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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第6章查经资料

历代志下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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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第六章

ii. 所罗门的赞美和祷告(代下六1~42)

  「求祢从天上祢的居所垂听,垂听而赦免。」(六21)

  六1~12,参:王上八12~22

  六14~39,参:王上八23~50a

  六41~42,参:诗一三二8~10

  现在神已经居住在衪的殿中,所罗门以赞美和祷告来回应。他的话语有三方面:(a) 以祷告回应神荣耀的云彩(1~2节);(b) 见证神对大卫家室的信实(3~11节);(c) 为圣殿的奉献祷告(12~42节)。

  首先的两个段落是回顾以往,赞美神持守两个应许──与祂的百姓同住(1~2节;参如:出二十五8,二十九44~46);立所罗门在大卫的宝座上(3~11节;参:代上十七10~14,二十二6~13,二十八2~10)。第三段是前瞻在圣殿里面和面向圣殿所献上的祷告,可以在历代志下十至三十六章找到例子(参如第24~25节与代下二十1~30,或是第36~39节与代下三十三10~13)。圣殿是感恩和代祷的殿宇,这主题在历代志中清楚地占有核心位置。

  本章在历代志中两段神的主要话语之间,形成一个重要的连结。其根基是神要建立大卫家室的盟约应许(代上十七10~14),和这个应许在神对圣殿的应许中进展(代下七12~22),所以表明了祷告在揭开神对人类的旨意上如何扮演关键性的角色。

  本章与历代志主要的来源(王上八12~50)相当接近。然而,几个改变是值得注意的,其中有两个地方历代志似乎比列王纪保存了更好的经文版本(5b~6a、13节;至于详情,参见 Rudolph、Dillard)。从看起来像是历代志特别的贡献,可辨识出有两个重点。首先,有更为当代应用的迹象。举例来说,省略了列王纪经文关于某些历史事件的内容,就像是出埃及的详情(参11节和王上八21;也在王上八50b~53),和列王纪上八28「今天」这个字(参考这里的第19节),而第25节加添给他们(参:王上八34),使得地土的恩赐适用到每一个世代的祷告者。同样,根据(遵守,和合)我的律法(16节)取代了「在我面前」(王上八25),可能反应被掳归回后的群体,注重以斯拉和尼希米所建立的引导原则(拉七~十;尼七~十三)。第二,大卫之约的新焦点取代了着墨渐少的出埃及。明显的不只是在于第5~11节、14~17节的重要性,最特别的是改写部分的诗篇一三二篇作为新的退出,代替列王纪上八50b~53。即使摩西之约和出埃及很明显仍然是大卫之约的根基(5、11、32节),但大卫之约显然更为重要。

  这些改变最有可能的理由,是为了确认圣殿在被掳归回后以色列的核心意义。历代志对于这个意义提到两方面。首先,圣殿是神应许给大卫家君权统治的一个象征。作者保存所罗门要求神继续持守祂对大卫的应许(16~17节),正是一个清楚的记号,表示甚至在他的时代,大卫的国度仍然有前途。第二,圣殿对于分散的被掳归回后的群体是个提醒,无论他们离耶路撒冷近或远(参36节),圣殿是神在地上的居所,邀请人以信心来祷告。这些因素加起来等于永恒的邀请,呼吁人祈求神的国度以可见的方式临到。「祢的国度降临」将会是圣殿一个非常适合的题词。

  当然,耶稣的时代,地上的圣殿几乎已经有名无实了,但耶稣以不同的理由激励祂的百姓祷告。尽管有不同的地方,耶稣关于祷告的教训,特别在约翰福音十四至十七章却有几个强调与本章非常类似。举例来说,奉耶稣的名祷告(如:约十四13~14,十六23~24)和向神立名的圣殿祷告(例如5、6、7节,在本章总共有十四次),其间有一个密切的关联。神的名一向是神的百姓能够向神祈求的印记。另外的连结是圣灵与每一个基督徒同在(例如:约十四16~18;罗八26~27),和神在圣殿中继续与以色列同在。神的同在无论是什么方式,都是祷告者真实的激励和鼓舞。如今虽然我们来到在天上的神面前(18节,参:弗四10;来十19~22),现在在地上的祷告仍然需要祂的帮助,就像旧约圣经时代一样重要。诚然,没有圣灵的同在和耶稣名字的权柄,我们根本不可能祷告。

a. 所罗门对神荣耀的反应(代下六1~2)

  这个简短的陈述,部分是见证,部分是祷告,发出惊叹之情,因为荣耀充满在圣殿的神(五13~14),也住在「幽暗之处」(1节,NRSV、RSV、REB、NEB)。后者的片语与神于西乃山神秘所在的云彩(出二十21;申五22),以及祂在耶和华日子的出现(珥二2;番一15)相关联。所罗门惊讶于这位无形、统管万有的神,以至圣所无窗户的黑暗象征祂的神秘,现在却应许住在这个圣殿中(2节)。神双重居所的主题贯穿在本章中,但经文没有在逻辑上解决这个问题,因为知道神住在地上,也在天上就够了。即使圣殿再「被高举」(NRSV、RSV、KB;参REB、NEB),也不可能容纳得下神,就像祂也不能被人类的哲学所限制。然而每个人都能在祷告中接近祂(18~40节)。

b. 所罗门见证神的应许(代下六3~11)

  所罗门现在向全体会众讲话(新译,3、12、13节)。这个片语取自列王纪,但是却与历代志圣殿是为了百姓,而不只是君王的主题相配合(参:代下五2~3;及代上十三2及下,十五3)。甚至当所罗门以祭司的角色祝福百姓的时候(3节,参:代上十六2),他的举动是百姓的代表,而不是完全分别出来行使宗教的职责。他的祷告像罪人,也像人民中的一位(参36节)。圣殿应该是人民的(参:路十八9~14),即使有的时候它几乎像是王室的圣所(参:王下十八10~18,二十一4~7)。

  所罗门献上感谢,因为神使近来接二连三的事件成就。他提到三件事情: (a) 他能够接续大卫成为国王(10节), (b) 他能够建造圣殿(10节), (c) 把约柜安放在圣所(11节)。这一切都是应验神对大卫所说的话(4、10节),和出埃及所定的约(5、11节)。

  应验这个重要的观念是透过一连串拟人化的笔法来表达。神用祂的手成就了(4节,参15节)祂口所应许的(4、10节,参15节)。这些片语在第六至七章是典型用法,有许多种不同身体的辞汇用在神的身上。与手及口同样的,是祂的眼睛(20、40节,参七15~16)、祂的耳朵(40节,参七15),甚至祂的心(七16)都会在圣殿中。纵使只有耶稣是道成肉身的神,圣殿清楚是一个记号,表示神承诺祂会全然住在祂百姓中间。提及神的手(字义是「用祂的手来成就」),实际意思是神的作为已经成就祂的话语,好像神不可见的手,在所有参与建造工作的人手中动工(参:代上二十九16)。46

  神应验了(4、10~11节)看起来是赐给大卫的两个预言(5~6、8~9节)。事实上,这些「预言」是三个早期大卫之约记载的总和(历代志惯于把神的不同资讯浓缩成一个,参:代上十13,十一3)。自从我领我民出埃及地以来(5节)是根据历代志上十七5,余下的第5~6节则是亦步亦趋,按照历代志上二十八4~6。第7节是根据历代志上二十二7与二十八3。只是你不可建殿(9节)这个片语在历代志上十七4,二十二8,二十八3 有很相近的平行用语,并且「惟你所生的儿子必为我名建殿」(9节,NRSV)应该与历代志上十七11~12,二十二9~10,二十八6作比较。甚至以色列的国位(10节,参:代上二十八5)和约柜(11节,参:代上二十二19,二十八3)在三处经文中都有呼应,所以这整篇言论深信神的话语已经在每一个细节上应验了。

  这篇言论凸显四个重点。首先,第5~6节聚焦在神的拣选,语带强调,并且不寻常(在历代志里,只有代上二十八4~6与其平行呼应)。这里神原先属意拣选大卫和耶路撒冷,而不是历代志上二十八章的所罗门。蒙拣选的国王和城市之间特殊关联,在旧约圣经是罕见的,主要出现在诗篇中(如诗二6~7,七十八67~72)。第二个强调是出人意外地嘉许大卫内心建造圣殿的愿望,和先前因为他的战事失去资格形成对比(8节,参:代上二十二8~9,二十八3)。事实上,这是补充,而不是相冲突的叙述。确定大卫缺乏资格不是因为他的罪,而是在建造圣殿时,神的「安息」观念必须被认为是建殿中最独特也是最后的阶段(参41节)。大卫的动机实在立下一个其他人得以跟随的榜样,因为内心正确的态度是所有敬拜中不可或缺的(14、30节,参:代上二十九17~19;可七6)。第三,圣殿特别与神的名有关联(5、6、7、8、9、10节)。这个典型申命记式的观念,非常适合本章整体上神同在于地上和天上的想法,不过这里却延及神的拣选(亦见18~21节)。最后,历代志比一般更频繁地提醒,西乃之约是神的一切作为的基础。第5节和11节同时特别提到「幽暗之处」(1节,NRSV、RSV;黑云,NIV;参:出二十21;申五22),「慈爱的约」(41节;参:申七9),或是神「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32节;参:申五15),皆表示所有在圣殿敬拜的人,都要心存感激出埃及时神所彰显的大爱和权能。作者非比寻常地指称这约(11节)就是十诫的石版。

c. 所罗门献殿的祷告(代下六12~42)

  所罗门转向坛(12节),跪下(13节),并且向天举手(12~13节)。这些祷告和敬拜上的不同姿势可在整本圣经中得着证实(站立,尼九2;启七9;跪下,诗九十五6;弗三14;举起双手,诗二十八2;提前二8)。献祭用的坛,有个重要但是常被忽略的角色(12、23节,七7、9、12节,参四1):口头的祷告不一定比祭物更为优越,尽管有一些人有异议(如Williamson、Ackroyd、McConville)。圣经的敬拜包括实质的礼物,以及献上祷告和赞美(如:腓四18;来十三15~16)。

  所罗门究竟站在什么上面(13节),其实并不十分清楚,最有可能是一个暂时性的平台或讲台,特别为了这个场合而做的(参:尼八4)。其体积与会幕的铜坛一样(参:出二十七1,三十八1),可能纯属巧合。47有人从乌西雅犯错的角度(代下二十六16~20)认为,加上平台是要减弱所罗门祭司角色的手法,似乎是不必要的建议(Wellhausen、Mosis)。乌西雅犯罪的坛是殿内的坛,而这里却是外面献燔祭的坛,就是一般百姓也能够献上牺牲的地方(如:利四22~24、27~29)。再者,院子(13节)是个罕见的辞汇,在历代志下四9是外院,而利未人的供职是在坛和圣殿之间(五12),因此所罗门的行动根本不可能与乌西雅王相提并论。

  祷告本身有四个主要部分: (i) 祈求继续应验大卫之约(14~17节); (ii) 代祷的基本原则(18~21节); (iii) 需要献上祷告的情况(22~40节); (iv) 祈求神继续同在并赐下能力(41~42节)。

  1. 祈求继续应验大卫之约(六14~17)。就如同圣经中许多的祷告,所罗门在做出任何祈求之前(16~17节),以赞美开始(14~15节)。这赞美是集中在神本性的两方面:祂是独特的(天上地下没有神可比祢的,14a),并且祂是信实的,对顺服的百姓守约施慈爱(14b~15节)。提到大卫之约似乎是激励众人再三赞美神是无与伦比的(代上十七20;参:代上十六25~26;代下二5)。像这样的赞美从归于神的心中发出(全心全意,JB、NIV,14节;「尽心」,和合),这一点在本章中重复强调(7、8、30节;参:代上二十九17~19)。现在(16节)一词带出所罗门的祈求,就是神应该继续「证实」祂对大卫的应许(17节,吕译、REB、NEB、NRSV、RSV;实现,新译、现中、NIV、GNB)。大卫曾经做出一模一样的恳求(代上十七23~24),并且两个祷告都指明,神常常寻找在祷告中与祂同工的人,而不只是祂自动地成就旨意(参考「愿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2. 代祷的基本原则(六18~21)。要知道祷告是什么,意思是要了解神是谁,以及祂在哪里。所罗门因此在他主要的祈求之前,先承认甚至天上的天也不能限制神(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祢居住的,18节)。这个意思不是神如此的遥远,或是祷告是遥控神。所罗门再次肯定神是与世人同住在地上(18节;参1~2节)。圣殿的功用是让人寻见神,而不是限制祂,并且把人类带来,与这位居所在天上的神有直接的接触(21节,参30、33、39节)。

  接着在第19~21节有一个基本的代祷模式,提及代祷不可或缺的五个因素,和在本章常常重复出现的几个片语。

  (a) 祷告的言词特性是诚心和迫切(「恳求」,19、21、24、35、37节,其实就是呼求怜悯,就如NIV的19节;呼吁,19节;呼唤,33节,RSV)。

  (b) 呼求神张开祂的眼睛(20、40节),特别垂听(19、20、21、23、25、27、30、33、35、39、40节)。这似乎是中心的议题。如果神听见了,所罗门就满足了,因为祷告的要求将会合宜地被处理(参:代下七12~16)。

  (c) 朝向这殿/ 这地方,或是在那里面祷告(18、20、21、22、24、26、29、32、33、34、38、40节),才会在神天上的居所(21、30、33、39节)达到神面前(19节)。因为这个圣殿带有神的名(20、34、38节;参5、6、7、8、9、10、24、26、32、33节),在圣殿里面或朝向圣殿祷告,是向着神或是奉神的名祷告,因为圣殿属于祂。这在旧约圣经中等同于奉耶稣的名祷告(参如:约十四13;徒二21)。名字在这里是神同在和权能的象征,并且也是由圣殿所象征的约的应许。

  (d) 祷告是藉由个人(19、22节),藉由祢民以色列(21、24、25、26、29、34、39节),或甚至藉由外邦人(32~33节)献上的。凡承认耶和华是我的神(19、40节),是以色列的神(14节),或是有大名(32节)的,都可以来亲近神。

  (e) 这些祷告的目的大部分是祈求罪得赦免(21、25、27、30、39节)。这不是降低其他类型祷告的重要性,诸如寻求引导、默想或景仰,乃是把注意力引向人在神面前基本的需要。在这个要点上可以有三个观察。首先,赦免的应许说到设立圣殿的真实需要,对大卫(代上二十一)和所有以色列人都是如此(如:代上五25,九1;代下三十六14)。第二,每个代祷必然是由罪人献上的。每个祈求因此应该在赎罪祭的基础上发出,对基督徒来说是神的羔羊、耶稣的牺牲。第三,赦免是在圣殿中或是借着圣殿获得,表明代赎是借着祷告加上牺牲而获得的。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赎罪祭确定赦罪的事实,但也只有我们祷告的时候才能得到。

  3. 会献上祷告的情况(六22~40)。圣殿永远邀请、激励人们前来祷告,并且没有一个人被排除在外,即使是被人瞧不起的税吏(路十八9~14)。在国家战败、处于灾难、身为外邦人,甚至受到从神而来应得的处罚,地上和天上的圣殿(来九23~24;启二十一22)是神对于赦免和复兴所确保的途径。

  七个不同的情景,各自描绘出许多人会认为祷告是无用的景况,说明适用的广泛性。一些是与约的咒诅有关(申二十八15~68;参:利二十六14~45),显示出即使从神来的应得处罚,也能够借着悔改和祷告扭转逆势(见以下的细节,并参:加三10~14)。每一篇幅遵循相同的模式: (a) 有需要的情况,经常牵涉到罪; (b) 以圣殿为基础的祷告和忏悔: (c) 祈求神垂听; (d) 复兴和赦免。

  这些情况如下:

  (a) 起誓(22~23节)。一个无从证实的控诉,只有在神的面前起誓才能够定夺(参:出二十二7~12;民五11~28)。在人类无法公平决断之处,所罗门求神作有效和公义的审判(参:创十八25;来十二23)。

  (b) 国家的战败(24~25节;参:申二十八25;利二十六17)。当百姓承认祢的名(也在26节),甚至集体的罪也能够透过悔改得着赦免 。作者明显是设想被掳的情况(25节),不过既然是在圣殿中祷告,这里所说的被掳似乎比第36~39节所设想的更为有限。

  (c) 干旱(26~27节;参:申二十八23~24;利二十六19)。下雨被认为是神特殊的礼物(申二十八12;耶五24),而长期不下雨常被看作是神忿怒的记号(参:代下七13)。复兴包括顺服神的指教(27节),并且承认祂的名(26节)。「教导」这个字(tôrêyrh)可能有意呼应律法这个字(tôrê;参16节),因为律法是赐给神百姓生活的准绳(申八3;罗十5)。

  (d) 灾难和疾病(28~31节;参:申二十八21~22)。这里提及几种的灾难,包括传染病、植物的疾病、昆虫的入侵、敌人,或是个人的疾病。赦免的要求(30节)固然再一次假设罪是背后的主因,这些困境必须从申命记二十八21~22的亮光下来看,因为这个段落与之密切呼应。真正的问题是人心的邪恶以致不顺服守约(30节;参7、8、14节;代上二十九17~19;可七14~23),解决之道是要行,也就是生活在神的道中(31节)。

  (e) 外邦人(32~33节)。这是祷告中最吸引人的一个段落,是从列王纪上稍做改变而来的。所设想的景况有移民、寄居的外人,或是朝圣者在圣殿中敬拜,因为他们听闻了出埃及的事(参:书二8~13),这在历代志中没有平行对照的情形。然而其他国家将会敬畏,就是敬拜耶和华(33节),这是典型的历代志观念,所以这个段落确定没有离题(参:代上十四17;代下二十29)。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外邦人能够「像祢的民以色列一样」(33节,REB),知道和敬畏神。外邦人在敬拜上与犹太人平等的盼望,在旧约圣经很罕见(如:创十二3;赛十九24~25;亚八20~22),甚至耶稣最亲密的门徒都发现难以接受(徒十1~十一18)。

  (f) 战争(34~35节)。这是惟一的段落形容以色列攻击,而不是防卫,不过奉祢的差遣,无论往何处去说明了这个冲突的凭证(34节;参如:代下十三4~13,十四11)。这个祷告不是为了赦免,乃是为了神使他们得胜(35节;参39节,诗二十)。

  (g) 被掳(36~39节)。最后这个段落把祷告中的许多主题一起带出,来形容任何以色列人最可怕的遭遇,就是被带离应许之地和圣殿中神的同在。相同的原则仍然适用,不过可注意到较深的张力。为罪忏悔(37节)有三方面,悔改要尽心尽性(38节),而祷告是直接向这地和这城以及圣殿发出(39节)。罪完全渗透横行,在圣经中阐述罪的普遍性最清楚的这句话,表达得淋漓尽致(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36节)。世人需要代赎和赦免,没有比这个更清楚了。

  所罗门的总结是求神开(「睁、侧」,和合)祂的眼睛和耳朵,垂听所有这些祷告(40节)。祷告的秘诀还是在乎神的同在(参20节),而这要求很快地会得着应允(七15)。

  4. 求神继续同在,并赐下能力(六41~42)。原先的祷告最多的更动出现在结尾(相同的情况发生在代上十六8~36),可见第41~42节对历代志作者来说特别重要。此处的特色是本章其余部分,与其来源列王纪上八章十分相似,但是这几节是从出处完全不同的经节自由改写而来(诗一三二)。另一个变动是最后这个祷告是基于神与大卫的约,而列王纪上八50 b~53是基于西乃之约。

  所罗门最后要求神起来……入安息之所(41节)。这些经节几乎确定是历代志作者更动原始诗篇而来,祷告要求神在作者自身的世代行事,就如神曾经行事在所罗门和那些在第一圣殿敬拜的人身上。他希望神能够再次显现在云彩和荣耀中(五13~14,七1~3),继续显明祂自己有能力(JB、GNB)或是「大能的」(NIV、NRSV、RSV)。约柜象征神在以色列永久的安息(祢的安息之所,参:代上二十八2),也是神能力的贴切象征。即使在历代志作者的时代,约柜已经不复存在,却能藉此回顾这位曾经应许永不撇下祂子民的神。

  祈求神的同在导致四个进一步的要求:(a) 祭司要披上救恩(41节),意思是他们应该完全忠心于神所赐给他们的事奉工作,把救恩带给以色列人(参:赛六十一10); (b) 圣民要因神的良善而欢乐(41节,现中)。「圣民」在旧约圣经总是指神的百姓(诗八十五9,一四八14),这里他们充满了欢喜(参:诗十六11); (c) 神的受膏者(复数,一些希伯来文古抄本;英译本作单数)48没有被厌弃(42节)。复数可能指大卫家室的君王,当作与祭司平行的一个团体(41节),不过也可同时包括君王和祭司; (d) 天上的神应该纪念对大卫所施的慈爱,或是「纪念大卫的慈爱」(42节)。要确定准确的翻译是困难的,选择受词所有格(NIV、GNB、JB、NRSV、RSV)有以下的理由:这篇祷告的一般上下文支持这种读法,特别是在第11、14~17节;这个片语的惟一其他出处以赛亚书五十五3,看起来也是这个意思;诗篇一三二11~12也是这个含义;历代志提到大卫时,经常是指神对他的应许。主词的译法(REB、NEB)不能够从历代志下三十二32,三十五26得到佐证,因为这些经节并没有精确地使用ḥasedê Dāwîd 这个片语,而第42 b节只是泛泛根据诗篇一三二1,所以两处经文未必说到相同的意思。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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