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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壹书第五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约翰壹书第五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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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壹书第五章

壹、内容纲要

【信心的轨迹】
一、总纲──从相信至胜过世界(1~5节)
1.相信使我们得生且爱从神生的(1~3节)
2.信心使我们能胜过世界(4~5节)
二、从相信至得胜的轨迹(6~21节)
1.因神的见证而信耶稣是神的儿子(6~11节)
2.因信神的儿子而有生命(12~13节)
3.因有生命而知道神必听我们的祈求(14~15节)
4.因祈求而蒙神保守,不至犯罪(16~19节)
5.因住在那位真实的里面而自守,远避偶像(20~21节)

贰、逐节详解

【约壹五1】「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原文直译〕「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的;凡爱那生(他)的,也爱那从祂而生的。」
〔原文字义〕「信」相信,信靠,交托;「生」生出,产生;「爱」亲爱,慈爱,圣爱(动词agapao)。
〔文意注解〕「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信』不是单单指理性上相信一个事实,而且也包括全心的接受(参约一10『接待』),以及全人的投入(参约三16原文『信入祂』);『耶稣是基督』指为人的耶稣乃是从神来的基督,也就是说,相信祂是人又是神,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从神而生』指从神得着新生命(参约三3『重生』)以及新身份──神的儿女(参2节)。
「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生他之神』指神自己;『从神生的』指神的儿女,就是信徒。本句暗示爱和生命的关系,生命中自然会有爱的交流,爱同一生命的对象,包括向着神也向着人。
〔话中之光〕(一)从神生的条件很简单,只需相信耶稣是基督;有些教派加上其他的条件,例如:必须公开认罪悔改、或具初步圣经知识、或宣誓加入为会友等,这些都不是圣经所要求的。
(二)「从神而生」表示从神得着了神的生命,也与神的性情有分(参彼后一4),此后一切的追求与发展,都与这个新生命有关。
(三)当我们一相信主耶稣时,就成为神家中的一个成员,其他的信徒也都是神家里的人;这个身分的决定权单单属于神,你我都无权决定可否接纳谁成为神家的人。
(四)新生命带来爱的本能和关系,凡是拥有同一生命的,我们都爱;换句话说,我们所爱的对象不在乎我们的选择,而是全世界所有真实的信徒,我们都爱。

【约壹五2】「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
〔原文直译〕「我们爱神,又遵行祂的命令,藉此我们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
〔原文字义〕「遵守」行,作,遵行;「诫命」命令,规条;「知道」认识,明白,晓得(ginosko);「儿女」亲生子女。
〔文意注解〕「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若爱神』这话并非表示真实活在新生命里面的信徒有可能不爱神,爱神乃是理所当然的情形;『遵守祂的诫命』诫命的原文是复数词,指神的话中一切的真理,都是信徒所该遵行的。
「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知道』指从经历中得到的一种体认或领悟;『爱神的儿女』指爱神所生的(参1节)。爱神又爱弟兄,这是生命中极其自然的倾向,不须要别人的教导才能明白。
〔话中之光〕(一)凡是真实从神而生的人,就必爱神并遵行神的话,正如儿女爱他们的亲生父母,又孝顺他们,听从他们的话一样。
(二)真正得救的人有一个特点,就是渴望力行神的心意;爱神的信徒藉遵行神的命令,以此表示对神的爱。
(三)爱神者会顺理成章的去爱神的儿女;爱神和爱人并不相背,反倒是自称爱神却不爱人,或仅爱那些他所喜欢的人,这种情形不符合生命的常理。
(四)「爱」是可以在实行中体认(「知道」)的;爱的实行越多,对爱的了解也越多。
(五)爱神的,应当遵守祂的命令;爱神儿女的,也应当遵守祂的命令。

【约壹五3】「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原文直译〕「我们遵守祂的命令,这就是爱神了;并且祂的命令不是重担。」
〔原文字义〕「遵守」看守,保守(原文和第二节的「遵守」不同字);「诫命」命令,规条;「难守的」沉重的,劳累的。
〔文意注解〕「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遵守祂的诫命』指牢牢的保守住神的话中的真理;『这就是爱祂了』指我们爱神的证据,就在我们遵守祂的命令。
「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不是难守的』意指出于爱神之心就不会觉得祂的命令是一项沉重的负担,并且实际上是『神的爱』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有能力去遵守。
〔话中之光〕(一)感谢神,是神先将祂的爱赏赐给我们,然后才叫我们去遵守祂爱的命令;基督教不同于别的宗教,是先有供应,后才有要求。
(二)凡是出自「爱心」的,对于任何的命令都不会觉得为难,反而会甘心乐意的去作。

【约壹五4】「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原文字义〕「凡」一切,都,每一个;「胜过」征服,得胜;「世界」世人,世代,系统(kosmos);「信心」信仰,信德,说服,深信。
〔文意注解〕「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因为』表示下文是说明为甚么『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参3节);『凡从神生的』指凡信耶稣是基督的人(参1节),他们的特点是具有永生(参13节),即有神的生命;『就胜过世界』意指胜过『爱世界』的心(参二15),亦即不爱世界,而爱神、爱弟兄。
「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了世界』按原文是过去不定时,指一项确定的事实或行为,在此特指我们藉与主同钉十字架而胜过了世界(参加六14);『我们的信心』意指我们借着信心而与基督联合,并取用祂得胜的生命。
〔话中之光〕(一)不是我们自己能胜过世界,而是借着从神而生的生命之能力,使我们能胜过世界。
(二)既然胜过了世界,当然也就不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了,并且爱神的心也就在我们的里面了(参二15);而爱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参1节)。
(三)世界在魔鬼的手中乃是一件利器,牠躲在世界的背后,来篡夺信徒对神的爱心(参雅四4),又使我们不爱弟兄,反而恨人(参三15~17)。
(四)「我们的信心」乃是开启「得胜之生命」的钥匙;若非我们个人主观的信心,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客观胜利,便不能成为我们主观的经历。

【约壹五5】「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原文直译〕「那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就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原文字义〕「胜过」征服,得胜;「信」相信,信靠,交托。
〔文意注解〕「胜过世界的是谁呢?」这个问题是为了界定『得胜者』的范围,而把异端假教师排除在外。
「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与『凡信耶稣是基督的』(参1节)同义;换句话说,惟有那些正确信仰的基督徒才有资格胜过世界,因为他们拥有神的生命(参11~13节)。
〔话中之光〕(一)一般信徒可能认为只有那些具备圣经知识,或者被人认定属灵的人才能胜过世界,但是本节却说只要是耶稣基督的真信徒,就足以胜过世界。
(二)「信耶稣是神儿子」就是相信神的儿子降卑为人,且死在十字架上,为要以神人二性的身份成功救赎(参约一14;腓二6~8;提前一15)。
(三)「信」使我们有分于耶稣基督的得胜──祂在十字架上的得胜,也就是我们信的人的得胜。

【约壹五6】「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原文直译〕「这曾经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那耶稣基督;不单是借着水,也是借着水和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原文字义〕「借着」经过,经由,因为;「单」单独,只有,但是;「用」在…里(本节共用了三次)。
〔文意注解〕「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借着水』指主耶稣借着受浸,以显明祂是神的爱子(参太三16~17);『血』指祂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完成救赎大工,以显明祂是救主(参约十九30;徒二36);『借着水和血而来』水和血的解释须平衡,我们不能把其中一个按字面解释作物质的东西,另一个则解释作属灵的意义,所以水和血都是物质的水和血,而主耶稣的一生,开始时借着受水浸见证祂是神来成为人,结束时借着流血舍命见证祂这个人真是神的儿子(参可十五39);『就是耶稣基督』意指祂就是神而人者。
「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不是单用水』这是因为诺斯底异端中的克林妥派,承认当主耶稣受浸时,圣灵降在祂的身上(参太三16),所以若单用水作见证,不足以驳斥异端的错误;『乃是用水又用血』克林妥派异端认为主耶稣在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之前,神性已经离开了祂,所以祂是以一个平常的人身分受死,这样,祂的受死就没有多大效用,但这里说用水又用血作见证,显明祂至死都是以神儿子的身分完成救赎大工,所以祂一人之死足以赎普天下人的罪(参二2)。
〔话中之光〕(一)主耶稣如何借着受浸的水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见证祂是神来成为人,获得完全的胜利;我们也照样借着受浸归入祂的死和复活(参罗六3~5),又借着与祂同钉十字架,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参加六17),见证我们乃是仗着十字架夸胜(参西二15)。
(二)今天的基督教,大多数人只记得祂的降生(水所见证的),却忽略了祂的受死(血所见证的);少数爱主的人,不仅感谢祂道成肉身,更是时常擘饼、喝杯,感念祂为我们受死(参林前十一25~26)。

【约壹五7】「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原文直译〕「因为在天上作见证的有三样,就是父、话和圣灵,并且这三样乃是一。」(注:本节的直译乃根据英文钦订本,但它所根据的古抄本迟至十四世纪才被人发现,在此之前,所有的古卷均无天上的三样见证之文,故大多数圣经学者认为英文钦订本所根据的古抄本,是误把某古卷抄写员的脚注当作经文,所以本圣经注解,不拟对此直译经文予以加注,而仅列译文供读者参考。)
〔原文字义〕「圣灵」灵,风,气(原文无「圣」字);「作见证」见证,指证(原文字根含有「殉道」之意);「真理」真实,真道,诚实。
〔文意注解〕「并且有圣灵作见证,」意指圣灵为所有的真理作见证(参约十六17),特别是为有关主耶稣的真理作见证(参约十五26)。
「因为圣灵就是真理,」意指前面所说用水又用血为主耶稣所作的见证(参6节),圣灵也见证此说完全合乎真理,因为圣灵本身就是真理,祂又被称作『真理的圣灵』(参约十四17;十五26;十六13)。
〔话中之光〕(一)主耶稣不仅借着圣灵在母腹里成胎(参路一35),并且祂受浸、受试探、受职、作工都有圣灵的参与和见证(参路三22;四1,14;约三34;十五26;徒十38)。
(二)基督教一切所谓的真理,若没有圣灵的开启、引导、见证和运作,便都只是字句、教条、道理和仪文,对我们并没有多大用处,但若有了圣灵参预其中,便都与生命联上了关系(参林后三6;加六8),也都是真理。

【约壹五8】「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原文直译〕「而在地上作见证的有三样,就是灵、水和血,这三样也都是一致的。」
〔原文字义〕「三」三个,三样;「归于」进入而成。
〔文意注解〕「作见证的原来有三,」『作见证的』按犹太律法,作见证的至少要有两个人,若有三个人则更为充分(参申十七6;十九15;太十八16)。
「就是圣灵、水,与血,」这是把六、七两节合起来重提。
「这三样也都归于一,」『都归于一』意指为着一个目的,就是都一致的为基督耶稣作见证,叫人因信祂得永生(参9~13节;约二十31)。
〔话中之光〕(一)神为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所作的见证,是充分且完全的(「三」字所表),从祂的降生至受死,每一过程无不见证出祂就是神子。
(二)神的见证不仅充分应付了各种不同的场合和局面,并且各个见证也都彼此相连,同归于一(参弗一10),何等美妙!

【约壹五9】「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该领受:原文是大)了,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
〔原文直译〕「我们若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大,因为这是神为祂儿子所作的见证。」
〔原文字义〕「既」如果,倘若;「领受」得着,拿起,接待;「更该领受」更大,还大;「作的」作见证,证明,指证。
〔文意注解〕「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人的见证』指一般人世间日常生活中的见证;『领受人的见证』指接受值得信赖之人所作的见证。
「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神的见证』即指上文圣灵、水与血的三样见证(参8节);『更该领受』原文作『更大』,表示更可靠、更重要。
「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指神所作的见证,总结在耶稣基督身上,证明祂就是神的儿子。
〔话中之光〕(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小至买一件东西,大至判断关乎终身或生死的事,都倚赖人所提供的信息证据(亦即见证),并且很少有所疑虑;然而面对神藉外面的环境、话语和里面的圣灵所给的引导和见证,却往往缺乏信心,彷佛神在说谎似的(参10节)。
(二)神见证的中心,就是祂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我们向着人所作一切的见证,也都应当引人注目于祂,并且归向祂。

【约壹五10】「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
〔原文字义〕「就有」持有,得着;「当作」行,作,遵行;「说谎的」谎言者。
〔文意注解〕「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意指『信』就是『领受』(参9节),『领受神的见证』就是『相信神的儿子』。
这里的『信』字原文是现在时式,不同于三23的『信』字,那里按原文是过去不定时式,意指三23是得救时开始的信心,是接受耶稣基督作个人救主的信心,而这里五10是在日常生活中持续信靠耶稣基督的信心,也就是以信靠主为我们生活模式的信心。
「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不信神的』指不信神的见证,也就是不领受神为祂儿子所作的见证的(参9节);『将神当作说谎的』意指不承认祂是又真又活的神(参帖前一9)。
「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不信』在原文是完成时式,指一直都不肯改变态度,从始至终都不信。
〔话中之光〕(一)相信神儿子的,不仅是将祂接受到我们的里面来(参约一12),并且也将神的见证接受到里面,使祂的见证根深柢固的结合到我们一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中,基督信仰成为我们人生的导航。
(二)世人认为信不信由得我们自己,其实凡是不信神见证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这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恶。
(三)人因无知而抗拒神,一时胡涂不信,仍有得救的机会;但若坚持不信到底,其下场真是可悲。

【约壹五11】「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
〔原文直译〕「这见证就是神已经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而这生命乃是在祂儿子的里面。」
〔原文字义〕「赐给」赐予,分给;「永生」永远的生命,长远活着(首字);生命,活(第二个字)。
〔文意注解〕「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见证』指神的见证,有两方面:(1)见证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参1,5,9~10节);(2)见证信耶稣是神儿子的人有永生(参13节)。
『赐给』指在原有的生命之外,条件式的给予,其条件就是信子;『我们』指信徒;『永生』按原文是指永远的生命,即永不灭亡(参约十28)、永远存在的生命,也就是神的生命,神的自己(参20节)。
「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本句说出基督就是神所要赐给我们的生命(参西三4);永生并不是神在基督之外,另赐给我们的;永生乃是那在祂儿子里面的生命,连同祂儿子一并赐给我们的。
〔话中之光〕(一)「永生」有如下的讲究:(1)源头──神;(2)凭借──基督;(3)代价──白白赐给;(4)条件──相信;(5)对象──我们信徒;(6)性质──永远活着。
(二)永生并不是指我们原有的生命可以延长直到永远,而是指另一种质量的生命,就是在神儿子里面的生命,可以让相信祂的人从一开始相信就能得着并享受的。

【约壹五12】「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原文直译〕「有这儿子的,就有生命;没有神儿子的,就没有生命。」
〔原文字义〕「有了」持有,得着;「就有」(原文和「有了」同字);「没有」「有」的否定词(首字);绝对没有(第二个字)。
〔文意注解〕「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人有了神的儿子』指人借着相信而得着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指就有永远的生命。
「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指人不信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指没有永远的生命。
〔话中之光〕(一)生命是在基督的里面(参11节;约一4),并且基督就是生命(约十一25;十四6;西三4),所以基督和生命乃是一,并不是分开的。
(二)人若要享受永远的生命,必须接受耶稣基督;人绝无可能拒绝耶稣基督,而得着永远的生命的。
(三)本节圣经乃是驳斥「万教归一」最好的根据,因为其他的宗教都不信耶稣基督是神「独一」的儿子。

【约壹五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原文直译〕「我把这些事写给你们信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你们有永远的生命,使你们(更坚)信神儿子的名。」
〔原文字义〕「信奉」信入;「名」名字,名称;「要叫」为的是,目的在于;「知道」看见,察觉;「自己」(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这些话』狭义的是指本章十一、十二两节的话,广义的是指本书上的话;『信奉』原文是现在时式,是在日常生活中持续信靠耶稣基督的信心,也就是以信靠主为我们生活模式的信心;『信奉神儿子之名』也就是相信耶稣基督乃是神的儿子(参5,20节)。
「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知道』按原文乃是确实的知道;『自己有永生』意指得着救恩的确据;本句表明信徒不必等到将来,乃是现在就可以知道已经确实得救了,并且正在享受这永远的生命。
〔话中之光〕(一)我们只要相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就可以领受永远的生命;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因为经上的话就是这事实的确据。
(二)信徒有没有神的生命,这是可以「知道」的,并且这「知道」不是凭我们主观的感觉,而是凭经上所写客观的话。
(三)当我们对主有信心,我们就活在神生命的里面,凭生命而活;当我们对主失去信心,我们就活在自己的里面,凭自己而活。

【约壹五14】「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甚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原文直译〕「这是我们向着祂的把握: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甚么,祂就听我们。」
〔原文字义〕「照」按着,根据;「旨意」意思,心愿,喜好的;「求」祈求,要求;「听」听见,垂听;「所存」所持有;「坦然无惧」放胆明说,公开,自信。
〔文意注解〕「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甚么,祂就听我们,」『照祂的旨意求』意指所祷告的必须符合神的旨意,而不是以自己的意愿为动机出发点;『祂就听我们』表示神答应我们的祷告乃是有条件的,凡不照祂条件的祷告,祂必不听。
「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我们向祂』意指我们与神面对面彼此相交(参一6~7);『坦然无惧』按原文是指一种确实的自信(confidence),它原来的涵意是『言论自由』,在真正民主政治底下,人们可以畅所欲言,而无被罪罚的恐惧,此处延伸用来形容向神祷告之时,只要保守自己在神的旨意中,便无所畏惧。
本节意指当我们亲近神,与神在生命里有交通祷告的时候,只要我们根据神的旨意而向祂有所求,就会自然而然地从里面有一种安然的自信,确信祂必听我们。
〔话中之光〕(一)信心只能在神旨意的范围内祷告或行动,但若超出神旨意的范围,就不是真信心。
(二)真正的信心,乃是一发出祷告,就确信神必听我们,而不必等到祷告得着了答应的事实。
(三)神的能力是储备在祂的旨意里。只要一切的事情都确实在神的旨意中,就纵使遇到最大的试炼,我们仍然可以坦然无惧,因为知道祂正在垂听我们!
(四)当你明白神的旨意后,你现在就应当因着你所明白的神的旨意而祷告,要神成功祂的旨意。现在的问题并非你有缺乏,你当得着供给,乃是神的旨意当得着成功。
(五)真实属灵的祷告,乃是求神成全祂的旨意,就像当日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祷告说:「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廿六39)。
(六)真正属灵的祷告,并不是支取神的能力以完成我们的心愿;而是求神藉祂的能力作工在我们身上,改变我们的心愿,使我们的心愿符合神的旨意,从此成就神的旨意。

【约壹五15】「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
〔原文直译〕「我们若知道,凡我们所求的,祂都听我们,我们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我们无不得着。」
〔原文字义〕「既然」无论甚么(条件语);「听」听见,垂听;「一切」凡是;「无不得着」都持有。
〔文意注解〕「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既然知道』的原文结构相当特别,是将条件式质词跟直陈式动词连接在一起,表示所陈述的条件是真实的,换句话说,前面第14节的话,我们可以确实的知道是真的;『一切所求的』意指一切照祂旨意所求的(参14节)。
「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就知道』意指上句的知道带进本句的知道;『无不得着』意指凡祈求的,都得着成全;『得着』按原文是现在时式,表示神这个应许可以视同实际上确实的得着。
〔话中之光〕(一)我们若能知道神垂听我们的祷告,也就能知道祂必定会答应我们的祷告。
(二)信徒不是要用好听的话,来感动神答应我们的祷告;祷告乃是寻求神话语中的旨意,我们一旦掌握了神的旨意,便根据这个旨意向神祈求,这就使神的手被我们推动了。
(三)祷告得着神答应的程序如下:(1)寻求神的旨意;(2)照神的旨意祈求;(3)知道神必听此类祈求;(4)知道一切所求无不得着。

【约壹五16】「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原文直译〕「人若看见他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他就当为他祈求,祂就要把生命给他,就是给那犯不至于死的罪的。但也有会至于死的罪,我不是说他当为那个祈求。」
〔原文字义〕「至于」对着,到…那里;「就当」(原文无此字);「祈求」寻求,求问(首字);盘问地求,切求(第二个字);「这罪」那一个。
〔文意注解〕「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弟兄』指主内弟兄,亦即信徒;『死』的意思有三:(1)肉体的死(参林前十一29~30);(2)灵性的死(参启三1);(3)灭亡的死(启二十6,14);『不至于死的罪』意指犯了那种罪之后还能活着,也就是『至于死的罪』以外所有的罪。
「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当为他祈求』意指当照神的旨意为他祈求(参14节上),这样的祈求,一面说,代求的人本身向着神能坦然无惧(参14节下),且有必得着神答应的把握(参15节),另一面说,被代求的人,必会得着神生命的供应;『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本句按原文并无『神』字,是指他(代求的人)必会间接地帮助那犯罪的弟兄(被代求的人)得着生命的供应;『生命』与本节中的『死』彼此相对,这里的『生命』应指属灵的生命,所以本节中的『死』也宜解为属灵的死,这样,属灵生命的供应,就会使属灵情况濒临于死亡的弟兄,起死回生,能与神恢复生命的相交。
「有至于死的罪,」『至于死的罪』圣经学者对此有各种不同的解释:(1)杀人者偿命,犯此罪者后果必死(参箴廿八17);(2)擘饼时不分辨主身体的罪(参林前十一30);(3)欺哄圣灵的罪(参徒五5,10);(4)亵渎圣灵的罪(参太十二31~32);(5)某种特殊的罪,被神判定必死;(6)离道反教的罪。
最合理的解释,应当根据使徒约翰书写本书的主旨,是在劝勉并警戒信徒勿盲目跟从异端假教师,他们是魔鬼的差役,他们的结局乃是进入那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参太廿五41)。这些异端假教师自称是基督徒,平时也装作基督使徒的模样(参林后十一13),所以被一般信徒视为弟兄姊妹,,其实是假弟兄(参加二4)。他们故意否认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所以所犯的是『至于死的罪』。
「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对于一般无知的信徒,或不信的世人,当然应当为他们代祷;但对于这些被魔鬼所利用,怀着目的要破坏纯正信仰的异端假教师,我们就不该为他们代求。注意,本句的『祈求』和上半节的『祈求』在原文不同字,有的解经家据此将本句解作:『我不说当为这罪查问』,意指不当查问神为甚么容许他犯下如此的罪行,或指不当查问神为甚么不听祷告而让他至于死。
〔话中之光〕(一)代祷是供应生命的管道;哪里代祷的事例多,那里就多有生命的流通。
(二)祷告有当求和不当求两种,当求的就当多多的代求,不当求的就切莫作滥好人,信徒的智慧就在于此。
(三)信徒最要当心的,乃是要保守自己(参21节),以免犯了「至于死的罪」,所以最好要「远避偶像」(参21节),因为魔鬼最善于躲在「宗教偶像」的背后,使信徒不知不觉的被骗去跟从异端假教师。

【约壹五17】「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原文直译〕「一切不义都是罪;但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原文字义〕「不义的」有罪的,不公正的;「罪」失误目标。
〔文意注解〕「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不义的』指对神与对人不公平正直的行为,会导致与神相交的中断(参一9);『都是罪』这是指罪的定义(参三4),本句是将所有未达到神公义的标准的行为,都包括在罪里面,包括『至于死的罪』和『不至于死的罪』。
「也有不至于死的罪,」本句意指人所犯下一切的罪中,含有『不至于死的罪』。
〔话中之光〕(一)该说该作的不说不作,不该说不该作的却说却作,这些都是罪,因为都是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事。
(二)信徒一不小心,就会犯了「不至于死的罪」,所以我们应当彼此代求(参16节),好叫对方及时蒙光照、认罪,俾能恢复生命的相交(参一9)。

【约壹五18】「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原文直译〕「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都不犯罪,而且那从神生的,会保守他自己,并且那恶者不会去碰他。」
〔原文字义〕「犯罪」干犯,射不中;「保守」看守,谨守;「那恶者」邪恶的,坏的;「害」触摸到,黏附,缠绕。
〔文意注解〕「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本书结束于三个『我们知道』,其中第一个『知道』,是重复三9前半,以肯定的语气宣告凡是真实神的儿女,必定不会习惯地经常犯罪。
「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这里是强调神儿子里面的生命(参11节),具有保守的能力,我们这因信而重生得着神儿子生命的信徒(参13节),自然有保守自己的能力。
「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那恶者』指魔鬼(参三8,12);『无法害他』意指无法抓住他、将他拖累到犯罪习以为常的地步。
〔话中之光〕(一)信徒的里面,具有与生(指重生)俱来的本能,就是神的生命能保守他。
(二)神的生命强于魔鬼的生命,而魔鬼的生命强于人天然的生命;问题是我们与魔鬼对抗,是要靠神的生命呢?抑或靠自己的生命?胜败之分乃在于此。
(三)信徒若靠神的生命,就会得着保守;但若靠自己,就会遭受那恶者的加害。

【约壹五19】「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原文字义〕「属神的」出于神的;「全」整个,全部;「卧在」摆在,放在,安置在;「在…手下」在…之中,在…之上。
〔文意注解〕「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本节是第二个『我们知道』,这三个『我们知道』说出信徒在神面前的蒙恩所得,我们和一般世人不同的地方;『我们是属神的』意指我们是出于神、归神护理并照顾的,毋须受魔鬼的辖制。
「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全世界』指世界上的人和他们所赖以生活行动的整个系统体制;『都卧在那恶者手下』有二意:(1)在魔鬼的怀抱中接受其喂养和教导;(2)无能为力的躺卧在魔鬼的手下任其操纵和宰割。
〔话中之光〕(一)信徒和世人不同之处在于:(1)我们是从神生的(参18节),里面有神的生命;(2)我们已经被神从世界里分别出来,归神为圣的。
(二)我们既然已经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参徒廿六18),得以免受魔鬼的霸占和操纵,就不该再去效法世人的生活方式,以免受魔鬼的玩弄。
(三)属神的人接受神的保守和供应,属魔鬼的人接受魔鬼的霸占和喂养,分属两种不同的领域;我们若要讨神的喜悦,便得谨守这个分别的界限,切莫以世俗为友(参林后六14~18)。

【约壹五20】「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原文直译〕「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并且将悟性赐给了我们,使我们能认识那位真实者;并且我们也在那位真实者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就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
〔原文字义〕「来到」来临,到达;「智慧」心思,领悟力;「赐给」赐予,分给;「真实的」真的(两次);「真」(原文与「真实的」同字」)。
〔文意注解〕「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本节是第三个『我们知道』,凡是神的真实信徒,很自然地,都会有十八至二十节的三样体认;『神的儿子』指耶稣基督;『已经来到』指祂借着道成肉身,来到我们中间,并且与我们同在(参约一14)。
「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智慧』不是指世上的智慧(参林前二6),而是指得救的智慧(参提后三15)和属灵的智慧(参西一9);『认识』指从体验得来的认识;『那位真实的』指独一的真神,祂乃是惟一真正与实际的,除祂之外,一切都是虚假、虚空的。
「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在那位真实的里面』指在真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意指在基督里面就是在真神里面,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所以我们在真神里面,也就是在基督里面,这也表明祂儿子耶稣基督就是真神,神和祂的儿子是二而一、一而二的。
「这是真神,也是永生,」『这』指本节所描述的一切故事,包括神的儿子和那位真实的,二者又合而为一;『这是真神』对我们来说,神的儿子和神自己是没有办法分割的,我们得着神的儿子就是得着神自己,这个定义乃是针对诺斯底异端否认基督就是神而发的;『也是永生』指这样一位真神,对我们信徒来说,就是永远的生命,使我们有分于神生命的实质。
〔话中之光〕(一)人世间一切都是虚空的虚空(参传一2),惟有在基督里面,我们才能得着真实和实际。
(二)一切的偶像也都是虚幻与虚假的,都不能给人们带来真实的喜乐与享受;我们若要得着真实的喜乐与享受,便须借着耶稣基督,才能使一切都成为实在的(参林后一19~20)。
(三)神的儿子和真神自己是不能分开的,我们对神儿子的经历,也就是对真神的经历。

【约壹五21】「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原文直译〕「小孩子们,要保守你们自己远离偶像。阿们。」
〔原文字义〕「小子」小孩,孩子;「自守」自己看守,亲自保守;「远避」从…离开,由…脱离;「偶像」像,形像。
〔文意注解〕「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自守』指自我保守,防备外来的攻击,特别是从异端而来的一切欺骗的法术(参弗四14)。
「远避偶像,」『偶像』有二意:(1)狭义指假神偶像;(2)广义指任何取代神在人心目中地位的人事物。
〔话中之光〕(一)从神生的虽然能保守自己(参18节),但我们信徒还得与神的生命配合(自守),我们若不住在神的生命里面,神生命的大能在我们身上仍旧不能产生功效。
(二)这世界充满了有形和无形的偶像,处处吸引人心,甚至在教会中,也充满了各种无形的偶像(例如属灵伟人、钱财等),最好的自我防备办法便是远离和躲避(意即设下心防),不要让任何人、事、物霸占我们的心。
(三)在教会中高举某项真理或某位传道人,过于圣经所记(参林前四6),就会变成我们的偶像,使我们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参林后十一3)。

叁、灵训要义

【信心的四个果效】
一、从神而生(1节上)
二、爱生他之神(1节中,2节上)
三、爱从神生的──神的儿女(2节下,2节下)
四、遵守神的诫命(2节中,3节)

【基督徒的七项见证】
一、爱心的见证──遵守神爱的诫命(1~3节)
二、信心的见证──胜过世界(4~5节)
三、耶稣基督的见证──从水和血而来(6节)
四、圣灵的见证──见证真理(7~8节)
五、神的见证──信子的有永生(9~13节)
六、祷告的见证──神听我们一切照祂旨意所求的(14~17节)
七、永生的见证──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18~21节)

【信望爱】
一、基督徒的信心
1.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1节)
2.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4~5节)
3.信神儿子的,就是信神为祂儿子所作的三样见证(6~10节)
4.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13节)
二、基督徒的盼望
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了永生的盼望(11~12节;参西一27)
2.神和神的生命会保守我们,直到那日(参18~19节)
三、基督徒的爱心
1.凡从神生的,爱生他之神,也爱从神生的(1节)
2.遵守祂的诫命,就是爱神,也爱神的儿女(2~3节)

【几个知道】
一、知道自己有永生(13节)
二、知道神听我们一切所求的(15节上)
三、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15节下)
四、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18节)
五、知道我们是属神的,不是卧在那恶者手下的(19节)
六、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20节)

【罪的种类】
一、有至于死的罪(16节)
二、有不至于死的罪(17节)

【基督徒的三项基本信念】
一、是从神生的,故拥有神的生命(18节)
二、是属神的,故不受那恶者的辖制(19节)
三、是在基督里面的,故认识神(20节) —— 圣经注解-黄迦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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