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第4章查经资料
以斯拉记第四章
以斯拉记第四章
对峙(拉四)
从现在开始一直到尼希米记的末了,全是不断的冲突。没有一件为了神去做的事情是不会遭遇到挑战的,也没有任何一种谋略是不会碰到反对的。这一章在描写敌对势力如何开始运作,以及第一次的长时间停工。但是,故事在让我们知道结果之前,也同时在追溯那些延续到下一个世纪的毁谤和阴谋如何在进行着,又如何导致灾难的来到。这件事让尼希米加速回到耶路撒冷来。如果我们只想知道这个主题是如何发展,我们可以从23节径自跳到尼希米记第一章的那些新闻去。不过,同时间还有其他重大的事件在发生。我们读24节时,还可以回想到在第5节,岔开主题之前所讲过的那些事情。
如果没有这些历史的预兆让我们知道反对势力有多严重,我们是不容易正确地了解接下来两章(五、六章)的记载有多么重要,也不易了解第七至十章中以斯拉要亲自处理与异族通婚的事情,实因内中隐藏了极大的危险。因此,岔开的主题不但重要而且还必要。不过,我们若不注意经文对时间极详细的记录,我们就很容易被误导。这些时间的记录,一方面勾画了各项事件的进展顺序,一方面又要把我们带回到原始分岔的地方,以便我们进入下一章。其实,这里所需要的是现代标点符号中括弧的设计,亦即从第6节开始到23节退出均可放入括弧当中。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楚了解文意,无论如何,这样的插入是很值得的。56
请求被拒(四1~5)
1. 我们很可能忽略或轻看经文中,把当地这个代表团看作是敌人的写法,因而得到一个印象,以为以色列人以粗鲁、冷漠的态度去回应别人真诚而友善的作法。其实,我们应该把它看成是一场斗智的开始:第一回合就是要针对以色列人国家与宗教一体的这种关系下手攻击,运用每一种阴谋,奋力地去打击,直到成功为止。无论是逼他们缴械或是对他们威胁恫吓,毁谤或者是蓄意阻碍,都是要达到同一个目标。
此外,文中提及犹大和便雅悯这两个支派加上利未家族,共同构成南国的核心支派(代下十一12及下)。当然,通常也会有很少数其他支派的人来此与他们共同承担未来的命运(参:代下三十11、18,三十四9)。被掳归回的人一词字面上的意思是「被掳之人的儿子们」(benê ha-gôlâ),见二章1节。
2、3. 亚述王以撒哈顿带我们上这地57一语可以给列王纪下十七24以下的经文解释提供一条线索,也给我们另外的角度去了解作者和他们的宗教信仰。那段经文简要地告诉我们:当撒玛利亚陷落以后,以色列的人口遽减,某些外族被迫迁徙到这里居住。有一个以色列的祭司被差派回去教导这些人「那地之神的规矩」,但结果却产生了一种混合宗教:「这些民又惧怕耶和华,又事奉他们的偶像」。所以,经文在总结的时候以十分不客气的语气指出「他们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风俗去行,不专心敬畏耶和华……」(王下十七34)。
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为何圣经会对宣称我们寻求你们的神,与你们一样给予毫不妥协的判决。因为这话的背后,乃是以多元化的信仰为其前设。58犹太人要如此回应,其理由也就不说自明了。他们既直截了当地回绝,也引用了帝王的命令,这样的答复会让他们自己感到满意。「我们与你们有何相干?」峻拒的口吻像是我们所熟悉的福音书中的语气,只是在此用直述语气罢了。NEB 译得更好:「与你们无干」。
4、5. 当地人民59用以骚扰和对抗以色列人的行动有两方面:一是持续性(希伯来文用的是一连串的分词:他们不断地做这些事情),另一是多样性。拦阻人的做法包括(
毋庸置疑,他们的计谋已经成功了。从利巴嫩绵延过来的运输线(三7)既漫长又脆弱,这个新生的族群会感到既无遮蔽又被团团包围。结果,就如哈该讲道所说的,这些以色列人因而有了试探,他们以昂贵和负担沉重为借口,拖延建殿的工作(参:该一2及下)。从此以后,约有十六年的时间(到主前520年),这些敌挡的压力一直都持续着,而且就如24节所说,还十分有效。
一段插入语──进一步的逼迫开始(四6~23)
如果我们认为犹太人过度高估了他们的敌人,那么快速流览一下那些随后发生的事情,我们的想法就会改变了(请参考本章开头的评介)。但是即便我们的想法是对的,他们却低估了神。
6. 亚哈随鲁王是我们在以斯帖记中很熟悉的名字。这是一个波斯名字克夏押沙(Khshayarsha)的希伯来文拼音,其希腊拼音是薛西(Xerxes),他应该就是薛西一世(主前486~465年)。这里会提到他的名字,纯粹是一个时间的记录而已,表示敌人的对抗还没有平息下来。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意思。
7~23. 亚达薛西一世的统治是从四六四到四二三年,也就是(在我看来)60以斯拉记七章起到尼希米记退出的这段期间在位的君王。这些流传到他那儿的抱怨说词以及其后果,不仅显示出敌人顽强对抗的意志力,也让我们看到一个伟大君王的照顾其实仍没有保障,即使他也曾不怕麻烦地差派改革者以斯拉回到耶路撒冷去。再者,尼希米精巧的任务也从此揭露出来,因为他得到一个机会可以去翻转帝王的政策。在21节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幸运的漏洞将留下一个可以让他改变的空间。
7. 从第8节起又出现了一连串新名字来看,第7节非常可能是指一封独立寄出的信件(就如第6节一样),只是没有附带细节说明。这样,第6到23节所提供给我们的不是两次而是三次不同的独立控告,其中以第三次最为成功。比施兰(Bishlam)在 LXX 中译作「在平安里」,如果单从子音的写法来看,这样是说得通的。因此,NEB 译作「在获得米特利达61同意之后,他别……就写信给他」。这样译也许是对的,因为在这些字之间没有一个「和」字相连。「用亚兰文字」的说法在本节退出时又再出现(见RSV 旁注),这可能是宣布以下要终止希伯来文,然后要转换成另一个语言。62
8.及下 不只这封信以及其回信是以亚兰文书写的,而且自此开始直到六章18节,以及七章12~26节,也都是以亚兰文写成的。理由请参看附录一,书版167页以下的讨论。
接下来几节之所以会一再重复,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此乃当时书信的风格(英文圣经
9、10. 这一长串名字的作用,就像那些言过其实的颂词一样,是要使
12. 从王那里上到我们这里的犹太人应该是指以斯拉这一批于主前四五八年回来的人(见七章及下),或是稍晚的那一群人。不论是哪一种情况,在整个局势动荡不安和以斯拉令人伤心的改革之后,已经有好几年时光流逝了,他们始终未能预备好同心合意开工建造圣殿──就是这个工程激怒了当地人去写这封信。这一切事情都发生在将近主前四四五年的时候,尼希米也就是在这一年听到了23节所发生的事情(尼一3)。我们几乎不必强调也可以知道,这里所说的墙和根基是指这座城本身,而非圣殿。不过,这两者常会被混淆。事实上,在亚达薛西统治之前,圣殿已经竖立在那儿约有半世纪之久了,第五章会告诉我们这些故事。
17~23. 让人颇觉惊讶的是官方的反应,就是非常典型的做法:只靠档研究(19节),而不去搜集情报。他们所说大卫和所罗门的强盛时期(20节),以及后代那些最勇猛的继承者在内,早就是湮灭不存的世代了。不过21节最后一句话:等我降旨倒还留有一道善意的曙光。这不但让整个政策还留有一些可被翻转的空间,同时也因着神的恩典,尼希米的使命因此得以完成。这样的谕令在某种程度上(就像以往发生过的情形一样),不会落到因着撤销成命、前后矛盾以致被人攻讦的窘境。因为它只是勒令停工而已,并没有下令要拆毁或焚烧,尽管这些后来还是发生了(尼一3)。但是这些行政当局的越权行事,只会使他们自己的立场更为不利。
重新叙述(四24)
于是这个词乍看之下好像是立即连接前面一节的话,但其实它必须衔接第5节的主题线(就如我们在57页中所说的)才会连得上意义,因6~23节是一段很长的插入语。这个时代仍然是在所罗巴伯的时期,跟第5节的结尾波斯王大利乌统治(译按:参英译本)是一样的句子。但这一句却告诉我们一些前一次未叙述的事情:第一,工程不但受到拦阻而停顿下来,第二,这个僵局是在大利乌那年才打破的。
56姑不论这段经文是如何开始的(见第6节),作者有时候看来是把6~23节这段历史事件,以及从薛西到亚哈随鲁王统治时期,都想象成发生在古列到大利乌之间的十年中。但是,本书的其余部分显示,作者自己并不这样相信,也不希望他的读者会这样做。如果我们坚持他真的这样认为,那就是要把他变得很无知或者完全无足轻重,也就是说一个人要以否定掉他即将要说的东西来作为他的开场白。只有一些非常勉强的证据,当然不是凭空假设出来的,可以用来支持这个奇怪的结论。进一步可参考6、7、12、23、24节注释。
57以撒哈顿(主前681~669年)在撒玛利亚陷落之后四十年开始其统治。不过,人口迁徙必然是一项长久运行的政策,而且到下一位君王Ashurbanipal(亦即四10的亚斯那巴)仍然奉行之。四章10节显示列王纪下十七章所谓「撒玛利亚的城邑」是不限于一个小小的地区,也扩及全省其他地方。
58我们常向祂祭祀(和合:我们常祭祀神)一语有一点经文上的问题。希伯来文中有「不」(lōʾ)字,而不是作「向祂」(lô)。但是,MT 以及大多数译本均将此视为传抄笔误。这两字听来相似,因而在好几处地方都混淆了(最明显的一个地方,例如赛九
59「那地的民」(ʿam-hā-ʾāreṣ)一词以上下文来决定其意义通常已经足够了,尽管后来标准的用法变成是指粗俗又无知的人民。这儿是指当地一般的居民,尤其是表现出敌意或被1~3节中的那些人激起敌意的本地人。该二4中所说的应该是指犹太社会中的普通成员。
60其他的看法见附录四的讨论〔书版180页以下〕。
61有关米特利达这个名字见一章8节。这个人很明显的是一个波斯的官员,这样的背景当然很有用。他别(Tabeel)是个亚兰人的名字,可能是当地的一个领袖。另外一个「他比勒的儿子」卷入亚兰人的阴谋,参:赛七6详文见 W. F. Albright, 'The Sonof Tabeel (Isaiah 7:6) ', BASOR 140 (1955), p. 35。
62这里重复提到亚兰文(在 RSV 的正文中删略,但在旁注中有被提及),是指「亚兰的文字和语言」(JB)或者书写和口语的文字(参 NEB)。「被翻译」这个字就是他尔根(Targum)这个字的字源。其原始意义是指在会堂里正式用希伯来文读过以后,又用口译将经文的部分用亚兰文重新翻译出来。所以NEB 就作:「且以亚兰文大声宣读」。
63其名在此以这个形式(亚斯那巴,Osnappar)出现,有关讨论,可见 A. R. Millard,JSS 21 (1976), p. 11.
64「河西」这个辞(亚兰文:ʿaḇar naharâ;巴比伦文:Eber-nāri;希伯来文 ʿeḇer hanāhār)总是当作一个名词而非描述词来用,亦即可说是「泛幼发拉底河流域」。某些英文圣经中的「省」这个字并不出现在原文中。这一区包括整个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在内的大块土地,都是由一个省督或太守所统治,在其下又分为撒玛利亚、犹大、亚扪等地区的省长。进一步可参考五章3节。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