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第六章-《圣经背景注释》
以弗所书第六章-《圣经背景注释》
以弗所书第六章
六1~4
孩子与父亲
犹太和希腊罗马作者一致同意,孩子必须孝敬父母,在他们成人之前,也必须顺服父母。孝敬父母是 *旧约的诫命(出二十12;申五16),包括在敬虔的社会中,孩子的生活模式必须要能让父母引以为荣(申二十一18~21)。许多犹太作者认为,孝敬父母是最重要的诫命。
同时,孩子受教包括责打,这是教养和教育的标准模式;父亲被视为有责任教育自己的孩子。保罗似乎不赞成严苛的管教(六4),古代作者很少持这样的立场。(希腊罗马社会对新生儿尤其严格;因为要在父亲正式承认之后,婴儿才被接纳为合法的「人」;婴儿可以被丢弃,而畸形儿则会被杀掉。早期基督徒和犹太人一致反对堕胎与弃婴。不过,这段经文乃是谈在家中对孩子的管教。)
六5~9
奴隶与主人
主人常埋怨奴隶很懒,尤其没人监督的时候。保罗鼓励奴隶要殷勤,但也给他们在劳力中有新的盼望和新的动机。
保罗说,奴隶就像妻子一样,应当顺服一家之主,就像顺服基督,可是这种责任也是相互的。古代只有极少数作者提到,理论上奴隶和主人在灵性上是相等的(参:伯三十一13~15),而据我们所知,只有保罗主张,在实际的事上,奴隶如何待主人,主人也当照样待他们(六9)。
* 亚里士多德曾抱怨说,有几位哲学家以为奴隶制度是错的,但他引用的哲学家并没有像保罗在这里一样,把事情讲得这么清楚。保罗在处理一个实际的问题,即奴隶应当如何面对自己的处境,而非奴隶制度是否应当废除(他所讨论的是家规,这个问题不在其范畴之内);就整个罗马帝国而言,即使有大规模的武力革命,也未必见得能结束奴隶制度。然而从他处理这问题的方式来看,倘若有人向他提出奴隶制度当废与否的理论问题,他的立场乃是一清二楚的:在神面前人人平等(六9),因此奴隶制度违背神的旨意。有关奴隶制度更广泛的讨论,请参:腓利门书导论。
六10~20
神的兵器
虽然在以弗所书里,保罗并未遵照正式的 * 修辞学大纲,不过六章10~20节却有如结束语,带振奋作用的结论。哲学家有时会描述,他们与邪恶思想之间的冲突就像运动员的摔角,或战争;他们也常列出道德清单,就是保罗在此所运用的基本概念。保罗结论中所提的各方面,很像将军在出战之前对官兵的训勉。
* 旧约有很多次描绘以色列是神的战士,并刻画神自己披戴全副军装,来执行祂的公义(赛五十九17;参:所罗门智慧书五17~20)。虽然保罗借用了旧约的词汇,但他在这一段里的用字,让大多数读者连想到的,会是一位罗马军人上战场之前的装备。当年读他书信的成人,一定看过罗马士兵,因此能将这个比方联想到他们的属灵争战,就是与在世间工作的邪恶势力之战;那位为他们争战的神已经将祂的军装赐给了他们。
保罗的描述中省略掉一些罗马士兵的武器;例如:他只提到一件攻击的武器,讲到剑,却省略了长矛。保罗把基督徒各方面的力量与各种武器相连时,可能并没有特殊的目的(参:帖前五8);他只是要读者明白,若要赢得胜利,样样都不可少。
六10~11 在作战的时候,罗马士兵要站稳岗位,不可退后。只要他们一同站在一块平坦、广阔的战场上,不留空隙,他们的兵团就几乎所向无敌。
六12 * 旧约中有些人领会到,他们争战的本质是属灵的(参:创三十二22~32;但十10~21),不过在但以理书和保罗书信中,这场战争都是借着祷告、顺服神、遵行祂的旨意来进行的,而不是直接向敌对的势力宣战(但十12~13、21)。有些异教神祇被称为「世界的统治者」,在当时,用来称呼高阶层善与恶之天使的词汇也很流行;「属灵的恶者」是希腊词组,即指「邪灵」──这是犹太人和 * 新约的说法。
六13 「邪恶(和合本:磨难)的日子」可能泛指任何审判或考验的时期(如:摩六3),不过有些学者认为,这句话特别指大灾难,就是犹太人认为在末世之前会出现的时期(参:但十二1),保罗在别处的意思或许是:现今已进入了这时期(参:罗八22~23)。有关「站稳」,参六章10~11节的注释。
六14 「腰带」或「束腰」可能指盔甲下面的皮制围裙,或指保护下腹的金属带子。「护心镜」一般为皮革上覆金属,在战争时能保护胸部;就像头盔一样(六17),只在战争时才用到,平时不会穿戴。罗马士兵在战场上要面向前,肩并肩,所以武器只需要保护前方即可。按以赛亚书五十九17(参:所罗门智慧书五18)来看,这块「公义的护心镜」是真正「神的兵器」(六13)。
六15 士兵需要穿凉鞋或靴子(罗马人穿的是半统靴),这样,在冲向敌人的时候,他们就不会担心踩到什么;这是他们上战场不可或缺的「装备」。保罗在此特别用到以赛亚书五十二7那位先锋的比方,他是传报好消息的:传布基督的信息,让神的军队可以向前,冲破敌军的阵营。
六16 罗马士兵是以方形的大木盾为装备,有四呎高,表层用皮制。开战之前可能敌方会射火箭,皮会弄湿以熄灭飞来的火星。罗马兵团列队时,前排举盾挡住前方,后排举盾挡住上方,所有的火箭都无法攻击他们。
据说希腊和罗马的爱欲之神(分别称为爱洛斯和邱比特)是以火箭来袭击,所以保罗的一些读者读至此,或许会特别想到情欲的试探,不过保罗用这比方,所要防范的危险可能不止于此(参:诗十一2,五十七4,五十八3~7,六十四3,或许一二○1~4;箴二十五18)。
爱洛斯雕像
_
六17 铜盔带有护颊,是保护头的必要装备;在作战时非戴不可,但平时却不必戴。「救恩的头盔」一词,参:以赛亚书五十九17;参:以弗所书六14的注释。剑(gladisu,长20~24呎)是与敌人近距离作战时所用,要在第一排士兵所携的长矛用不上之后才使用。因此保罗意谓,这场战争是要向那些不晓得神话语(*福音)的人带去福音的信息,而一个人要先在其他方面都已有属灵的装备,就如这里所列,才能去作战。保罗的工作因而格外具策略性,因为它包括了近距离的争战,侵入敌军之中(19~20节)。
六18~19 如果彼此代祷(18节)也延续前面战争的比方,它或许是指士兵在作战之时必须按队型站在一起,互相遮盖,有如一个单位。单个罗马士兵很容易被击倒,但是一个罗马兵团的单位则所向无敌。「儆醒」或「警觉」可能是军事用语(耶稣曾如此用;参:可十四38)。在*圣灵里祷告可能指受圣灵感动的祷告(参:林前十四)。
六20 使者应当受到差他之人当受的尊敬;他们是报信者,即使代表敌方,也应免受到敌人的待遇。保罗是最伟大之王、最伟大*国度的「使者」(六20),然而他为了和平的使命(六15)却被挂上锁链,囚在罗马。在希腊文学中,一位真正的哲学家是以「放胆」,或坦率直言为特色。
如同三章1~13节,这一段加上了述情(pathos)或感情;虽然它最重要的作用是请人代祷,但也为 * 教会树立了典范。
六21~24
结尾的问安
六21~22 书信和其他新闻一般都是由旅行的人携带,因为罗马帝国除了皇家的事务外,没有正式的邮政服务。
六23~24 *旧约应许凡爱神的人都会得着神立约之爱(出二十6;申五10;尼一5;但九4;参:王上八23);此处这应许特别应用在爱主耶稣基督的人身上。 ──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