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9章查经资料
以西结书第九章
以西结书第九章
B 七个行刑者:屠杀的刑罚(九1~11)
八章18节中向耶路撒冷宣告的惩罚,现在在异象中施行了。首先在第九章中,运行神审判的天使要杀戮不信者。当这完成之后,毁灭性的火炭降在城上的时候就来到(十1~2)。这里与以后启示文学中对末后审判的描述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我们可以在某些意义上,看这里的经文为一种原型。110然而,这思想并非新创的,只要稍微看看阿摩司书九1;以赛亚书六6,及逾越节的叙述就可以知道。111但以西结被称为「启示文学之父」,这说法若有任何真确性,人们通常会在这几章经文中寻找证据。
1、2. 监管这城的人(RSV 作「行刑者」;源出一个意思为「到访」的动词,即是用刑罚)被神呼唤来,他们也作以西结的引导者,虽然他们被描述为人(2节),却显然应被了解为天使。他们从朝北的上门而来,也就是「惹动忌邪之像」所在的地方(八3),或妇女们为搭模斯哭泣的地方(八14)。他们当中六位手中各拿灭命的兵器(1节),又被形容为杀人的兵器(2节,AV、RV),这与耶利米书五十一20所用的「争战的斧子」一词几乎完全一样。在他们旁边有一人身穿细麻衣。细麻衣是一种尊贵的记号,适用于祭司(出二十八42;撒上二18,二十二18)或神的使者(但十5)。在他的腰间有一个墨水匣子(RSV 作文具盒;AV、RV:墨水瓶):这字对本章是奇特的,可能是由埃及借用的字,意指文士的书写用具,包括笔、墨水壶及蜡造的书写板。七个严肃的人一起进了内院,在铜祭坛旁站立等候(参:王下十六14)。
3~7. 以色列神的荣耀实际上如何移动不太清楚,因为一时祂是战车式宝座之上的天上形像,随后祂又是以西结的个人引导。但在一个异象经历中,并不需要苛求过度精确,或详细的解释。然而,荣耀在基路伯上(3节),就是至圣所中被认为神所坐的地方,
那个放在人前额的记号是希伯来文字母的最后一个字母 tāw。早期的基督徒解经家很快就留意到,这个字母在最古老的希伯来文书写中写成一个交叉×。对于希伯来读者,这并不代表什么,只是一个签署的记号(如:伯三十一35),或是书上旁注的一个星号(如昆兰的文士在一个以赛亚书皮卷中,以及在一些关于弥赛亚的经文上加的简注)。113但很多基督徒都会响应艾理逊的判语,即「这是很多例子中的一个,说明希伯来的先知宣讲的,他们自己未必明白。」114
值得注意的是,施行神之刑罚的程式是有选择性的,为要与十八章4节的原则「犯罪的他必死亡」一致。免受杀戮的条件是要个人对城内邪行有深度关切(叹息哀哭,4节)。这就是阿摩司在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的爱奢华宴饮狂欢的人中所寻找的态度。阿摩司大大的申斥这些人,因为他们最大的罪就是,「不为约瑟的苦难担忧」(摩六6)。以西结与阿摩司所要求的准则不一定是宗教特质,如信心,或外在的行为,如献祭;他们要的乃是一种内心的态度──一种对神和对其百姓的热情关怀。失去了这个,就没有记号,后来必遭审判,如第一个逾越节的晚上,审判临到所有门框上没有血的家中。此外再没有别的救法:年龄与性别并不在考虑之列(6节):只有该记号可以拯救。
审判如常必从神的家开始(参:彼前四17)。那六位运行刑罚者首先杀戮的是殿前的长老,可能是八章16节提及的那二十五个祭司般的太阳敬拜者。他们的被杀表示神圣的地方被污秽(7节);为了挽回神的名,这只是小小的代价。
8~11. 先知受到那彻底屠杀的惨状所刺激,乃求神不要毁灭所有以色列剩余的人(8节,新译、AV、RV)。神的百姓被逐渐削减了。首先,北部各支派随着撒玛利亚的居民被灭绝而消失了;随后,犹大的百姓因外敌入侵及被掳也减少了。如果神的审判一如这里的异象所说的那么厉害,就很难有余民留下了。然而先知的恳求无效:以色列的罪已经大到不容任何人代求了。我们可将这里的情况比较亚伯拉罕为所多玛的代求(创十八22及下),及阿摩司尝试为以色列的代求(摩七1~6)。以西结的外表虽然严厉,在刚硬的外表之下有一颗深深关怀他的百姓与他的百姓感同身受的心。他并不喜欢他必须宣讲出去的审判资讯,更不喜欢资讯被百姓拒绝后所带来的实情。这是他之伟大的秘诀之一。虽然他的前额坚如金刚钻(三9),他的心永远是一颗肉心(三十六26)。
110参例如 Tobit 12:15 中的七位天使及启示录八2以下的经文;启示录七3中将忠心者标记出来的事;还有以诺书八十九59以下文字中的记录天使;也可以参考巴比伦他勒目Shalbath
111出十二22以下,亦参;撒下二十四16。
112见注译:Ⅲ.C. 〔书版100页及下〕。
113然而,这在 J. L. Teicher 的论证中是一个重要的部份,他的目的是要辩证昆兰教派是一个犹太、基督徒的组合;参他的专文,'The Christi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Sign X in the Isaiah Soroll', VT,V, 1955, pp. 189ff.
114Ellison, p. 44.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