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廿二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廿二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22:1-30 保罗虽然刚刚被暴乱者辱打,却仍然用温柔的语调开始辩护。 保罗先把自己的神学知识和严格的逻辑体系放在一边,把焦点放在自己的亲身经历上。他曾努力活出真正犹太人的生活(3节),走在逼迫基督教的前列(4,5节),比其他人更甚。然而在大马士革途中,耶稣借神迹把保罗转变为完全不同的人,这比千言万语的辩论更具有号召力。可能每当保罗处于灵性 低潮时,就回忆此经历而重新获得力量和确信。犹太听众以及坐在旁边的千夫长意识到保罗出人意外的温柔及认真的态度,便放松地倾听保罗的经历。但当听到向外邦人的宣教,犹太人突然失去理性,疯狂地攻击保罗(21-23节)。在他们心里一直认为惟独犹太人才是与神立约的民族,所以他们认为保罗向外邦人传福音是对神的亵渎。
22:1 诸位父兄:与司提反在公会面前讲论时使用的称呼相同(7:2),与“我们祖宗的”、“那义者”(14节)一样,表现出强烈的犹太风格。通过这种表达,保罗试图表明自己并不是毫无根据地毁谤以色列传统。
22:3 对“出生”(基利家大数)、“成长”(在这城里)、“教育”(迦玛列门下)等介绍,属于古代世界传统的介绍。在此保罗介绍自己是犹太人中的犹太人(林后11:22;腓3:5),比任何人更热心于神的事工(加1:14)。
22:6-9 与9:3-6?的描述几乎相同。保罗接受“耶稣基督的道”(来6:1),不是出于自己的主意或他人的劝导和影响,而是通过与耶稣直接而超然的相遇。他所遇到的那位是复活后居住在天上的基督,即拿撒勒人耶稣。保罗以与复活的主相遇的事件为基础,重新整顿了自己暗昧的生活,重新明白了旧约圣经的意义。
22:9 与9:7的记录不同。在9:7与保罗在一起的人只听其声未见其人,本节说他们只看见光未听明声音。 似乎相互矛盾,但却是相互补充的记录。9:7说人们听到奇怪的声音却未见到人,本节说他们不是见到了人,只是看见那光,听到有声音,却没有听清楚。
22:14 不仅适用于保罗,也适用于所有基督徒的核心原理:①信仰生活就是发现神对自己的“旨意”,并且顺服的过程(腓2:12)。因此所有信徒应当发掘神赐予的恩赐,并尽可能发挥作为教会肢体的功用(太25:21;林前12:12-26;弗4:7);②信徒的生活特征在于单单仰望坚固我们信心的耶稣(来12:2)。耶稣不仅使我们从死里得生命,而且每天引导我们走向成熟(箴3:6;约10:3,9);③神通过圣经启示并保存自己永恒的旨意。作为信仰生活的指南针,圣经的话语比任何人的话语更加确实有力。要成为成熟的基督徒,须每天默想神的话语,倾听神的声音(诗119:97)。
22:17-21 使敌对者极其愤怒的最大原因是保罗向外邦人传扬福音。正因为保罗知道犹太人这种心态,作为外邦人的使徒,他才靠着神的带领见证自己所担负的使命。保罗悔改后,不是马上被任命为外邦人的使徒,而是在阿拉伯停留3年后,才在耶路撒冷与门徒结交、见证福音(9:26)。保罗遇见异象和听到主的命令,可能也是在这个时期。听到主的命令,保罗逐渐认识到神对自己的永恒计划(加1:15-17),并随时间的流逝越发明确作外邦使徒的使命(13:2)。
22:21 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通过比较本书的两个主人公彼得和保罗的呼召与事工,会更加容易理解这卷书。虽然他们的信息相同,但在以下方面则形成鲜明的对比。
22:24-25 千夫长试图先给保罗定罪,再通过拷问揭开事件的内幕。就如无罪的耶稣遭受鞭打(约18:38-19:1),保罗也处于遭受不当刑罚的危机。虽然保罗从未在别人面前显耀自己的罗马公民身份,但为了福音的益处或处于危难之时,也使用了它(16:37)。当时的皮鞭带有铁片和骨针,用力鞭打会致人死地。但罗马公民有免受鞭打的特权。当时罗马法律规定,若鞭打未定罪的罗马公民,行刑的人要受严厉的刑罚。
22:27 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当时罗马人穿一种长褂,表示自己是罗马公民。但是穿着较不方便, 所以只在国家大型活动时穿。平时,几乎没有标识区别罗马公民和其他民族。但是当时人们完全相信某人声称是罗马公民。因为当时对伪造文书或谎称公民身份的刑罚非常严厉。
22:28 我生来就是:意味着保罗的父亲就具有罗马公民权。无法详知保罗家族于何时、何地获得罗马公民权,猜测:①B.C.171年左右大数被收编为希腊的城市, 于是知识分子被认可成为罗马公民,可能保罗的祖先也是知识分子;②保罗的祖先可能用钱买到公民权;③可能保罗的祖先对罗马行政官或将军作出过极大的贡献,得到了罗马公民权。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