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提摩太前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提摩太前书
注释
五1-25对不同年龄阶层的指引
五1-2针对不同的年龄
在此,保罗列出应用于不同年龄的人身上的一般原则,要提摩太对待这些人如同自己家中的成员一样。这原则排除优越的想法,提倡较自然的方法。「严责」这个动词十分强硬,有责难之意,绝对避免用在老年人身上。关于少年妇人,保罗加了一个警告,就是必要维持纯正的关系。
五3-16针对寡妇
五3-8贫乏的寡妇
保罗首要关注那些无以维生的寡妇,在没有福利制度的时代,减低贫穷人的负担是个实际问题,所以保罗认为身为基督徒,当负起这个责任。若寡妇有家人的支持,教会便无需干涉。事实上,家庭的支持是蒙神悦纳的,社会的责任也视为宗教上的定规,与第五条诫命──要孝敬父母──相同。
保罗在第5节里,是描述贫乏而敬虔的寡妇,她们愿意时刻仰赖神。这无疑是对第6节好宴乐的寡妇一个鲜明的对比。保罗晓得有某些好宴乐的寡妇。他当然不同意教会供给这类寡妇,尤其词句里暗示她们可能有不道德的行为。「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这种观念有些似非而是,其实这「死的」指的是属灵上的死。提摩太需要在这些事上有清楚的指示,来帮助妇女们无可指责。在这个实际问题里,保罗不仅关心个人的坏榜样带给信徒的影响(7-8节)。基督徒若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后果更不堪设想──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保罗再也没使用如此强烈的语气,来说明基督徒家庭尽其责任的重要性。
五9-10教会的寡妇
此处并未说明是否有不同阶级的寡妇负责某些事奉,但这里说60岁以上的寡妇须登记,可能暗示此事。因此年龄的限制可能引致一些困扰。保罗肯定并非指60岁以下的寡妇不能得到教会的补助,这种登记是为了某些特殊的教会工作,拥有丰富的经验,是很具实效的。这正反应了早期教会里的基督徒妇女所带来深远的影响。
五11-16年轻的寡妇
年轻的寡妇要面对另外的问题,因为她们有可能再婚,所以由第9节正式的册子中被删除了。此处并未说明贫穷而年轻的寡妇是否可以得到帮助,保罗似乎想到,那些奉献自己来服侍别人的人(参11节有提示献给主),因为想要结婚,就把自己置于矛盾的处境。
第12节「当初所许的愿」阐释她们当初立志委身于基督教事工,若她们废弃这许愿,将受到责备(定罪)。第13节的懒惰与说闲话这两种危机,似乎与探访事工有关,换句话说,她们不能守密。至于为何只针对年轻寡妇而提出警告,就不得而知了。
对于年轻寡妇选择要嫁人及专心治理家务的积极劝告(14节),是否与保罗不嫁娶的立场(参林前七8-9)有所冲突?此处所指的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年轻寡妇,保罗所关心的是教会要无可指摘。有关「敌人」(14节)与「撒但」(15节)的网罗,是指年轻的寡妇缺乏智慧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撒但时刻等待机会毁谤神的工作。
保罗再次陈述第4节和第8节的话,就是寡妇的亲属当负起救济的责任,而非拖累教会(14-16节)。救济寡妇的责任不单只留给妇女(16节有些暗示),有些古代抄本了解此难处,就在经文里修改,把男士也加进去。
五17-20针对长老
这是本书第一次提到长老,由上下文可知指的是教会同工,而不是年纪老迈的弟兄。这名词泛指监督与执事。
第17节的「加倍敬奉」有些难明,似乎指的是酬劳,「加倍」表示慷慨的供应,另一方面「敬奉」可能不单指报酬,也包含尊重与薪金之意。根据第18节的引述(申二十五4;路十7)特别指支持事工完成所得的报酬,但并非在教会历史里常遵循的原则。把旧约经文和耶稣的话相连颇具意义,反映对耶稣教导完全的尊重。
然而保罗认为还有比经济的供应更值得注意,就是具有崇高的道德观念,但要谨慎处理任何的控告(19-20节),这「两三个见证」是确保对一个恶意中伤的诬告加以保护的方法,这是依犹太人习俗,若有不法的行为,会呈于大众面前,就是在整个教会面前。保罗再次表明他对教会名声的关心。制裁并非为个人利益,而是为警告他人。
五21-25针对提摩太个人
第21节嘱咐的语气十分严肃。为何如此?可能提摩太在处事上仍存有成见与偏心,也可能他在实行19至20节的劝告时,显得裹足不前,在提摩太后书四章1节也可看到类似强烈的表达(并未提到天使),我们惊讶「天使」于此处出现,这可能间接暗示天使看顾人的信心(太四6;诗九十一11-12;太十八10)。
不可「急促」按手之事(22节),可能指按立长老或恢复那些受到制裁的名分,此节下半段提示那些按手在不配(不及格)之人身上的人,也会在他们的罪上有份,对提摩太个人要「清洁」的规劝,指出洁净的品格是那些按手与被按手的人都该具备的条件。
紧接着的是劝告提摩太喝一点酒(23节)。保罗可能担心提摩太会受到假师傅苦行修练的影响。但这两节并不相干,对于喝水的问题,可能是因为提摩太的疾病是由污秽的水所引致,又或许他处于紧张状态中,我们无法确知。保罗并非反对喝任何饮料,但建议用一点「酒」来补充体力,显然提摩太的健康情形并不理想。
第24-25节似乎承接第22节,保罗提到罪的两个层面,有些罪非常明显,对他们后来的审判并不令人惊讶,但有些人的罪是「随后跟了去的」,这等罪可能是隐而未现,而在此的审判可能是来自神而非提摩太或其它人。将善行与罪行对比,指出评估两者时,需要小心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