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贰.描述犹大和耶路撒冷的审判(三-《马唐纳注释》
以西结书相关章:
马唐纳注释
以西结书
贰.描述犹大和耶路撒冷的审判(三22~二四27)
十六.对酸葡萄之比喻的驳斥(一八)
一八1~4 犹大人中有一句俗语,这俗语使他们把自己的罪归咎於祖先的失败:
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神反驳这俗语,指出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罪负责任。
一八5~24 其後祂举出几个例子,说明祂审判的原则:
1. 人若远避罪恶,行出公义,就必定存活(5~9节)。
2. 义人所生的坏儿子..必要死亡(10~13节)。在被掳期间和在主耶稣的时代,犹太人都以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祖先而自豪(路三8;约八39)。神指出,若然人的生活邪恶,纵然有义人作祖先,这对他们没有什麽好处。我们也很容易倚赖别人的属灵品德。然而,列祖和敬虔之领袖的义行和圣洁生活,也必须实行在我们个人的生活中。
3. 不义之人所生的好儿子..定要存活(14~17节),但他不义的父亲..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18节)。
4. 恶人若悔改,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他必定存活(21~23节)。
5.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必..死亡(24节)。
第20节与出埃及记二十章5节之间并没有矛盾。正如出埃及记所说的,儿女一般都卷入父母的恶行之後果。而这里所说的,每个人要个别地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也是对的。
在第20节,那惩罚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这是现今的罪所导致的肉身死亡。第5至24节指出的原则,并不是针对永生而说;否则,我们必须推断说,救恩是靠着行为(5~9节),而我们的义最终也会失去。这两种说法在新约里都明明的被我们的主所反驳(例如弗二8,9;约一○28)。
一八25~32 众民继续指责神的不公平。但祂指出,在祂并没有不公平,因为就是恶人也可以在转离罪孽之後得救,而这正是主希望他们去做的。
神赦免我们的罪,祂就把那些罪忘了(22节)。这并不表示祂的记忆力不好,而是透过基督的救赎,祂的公平审判已经得着完全的满足。对信徒来说,这案件已经了结。
查阅相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