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十三章-《圣经背景注释》
使徒行传第十三章-《圣经背景注释》
十三1 这 * 教会所有的监督可能都被视为先知和教师。早期基督教视为平常的事,对当时的文化则是极其特别的现象,因为大家认为先知非常罕见。西面和马念是犹太名字,暗示这教会的领袖中仍有相当强的犹太代表(一定是因为他们背景较强,能教导圣经)。可是西面的绰号「尼结」,是很受尊重的罗马普通名字;他可能是罗马公民,不过这一点并不明确──这个名字也有犹太人用,而在这里只是绰号。绰号十分常见,在古代更是十分有意义;西面的拉丁绰号的意思是颜色很暗,或许暗示他是罗马辖下北非沿岸 * 皈依之人的后裔(路求可能也是)。古利奈在北非海岸旁,那里有许多犹太人。
马念与希律「同养」,可能指他们由同一个乳母带大。在主人的家里与主人的孩子一同长大的奴隶之子,后来归属这位孩子,而常会被孩子释放得自由,因为是他小时的玩伴;他们虽是奴隶,但相当有权力,因为和主人的情谊深厚。其他在宫庭中与王子一同长大的男孩,后来也会居高位。在希腊文化中,幼年的友谊可以成为政治的盟友,也可得到恩宠。因此,在希律安提帕(「分封之王」)倾倒之前大约十年,马念已经有相当高的社会地位(可能是路加对安提帕数据的主要来源──这是他的福音书所独有的)。
十三2~3 犹太人用禁食代表哀悼或 * 悔改,有些人用禁食来追求启示;遇到大灾难,如干旱时,会特别召聚禁食祷告,要人表达哀恸。此处他们可能只是藉祷告来寻求神。*圣灵尤其以* 预言的灵著称,因此「圣灵说」,可能是指有一位先知说出预言。按手,请参六章6节的注释。
十三4~12
居比路的方伯信主
被差遣的使者通常是两人同行。* 律法的学生也喜欢与人一同研究;扫罗、巴拿巴和马可(13节)在冗长的步行旅途中,一定在讨论圣经。罗马的道路筑得很好,白天很安全,而从前旅行并不像当时这样容易,后来也很困难,直到接近现代时期才好转。
十三4 西流基是安提阿在地中海的出海港,在它西边不到二十哩。如果巴拿巴对居比路的文化很熟悉,也有亲戚在那里,便自然会以那地方为目标。
十三5 撒拉米是居比路的主要城镇,是一个港都,离西流基大约一百哩,可以直航。巴拿巴和扫罗是来访的教师,精通律法,因此会受邀到当地的 * 会堂讲话(撒拉米有很大的犹太社群,一定有几所会堂)。在第二世纪初,据说居比路的犹太社群在暴动中攻击撒拉米人,结果自己反遭摧毁。
十三6 新的帕弗是居比路西北边的希腊港口,它一直是省会,并与犹太地有一些贸易往来。在罗马帝国内,犹太术士相当有名(不过这是圣经所禁止的,而虔诚的犹太人也不相信)。在罗马官府的法庭中出现哲人,并不算希奇,术士虽比不上哲人,可是这位方伯或许认为巴耶稣(「约书亚之子」)可以从「犹太人」的角度提供意见。罗马人通常不相信法术,可是 * 约瑟夫说,罗马的犹太省长腓力斯把一位有术士名声的居比路犹太人当作朋友。他的名字不是巴耶稣,不过巴耶稣和他证实了居比路有犹太术士的活动,而罗马官员都受到他们的吸引。
十三7~8 士求保罗担任居比路方伯(罗马在当地的最高官员)的时间,约为主后四十五至四十六年。路加所记罗马官员的头衔总是完全正确;其实这些头衔每个地方、每个时间都不一样,而要搞清楚正确的头衔,惟一的办法是亲自到这些地方去。后来的碑文有士求保罗的家,不知是否就是这一位。
士求保罗的碑文
十三9 罗马公民的名字有三个字。扫罗既是公民,便有罗马的姓氏(或「名字的第三字」;「保罗」的意思是「小」);他名字的其余的两个字,我们不知道。他的罗马姓氏与他的犹太名字(扫罗,取自 * 旧约最著名的便雅悯人)读来很像,从碑文看来,这种情形很普通。这并不是改名字;由于保罗在以罗马人为主的环境中走动,他开始用他的罗马名字,而路加的读者到这时才知道,路加所写的人,他们已经听过其名了。
十三10~11 保罗斥责以吕马的话,很像先知的审判神谕,或行神迹之先知的话。在犹太文学中,暂时的眼瞎有时是一种审判,让人不致陷入更大的罪中(*阿立斯体亚书信316);参九章8节的注释。
十三12 方伯会用犹太人的「先知」,可见他对犹太教很开放(6节),但是保罗和巴拿巴显示的能力比巴耶稣更大,对犹太教的阐释也更美好。
﹛
十三13~52
在彼西底安提阿的讲道
保罗和他的同伴在十三章13节至十四章26节所访问的城市,是沿着同一条罗马军用道路──奥古斯他大道(Via Augusta),这条路大约是五十年前筑的。
十三13 他们可能在主要的港口亚他利亚(Attalia)登陆,然后由陆路来到别加,这城市要向北走十二哩,距可航行的水路至少五哩。在这段时期(主后43年~约68年),它属于旁非利亚-吕家地区的一部分。
彼西底安提阿的山脉
十三14 靠近彼西底的安提阿是一罗马的殖民地;如果士求保罗(十三12)为他们向地方官写了推荐信(参九2),他们就会受到礼遇。在这段时期,犹太人在*会堂聚集的时间,一般只在安息日和节期时。
彼西底安提阿的奥古斯督神庙的门廊
十三15 后期的读经(尤其是读律法)有固定的顺序,而会堂的讲道会按照经文来解释,类似本章的讲章;讲道(讲解经文)在这个时期可能已经存在。「管会堂的」是当地会堂最高的负责人,整个帝国的犹太碑文都可以找到证明。
十三16 许多学者认为,保罗在这里的讲词与后来被称为「前言训词」(proem homily)的教导形式很接近;另有些人质疑,在离巴勒斯坦这么远、又这么早的时期,前言训词是否已经存在。无论哪一种讲法正确,保罗在十三章16~43节的讲章缀满了经文,与十四章15~17节和十七章22~31节的讲章截然不同,显示保罗在讲道的时候,和他写书信的时候一样,能针对听众不同的情形。在犹太的巴勒斯坦,讲解 * 律法时是坐着;保罗此处是站着,因为他乃是在劝勉,而不是在讲解圣经,也可能因为在巴勒斯坦以外习俗不太一样。
十三17~19 四百五十年是个概数,显然假定以色列在埃及有四百年(参七6),在旷野又飘流了四十年。
十三20~21 扫罗作王四十年,是根据早期的犹太传统,*约瑟夫也如此记。
十三22~25 几百年来,经过几种领导模式之后,大卫的王朝成为理想的高潮;耶稣是大卫的后裔,是众先知所预言的 * 弥赛亚。因此,他们所讲论的那一位,比古代的英雄大卫更伟大。
十三26 「亚伯拉罕的子孙」是他的犹太听众;「敬畏神的人」可能是指对此感兴趣的 * 外邦人(参十2),也可能指已完全 *皈依犹太教的人(参十三43)。
十三27~29 耶路撒冷定耶稣的罪,是应验了圣经,主要的参考经文为以赛亚书五十三章,那里讲到,仆人会被自己的百姓弃绝;早期基督徒也曾引用义人受苦的诗篇(诗二十二和六十九)。路加并没有把保罗所引的经文完全记下来,因为他的书卷里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记下整篇讲章(参二40的注释)。
十三30~32 保罗特别需要用圣经(十三33~35)来支持他在这里的宣告,因为犹太教并不期待一位在历史里死而复活的 * 弥赛亚。
十三33 在犹太教中,诗篇二7已经用于指弥赛亚登基(在*死海古卷里非常清楚)。诗篇第二篇庆贺大卫所得的应许,就是王位永不止息,这个应许常在圣殿敬拜中重复提到,犹太人希望最后会出现一位大卫家的王,完全实现这个应许。
十三34 保罗引用以赛亚书五十五3(可能原来包括五十五4,里面讲到 * 外邦人的盼望),来暗示以色列未来的盼望与大卫的应许紧紧相连。
十三35~37 *拉比用一个名为串珠(gezerah shavah)的技巧,将用同一个钥字的经文连在一起;因此,保罗在这里可能是用以赛亚书五十五3的「圣者」连到诗篇十六10,那里保证大卫应许的对象永远不会朽坏(亦参:徒二25~28)。
十三38~41 保罗用哈巴谷书一5来作结论;他说「〔众〕先知书」(NASB),因为,一些小卷的先知书放在一起,被视为一卷书。哈巴谷所讲论的,是即将由迦勒底人带来的审判(一6),到时候惟有公义的余民能凭信心而存留(二4);此处将这原则应用于末世的审判。*死海古卷将这段经文用于不相信公义教师(* 昆兰社群的创始人)而违背圣约之人。
十三42~43 根据 * 约瑟夫所记,许多 * 外邦人参加 *会堂,兴趣很浓。迟至第四世纪,基督教传道人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还埋怨说,外邦人〔指基督徒〕还参加会堂的聚会。对犹太教有兴趣,但是不喜欢割礼的人,可能会大受保罗的信息吸引。
十三44 有名的讲员如狄奥.屈梭多模(Dio Chrysostom)来到一座城镇,大部分人都会去听他演讲。在安提阿,会堂有位新讲员来的消息很快就传开来;而保罗起初最习惯的方式,可能是讲解圣经,而不是希腊式的公开演说,不过大家仍视他为 * 修辞学家或哲人。
十三45~46 保罗和巴拿巴在此对于反对他们之人的反应,在*旧约有先例(参:路四24~27;摩九7),但作法还更进一步。透过亚伯拉罕来祝福外邦人(创十二3)一直是神的心意,但是祖先流传的宗教会成为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这是众所周知的;倘若某一种族的宗教失去了独特的种族成分,或许会吸引外人,但是同时也会削弱了原有的民族一体感。
十三47 此处他们引用了以赛亚书四十九6仆人的使命。在四十九章3~4节,仆人显然是以色列;在四十九章5~7节,仆人成了一位能完全执行仆人的任务、且代表以色列而受苦的人(如五十二13~五十三12),早期基督徒认为,这个人就是耶稣。保罗和巴拿巴是跟随耶稣的人,因此他们负起仆人的使命,其中一部分便是要向外邦人讲明救恩之路。
十三48~49 由于犹太人相信,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命定要得救,因此,许多 * 外邦人「注定得 * 永生」(KJV)的想法,可能会招来不满──但这正是以赛亚书四十九6的意思(参:徒十三47)。
十三50 古代的资料报导,许多著名的妇女都对犹太教感兴趣(一方面因为她们有钱,因此有时间来想这方面的事;另一方面则因为她们不像男人,如果对这信仰认真,就必须面对割礼的问题);这些妇女又会影响她们有权势的丈夫。地方权贵是人口的一小部分,但是有钱又有政治势力;从他们中间会产生地方议会的成员(decurions),而因他们的反对,可以将一个人赶出城去。不过他的权力只限在当地,一旦保罗和巴拿巴前往以哥念,就脱离了他们管辖的范围。
十三51~52 以哥念是同一条路再往下走,在弗吕家─加拉太的东边尽头(假定这个时期,这一带被称为「加拉太」;不过这一点还有争议)。
许多回圣地的犹太人会将异教之地的尘土从脚上跺下去;由于他们认为,圣殿比整个以色列更圣洁,所以在进入圣殿的时候,他们也会将尘土从脚上跺下去。保罗和巴拿巴的意思可能是,凡拒绝他们信息的人便是异教徒,将面对神的审判。耶稣已经命令祂的 * 门徒,在犹太的巴勒斯坦都要这样做(路十10~12)。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