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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廿二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使徒行传第廿二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使徒行传相关章:

使徒行传第廿二章

逐节详解

【徒廿二1「『诸位父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分诉。』」

〔文意注解〕「诸位父兄请听,」保罗对众人的称呼,特别亲切、有礼貌和表达尊敬,原文是『诸君(men)、弟兄们(brothers)、父老们(fathers),请听』。

「我现在对你们分诉,」本书一共记录了三篇保罗的自辩词(参徒廿四、廿六章),本章乃是第一篇。

〔话中之光〕(一)信徒要用智慧与外人交往,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西四5~6)。

(二)保罗在下面所分诉的话,并不是据理力争,以道理来辩解,而是见证他得救的亲身经历。个人经历毕竟是最难驳倒的论据。

【徒廿二2「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

〔文意注解〕「他说的是希伯来话,」保罗当时自辩时所用的『希伯来话』极可能是亚兰语,它是巴勒斯坦一带地方通用的语言(参徒廿一40注解),没有接受过希腊文教育的人都以亚兰话交谈。

〔话中之光〕(一)讲道与作见证,最好能用众人所熟悉的语言和用语,可以吸引注意力。

(二)若有机会,能为主学会更多语言,不但对传福音方便,对人际间的沟通也占很多便宜。

【徒廿二3「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神,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

〔文意注解〕「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大数』在当时是地中海的一个大港,也是一个颇有盛名的大学城。

「长在这城里,」『这城』多数解经家认为是指耶路撒冷,而非大数。保罗大概是幼年即背井离乡,来到耶城负笈从师。

「在迦玛列门下,」『迦玛列』是当时相当受犹太人尊敬的律法教师(参徒五34注解),称他作『拉比中的拉比』,保罗就是他的得意门生。

〔话中之光〕(一)为传福音,我们应当学习保罗的榜样,尽量与自己同胞认同。

(二)「热心事奉神」原本是好事,但若是事奉的立意和出发点错了,就可能帮倒忙,反而逼迫神的真儿女(参4节)。

(三)事奉神『热心』并不是一切,热心必须以正确的知识为基础(罗十2),才不致偏激,或甚至以『错』为『对』。

(四)「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保罗一方面表示与听众同为一体,另一方面却从『同』中点出相异(参18节)。基督徒正是这样,活在世上似乎与世人一样,却又从世界里被分别出来归与神。

【徒廿二4「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

〔原文字义〕「这道」这道路;「下监」交在监里。

〔文意注解〕「直到死地,」指逼迫人使陷于绝境,甚至处死,但这话并不表示保罗亲自动手打死人。

〔话中之光〕(一)我们信徒是信「奉这道的人」,就是信靠主并在主里面行走的人,所以我们若不是在主里面行事为人,便是偏离主道。

(二)主让我们看见这条道路,就是要我们行走在这条道路上。我们千万不要作一个只会听道,而不会行道的信徒。

【徒廿二5「这是大祭司和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我又领了他们达与弟兄的书信,往大马色去,要把在那里奉这道的人锁拿,带到耶路撒冷受刑。」

〔原文字义〕「锁拿」捆绑,拴住。

〔文意注解〕「大祭司和众长老,」指犹太公会的领袖成员。

「我又领了他们达与弟兄的书信,往大马色去,」『文书』或许只是一种请求协助缉拿罪犯的公函,实际上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大马色』即今叙利亚的首府,距离耶路撒冷约有二百五十公里,有不少的犹太人居住在那里;当时公会的权势仅及于巴勒斯坦境内,或许是这些会堂也尊敬耶路撒冷大祭司的地位,所以接受其文书通告。

【徒廿二6「我将到大马色,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

〔文意注解〕「约在晌午,」就是中午日光最烈的时刻,由此可见下句所说的『大光』必定更甚于太阳直射之光。

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这光既然是『四面』照着人,故必不是太阳的光,而是一种属天、属灵的光。

〔话中之光〕(一)世人的道路,都是往错谬里直奔。但感谢主,我们乃是在未到终点之前,蒙主光照,将我们的道路改正过来。

(二)当我们读经或祷告的时候,有时也会有光在我们的心里照亮(彼后一19),给我们有属灵的领悟和引导,这就是『得着光照』。

(三)许多人对于神的旨意,只有单方面的认识,以致常有偏激的情形,惟有求主从「四面」光照我们,好叫我们有全面且平衡的认识。

【徒廿二7「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甚么逼迫我?”」

〔文意注解〕「你为甚么逼迫我?」『逼迫』原文是指持敌意去探寻。主在此不是说『你为甚么逼迫信我的人』;主是说『你为甚么逼迫我』。在这里,主给扫罗看见,祂与一切信祂的人认同,并且是与他们合一的。这就是元首与身体的合一。扫罗所逼迫的是教会,但主的话表明逼迫教会就是逼迫基督,因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27;弗一22~23)。

〔灵意注解〕「我就仆倒在地,」象征保罗从前所有的宗教观念、认识和看法,包括对旧约和律法的解释,都倾倒在地,都被倒光了。

〔话中之光〕(一)凡是碰见主的人,不能不仆倒俯伏;也只有那些被天上的光所击倒的人,才算起头对主有些微的认识。

(二)「你为甚么逼迫我?」千万不要以为得罪了弟兄,而没有得罪基督。请记得,凡摸着身体中一个小肢体的,就是摸着头;受伤的是肢体,感觉的是头。

(三)人若作在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主身上;人若不作在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主身上(太廿五40,45)。

(四)逼迫信徒就是「逼迫我」,这对正在受逼迫和遭遇患难的信徒来说,是何等大的安慰――主与我们『感同身受』!

(五)保罗在未碰见主以前自以为是『热心事奉神』(参3节),但在主却是「逼迫」,其原因乃在于缺乏耶稣基督的异象。可见没有异象的事奉,往往越热心,反而越叫主觉得受逼迫。

【徒廿二8「我回答说:“主啊,你是谁?”祂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

〔文意注解〕「主阿,你是谁?」『主阿』这称呼表示他知道和他说话的这一位并非等闲的人物,乃是在上有权柄的『主』。

「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耶稣』意即那被钉十字架,死了却又复活、升天的拿撒勒人耶稣。当耶稣在世时,扫罗从未直接逼迫过祂。在这里,主给扫罗看见,当他逼迫耶稣的门徒时,就是逼迫耶稣。

〔话中之光〕(一)人是因不认识主,所以才会逼迫祂。我们基督徒若不更深地认识主,也有可能会不知不觉的作出一些冒犯祂的事。

(二)一切信主的人,乃是与主合一的,这就是元首与身体的合一。一切干犯身体的罪,就是干犯头的罪。

【徒廿二9「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文意注解〕「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意即他们只听见说话的声音(参徒九7),但不懂得、不明白所说的是甚么。

〔话中之光〕(一)众人是见了光,保罗却看见了主;众人听到了声音,保罗却听到了主对他说话。光照和声音若不引我们碰着主自己,就仍然于我们无益。

(二)虽然同样的看见了主明显的作为,但有的人却还不明白主的心意,而胡涂的过去。真求主怜悯我们,叫我们能抓住每一个能认识主的机会,不把我们所遭遇的事物等闲放过去。

(三)我们的心若是不正,就会『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太十三14~15),惟有清心的人才能看见神(太五8)。

【徒廿二10「我说:“主啊,我当做甚么?”主说:“起来,进大马色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诉你。”」

〔文意注解〕「主啊,我当做甚么?」在这个问题中,涵示了扫罗已经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就是基督),是掌管他一生的主。

「起来,进大马色去,」注意,主对这样厉害逼迫教会的扫罗,除了质问他『为甚么逼迫我』(7节)并警诫他『你用脚踢刺是难的』(徒廿六14)之外,竟没有一句责备的话,反而是对他有指引和托付。

在那里,要将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诉你,」主的意思是说,你所当作的事,我不在这里直接告诉你,而要在那里藉别人告诉你。这一个是身体的启示,主给保罗看见身体的原则。虽然他是一个主所大用的器皿,但是主还用另一个人去帮助他。

〔话中之光〕(一)信徒既是主用重价所买的(林前六20),所以得救之后应当把自己的灵、魂、体奉献给主,为主而活(罗十四8)。

(二)保罗一得救,即问:「主阿,我当作甚么?」这表示他今后的生活行为,不再以自己的心意为中心,而已主的心意为中心。

(三)事奉主,乃开始于从主知道「我当作甚么」;我们凭着自己所发起的一切事奉,并不能讨主的喜悦。

(四)我们一生的转机,乃是从遇见主开始的;遇见了主以后,才知道从前所作的一切,都不是我所『当作』的。

(五)对于作错事、行错路的人,积极的教导和引领,胜于消极的责罚。

(六)主耶稣的指引常是一步一步的,而不是一次就全部指引的。

(七)我们作基督徒,一方面是从主直接得着启示和供应,另一方面在身体里,也间接透过弟兄姊妹得着主的启示和供应。所以千万不要以为不必靠别人,独自一个人就可以在神面前得着一切。

(八)许多时候,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引导,是引导我们去接受别人的引导,是引导我们去得着别人的帮助;如果你不接受别人的帮助,你就要失去很多东西。

(九)许多基督徒,完全活在个人的境界里,他们只凭着个人的感觉就定规了事情。这样的人,并没有看见身体。我们必须看见:我们不过是一个肢体,是受到限制的,我们都需要别的肢体的帮助。

(十)愿神使我们现在就看见身体。惟有寻求交通的人,怕自己会错的人,不敢单独工作的人,才是看见身体的人。

(十一)无论在旧约或新约时代里,神要祂的仆人在祂儿女中间作一件大的非常的事,神的指示不只是单方面的,而是双方面的或是多方面的,而且彼此可以互相印证的。单方面的启示可以适合在个人的事上,可是不能适合在有关别人的事上。许多时候,我们清楚了神的旨意,还得寻求别方面的印证;如果没有人的印证,也得有事或物的印证。只有单方面的指示而一无其它方面的印证,往往是可疑的。

(十二)教会中任何人,都不能单凭他一个人得着神的引导,就任意支使别人;神在教会中的引导,往往是众信徒可以彼此印证的。

(十三)本节也告诉我们:离了教会,我们就无法知道主的旨意。所以我们若要明白主的旨意,便须要活在教会中。

(十四)从主和扫罗的对话(7~10节)中,我们看见主对这位一直仇视并逼迫祂信徒的人,并未苛责或惩罚他,反而是宽容的接纳了他。但许多基督徒对待弟兄姊妹,只要对方有一点小过,便弃绝了他,这实在不是出于主的心怀。

(十五)我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二5),用爱心互相宽容(弗四2)。

【徒廿二11「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我手进了大马色。」

〔文意注解〕「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主暂时拿走扫罗肉眼的视力,或许是要让他运用里面的心眼,专心思想主。

〔话中之光〕(一)那些自以为有律法的知识和真理的模范的人,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罗二17~20),岂知自己其实是一个瞎眼的(太十五14;廿三16),甚么也不能看见。

(二)从这一天起,扫罗那代表律法知识的眼睛瞎了,但他里面的眼睛开始得着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林后四4~6);许多人的难处是:外面知识上的眼睛越过越明亮,里面属灵的心眼却越过越模糊不清。

【徒廿二12「那里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

〔原文字义〕「称赞」见证;「亚拿尼亚」耶和华所保护的,主是恩慈的。

〔文意注解〕「按着律法是虔诚人,」这句话对那些听众而言,相当重要。

〔话中之光〕(一)「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也能作个好基督徒;不过,我们不仅要按着外面的仪文作虔诚人,也当按着属灵的实际作虔诚人(参罗二29)。

(二)基督徒在世人面前应当有好的生活行为,得着众人的称赞,使荣耀归给神。

【徒廿二13「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

〔话中之光〕属灵伟人如保罗者,也需要那位名不见经传的小弟兄亚拿尼亚的帮助,才能『看见』;我们没有一个基督徒,是不需要别的肢体的帮助的(林前十二21)。

【徒廿二14「他又说:“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祂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祂口中所出的声音。」

〔文意注解〕「又得见那义者,」『那义者』就是耶稣基督(徒三14)。

〔话中之光〕(一)神的拣选和恩待,乃是我们能认识祂并明白祂旨意的根基,所以我们追求神的第一步,就是仰望神的怜悯。

(二)「叫你明白祂的旨意,」这话表示神是我们明白祂旨意的源头;神对我们若有甚么旨意,祂必然会设法使我们明白。

【徒廿二15「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祂作见证。」

〔话中之光〕(一)我们必须先有所看见与听见,然后才能对别人作见证。信徒为主作见证的根据,乃在乎从主有所看见和听见。

(二)主若怜悯我们,给我们看见或听见了一些关于祂的,其目的乃是要我们「为祂作见证」;我们千万不可有私藏的念头。

(三)信徒为主作见证的对象乃是「万人」――所有的人――没有种族、地域、阶级、贫富、男女等的分别。

【徒廿二16「现在你为甚么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原文字义〕「受洗」受浸,被浸入水中;「洗去」洗净,涤除。

〔文意注解〕本节在希腊原文中,可分成前后两个子句,且各有一个分词修饰限定动词,故可直译成:『…起来,受浸(having arisenbe baptized);并且求告主的名,以洗去你的罪(and wash away your the sins, having called thename of the Lord.)。』第二个子句特别指出『求告祂的名』乃是保罗洗去他的罪的凭借,因为他从前的罪行就是『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徒廿六9),并且到处捉拿并残害求告主名的信徒(徒九21)。

「受洗,洗去你的罪,」这里的两个『洗』字在原文有别(参『原文字义』)。

亚拿尼亚的意思并不是说,受浸的本身能洗去人的罪;而是说受浸这件事,乃是在神、人、天使和鬼魔面前表明并见证说,受浸者相信主救恩的功效,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是能洗去人一切的罪。这句话对于保罗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他在还没有信主之前,乃是属于犹太宗教世界中逼迫基督徒的一个人(参3~4节;徒七60;八3;九1);现在他相信了主耶稣,就应当起来去受浸。借着受浸宣告说,他与世界的关系已经断绝,这样,他在人面前逼迫耶稣的罪行(原文复数sins)也就洗去了。

〔问题改正〕罗马天主教误用这节圣经,以为人相信了还不够,必须再加上受浸,才能洗罪。因此,他们替临死的人受浸,以免他们的罪还留着,死后要被讨罪。但这里的『洗罪』是重在指洗去『人面前』的罪,清洗在人观感中所留下的罪行。我们借着受浸,向世人表明我们是信奉主名的人,主耶稣的宝血已经洗净了我们的一切罪。所以此处受浸的洗罪,是为着今后在人们中间的生活,而不是为着死后的审判(参徒二38『问题改正』)。

〔话中之光〕()「现在你为甚么延呢?」保罗此刻蒙恩得救才不过三天(徒九9),圣灵就怪他『耽延』了;可见人一得救,就应当立即受浸。

(二)受浸乃是恩典内在工作的外在记号,表明信而受浸者已经得蒙赦罪,连带地也洗净了从前在人面前所犯的罪行。

(三)本节的两个『洗』字原义,一个是『被浸』,一个是『自洗』;我们得救时是『被浸』――归入基督的死,与祂一同埋葬(罗六3~4上),我们得救后是『自洗』――日常有自洁成圣的生活,即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六4下)。

【徒廿二17「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

〔原文字义〕「魂游象外」变得离开本位,出神,心不在躯壳。

〔文意注解〕「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这应该是他得救之后第三年的事(加一18;徒九26)。他这一次所得主的显现和启示,与他在哥林多后书第十二章所题的,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参林后十二1~9)。

「魂游象外,」指心灵处于一种不寻常的状况,恍如在作梦,却又不是睡着;当人的心灵提升到这一种境界中,往往能够看见异象(参18节;徒十10;十一5)。

【徒廿二18「看见主向我说:“你赶紧地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因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

〔文意注解〕「你赶紧地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这大概是因为那时正有狂热的犹太教徒阴谋要杀害他,弟兄们知道了此事,就护送他离开耶路撒冷(徒九29~30)。

〔话中之光〕(一)「看见主向我说。」祷告(17节)是与主交通,所以不仅是向主说话,并且也是听祂说话;凡祷告只用口不用耳的,不够完全。

(二)我们为主传道作工,必须知所进退,一味横冲直撞,非但没有好结果,反而会陷自己于危境。

(三)为主作见证,虽然应当不分时地,到处都是我们的工场,但有时也该体察众人的反应,『转进别地』或者更好。

(四)当传道人在一地嗅出信众不肯「领受」的气息时,就要「赶紧离开…不可迟延」。

(五)主曾命令其它的使徒们不要离开耶路撒冷(徒一4),如今却命令保罗赶紧离开耶路撒冷;主的命令因人、因时而异,所以切勿因主对其他人的吩咐,或从前对自己的吩咐,而不听主现今的话。

【徒廿二19「我就说:“主啊,他们知道我从前把信你的人收在监里,又在各会堂里鞭打他们。」

〔文意注解〕「又在各会堂里鞭打他们,」这话不一定是指保罗亲自行刑鞭打人,乃是说他们的被鞭打是他所致使的。

【徒廿二20「并且你的见证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时候,我也站在旁边欢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

〔文意注解〕「我也站在旁边欢喜,」意即积极同意司提反的被害。

「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他当时是一个少年人(徒七58),可能还未到达法定的年龄,所以不能参与行刑(用石头打人),而仅代看守行刑者的衣裳,以表示其赞同之意。

【徒廿二21「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

〔话中之光〕(一)保罗离开耶路撒冷,按表面看,乃因环境的缘故(徒九30),实际上却是因受了主的差派(本节);我们信徒何去何行,应当留心仰望主的旨意(雅四13~15)。

(二)基督徒到何处传道作工的负担,往往不是出于自己的选择,而是受主的差遣。

(三)当主要我们去从事一项我们所从未想要过的新的事奉,我们是否能顺服下来,毫无挣扎的接受主的差遣呢?

【徒廿二22「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

〔背景注解〕犹太人对自己的民族和宗教有优越感(参罗九3~5),他们决不接受外邦人与犹太人在信仰上一视同仁的看法;外邦人若不先归信犹太教,接受割礼,遵守犹太人的传统规条,就不可将他们与犹太人相题并论。

〔文意注解〕「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这句话』乃指被神差遣往外邦人那里去(参21节);这话暗示神除了犹太人之外,也拣选外邦人作祂的子民。

「就高声说,」『外邦人』这名词使他们记起他们的仇恨。

「他是不当活着的,」对犹太人而言,外邦人必须先接受犹太律例,成为犹太人,才能得享神的恩典,否则就是亵渎神,应当被众人用石头打死。

〔话中之光〕(一)「除掉他」这句话都同样的应用在主耶稣和保罗身上(约十九15;路廿三18);基督的见证人,和他所见证的基督,必有同样的命运。

(二)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太十24;约十三16);人如何对待我们的主,必也如何对待我们。如果我们为着见证的缘故,被人想要『除掉』的话,这就证明我们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三)我们的己生命是「不当活着的」,应当被人「除掉」,因为主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十六24原文)。

(四)保罗以『分诉』(1节)――作见证――来化解人的逼迫,结果却引来更多的逼迫(22~24节),可见我们若要忠心为主作见证,难免不被人逼迫,但我们虽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林后四9;徒廿三11)。

(五)撒但是不允许一个完全为主而活的人活着的;我们若愿意绝对为主活着,难免也会受到牠的恫吓与攻击。

【徒廿二23「众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文意注解〕「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这些举动是在表示对亵渎神者的嫌恶和弃绝。

【徒廿二24「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甚么缘故。」

〔文意注解〕「叫人用鞭子拷问他,」『鞭子』是罗马人用来对奴隶和外国人逼供的刑具,它是一种用尖锐的骨和镶嵌金属的皮鞭,能把人打得皮开肉绽,甚至有许多人因此致死。

【徒廿二25「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背景注解〕罗马政府把公民籍放在很高的地位;一个罗马的公民在定罪之前,是不能被捆绑,也不能受鞭打的。

〔文意注解〕「刚用皮条捆上,」是使受刑者的上身赤裸,然后将他捆到柱上,准备施以鞭刑。

【徒廿二26「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甚么?这人是罗马人。』」

〔文意注解〕「百夫长听见这话,」『百夫长』是负责执行刑罚的人。

【徒廿二27「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保罗说:『是。』」

【徒廿二28「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

〔背景注解〕当时取得罗马公民权的方法有三:(1)出生于罗马公民的家庭;(2)对罗马帝国有显著的贡献;(3)付出一笔可观的金钱。

〔文意注解〕「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罗马的公民籍拥有许多特权,在革老丢作罗马皇帝的时代,可以用金钱购得。

「我生来就是,」这表示在他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是一个罗马的公民,所以他一出生就随父亲取得了罗马籍。

【徒廿二29「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文意注解〕「也害怕了,」因恐怕上头知道他违反法规,会被问罪。

【徒廿二30「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背景注解〕罗马帝国派驻犹太地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巡抚,通常驻节在该撒利亚,另在耶路撒冷设有巡抚的衙门(约十八28)。当巡抚不在耶城时,便委由千夫长代行职务,但仍须向巡抚请示和报告。

〔文意注解〕「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这里的『祭司长』在原文是复数词,指那些属于大祭司家族系统的人,他们大多是撒都该人。

── 黄迦勒《使徒行传注解》

使徒行传第廿二章

【徒廿二14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祂的旨意。」

神命定你要明白祂的旨意,但你应注意几件事:(一)细心除去你的成见,使你的心成为一块版,供神书写。(二)多用时间等候神,学习祂的圣言。(三) 主耶稣的荣耀要放在第一。(四)不要多处奔走求问朋友。(五)等神的指示,在没有清楚祂的旨意以前,不可轻举妄动。(六)注意神安排的趋向,是否与内在的声音吻合。(七)你决心以祷告与信心仰望主,敢有行动,就不再回头,祂必不使你羞愧。―― 迈尔《珍贵的片刻》

魂游象外(徒十10,廿二17)

问:使徒行传十章十节:「……彼得魂游象外。」又二十二章十七节:「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问魂游象外何意?

答:魂游象外,就是圣灵叫圣徒暂时离开身体,而入灵的境界中,使他们接受超乎天然之外的异象。约翰之得启示,就是如此。―― 倪柝声

【徒廿二24~29罗马公民权预表属天耶路撒冷的公民权】耶路撒冷的城墙,遥指那一座属天属灵的耶路撒冷,说出属天的公民,在那属天耶路撒冷城里享受自由。当使徒保罗将要受鞭子拷问时,他们要用『三度法』整他,如果照字面直译:『他们把他的手,他的脚以及整个身子拉直,』这是当日罗马人所采用的一种最残忍的方法。但因保罗说他是罗马人,就得以免受这种酷刑。―― 史百克《恢复神儿子丰满的见证》

157.保罗是犹太人,何以自称为罗马人?(徒二十二章2530节)】

保罗是犹太人,但他生在犹太地以外的大数,大数属基利家省(圣经地图第6,徒二十三章34节),是罗马帝国领土之一。

当时取得罗马籍的方法大概有三种:

一、父母生在罗马直属领土,已有公民权者,其子女即为罗马籍人士。可能保罗的父母在大数已获得罗马籍权利,所以保罗说:“我生来就是罗马人”。但他在另外场合,则强调他是犹太人(十二章3节),并且说“我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章4节),这就是说,他与他父亲是希伯来“族”,犹太“国”人,但也是罗马籍“公民”。

二、非罗马帝国直属领土人士,如对国家服务,为国家作战有功,均可申请人罗马籍而获得公民权。

三、用金钱购买,其方法不一,正如今日许多人也用此种方法获得某一国的护照相同。当时那位千夫长也是用这种方法获得为罗马公民。根据他的全名为革老丢·吕西亚(徒二十三章33节),证明他是在革老丢为该撒时入籍的(徒十一章28节)。

神要大大使用保罗,老早安排一切计划,连这件事也在神的计划中,使保罗在传道事业上获得许多便利。

据说,保罗为主殉道时是被斩首的,彼得则被钉十字架。按照罗马帝国律法规定,罗马公民不受钉十字架的刑,因为那是为奴隶及帝国属土的犯人而设。――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廿二;大马色的异象是头和身体】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看见了一个大的异象。在那一个异象中,他看见了死而复活,升上了高天,荣耀的主耶稣基督。这一位主耶稣基督,一面是万有的元首,一面也是他的主。所以当保罗看见这一位主的时候,就仆倒在祂面前,把自己完全降服下来,称祂为主。另外,他自己曾作见证说:神乐意将訑的儿子启示在他心里。这就是告诉我们说:他在大马色路上所看见的,不但是一位在天上掌权,支配一切的主,并且也是神的儿子,住在他的里面。换句话说:祂把神的丰富都带了来,供应他一切的需要。

保罗还看见,这位荣耀的基督乃是教会的头,教会是訑的身体。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是看见了一个极大极大的人,乃是一个宇宙的人。这个宇宙的人,头是在天上,身体却布满了全地。在耶路撒冷你能碰到他,在大马色你也能碰到他,在世界各处你都能碰到他。这是许多蒙恩的人所合成的一个身体,不是许多个的人,乃是一个人。这是保罗所看见异象的第二点。――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保罗在异象中所看见的乃是一个活的教会】保罗所看见的这个宇宙的人,乃是个活的人。就着主自己来说,祂复活了;就着教会来说,她也是一个活的教会。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所遇见的这一个人,是一个大的人,也是一个活的人。

从前尼布甲尼撒王在梦中,也看见过异象。神叫他看见一个很大很大的像。我想我们都很熟悉这一段故事,对于那个大像都很有兴趣,印象很深刻。尼布甲尼撒所看见的像,是一个很大的人,它的头是金的,膀臂和胸是银的,肚腹和腰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这样的一个大像,站在他的面前,一定是十分可怕的。但是我们知道,那一个像不过是一个死的东西。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所看见的那一个人却不然。他不光是一个更大的人,而且是一个活的人。――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这个活的教会是是可以经历的】因为这一个人是活的,所以这一个人是有行动的,是有作为的。他不是一个死的像。死的像只能客观的摆在那里供人观看,并不能主观的给人经历。但他乃是一个活的人,是人在主观上可以经历的。他是有活动,有动作的,并且是能与我们来往,交通的。这一个活的人,元首是基督,是我们今天在生活中可以经历的;身体是教会,也是我们在生活中可以经历,可以接触的。基督不是一个道理,只可以被人传讲,叫人欣赏,观察而已。基督乃是位活的主,是一位活的元首,是我们能够亲身经历的。同样,教会也不是一个道理,或是一种教训,教会乃是基督一个活的身体,也是我们可以活在其中,亲身经历的。――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看见教会异象的人,会从主动变成被动】我们记得:当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被大光照住,仆倒在地上,听见了主的声音以后,就问主说:「主阿!我当作甚么?」我想当保罗说这句话的时候,那就是说,他投降了,他把自己交在主的手里了。他从此承认,这一位耶稣乃是他的主了。我们知道,这对于保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保罗在从前的时候,是一个很有作为的人,他知道他要作的是甚么。他作任何事情都不是被动的,都是主动的。连他逼迫基督徒,也是主动的,并不是祭司长下一道命令给扫罗说:「扫罗!你替我到大马色去逼迫基督徒。」祭司长并没有下这一道命令,乃是保罗自己要求祭司长的。所以你看见,这个人是一个主动的人,是一个处处作主,事事支配别人,很有主张的人。但是到了那一天,当他遇见主的时候,他说:「主阿!我当作甚么?」他能这样问,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不是遇见主,他绝对不会称别人为主。我们因着他这一句话,就能认定说,他实在是看见了异象。他若没有看见异象,就不会说这样的话。──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主不直接告诉保罗『该作甚么』的用意】「主阿!我当作甚么?」保罗说这句话,意思就是对主说:「主阿!我现在认为主了,我现在自己不出主意了,我现在不走自己的道路了,我现在作的奴隶,可以支配我的一生。主阿!请告诉我:我应当作甚么?」但主却对他说:「你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来告诉你。」

为甚么主在那一天没有直接行使祂的主权呢?为甚么主在那一天不直接作主,而是间接的作主呢?我们要看见这是一件大事。如果那一天主在异象中,直接的告诉保罗,要拣选他作主的器皿,要他为主在外邦人和以色列人中作见证,你知道像保罗这样的人,他会马上起来愿意作这个器皿;他会不顾一切的对犹太人,也对外邦人作见证。但是弟兄姊妹!这样就会在保罗的身上,产生一个难处。他会变成一个单枪匹马独来独往的人。像保罗这样有才干,有恩赐的人,那是最容易看不起别人,而成为一个单独的人。

在大马色的异象中,主并没有直接的告诉保罗说:我要怎样怎样的用你。主是把祂的旨意间接的借着另外一个肢体告诉他。这就是主要保罗在一开始跟从祂的时候,就学的一个很厉害的功课。主要保罗一开头就不走单独的路,而是学习在这一个宇宙的大人里面作肢体。――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有关教会的工作需要身体的交通】在许多重大个人的事上,我们需要直接从主那里明白祂的旨意,这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不可以作一个人,样样事情都是间接的从别人来领受。我们今天在这里跟从主,在神面前有一个责任,就是要在凡事上明白神的旨意。我们需要常到主的面前亲近祂,与祂交通,领受祂直接的话语。

但是另外一方面,关乎教会和主的工作,神的旨意要显明给我们知道,所用的方法却多是间接的,不是直接的。许多的时候,神是借着弟兄姊妹,叫我们明白神在我们身上的旨意。许多的时候,乃是当我们与弟兄姊妹交通的时候,在那个交通里,元首的权柄才通到我们的身上。――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要在身体里顺服元首的权柄】我们要看见,天上的异象并不是留在天上的,乃是我们今天可以生活在其中的,也是应当生活在其中的。异象和生活这两方面是不能脱节的。老实说,凡不懂得怎样在身体里面顺服元首权柄的人,根本不懂得甚么叫作「权柄」。凡是不会在身体里面享受元首丰富的人,也根本不懂得甚么叫作「丰富」。――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亚拿尼亚代表教会】保罗在这个大异象中,看见了一个大的人;但是等到他进到城里,要实际的与这一个大人接触的时候,这一个大人就缩小了。缩到怎样的小呢?缩到成了一个亚拿尼亚。哦!因着这一个大人缩小成为一个亚拿尼亚,所以他能按手在保罗的身上,使保罗可以与他有交通。亚拿尼亚不过是大马色教会里的一个弟兄,最多不过是一个负责的弟兄。所以这里不是亚拿尼亚一个人的问题,他在这里乃是代表教会。你在底下看见他能为保罗按手,就是一个代表教会的故事。

我们应当在异象里看见说:「教会是大的,也是超过时间和空间的。」就着今天而论:我们还带着肉体,还在地上,还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耶路撒冷,就不能在大马色;在第一世纪,就不能在二十世纪,为了这一个缘故,你看见说,这一个大的人,当他要活出来的时候,就缩小了,一直缩小到成为一个人,使我们可以接触他,可以具体的和他来往。――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必须活在主面前并顺服主才能把基督的丰富交通出去】亚拿尼亚也是一个活在主面前的人。当我们的主向他显现,呼召他的时候,他说:「主阿!我在这里。」如果你肯这样,站在自己的地位上,当这个元首的权柄和丰富,当这个生命之灵的流在身体里流通的时候,就能经过你这个肢体,流到别的肢体里面。如果亚拿尼亚不肯去见扫罗的话,元首的丰富就在亚拿尼亚身上受到拦阻。

所以你要看见,元首的权柄和丰富必须是借着顺服的肢体流出来的。我们自己不是权柄,也不是丰富,我们不过是傅递权柄,传递丰富的人。不要以为说:今天神给你权柄,就是叫你作权柄,叫你成为权柄,你成为权柄,你就是权柄了,没有这件事。当元首的权柄显在你身上,能从你身上流出去的时候,你自己仍不过是个传递权柄的人。也不要以为说,今天主把祂的丰富赐给你,为的是叫你富足,没有这件事。如果你把基督的丰富扣在你的里面,不肯把它交通出去的话,你自己也失去了这个丰富。――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交通是身体里的一个原则】「按手」的意思就是「联合」、就是「交通」。亚拿尼亚在这里就是代表在大马色的教会,接纳扫罗到身体的交通里。虽然你从前是我们的仇敌,但是现在你蒙了主的拯救,所以我们打开我们的心来欢迎你。基督所接纳的,也是我们所接纳的,你是我的弟兄,你成了我们中间的一个肢体。

请记得:身体里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交通。保罗在大马色城里的异象中,看见了这个在身体里的交通。在这个异象里,他先看见亚拿尼亚,又看见亚拿尼亚前来按手。然后在实际的行动里,他经历了这个按手,经历了在基督徒实际生活中的甘甜。我常常觉得,在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此基督徒的交通更甘甜的了。但是如果基督徒彼此交不通的话,也就没有一件事比这个更苦的了。――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交通的果效】那一次的交通带来甚么结果呢?你可以看见发生了两件事。第一件,借着这个交通,神的旨意就显明了。借着这个交通,元首的权柄就显明了。运用权柄不是高高在上,发号施令,叫你来命你去。权柄的运用,乃是借着交通的方式。

第二件,借着这个交通,带进了基督的丰富。保罗是一个瞎了眼的人,但是因着这个交通,保罗的眼睛就看见了。他不但眼睛能看见,而且又被圣灵充满了。为甚么按手会叫他眼睛看见,又叫他被圣灵充满呢?因为这一位圣灵是充满在身体里面的。所以当一个肢体与身体联合的时候,圣膏油就涂到这个肢体上,元首的丰富就流到这个肢体上,生命就供应了这个肢体,圣灵就充满了这个肢体。―― 江守道《地方教会――元首权柄与丰富的传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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