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廿六章-《每日研经丛书》
马太福音第廿六章-《每日研经丛书》
这是神圣悲剧最后一幕的开始,耶稣再一次警告祂门徒那将要来到的事。在最近的几天,耶稣的行动曾带如此庄重和主动,门徒可能以为祂打算要公然反对犹太的权威人;可是祂在这里又一次很清楚的表示祂的目标是十字架。
在同一个时候,犹太的权威人士正在策划他们的阴谋。该亚法全名是Joseph Caiaphas,他是大祭司。对于该亚法的事我们知道的很少,只知道一件极有意义的事实。在古代大祭司的职位是世袭的终生职位;但是罗马人占领了巴勒斯坦以后,大祭司的换职十分迅速,因为罗马人按照他们的意思任意支配大祭司的存废。从主前三十七年,到主后六十七年圣殿被毁以前最后封立一位大祭司为止,至少有廿位大祭司。值得注意的是该亚法担任主后十八年至三十六年间的大祭司。他的任职竟会如此长久,真是一件罕有的事;该亚法一定在与罗马人合作的技巧上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难处也就在这个地方。
罗马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内乱,若有任何暴动,该亚法一定会丢掉他的职位。在逾越节的期间,耶路撒冷总是充满了爆炸性的气氛,城里面挤满了人。约瑟夫告诉我们一次实际人口统计的情形(约瑟夫着,犹太战争六卷九章三节)。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当时候的总督是西斯丢(Cestius)。他认为尼禄王不了解犹太人的人数,以及他们对任何总督所造成的难题。因此西斯丢要大祭司计算那一次逾越节宰杀献祭羔羊的数字。约瑟夫接下去说:‘每只祭物不得少于十人(因为单独献祭是不合法的?),有很多是二十个人合献一只祭物。’结果发现在那一次被杀羔羊的数字竟达二十五万六千五百头,照约瑟夫的估计,逾越节在城里约有二百七十五万人之多。
怪不得该亚法要设法暗暗不动声色地把耶稣带走,因为有许多朝圣者是加利利人,他们认为耶稣是一位先知,其实按照该亚法的阴谋,是要把这件事耽搁下来,等逾越节过去,城里面比较安静以后再动手;可是犹大给了他一个解决困难的办法。
爱心的耗费(廿六6-13)
福音书之中,马可与约翰也记载了伯大尼浇香膏的事件。马可所写的跟这个故事几乎完全一样,但是约翰另外加上一点,说膏耶稣的女人是拉撒路与马大的妹子马利亚。路加并没有提到这个故事,但是他却提到在法利赛人西门的家里(路七36-50)浇香膏的故事。但在路加的故事中,那浇香膏在耶稣脚上,又用头发去擦拭的女人,是一位声名狼藉的坏女人。
那么,路加的故事是不是跟马太、马可、约翰所说的同一个故事?在两种记录中,主人都是西门,不过路加说他是法利赛人西门,而马太与马可说他是长大痲疯的西门。约翰根本就没有提到主人是谁,只不过这件事好像发生在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的家中。西门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在新约中至少有十个西门;在约瑟夫记载的历史中,西门的名字竟有二十个以上。认为路加的故事与其他三本福音中的故事是同一件事,这看法最困难之处,就是在路加的故事中,这女人是声名狠藉的罪人,而就我们所知,伯大尼的马利亚是那样的人。可是马利亚爱耶稣的热诚,很可能是由于她曾从极深的堕落中蒙拯求而感恩的结果。总之,路加的故事究竟是不是跟其他的同一的故事,还不确知:我们只能说它作为同一件事情,并不是不可能的。
无论如何,这故事的确像耶稣所说的,是一件美事,并且在其中蕴藏十分宝贵的真理:
(一)这件事向我们显示爱心的耗费。那女子拿了宝贵的香膏来,把它倒在耶稣身上。犹太的妇女十分喜爱香膏,她们常在颈子上挂一个玉石的小瓶子盛香膏。这种香膏十分珍贵,马可与约翰都记载门徒说这香膏可卖三百个第那流(可十四5,约十二5)。第那流是一种银币,当时一个人一天的工资大概只有一个第那流,按这个标准来衡量这香膏代表将近一年的工资。或者我们可以这样想,当耶稣与祂的门徒谈论如何使聚集的众吃饱,腓力的回答是:两百第那流的银子,才勉强可以买饼使他们吃饱。这香膏的价值相当于五千人饱吃一餐的价值。
这位女子给耶稣如此贵重的东西,她把这香膏献给了耶稣,因为这是她一切所有之中最珍贵的。爱永不计较,爱永不考虑他所能给的是太多;爱惟一的愿望就是最大限度的给予,而且当给了一切所能给,还是认为礼物太小。如果我们尽可能灭少给予基督和祂教会的奉献,我们简直还没有开始成为基督徒。
(二)这件事告诉我们,有的时候照普通常识来判断事情是不对的。在这一次,常识的声音说:‘何用这样费呢?’这当然是不错;可是常识的经济学,跟爱的经济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常识听命于慎重的考虑,可是爱却听命于心灵。在人生之中常识占有很重要地位,但是有的时候只有爱的耗费才能满足爱的要求。一件礼物若是们很容易得到的,就不是一件真正的礼物,惟有在这件礼物中带有牺性,而且达超乎我们能给的限度,才是一件真正的礼物。
(三)它表示有些事情必须抓住时机,否则根本就做不成。门徒热诚要去帮助贫穷的人,但是拉比们有话说:‘上帝许可穷人常与我们同在,使我们行善的机会永不至于消失。’有的事情我们随时都可以做,有的事我们只能做一次,一旦失去机会,就永远错失良机。我们常常受到慷慨的感情冲动,但常常没有实行。如果我们不去实行,那种环境、人、时间和冲动,大概都永不返回。许多人生的悲剧,就是坐失‘实行美事’良机的历史。
(四)它告诉我们爱心行为的香气可以留存到永远。人凭爱心做的事是如此的少,以致若做了一件,就会像明光照耀在黑暗的世界之中。在耶稣生命的末期那么多的苦毒,那么多的背叛,那么多的阴谋,那么多的悲剧之中,这个故事仿佛就是沙漠中的绿洲,在黑暗世界中光耀的明灯。在这个世界上,人所能够做的,少有比一件被人纪念的美事更大的。
背叛者生命中的最后时刻
我们不该祇从本福音书片段的记载中来看犹大的故事,却要从事整个的研究,一段一段地来念他最后的轶事,以及背叛者最后自杀的经过。
背叛者的交易(廿六14-16)
我们已经看到犹太人的权威人士希望找出一个不使民众生乱的方法来逮捕耶稣,而现在犹太正是把这个方法提供给他们。犹太的出卖主,可能有三个原因;所有其他的见解都是从这三个原因中变化出来的:
(一)可能是由于贪心。按照马太与马可的记载,就在伯大尼香膏膏主以后,犹太即想到这椿可怕的交易。当约翰描述这段故事的时候,他说犹太反对香膏膏主,因为他是个贼,常取袋中所存的(约十二6)。假如这是真的,犹太所进行的实在是历史上最可怕的交易,他同意出卖耶稣的代价是三十块钱,一块钱(编者注:这里钱的单位用arguria)就是一个舍客勒,约三先令。如此说来犹大卖主的代价,不到五英镑。如果贪心是犹大背叛行为的理由,这就是历史上贪爱金钱所造成的最可怕的例子。
(二)可能是由于完全失望而产生的极度憎恨。犹太人始终有权力的梦想,因此在他们中间有一些急进的爱国主义者,准备以谋杀和暴动的行为把罗马人从巴勒斯坦赶出去,这些爱国主义者称为‘凶徒’(sicarii)──带短刃的人,因为他们采用暗杀的政策。犹太可能就是这样的人,他认为耶稣是上帝差来的领袖,要以祂神奇的能力来领导叛乱。可是到后来他发现耶稣选择了另一条道路,走向十字架的路。他在痛苦的失望中有了憎恨,这恨促使他要将他原来殷切寄望的耶稣置于死地。犹大可能憎恨耶稣基督,因为耶稣基督并不是他所盼望的基督。
(三)可能犹大并没有故意要耶稣受死。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犹大看出耶稣是一位神性的领袖,也许他认为耶稣的进程过于缓慢,他想要催促耶稣及早下手。他出卖耶稣,为的可能是要逼耶稣采取行动。这是与事实较为相符的假定,并说明了为何犹太发现他的计划错误,震惊而自杀了。
不过在我们看来,犹大的悲剧是他不肯接受耶稣的本身,反而想要使耶稣变成他所要的样子。其实不是耶稣能被我们改变的,而是我们一定要被耶稣所改变。决不能利用耶稣来达到我们的目的,而必须把自己交在祂的手中,让祂来使用我们以达到祂的目的。犹太的悲剧,是一个自以为比上帝知道得更多的人所遭遇的悲剧。
爱心最后的恳求(廿六20-25)
在福音故事最后的数幕中,耶稣似乎与犹大有好几次独处,没有别人在场。有一件事是确定的──犹大必定完全秘密地进行他的残忍买卖。他对自己的行踪一定保持高度的机密,否则其他的门徒要是知道他正在做的事,他就无法逃命了。
犹大虽然不向其他门徒透露他的计划,他却无法向基督保密。同样,一个人可以向他的同伴隐瞒他的罪,他却瞒不过耶稣基督的眼睛,祂洞察人心灵深处的隐密;别人虽不知道,耶稣却知道。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对待罪人的方法。耶稣可以用祂的能力来摧毁犹大,使他瘫痪,使他无助,甚至将他杀害。可是耶稣所用的惟一的武器,就是爱的恳求。人生伟大的奥秘之一,就是上帝对于人自由意志的尊重,上帝不勉强,也不压制,祂只是恳求。
当耶稣想要阻止一个人犯罪的时候,祂做两件事:
第一,他使人面对他的罪。祂要使人停下来,思想他是在做什么?仿佛祂在对罪人说:‘你看你正想要做的事──你能够真正去做这件事吗?’有人曾说,使我们不犯罪的最大保证,就是我们被罪所震惊。耶稣一次又一次吩咐人停止、查看、了解真像,这样也许会使人因震惊而回复清醒。
第二,祂使人面对祂自己。祂吩咐一个人看祂,仿佛在说:‘你能够望我吗?你能够望我的眼睛,然后去做你所要做的事吗?’耶稣的恳求,要使使人了解他所要做的事之可怕,和那渴望阻止他做这件事的爱。
在这里我们才看到罪恶真正的可怕的处,就是在它的明知故犯。犹大不顾爱心最后的恳求,还是执迷不悟。他虽然面对他的罪,也面对过基督,犹大还是不肯回头。罪可以有两样的。有一种由欲念而来的罪,是人受到一时的冲动所犯的罪。但愿无人轻视这样的罪;它可能有极可怕的结局。但是那有豫谋,故意刚硬冷漠的罪,是更为不好的罪,因为冷血的人知道他在做什么,他虽面对可怕的罪行,并面对耶稣眼中的爱,仍旧要走自己的道路。我们内心要激烈反对那以冷酷刺伤父母之心的儿女──这就是犹大对耶稣所行的,这也是我们时常在行的。
背叛者的亲嘴(廿六47-50)
我们已经看到,犹大的行动可能是由于两个动机中的一个。也许他实在是由于贪心或失望,盼望见到耶稣被处死;他也可能是迫使耶稣采取行动,并不盼望祂被处死。
因此这件事有两种可能的解释。如果犹大的心中只有憎恨与发狂的贪心,那么这就是历史上最可怕的亲嘴──一张出卖的亲嘴。在有关犹大的事件中,再也没有比这件更为可怕的了。
但是有一些事情暗示犹大的心意并不止于此。当犹大告诉武装的暴民,他要用亲嘴的暗号,指出他们所要捉拿的人,他所用的希腊字是philein,这是亲嘴的通常用字;可是当犹大真正与耶稣亲嘴的时候,所用的字是kataphilein是一种爱人的亲嘴,表示重覆、热情的、强烈的意思,犹大为什么要如此呢?
况且何须指出那一个是耶稣呢?权威人士所要求的,不是有人指出谁是耶稣;而是一个便于捉拿祂的机会。那些来捉拿耶稣的人,是从大祭司和长老那边来的,这些人一定是圣殿中的警,是惟一可以任凭大祭司指挥的武装力量。这些圣殿中的警不可能不认识在数日之前洁净圣殿,并赶出外院中兑换银钱与贩卖鸽子的耶稣;他们也不可能不认识这个每天在圣殿的走廊教训人的人。他们并不需要指证,只要把他们带进园中,他们就会认出他们所要捉拿的人。
很可能犹大走前来与耶稣亲嘴,就像门徒与他的夫子亲嘴一样,他实在就是这个意思;然后他退到后面去,骄傲地等候耶稣最后采取行动。奇怪的是犹大自从亲嘴以后,就从园中消失,一直到他自杀才提起他。他在耶稣受审的时候,也没有出来作证。犹大可能在一种痴呆、盲目、惊讶、麻木的顷刻之间,看到他的估计是何等错误,他只得带永远破碎和深感内疚的心,蹒跚地消失在黑夜之中。如果这是真的,犹大就进了他自己所创造的地狱,因为最坏的地狱就是充分认识到罪恶可怕的结果。
背叛者的结局(廿七3-10)
在这惊人的暗影之中,展示了犹大最后的一幕悲剧,不论我们如何说明犹大的心意,至少有一件事情很清楚的──犹大现在看到他所做之事的可怕。马太告诉我们,犹大把钱扔在圣殿里面。他用来说明圣殿的字,不是普通用的hieron,而是圣殿本身的用字naos。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区别。我们一定会记得,圣殿有一层一层的院子,彼此相通。犹大极端失望地来到外邦人的院子,他经过妇女院再经过以色列院,就再也无法前进,因为他已经到了祭司的院子与圣殿本身的尽端。他在那里叫他们把钱收回去;他们不肯,他就把钱扔给了他们,走出去吊死了。祭司取了这笔钱,因为染了血不能收入殿库,就用来买了一块土地,埋葬死在城里不洁的外邦人尸体。
犹大的自杀一定是他计划错误的一个最后的表白。他的原意是要激动耶稣作一位征服者,然而他却驱使耶稣上十字架,这意想不到的结局粉碎了犹大的生命。在这里有两件关于罪的重要真理:
(一)犯罪最令人畏惧的,是我们不能使时光倒流。我们不能废除既成的事实。一失足成千古恨,再不能挽回!
十二世纪的波斯诗人奥玛关严(Omar khayyam),曾经有一首诗,悲叹事情一旦作成就不能更改或取消。他说:
‘时间移动的手指写,一旦写好,
你虽哀求,或用尽技巧,
都无法使它删改半句话;
即使泪如两下,
也洗不掉其中的一个字。’
人无须活到很老方才经历这可怕萦扰于心的渴望──巴不得那时刻能够再来一次。当我们记得没有一个动作可以收回,这将会使我们加倍地谨慎我们的行动。
(二)犯罪有一个希奇的现象,就是人将变为厌恨他藉犯罪所得到的东西。他藉罪行所得到的报酬,可能使他感到厌弃、背叛、抗拒,直到他扔掉它为止。多数人犯罪,都是以为他们只要得到那件追求的禁品就会快乐。可是犯罪的结果,那件东西常会成为他要摆脱而无法摆税的。
我们已经看到,马太在不适当的地方,找出有关耶稣生平的豫言。在这个地方,又有一个显明的错误。马太在这里根据他的记忆引证了一段经文,其实他所引证的经文是来自撒迦利亚,并非来自耶利米。这是一段很特别的经文:(亚十一10-14)先知在其中告诉我们,他怎样接受了一笔不值得的赏赐,把它扔给户。马太在这幅古老的图画中,看到犹大所作之事豫表的象征。
如果犹大忠于耶稣,他可能殉道而死;可是他过于坚行己路,使他用自己的手结东了自己的生命。他丧失了殉道者荣耀的冠冕,而且发现自己活己无可容忍,因为他已经犯了罪。
最后的晚餐
我们已经把论到犹大的所有经节放在一起,接我们也要把一切有关于最后晚餐的经节放在一起。
传统的筵席(廿六17-19)
耶稣来到耶路撒冷,是为了守逾越节。我们已经知道在那个时期,城里面是多么拥挤。本来在逾越节,所有的犹太人都要留在城界以内,可是太多的人无法容纳;因此官方把像伯大尼之类的村庄划入城市范围。耶稣当时正在这个范围内。
可是摆设筵席的地方,一定要在耶路撒冷城内。门徒想知道他们应当做什么准备。显然耶稣并没有把这件事留到最后的一刻,祂已经跟一位耶路撒冷的朋友作了安排,祂也豫备了一句口令:‘夫子说,我的时候快到了。’于是门徒被差去传这句口令,并从事一切必要的准备。
逾越节的那一周的第一个晚上,称作‘无酵饼筵席’。我们考虑这些事情,要记得犹太人的第二天是由晚上六钟开始。这无酵饼的筵席是从礼拜四早上开始。在礼拜四的早上,在按仪式搜查全屋以后,把每一点酵都完全除去。
无酵有双重的理由:整个的筵席是为要纪念以色列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从埃及的奴役中得释放。当以色列人逃离埃及的时候,情势十分紧迫,没有时间烤发酵的饼(出十二34)。无酵的饼很快就可以烤出来,但是像一块干饼,不像面包。把酵除掉以后,所做的饼就是无酵饼,为要再一次体验他们离开埃及那天晚上的行为。
犹太人认为酵是腐烂的象征,我们已经说过酵是发过的面团,犹太人把发酵与腐败当作同一回事,因此酵就是代表一切腐烂与败坏之物,无酵节就成为洁除净尽的标记。
门徒们从事些什么准备呢?
他们在礼拜四的早上豫备无酵饼,并且除去屋内一切的酵。在筵席中另一个主要的部分就是逾越节的羔羊。这逾越节的名称就是从羔羊得来的。临到埃及人最后的一样灾难,使他们不得不放以色列人走,就是死亡的天使走遍埃及全地杀死每一家中头生的。以色列人为要区别他们的家与埃及人的家,就取一只羔羊杀了,把羔羊的血涂在门框门楣上,使那灭命的天使看见了这个记号,就逾越他们的家(出十二21-23)。在礼拜四下午就要把羊羔带到圣殿去宰杀,羔羊的血,就是羊的生命,要献给上帝。
无酵饼和羔羊都准备好了之后,还要为这筵席准备另外四件必需品:
(一)要放一碗盐水在桌子上,为纪念当年在埃及为奴时所流的眼泪,以及上帝奇妙的大能带领他们渡过红海的盐水。
(二)必须准备一把苦菜,包括萝卜、菊苣、茅菜、蒿苣、苦汁薄荷等类的东西,这也是再一次要他们纪念为奴的苦楚,以及当初将羔羊的血涂在门楣上的牛膝草。
(三)有一种称作‘凯罗锡丝’(Charosheth)的酱,是用苹果、枣、石榴与坚果混合制成的,为要纪念在埃及被迫用泥土制砖;又在其中插上肉桂的枝,为纪念做砖所用的草。
(四)最后有四杯酒,这四杯酒提醒他们出埃及记六章六至七节的四个应许:‘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求赎你们脱离埃及人的重担;不作他们的苦工;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上帝。’
这就是在礼拜四上下午所豫备的一切,也就是门徒所要豫备的。到了下午六点以后,尼散月十五日的礼拜五开始,宾客们就可以聚集在桌前等候入席。
祂的身体和祂的血(廿六26-30)
我们已经看到旧约的先知们,若要使百姓了解必须了解的某种教训,就以象征性的行为作为代表。我们也看到耶稣在进入耶路撒冷,与无花果树的两件事情上,采用了同样的方法。这也是耶稣在此地所行的。逾越节筵席所有的豫表和所有的仪式,正是祂要向人描述的一幅图画,耶稣所用的是什么图画?其中包含些什么真理?
(一)整个的逾越节筵席就是蒙拯救的一种纪念,为要提醒以色列百姓,上帝如何把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中释放出来。首先又是最重要的,是耶稣自称为伟大的释放者。耶稣基督释放人脱离惧怕与罪恶,使人从缠绕中,从不容他们前进的罪恶中释放出来。
(二)逾越节的羔羊特别是安全的表记,在那灭命的夜晚,逾越节羔羊的血保护以色列人得到安全;照样\cs9耶稣称为救主,祂来拯救人脱离罪恶,和罪恶的结果。祂要来使人在地上有安全,在天上有安全;在现时有安全,到永恒也有安全。
在这里有一个钥字,珍藏耶稣全部工作与意向,就是‘约’字。耶稣说祂的血是立约的血,这是什么意思呢?约是两方面的关系,当两个人互相立约,这两人就有了关系。但耶稣所说的约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约,而是上帝与人中间的约,它是上帝与人之间新的关系。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中所说的:‘因为我的生,更因为我的死,使你们与上帝之间可以有一个新的关系。’仿佛祂是说:‘你们已经看到了我,在我里面你们已经看见了上帝。我已经告诉你们,也显明给你们看,上帝是如何地爱你们。祂爱你们甚至宁愿使我经历所经历的痛苦,上帝就是这样!’因耶稣所作的一切,人类与上帝就有可爱的新关系了。
这段经文在结束的时候说:耶稣与门徒唱了诗以后,就上橄榄山去。在逾越节仪式中有一个主要的部分,就是唱Hallel。Hallel是赞美上帝的意思,由赞美的诗篇一一三篇至一一八篇篇所组成。他们在逾越节筵席不同的阶段中,吟唱这些诗篇的片段。在逾越节筵席最后的阶段,是唱诗篇一三六篇,那段最伟大的Hallel。这也就是他们上橄榄山以前所唱的诗歌。
另有一件需要注意的事,在那最晚餐与我们所遵守的圣餐之间,有一个根本的不同之处。最后的晚餐是真正的一餐饭食。其实律法上规定整个的羊羔,以及每一样东西都必须吃得干干净净,不准剩下。并不是像圣餐那样吃一小块饼,喝一点酒;而是为饥饿的人所豫备的一餐饭。我们可以说,耶稣教导人不仅是来到教会吃一餐仪式与象征性的筵席,祂也告诉他们,每当他们坐下来为满足饥饿要进食的时候,那餐饭就是纪念祂。耶稣不但是圣餐的主,祂也必须是餐卓上的主。
最后一件要注意的,是这段经文以耶稣在最后晚餐中所说的话为结束。祂说祂不再与他们同席,直到在祂父的国里,这的确是神圣的信心与神圣的乐观主义。耶稣正要往客西马尼园去,要在公会面前受审,钉上十字架,可是他仍旧在想到天国,耶稣认为十字架决不是失败,它是得荣耀的道路。耶稣正要走上各各他,祂也是走在通往上帝国度和宝座的路上。
彼得的失败
我们现在搜集有关彼得的故事。
主的警告(廿六31-35)
耶稣的某些特征在这段经文中很清楚地显示出来:
(一)我们在此地看到耶稣的现实性。耶稣知道摆在前面的是什么。马太在旧约撒迦利亚十三章七节,看到门徒们将要逃跑的豫言。耶稣并不是闭上眼睛不看事实的乐天派,祂豫先看见那不可避免的事将要发生,可是祂仍旧勇往直前。
(二)我们在此地也看到耶稣的自信。祂说:‘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耶稣时常能够超越到十字架的前面,祂对于荣耀的确信,正如对痛苦的确知一样。
(三)我们在此地看到耶稣的同情。祂知道祂的门徒要逃命,并在祂最需要的时候离弃祂;可是祂并不责备他们,祂并没有定他们的罪,祂也没有向他们发牢骚或称他们为无用的废物与拆断的芦苇。相反的却告诉他们,最可怕的时候一过去,祂就要再与他们相见。这就是耶稣的伟大之处。祂知道人最坏的地方,而仍旧爱他们。祂知道我们人类的弱点,祂知道我们一定会做错与不忠,但是这样的认识并没有使祂的爱转变成苦恨或轻视。耶稣对于软弱以至犯罪的人,只有同情。
再者,本段经文也显露关于彼得某些事情。当然,彼得的错误十分明显;彼得的错就是过份的自信。他知道他爱耶稣,这是毋庸置疑的,他以为靠他自己,就可以应付任何情况。彼得认为他自己比耶稣所认识的他更为刚强。我们的安全,只在于我们认清自己的软弱,不再有夸口的心,不靠自己,却谦卑寻求基督的帮助。
罗马人与犹太人把夜晚分作四更,下午六点到晚上九点,晚上九点到半夜十二点,半夜十二点到翌晨三点,翌晨三点到清晨六点。所谓鸡叫是第三与第四更之间,耶稣对彼得所说的,是在黎明以前,彼得要三次否认祂。
勇敢的失败(廿六57-58,69-75)
凡念到这段经文的人,没有不对新约的坦诚感到惊奇。如果还有一件秘而不宣的事就是这一件,但这里竟然不顾羞愧而完全叙述出来。我们知道马太的记载是根据马可而写成的,这段故事在马可的描述更为生动(可十四66-72)。我们也知道──如帕皮亚(Papias)告诉我们,马可福音实际上只是彼得讲道材料的摘录。我们获知一件令人惊异的事实:彼得否认主的故事,竟是彼得亲自告诉别人。
彼得并没有隐瞒,反而使它成为他所传的福音中重要的部分。彼得如此行有一个最好的理由:每当他叙述这个故事一遍,他可能会说:‘这就是耶稣赐予的饶恕,我在祂最痛苦需要的时候不忠,祂还是饶恕我,这惟有耶稣能够做到。我彼得是一个胆怯的人,祂竟接纳我,甚至还使用我。’我们在念这段故事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的是彼得亲自叙述他自己罪恶的耻辱,为要使所有的人知道耶稣基督赦免之爱与洁净能力的荣耀。
如果单以不定罪的同情来看待彼得的失败,是错误的。在彼得身上所发生的,可能发生在多数勇敢的英雄身上。所有其他的门徒都逃走了,彼得并没有走。在巴勒斯坦地方,小康之家的房屋是建造在四面都有房间,中间有一块方形的场地之中。彼得走进大祭司家中间的院子,等于就是走进狮子洞里,可是彼得不顾这一切。无论这个故事怎样结束,它却是一位勇敢的彼得作为故事的开始。
第一次不认主是在院中,婢女一定因彼得是耶稣的跟随者中最出色的一位,而认识他。经过这样的指认以后,我们一定以为彼得会立即逃命,胆小的人可能立刻逃进黑暗之中。可是彼得并没有逃,他退到廊下,在彼得的内心被两种感情所撕裂,一种是使他想要逃跑的惧怕,另一种是使他留下的爱。他在廊下又被人认出来,这次他发誓不认识耶稣。可是他还是没有离开。这简直就是最顽固的勇气。
彼得的第二次否认主,使他露出了马脚,他说话的口音显然就是加利利人。加利利人说话带有喉音,由于他们的发音过于难听,在会堂里竟不准加利利人祝福。他再一次被人认出是那加利利人的门徒。这一次彼得做得更不像样,他不但发誓不认识耶稣,也咒诅跟从耶稣。但是彼得显然仍无意离开大祭司的院子。然后鸡叫了。
这里很可能有一幅清楚生动的图画,即所谓的鸡叫,并不是家禽鸣叫的声音,而且从一开始就不是这个意思。大祭司住的房子是在耶路撒冷城的中心,似乎不可能在市中心饲养家禽。而且实际上犹太人的律法定规,在圣城中饲养公鸡、母鸡都是犯法的,因为它们会污秽圣物。但是鸡叫的时间是在翌晨三时,罗马在安东尼城堡的兵,就在那时候换岗,换岗是以吹号为记;‘号’的拉丁文是gallicinium即鸡叫之意。所以至少有可能的事是:当彼得第三次不认主的时候,有号声从城堡的营地发出,响彻整个寂静的城市,彼得想起这吹号的声音──鸡叫的声音,他就到外面去痛哭。
以后彼得做些什么我们并不知道,福音的故事在他羞耻的痛苦之中垂下了仁慈的幕幔。但我们在定彼得的罪以前,一定要很清楚的记得,在我们中间很少有人会有勇气,走进大祭司的院子。最后还得提到一件事,彼得虽然三次被人认识,给他勇气仍然留在那里的是爱,使他想起耶稣的话也是爱,使他到外面去痛哭的还是爱,而受能遮掩了许多的过错,这故事最根本,持久的印象,并不是彼得的懦弱,而是彼得的爱。
花园中心灵的挣扎(廿六36-46)
我们实在是应当恭敬地跪下来研读这段经文,这样的经文所要求我们的,是从研读而进到奇妙的崇敬。
在耶路撒冷本身是没有花园,因为这座建立在山顶上的城市,并没有多少空地,每一寸土地都有盖房子的价值。因此富人们在橄榄山的斜坡上开辟私家的花园。客西马尼很可能就是‘橄榄桶’或‘榨橄榄’的意思,耶稣一定得到进入这橄榄园的许可权。思想在最后的日子中,那些匿名的朋友们围绕耶稣,实在是一件希奇可爱的事。有一位供给他驴驹骑进耶路撒冷,有一位把楼上的房间让给祂在其中吃最后的晚餐,现在又有人让祂有权利走进这橄榄山斜坡上的花园。在充满仇恨的沙漠中,仍有爱的绿洲出现。
祂带登山易容中跟祂在一起的三位门徒,进到花园里面,祂在那里祷告;不但如此,祂也在那里挣扎。我们以恭敬虔诚的心情来看耶稣在园中心灵的挣扎,可以使我们看到几件事;
(一)我们看见耶稣极度的痛苦。现在祂很确实的知道死亡就在眼前,在一刹那间就要临到祂的身上。没有人愿意在三十三岁就去死,更没有人愿意在十字架上受苦而死。耶稣在这里要服在上帝的旨意之下,而有无比的挣扎,凡是念到这段经文的人,都会看出这争战的实在。这并不是在演戏,而是成败未决的挣扎。在客西马尼园,整个世界的救恩都挂在天平上,因为耶稣可能退后,使耶稣的旨意受挫折。
耶稣在那个时候,只知道祂非要往前不可,而前面却有十字架在等祂。我们可以恭敬地这样说,我们在这里看见耶稣在学习每一个人有一天必定要学的功课,就是学习接受我们无法了解的事。祂所知道的,只是上帝的旨意催迫祂前进。在这世界上有很多是我们无法了解的事,临到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那时信心就会伸展到它的极限。在那个时候,想到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同样的经历,会使我们的心灵感觉甜蜜,特土良(Tertullian)在论洗礼廿章告诉我们一句口传的耶稣的话,并没有记在福音书之内:‘凡没有受过试探的,不能进天国。’换句话说,每个人都有他的客西马尼园,每个人必须学会说:‘愿你的旨意成全。’
(二)我们看见耶稣的十分孤单。祂虽然带三位门徒,但他们在最后的那几天的戏剧性事件中,是多么疲倦,竟无法保持儆醒。耶稣只得孤军奋斗到底。有时在可怕的孤单中,我们有一些事必须去面对,有些决定要作;也有时求助无门,安慰也尽消失;但在孤单之中,那位在客西马尼园尝过其中滋味,经历孤单的主,仍与我们同在。
(三)我们看见耶稣的信靠,照马可的记载,祂的信靠有更好的表现,马可记述耶稣的祈祷是以:‘阿爸父啊!’为开始,这‘阿爸’两字,有它十分可爱的地方。在西方人听来,若不是知道个中的实情,简直就是隐晦不明。约雅芹.耶热米亚斯(JoachimJeremias)在他所写的耶稣的比喻那本书中,述及阿爸这个字道:‘耶稣用阿爸这个字来称呼上帝,在犹太的文学中是绝无仅有的。屈梭多模(Chrysostom),提阿多若(Theodore)与提阿多热托(Theodoret)教父们申明,“阿爸”这个词(今日在亚拉伯仍用jaba),是一个年幼的孩子对他父亲的称呼,这是家庭中日常所用的字,从来没有人敢以这个称谓称呼上帝,但是耶稣这样称呼了。祂对天父说话,就像小孩子对父亲说话那样的信靠与亲密。’
我们的儿女如何与我们交谈,如何称呼我们作父亲。耶稣就是这样地与上帝交谈。甚至在祂还不甚了解,甚至当祂惟一的信念,是上帝要祂上十字架的时候,祂像一个小孩那样地呼叫阿爸。这实在是一种信靠,耶稣自己知道上帝是祂的父亲,祂也教导我们认识上帝是我们的父,我们也应当对上帝有同样的信靠才是。
(四)最后,我们看见耶稣的勇敢。‘起来!’耶稣说:‘我们走吧!看哪,卖我的人近了。’那个攻击基督的异教徒哲学家克理索(Celsus),利用这句话,辩称耶稣想要逃跑。其实恰恰相反,‘起来!祂说:‘祷告的时间与在花园中的时间已经过去了,现在是行动的时候。让我们来面对人生中最丑陋的一面,人类中最败坏的一面吧!’耶稣从跪下祷告中起来,出去为人生战斗。这就是祷告的作用:在祷告中跪在上帝面前,使他可以在人的面前站立得稳;在祷告中达到天上,使他可以面对属世的争战。
花园中的逮捕(廿六50-56)
犹大向大祭司和文士告密,使他们知道在客西马尼的私人花园中找到耶稣。犹太人的权威人士能够支配的兵力,只有圣殿的百夫长率领之下的圣殿守。但是蜂涌在犹大身后来到园中的暴徒,更像是一要实行私刑的人,而不是有秩序的逮捕。
耶稣不准任何的抵抗。马太只记下在祂门徒中有一位拔出刀来,准备舍命抵抗到死,结果伤了大祭司的一个仆人。当约翰讲述这同一个故事的时候(约十八10),他告诉我们这个门徒是彼得,仆人是马勒古。约翰提到彼得的名字,而马太为何没有提及他,很可能只是因为约翰的福音书较晚写成;当马太写书的时候,如果提起那迅速跳出来为主作抵抗的门徒的名字,还是不安全。我们在这里又看到彼得出人意外的勇气的例子,他竟甘愿单独抵挡暴众;让我们时常记得彼得是在成为被注意的人物之后,还跟随耶稣进入大祭司的院子。但是在这最后几小时所发生的事上,我们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耶稣的身上,我们在此地学到两件与耶稣有关的事:
(一)耶稣的死亡是出于祂自己的选择。祂不需要上耶路撒冷去,去参加逾越节;就是去了耶路撒冷,祂也不需要随从抵抗的政策行事;即使在花园中,祂也可以溜走,救自己的命。因为是在晚上,有许多人愿意把祂偷运出城。就是在这个时候,祂还可以呼求上帝的大能来除灭祂的仇敌。这末后数日中的每一步骤,越来越清楚地显示,耶稣是自己舍命,并不是别人把祂的生命取去。耶稣的死并不是因为人的杀害,而是祂自己拣选了死亡。
(二)耶稣拣选死亡,因为祂知道祂的死是上帝的旨意。祂走上这条路,因为这就是先知们豫言的实现。祂走上这条路,因为爱是惟一的一条路。‘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暴力只能产生暴力;一把出鞘的刀,只能引起另一把出鞘的刀。耶稣知道权力、战争、暴力与威势都不能解决问题,只能制造出另一连串的罪恶,诞生出一大比它们本身更坏的子孙。祂知道上帝的旨意只能在牺牲的爱中实现。历史也证明了祂的正确;因为那些用暴力来捉拿祂,以暴力为荣耀,喜爱用刀剑沾染罗马人血污的犹太人,四十年以后,他们的城市受到完全的摧毁,这位不以争战取胜的耶稣,却永远活在人心中的宝座上。
在犹太人面前的拷问(廿六57,59-68)
耶稣受审的过程,很不容易有完全清楚的追述。似乎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在当晚从园中捉拿祂,带到大祭司的院子,就是这一段所提及的部分。第二部分是马太福音廿七章一至二节简短记述的,在早晨所发生的一件事情。第三部分是马太福音廿七章十一至廿六节所记,在彼拉多面前的那一段。最显著的问题就是──那天晚上所召集的会议,是临时紧急召集的犹太人的公会,还是第一次初审,为要得到一个控告的理由,藉以在次晨召开公会的正式会议提出呢?这个问题不论作何解释,犹太人在审问耶稣的事上,违反了他们自己的法律;但若假定当晚的会议是公会的会议,那就是更为违法。整个看来,马太似乎为当晚的聚会是公会的会议,因为在五十九节中,他说整固公会在找作假见证的人,要将耶稣置于死地。我们首先从犹太人律法的观点来看这番过程。
公会是犹太人的最高法庭,由文士,法利赛人,撒都该人、民间的长老所组成,共有七十一个人,由大祭司担任主席。像这样的审问,最低的合法出席人数是二十三位,并且规定所有的刑事案件,必须在白天审问,并且在白天了断。刑事案不能在逾越节的期间处理,只有宣告‘无罪’这种案子,可以在这一日内结束,否则必须过一夜才能宣告判案,这样也许还有机会发发慈悲。再者,公会的决定必须在正式开会地点,圣殿区域内的秀斯东(Hewn Stone)厅,方为生效。所有的证据必须要有两个见证人的证明,并且个别审查,使他们彼此间没有接触。作假见证的人要被定死罪。在任何与生死有关的案件上,他们为了强调案件的严重性,往往警告见证者说:‘见证人!不要忘记,在审问与金钱有关与生死有关的案件之间,完全是两回事。在与金钱有关的案件上若有差错,可以用金钱来弥补,但在与生命有关的案件上,你若犯了错,被告的人与他子孙的血,将要永远归在你的身上。’还有,在任何审问进行的过程中,以被告在法庭前陈述一切无罪的证据为开始,然后再提出他犯罪的证据。
这些都是公会自己的规则,但是因为公会急于要除灭耶稣,就很明显地违犯了他们自己规则。这些犹太人对耶稣已是恨到极点,他们要不择手段将耶稣置于死地。
基督的罪状(廿六57,59-68)(续)
犹太人的权威在那天晚上的集会中最重要的事,就是要构成控告耶稣的罪案。我们已经看到,所有的证据都要有两个见证人,并要分别检验。经过长久的时间,甚至两个见证人所作的见证都彼此间不能一致。后来找到一样罪名,乃是耶稣曾说祂要拆毁圣殿,并要在三天内把它重建起来。
很明显这个罪名歪曲了耶稣说过的。我们曾看到祂正确地豫言圣殿的毁灭,这句话竟被歪曲为祂要毁灭圣殿。我们也看到祂的确曾豫言祂自己要被杀害,并要在第三天复活。这些话竟被他们编织成祂说祂要在三日内重建圣殿。
这个罪名是故意恶毒地误引、误解耶稣所说的一些话。耶稣对于这个控告完全不予答覆。其实律法是站在祂的这一边,按照律法一个受审的人,不能被要求或强迫他回答任何诬陷他入罪的问题。
然后大祭司提出他最重要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耶稣再三的警戒、嘱咐祂的门徒不要告诉别人,祂是弥赛亚。大祭司怎么晓得问耶稣这无法避不作答的问题呢?可能是犹大供给他们有关于耶稣的资料时,他也告诉这些权威人士耶稣自己对弥赛亚的启示;可能犹大是故意不肯守住耶稣交给门徒必须遵守的秘密。
无论如何,大祭司的问题是要祂起誓回答的:‘你是弥赛亚不是?你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吗?’这是耶稣受审过程中最重要的一刻。我们也可以说整个宇宙都在屏息中等待耶稣的答案。如果耶稣说:‘不是’,试炼就过去;也没有人会控告祂。另一方面,如果祂说:‘是的’,等于祂自己签署了死亡证书。只要一个简单的:‘是’字,就可以使十字架完全和不可避免地临到。
耶稣可能稍停了一刻,再一次忖度这重大决定的代价,然后祂说:‘是的。’祂更进一步地引证但以理书七章十三节,生动的说明上帝所拣选的最后的得胜与王权。祂十分知道祂在做些什么,即时掀起了一陈亵渎的嘁声;大祭司等人的外袍在人为的歇斯底里的恐惧中撕裂,耶稣被定了死罪。
然后接下去有人吐唾沬在祂脸上,用拳头打祂,用手掌打祂的脸,讥诮祂。甚至连表面上的公义也忘记了,犹太权威人士憎恨的毒素整个爆发出来。那天晚上的聚集是以公义的法庭开始,结果却变成憎恨的疯狂发泄,连一点表面上的公义都不想维持。
直到今天这样的事实仍旧存在:当一个人与基督面对面的时候,他一定不是恨祂,就是爱祂;他若不是降服于祂,就是要除灭祂。没有一个知道耶稣基督之要求的人,可能有中间的路线:他若不是祂的忠仆,便是祂的仇敌。──《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