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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第3章查经资料

士师记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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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1~6. 以色列及其四邻。这里介绍神留下大量外族人的另外一个次要原因,不只是刑罚,也不只是要试验以色列国的忠贞与否,同时也要为他们提供机会以学习战事。这些原因并非彼此矛盾,反倒是作者注意到神直接定意造成的多重结果,并非只有一个单纯的原因。因为以色列四围小国的诸多瓜葛,加上后来因她所处的战略地位,置身于世界强国亚述、巴比伦、波斯、希腊通往埃及的要道,以至于在其大部分的历史中都处于一敌对的环境;因此,就人的层面而言,她必须保持军事实力才能生存。然而保持军事实力虽然重要,更重要的却是胜利不在乎他们的能力,乃在于倚靠耶和华使他们得胜(如:撒下八6、14)。

  士师记的原作者将三章3节及5节的名单都纳入,第3节包括了四个国家,第5节则包括了六个国家,迦南人及希未人在两节经文中都有出现,显然作者有两种现成的资料来源,他并未将之合并。非利士人组织了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迦特等五城联盟,他们的首领常被称为主(lord;seren),与古希腊历史中常见的暴君(koiranos、tyrannos)有关。上文已提及非利士人源于爱琴海沿岸地区。26迦南人有时乃指原来住在迦南地的所有居民,有时则指住在山地及海岸平原之居民。西顿人乃西顿港口地区一带的迦南居民,后来被称为腓尼基人。那时仍属较早期,西顿的地位在当时远胜于推罗之地位。希未人常被认为是指何利人(参:创三十六2、20、29),于西元前第二个千年中期年在美索不达米亚上游建立强盛的米坦尼(Mitanni)王国,后来向西南方入侵黑门及黎巴嫩地带,直抵耶路撒冷西北部基遍人的四城(书九7、17)。哈马的入口处(the entering in of Hamath,AV、RV)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指黎巴嫩以及东黎巴嫩(Anti-Lebanon)山脉之间的入口,直达哈马所在的大叙利亚谷;另外的可能性便是如现代学者所认为的,应译为「哈马口」(Labo of Hamath),乃指现代距离巴力必克(Baalbek)东北北方十四哩的利布维(Lebweh)。另一个较小的可能性是,将希未人与意为「十村」的希伯来文相联,视之为农村社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已在一章4、21、26、34节等经文注释中有所解释。以色列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中,无法维持种族及宗教上的纯洁;他们不单没有忠贞向主,反而接纳迦南地所拜的自然界诸神,与其败坏行为同流合污。以色列国在面对外力入侵及感官享受的诱惑时,对与他们立约的神忠贞不二的决心及誓言,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25请参阅导论:Ⅰ〔书版12页及下〕。

26请参阅夺取伯特利〔书版54页〕。

B 俄陀聂及亚兰人古珊利萨田(三7~11)

  作者在此记载的叙事很清楚表达了回圈的模式:以色列人犯罪、耶和华发怒、他们被交在侵略者手中的年日、他们向神呼求、出现一位蒙圣灵膏抹的拯救者、最后便是太平的年日。除了这些最基本的细节外,这里还有一些补充资料,其中也有些颇难解释的地方。

  美索不达米亚(8节)之希伯来文为亚兰拿哈念(ʾaram naharayim),是指「奥朗底(Orontes)河东的肥沃地带,包括幼发拉底河上中游以及 Habur、底格里斯两河所灌溉的地土,亦即现代的叙利一东部至伊拉克北部之间」。27直到西元前第四世纪开始,此词才被扩及形容整个底格里斯/幼发拉底河谷。然而,由此地而来的侵略必然自北南下,居住于极南部属犹大支派的俄陀聂如何会被拣选成为拯救者,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若将亚兰拿哈念解释为「在两河之间的亚兰」,意指幼发拉底河及其支流之一,对解释此难题颇有帮助。此名出现于埃及和亚述碑文之中,乃指美索不达米亚北方地区,偶尔也会被用来指远至西边奥朗底河的地区。由于此次攻击乃由北而来,引起一些颇为极端的假设,甚至有人认为原稿中并未保留拯救者的名字,后来编者将当时已为人所熟知之名(一13及下)加上,以完成其编辑工作。28类似这种极端的猜测,实属不智之举。

  古珊利萨田(Cushan-rishathaim)一名也令人饶费思量,按其字面意义为「加倍邪恶的古珊」之意,听来不似人名,反而像是作者有意扭曲此名用以揶揄这位欺压者。许多人提出各种不同的修改,其中最有可能的是改为Cushan rosh eman(「提幔之首领古珊」,提幔乃位于以东北部之一城市或地区)。若此说成立,则Aram-naharaim 可以改为 Edom-naharaim(此二字在希伯来文中常被混为一谈)。若入侵者乃来自与犹大毗邻的以东,则俄陀聂的出现便更合情合理。但是有不少证据支持较难解释之立场,主张这里乃保存了一个由美索不达米亚地区而来之攻击的回忆录。古实(Cush,创十8)乃建立巴比伦文明的宁录之父。加瑟人(Kassites)推翻了巴比伦,统治该地多年,直到主前十二世纪为止(俄陀聂可能是西元前约1200年的人29)。考古学已发现古珊利萨田之名与一妇女之名Kashsha-rishat 或是两位加瑟王之名 Kashtiliash有关,可以轻易修改成为本节经文中的形式。阿拉腊喀泥版(Alalakh)便有Kassi 一名之出现。在此我们可以推测这是加瑟王朝向西的推进,以色列人团结一致,以致来自南方的英雄俄陀聂能够代表他们御敌。

  7. AV 所译的树丛(the groves)应译为诸亚舍拉(the Asheroth,RV、RSV),此错误在 AV 中不断出现,乃由七十士译本衍生而来。希伯来译文的Asheroth 为「亚舍拉」(Asherah)之复数;亚舍拉是一位女神,乃巴力之妻;同时也是被当作偶像敬拜的物件,可能是一根木头柱子,正式代替一棵圣树,在下流的迦南宗教中代表女性的元素。亚舍拉的复数通常是Asherim,因此这里的原文可能是亚斯他录(Ashtaroth;参:士二13)。亚舍拉与亚斯他录可能是可以互换的名词。

  10. 这里首次显示以色列士师的能力来源乃超自然的。作者也用同样的表达方式来形容耶弗他(士十一29),但这并非一定的公式。耶和华的灵「占有」(tookpossession of,RSV)或是「披上」(clothed itself with,RV)基甸(六34)。耶和华的灵「开始激动」、「催逼」、「猛击」参孙(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这些人均具有「神赐的能力」(charismatic)之特色,因为神降恩典(charisma)在他们身上,这种现象一直到王朝时代仍继续存在(撒上十10,十一6,十六13)。自从五旬节(徒二)开始,圣灵普遍及永久的降在每一位信徒身上。俄陀聂因有辉煌的事迹(一12及下),很有可能已经被视为一位士师。

27D. J. Wiseman, 'Mesopotamia',in NBD, p. 811. 另参:J. J. Finkelstein,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XXI, 1962, pp. 73-92.

28Burney, p. 64.

29请参阅本书导论 Ⅲ,书版28页。

C 以笏及摩押王伊矶伦(三12~30)

  三12~14. 摩押王的欺压。耶和华使用摩押人来管教祂偏行己路的子民,此举彰显了祂的主权。以赛亚书十5以下之记载也显示相同的意思,那位骄傲的亚述王虽是当时世界的霸主,却被称为「是我怒气的棍」(参:赛四十五1及下;祂也使用波斯王古列)。这里则说耶和华使摩押强盛(strengthened)以利用他们攻击以色列,以西结书三十24用同一个动词描述耶和华「使巴比伦王的膀臂有力」。在今日这个核子时代,最令人安慰的,莫如知道掌管控制列国命运的是耶和华,祂主掌世界霸主的决策,甚至包括其中最骄傲的无神论者。摩押人在死海以东界于亚嫩河及撒烈溪中间,于以色列人入侵以前约五十年在那里定居立国。亚扪人在摩押人的东北位置,与以色列人一样约于西元前十三世纪末立国。亚玛力人与亚扪人相似,乃游牧民族,占据犹大以南一大片土地,可能是以色列人最大的仇敌(出十七8~16;参:撒上十五2、3)。

  伊矶伦所率领的联军,显然沿着以色列人入迦南相同的路线越过约但河,占领耶利哥(棕树城)。耶利哥在此出现令人意外,因为约书亚已宣告凡重修耶利哥城的人都会受咒诅(书六26)。有些学者意图轻轻略过亚哈时代此咒诅之应验(王上十六34),但西元一九五二至五八年的考古出土,显示了青铜时代晚期的耶利哥城(亦即约书亚所征服的)几乎完全是废墟,充分显示这地区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无人居住。然而,当地仍具许多优点,因为它有一个充足的水源,并且控制约但流域之下游地带。不过摩押的占领只是暂时性的,主要是为了要使用这个已毁城市中充足的建筑材料。

  三15~22. 暗杀伊矶伦。创世记四十六21提到基拉(15节)乃便雅悯之子,此处经文不可能是指以笏为基拉之子,而是指出以笏是基拉之后裔。因为便雅悯支派的地业特别受到影响,因此拯救者以笏出于该支派也是意料中事。经文形容他是左手便利的,按字意可译为「他的右手受到限制」。在以色列人眼中,这是一种身体上的缺陷,便雅悯支派中常出现这样的人,却无碍于他们争战的能力(参:二十16)。历代志上十二2显示他们为两手俱利的人。以笏送给摩押王的礼物(present,AV、RV)乃是婉词,实指贡物(tribute,RSV),可能是一种农产品,因此需要一些抬礼物的人(18节)。以笏暗杀欺压以色列人的王乃经过谨慎的计画,他打了一把两刃的利剑,长约一肘(约14寸;希伯来文 'cubit' 一字,在旧约其他部分均无出现,通常被解释为一短肘,亦即由肘部至握拳之手指关节之距离)。此刀轻而易举地便刺透王的身体,连刀柄都刺进去(22节),显示它并非十字柄,因此很容易便可以隐蔽在摇曳长摆的外衣之内。作者对此事的描述非常细致,连谋杀武器的长度及伊矶伦的肥胖(导致此利剑完全没入他的身体)等细节都包括在内,显示此记载的历史真实性。以笏在完成朝贡之后返转见王,因此不致引起王的怀疑。

  19~22. 靠近吉甲凿石之地,有些模糊之处。希伯来文 Pesîlîm,意为「雕刻的石头」(RSV)或「铭刻的像」(RV 旁注)。此词在三章26节再度出现,显然这些石堆乃当时著名的地标。由于后者的记载,显然意味以笏过了此处便觉得安全了,由此可以推测这是划定界线的石堆,显示摩押人之势力不超过此界限。有学者将此石堆与巴比伦的地标相提并论,但无支持证据;因为巴比伦的地标通常是放在财产的中间,作为财产权状。更理想的是与乌加列阿卡得文献中所提及标示城镇界线的石头相比。然而,凡是将此石堆解释为地界标示之可能性均不大,因为与摩押入侵的实际历史情况不符;而且,距吉甲西北之西三哩的耶利哥乃为摩押人所占领,使上述理论更无法解释得通。最容易、最有可能的解释是,这些石堆其实是约书亚所设立,用来纪念渡过约但河之神迹(约四19~24)的石头,因此为著名的地界标示。

  以笏的策略乃在高度技巧及勇气之下进行,他假装要向王传达一个由神而来的机密资讯(注意他如何使用当时该地区意指神的一般性通称「以罗兴」〔Elohim〕,而非以色列专门用来意指神的「雅巍」〔Yahweh〕),引起王的好奇心,遣走服事的人,独自接见他。有可能王离开他的会客室,独自去到他的避暑凉楼(AV、RV),以增加隐私性,导致以笏需要再一次地来到王面前(20节)。凉楼(按字意为「凉爽的屋顶上小房间」,RSV)是在平坦屋顶上所建的房间,有许多窗户以确保凉风吹袭,最适合作为默想或私人性质会见之所在。当以笏宣告说他有来自神的资讯时,王恭敬地由座上起身,准备迎接神谕。以笏用左手行动,因此未曾引起王任何的怀疑,也没有发出任何足以引起王侍卫注意的呼声。刺杀者的利剑完全没入王的身体中,王很快地死去。作者描述王的肥胖(17节),以显示刀如何可能完全没入他的身体中。

  污物流出(22节,AV、RSV)一词引起诸多猜测。其中有一字(parsedona)在圣经中只出现过一次,由 AV 及 RSV 的译法可推测连肠都刺穿了。但是若研究同源字根的用语(尤其是亚述文及苏美文),便会发现这个在记录上只出现过一次的字,乃指一种洞穴或开口处,导致有些学者猜测此处乃指玄关(参看RV旁注),此与23节的游廊难以连贯。但是,最有可能的解释也许也是最令人毛骨悚然的解释,便是指王的身体之开口,利剑如此猛劲地向下刺,导致它完全刺穿肚腹,由开口处冒出来(参看RV 的从背后出来;和合本:穿通了后身)。如此写真的细节记载常令人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三23~26. 以笏的脱逃。以笏逃脱的路线不是十分清楚,因为译为「游廊」(porch,AV、RV)一字从未在别处经文出现过。可能王的凉楼比一般同样的建筑要更加华丽铺张,更有可能是列柱回廊的形式。以笏为了拖延他罪行被揭发的时间,将凉楼的双门尽都关锁,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逃脱。当伊矶伦的仆人们发觉楼门关锁之时,自然而然地以为他们的主人正在遮盖他的脚(covering his feet,AV、RV),此乃一婉语,意指运行身体自然所需之任务(参:撒上二十四3;和合本:大解)。但是由于时间过久,仆人们克服了困窘之情(希伯来文可解为「他们一直拖延到极为混乱的时候」),才拿钥匙来开门查看。这把钥匙乃一扁平的木片,上面有锁针,正好可以插进门闩的钥匙孔中。门上的钥匙孔,使人可以碰触到里面的门闩。将钥匙插入门闩,推开钥匙孔中的锁针,就可使门闩由门柱的栓孔松开。锁门可以不需要钥匙,但是开锁却一定需要钥匙。当仆人发现王惨遭不测之时,发出了警报,但是以笏早已逃之夭夭。第25及26两节所用的等候(tarried,AV、RV)有些不同,后者带有责难的意味,可以译成耽延(RSV)。西伊拉(Seirath,AV)所在之位置不详。

  三27~30. 大胜摩押人。摩押王之死导致摩押人混乱及惊慌的场面,造成对敌人有利的局势。机警的以笏也料到这种情况的发生,知道这是乘机反攻、完全除去摩押人之枷锁的大好机会,便召集军队。因为需要速战速决,因此只能在受到摩押人压制的以法莲山区附近招募军队。他们占领了约但河的渡口,大败军心已溃的摩押人,杀死了摩押人中一万名强壮的勇士(RSV)。摩押人的统治告一段落,以色列人得到自由;不过,第30节不一定表示以笏乘胜入侵摩押。虽然暴君统治本身是一件丑陋的事,也是不易解决的问题,而当时的紧张情势因以笏的决心及机警而化解,但对于他的冷血刺杀伊矶伦王,圣经并不表赞同。30经过这次拯救之后,该地享有八十年的太平,为时约两个世代之久。

  29. 有学者对这里有大量(约一万)摩押人的参与表示质疑,这不但表示大屠杀,同时也表示摩押人在约但河西边驻有大军。「一万」可能只是用来指一支军队的说法(参四6、10;参看二十2之注释,该处对译为「一千」之希伯来文ʾelep̄,有较详细之讨论)。

30请参阅本书导论 V. C. ,书版第37页及下。

D 珊迦及非利士人(三31)

  有关珊迦的记载,缺少了一般士师的记载之特征,除了未提及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也没有直接提及非利士人的压迫及其年日,并未提及该地得享太平之年日。较特别的另外一点是,虽然底波拉之歌中提到并证实珊迦的历史真实性,以及其事迹之年代次序(五6),但是四章1节提到的却是以笏,而非珊迦。四章1节提到以笏很容易可以解释得通,因为珊迦的事迹可能是独立事件,且是在以笏在世之时发生的。有些希腊文及其它校订本将珊迦的胜利放在十六章31节之后,但这显然是想将之与参孙故事中非利士人的迫害相连,而非其原来的位置。有些人猜测,珊迦的故事并未被包括在士师事迹选集之原稿中,乃是后来被某位编辑者纳入,想要将篡位的亚比米勒自十二士师中除名,却又想保留十二位士师(与十二支派相呼应),因此根据五章6节而插入此节,假设珊迦也是一位以色列的英雄。31然而这种见解完全没有根据。若我们承认圣经中有编辑者凭己意加插发明的记载,如何能继续相信旧约或研究旧约?一位编辑者在书中加插一位多余的人物,是否真能配合书卷本身的模式?最好的方法,显然是容许对此难题存疑,而非硬生生地接受一个不大可能是真实的解答。然而,其重要部分被省略,的确显示珊迦的记载有些不寻常之处。珊迦很可能不是一般的士师,而只是一位战士,在某次地方性的冲突中,大胜了后来成为以色列头号敌人的国家。因此原来的编者虽将他纳入记载之中,却不是采用一般的格式来记载其事迹。

  珊迦这个名字也不是以色列名,可能有赫人或何利人的渊源。这并不是意味珊迦为迦南人(虽并非无此可能),但显示了以色列人与当地人民的混合难分。不论如何,他的作为对以色列人有益。有人认为亚拿的儿子应指加利利的伯亚拿(Beth-anath),这可以解释为何在底波拉之歌(五6)中提到了他,因在那里所叙述的是以北方支派为主的胜利。但是,迦南战神亚拿特女神的圣所在当时尚未普遍。很有可能珊迦这次的大胜非利士人,乃是在以色列人安置在沿海平原的早期时代,而精确细节无法确定。珊迦的武器乃是一根赶牛的棍子,这个武器在决意打仗的男子手中不容轻视。这种棍子具有长柄(8~10尺长),其另一端乃用金属削尖,刚削尖之时具有许多矛的特色。同期别处的士师也是使用这种名不见经传的武器。以笏必须自己打造武器(三16);参孙用驴腮骨杀人(十五16)。这些事实加上五章8节所记载的,指出非利士人可能禁止所征服的人民使用武器(撒上十三19~22)。

31参:Burney, p. 76.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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