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一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一书
注释
二1-2罪的挽回祭
第1节约翰一书经常称收信人为「孩子们」;这里他还用上了一个昵称:「我小子们」(希腊原文为teknia;这个字词在约翰一书中出现过七次;在其它新约书卷中可能出现过一至两次)。他说:「要叫你们不犯罪」。约翰在上文告诉他们,他和那些与他一起的人宣讲这个信息,是为了使他的读者可以与他们相交(一3),而且他写这信,是要使他的喜乐充足(一4)。这第三句话与其它有关罪妨碍相交和破坏喜乐相吻合。罪与真正的基督徒是互不兼容的(参三6、9,五18)。然而,虽然基督徒不是活在罪中,但他们有生一日也不可能变成完全无罪(一8)。我们越接近神,良心便变得越敏感,也越知道自己是罪人。这样便会出现一个矛盾的后果,就是我们现在知道我们活在这种罪的境况中,是不配接近我们这位伟大而圣洁的神。我们需要帮助;而约翰向我们保证,我们一定可以得到所需的帮助。当我们犯罪时,「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希腊原文为paraklētos)。这个字词是有法律含义的;它通常指到被告的代表,他将是他在法庭上的朋友。「这个比喻是在王的法庭上,那哀求者需要一位地位比他更高的人──就是王肯听他说话的人──代他求情」〔J.L. Houlder, A Commentary on the Johannine Epistles (Black, 1973), p.64〕。作者用这个字词表明罪人没有可能胜诉;他们对神做了错事,需要有人解救。他们的拯救者是「那义者耶稣基督」。我们可能会盼望「那怜悯人者」或类似的人出现,但神只以公义的赦免方法,这亦是新约一致的教训。赦免并不是要逃避道德律法,反而是要确立它。
第2节基督也是「为我们罪作了挽回祭」。大多数的现代译本选用了除去罪或刑罚的字眼,使这里的意思有点模糊不清;其实这个字(希腊原文为hilasmos)是指除去愤怒(参新国际译本旁注)。所有的罪都会引起神的愤怒(参罗一18),而赦免并不等于忽视这一点。消除怒气,不是基督拯救工作的全部,但也是当中真实和重要的部分,是大多数现代神学所忽略的真理。同时,基督的恩泽广大挽回祭是;祂的「为普天下人的罪」。
那些对挽回祭观念持异议的人,往往指出这种做法会使耶稣与天父对立。当然,情况不是这样的。父与子在成就救恩的事上,都与其它一切行动一致。所有的罪恶都会惹动神的怒气,如果罪人要得赦免,就必须先做一些事情。神赦免的其中一方面,与祂对罪所发的怒气有关(诗七十八38);而基督代赎工作的其中一方面,亦与神对罪恶所发的怒气有关。父与子都看罪为十分严重的事,而耶稣的代赎工作正是遵行父的旨意(参来十7)。
二3-6顺服
第3节现在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测试来看看我们纵然失败,是否仍能与神保持正常的关系;这个测试就是我们是否「遵守他的诫命」(4节,三22、24,五3,参五2)。若我们真正「认识」神,就会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知识在这封信中是一个重要的主题;「认识」这个动词(希腊原文为ginōskō)出现了25次(而另一个也是指「认识」的字oida,则有15次)。神的知识并非一些神秘的异象或理性的见解;当我们「遵守他的诫命」,这种知识便会彰显出来。顺服本身很平凡,但它却是所有真正基督徒事奉的基础。
第4节约翰直截了当的说:任何人自称有这种知识,却「不遵守他的诫命」,「是说谎话的」。他更强调说:「真理也不在他心里」。
第5节相比之下,「凡遵守主道的」人,「神的爱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这不是说基督教是一种教条主义;乃是说,神在基督──祂的道──里启示了自己(一1;约一1);而基督的降临就是向我们的整个生活方式发出挑战。祂挑战我们放弃一切自我的追寻,以及背起我们的十字架,除此之外,别无可行了。我们以为约翰会说顺服的人在他里面有神的真理这一类说话,但我们却看到「神的爱」在他里面,不单在他里面,还「实在成为完全」(修订英语译本)。「爱」(希腊原文为agapē)在这书信中不断强调,它一共出现了18次,比任何其它新约书卷的次数为多(其次是哥林多前书,共4次)。对这样短的一卷书来说,实在是意味深长的。我们主要从基督那种神圣的自我牺性中看到爱(四10),但这字词也可代表人对神所作之事的回应;也许,这里两种思想都并存。在顺服中可以看到爱,因为爱乐于行神的旨意。
约翰在这节经文的结尾引出一个新的观念:知道「我们是在他里面」(在神里?在基督里?约翰大概在这一点上没有将两者清楚界分)。他说到与祂相交(一3),在光明中行(一7)及认识祂(二3),但我们不应视这些为截然不同和互不关连的思想。若我们在「他里面」,我们便可以享受与祂相交,我们认识祂,并在光明中行。
第6节若我们「照耶稣所行的去行」,我们便可确信这些都是真的。希腊原文的意思是「他所行的」,但新国际译本译作「耶稣所行的」大概也是对的。
二7-17新命令
二7-11爱与恨
第7-8节「亲爱的弟兄」(希腊原文为agapētoi,「亲爱的」)这个表达方式在这封信中出现了6次,与作者强调的爱互相协调。作者没有说明这条命令是甚么,但毫无疑问,他是指爱人的命令(参四21;约十五12)。这命令并不是新的,而是「你们所听见的道」。这是基督徒生活的基础,因此从起初便要教导。不过,它总是历久常新的,所以也是「一条新命令」(参约十三34)。对基督为他们而死的那些人来说,这条旧命令有一种新的逼切感。
基督首先完成了这条命令(「在主是真的」);祂又把同样的爱放在祂的门徒心里(「在你们也是真的」)。因此,我们对待别人的态度,可以显示出我们是在「渐渐过去」的「黑暗」中,还是在「已经照耀」的「真光」中。在爱中生活,就是在光明中行,以稳定的步伐前行,因为爱驱除心中一切可能叫我们跌倒的事物。爱与光是并存的。
第9-11节若有人「恨他的弟兄」,他就是入了歧途(无论他怎么说),一条只能通往毁灭之途,因为恨怨会蒙蔽双眼。作者重复提到「黑暗」是很重要的。我们绝不能忽略了怨恨与黑暗的关系。
二12-14信心的家
这里有两段顺序而分别向3类对象提出的教导,就是「小子」、「父老」,和「少年人」。对于我们应怎样理解这些措辞,以及为甚么会从现在时态「我写」,变为过去时态「我曾写」(在希腊原文的13下、14节)。很多人都已经就这两个问题发挥了很高的创意和想象。我们可以争论说父老(老资格的信徒)有知识,少年人则有活力。然而,所有信徒都应具备这一切素质,我们最好看这种分类为一种写作手法,以示强调之意。「所有基督徒都是(藉恩典,不是凭本质)无知及倚靠天父的孩子,少年人靠活力,父老凭经验。」〔C.H. Dodd, The Johannine Epistles (Hodder, 1946), pp.38-39〕。约翰的读者得着罪的赦免,对神的认识,有神的道在他们心里,并战胜那恶者。
二15-17爱世界
第15节约翰为要强调「世界」,这一节就用了这个字词3次,又在以后两节中再用了3次。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念(他在这封信中共享了这个字词23次)。他说:「不要爱世界」;有些人便认为这里与「神爱世人」(约三16)有冲突。不过,那节圣经说的是神爱世上所有的人,而这里所指的是将心思意念放在俗世的事上。约翰提出了两点:第一,这种爱世界的心与爱父的心互不相容(参雅四4);第二,无论如何,这个世界和其中的事物都是短暂的。
第16节「肉体的情欲」是指到满足我们肉体的欲念。「眼目的情欲」是强烈渴望所看见的东西、事物的外在形态;也就是追求表面的情欲。「今生的骄傲」就是自夸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和所做的事情,这是一种空洞、骄傲的属世思想(将这3种东西与导致夏娃违背神的3样东西作一比较;创三6)。这些都不是出于神的(「不是从父来的」)。它们都是「从世界来的」,就是那作为临时舞台,正步向毁灭的世界。「凡世界上的事」,指所有一切:邪恶充满了世界。
第17节相反地,「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长存」。顺服是永生一个重要部分。
二18-27基督徒与敌基督
二18-19众多敌基督
第18节「时间」一词前面并没有冠词。约翰是说:「如今是末时」;他的意思大概是「如今就是最后的时间」。人类历史不断向前推进,逐渐展示出历史的形势,直到一个危机产生,一个世代完结,一个新世代开始,我们便说:「今时不同往日」。约翰肯定如此的一个末时已经到了。他不单看到那「敌基督的出来」,乃是看到有「好些敌基督」。早期教会明显等待着一个大能的邪恶代表人物──「敌基督」──在末时出现(参「不法之人」,帖后二3)。约翰用了这个字词4次(在约贰中用了一次),但他对那将出来的邪恶人物不感兴趣。他只是关心他的读者;向他们强调敌基督的心态已经散布。今天的情况也是一样。
第19节这些敌基督曾是教会里的人。他们曾属于这肉眼能见的组织。但约翰立刻便说明他们不是真「属我们的」。他们只是虚有其表的会友。这里显然是暗示了「眼不能见的教会」的教义,虽然这个专有名词要在很多个世纪后才出现。二20-21「认识真理」
第20节「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即是你们都接受了神所赐的圣灵。「那圣者」是一个不寻常的表达方式,但毫无疑问是指到圣灵。这样的结果是:「你们都有知识」(新修订标准译本)。圣灵光照的意思表明基督徒中没有特别有见识、别人都得倚靠他们的精英分子。每一位信徒都具备知识。
第21节当约翰进而谈到他所反对的异端的核心教导时,他心中早已清楚这个真理。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些假师傅的具体教导,但他们肯定是否定道成肉身的真实性。早期教会有些假师傅相信神圣的基督在耶稣受洗时降在耶稣这个人的身上,但在上十字架前便离开了他。也许攻击约翰的并非一定是持有这信念的人,但相信与这种思想相类似。
二22-23说谎话
第22节他们否认「耶稣是基督」,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在这一点上走错路的人,在任何方面都不可信;这个人就是「那敌基督」──「他不认父与子」。由于我们在拿撒勒人耶稣身上找到非常有力的证据,证明祂拥有密不可分的神性和人性,以致凡不接受这思想的人,就根本是离经叛道,是犯了说谎的罪。
第23节若对「子」没有正确的观念,我们便不能对神有正确的认识。若耶稣不是那独一神的儿子、与父同在的那一位,那么,我们在祂的一生和死亡中看到的就不是神的爱,而是看到一个好人的爱。只有当我们接受基督;我们才能成为神的儿女(约一12)。因此,我们若拒绝祂,我们就不属神家的一分子。那么我们便没有资格叫神作我们的父。
二24-27「住在主里面」
第24节「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将我们带回简单的福音信息。若约翰的读者让它「常存」(这个希腊动词在这封信中出现了24次)在他们心里,那么,他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
第25节这样的话,神「永生」的应许便可实现。
第26节假师傅所说的话会导致初信者离开真理。这就是约翰写这封信的原因;他不会让假师傅摧毁初信者的生命。
第27节约翰已说过「受膏」(the anointing)(20节)。信徒因着圣灵在他们心里的光照,便有了那至为重要的知识,也知道他们常在主里面。
二28至三10神的儿女
二28-29坦然无惧
约翰用「小子们」(希腊原文为teknia)来唤起家庭关系的意识,并鼓励读者要有合宜的行事为人,与基督第二次降临时相称,以显示他们是「他所生的」。信徒不单是一些努力活得好的人。他们已完全更新,整个人重生了。习惯行善,是显明神在他们身上之作为的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