(续)

让我们看第二个角色──彼拉多。从他审理案件的经过,显示他的行为是令人猜不透的。事实很清楚,彼拉多明知犹太人的控诉都不是事实,知道耶稣是无辜的,他原不想判他死罪──结果还是判了。第一,他拒绝受理这宗案件,第二,他根据逾越节可以释放一名罪犯的理由,想释放耶稣;所以把耶稣了一顿,就想这样了事,最后他要求众接受这个判决。然而他并没有下决心告诉犹太人他不愿卷入他们的阴谋。除非我们了解彼拉多的历史,否则很难了解他这个人。他的历史可以部分由约瑟夫的著作,部分由斐罗(Philo)的著作认识。

要了解彼拉多在此剧中扮演的角色,必须溯源到很早以前的一段历史。起初罗马总督在犹太省担任什么职务呢?

大希律在主前四年去世。他原是巴勒斯坦全境的王。尽管他有许多缺点,不过大体说来他还是一个好王,他和罗马人十分友善。在他的遗嘱中他把国土划分为三,分给三个儿子。安提帕(Antipas)接管加利利和比利亚;腓力接管巴丹尼亚(Batanea),奥兰尼(Auranitis)和东北方人烟稀少的特拉可尼;当时才十八岁的亚基老则接管以土买,犹太,和撒玛利亚。罗马政府也同意作这样的划分。

安提帕和腓力治理得很平顺;而且基老的勒索与暴政使得百姓怨声载道,要求罗马政府将他免职,另外任命新的总督。犹太人很可能希望并入叔利亚省;这个愿望一旦实现,由于该省疆土辽阔,可以获得更多的自主权。所有的罗马省分都分成两级。一级是需要罗马政府派兵防守的,由皇帝直接管辖;另一级是不须政府派兵防守,是较平安的省分,由议会直接管辖。

巴勒斯坦显然是一个问题较多的地区,需要罗马政府派兵驻守,因此直属皇帝管辖。较大的省分由总督或副总督治理,像叙利亚省属之。较小的省分由省长治理,他掌握省内的军权与司法权。每年至少到各地巡行一次,受理案件或听人请愿。他虽然责成收税,但无权增加税赋。他的薪俸由省库支付,不得私下向人收受赠礼或贿赂;如果他有越权的表现,省民得直接向罗马皇帝告发。

亚古士督(augustus)在主后六年管辖巴勒斯坦;彼拉多于主后廿六年接任,在位到主后卅五年。巴勒斯坦是一个问题丛生的省分,需要一位贤明、稳健、有力的统治者来治理。我们不清楚彼拉多以前的历史,但至少可以推测他是一个贤能的行政首长,否则他不会被任命去治理巴勒斯坦。从地图可以看出,维持这个省分的秩序至为必要,因为它是埃及与叙利亚之间的桥梁。

然而就总督的工作来说,他是失败的。因为彼拉多轻视犹太人,也缺乏同情心。他在位期间发生三件重大而不太名誉的事件。

头一个事件发生在他首次访问耶路撒冷之际。耶路撒冷并非省都,省都是该撒利亚。但总督时常巡视耶路撒冷,而且住在城市西边希律的旧宫。每次到耶路撒冷,他都有分遣部队跟。部队都擎军旗,军旗上方有在位皇帝的小型金属半身雕像。皇帝被当作神祇,犹太人认为军旗上那个小型半身雕像是一种雕刻的偶像。

所有以前的总督,为表示尊重犹太人宗教上的顾忌,在进耶路撒冷城之前总是先把雕像卸下。彼拉多却不肯这样做。犹太人提出这样的要求竟遭他拒绝。彼拉多是硬汉作风,不理会犹太人的迷信。他同该撒利亚时,犹太人尾随他,跟踪了他五天。这些人是谦卑的,但对他们所提出的要求却不肯妥协。最后他令他们在斗技场见他。他派武装部队把犹太人围起来,警告他们若还固执他们的要求,就会遭受当场被杀的后果。犹太人伸出他们的脖子视死如归。其实彼拉多那里能如此集体杀戮没有防能力的百姓?结果彼拉多败下阵来,被迫同意嗣后把军旗上的雕像卸下。这是彼拉多和犹太人接触的开头,也是一个很糟的开头。

第二个事件是由于耶路撒冷的供水问题引起。彼拉多决定建造新的水道,但经费从何而来?他知道圣殿的府库甚为充裕,于是向圣殿打主意。当然,谅他也不敢盗用犹太人献祭或圣殿仪礼之用的钱;他很可能盗用各耳板(Corban)项下的钱。水道是刻不容缓的工程,有其特殊的价值,是重要的贡献。若有便捷的水道系统,亦有助于圣殿不断宰杀祭物的供水与清洗。但犹太人痛恶彼拉多此举,众怒难犯,犹太人因此在街头起了暴动。彼拉多令部队穿便服,密藏武器,混在人中,一声令下,他们攻击暴众,许多犹太人遭受棍击或被刺死。彼拉多的声望越来越差──可能有人曾向皇帝检举他。

第三件事对彼拉多而言,更没面子。我们说过,他到耶路撒冷都住在希律的旧宫。他做了几面盾牌;上面刻有皇帝提庇留(Tiberius)的名字。这些都是谢恩的盾牌,用以纪念皇帝和对皇帝表敬意。皇帝既然被尊为神明;因此犹太人就认为圣城来了一个外邦的神明,而大感不满;许多大人物和彼拉多的密友都劝他把那些盾牌除去,均遭他拒绝。犹太人向皇帝提庇留告发,他才下令彼拉多废除那些盾牌。

我们很容易料到彼拉多的下伤。这最后一个事件发生在耶稣被钉之后,即主后卅五年。撒玛利亚发生暴动。虽然并不严重,但彼拉多用残暴的手法镇压,并且量刑过重。撒玛利亚人一向是罗马政府的忠诚属民,因此叙利亚总督插手其间。提庇留于是把彼拉多调回罗马。彼拉多在旅途中时,提庇留突告去世;所以,彼拉多并没有受到审判;惟自那时起他就从政治舞台消失了。

现在我们很清楚地知道彼拉多为什么会这样做。犹太人唆使他把耶稣钉死。他们说:“你若释放耶稣,就不是该撒的忠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指出:“你的纪录并不太好,曾经有人告发过你,如果你不照我们的意思做,我们会再度向皇帝告发,那时你的官就保不住了。”那天在耶路撒冷,彼拉多的往事历历如绘,呈现跟前。他受人唆使处死耶稣,因为他以往的纪录不容他公然反抗犹太人而保住官位。但我们不得不为彼拉多婉惜,他心里是想做对的事,然而却没有勇气公然反对犹太人。他把耶稣钉死只是为了保住他的官职。

耶稣与彼拉多(Ⅳ)(十八28-十九16)(续)

我们谈过了彼拉多的历史,现在让我们看看他在审理耶稣这案件时的行为。他原无意定耶稣的罪,因为知道他是无辜的;然而彼拉多本身的往事使他身不由己。

(一)彼拉多先是把责任推给别人。他对犹太人说:“你们自己带他去,按你们的律法审问他罢。”他想避免和耶稣接触的责任。然而这种责任别人不能代替我们肩负,没有人能代替我们面对面和耶稣接触;我们必须自己面对耶稣。

(二)彼拉多想找理由不让自己卷入这个案子。他藉逾越节可以释放一个罪犯的理由,想释放耶稣;他试图避免直接面对耶稣。但别人如何能够代替我们卷入与耶稣的关系呢?每一个人都必须自己作决定,接纳耶稣或是拒绝他,无人能免除自己决定的责任。

(三)彼拉多继续寻找妥协的办法。他下令责打耶稣,彼拉多认为把耶稣责打一番就够了,至少可以让犹太人消一口气。他觉得定耶稣十字架的罪,不如判他受一番责打来得妥当。但这也是不可能的,无人能与耶稣妥协;没有人能服事两个主人。我们若不是服事他,就是反对他了。

(四)彼拉多继续寻找出路,希望诉诸情感,来免除定耶稣死罪。彼拉多将耶稣鞭打后,带他出来见犹太人。问他们说:“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么?”他想诉诸众人的情感怜悯耶稣。然而没有人能要求别人代替自己作决定;彼拉多必须自己作决定。面对耶稣基督,没有人逃得了自己的判断,自己的决定。

最后,彼拉多承认失败。他遂把耶稣交给暴众去钉十字架,因他没有勇气做正确的决定,做对的事。

不过我们还可以从侧面看出彼拉多的性格。

(一)我们看出彼拉多蔑视犹太人的态度是根深蒂固的。他问耶稣是王吗?耶稣反问他,是他自己说的呢,还是听人家说的呢?彼拉多立刻说:“我岂是犹太人呢?我怎么晓得犹太人的芝麻小事。”他显得太骄傲而不愿多管他所认为的犹太人的争论与迷信。这种傲慢的态度怎能使他成为好的地方官呢?一个官员不愿意多了解人民,多了解民众的思想,又怎能够治理民众呢?

(二)彼拉多有一股迷信的好奇心。他想知道耶稣是那里来的──不只是指耶稣在何处出生的。他听说耶稣自称上帝的儿子,心里未免有些害怕。彼拉多惟恐耶稣所说的话是实在的,但他是出于迷信,而非真正出于宗教的敬虔。彼拉多一方面由于犹太人的缘故不敢善待耶稣;另一方面也怕得罪耶稣,深怕上帝真在他的里面。

(三)彼拉多的心里的确有一些想望。耶稣说他是为真理作见证时,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提出这个质问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彼拉多可能是以讽刺的口吻来问。培根(Bacon)论到彼拉多不朽的一句话是:“彼拉多诘问耶稣真理是什么,却不等待耶稣回答他。”事实上,彼拉多问这个问题不是出于讽刺,这个问题也绝不是一个满不在乎的人所提得出来的。这个问题就像是他甲胄里的裂罅;彼拉多很想知道真理是什么,可是他太累了。

从世界的标准而言,彼拉多是成功的,他几乎当了罗马最高的文官。他是罗马一个省分的总督,不过他若有所矢。面对这个朴实、轰动、令人憎恨的加利利人,彼拉多自觉真理对他仍然是个奥秘──可惜他白白放弃一个最好的学习机会。他可能是表现一种嘲弄的态度,但只是一种绝望的嘲弄。

耶稣曾经进入彼拉多的生命,可是他忽然觉得自己从生命中迷失了。那天他原可以找到所失去的生命,却没有勇气不顾以往的事,公然反对犹太人,和耶稣站在一边,获致一个荣耀的未来。

耶稣与彼拉多(Ⅴ)(十八28-十九16)(续)

我们谈过了控告耶稣的众,也谈过了彼拉多,现在让我们来看剧中的主角──耶稣。约翰以特殊的笔触来描绘他。

(一)没有人不注意到耶稣的威严。耶稣丝毫没有受审的意味。一个人面对耶稣时,受审的乃是那人,而不是耶稣。彼拉多可能以傲慢的态度蔑视犹太人的事,但他没有以这种态度对待耶稣。我们不禁感觉到事实上是耶稣在控制整个局面,而彼拉多却陷在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情况中挣扎。耶稣的威严,在他站在众人面前受审之际,越发光芒四射。

(二)耶稣直接对我们提到他的国度,但他说,他的国度不属于这地上。耶路撒冷的气氛常常是富爆炸性的,而逾越节本身就像是易燃的炸药,罗马人很清楚这点,在逾越节期间特地加派重兵驻守耶路撒冷。但彼拉多手下的兵力,未曾超过三千人。有些驻守省都该撒利亚,有些则驻守撒玛利亚;实际在耶路撒冷的兵力只有数百人。耶稣如果要揭竿起义,是很容易克服守军的。他明白地说他就是王,可是他的国度不是靠武力,而是建立在人心里。他没有否认他的目标是征服,不过它是一种爱心的征服。

(三)耶稣告诉我们他到世上来的目的,乃是为真理作见证。他来是为了告诉我们有关上帝的真理,关于人和生命的真理。正如爱默生(Emerson)所说:

片面真理的神离去时,
真理的神就来了。

猜测、摸索、片面真理的时代已过;耶稣来把真理带给了我们。这就是我们必须在接纳或拒绝耶稣两者之中择其一的主要理由。真理是没有折衷办法的。基督就是真理,人必须自己决定接纳他或拒绝他。

(四)我们看见耶稣在肉体上所表现的勇气。彼拉多打了他。一个人被打时是绑在一根柱子上,背部完全暴露在外,结实的皮鞭饰许多小铅球和锐利的骨片,打完之后背部必然是伤痕累累。很少人经得起这种极刑,不可能打完之后还清醒,有些人甚至因此丧命;多数人在打过之后都成为神智昏迷的疯人。耶稣却经得起如此残酷的鞭打。打完后彼拉多带他出来见众,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约翰这句话的双重含义之一,是指彼拉多目的在唤起犹太人的同情,说:“你们看这个可怜、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的人!看他多么凄惨啊!难道说你们还忍心把他钉死吗?处死他不是多余的吗?”我们似乎可以听见彼拉多说话时声调的改变,他开始以惊异的眼光来看耶稣。他不再用轻蔑、哀求、同情的语调,而改用钦佩得无法压抑的语调。彼拉多说的是hoanthro{pos,在希腊文原是指一个人;然而过不久希腊的思想家把这一词,限制在专指一个属天的人,一个理想的人,或人的典范。不论我们怎样看,怎样谈论耶稣,他的英勇表现乃是举世无匹的。他真是一个不凡的人。

耶稣与彼拉多(Ⅵ)(十八28-十九16)(续)

(五)我们又一次从审判耶稣的案件,看见上帝超然的控制权。彼拉多警告耶稣说,“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么?”耶稣指出权柄若不是出于上帝所赐,彼拉多根本就没有这个权柄。自始至终,耶稣钉十字架并不是受到环境制服,而无力反抗;他不是受到死亡紧紧盯住。他最后的日子乃是朝十字架这个目标迈进的得胜旅途。

(六)耶稣保持沉默也是可怕的情景。他不愿意回答彼拉多的问题。在某些其他的场合,他也保持沉默。他在大祭司面前沉默不语(太廿六63;可十四61)。他在希律王面前沉默(路廿三9)。犹太当局在彼拉多面前控告他时,他还是不说话(太廿七14;可十五5)。我们也有同样的经验,有时和别人谈话,发现观念上没有共同基础谈不拢来,就无意再谈下去。仿若我们所说的是另一种言语。人若说另一种知识或灵语,就会叫人听不懂。一旦耶稣对某个人沉默,确实是可怕的时刻。一个人若由于骄傲,自以为是而固步自封,关闭自己,耶稣对他是没有什么好说的,也改变不了他。

(七)末了,在审理耶稣的案件,出现这个奇怪,戏剧性的高潮,是约翰一贯惯用的伏笔。

他这一幕只提到彼拉多把耶稣带出来就结束,圣经说彼拉多在厄巴大(Pdvement of Gabbatha)坐堂,意思是坐在由大理石凑成的细格子座位──即审判席。也叫be{ma,是法官坐在那里判决的地方。动词“坐”原是kathizein,它可能是不及物动词(自己坐下),也可能是及物动词(使人就坐)。由此推断彼拉多极可能让耶稣穿上极华丽的紫色袍,头上戴荆棘冠冕,刺得满头鲜血,然后带他出来,请他坐在审判席上,用手向众人此划一下说:“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么?”次经彼得福音(Gospal of Peter)说他们让耶稣坐在审判席上,然后对他说:“以色列的王,公正的审判吧!”殉道者犹斯丁(Justin Martyr)也说:“他们让耶稣坐上审判席,对他说:‘替我们审判吧!’”。很可能彼拉多把耶稣扮成法官来讽笑他。然而这个戏剧性的嘲弄是双关的;事实上,耶稣就是审判者,有一天那些嘲弄耶稣为审判者的,果然会发现他真是审判官──而忆起以往的一幕。

因此在这戏剧性的审案过程,我们看见耶稣不变的威严,大无畏的勇气,平静地接受十字架。人们以最卑鄙的态度来羞辱他,他却表现出未曾有过的威严。

耶稣与彼拉多(Ⅶ)(十八28-十九16)(续)

我们谈过了这桩审理耶稣案件之主要人物──敌意的犹太人,往事不堪回首的彼拉多,庄严无比和平静的耶稣。但在稍远的地方,我们看见另一些人。

(一)有一些兵丁。耶稣被交在他们手里鞭打时,他们乐得有恶作剧的机会,以残酷的手法对待他。他是一个王吗?那么该穿一件王袍,戴一顶王冠。于是他们让他穿上一件旧的紫色袍,用荆棘为他编了一顶冠冕。然后就用手掌打他。他们玩古代的人经常在玩的游戏。斐罗在其著作关于福拉卡(On Flaccus)也提到在亚历山大(Alexandria)暴众所作类似的事:“有个名叫卡拉巴斯(Carabas)的疯汉,其疯癫的程度并不严重,属于较轻微的一种,但疯癫是假扮不来的。他日夜在街上赤身露体,既不怕日晒,也不怕霜寒,成为小孩子们的玩物。他们把他带到体育馆,让他坐在极高之处,使人人都看得见他,并把树皮弄平编成一个带子让他戴在头上,把地毯当作外套色在他的身上。又在路上捡来一枝芦苇当作权杖,让他拿在手上。如此把他打扮成一个王的样子,有各种象征王的标帜。年轻人执杖站在两边当作步兵、枪骑兵,又有些人进前来向他打招呼,有些人向他提出要求,有些人为公众事务向他陈情。接四周的人大声怪叫,高喊马林(Marin),即叙利亚王的名字。”这些罗马兵对待耶稣是痛切的,猥亵的众仿若是把他当作一个白痴看待。

然而在这个案件当中,罗马兵受到最少的批评,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他们很可能是从该撒利亚派来的,根本不晓得这事的来龙去脉。他们把耶稣当作一个偶然的罪犯。

这又是约翰惯用的伏笔的例子,因为它含有双重的意义。士兵把耶稣打扮成为君王来讽笑他,而事实上,他乃是惟一的王。在这嘲弄的后面,正蕴藏永恒的真理。

耶稣与彼拉多(Ⅷ)(十八28-十九16)(续)

(二)最后让我们来谈巴拉巴这个插曲,约翰对他的描述实不多。逾越节可以释放一个犯人的事,我们也只能从福音书上知道这么一点。根据圣经对巴拉巴的记载,可以断言他是一个有名的犯人,是一个土匪,他涉嫌在巿内参加反动的组织,也杀过人(太廿七15-26;可十五6-15;路廿三17-25;徒三14)。

巴拉巴这个名字很有意思。它或许有两个来源。其一是推测这个名字由Bar Abba组合而成,是“父亲的儿子”之意;其二是推测这个名字由Bar Rabban组合而成,是“拉比之子”的意思。巴拉巴是拉比的儿子,出身高尚的家庭而堕落,这并非是不可能的。虽然他当了土匪,不过一般人仍把他当作义侠罗宾汉(Robin Hood)那样的英雄人物看待。当然,巴拉巴不是一个等闲之辈,他不是小偷或夜贼之流。他是一个Le{ste{s,亦即大土匪。或许他就是在耶利哥路上潜伏的土匪,是耶稣所说比喻里蹂躏路上行人的坏蛋;他也可能是奋锐党的一份子,矢志肃清巴勒斯坦的罗马人,即使一生得从事谋害、抢劫、暗杀、犯罪都愿意干。巴拉巴不是一个轻微的罪犯。他所干的勾当都是轰轰烈烈的,然而在他的暴行中似乎含有一种魅力,使得一般人把他当作英雄人物,虽然从法律的角度说,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败类。

关于巴拉巴还有一件有意思的事。巴拉巴是他姓名中的第二个名字,他应该有第一个名字,像彼得又称作西门巴约拿(Simon Bar-Jonah),也就是“约拿之子”的意思。有些古代希腊抄本圣经,和部分叙利亚与亚美尼亚新约圣经版本称巴拉巴为耶稣。这未始是不可能的,因为耶稣是当时一个很平常的名字,也就是约书亚的希腊写法。如果这个说法属实,那么众的选择就更富戏剧性了,因为他们会喊说:“我们要巴拉巴耶稣,而不是拿撒勒人耶稣”。

那暴众的选择是永恒的选择,因为巴拉巴是一个无恶不做的坏人,是一个为达成目的不择手段的人。耶稣是一个有爱心又温柔的人,他的国是建立在人心里。历史的悲剧乃是历世历代的人都选择了巴拉巴的道路,而弃绝了耶稣的道路。

巴拉巴后来的结局如何,没有人晓得。但约翰奥生汉(John Oxenham)在他的著作之一拉巴作假想的描述。巴拉巴起初只想到获释重享自由的问题;慢慢的他想到为他死而使他存活的那一位。他对耶稣感到入迷,便尾随其后去看耶稣的结局。他看见耶稣背负十字架,心中就捻起一个念头:“这个十字架原该是我背的,而不是他的,他救了我!”他看见耶稣挂在各各他山上,心中就想起:“挂在那里的应该是我,而不是他,因他救了我!”这个说法也许对,也许不对。但我们确知巴拉巴的确是耶稣以宝血救赎的罪人之一。

走向十字架的路(Ⅰ)(十九17-22

没有一隀死是比钉十字架更惨无人道的。连罗马人一想到十字架也会胆战心惊。西塞禄(Cicero)说,十字架是“最残酷最可怕的死刑”。塔西特斯说,十字架是“可鄙的极刑”。十字架的刑罚原是波斯人的创举。波斯人认为土地是神圣的,他们避免为非作歹之人的尸体玷污上地,才想出十字架的极刑这个办法。当一个人钉死在十字架,就任由他挂在那里,让兀鹰和专吃腐肉的乌鸦来处理善后。迦太基人从波斯人输入十字架的刑罚;罗马人又从迦太基人输入这个苦刑。

罗马本土并不采纳十字架的极刑,它只用在属地的省分,对象也只限于奴隶。罗马人若被钉在十字架上,这简直是匪夷所思的事件。西塞禄说:“捆绑一名罗马人是一件罪行,击打罗马人是更坏的罪行,杀死一个罗马人就几乎与弑父母同罪;至于将罗马人钉死在十字架上,我就无法比喻了。那是无法无天的举动,是凶恶得不是文字所能形容的。”而耶稣所受的,正是古代世界最残忍,奴隶和罪犯所受的极刑。

钉十字架的程序都是一样。案件审理结案之后,法官就说了Ibis ad crucem这句致命的话,意思是说“你被判钉十字架!”而且立刻执行。被判罪的人由四名罗马兵押,十字架由自己背负,走向刑场。被钉之前,往往还要先行鞭打,鞭打之残酷我们前面已经提过了。罪犯背负十字架在路上走时,还不时挨罗马兵的鞭打与刺棒驱迫,使他振作精神走向行刑之地。在他启行之前,一名官员把罪状的牌子竖起,带罪犯游行市镇的大街小巷。这个作法有双重意义。其中的一项理由是警告作用,让大家注意不要作出陷入这个可怕刑罚的罪。另一项理由则是出于怜悯的动机。罪犯尾随罪状牌之后,到处游行,任何人若愿提出对罪犯有利的证词,可以站出来,游行立刻中止,当场重新审案。

耶路撒冷的十字架刑场设于髑髅地,希伯来话叫各各他(髑髅地的拉丁名字叫calvary)。位于城墙之外,因为律法禁止在城内钉十字架,但确实地点不详。

何以它称为髑髅地,如此一个奇怪而难听的名字呢?可能有好几个理由。有传说指出这是亚当的尸骨埋葬之地。有的说法指出由于这个地方被许多钉十字架的罪犯尸骨所玷污;但此说不足采信。罗马法规定犯人被钉之后,任由他挂在木架上,直到他因饿因渴和露宿于野外,慢慢毙命,这种痛苦可能要延续好几天;犹太律法规定犯人的尸体必须在日落之时收埋。罗马法没有收埋的规定,而任由兀鹰、乌鸦和野狗啃噬;犹太律法却不容这样,因为犹太地不容尸骨暴露在外。髑髅地这个名字可能是由于地形像一具髑髅而得名。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可怕的地名,而可怕的事就在那儿执行。

所以耶稣走出来,伤痕累累,血迹斑斑,身上尽是皮鞭鞭挞的条线,背负自己的十字架向各各他走去。

走向十字架的路(Ⅱ)(十九17-22)(续)

本段经文还有两件事值得注意。耶稣的十字架上所写的罪状是兼用希伯来文、拉丁文和希腊文。这是古代世界三大语言,同时也代表三个国家。在上帝的安排之下,每一个国家都有值得别国学习的地方;这三个国家对于世界与世界历史都有特殊的贡献。希腊人教导世界形式和思想的美;罗马人教导世界法律和优良政体;希伯来人教导世界对真神上帝的认识与敬拜。耶稣就是这些事情的最高境界。我们在他身上看见上帝超然的美和最高思想。在他身上也看见了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国。在他身上看见了上帝的形像。世界所寻求所努力争取的都集中在他一人身上。因此可以说世界的三大语言,都必须称他为王。

无疑地,彼拉多在耶稣的十字架上写了这些字是想激怒犹太人。因为他们才表示过“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完全不接受耶稣作他们的王。彼拉多为了嘲弄他们,才在十字架上写了这个罪状。犹太人的祭司长提出异议,希望删掉这句话,或加以修改,但遭彼拉多拒绝,他说,“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上了”。彼拉多表现出他拗强的个性,分毫不肯让步。在不久之前,相同的这个人表现得优柔寡断,不晓得该钉耶稣好呢或者释放他;后来他终于抵不住众人的意思,受到犹太人的唆使。他坚持罪状牌子上的字时,态度是如此强硬;对钉死耶稣的事,态度却显得那么软弱。

人生的不幸之一,即在于我们对无关紧要的事,固执不肯让步,却对极端重要的事显得十分软弱,不知如何取舍。如果彼拉多不肯屈从犹太人的要求,不被唆使钉死耶稣,他将成为历史上最伟大,最坚强的人之一。可惜他在重大的事上屈服、让步;在不重要的事上态度强硬,使他的名成为历史上一个羞耻的名字。彼拉多采取强硬的立场太迟了,而且竟在不用固执的事上,表现铁腕精神。

十字架下的赌徒(十九23-24

我们已经看见四名兵丁把犯人押至刑场。这几个兵丁的意外收获就是犯人的衣物。每一个犹太人的衣物有五件──鞋子、头巾、腰带、里衣和外衣。五件衣物四个兵丁来分,他们掷骰子来决定谁得那一件,结果还剩下里衣。这件里衣,原是没有缝儿,上下一片织成的。若把它切成四片,这件里衣就没有用了,所以他们又掷骰子来决定谁是幸运的得主。在这生动的一幕里有许多事值得注意。

(一)史都勒甘迺迪(Studdert Kennedy)根据这经文写了一首诗。兵丁都是赌徒;就某一种意义说,耶稣也是“赌者”。他把一切当作“赌注”,为了忠心于上帝而全摆上了;他在十字架上把一切当作“赌注”摆上了。这就是他劝世人顺服上帝最后与最大的行动。

他们在那里坐下,看他钉在架上;
兵丁果然应验经上的话,
掷骰子看谁得他的里衣。
他把自己献作祭物,
死在十字架上,为除去
上帝所造世界里的罪恶。
我的救主啊,他也是赌者,
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世界的救赎,
过去的痛苦尽消。
夕阳西下之前,
以深红的冠冕加在那一天之上,
因他知道他已得胜。

每一个基督徒也可以说是一个“赌者”,因为必须为基督的名冒险。

(二)世上再也没有一个光景比这更漠视基督的。耶稣受尽了痛苦在十字架上垂死;兵丁竟在十字架下掷骰子,不把耶稣的受钉当一同事。有一位画家画了一幅画,基督站在一个现代化的城市,伸开他那双钉子刺穿的手,人们熙熙攘攘,除了一个年轻的护士之外,没有人注意他。画底下有一行字问:“你们一切过路的人哪,这事你们不介意么?”(哀一12)。可悲的还不是世人对基督的敌意;可悲的乃是世人对上帝的爱所表现出漠然的态度,根本就不把它当作一回事。

(三)这一景还有两点值得注意。传说马利亚亲手织了这件没有缝儿的里衣,送给她的儿子,当作他出去传道时的最后礼物。如果此说属实──事实很有可能,因为犹太人的母亲常常这样做──那么兵丁以掷骰子决定谁得这件马利亚给耶稣的礼物之事,就加倍令人痛切了。

(四)还有一点隐意:耶稣的里衣乃是一件没有缝儿,上下一片织成的。这种里衣正是大祭司所穿用的。我们记得祭司的职务是沟通上帝与人。在拉丁文里,祭司叫pontifex,就是筑桥人之意,祭司乃是在上帝与世人之间筑起一座桥梁。但没有人做过像耶稣所做的。他是完全的大祭司,藉他,人来到上帝面前。我们知道约翰的话往往有双重的意思:一个是表面的意思;一个是内在更深的意思。因此,约翰告诉我们那是一件没有缝儿的里衣时,他不只是告诉我们耶稣是穿那一种样子的衣服;他乃是要我们知道耶稣是完全的祭司,为所有的人开了一条完全的道路通到上帝面前。

(五)末了,我们注意到约翰发现这件事正应验了旧约的预言,诗人曾说:“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廿二18)。

儿子的爱心(十九25-27

耶稣的终局并非绝对的孤单。有四个爱他的妇人站在十字架旁。有些解经家说当日妇女的地位不重要,没有人注意到耶稣的女性门徒,所以她们敢出现在那里,她们靠近耶稣的十字架根本就不是冒险的事。这个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毫无价值。我们可以断言,任何人若与罗马政府认为应该钉十字架的危险分子接近,都是冒险的事。任何人若对被正统者视为异端的人表示爱意都是冒险的。这几个妇人站在十字架旁,非因她们的身分不重要,不会引起人的注意;她们来是因为完全的爱驱除了惧怕。

这四个妇女聚在一起也很奇怪。我们对革罗罢(Clopas)的妻子马利亚一无所悉;另外的三位是我们认识的。

(一)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她可能不了解何以会发生这样的事,但她对耶稣的爱不变,她的出现是很自然的事,世上的母亲多半会如此。自法律的观点说,耶稣是一个罪犯;但在马利亚眼中,耶稣永远是她的儿子。吉佰龄有一首诗这样说:

假使我被钉在最高的山上,
母亲,哦,我的母亲!
我确知她的爱未曾离开我,
母亲,哦,我的母亲!
假使我被投进最深的海,
母亲,哦,我的母亲!
我深知她的泪会为我而流,
母亲,哦,我的母亲!

假使我的灵魂和身体堕入地狱,
我知道她的祷告会保守我完全,
母亲,哦,我的母亲!

母亲永恒的爱,我们可从十字架旁的马利亚身上看见。

(二)另一位是耶稣母亲的姐妹。约翰没有指出她的名字,但我们参考其他福音书的记载,知道她就是撒罗米(可十五40;太廿七56),也就是雅各和约翰的母亲。她最奇怪的事是曾受耶稣肯定而断然的拒绝。有一回她要耶稣在他的国来临时,让她两个儿子坐在显要的位子(太廿20),耶稣告诉她这个想法是不正确的。他曾责备她,但撒罗米还是来到十字架跟前。这显示出她有接受责备的雅量,而她对耶稣的爱并未因此减少;这也显示出耶稣即使责备一个人,然而他让人感觉到在他的责备中散发爱的光辉。撒罗米的表现教导我们如何表现爱心,和如何接纳别人的责备。

(三)最后一位是抹大拉的马利亚。我们只知道耶稣从她身上赶出了七个鬼(可十六9,路八2)。她永远忘不了耶稣在她身上所成就的。耶稣的爱心救了她,她对耶稣的爱是永不改变的。在她的心里或许写下这句格言:“我永远忘不了他为我所做的。”

不过在本段经文中还包括了福音书中最动人的一件事,耶稣看见他的母亲,不禁想起了她日后的生活。他不能把母亲交托给他的弟弟照料,因为他弟弟们都还不信他(约七5)。耶稣把母亲交托给约翰,因为他具有双重的资格:由于他是耶稣的表弟,撒罗米的儿子;同时他又是耶稣所爱的门徒。所以,耶稣把母亲交托给约翰奉养,同时把约翰交给马利亚,以便在他离开之后,他们能彼此获得安慰。

耶稣在十字架上受苦,最令人感动的是,他不但承担起救世的责任,同时他也想到在他离开之后马利亚的孤单。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他是马利亚的长子,即使在他经历最深的痛苦之际,仍然没有忘记他在家中的责任。他在世的日子告终,甚至在十字架上,他还是想到别人的忧苦多于自己。

胜利的终局(十九28-30

在本段经文当中,约翰让我们面对耶稣的两件事。

(一)他让我们面对耶稣人性的受苦。耶稣在十字架上,经历到口渴的痛苦。约翰在主后一百年左右写这本福音书时,宗教界兴起了一派学说,称为灵智派(gnosticism)。其主要教义之一就是认为心灵是全然的善,物质是全然的恶;因此得出一些结论。其中之一是说,上帝纯粹是灵的存在,绝对不可能有人的身体,因为身体乃是物质,而物质是恶的。他们主张耶稣没有实质的身体。他们说,耶稣的身体不过是一种幻影。此方说耶稣走路时,在地上不留痕迹,因为他完全是一个灵,他的身体只是一个幻影罢了。

他们还主张上帝是绝对不会受苦的,所以耶稣不可能真正受苦,他在十字架上的经历丝毫没有痛苦的感受。灵智派的人士提出这样的论调,还以为这是尊重上帝和荣耀耶稣的表现;殊不知他们是诋毁耶稣。因为他若是要拯救人,他必须先成为一个人。他必须先成为我们的样式,然后始可能让我们成为他的样式。这就是约翰福音强调耶稣感觉到渴了的原因;他告诉我们耶稣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千真万确地经历了十字架的痛苦。约翰在这里强调耶稣真实的人性与他真正的受苦。

(二)约翰也同样让我们面对耶稣的得胜。如果对照其他的福音书,我们会发现一件最光辉的事。其余三本福音书都没有记载耶稣说:“成了。”另三本福音只是说耶稣大声喊叫气就断了(太廿七50;可十五37;路廿三46)。而约翰却没有记载耶稣大声喊吽,他只是说耶稣最后的话是“成了!”因此我们知道耶稣大声喊叫和他说成了是同一件事。“成了”在希腊文只是一个字──tetelestai──说明耶稣断气时是喊出得胜的欢呼。他不是疲惫失败地说“成了!”而是欢欣地大叫“成了!”因为他知道他得胜了。表面看来他在十字架上是失败的,不过他清楚地知道已经得胜了。

本段的最后一句话,让我们看得更为清楚。约翰说,耶稣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上帝了。约翰所用的“低下头”是躺下来睡在枕头上的意思。对耶稣而言,争战业已结束,他已经得胜。即使在十字架上他欣喜的尝到了得胜的果子,完成了他被托付的使命,可以安心躺下来休息,既满足又安宁。

本段还得注意两点。约翰提到耶稣叫“我渴了”,应验了旧约圣经的话,他是想起了诗篇六十九篇廿一节:“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

另一件事也是约翰的伏笔。他说他们就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耶稣的口。牛膝草大概不可能胜任这项工作,因为它只是一根草梗,像坚勒的草,至多只有两尺长。因此有些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别字,因为牛膝草和兵丁的长矛在字形上很相像。我们相信约翰是写牛膝草,但他的意思也实在是指牛膝草。我们回顾以色列民脱离埃及为奴之地第一次过逾越节的情形,那天晚上有耶和华的使者巡行击杀埃及人的长子。以色列人便宰了逾越节的羔羊,拿一把牛膝草,蘸盆里的血,打在门楣上,和左右的门框上。天使看见血在门框上,就必越过那门(出十二22)。逾越节羔羊的血救了上帝的子民;而耶稣的血却救了全人类脱离了罪。因此约翰提到牛膝草,使犹太人很自然地回想到,逾越节羔羊拯救的血;这正是约翰的用意,指出耶稣乃是上帝所设立逾越节的伟大羔羊,他的死拯救了全人类脱离罪。

水与血(十九31-37

有一件事,犹太人比罗马人有慈心。罗马人照他们的习俗执行钉十字架的极刑,任凭死囚挂在十字架上。在日正当中的炎热和夜里的寒气之下,他可能挂在那里好几天,受尽干渴的煎熬,也任凭蚊虫苍蝇在背上鞭打过的绽裂处爬行的折磨。常有人在十字架上因痛苦狂叫而死。罗马人并不收埋这些死犯的尸首,只把他们取下,任由兀鹰、乌鸦、野狗叼食。

犹太的律法不同,它这样记载:“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沾染了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上帝面前受咒诅的”(申廿一22-23)。犹太拉比律法米示拿规定:“任何人若让死犯留在木头上过夜,都违背了明确的命令。”犹太公会还特别指定两处地点作为收埋那些死囚之用;而不要把他们葬在列祖的坟地里。就本案说,尸首不挂在木头上过夜显得更为重要,因为第二天就是安息日,而且又是逾越节前的安息日。

当时对垂死的犯人采取一项严酷的措施,即是用木槌打断他们的腿,使他们早一点死,那和耶稣一起被钉的犯人都被打断了腿。所幸耶稣免去此劫,因为他已经死了。约翰了解到这正是应验了旧约的另一个记载: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拆断(民九12)。约翰再一次的体会到,耶稣就是把他的子民从死里救赎出来的逾越节羊羔。

最后发生了一件奇特的事件。兵丁发现耶稣已死,就不再打断他的腿。但其中有一个─为了证实耶稣已死的事实─用枪刺他的肋旁,于是流出了水和血来。约翰特别看重这点,他知道这是应验了撒迦利亚书十二章十节的预言:“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于是他出去传讲这个亲眼目击的见证,说明事情实际发生的经过,而且以个人担保所说全属实情。

首先,我们要问耶稣死的经过究竟如何!我们无法肯定,但他很可能是死于心碎。当然,在正常情况下,人的尸体是不会流血的。这只是耶稣的特殊经验,无论是身体和感情,他都受创极深,以致心灵破碎。耶稣死时,心脏的血和围绕心脏的心囊液体都混合在一起,兵丁的枪刺穿心囊时,混合的液体和血就流出来。耶稣死于心碎是件令人痛心的事,但这却是毫不夸张的事实。

即使是如此,为什么约翰这样强调这点呢?他的两点理由如下:

(一)对他,这是一个最后的,且是不争的事实,证明耶稣是一个有真实躯体的人。对那些灵智派者主张耶稣乃是一个幻影和灵,或其他不具真实的躯体等谬论提出了反证,同时也证明了耶稣的骨正如我们的骨,血肉也如同我们的血肉。

(二)对约翰来说,这非但证明了耶稣的人性,也象征教会的大圣礼。其中的洗礼主要是靠水;而圣餐(主餐)则是靠耶稣的宝血。洗礼是藉耶稣基督所表现出上帝洗净的恩典的记号;而圣餐的酒则代表耶稣的宝血除去了人的罪。所以约翰认为耶稣肋旁所流的水和血是象征教会的洗礼和圣餐这两大圣礼。正像涂来德(Toplady)在其所谱的圣诗所言:(编按:见普天颂赞一七八首)

万古磐石为我开,容我藏身在主怀,
愿因主流水和血,洗我一生诸罪孽,
使我免于主怒责,使我污秽成清洁。

致送耶稣的最后礼物(十九38-42

耶稣死了,善后工作必须赶快做,因为安息日就要开始了,安息日是不许作工的。耶稣的朋友都很贫苦,无力为他安葬;这时却有两个人来了。

一个是亚利马太的约瑟。他始终是耶稣的门徒;他是犹太公会的议员,是个大人物,为了怕别人知道,他总是不敢公开他门徒的身分。另一个则是尼哥底母。按犹太的习俗,尸体必须裹在加香料的细麻布里。尼哥底母带来了足够一个君王埋葬之用的香料。约瑟则为耶稣提供了一个坟墓;尼哥底心另外也献上葬礼所需的细麻布。

这既是一件悲剧,然同时亦有其荣耀的一面。

(一)先说悲剧。尼哥底母和约瑟都是犹太公会的议员,且都是耶稣的秘密门徒。在犹太公曾设计罪状控诉耶稣的会议中,他们两人若非缺席不在场,便是自始至终静坐一旁,不敢表示意见。如果在众人斥责耶稣的咆哮声中,有人出来支持耶稣,对耶稣来说,会是多大的不同啊。在阴冷恶毒的像之中,看到一张忠诚的面孔,对耶稣来说,又会是多大的不同啊。可惜尼哥底母和约瑟竟然都屈服在恶势力之下。

我们往往等到一个人死了,才表现出对他的爱心。在耶稣生前对他忠诚,比在他死后提供一座新坟墓,或送他一套君王穿用的寿衣来得更有价值。在耶稣生前送他一朵鲜花,比在他死后把全世界的花环都送给他,来得更可贵;在他生前对他说一句爱心的赞词和感谢的话,比在他死后享有全世界的颂赞要有价值得多了。

(二)再说荣耀的一面。耶稣的死为约瑟和尼哥底母所做的,就是即使在他生前也无法办到的。耶稣在十字架上刚死,约瑟就忘了他的害怕,公然向罗马政府要求领回尸体。耶稣在十字架上刚死,尼哥底母就带万人瞩目的贡物来。原先的懦弱、犹豫、畏缩都不见了。那些在耶稣生前感到害怕的人。在耶稣一死,就做出吸引万人的行动来。耶稣死后还不到一小时,他自己的预言就应验了:“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十二32)。尼哥底母在犹太公会不敢仗义执言或者他缺席不在场,可能使耶稣忧伤;但他确知,他在十字架上死后,他们会忘记恐惧,使耶稣感到欣慰,十字架的权能业已展开,并吸引万人来归向他。十字架的权能甚至把一个懦夫变成英雄人物;把一个取舍不定的人,变成一个为了耶稣的缘故义无反顾的人。──《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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