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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亚书第4章查经资料

撒迦利亚书第四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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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亚书第四章

1  异象五∶神为大祭司与君王的预备(四 1 14

  金灯台(出二十五 31 )立在会幕的圣所内。所罗门为圣殿造了十个金灯台(王上七 49 ),后来杳无踪迹;在被掳之后造的圣殿中,显然只有一个灯台(《马喀比书上卷》一 21 )。先知甚至可能有分于这新灯台之制造,对其结构一清二楚。它所代表的事并未说明,而第 4 节的问题也到本章的末了才得着答覆。天使不直接回答,反而向所罗巴伯传了一道信息;许多注释家认为,这段话原来是单独的神谕,不属于这一章。 JB 与 NEB 按照这看法重组经文。第 10 节中或 11 节的开始,于第 6 节中中断的叙述又恢复了;而透过锲而不舍的质询,先知终于明白了两棵橄榄树的意义。它们代表两位领袖,而这两个人与耶和华的关系,使他们有能力完成使命( 14 节)。如果在细读本段经文之前,要暂时先陈明这异象的宗旨,可以说它是要鼓励两位领袖──约书亚和所罗巴伯,提醒他们神的资源,并在众人眼前高举他们。

   1.  叫醒先知的细节,只在第五个异象中提到。这一次或许有特殊意义,但不应当猜测过分,因为也有可能这只是一种笔法。

   2.  先知立刻辨认出他看见的是 一个灯台 ,因此这个灯台可能与他熟知的很相像。圣经时代的灯台,有相当数量已在巴勒斯坦出土,使我们对先知的形容能有些许了解 147 。考古学在研究灯台时,第一个重大发现便是罗马提多拱门上画的七支烛台的那种灯台,也就是现在犹太人仍用的 m#no^ra^ ,在主前第一世纪之前尚未出现。以这种模式为依据的翻译,令人产生混淆。莱特根据这种模式重塑灯台,但在注脚中承认有困难 148 。

  从巴勒斯坦各城中挖掘出来的灯台,结构简单得多,形状多为圆柱状,中空,有些像树干,常用陶土作成,里面有一个洞,可以安装一个喷嘴 149 。用灯台的灯不仅在巴勒斯坦南部的吉色( Gezer )发现,在艾斯瑞隆( Esdraelon )平原南方边缘的塔安那克( Ta`annak )也出现,一九六九年在极北边、靠近但的高地上亦有同样的发现。显然这是一般灯的样式 150 。撒迦利亚的灯台( m#no^ra^ )可能只是圆柱状,上端略呈锥形,有一个 (和合本∶灯盏)在上面。很多有碗的陶灯都是将边缘捏成一个装灯蕊的盛器,照明度愈强,所需要装蕊的地方愈多,七个是最通用的。在但所发现的灯,日期约为主前九百年,上面有七个圆凹槽;在塔安那克找到的也相同。不论撒迦利亚的大碗上是否有七个圆凹槽,它总有 七盏灯,每盏有七个唇管 ,也就是有七个小碗,每个上面都有容七个灯蕊的地方,而七个小碗是绕着大碗的边安装的 151 。杜单( Moshe Dothan )于一九五四至五八年间,在雅克( Akko )以北掘出了一个类似的器具,不过可能是用来烧的,并不是灯。他认为这件器具的年代在主前一七五○年。虽然葛路克( N. Glueck )指出,七嘴灯台大约出现于第十世纪,不可能再往前推 152 ,但圣殿的灯台却似乎是按照这模式造的。而这个灯台的特殊之处,为它是纯金的 153 。这有七乘七个灯头的灯台,一定非常耀眼夺目。

   3.   旁边有两棵橄榄树 ,更准确地说,是在它上面( `al ),也就是遮蔽着它,各在灯盏的一旁。灯台的高度可能与橄榄树的树干差不多,大约两公尺;树枝可能在灯以上。

   4.  令先知大惑不解的是橄榄树,所以他提出问题(参 11 、 12 节)。

   5.  解释的天使两度迟延未答(参 13 节),其效果为将注意力引至本章的最后一节。

   6.  这时,撒迦利亚得到 耶和华指示所罗巴伯的话 。下面几节没有提到异象,但是在思路上有关系,因两棵橄榄树代表两个领袖。约书亚在前一个异象中已得到特殊的话语,所以这里专向所罗巴伯说。这两个异象成为一体,互不可分。

  圣殿的建造在进行中,也必将完成,但 不是倚靠势力 (希伯来文 h]ayil ),即指军事力量,人的本领,如所罗门曾征召如“军队”的工人,来建造圣殿(王上五 13 ~ 18 ); 不是倚靠才能 (希伯来文 koah] ),这个字曾用于尼希米记四 10 ,指扛抬之人的“力气”。从人的观点看,可用的人力不足以完成这使命。 乃是倚靠我的灵 (希伯来文 ru^ah] ), 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创造天地(创一 2 ),分开红海又将其复合(出十五 8 、 10 ;撒下二十二 16 ),都是耶和华的气息( ru^ah] )在工作。以西结的异象中(结三十七 1 ~ 14 ),风( ru^ah] )使死人复生。建成圣殿是否需要神的这类干预,才能完工?是的。因为这工作,与做这工程的方法,材料供应的来源,以及建完了的殿,都是在为神──万军之耶和华──作见证。惟有祂的灵管理每个细节,这些事奉才能荣耀祂的名。

   7.   大山哪,你算什么呢? (希伯来文“你是谁( mi^ ”?”)这个障碍也许是由所罗巴伯为代表,但也有可能有一些人阻挠,要按他们的办法行事,以致产生很大的困难(拉四 2 、 4 )。“大山”显然不止是指妨碍建筑的瓦砾堆,正如以赛亚提到山时,并没有意思要按字面解(赛四十 4 ,四十一 15 )。反对神之工作的大山,无论是实际的困难或人为的因素,都 必成为平地 ,不能阻挠工作的进展(参∶可十一 23 )。

   他必搬出顶石 (希伯来文“头石”,这种表达只出现在这里,表示“最重要的石头”)。有人辩称,这是指根基石,因为在古代近东的文献里,从未提过顶石,而根基石则常在庆典中放置 154 。认为是完工的最后一块石头的观点,最强的理由乃是经文本身给人的感受。根基已经立好( 9 节),而神的应许为建筑必将完成。无论是否合乎一般习俗 155 ,这一次当最后一块石头放下时,必定会有庆典,因为这并不是一般的建筑。完工代表神的灵得胜了( 6 节),所以会有欢呼说∶ 恩惠,恩惠,归与这殿 ,希伯来文 h]e{n ,“恩惠”、“美丽”,既说到建筑物的华美,也宣告神的恩惠已经显明,将来仍要彰显。

   8 9.  给所罗巴伯的第二段话,将这信息再浅白说明。所罗巴伯一定会完成这工,而这个预言的成就,将更进一步证实先知的权柄(参二 9 、 11 ,六 15 )。对 立了根基 的说明,请参增注∶“立耶和华殿根基的日子” ( 53 页)。

   10.  撒迦利亚和哈该一样,均暗示有些“实用主义者”对建殿持悲观的态度(该二 3 ),因此 藐视这日的事为小 。他们盼望见到大功告成,到那时候他们也会欢乐,但他们的信心太小了。他们到时会又惊又喜。本节的末了在 RSV 为突降笔法∶ 见所罗巴伯拿测铅 只是说他正在监督工程。这个翻译是根据早期希腊文、拉丁文和亚兰文译本,而不是按希伯来经文;那里没有用测铅的专有名词,而是将两个名词并列在一起,十分奇怪∶“石头锡”( b#d[i^l )。民数记三十一 22 的 b#d[i^l 被译为“铅”,但其实“锡”才正确;而锡不适合作需有重量的“测铅”,所以这翻译很可能不对。 NEB 译为“称为分隔的石头”,与“称为拥有的石头”( 7 节)平行。这是根据德莱弗( G. R.Driver )的想法 156 ,所依凭的是叙利亚译本。名词 b#d[i^l 是源于动词 ba{d[al ,意为“分隔”,显然叙利亚译者认为,这个字是该动词的形容词形式。如此,则这块石头代表犹太群体分别出来,“圣别”的特性。 JB 译为“被拣选的石头”,有异曲同工之意。这里的石头与第 9 节为同一块,是特别预备的,在圣殿的顶部将放于特定的位置。所罗巴伯的石头与三章 9 节约书亚的石头不可混为一谈。因此,欢乐的原因乃是这最后一块石头,即所有工程的冠冕,将在庆典中由所罗巴伯放在圣殿墙垣的高处。

  对所罗巴伯的话讲完之后,天使再转来回答撒迦利亚的问题∶这异象的意义为何? 这七乃是耶和华的眼睛 ,但究竟是指哪个“七”?大部分注释家认为,是指七盏灯( 3 节),这看法似乎一目了然。七本是具象征意义的数字,代表完全和完美,使得这些灯足以代表耶和华在圣殿中。它可让人明白∶神的眼目眷顾归回之以色列人,而同时也 遍察全地 。这种解释的难处为∶油显然是由树流入灯中( 12 节),亦即,神的仆人成了供应祂油的管道,这样解释就站立不住了。另外一个可能,这“七”是指三章 9 节,因此可译为∶“这些七乃是耶和华的泉源,流向全地” 157 。这两个异象互相关联,且都展望神子民未来的复兴,使生命活水首先流至神的子民中(三 9 ),然后流至全世界(四 10 )。

   11 12.  第 11 节的问题重复又问,说得更明确,而且第二次又提到一个新的细节。 两根橄榄树 两个金管 ,前面没有提到。译为“管”的字,旧约中再没有出现过,因此其含义难以确定,不过在吉色所发现的灯旁,有一些陶管,可“插入”某种洞口或壶嘴。这些可能是用来将油加入灯中的器具,或许也可以解释第 12 节的“管”。如果它们将油从橄榄树流到灯的金碗中,或者将油收集在器皿中,以备灯加油用 158 ,这样,就不能视灯为神的代表,因为祂是一切的本源,不会成为接受者。 油从它流出来 ,是将希伯来文作了解释,原文读为“它使自己里面的金成空”。“金”可以解释为约书亚与所罗巴伯所代表之群体的自我付出,但这种观点较接近二十世纪的思想,而不像圣经的教导。 RSV (和合本同)以它指金油,或许是正确的。

   13 14.   这是两个受膏者 (希伯来文,“油之子”),与“……之子”的类似成语相较,其意义可为“充满油”;所指的是君王与祭司的受膏,借用此异象为喻。这两位“受膏者”是约书亚与所罗巴伯。所罗巴伯是否曾经被膏,还有疑问,不过因为他的祖先是大卫,所以他是王室的人。这两位 站在……旁边 ,或译为“在服事”( `al 普天下主 ;这个头衔在《犹滴书》( Judith )二 5 用在尼布甲尼撒身上,为他正式的尊称;但尼布甲尼撒和他的国度已成为过去,而以色列的神永远配用这个头衔。

  看完本章的经文之后,我们再回头来看其解释。灯台不代表耶和华,而代表圣殿与犹太群体为祂作的见证。如此,这个异象的解释便简单而合一。约书亚与所罗巴伯在事奉那位看不见的耶和华,祂是他们权柄与能力的源头。他们献身建造圣殿与神子民的团体;这个群体当藉每日的生活与崇拜,成为别人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太五 14 )。如果我们问道,这群人刚从失败被掳的状况中转回,怎能做到这种地步?答案乃在于油的供应∶透过“受膏者”能使灯保持燃烧。“万军之耶和华说……乃是倚靠我的灵”( 6 节)。在约翰的启示录中,七个金灯台代表教会(启一 20 ),正如撒迦利亚的灯台代表被掳归回时期那敬拜真神的团体。终极而言,主本身才是惟一的真光(约八 12 ),但无论在旧约时代或新约时代,祂都乐意透过教会(译注∶指选民)将亮光带入世界──特别是透过其领袖。他们当尽力而为,但重要的是,他们对从橄榄树流进他们枝子的油能接受多少;因为这油将透过他们,使别人得到亮光。无论领袖有多能干,仍无法取代神的灵之工作。这段经文的钥节乃是第 6 节。向所罗巴伯所说的神谕,不但未与异象脱节,反而在对异象的了解上不可或缺。神的国度必然实现,正如圣殿必然完工。神的灵透过事奉祂的仆人,将微不足道的日子变成全世界欢乐之日,就是以耶稣基督为房角石(弗二 20 )的建筑,将最后一块活石放置完成的时刻。

  第三、四章显然含弥赛亚意味。虽然这里所谈的,原本是指主前五一九年在耶路撒冷的重建工程,但磐石(三 9 )、石头(四 7 )、苗裔(三 8 )和圣殿,都远超出它们字面的意义。虽然未经刻意说明,“油之子”是指约书亚和所罗巴伯,即祭司与大卫王嗣,二人都是把希望带给救赎群体的媒介。透过大祭司,罪得着赦免,亲近神成为可能;透过王嗣,圣殿得以完工,灯台能照亮全世界。两位“弥赛亚”或受膏者,角色必须互补,缺一不可。他们的尊荣与重要性都相同。所罗巴伯去世后,大祭司在俗事上的权力增长,因为耶路撒冷的官长地位日渐低落;然而神对大卫家的应许仍未被遗忘。昆兰群体期待两位弥赛亚,一位祭司、一位大卫后裔 159 ;但在基督里,藉着祂的位格与工作,这两项功能融合为一。

147 R. North 在 'Zechariah's Seven-Spout Lampstand', Biblica 51, 2, 1970 ,用三页列举灯的图形,还有照片。

148 Wright, pp. 84, 85 ,亦见 84 页的图。

149 R. North 所列的图(前书, 195 页,图 26 、 28 )取自吉色,日期为主前 1800 ~ 1400 或 1400 ~ 1000 。其遗物约六十公分高(但原物可能更高),十六公分宽。

150 R. North ,前书, 192 页对面的照片,右边一帧为在但找到的灯。

151 Kurt Galling 的一幅图,重刊于 IDB ,III, 66 页,展示出他揣摩的架构。不过, R. North 认为,七盏灯的每一盏只有一个灯。

152 IsraelAlbright Festschrift, 1969, R. North 在 198 页提到。

153 D. J. Wiseman, Illustrations from BiblicalArchaeology (Tyndale Press, 1958), p. 102 ,有一帧金属七嘴碟状灯的照片,但日期为主后第二世纪。

154 A . Petitjean ( pp. 243 ~ 251 )将有关此一词汇意义的讨论作了简述,并赞同根基石之说。亦见 ANET ,pp. 340, 341.

155 Th. Chary ( p. 96 )引用巴比伦大事记中的两段,王骄傲地宣称,他已经将庙的“头”( reshu )高举起来( Chronique de Nabopolassar, No. I, col. Ⅲ , 24, 25; St. Langdon, Neubobylonische Ko/nigsinschriften , 65 页; Chroniquede Nabonide, No. 3, col. Ⅲ ,8, 9; St. Langdon ,同上, 241 页)。亦见诗一一八 22 ,“房角的头块石头”。

156 'Babylonian and Hebrew Notes' ,见 Die Welt des Orients , II, 1954, p. 22.

157 译为“延展经过”的动词(希伯来文 s%u^t] )意为“四处走动”,“跑来跑去”(如∶民十一 8 ;摩八 12 ;但十二 4 ),由此观之,以“泉水”为主词,比“眼”合适。

158 D. R. Jones, TBC, p. 76.

159 I QSb, II, 12 ~ 14, G. Vermes 译, 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Penguin Books, 1962), 'The Messianic Rule', p. 121.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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