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
22:1 从本节开始到23:25,讲的都是耶稣被审和被钉死以前所发生的事。祂顺服父神的旨意,甘心情愿赴死(39-46节),为我们的罪付出救赎的代价。祂从未出言辩护,审讯也查不出祂有罪(23:14)。最后法庭用祂自己的话当作证据判祂死刑(23:1-3)。
22:3 撒但曾二度进入犹大心中,叫他出卖耶稣。另一次在《约翰》13:27,参《马可》14:10注。撒但引诱犹大;他软弱,贪图世上的金钱与权力,无力抗拒。
22:17 逾越节是纪念神在古时拯救犹太人出埃及;犹太人后来纪念时,也带有对弥赛亚来施行拯救,建立神的国的盼望。这里饮的杯是为逾越节筵席而喝,但神的国很快就要因教会的建立而彰显,不用再为此而喝(18节)。19-20节是耶稣设立圣餐的记载。那杯和那饼是要我们纪念祂的牺牲。耶稣设立圣餐的事可以看出祂复活到再来中间会有一段的时期。参《马太》26:17和《马可》14章有关注解。
22:24 参看《马可》10:35-37注。
22:31 彼得好象麦子,他的自恃是无用的糠秕。耶稣祷告时,彼得沉沉入睡(22:45);耶稣被捕时,他拔刀抵抗(22:49-51);耶稣受审,他远远跟着(22:54),坐在敌人当中旁观(22:55);后来更不认主,否定信仰(22:57-58,60)。在说明凭匹夫之勇不能跟随主。彼得饱经考验,认识靠自己无用,谦卑下来之后,才为主所用(约21:15注)。“筛”:参《摩》9:9注。
22:38 主耶稣要门徒带钱、买刀,只是告诉他们就要面临的困难,不是要门徒使用武力。门徒没有悟到祂的意思,因为他们还在希望耶稣建立地上的政权(可10:35-37),立刻说“这里有两把刀”。主用“够了”两字把他们的话打断。祂的意思不是说两把刀够用,而是说此话题讲够了,不要再讲了(参申3:26)。原文“刀”为阴性字,“够了”为中性,可见二者间没有关系。
22:39 克服那苦杯所加的痛苦,不能靠有限数目的刀剑,而应靠恳切的祈祷。死亡是罪的结果,罪割断人与神的关系。现在耶稣要成为罪人的形状(罗8:3),走上十架的道路。因着祂的死,死的权势再也不能让我们与主的爱隔绝(罗8:38)。
22:53 耶稣无罪被陷害,又为自己的人出卖,但祂反对使用暴力(38,52节)。耶稣基督的国度不同地上的政权。来捉拿祂的人只是那“黑暗掌权”者的工具,而撒但也在神计划之内。耶稣受死是这计划的一部分(22节)。
拔刀砍大祭司仆人耳朵的就是彼得(约18:10)。
22:54 耶稣被捕后与钉十字架前所发生的事,请参《马可》书前的〈参考资料〉。
22:61 参看《马可》14:68注。
22:66 参看《马太》26:57-58与《马可》14:53,55。天亮之前,公会已经聆讯了耶稣;但按规定,犹太公会不能在夜间审讯犯人,因此,这个提前召开的会议所作的决定无效,必须等到天亮正式开会才可以作出有效的判决。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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