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5章查经资料
以西结书第五章
以西结书第五章
iv. 耶路撒冷居民的三重命运(五1~17)
四章1节至五章4节中所描述的四种举动,都论到即将临到耶路撒冷之灾难的某一方面。先是围城的事实(四1~3),然后是以色列和犹大受罚的时期(四4~8),再是围城的饥荒情况和被掳(四9~17)。最后是用行动表达出来的神谕,论到耶路撒冷居民的厄运(五1~4)。
1~4. 以西结受命去演出的举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第1、2节中描述了,包括将先知头上剃下来的头发秤一秤,分为三等份。当这些头发照着第2节所描述的三种方法被处理后,神好像又想起一件事似的,吩咐先知从第三份取回几根头发,照着进一步不同的吩咐处理(3、4节)。我们无需据此下结论说,以西结原来的预言只包括1、2两节经文,其余的是次要的资料。因为全部经文对于了解先知的资讯,都是需要的。象征的意义清楚可见:耶路撒冷居民的三分之一会在城中被杀,三分之一会在城四周的争战中被刀剑所杀,三分之一会分散于列国中,而且继续受敌人的势力蹂躏。在这些残存的人中,有一小撮人会蒙保守。
快刀(1节,AV)一词的希伯来文是刀剑的一个普通字(所以 RV、RSV:刀剑),但它需要一个利刃作两项特定的用途。第一,它要用来作理发匠的剃刀(新译、RV、RSV;不是一种分开的工具,如AV 暗示的),用来剃先知的头发及胡须。剃去头发是哀哭(赛十五2;耶四十八37)或受辱(撒下十4)的标记,可能两个意思都存在这象征中。第二,它用来砍碎城周围那一部分头发(2节,RSV),而且在头发被风吹散后,用来挥舞。我们只需要用少许想象力,就可以看见行动中的以西结。当群众聚集要看有什么新的表演正在进行,他首先将刀剑磨得锋利。然后,用那粗糙的剃刀剃头,接着是在天平中小心翼翼地秤头发,令旁观者目瞪口呆。最后,当所有头发或烧了,或砍碎了,或让风吹去了,他就将刀放下,继续望向沙地上,要找几根剩下的头发,把它们卷进他的衣服中,甚至其中一部分要取出来,丢进那块代表耶路撒冷的砖旁边烧着的火。
衣袍下摆(3节,RSV;和合:「衣襟」。字面的意思是,在你的衣摆里,AV、RV)是指一件长及踝骨的袍子(希伯来文 kuttōneṯ)的末端,可以拉起来,塞进腰带,成为一个小袋,用作携带东西(参:该二12)。第4节上半节的意思是,在逃脱城陷的人当中,有些虽然不在城内,也会与城一同灭亡,也就是说,他们的厄运与那些在城陷中灭亡的人一样。从里面必有火出来,烧入以色列全家(4b节),从上下文看,这一句必定是指毁灭进一步由耶路撒冷如火蔓延出去,可能是指那些在焚城附近留下的、变节的余民,他们在被掳的人回归后,必被剔出来(参:拉四1~4)。98
5~17. 这些经节解释那些表演出来的象征,以及神严厉对付祂子民的根据。这就是耶路撒冷(5节)一语带我们回到四章1节及那块雕刻的瓦片的象征。耶路撒冷在列国中央(吕译)的位置,不但反映了实际的围城情况及其四周的军队,也反映了在神学上的地位,她是神在世界中所喜爱的重心,又是神立约之爱的对象。从这个观念引申为耶路撒冷是「大地的肚脐」(三十八12,RV 旁注)这个观念,这信念在拉比的写作中很流行,且被带进早期教父时代及中世纪的地图制作中。99
6~10. 耶路撒冷百姓的罪是,虽然他们在神所赐的一切恩惠中,却仍然叛逆祂的律例、典章。与利未记和申命记一样,以西结常常用这两个字,它们是指已经建立的一套律法,服从该律法是构成立约关系不可以少的一部分。更甚的是,百姓在罪恶上竟然超越了列国,连你们四围列国的法规你们也不遵守(7节,新译)。RSV 略去了这里的否定语气,但理由并不充足。为了这一切的罪,审判是清楚的:我,甚至我,要反对你(8节,RSV)。极大的罪是要极大的惩罚(9节)。吃人的现象在极度艰难的围城情况下,并非不可能(参:王下六28~29;耶十九9;哀四10),在此被描述为神所施行的一种审判(10节),这将会在列国的眼前成就(8节),这样就伸张了神的圣洁,同时公开了祂的叛逆百姓的样子。
11. 以色列人不仅不顺服神,悖逆神,又用可憎的物和可厌的事污秽了神的圣所。这是以西结首次提起在约雅斤被掳与西元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城最后被毁之间,在圣殿中进行的败坏恶行。第八章描述了这些事的可怕细节。为了这一切,神说,我就一定要将你剪除(吕译、RSV)。这是与马索拉经文的不同读法,且是较可取的,马索拉经文作减少(和合、AV、RV)或撤回(参吕译、RSV 旁注;即我的眼?)的意思;但两者之中没有一个读法令人满意。
12. 第2节的象征意义在这里解开了。我们留意到,「用火焚烧」被解释为,当围城的时候,人们因瘟疫和饥荒而死,而不是指城被攻陷时的四周烈焰。很多人在围城的时期身亡,当西底家尝试从被困的城中突围而出的时候,好几百人又死了。以西结用行动表达出来的预言应验了圣经上的记述可在下列经文读到:列王纪下二十五1~21;历代志下三十六17~21;耶利米书三十九1~18。
13~17. 这段结语,更充分的描述了神在第8节所应许的审判。以赛亚书一24中提到神的忿怒攻击祂的敌人,同样的字在以西结书用来攻击祂自己的百姓(13节)。我向他们发的忿怒止息了,字面意思是「我要安静我的激愤」,有「平息」或「缓和」(如亚六8)的意思;同时自己就得着安慰(AV、RV)也暗示强烈的情绪,如忧伤或忿怒解脱后如释重负的感觉。使我满足(现中、RSV)是对希伯来文 hinneḥamtî 字最误导的翻译。
惩罚的目的是要使犹大和耶路撒冷成为四周的列国一个警戒(15节)。这正好有违立约的原意,原来以色列应该在列国中成为神的真理与怜悯的见证:地上的邦国都要因以色列蒙福(创二十二18)。但由于她的罪,结果她成了羞辱、讥刺、警戒和惊骇(15节)。这些词语交迭,表达了受创的耶路撒冷将受到众多嘲讽。它们的应验可以在耶利米哀歌二15、16找到。
惩罚包括了饥荒的恶箭(16节,RSV),在 AV 及RV 翻译作恶的字,一般的意思是「有毒的」,「有害的」,不是含有道德意义的「罪恶」。饥荒的惩罚是第16节的主题,在第17节中提到的四大恶事中只有饥荒出现于此。饥荒、瘟疫和刀剑三者常常出现于启示文学,有时也加上野兽(参:申三十二23~25;启六8)。同样的四重组合也见于耶利米书十五2。瘟疫和流血(17节)是一对押头韵的字,应该当作一个整体。所有这些灾难都是要向以色列和列国证明我耶和华所说的(13、15、17节)。人们越不关心神的律法,祂就讲得越大声。第13节加入了出于热心(AV、RV),或出于嫉恨(新译、RSV)一语。希伯来文 qinʾâ 一字的意思有「热烈」、「热情的感觉」(字根的意思是「面部发紫」),因此包括了热心和嫉妒两个意思,同时有愤慨和厌恶的意思,就是当自己或另一个人的尊严被侮辱时所引起的那种情绪。这个最后的含义常常用于神身上,并没有任何罪恶的或不合基督教标准的意思(一如我们的字「嫉妒」通常所暗示的),乃是表示神为了圣洁及公义的缘故,激发起的深深的关切。当一个基督徒的情绪同样受激时,绝不该觉得可耻。这样的热情在今日二十世纪的信仰中已经太少见了。
95有些解经家比较了亚述雕刻石版上所描绘的围城工事(如NBD 中的,图89、94),但这并不是希伯来文leḇēnâ 的自然意思。如果它可以翻译为「砖的工作」,这当然可以是对以西结的一个吩咐,叫他将全景绘画在他房屋的外墙上。
96比较埃及的诅咒古卷;ANET, pp.
97History of Israel,英译本,1885年,273页注。
98但凯尔(85~86页)为克雷福(Kliefoth)的观点辩护得蛮有道理,他说,那火是洁净的火,不是审判的火。他比较了六章8~10节的要旨,那里宣告被分散的以色列余民得以悔改,他又引证路加福音十二49。如果4b节解释为「后来的注解」,凯尔的意见可能是正确的,但这解释并不与经文的上下文自然地结合在一起,因它给与火这个字两个完全不同的意义。
99参 Jubilee 8:12;巴比伦勒目Yoma 54b; Sanhedrin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