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后书第三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哥林多后书第三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哥林多后书第三章
三1~3 圣灵在哥林多信徒已被改变之生命里的工作,足以充当保罗事奉的推荐信。
三5 "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於神"。这是给第二章16节所提出之问题的回答。
三6 "能"指足够或胜任。"新约"。有关基督恩典的信息(太二六28)。"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圣灵〕是叫人活"。"字句"代表摩西的全律法。它叫人死,因为它本身不能赐人生命(徒一三39;罗三20)。律法的功用是使人知罪(加三21~25;提前一9)。相反地,"精意"(即圣灵)却能给予信徒生命。
三7 "属死的职事"。指律法,尤其是"用字刻在石头上"的十诫(申九10)。由於律法向人显出他的罪,却没有给他脱离罪的能力,所以它提供的是死亡。留意律法是"废掉的"(即淡出,11节)。摩西从西乃山带律法下来的时候,他的脸是发光的,以致百姓不敢靠近他(出三四29,30)。但正如他脸上的光渐渐退去一样,摩西的律法也是短暂的。
三8 圣灵的赐予是"更有荣光"的。即比旧的训令更有荣光。
三11 从出现的时间和目的看来,律法无疑是有荣光的,但在基督恩典的强光下,那短暂和有限的 目的却叫它渐渐退色;基督恩典的永恒目的是带领祂的众多儿女进入荣耀中(约一17;来二10)。
三13 保罗的意思是,摩西蒙脸,使以色列人看不见他脸上所反映的短暂的荣光渐渐退去。
三15 "帕子还在他们心上"。即因为他们以为律法是永久的,所以没有转向那将帕子揭去的基督(14节)。
三17 "主就是那灵"。直译作:主就是(圣)灵--强烈地表明基督和圣灵在本质上是一体的,但保罗也承认祂们两者有区别(一三14)。
三18 "敞脸得以看见"。保罗在摩西的经历上(出三四29~35)继续发挥。他指出基督徒永远看见基督神性的荣光,而这经历正在改变或改造我们,使我们"荣上加荣";即从某个程度的荣耀到另一个程度的荣耀。—— 《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