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第三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提摩太前书第三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3:1-16 本章具体论述监督和执事的资格,以此明确表明这是牧会书信。保罗记录本章的目的为:①担心自己有可能延迟到达以弗所;②期望自己不在时,提摩太能够灵活运用教会制度和职分,圆满地管理教会。在此我们能够窥探保罗对教会挚热的爱,就是说保罗时常挂念同工和主的身体教会。我们认识到,本章涉及的监督和执事的规定不受时间限制,也是现代教会必须持守的教会规范。
3:1-7 具体例举了有关监督资格的15个条件。
3:1 监督:在初期教会中,监督的作用是鉴察教会生活,并看顾信徒的整个信仰生活。初期教会中,监督和长老是同一个职分,监督指所担当职务的内容,长老指它的职衔。(徒14:23;20:17,28;彼前5:1,2)。但随着教会的复兴和职务制度的发展,这两个职分互相区分开了。长老是指教会中受尊敬的,年老而有经验的领袖,而监督是专管教会行政和教育。在此最重要的是,监督和长老不是标榜权威的支配者,而是服侍的职分,就是扶持基督的身体——教会,看顾羊群(多1:6-9)<来13:2,3 圣徒的事奉和奖赏>。
3:2 一个妇人的丈夫:在此指禁止再婚,因为再婚时,由于家庭或子女问题会妨碍执行监督职务。
3:4-5 本文阐明家庭和教会的关系。家庭是教会的原形,所以只有领袖管理好自己家庭,才能正确引导圣徒。在此我们认识到:①家庭是教会的缩影;②本章的主题是实践性信仰教育;③家庭生活能衡量一个人的社会生活。
3:6 魔鬼所受的刑罚里:有一种观点是指陷入魔鬼的诱惑,但应该是指神对魔鬼的定罪,即魔鬼所要受的审判。在此我们认识到,教会的职分应交托给谦卑而德高望众的人。
3:7 教外:指不信主的世人。
3:8-13 在初期教会,以“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来表现作执事的资格(徒6:3)。在此我们可以重新认识到,在教会担任领导职位之人所具有的道德责任和信仰的纯洁是多么重要。
3:8 执事:他们主要协助教会的监督和长老,救济圣徒中的贫穷人。执事初次产生的原因,也是为了圆满完成救济工作。
3:9 真道的奥秘:指信耶稣基督而得救的道理。无伪的信心和清洁的良心是基督徒必备的两大基石(林前4:1,弗3:4)。
3:11 论述女执事的资格。谗言:诽谤别人属撒旦的行为,它能扰乱或破坏共同体(启12:10)。
3:13 美好的地步:意味着由圣徒而来的尊敬和信仰的发展(来13:17)。
3:14-16 保罗论述监督和执事的资格后,阐明著写本书的动机。其动机是:①给提摩太正确的牧会指南;②确立提摩太在以弗所教会中的权威;③再次强调保罗个人对提摩太的关心。
3:15 神的家:指教会是神的子女聚集之处(约壹3:10-17)。永生神的教会:指教会是蒙神拣选,蒙神护理之下形成的集体(太18:17)。真理:指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约14:16)。柱石和根基:意味着教会是传播和扶持福音真理的团体(太16:19)。
3:16 本节以诗歌形式,向耶稣基督表白信仰,是初期教会基督论的顶峰。这句包含了耶稣基督的一切事工<路9:28-36,耶稣生平中的五大事件>。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