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约翰一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一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壹书相关章:

 

约翰一书

注释

五1-5信心的胜利

爱的思想使我们想到我们与神的关系,由此更想到得胜。只要信与爱互相紧扣一起(参四16),信徒便能胜过世界。

第1节凭信心信靠「耶稣为基督」,就是这书信一直坚持的真理。能这样信靠的信徒是「从神而生」的。认信耶稣是基督,不是出于人的知识,乃是成就这件事的神的工作(参林前十二3)。神这项工作产生出爱其它信徒的心,因为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第2节约翰一直坚持爱神的心与爱人的心是紧紧连在一起的。一般来说,他认为爱神的心会在爱人的心中显露出来;不过,他在这里将过程倒转过来:我们知道我们若爱神,便是「爱神的儿女」。爱神与爱人是手并进、连为一体的。约翰没有把爱神的观念停留在思想层面,却转向实际行动方面,将「遵守他的诫命」包括在内。真正的爱是藉留心行神的旨意而显明出来。

第3节约翰的确可以说「遵守神的诫命,就是爱他了」。约翰不是教条主义者,但他知道爱带有连串的行动;最自然的示爱方式就是为所爱的人做事,除了「他的诫命」外,还有甚么比这更优胜?当约翰补充说「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参太十一30),他的意思不是说我们很容易便可以完成我们对神的责任。相反地,他的意思是,神的诫命不是一种使人厌烦的负担。这些责任可能是困难的,却是叫人欢喜的。

第4节这一点引出了「得胜」。「凡……的」(新国际译本译为「每一个人」)这个中性名词使这句句子颇为笼统(参一1)。「我们的信心」(这个名词只在约翰一书出现过,在约翰福音、约翰一书和约翰三书都没有出现)放在最后,是表示强调。「胜了」的意思是那决定性的胜利已成过去,就是当耶稣的死战胜了魔鬼,和个别信徒在开始信靠耶稣的时候,就胜过了。

第5节这个反问强调了信心的位置。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就能得胜。这里再次强调对耶稣的正确观念。我们在这里再次看到约翰用重复的手法来强调一件事;他在这两节中提了3次胜过世界。我们绝不会错过,因这是很重要的。

五6-12为子作见证

既然对耶稣有正确的看法是如此重要,对它的验证便不可少。约翰引用了一些确立耶稣身分的见证。

第6节耶稣「借着水」而来,肯定是指到祂的受洗,同样,「血」就是指祂的死。当祂受洗时,祂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祂便严肃地开始祂一生的工作。有些异端似乎相信神圣的基督在耶稣受洗时降临在衪身上,但在祂死前离开了祂。约翰反驳这种看法,特别强调血:「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这一直是福音的核心。当时似乎没有人质疑「水」,但「血」似乎成为了绊脚石,因为异端显然觉得没有可能相信神圣的基督是会死的。约翰带出「不是单用水」的事实。「水」和「血」是并存的。此外,「并且有圣灵作见证」(现在时态表明这是一项继续不断的行动)。圣灵有最高的资格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耶稣也是一样;约十四6)。

第7节英王钦定本包括了一些补充数据,新国际译本将这些资料放在旁注中。这些字词除了在较后期的拉丁文手稿中出现外,其它手稿中均欠奉,而且它们明显是不属那真正文本的。

第8节事实上,这里「作见证的有三」。圣灵排第一位,也许是因为上一节刚提过祂,也许是因为圣灵是有位格的,因而比「水」或「血」的见证更明显。但无论如何,这些见证是一致的。圣灵的内证,以及基督受洗和受死所包含的一切,并不是3样毫无关系的事。它们一同指向神在基督里为拯救我们所作的伟大工作。

第9节约翰诉诸人的信心这众所皆知的事实。我们既能接受他人的见证,更何况是约翰所说的见证,因为那是神的见证,而神的见证更大。这个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如今见证已经公开表明了,所以,这表示神已经在基督里显明祂自己;祂已经亲自见证这正是祂本人所酷肖的本相。

第10节凡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这似乎是表示圣灵的见证(6-7节)就是见证信徒的灵性。「信神儿子的」和「不信神」似乎是相反词,意思就是,约翰认为「信神儿子」和「信神」没有太大分别。对约翰来说,耶稣基督是神道成肉身,因此,信基督就是信神。然而,不相信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参一10)。「将神当作」的完成时态视此为持久的。不信的人永远对神有错误的理解。

第11节见证的内容也许有点出人意表,因为它是神所作的事,不是神所说的话:「他赐给我们永生」。永生是神自己的作为,是神自己的恩赐。当我们仔细思想,便看到这是神的一项启示。后来补充的「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是很重要的。我们想到永生时,不可能不想到儿子;我们想到这「见证」时,也不可能不想到祂(参9节)。永生就是与基督在一起及在基督里的生命。

第12节作者用一首轻快的两行诗来强调这一点。生命与儿子成对。二者任缺其一都不可。

五13-21知道有永生

写约翰福音的目的,是要读者相信及从而得着永生(约二十31)。相反地,这封信是写给那些已经相信的人,为要给他们确据,就是肯定他们已有永生。在书信完结之前,约翰说明了这一点。

五13-15坦然无惧

第13节这封信是写给「你们相信的人」;这不是福音单张,乃是一封给基督徒的信。信中说了很多有关知识方面的事,现在我们明白到整封信的目的是「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救恩的确据是重要的,其重要程度足以使作者写这封信。作者在这封信中唯一提到「信奉神儿子之名」,即信奉祂的整个人,与这个名代表一切(在三23中有类似的用词,希腊原文的意思是「信那名」)。

第14节约翰跟着谈到在祈求中坦然无惧。他看祈求的范围十分广泛,因为他说「求甚么」;但他立即用「照他旨意」来界定那范围。祈祷不是一种用来使神改变初衷,按我们心意去做事的工具。我们必须照祂的旨意去求,才会收效。若这样祈求,神「就听我们」。我们在圣经其它地方学到必须用信心求(可十一24),奉耶稣的名求(约十四14),祈求的人要在基督里(约十五7),要饶恕得罪他们的人(可十一25),必须是顺服神(约壹三22),不是为满足自己的情欲(雅四3)。这些都是照神的旨意求的内涵。

第15节从神听我们祈求引伸至所带来的后果,即祂应允我们的请求。

五16-17为罪人祈求

第16节这个兀突的转变使我们思想到代求可以带来赦罪。约翰将「至于死的罪」和「不至于死的罪」分开(虽然他没有说明两者之间的分别)。他开始时,说当我们「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便应为他祈求。神会听我们的祈求而「将生命赐给他」。若这人需要神将生命赐给他,那么,他当时应该仍不是基督徒。他不是活的,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神回应我们的祈求,便给他生命。我们应看「至于死的罪」为一种状态,而不是一个行为。圣经中没有指出有一种行为是会至死的,却有一种罪的状态是至死的,就是背叛神;约翰在其它地方称之为「住在死中」(三14)。耶稣警告说,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路十二10),这就是这段经文的意思。约翰又补充说,他不说「当为这罪祈求」(虽然他也没有明显说「不」应为这罪祈求)。这里的意思不是说我们应该在甚么时候可以,及甚么时候不可以为他人祈求。这是一个严厉的警告,说明罪带来神的惩罚。

第17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我们不可对罪掉以轻心。然而,信徒就算犯了罪,也不会将他们从得救的名单中除名。

五18-21信徒的知识

第18节以下3句都是以「我们知道」来开始。第一句是:「凡从神生的,必不(继续)犯罪」(同样,这里也是指惯性犯罪的态度);原因是「凡从神生的,必受那从神生(即耶稣基督)的保守」。如此类推,「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即不能有效地与他接触。

第19节第二句是有关信徒的本源;他们是「神的儿女」。对比之下,「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在这种联接的方式中,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动词,可能是指世界在恶者的支配下无能为力;也可能是指世界反应迟钝,拒绝站起来与支配它的主人对抗。

第20节这三连句的第三句引导我们思想道成肉身:「神的儿子已经来到」。这里有点儿强调祂来到的真实性〔希腊文有「在以前来了,现在仍在」的意思,R.E. Brown, The Epistles of John, (Doubleday, 1982), p.623〕。儿子能「使我们认识」。基督教信仰不单不会妨碍理性思维,还可以刺激人寻求正确的思想。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不但我们认识祂,「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后来更加以解释为「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正如我们在这封信里经常看到的一样,父与子的关系是亲密无间的。「在父里面」就是「在子里面」。约翰继续说:「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同样,这里很难看出他是指父或是指子,但他们是如此的亲密,实在没有甚么分别。古代的人有很多神祇,但约翰看这些都是假神。这里只有一位「真神」,而我们在祂里面有永生。

第21节来到结尾,约翰再次用那亲昵的称谓:「小子们」。根据上文的讨论,我们不大可能会以为「偶像」是敬拜时用的雕像。这个词的意思是「假神」。约翰的读者从神领受了很多恩赐,包括「智慧」(20节)。那么,就让他们自守,远避一切的假神。
查阅相关章:
更多关于: 约翰   第五章   注释   圣经   基督徒   一书   文摘   道尔   唐纳   约翰   基督   耶稣   见证   的人   生命   信徒   儿子   圣灵   基督徒   这是   爱神   旨意   耶稣基督   是指   世界   上帝   都是   弟兄   圣经   信心   使徒   经文   原文   偶像   真理   儿女   导论   使我   异端
返回顶部
圣经资料,在线查经,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