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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记上第2章查经资料

撒母耳记上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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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记上第二章

ii. 哈拿在主里欢欣(二1~10)

  这首诗歌表达出,对于那位管理并审判整个世界之神的坚定信心,一般都认为是一首本已存在的诗歌,被哈拿所采用;或是后期的作品,在她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才由一位编者归在她口中的。一方面,奥伯莱(W. F. Albright)说:「哈拿的歌中保存了一些非常古色古香的诗句……的确非常有可能追溯到撒母耳的时代……」;58在另一方面,滕耐(Raymond Tournay)却在解释这首诗的独特结构时说:他认为它的日期可能是在第二圣殿时期。59对日期的看法有如此大的差距,其间相隔约有五百年之久,说明判断的标准并不充足,而目前也不可能肯定地定出这首诗歌的日期。既是如此,哈拿为什么不能为了她的目的,而采用以色列早期的诗歌语句,以表达喜乐呢?圣经中早期诗歌的例子有摩西之歌(出十五)──奥伯莱提议说,这可能是「以色列人的一种国歌」、60底波拉之歌(士五),与巴兰的神谕(民二十三7~10、18~24,二十四3~9、15~24)。她当然也可能从示罗文集中,选用一首合适的诗歌。

  这首诗歌开头的话语,在古代译本中各不相同,马索拉经文读作「他就在那里敬拜耶和华」(撒上一28c;参:现中注、今圣、AV、RV),我们不可能确定这里所用的主词究竟是以利或撒母耳;RV 的旁注使我们注意到,有几个古代权威是读作「他们」的(吕译、现中、RSV 即如此译)。有一份七十士译本的抄本将这句话从撒母耳记上一28删去,却在撒母耳记上二11包括了有同样意义的一句话。4Q Sama 则读作「她就将他留在那里,并且敬拜耶和华」,这与预期中会在撒母耳记上一28或撒母耳记上二11提及哈拿是符合的。61

  在哈拿之歌的古体特征中,奥伯莱认为其中包括称神为盘石或「高山」(希伯来:ṣûr)──像在摩西之歌中一样(申三十二31、37),以及在平行诗行中重复使用同一个字,而不是使用同义词(如:1、6节的耶和华,并没有使用不同的名字)。他也认为,10节与乌加列经文有类似之处,但在乌加列经文中的君王职分是属于巴力的,这里的君王职分却是属于雅巍的(读作:必……将力量赐与所立的王〔希伯来:molkô〕,乌加列经文则作「赐力量给他统治」〔希伯来:molkô)。62然而在最后一行中,祂的受膏者继续指向一位君王,暗示以色列人已经有了一位治理的人,除非哈拿这位成就立王事件者的母亲,对于撒母耳的角色有神所赐的先见(参:撒上十1,十六6;「耶和华的受膏者」)。比较常被人提出的是:如果这首歌绝大部分是早期的,提及君王的话即是后来加上去的。

  哈拿当然有些事是值得歌颂的:i. 她已经实现了得着孩子的愿望;ii. 她已经在自己的经历中证实,耶和华非但没有蔑视她,反倒知道她的一切,并且答应她的祷告(甚至连她这样的人都蒙答应!);iii. 她现在既已将儿子归还给耶和华,就从付上代价的舍去中,涌出满足的喜乐来,使她能够歌唱;iv. 一切理由中最显著的或许是:对于她的神管治世界已命定之次序,她有不可摇动的确据,所以她不需要焦虑,每一件事都在祂良善且有能力的手中。她若是采用当日盛行的诗歌词句与礼仪形式,也不足为奇;在一千年之后,马利亚也是采用哈拿之歌(路一46~55),而家庭祷告也回响着敬拜中熟悉的措词。

  1. 开头这几行的着重点是在雅巍──耶和华──身上,首先是对于经历耶和华的救恩的亲身见证,但这首诗接着下来就扩阔到,将公平解决整个世界的问题涵括在救恩里面。

  我的心……我的角(RSV:力量;参:今圣;思高、现中:头)……我的口:整个人都结合起来,因着神所作的事,并且因着祂的圣洁与可信靠而欢欣。我的口「张开而嘲笑」……(吕译、思高、RSV;希伯来:rāḥaḇ,扩张)是假借用法,指借着吞吃仇敌而打败他(诗三十五21、25)。

  2. 这一节共有三行,每一行都是以没有(吕译、思高、今圣、希伯来:ʾên)开始的,提供一个清楚的三行诗例子,带有强调而简短的三重音行。以色列人的神是无与伦比的,这个资讯借着诗歌形式,也借着用词表达出来了。

  3. 「你们不要再发狂傲的声音」(现中、思高):在这位神的面前,从耶和华「平衡」人类经历的方式看来,人类的骄横傲慢全然没有立足之地,甚至是危险的。那就是最后一行之衡量的意义。下面几节经文以神翻转既定次序为例,说明这观念。

  4~5. 无所不知的耶和华神,看见软弱之人与有困难的人,并且为他们采取行动(参:「温柔的人有福了」,太五5);这将会是这两卷书中反复出现的一个要旨,尤其是在大卫得胜歌利亚的段落中(撒上十七)。

  饥饿再不〔饥饿〕:和合、吕译、现中、RSV加了最后两个字,在希伯来文中并没有与之相对的字(参:AV、RV)。动词 ḥāḏal(「停止」)已经证明有个次要的意义「变胖」,63所以「饥饿的人又长得健壮了」(NEB)。像哈拿自己一样,不生育的不被藐视,因为那些没有儿女的妇女生了七个儿子(理想的数字;21节:哈拿自己又另外生了五个儿女),而有儿女的却「憔悴消瘦」(NIV)。

  6. 这两句话是最令人惊讶的,预示耶和华带领百姓从死亡境界回到生命的光景。死者的住处──阴间──被描写成在地底下的一个庞大洞穴,在那里进行审判(申三十二22;诗八十八3~6),但耶和华甚至能将人从阴间拯救出来。

  7~8. 一个人在生活中的地位,并不是固定而无法改变的,因为耶和华能够将它翻转过来。对那些出身较低、习惯于贫穷的人而言,真是好消息,因为他们若仰望耶和华,就不再陷于令人消沉的环境了。

  祂……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城外的垃圾堆是那些遭遇极深艰难之人的去处(参:伯二8、12)。如果,耶和华将如此穷乏之人抬举到尊荣的位置上,那祂的仆人一定得与祂的旨意合作,而不只是接受那现状而已,这是极要紧的。

  「因为」(RSV)地的柱子属于耶和华,祂将世界立在其上:这两行的一般含义是很清晰的──耶和华已经建立了社会次序与道德次序的「柱子」。「柱子」(希伯来:meṣuqê)的精确意思并不明显,因为这名词只有出现在这里和撒母耳记上十四5,RSV 将该处译作「峭壁」。其动词字根有两个意义:i.「强迫」、「使某人陷入困境」;ii.「倾倒出来」、「融解」,所以就是「〔融解后〕铸造的柱子」,这是一个比较不适合的译法。「根基」(现中、今圣、NEB、NIV)可能是最接近的中文词语。

  9~10. 道德秩序的思想导引死后的审判,这是地极〔的人〕(参:思高、RSV;现中:全世界;今圣:大地)都得接受的。这是与2节相对的:无与伦比的神是惟一的审判者。恶人(9b 节)、「耶和华的仇敌」(10a 节,RSV;参:吕译、现中),乃是那些以他们的力量反对祂的人(9c节);祂的圣民(9a节,吕译:祂坚贞之民;参:现中;思高:虔诚者)与祂的受膏者(10c节)恰好反向,乃是那些守约、不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依靠他们的神的人。

  在以色列有君王之前提及祂〔所立〕的王,曾经是反对哈拿写这首歌之主要理由;虽然直到这件事之后若干年,以色列人才有君王,但想要有一位君王,却早在士师时代就表达出来(士八22,九)。然而立王的盼望就跟亚伯拉罕之约一样古老(创十七6);膏抹的程式除了适合立王之外(士九15),也是以色列人的部分礼仪。所以哈拿辨识出,君王的时代即将藉她儿子的职事而来临,在年代上丝毫没有矛盾,因为她在这里是扮演着先知的角色。64

  有趣的是(尤其是从本书的结构看来),撒母耳记下退出时的大卫之歌,就从哈拿之歌采用了一些要旨,包括「耶和华赐……给祂所立的王……祂的受膏者」(撒下二十二51)的得胜在内。「受膏者」(希伯来:māšîaḥ)、「弥赛亚」这个字最先与君王连用,就是在哈拿之歌中。

  这首歌出自哈拿口中是适合的,却满了对神治理人类生活的重大见解,赋予它极广的含义,变成马利亚的感谢之歌的模式(路一46~55)。仔细比较这两首诗歌,显出两者同样惊叹神对以色列人中一位卑微女子的怜悯,这怜悯符合祂历世历代以来,完成祂良善旨意、作为一位元公平的神的属性。这两首歌之间有相似之处,却也有相当大的差异。

  哈拿之歌在其上下文中,助长了个人独特的解释:在神的护理之下,来自卑微背景的人,的确变成重要的领袖。所产生的问题是:对神的百姓而言,这首歌究竟有没有任何政治的含义?他们已经进入迦南地了,财产甚少,却在他们的神美善之手的帮助下,倾覆了相较之下十分富足的城市。「他们生存的一切基本领域中,先前被治理、被剥夺的,现在都是自治的、得着丰富的供应、大量生产的,在社会得以满足。」65所以,对以色列人而言,神的话的确是可靠的,因为他们可以看见它以真实可知的方式实现出来了,对个人与整个群体都是如此。神完成审判就像祂赐下祝福一样的公平无私;审判很快就要临到那些在哈拿献子的圣殿中,轻蔑神律法之人的身上。

iii. 撒母耳面对示罗的败落(二11~36)

  11. 那孩子……事奉的耶和华:动词「事奉」(希伯来:šāraṯ)多出现在家庭与政治的背景中,但最常用来指圣所中的服事;撒母耳以祭司的身分事奉,但到他达到法定年龄之前,仍是在以利的指导之下。

  12. 以利的两个儿子,在这之前只有提过他们的名字(撒上一3),现在却成为注目的焦点。简言之,他们是两个坏蛋,「不足取的」(RSV;和合:恶人;今圣:不肖的;吕译、现中:无赖〔子〕;思高:无恶不作的人),「不敬畏」(RSV、今圣;直译如和合、吕译:不认识;现中:藐视;思高:不怀念)耶和华。

  13~17. 这段描述在迦南地敬拜的经文,在君主政体建立之前颇罕见,显露出对于利未条例的熟悉。献祭的人知道,祭物的脂油必须烧掉献给耶和华(16节;参:利十七6;民十八17);他们大概也知道,祭牲的某些部位必须分配给祭司,以供应他们所需的食物(利七28~36;申十八3)。这两个人却对应该够用的供应感到不满足,胁迫敬拜之人让他们随意选取关节部位的祭肉,无论原本是不是分配给他们的。抗议是无用的,不顺服也迫于暴力而屈从(参9c节)。在民族宗教中,祭祀仪式必须完全按着习俗进行,才会灵验;在对于这个赦免罪恶、怜悯的永生神的敬拜中,人却随便为之,藐视耶和华的祭物,这是不可宽宥的。

  18~21. 反向地,撒母耳却长大成为一位健壮的少年人,并未因他们的坏影响而玷污了自己。提及他的经文夹在描写以利儿子恶行的两段经文之间,见证了撒母耳献身要服事之耶和华的保守能力(参21、26节)。圣经认真地记载孩子对祂的委身与事奉,耶稣也警告,人不要以不敬虔的行为使孩子堕落(太十八2~5、10,十九14)。撒母耳的榜样简单地对比出长辈的乖僻。

  细麻布无疑是祭司的外袍(撒上二十二18),但样子如何就不得而知了。样式精巧的以弗得是保留给大祭司的(出二十八6~14,三十九2~7)。哈拿为撒母耳预备的小外袍是meʿîl,是大祭司披在以弗得之外的斗篷(出二十八31),但也是其他重要人物的穿著(撒上十五27,十八4,二十四4)。一般外面的袍子叫作śimlâ 是方形的,以毛毯状的材料做成,在晚上用来当作被盖(出二十二25~27)。哈拿爱心的关怀,肯定会为她儿子准备一件大袍子,足够他一年中成长所需的。以利为这对夫妇蒙福而作的祷告,得着丰足的答应,由于他们把一个孩子奉献到耶和华的圣所,而另外得了五个孩子。就如一句古谚所说的:「主不亏负任何人」(参:太五3~12)。

  22~25. 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在出埃及记三十八章也有提及,她们服事的方式大概与利未人一样,同样的动词ṣāḇāʾ 也用在利未人身上(如:民四23,八24)。这字也用来指在军队中服役,暗示着强制征用,并且产生了「万军(ṣeḇāʾôṯ;参撒上一3~8的注释〕之耶和华」这个名字。荒淫的恶行是迦南人崇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却与以色列人对耶和华的事奉完全不符;事实上,这罪乃是得罪耶和华。

  人若得罪人,「有上帝作仲裁」(吕译、思高、现中、今圣、RSV):后一个子句也可以译作有士师审判……(和合;参NIV 旁注);ʾelōhîm 这个字在某些文脉中有这意义(如:出二十一6,二十二8~9),士师在施行公平上作神的代表(出十八19~22)。反向地,故意得罪耶和华却是在一个截然不同的范畴中;以利的两个儿子不能以不知情为托词,他们的蛮横傲慢为自己招来败亡的命运(参2、9、10a节)。

  耶和华想要杀他们,从撒母耳记上四11的事件看来,这段声明不只是个揣测而已。出埃及记五2的法老怎样说他无意留心耶和华的话,然后就变得愈来愈刚硬,直到「耶和华使他心里刚硬」;何弗尼与非尼哈也照样拒绝接受警告,决定了他们自己灭亡的命运(参:罗一18)。

  26. 耶和华与人愈发喜爱他,对撒母耳的成长所作的这个注解,也为着孩童耶稣的成长,提供了描述的方式(路二52);祂与撒母耳一样在邪恶的世界中,认定了神的道路,并且抵挡试探。

  27~29. 这个未指名的神人,首先根据以利儿子的恶行,向他指出他全家败亡的命运。这预言的神谕开始时,提及耶和华原先在埃及对以利祖先的呼召;虽然以利在撒母耳记上一1被称为一个以法莲人,因为他住在以法莲人的境界中(参:代上六66);这里提及他的「父」蒙拣选担任祭司的服事,暗示出他乃是利未后裔。列王纪上二27也暗示,大卫时代的祭司亚比亚他与以利有关系(参:撒上二十二20与撒上十四3),而撒母耳记下八17则指出与亚伦后裔撒督的关联(代上二十四1~4)。根据供应给祭司的报酬看来,勒索「我子民所献牲祭中最好的部分」(现中),这种贪婪的心态是不可宽恕的。以利也涉及在这罪恶中:「你们为甚么以贪慕的眼看它……呢?」(吕译、RSV;参:现中、今圣;思高:嫉视……)这译法是根据七十士译本(现在由 4Q Sama得到支持),而 AV 与 RV 则是根据马索拉经文,读作「踢」(参:耶书仑渐渐肥胖、粗壮、光润、踢跳奔跑;申三十二15),这是一个生动的隐喻(和合:践踏),但两种译法都在这个子句退出时陷入困境。66以利被指控尊重儿子过于尊重神,因为他容许这种滥权继续下去。

  30~34. 现在又反复以神的话语或「耶和华的神谕」(希伯来:neʾum Yahweh)郑重地宣告这审判。神应许祭司永远服事祂,是以祭司家族的忠心为条件的,这条件即使没有明确陈述,仍然适合于神的应许。其原则就撮要在一句容易背诵的格言中(希伯来文原来只有四个字):尊重我的必受重看;藐视我的必被轻视。从本书记载的事上,可以证明这句话的真实性,它应验在以利家,在撒母耳记上四章揭示出来(但亦见:撒上二十二11~23;王上二27),以利将会在死前看见所给的兆头(34节)应验。

  35. 耶和华必为祂自己预备一个忠心的祭司……,并要为他建立坚固的家。「忠心的」与「坚固的」在希伯来文中,乃是相同的形容词 neʾemān,配合刚刚确立的原则而产生对照。它的字根意义是我们熟悉的「阿们」,这字的双重意义凸显出忠心(据了解是忠于盟约)与安稳之间的密切关联(参:赛七9b,以反面的方式表达相同的论点)。这位忠心的祭司不仅要遵守律法,也要认识耶和华的心意,并且遵行;基督徒同样必须成为「你们天父的儿子」(太五45),以及「有基督的心思」的人(林后二16,吕译)。这里第二次提及受膏者,「我的弥赛亚」(参10节),就是祭司将要服事的君王;表明是一个当代的人。「弥赛亚」这个字固然已经造出来了,却还没有当作一个头衔。如果这是指大卫,那么祭司似乎就是撒督(王上二35)。

  36. 以利家中幸存下来之人的命运乃是贫困,因为他们的职务已经被解除了;饥饿将会迫使他们乞讨,甚至乞求在圣所中卑贱的工作。所以哈拿歌颂之逆转情势,即将出现在她眼前了。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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