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第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路得记第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路得记第二章
二1~23
路得与波阿斯相识
二1 波阿斯的地位 传统译本把波阿斯形容为「大能的勇士」,但新国际本之「有地位的人」可能是比较正确的译法(和合本:「大财主」)。战功固然可以带来地位(见:士十一1,耶弗他),但很多圣经用这句话来形容的人,都没有战士的名声。故此这句话可能有较广义的用法(见:士六12的注释)。
二2 穷人拾取麦穗 以色列律法规定穷乏或赤贫的人可以跟在收割者身后,拾取掉下来或余下的麦穗(见:利十九9~10;申二十四19~22的注释)。完全需要仰赖他人慷慨维生之人,往往因此失去自尊。这个社会方案使受益人辛苦劳力而得食物,能够保全他们的自尊不被剥夺。
二8 波阿斯的田 由于这地是按宗族家庭分配,看起来是一大片的田其实可能是分属不同的宗族、不同的家庭成员。这些田地的分界虽有界石标明,从一个家族的田地误进另一个家族的田地仍是很容易的事。其实对于穷人来说,走遍整片田地反而更容许他们拾取足够的粮食。然而波阿斯的意思却是要路得得到妥善的照顾。
二12 投靠神的翅膀下 投靠神翅膀下的暗喻也出现在诗篇之中(三十六8,五十七2,六十一5,九十一4),并且每次都和盟约之下的看顾保守有关。其他古代近东文化也有使用这个暗喻,在埃及甚至没有身体的翅膀也代表保护。君王经常被形容为在神祇翅膀的荫下。同样在阿斯兰塔什出土,鉴定为主前八世纪文物的象牙雕刻,也描绘多个有翅膀的人形,保护一个位于中央的人物。
二14 将饼蘸在醋里 路得所吃的饼大概是某种以谷物为作料的糕饼,通常搀油调制。她用来蘸饼之液体的基本原料是酿酒过程的副产品。用作饮品味道苦涩,但在此用作调味品或佐料则十分可口。
二15~16 优待的拾穗权利 第16节覆述波阿斯给仆人的指示所用的词句极为隐晦,但意思却清楚是要便利路得的工作。最合理的猜想认为他命令仆人从自己收割的禾捆中抽一些出来,留给路得拾取。
二17 打禾 有硬地的禾场往往是公用的。打禾通常是用棒或石分开麦粒和谷糠。
二17 伊法 一伊法大约等于三分之二蒲式耳,即三十至五十磅谷粒。这是分配给男性劳工一个月的粮食了。
二20 至近的亲属 「至近的亲属」的角色是协助收复支派的损失,人命上(负责搜捕凶手)、法律上(协助诉讼)、财产上(买回家人失去的财物)的损失都包括在内(原文 go'el,NIV 作「救赎的亲属」〔kinsman-redeemer〕,和合本在不同场合分别译作「报血仇的」或「至近的亲属」)。由于这地是耶和华的赐与,身为佃户的以色列人不得把它出售。若是抵押还债,亦须从速赎回。土地从此得以保留在大家庭之内,作为他们是立约社群一份子的表记。拿伯以不敢放弃「先人留下的产业」为由,拒绝将葡萄园卖给亚哈王(王上二十一2~3),可见将土地视为不可剥夺的权利,是何等重要。在美索不达米亚(特别是早期),土地往往是家族所有,而非个人的财产。个人出售地产的能力十分有限。
二23 收完了大麦和小麦 大麦收成季节到公历五月结束,与小麦季节相连。小麦则延伸到六月为止。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