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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记第13章查经资料

尼希米记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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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记第十三章

与人有别之民(十三1~3)

  我们可清楚指出这段经文是从摩西五经里引用出来,因为第1和2节忠实节录了申命记二十三3~5的意思。这禁令忠于旧约圣经的格调,相当的严厉且绝对,令人印象深刻,但读者从别处经节知道,另有一与之平衡的看法。亚扪人与摩押人是与以色列不共戴天之仇人与腐化者的具体代表,他们是「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玛二11),侵入以色列人的生活甚至言语(23节及下)。可是他若以信靠耶和华神之人的身分而来,像摩押女子路得一样,就会得到迥然不同的接待。

  在聚会中宣读经文,再一次使以色列人明白身为神子民应尽的义务(参八1及下、13及下,九3及下)。这次宣读经文是何时举行,不甚清楚,因为当日这字,不见得指当天,而4~6节显示它是在尼希米第一任省长完毕之后发生的事(见十二44~47第二段的注解〕。

80代上二十三24及下。

尼希米再度回来(尼十三4~31)

  编纂者在十二章44节至十三章3节加入一些评语之后,像本书其他部分一样,又回到尼希米第一人称的口吻,以迎头痛击、有声有色的方式继续写下去。做完十二年的省长后(主前445~433年),他回到波斯宫中,「过了多日」(6节)得到皇帝恩准又回到耶路撒冷。第一次回来时,他若像一阵龙卷风,这第二次回来则像一场烈火与地震,把趁他不在时与世俗妥协、过着舒适生活的城市搅得天翻地覆。

多比雅的家俱(十三4~9)

  尼希米的老仇人多比雅,在犹大最高阶层中一直不缺仰慕且誓死效忠于他的支持者(六17~19)。如前所述,他自己出自犹大名门(见二10注解〕,与犹大领导阶层家庭联姻,儿子也娶了名门闺秀,81现在这里又说他与大祭司有非比寻常的关系。82

  多比雅一向胆大妄为,在圣殿中若能占有脚拇指般大的地盘就算了不起了,而他却得到一个像小型仓库那么大的房间,宗教领袖还亲自命人将它打扫干净(7节)。当多比雅看到他的私人用品比神的香料与祂仆人该得的十一奉献更为重要时,无疑心中一定得意之至。可是最要紧的,他站在耶路撒冷的中枢地位,是彰显影响力与阴谋的最理想之处。

  尼希米与现代神职人员不同,不需考虑事情的每一层面,包括支持者层面,他像一阵旋风般冲进圣殿,将来有一天,他的主也会同样地出现在圣殿中。在这整章中他与同侪截然不同,一刻也不容许圣洁被妥协,光凭习俗绝对不能使任何东西成圣。

  至于这事件何时发生,请参考6节与五章14节,以及十三章4~31节的导言。

一个倾废的制度(十三10~14)

  当时人们十分怨恨十一奉献或供给任何祭物。以色列人在被掳到异地前,迷信使得人们慷慨大方地奉献祭物(参:摩四4及下,五22),可是现在却反向,给得越少越好──不再贿赂神,不仅不奉献,还「夺取」神之物(玛拉基用的字眼)。利未人相偕离弃自己的职位,尼希米明察秋毫,看见征结所在,不责备10节中的逃兵,反而责怪11节中的官员。在第十章立「确实的约」时,百姓定意做个好管家,答应「我们不离弃我们神的殿」(十39),可是现在这些美好的话语不能喂饱任何人。尼希米若没使用11b节的好行政管理法和13节的谨慎指派忠信官员,他的指责与忠告将不能成就任何事。

  14. 听到这节突如其来的话(见五19、本章的22、29和31类似经节),几乎让我们觉得自己是个窃听者。这回忆录成了他个人的倾心吐意之词,我们则是擅自闯入者。可是尼希米是表里一致之人:专心一致、完全坦白、打心底敬畏神。我们若对他要求神纪念他的这事吹毛求疵,他就会说我们太世故了,而新约福音书也会支持他的讲法。这话是出于爱心,但并非爱自己,他对神不遗余力的事奉可为见证。渴望听到神说:「好!」的赞语,是最天真无邪且纯洁的野心。再者,这祈求源自谦卑之心,而不是自以为了不起,因为它其实是祈求神的帮助。当神「纪念」某人时,总意味着祂一定会进来干预一些事,不仅仅是记得或想起他而已。尼希米将自己与奋斗的目标(参29节)交托在惟一稳妥的圣手中。顺便提一下,所行的善原文为 ḥeseḏ,可翻译为「我的忠诚爱心行为」,布洛庆登为此字下了一个绝妙的定义,「无论结果是义务或荣誉,我都愿接受的品格」。22节中彰显这性格的是神(「大慈爱」)。

对安息日的威胁(十三15~22)

  以色列人在被掳到异地之前,就已对安息日的诫命越来越反感。主前八世纪时,阿摩司已看见商人们怨恨每周一次须关闭商店的规定(摩八5),果然到了耶利米时代,他们已如愿以偿,安息日时一担一担的货物川流不息地进出城门。耶利米警告他们会遭致何后果(耶十七19~27)。当尼希米看到被禁的担子83在安息日不断被交易时(15节;参:耶十七21等),心中就清楚看到这后果,且提到若步其后尘,历史将会重演(18节)。15与16节中喧嚣忙乱的景象显示,在尼希米回宫的日子开始的一条涓涓细流(参6节),现已迅速泛滥成灾了。而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

  19及下. 他的指责再次以睿智的防备加以强化,即提高警觉且毫不懈怠的防备。纵使是惟利是图的商人也不能占这位尽忠职守之人的任何上风。尼希米极有智慧,将此任务交付有良好操守的人,确定他们会将此事当做神圣任务看待(洁净自己来守城门,22节)。

  求你因这事纪念我……(22节):见14节注解。

对团结合一的威胁(十三23~27)

  何西阿说(七8及下):「以法莲与列邦人搀杂……外邦人吞吃他劳力得来的,他却不知道。」旧约圣经常提到异族通婚会立即带来对神的不忠,但尼希米却被另一层面吓住,是律法书与先知们没怎么提到的(除了玛二15所说的「虔诚的后裔」),即下一代会被腐化。儿女们不会说犹太话(24节),不仅是个症状还是个威胁,这对以色列民族的身分,在思想与表达上渐渐侵蚀,至终将不能了解神的话,会极有效地将他们异教化。一代的妥协,会将几百年积攒下来的心血付诸东流。

  爆发脾气是尼希米的一贯个性,一如以斯拉总是沉默内敛,二者同样收到好效果,主耶稣在对付邪恶时也表现出类似的情形。尼希米令人惊异的举动,与主耶稣摔倒兑换钱者之桌子有异曲同工、击败性之妙,而以斯拉伤心落泪的举动(拉九3及下,十1及下),则与主耶稣哭泣耶路撒冷时同样令人感动。

  尼希米并没采用以斯拉制定的离婚手续,只立即采取行动遏止这问题继续恶化。许多人因此点而推论出不同的看法,在附录四,〔书版188页以下〕将有详细讨论。我认为尼希米如此做,是因他是个行动迅速且当机立断的人,或许再加上看到前一策略带来家庭破碎的结局(拉十18~44)──并不认为他如批评者所说,将整个事件处理的方式颠倒过来。

  25节不仅是人在盛怒之下做的事,我就斥责用了与11和17节同样的动词,是「据理力争」的意思,在辩论会中用来驳倒对手的字眼(引用历史与26节里一个更强的实例做为监戒)。此外,他还利用神的制裁(诅咒,起誓)、身体的疼痛、羞耻(参:撒下十5;赛五十6,与拔下他们的头发)和请求他们对神忠心(27节)来打动他们的良心。这是个凶悍的攻击,但是件至关紧要的事情。

对祭司制度的威胁(十三28~29)

  本章前几节(4节及下)已提到以利亚实与恶名昭彰的多比雅结亲且有亲密关系,可是在仇恨尼希米的圈子中,参巴拉比多比雅的地位更高,现在他的女儿成了大祭司家84的媳妇,他就比朋党更渗入犹大社会,几乎是直捣黄龙,没什么比他与大祭司家联姻更能玷污这神圣的职位。姑且不论利未记二十一7认为参巴拉女儿的婚姻合法与否,单是她父亲透过她在大祭司家中的关系而进占犹大圣殿的一据点,就使耶何耶大在同意这桩婚事上不能自圆其说。尼希米从殿中「赶出」(真是太妙的字眼!)她的丈夫,就有效地也将参巴拉和他女儿一同赶出去,然后才将他一系列强有力的改革带到最适当的高潮。85

尾声(十三30~31)

  这两节反映出尼希米的价值观,虽然我们会特别纪念他修造城墙之事,86但他在回忆录中以三项较不显眼的成就做为结尾。本章已将前两项例证出来(十与十二章更详细说明),31节所列的项目再次回头指向十章34节以下。这位从皇宫来的官员没将世俗的价值观带来。

  我洁净……我派定……我又派87……完全不能与凯撒大帝的精湛墓志铭「我来,我看,我征服」相提并论。可是尼希米的工作重新塑造了他的民族,他改革的热忱配搭以斯拉彻底的教育,使被掳归回的以色列人对自己的信仰有清楚的认识及热心,而自此以后从未完全消失过。他一定最希望人们如此纪念他。他曾重复祈求说:我的神阿,求你纪念我,施恩与我(本节与14节),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书对基督教会提供了永久的贡献,这肯定是神对他的祈求主要一部分的回应。

81参六18与拉二5和尼三30。

82结亲原文是「非常亲密」,有「合作无间」的意思(参GNB),也可指有姻亲关系。有人质疑这位以利亚实不是大祭司,因为「蒙派管理我们神殿」似乎不是很高的职位。可是大祭司的许可权很广,这里是强调他滥用职权。28节也显示大祭司家庭有类似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

83约五10中法利赛人指责被医好的瘫子在安息日不该拿他的被褥,他们完全不了解耶利米所禁止的担子,也曲解了主耶稣的命令。

84希伯来原文28节没清楚表示「大祭司」是指耶何耶大还是以利亚实。当时耶何耶大应当已继承了大祭司的职位。

85约瑟夫(Ant. xi. 7. 2)提到撒玛利亚人参巴拉,是大利乌三世时(较尼希米记公认撰写日期晚一世纪)的一位官员,他的女儿妮卡莎嫁给玛拿西,而玛拿西是大祭司押杜亚的兄弟。约瑟夫说玛拿西为了报复被逐出境,就在基利心山盖了一座圣殿以打对台,后来就发展成撒玛利亚教派。目前学者们大多同意,约瑟夫记录的是尼希米故事一个「弄错的版本」(柯庚斯),他的错误出自于,从尼希米到大利乌三世之间的一百年,有两三位撒玛利亚省长都叫参巴拉(从大理亚河谷出土的撒玛利亚古卷显明此事),而且大祭司家族中显然也不只一人名叫押杜亚。参十二10、11注解;附录三,书版179页。柯劳斯在 BA 26, pp. 110~121中讨论了有关撒玛利亚古卷之事。

86Ecclus. 49:13还加上他修建房子之事。

87这动词在希伯来原文没有,「柴」与其他祭物都是前面「派定」这动词的受词。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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