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一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使徒行传第一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使徒行传第一章
逐节详解
【徒一1】「提阿非罗阿,我已经作了前书,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
〔原文字义〕「提阿非罗」神的朋友,爱神的人,神所爱的,神所宝贵的,神所看重的。
〔文意注解〕「提阿非罗阿,」他是本书和《路加福音》的受者,详情请参阅《使徒行传提要》『受者』栏。
「我已经作了前书,」指《路加福音》。据说初期教会将《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视作同一部书的上、下册,直到第二世纪中业,才把记录主耶稣一生事迹的《路加福音》与其它三本福音书放在一起,而把记录门徒事迹的《使徒行传》单独放在四福音之后。
「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这句话是对《路加福音》作一个总结。『开头』是指主耶稣道成肉身、活在地上的时期;『所行』即指祂的行为事迹;『所教训』则指祂的话语教导。
〔话中之光〕(一)「一切所行所教训的,」主耶稣的事工,是行道与教训兼备的;我们服事主的人,也当言行并重(腓一27;弗四20~22)。
(二)身教在言教之先,这是主耶稣一生的特点。祂在教训饶恕之前,自己先饶恕人;祂在教导祷告之前,自己先祷告;祂在教导撇下一切走十架道路之前,自己先撇下一切走十架道路;祂在教训人要彼此洗脚之前,自己先为门徒洗脚。
(三)一般基督徒的两个大缺点乃是:(1)所行的跟不上所教训的;(2)不太懂得自己所信的是甚么。
(四)主耶稣在肉身里的的行为和教训,只不过是祂事工的「开头」而已,二千年来,祂仍旧借着圣灵继续不断地作工并教训我们信徒。
【徒一2】「直到祂借着圣灵,吩咐所拣选的使徒,以后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
〔文意注解〕「直到祂借着圣灵,」本书强调一切所成就的事,乃是『借着圣灵』作成。圣灵是贯串全书的主角,所以《使徒行传》有《圣灵行传》之称。
「吩咐所拣选的使徒,」『吩咐』是个军事性用语,指下达号令,期待对方遵行;『使徒』指受差遣者。
〔话中之光〕(一)主一切所行所教训的,都是「借着圣灵」;我们也当在灵里说话行事(加五25)。
(二)「吩咐所拣选的使徒,」这话表示主只吩咐祂所拣选的人,可见能蒙主吩咐的人非同小可;我们不应等闲看待主的吩咐。
(三)「吩咐所拣选的使徒,」凡主所『吩咐』我们的话,祂都期待我们遵守和实行,因此我们切莫仅将它的话当作道理来谈谈说说,却无心遵行。
【徒一3】「祂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
〔原文字义〕「凭据」事实证据,症状;「显现」显示自己。
〔文意注解〕「用许多的凭据,」『凭据』原文为复数词,指众多的证据,藉以表明证据确凿的事实。
「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指活生生地、活灵活现地将自己展示在门徒面前。
按全部新约圣经,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向门徒显现的详情如下:(1)向马利亚显现(可十六9~11;约廿11~18节);(2)向别的妇女们显现(太廿八9~10);(3)向往以马忤斯的两个门徒显现(可十六12~13;路廿四13~35);(4)向西门彼得显现(路廿四34;林前十五5);(5)向多马以外的十个使徒显现(路廿四36~43;约廿19~23);(6)向十一个使徒显现(可十六14;约廿24~29);(7)在加利利显现(太廿八16~20);(8)在提比哩亚海边显现(约廿一1~23);(9)多次多方显现——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林前十五6~7);(10)在橄榄山升天前显现(徒一6~12;路廿四50~51);(11)最后向使徒保罗显现(林前十五8)。
「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这是新约圣经惟一的经节,谈到主耶稣复活后至正式升天,逗留地上长达『四十天之久』。
『向他们显现』原文为『被他们看见』。复活的基督原就住在信徒的里面(林后十三5),一直与他们同在。只不过祂的同在,有时是看得见的,更多的时候是看不见的。
「讲说神国的事,」『神的国』指神掌权的范围,也指一种神圣事物的境界;关于神国的教训,根据新约圣经,可有三层的讲究:
1.神国的实际:只有那些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才有分于神的国(约三3,5)。
2.神国的外表:包括许多挂名的基督徒(路八10~15)。
3.神国的实现:必须等到主再来时,神的国才会真正名副其实的出现在地上(启十一15)。
本节表明主在祂复活之后,四十天之久训练门徒两件事:(1)叫门徒确切的体认主复活的实在,以便作为他们今后见证的中心点(徒二24,32;三15;四10;五30;十40~41;十三30,34,37;十七3,31;廿六8);(2)使门徒更深地领会神国的意义,以便作为他们今后传讲的主题(徒八12;十四22;十九8;廿25;廿八23,31)。
〔灵意注解〕「四十天」是试炼和试验期间(太四2)。
〔话中之光〕(一)「四十」原是试炼受苦的数字,但在此也是复活之主向人显现的数字;当我们落在苦难的试炼的时候,也正是主向我们「活活的」显现的时候。所以我们不用怕苦难的试炼,只怕在苦难中没有主的显现。
(二)基督徒所接受的,不是一位死了的教主,而是一位死过又活过来的救主(启一18)。借着祂的死,完成了救赎的工作;借着祂的复活,证实了救赎的可靠(林前十五17)。
(三)复活的基督,不但是神教会的根基,并且也是对神仇敌撒但的致命打击,难怪从基督复活的时候开始,撒但和牠的手下就一直否认并攻击基督复活的事实。
(四)基督徒若只知道享用基督死的功效,而不知道享用祂复活的功效,就只是一个仅仅得救的基督徒,何等可惜!
(五)基督徒主观地经历神的生命,是从认识基督的复活开始的;一个不认识基督复活的人,里面就没有生命实际的经历。
【徒一4】「耶稣和他们聚集的时候,嘱咐他们说:『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
〔文意注解〕「耶稣和他们聚集的时候,」『聚集』的原文有『与他们同吃』的意思;有的译本将本句直译为:『当祂和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因此就可把本节与《路加福音》廿四章四十三节连起来读。不过,『聚集』也可指任何一次的相聚。
「不要离开耶路撒冷,」主耶稣这个吩咐,似乎与四福音书有矛盾,因为:(1)祂在受害之前,曾经豫告门徒要在复活以后往加利利去(可十四28);(2)在主复活之后,天使曾要抹大拉的马利亚告诉门徒去加利利见耶稣(可十六7);(3)复活后的主也曾在加利利的山上和海边,分别向门徒显现(太廿八16~17;约廿一1)。
然而,我们若把这一次的聚集,看作是主升天前最后一段时间在耶路撒冷与门徒的聚集(徒一6~11;路廿四43~51),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了。那时,那些去加利利的门徒已经又回到耶路撒冷,主在此吩咐他们要留在耶路撒冷等候圣灵的降临。
「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即圣灵(珥二28~32;路廿四49)。根据《约翰福音》,圣灵也是主耶稣所应许的,是祂向父求的(约十四16,26)。
「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主耶稣在受害已先,曾经屡次告诉门徒,他们将要领受圣灵(约十四16~17,26;十五26;十六7,13)。
〔话中之光〕(一)耶路撒冷乃是主耶稣受害的地方,因此也是门徒处境最危险的地方,然而主却叫他们「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这话说出:我们遵行主的旨意,不能专拣安逸的地方;反而越是在困境中,越能享受主的同在。
(二)主一面嘱咐门徒:『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廿八19),却一面吩咐他们:「不要离开…要等候」。我们信徒原是要『去』的,但必须先『等』;凡不会『等』的,就不配『去』。『去』说出负担和托付,『等』说出仰望和装备。
(三)「要等候父所应许的,」我们得着神的应许是需要等候的;人若不肯等候,绝不可能得着神的应许。但基督徒的等候,并不是无所事事,乃是专心一意的仰望神。
(四)「等候」也说出顺服的态度——不顺服主吩咐的人,神绝不会将工作托付他去作,也绝不会将属天的祝福倾倒给他。
(五)不认识神的人,以为『作工』才是服事神,而不知道「等候」也是一种的服事;认识神的人,不仅知道「等候」就是服事神,并且还知道「等候」乃是一种比『作工』更有深度的服事。
【徒一5】「『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文意注解〕「约翰是用水施洗,」约翰的洗礼重在消极方面的对付,借着将人浸入水中,表明将他已往离弃神的罪行,作个结束,所以又称作『悔改的浸』(徒十九3~4)。这与基督徒奉主耶稣的名受浸不同,因为基督徒的受浸,是重在与基督的联合,包括消极方面的埋葬――与基督同死,也包括积极方面的复活――与基督同活(罗六3~5)。
「但不多几日,」指主升天后再过十日的五旬节(徒二1)。
「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圣灵的洗』按原文应翻作『圣灵的浸』。从主的话看来,门徒领受圣灵的浸乃是指一件特定的事,就是在五旬节那一天,圣灵要降临在门徒们的身上;路加说『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徒二1~4),使徒彼得则解释这是应验先知约珥所作『圣灵浇灌』的預言(徒二16~18)。因此,许多人将『圣灵的洗(浸)』、『圣灵降临』、『圣灵充满』和『圣灵浇灌』混为一谈,认为都是指着同一件事。但根据全本新约圣经看来,这几样圣灵的作为,在广义上虽然相同,但在狭义上彼此仍稍有分别:
1.『圣灵的洗』:指将信徒浸在圣灵里,使之成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而有分于灵里的合一(林前十二13;弗四3)。这个灵浸的应验,分成两个阶段完成:第一个阶段是在五旬节那天,由主的门徒代表所有的犹太信徒,被浸入基督的身体里(徒二4);第二个阶段是在哥尼流家里,代表所有的外邦信徒,也被浸入基督的身体里(徒十44~47;十一15~17)。所以『圣灵的浸』,乃是在历史上已经成功了的一项客观事实,古今中外所有真实的基督信徒,都已经有分于灵浸;当我们悔改相信主耶稣之时,这个客观的事实就成为我们个人主观的经历。
2.『圣灵降临』:有别于『圣灵的内住』,那是指圣灵住在信徒的里面,使之重生,而有分于属灵的生命(罗八11;约三6);而『圣灵降临』则指圣灵临及于信徒(外加性质),使之得着属灵的能力,好作主的见证(徒一8;路廿四49)。圣灵的内住偏重于生命,圣灵的降临则偏重于工作。
3.『圣灵充满』:按照原文,用了两种不同的字:一种是指外面的『充溢』或『充沛』(pletho,徒二4;三10;四8,31;五17;九17;十三9,45;十九29),亦即圣灵大量降在信徒的身上,使信徒得着工作的能力;另一种是指里面的『充满』(pleroo,徒十三52;弗五18),亦即圣灵扩大占有信徒的里面,叫信徒满有属灵生命的素质。
4.『圣灵浇灌』:『浇灌』也可译作『倾倒』,乃是指如同将膏油倾倒在人头上(利八12),神从天上将圣灵大量降在信徒的身上,使之能遂行神所交托的特殊使命(徒二16~21)。
〔话中之光〕(一)水洗和灵洗同是信徒所必需的;我们不但要接受水洗(浸)的手续,也要经历灵洗(浸)的实际。
(二)灵洗(浸)的经历是借着等候得来的(徒一4),意即主权在于神,是照着祂的时间和方式临到信徒身上,而不是人的追求所能换来的。
【徒一6】「他们聚集的时候,问耶稣说:『主阿,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
〔原文字义〕「聚集」聚在一起(与第四节的『聚集』不同字);「复兴」恢复先前状态。
〔文意注解〕「他们聚集的时候,」有些解经家认为这话不是第四节的重述,而是指其后在主升天以前最后一次的聚集。
「主阿,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门徒这问话显示,他们到这时候对神国的认识,还是狭隘而属世的,像一般犹太人一样,盼望主耶稣救他们脱离罗马的统治,在地上建立一个政治上自由独立的国家。这就是他们对所谓的『弥赛亚国』的观念。
〔话中之光〕(一)人的思想观念常会阻碍我们得到新的看见;甚至连我们以前对圣经的正确认识,也有可能会成为我们得着主崭新启示的拦阻。因此,我们每一次来到主面前,都应当倒空自己,指单单仰望主。
(二)主所注意的是『神国的事』(徒一6),但门徒所注意的却是「以色列国」;真求主改变我们的观念,从属地的境界转变到属灵的境界(西三2)。
(三)基督徒固然应该关心自己的骨肉之亲和国家民族(罗九1~3),但主要我们更关心神的国和神的子民;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这些东西(骨肉之亲和国家民族)都要加给我们(太六33)。
【徒一7】「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
〔文意注解〕「父凭着自己的权柄,」主耶稣并不以他们在第六节的询问是错的,因为『复兴以色列国』乃是神所定的计划,只是『在何时复兴』,完全在于神的主权。
「所定的时候日期,」『所定』原文为过去不定时态,指父神已经定规了一个时间,它乃是一个既定的事实。
『时候』指一段时期,着重在时间的延长;『日期』指某一确定的时候,与时间的长短和性质均有关系。
「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弥赛亚国的实现,将会按照父神计划中所安排的日期完满成就,但在所定的时候尚未满足之前,我们不能豫知何日何时(太廿四36)。
〔话中之光〕(一)主再来的时日,是属于神的隐秘(申廿九29);神既然不明白告诉我们何时何日,我们也无须越分去推算它。
(二)父神的事,应当安心交给神去安排,我们只当殷勤去作我们所该作的事——靠着圣灵的能力作主的见证(徒一8)。
【徒一8】「『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原文字义〕「身上」上面;「见证」见证人,殉道者。
〔文意注解〕「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门徒已经在主复活当天晚上领受了圣灵(约廿22),在他们的『里面』作生命的灵(罗八2);如今为着主的见证,还需要圣灵降临在他们的上面,亦即在他们的『外面』作能力的灵(路廿四49)。
「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耶路撒冷』是犹太首府,又是主耶稣被钉死的地方;『犹太地』是耶路撒冷的周边地区,居民以犹太人占绝对多数;『撒玛利亚』是紧邻犹太地北面的地区,居民多为血统不纯的撒玛利亚人;『地极』是指距巴勒斯坦较为遥远的外邦国家。以上四重地理的标志,乃是《使徒行传》内容的索引,福音的向外扩展正好符合这个次序——从耶路撒冷开始(二章起),传至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处(八、九章),然后遍及远方(十至廿八章)。
「作我的见证,」原文是『将是我的见证(或作见证人)』。为主作见证,乃是贯穿《使徒行传》全书的一个重要主题(徒二32;三15;五32;十39;十三31;廿二15)。
作主的见证有三样讲究:(1)见证人必须对主有亲身的经历与认识(参22节);(2)真正的见证往往不在乎言语,乃在乎行为;(3)在希腊原文,『见证人』和『殉道者』同字,故为主作见证,须有为主殉道的心志。
〔话中之光〕(一)主不告诉我们复兴以色列国的日期(参7节),却在此告诉了我们得国度的路,就是被圣灵充满作主的见证,尽教会在地上的使命。
(二)主今天还把我们留在地上,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我们为主『作见证』,或者说,要我们『作主的见证人』;这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荣耀的『天职』。
(三)圣灵在你『里面』,是为着你个人——叫你自己悔改、听神的话,并且认识主;圣灵在你『身上』(即你的外面),是为着别人——较别人悔改、听神的话,并且认识主。
(四)基督徒为主作见证,圣灵的能力是绝对不可或缺的。一个人即使很有才干,也受过严谨的训练,而且经验丰富,但若没有圣灵的能力,他的工作便不会有果效;相反,一个人即使没有学识,气貌又不扬,但若他得着圣灵的能力,便会有意想不到的工作果效。
(五)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神的灵,方能成事(亚四6)。
(六)主的爱是世界性的,主的福音惠及全地;我们信徒应当脱离狭窄的种族和地域观念(西三11),全世界都是我们作见证的对象。
(七)本节启示了福音广传的原则:从中心一直往外开展。所以我们传福音,也要从至近的亲朋好友开始,渐渐及于陌生的社会大众。
(八)许多基督徒有心为主传福音,却犯了两种极端的毛病:一种是好高骛远,愿意到天涯海角去传道,而忽略了身旁的家人、亲戚、邻居、同事和同学;另一种则是只顾眼前和身边,而没有顾到主的需要和呼召。
(九)「见证人」的原文含有『殉道者』的意思。我们作主的见证人必须:(1)要有『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十二11)的心志;(2)『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四10)。
(十)我们若要为主作见证,除了必须有圣灵的能力之外,还必须对基督有切身的经历与认识。不要以为一个人得救了,有圣经的知识,有口才,有好的思想,就能为基督作见证。重要的是我们在主面前有甚么历史。作主的见证人,必须建立在认识基督的根基上。你虽然能讲很多,但不一定能作基督的见证人。人所缺少的是神圣的生命和圣灵,只有真认识基督的人,才能使人活。
【徒一9】「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祂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祂接去,便看不见祂了。」
〔文意注解〕「他们正看的时候,祂就被取上升,」这话表明主的升天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是有许多人可作见证的。
「有一朵云彩把祂接去,」『云彩』在圣经里常被用来形容属神的荣光(出四十34;王上八10~11;太十七5)。
【徒一10】「当祂往上去,他们定睛望天的时候,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说:」
〔原文字义〕「定睛望」异常的凝视。
〔文意注解〕「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即天使(约廿12)。
【徒一11】「『加利利人哪,你们为甚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
〔文意注解〕「加利利人哪,」除了加略人犹大(太十4)之外,主耶稣原先的十二门徒都是加利利人。
「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天使这话告诉我们:『主的再来』并不是指主在圣灵里住在我们的里面,也不是指我们将来死后要与祂同住;『主的再来』并不是寓意的来,乃是具体实质的来。
同时,当主耶稣再来时,会和祂升天时有类似的情景:(1)祂怎样从橄榄山升天,再来时也要回到橄榄山(徒一11;亚十四4);(2)祂升天时怎样是有目共睹,再来时也是肉眼可见的(徒一9;太廿四30);(3)祂升天时怎样被云彩接去,再来时也要驾云降临(徒一9;可十四62;路廿一27)。
〔话中之光〕(一)「你们为甚么站着望天呢?」神不要我们迟疑、猜测、浪费时间,祂要我们行动、执行主交付的任务。
(二)我们若真的看见基督升天的异象,就必有属天的眼光,思念并追求上面的事,而不被地上的事所迷惑(西三1~2)。
(三)「祂还要怎样来,」这个『祂』不是别人,乃是这「升天的耶稣」。主的再来,并不是指现今祂在灵里与我们同在,也不是指圣灵的降临,乃是指祂自己还要再来。
(四)「祂还要怎样来,」基督再来乃是一件千真万确的事;不但先知預言祂的再来(亚十四5),主亲口说到祂的再来(太廿四44),天使在此也保证祂的再来,圣灵更借着新约书信的作者一再提到祂的再来(帖前四16;来十37),而全部启示录就是见证祂的再来。主的再来是肯定的事。
(五)既知我们的主还要再来,就当存着爱慕祂快来的心(启廿二20),豫备自己以迎接祂的再来(太廿四44;廿五1~13)
(六)当主再来的时候,必要审判地上的人,叫那些与世界同流的人受到惩罚。所以凡是认识主要再来的人,就当存着敬虔的心在世度日。
【徒一12】「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离耶路撒冷不远,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当下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
〔原文字义〕「橄榄山」橄榄园。
〔文意注解〕「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橄榄山』即主耶稣升天之地,是在耶路撒冷城外(徒一9~11;路廿四50~51)。
「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犹太拉比根据安息日不可走远路的规定(出十六29),推定人最多只能走二千肘(约一公里)的路程(民卅五5;书三4),若超过此距离,就算是违犯安息日了。
「当下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当时的情势,对于主的门徒而言,他们留在耶路撒冷是要冒着生命的危险。
【徒一13】「进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在那里有彼得、约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马、巴多罗买、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奋锐党的西门、和雅各的儿子(或作兄弟)犹大。」
〔原文字义〕「一间楼房」楼上的房间;「彼得」石头;「约翰」神的恩赐;「雅各」篡夺者,抓住;「安得烈」男子汉,大能者,得胜者,刚强,刚毅的;「腓力」深爱,爱马者;「多马」双生的;「巴多罗买」多罗买的儿子,战争之子;「马太」神的恩赐;「亚勒腓」交换;「奋锐党的西门」热心地听从;「犹大」敬拜。
〔文意注解〕「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按原文,『楼房』这词前面有定冠词,表示它在使徒们心目中是独特的,很可能就是主耶稣和祂门徒用逾越节晚餐的那间大屋的楼上(可十四15),据说就是马可母亲的家,初期的信徒们似乎经常用此楼房作为聚会的场所(徒十二12)。今日有许多解经家称呼这楼房为『马可楼』。
「巴多罗买,」有许多解经家认为《约翰福音》书里的『拿但业』(约一45~50),就是巴多罗买。
「亚勒腓的儿子雅各,」主的十二门徒中有两个名叫雅各,一个是西庇太的儿子,即约翰的兄弟;另一个即此雅各(太十2~3;可三17~18;路六14~15)。一般解经家称他为『小雅各』,以兹分别。
「奋锐党,」是一个急进的犹太教派,对律法极其热心,甚至不惜诉诸武力来加以卫护;他们连带也反抗外来的罗马政权。
「和雅各的儿子犹大,」又名达太(太十3;可三18)。
【徒一14】「这些人,同着几个妇人,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并耶稣的弟兄,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原文字义〕「同心合意」同一个心思;「恒切」坚持,持续不断。
〔文意注解〕「同着几个妇人,」『几个妇人』原文为『妇女们』;她们之中有些是门徒的妻子,也包括那些跟随主到十字架下的妇女们(太廿七55~56;可十五40~41;约十九25)。
「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这是新约圣经最后一次提到马利亚的地方,且称呼她是『耶稣的母亲』,而不是天主教所称呼的『神的母亲』;并且她也跟门徒一起祷告,而不是接受门徒的祈祷。
「耶稣的弟兄,」『弟兄』原文是复数词,指祂的肉身弟兄们;他们先前不信祂(约七5),现在显然已经归信祂,当中的雅各和犹大更为日后教会的领袖(徒十五13~21;加二9;犹1)。
「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这话指明祷告的三要件:(1)『同心合意』;(2)持之以『恒』;(3)有迫『切』的心情和『切』实的负担。
〔灵意注解〕当初教会在这间楼房里面一同祷告的,有弟兄,也有姊妹;有男人,也有女人(徒一13~14)。在圣经里面,男人代表客观的真理(道理),女人代表主观的真理(经历);两方面都不可缺少,且必须两者相加,才能带下属天的祝福。
〔话中之光〕(一)圣灵的降临是主所应许的事(徒一8),而主是信实的,祂所应许的,必定会成就;虽然如此,但仍需门徒们的祷告,才能叫他们主观地经历圣灵的浇灌(徒二1~4)。神旨意的成就,必须人以祷告来铺路;我们祷告到那里,神的旨意便成就到那里。
(二)我们虽然不能叫神作祂所不愿意作的,我们却能拦阻神作祂所要作的,其中的关键乃在于『祷告』。神作工有一个原则:必须神的子民肯为祂的旨意祷告,神才肯兴起作工,成就祂的旨意。
(三)祷告不是别的,祷告乃是我们对神的旨意说『阿们』;只有当信徒在祷告里与神的旨意表同情时,神才肯成功祂的旨意。
(四)一切属灵的工作,都应该是在祷告中预备,也是在祷告中开始的;祷告乃是属灵工作的基础,没有祷告作根基的工作,决不会带出神真正的祝福来。
(五)本仁约翰说:『祷告是灵魂的盾牌(shield),是给神的奉献(sacrifice)和对魔鬼的惩罚(scourge)。』
(六)又有人说:『祈祷乃是教会的温度计(thermometer)和调温计(thermostat)。』
(七)信徒的祷告带下了『五旬节』(徒二1~4)。十字架是神的儿子独自所成功的工作,五旬节是神的众儿女用祷告所成功的工作。
(八)信徒个人私下的祷告固然重要,众信徒在一起的祷告也不可或缺;许多时候,众人同心的祷告,较个人的祷告能产生更大的果效。
(九)神的儿女聚集在一起,简单的,专一的,真实的,「同心合意」的祷告,常能带下神的答应和祝福。
(十)信徒若要有「同心合意」的祷告,首先必须活在「同心合意」的教会生活里。
(十一)信徒在祷告上最大的缺点就是不能「恒切」——容易灰心,无法持之以恒。
(十二)我们的祷告若还没有得着神的答应,并不就表示神拒绝听我们的祷告,而是因为神的时候还没有到;这也就是我们的祷告需要恒切的原因。
(十三)最好的『等候』(徒一4),乃是『祷告』;最强有力的祷告,乃是「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十四)根据本章圣经,「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的要件有四:(1)有同一的认识――神的国是我们生存的意义(3节);(2)有同一的负担――等候圣灵(4,8节);(3)有同一使命――作主的见证(8节);(4)有同一的看见――看见升天基督的异象(9~11节)。
(十五)神的工作须靠信徒「同心合意」才能完成;换句话说,信徒若不「同心合意」,便会破坏神的工作。
【徒一15】「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说:」
〔背景注解〕根据犹太公会的规矩,若要正式选举任何人出任公会要职,法定出席人数必须有一百二十人以上。
〔文意注解〕「那时,」原文是『在那些日子里』。
「约有一百二十名,」当时的信众至少有五百多位(林前十五6),故这些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可能因受楼房容量的限制,无法全部聚集在一起;也有可能大部分门徒留在加利利,未曾回到耶路撒冷。
「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弟兄』在此是指同得属神生命的信徒(约廿17)。
〔灵意注解〕「约有一百二十名,」『一百二十』是『十二』的十倍,象征完满的合一。
〔话中之光〕(一)「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彼得曾经三次不认主,跌倒得很厉害,但他靠主『站起来』。我们不要怕失败,只怕失败后不肯、也不敢靠主站起来。
(二)信徒应当彼此代祷,求主在「弟兄中间」多多兴起人来,能为主作『出口』。
【徒一16】「『弟兄们,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預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
〔文意注解〕「弟兄们,」原文在前面另有『人们』或『诸位』一词,中文没有翻译出来。这样的称呼经常出现在本书中(徒一11;二29,37;七2;十三15,26,38;十五7,13;廿二1;廿三1,6;廿八17)。
「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預言…」指大卫所作的诗:『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替我』(诗四十一9);主耶稣在最后晚餐时也用过此言(约十三18),暗示犹大即将出卖祂。
「领人捉拿耶稣的,」原文是『成了那些捉拿耶稣之人的领头者』。
〔话中之光〕我们应当作『领人归信耶稣』的,而千万不可作「领人捉拿耶稣」的。
【徒一17】「『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
〔原文字义〕「列…数」计入,数算,加添;「职任」职事,服事,事奉,供给;「分」签(徒一26)。
〔文意注解〕本节的开头,在原文有『因为』一词。
【徒一18】「『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原文字义〕「工价」酬金,报酬;「买了」获得,取得;「身子仆倒」头朝前、脸朝下摔倒;「肠子」内脏。
〔文意注解〕「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那块田地虽然实际上是由祭司长们商议购买的,惟因系用犹大卖主的工价(太廿七3~10)所买,故仍可视为是他自己名下买的田。
「以后身子仆倒,」犹大是吊死的(太廿七5);大概是所用的绳子不胜负荷而断裂,导致身子墬落,呈向前仆倒状。
「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当身子由高处墬落,撞击地面时,腹部破裂,以致肠子都流出来。
【徒一19】「『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
〔原文字义〕「亚革大马」血田(亚兰文)。
〔文意注解〕「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这名字无疑是那些了解当时情况的人所起的,因为这块田是以犹大所得的血价买来的(请参阅本章十八节注解)。
【徒一20】「『因为诗篇上写着说:“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又说:“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原文字义〕「职分」监督的职责,眷顾。
〔文意注解〕首句引自《诗篇》六十九篇廿五节;末句引自《诗篇》一百○九篇八节。
【徒一21】「『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
〔原文字义〕「中间」面前。
〔文意注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意指祂三十岁起公开传道(路三23)的三年半时间。
【徒一22】「『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
〔文意注解〕「作耶稣复活的见证,」『复活』乃是证明:(1)耶稣确实曾经为着救赎罪人而死;(2)祂的死已经蒙神悦纳;(3)祂是生命的主。所以复活的信息相当重要,乃是基督徒信仰的关键;人若不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就不能得救(罗十9)。
〔问题改正〕有些解经家根据本节圣经认为,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人,方有资格被称为使徒:(1)从约翰出来施洗至耶稣基督复活这段时期,常跟随在耶稣左右;(2)见过复活的耶稣。
他们根据上述的资格条件,认为仅在初期教会才有『使徒』,后世的教会则仅有『牧师和教师』,而不再有所谓的『使徒』。他们这种见解,可能是出于对十二使徒特殊地位的尊敬(启廿一14),但却局限了使徒的意义。
使徒保罗虽曾见过复活的基督(徒九5),但他未曾跟随过耶稣(徒七58)。我们不知道巴拿巴信主以前的情形如何(徒四36~37),但是他后来也和保罗一同被称为『使徒』(徒十四14)。甚至年轻的提摩太,他显然未曾跟过耶稣,也未曾见过复活的主,但是后来也被称为『使徒』(帖前一1;二6)。
并且,我们必须清楚分别『作耶稣复活见证』的使徒和『建立基督身体』的使徒(弗四11~12)的不同。这里的十二个乃是作耶稣复活见证的使徒,但主在其后所立的使徒(如保罗等)乃是建立基督身体的使徒。这十二个后来无疑的也有分于建立基督身体的使命,但是他们那原有的身分,乃是别的使徒所不能取代的(启廿一14)。
〔话中之光〕(一)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众人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4,17)。
(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不仅是对人讲说客观的道理,并且是向人展示主观的经历,所以我们必须对主复活的生命多有经历。
(三)我们若要「作耶稣复活的见证」,最要紧的是必须认识祂复活的大能(腓三10);若认识基督复活的大能,基督才真成为我们的目标。你认识基督复活的大能有多少,就在神和人面前能宣告多少。你若认识复活的大能,就认识甚么是基督,自然而然的,你就有资格作基督的见证人。
(四)我们所信的主不是一位过去的人物,乃是一位活生生的人物――祂是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
(五)基督徒的真正标记,不是他所知道有关耶稣的事,而是他所经历、所认识的耶稣。
(六)基督徒必须在生活中遇见主,才能为祂作见证;我们真实的见证,乃是在整个的生活上作见证,并且所见证的乃是我们所认识的复活主。
(七)「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这话表明见证的同伴是一件不可或缺的事。信徒不可满足于个人为主作见证,因为单枪匹马,难有丰满的见证;必需充实见证的阵营,才能有刚强的见证。
(八)「同作…见证,」个人传福音有如『钓鱼』,仅能一条一条的钓;教会配搭传福音有如『网鱼』,能圈住许多鱼(路五6~7;约廿一11)。
【徒一23】「于是选举两个人,就是那叫作巴撒巴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和马提亚。」
〔原文字义〕「巴撒巴」撒巴的儿子,安息日之子;「马提亚」神的礼物,耶和华的恩赐。
〔文意注解〕「那叫作巴撒巴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犹士都』是『约瑟』的拉丁文名字。
有人认为十五章里的『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就是他;他虽然没有被选上为使徒(26节),但还是一直在教会中有活动,且被公认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先知(徒十五22,32)。反而是马提亚虽被选上为使徒,此后却不再在圣经中出现。
「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犹士都』乃是约瑟的希腊名字。
【徒一24~25】「众人就祷告说:『主阿,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叫他得这使徒的位分;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原文字义〕「使徒」原文由两个词组成:一为『职事、职任』(ministry,徒一17),另为『使徒之职分』(apostleship,罗一5);「位分」地方,地位。
〔文意注解〕「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就是进入那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豫备的永火里去(太廿五41)。
〔话中之光〕(一)神不会因我们的失败,轻易让别人得我们的『职分』(徒一20),但若我们长久留在失败中,而不肯悔改,神就会兴起别人来得我们的『职分』。丢弃『职分』的人,才会失去「位分」。
(二)犹大所去的地方乃是地狱,而他下地狱的方法乃是自杀;自杀是到地狱的捷径。没有一条引到地狱的路,比自杀更快的。
【徒一26】「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
〔背景注解〕从前犹太人要选人在圣殿中供职时,是把合适的人选名字写在一块一块的石头上;把这些石头装在一个容器内,摇动容器,直到有一块石头跌出来;那石头上所写的人名便是当选人。
〔文意注解〕「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签』是犹太人传统寻求神旨意的方法(利十六8;书十四2;撒上十四41;尼十34;十一1;箴十六33)。注意,此处是圣经最后一次用摇签的办法来决定事情,以后就不再使用此法了。
「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指他加入了使徒的行列。
〔灵意注解〕『摇签』的属灵意义乃是:弃绝人天然的喜好,尊重神的主宰,单纯仰望神心意的显明。
〔问题改正〕(一)新约时代的信徒,因有真理的圣灵作引导,故不再使用摇签的方法来求问神的旨意了。
(二)有人说马提亚是摇签摇出来的,算不得使徒,十二使徒中犹大的缺实在是由保罗继承的。其实不然,因为圣灵承认他是十二使徒之一。二章十四节,『彼得和十一个使徒站起』,马提亚在内;六章二节,『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马提亚也在内。至于保罗,他是主所特用的,在外邦人中间作使徒(徒九15;加一16;二9)。
〔话中之光〕(一)「马提亚」这名字的意义是『耶和华的恩赐』;任何人得有分于主的见证,诚然是神的恩赐。
(二)今天在教会中决定事情,应当以主的心意为心意,切不可受个人好恶或利害关系的左右;所以最好是借着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一同在灵里摸主的心意。
(三)一切因利害相投,或是凭属人的关系而拉拢,聚结的同伴,都是犯了结党的罪,且是不能持久的。
── 黄迦勒《使徒行传注解》
使徒行传第一章
【54.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均为路加所著,何以路加福音称“提阿非罗”为“大人”,而在写使徒行传时则删去“大人”一词?(路一章1节;徒一章1节)】
使徒时代,一般社会的作家,均愿将作品献与社会名流,使作品容易流传。提阿非罗大人就是路加献出作品的对象。
又有人谓提阿非罗大人是罗马政府派来的一位高级官员,如果路加所写的福音是在该撒利亚城完成的话,提阿非罗便是该撤利亚城的长官,他愿意知道多些有关那稣的事,所以路加着写此书,希望提阿非罗能够成为基督徒。
等到提阿非罗大人信了那稣之后,路加又完成一部著作,就是“使徒行传”,但不再称提阿非罗为大人,可能是因为他已经成了基督徒,在地位上已经是一位主内弟兄了。
提阿非罗(THEOPHILUS OHso9【hQ意即“神爱”或“爱神”,从前他与假神有关,以后他却蒙真神所爱也敬爱父神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124.主那稣复活后,在四十天之内,曾有多少次向人显现?(徒一章3节)】
一个研究圣经的人,应该凭记意数得出主那稣复活后向人显现过多少次,下面所列出的可作参考:
一、首先显现给抹大拉的马利亚看(可十六章1一ll节;约二十章11一18节)。
二、随后显现给众妇女看(太二十八章8一10节)。
三、同日也显现给彼得看(路二十四章33一34节;参林前十五章5节)。
四、黄昏时向以马忏斯的两门徒显现(路二十四章13一35;可十六章12一12节)。
五、晚上向楼上的十使徒显现,当时多马不在内(约二十章19一25节)。
六、八天之后,再向十一使徒显现,似乎特别是为多马而显现(约二十章24一29节;路二十四章36一43节)。
七、在加利利海边向七门徒显现(约二十一章1一22节)。
八、在加利利某山(传说为他泊山),向十一使徒显现(太二十八章16一20节;可十六章14一18节。马可福音这段经文亦用于第六条)。
九、升天时在橄榄山向众门徒显现,解经家对此次显现的说法不一。有人以为只向十一使徒,但多数认为是向一百二十人显现,因为主升天之后,他们从橄榄山回到耶路撒冷,在“马可楼”上祈祷,路加记载他们的人数是一百二十人(徒一章12一l5节)。但也有人认为保罗所说,主曾向五百人显现是在升天的时候(林前十五章6节;路二十四章50一53节)。
还有人因为主那稣是在加利利长大及传道的,他在加利利的朋友较多,那五百人可能是主在加利利某山显现时的对象,即第八条所说的。
十、主也显给他的兄弟雅各看(林前十五章7节)。这雅各以后成了教会的柱石(加二章19节,这雅各不是使徒雅各,不要弄错)。
十一、主在大马色路上显现给保罗看(徒九章1一22节;林前十五章8节)。
十二、最后,在拔摩海岛向“爱徒”约翰显现(启一章9、16节)。
研经者可根据上列的次序研究此问题,因为是很细心排列者。――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125.主耶稣复活之后,不向门徒显现之时,他“藏”在什么地方?(徒一章3节)】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神学难题。
一、有人猜想他到天上他的父那里去,这是在122题所研究过的。
二、有人以为他时常和众使徒在一起,不过运用“隐身术”,使他们看不见他而已(路二十四章3l节,注意“忽然不见”四字,及它处经文“忽然”二字,表示主时常忽然显现,又忽然“隐身”)。
三、但有人认为主那稣在向门徒显现时,他“隐藏”的“灵体”与服事他的众天使在一起,不是在天上,乃是在人间,但不被人看见而已;与主那稣受试探后,有天使来服事他情形相同(太四章11节)。
四、更有人以为主复活后,借他的灵到阴间去向那些不信的人夸胜,那是根据彼得前书三章18一20节这一段解经家一致认为最难解释的经文而推测的(西二章16节;弗四8节)。
作者本人认为第三种解释较合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一8】「并要在耶路撒冷...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主要我们成为祂的见证人,但我们能为祂作见证吗?首先,我们必须仰望祂。只有仰望祂的人,才能变成祂的形像(参林后三18)。我们若真在与主相交之中,见证必无困难。
有人以为他们可在地极为主作见证,但是他们却忽略了耶路撒冷本家。见证是先从自己的亲属、邻近的有人开始的。―― 迈尔《珍贵的片刻》
【126.主耶稣升天,到底升到那里去了?(徒一章9-10节)】
主那稣升天是带着复活后奇妙的身体升天去的,而且他复活时是由从前的“肉体”变成“灵体”的,该灵体在复活后还可以吃东西(路二十四章42节),人们又可以摸到他有骨有肉(39节),证明那是一个实在的“体”。但是这神秘的“体”又会忽隐忽现的(这一点最难了解,因为历史上没有人有过这种经验)。他升天时,人人看见他是带着“可见之体”上升的。那么,请问他这样上升到什么地方去呢?是升到一个有实在“办公”的地方去呢?还是升到相当高的时候,又“隐形”(徒一章9节),不被人看见,以后用“灵”(不是灵体)回到天上那不为人所了解的“天家”去,再与天父同在而为一呢?
首先我们不要忘记一个解经的原则,那就是申命记二十九章29节所说的:“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唯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所以有关天上的事,我们只能作有限度的推测。
主那稣既然升天,而且天使说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章11节)。显然地,他升天到一个“可知之处”,将来再从“该处”降临。请看圣经本身如何报导此事:
一、马可福音说他“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十六间19节)。
二、司提反在殉道时,曾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徒七章56节)。
三、希伯来书作者说:“基督……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九章24节),又说他已升入高天(四章14节)。
四、彼得也说“那稣已经进了天堂,在神的右边”(彼前三章22节)。
五、保罗关于主的升天,泄漏若干“天机”。他说主升上高天时,掳掠了仇敌(弗四章8节),证明主在升天时在空中与魔鬼会有一场恶战,然后胜利地升上高天(参以弗所书难题)。
六、约翰在拔摩海岛所看见的主乃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启一章12、13节)。
主那稣升到天上之后,一定到了“某一处”,就是他发命令吩咐天军天使工作之处(参希伯来书一章),该处被称为“神的右边”,正如上述经文所载,不过有肉体的人是无法明白其中真正的情形。保罗曾说他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林后十二章2节),是否这第三层天就是主的宝座所在之处(见哥林多后书难题研究详述)。既然天军与天使们要听他的命令去工作,他必须有一(不为人类所明白的)“办事之处”,将来他也要从“那里”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犹14节)。――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127.“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有多远?(徒一章12节)】
犹太人在安息日不做工,不挑担,不举火,在摩西五经及先知书有很多这样的禁令教训。
以色列人因为出埃及后在旷野时,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安息日“不要出去”收拾吗哪(出十六章29节);又因为摩西吩咐利未人的城邑要远离民众东西南北各“二千肘”之故(民三十五章4一5节),所以一直遗传下来这个印象,慢慢形成“在安息日不要走过二千肘”的规例。
先知时代,犹太人在安息日,出门走路,也不太远,是根据以赛亚书所说的,“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五十八章13节),就必蒙神赐福。
安息日的路程,圣经内并无明文记载,但犹太人“口传法令”则有许多古人口传,并于“走路”的奇怪规定。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是根据約书亞当日吩咐众百姓与抬约柜过约但河的祭司们相距所量的“二千肘”(书三章4节)。每一肘是由肘尖到中指的长度,普通成人的计算,约为十八寸。
由橄榄山顶到耶路撒冷,约为二千肘。――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一14】「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神的旨意是如何在地上成全的呢?只要有一班甘心顺服祂的子民,站在祂这一边就行了。此外,我们每人都应记得,在今天这个严肃的情形中,惟有教会的祷告,才能成为「天」的出口,成为释放天上能力的通道,而这种祷告的职事,又是我们所能完成的最大工作。神将祂的需要显示给我们,我们便站在地上向祂祈求,祂就从天上开始行动,这就是真实的祷告。这也是我们在祷告聚会中所应该充分表现的。如果在这里的教会(不必题到别处),不懂得这个祷告的职事,就愿神赦免我们!因为若缺少了祷告的职事,其它一切都是虚空的,而神在地上也就没有器皿可用了。
教会在今天是为着神的旨意站在地上的,所以,教会今天如果赶得上神的旨意,神就不受限制,教会今天如果赶不上神的旨意,神就要受限制,神是要借教会来做祂所要做的。
我们不能把教会拉低到一个地步,教会不过是聚会而已。教会乃一班人蒙救赎,重生,同时乐意接受并遵行神的旨意,为着神站在地上来维持神的见证的。――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129.关于犹大自杀的情形,使徒行传所记与马太所记不同,这事如何解释?(徒一章18、25节;太二十七章5节)】
一、马太记载犹大出去吊死了,但路加在使徒行传所记为犹大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这两处记载,并不矛盾,卖主的犹大后悔之后去上吊。当主那稣被钉在十字架的时候,地大震动(太二十七章31节),传说因为地的震动,犹大上吊的一棵树也震断了树枝,于是他掉下来仆倒在地,肚崩肠裂而死。
二、马太记载犹大把那三十块钱扔在殿里,以后祭司把那银钱收拾起来买了窑户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那块田以后称为“血田”(太二十七章5一8节)。但使徒行传说犹大用他作恶的工价(即三十块钱),买了一块田。
这两种记载亦无不合。
这田是祭司长拾起犹大丢在殿里的三+块钱去买的,但是归在犹大名义之下,所以彼得说是犹大买的。
据说这块田地也就是犹大上吊之处,在耶路撒冷之南近欣嫩子谷之处(参阅圣经地图6及地图3的耶路撒冷附图),称为“亚革大马”(ACELnAMA血田,,AreA8。*)。
回教徒不相信那稣,但对犹大之死有怪论,说犹大并非卖主,乃是牺牲自我保护那稣,他化装变成那稣的样子被捕,所以钉在十字架上的不是那稣本人,乃是犹大云。十世纪时候巴比伦史家“亚他巴”(AL一TABAR)如此描写。
据说俄国有一“犹大纪念堂”崇敬犹大,因为他的牺牲作卖主的人,才能完成神的救恩,他的功劳甚大云。――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130.自杀的犹大曾被主耶稣預言他为“灭亡之子”,请问基督徒如果自杀,可以得救么?(徒一章25;约十七章12节)】
犹大自杀,是不得救的,这件事毫无疑问,主那稣不但称他为灭亡之子,较早时间称他为魔鬼(约六章70一71节)。
关于基督徒自杀后是否能得救这个问题,虽然各人都可能有不同见解,但我们必须题出一些重要的原则来作研究这问题的基础:
一、基督徒不应该自杀。生命的权柄操于神手,他让我们生在世界上,和让我们离开世界,都有他所安排的时间,任何人自杀,或是近来所宣传的“安乐死”,都是侵犯神的权柄,基督徒以敬畏那和华为生活原则,更不应如此做。
二、自杀等于杀人。杀人是有罪的,自杀亦然。基督徒不应做犯罪之事,更不应杀人。
三、信徒如有自杀的意念,可能是因为在生活中有许多困难而不能实行“完全交托,一无挂虑”的教训,缺乏忍耐与顺服神的心。教会领袖应时常对信徒灌输这种“完全交托”的思想,让信徒实行交托。那么,就不会把生命的痛苦看得那么严重而走上自杀之途。
四、一个在灵性上有基础的人,一定不会自杀。
五、既然犹大自杀便是灭亡之子,如有基督徒自杀,可能该基督徒根本上尚未重生得救。
犹太人在“口传法令”中强调自杀是一种大罪。
回教徒则认为自杀等于谋杀。
古教父奥古斯丁反对自杀,但容许身体某一部分自毁(比方自阉)(太十九章12节,十八章8一9节)。
天主教人士极力反对自杀。因此专家曾作一统计,基督教人士自杀率比天主教人士为高。在欧洲,丹麦人自杀率之高,为全球冠军云。
有些人虽未自杀,但下列方法属于慢性自杀,也应避免:
①时常忧愁,不断挂虑,失去快乐,减损寿命。
②工作过劳,在心有余而力不足时,仍然拼命,这种“拼命”与“自杀”无买。
③缺乏卫生常识,暴饮暴食,或乱进补菜,以致身体受污损。
④在美国,开太快的汽车,以致失事身亡,亦等于自杀。――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128.犹大自杀后,十一使徒只在两人中补选马提亚为使徒,是否合主旨意?(徒一章26节)】
十一使徒为要补选一人代替死去的犹大,彼得就建议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他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他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他们同作那稣复活的见证(一章22节)。照此条件只选到两个人,一个是有三个名字的犹土都,另一个是马提亚,结果马提亚中选,被立为使徒与十一使徒同列。
关于马提亚被选为使徒,神学界有不同的见解:
一、马提亚被选不合神旨,理由是:
①他们只选出两个人,限制了神的拣选,因为非甲即乙,没有第三或第四个人可被神拣选。
②使徒们与众人祷告时这样说:“主阿,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24一25节)。这种祷告未免矛盾,既然题出“万人”来,却只摆出“两人”在主面前。
③马提亚被选为使徒之后,圣经以后并没有题到他作过什么工作,表示神并不使用他。
④神有意后来要拣选保罗为使徒,所以这时拣选马提亚,并不合神旨意。
二、第二派人士认为马提亚被选为使徒,合神旨意:
①马提亚合乎彼得所提出为“补选使徒”的条件,保罗并不合这条件,保罗虽然在大马色路上看见过那稣,但他并不是从约翰施洗起到主那稣升天为止,时常与十一使徒作伴的人(22一23节)。
②可能当时合这条件的只有这两个人,所以并不限制神拣选。当时其他在场的人是以后认识那稣和众使徒的,如果神认为不合他旨意的,也可以用神迹方法指示他们,正如神差派天使指示哥尼流一般。
③圣经以后没有题到马提亚工作的情形,并不能表示他的被选不合神旨意,因为其他的使徒如巴多罗买、多马与奋锐党的西门等也未被题及。
④神以后拣选保罗,并不妨碍马提亚的被选为使徒,理由如下:
A.马提亚被选为“以色列人的使徒”,但保罗被选是作“外邦人的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8节说: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保罗说得很清楚,他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不与十二使徒同列。马提亚被选为使徒并不妨碍以后保罗被选,以后保罗被选也不能表示马提亚的被选为非法。
B.保罗在罗马书十一章13节说: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职份。保罗被选为外邦人的使徒,因此以外邦人为传道的对象,把福音传遍欧洲。马提亚被选为以色列人的使徒,所以他与其他使徒在一起,先在耶路撒冷,以后也到外国去为主工作。
C.主那稣在马太福音十九章28节所说的: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但保罗既是第十三位使徒,则不会在十二个宝座上有份,他既是外邦人的使徒,将来可能有权审判外邦人了。
保罗曾在大马色路上看过主那稣(徒九章1一9节),以后在传道时期,曾有人怀疑他为使徒的合法身份,所以他在书信中曾为他的使徒职份自辩:林前九章1节,林前十五章9一10节;林后十二章11一12节,十一章5节;帖前二章6节;提前二章7节。
至于马提亚,古教父革利免(CLEMENT)谓根据传说,马提亚乃是悔改归主的税使撒该,撒该是外邦名字,以后采用希伯来名为马提亚,意即“神的恩赐”,与马太名字同意。在马提亚外传中曾记载他到吃人地区传道,受尽苦难,并为主殉道。――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