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廿二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路加福音第廿二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路加福音第廿二章
22:1-6 加略人犹大卖主的场面(20:1-22:6)。符类福音(太26:1-16;可14:1-11)都论及此事,但彼此有差异。马太和马可记录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有一妇女用香膏膏耶稣的事件(太26:6-13;可14:3-9)。路加省略了这一事件,增加了“撒但入了加略人犹大的心”(3节)。据推测,这种差异可能是马太和马可暗示犹大卖主的原因之一就是贪欲;而路加却认为这种贪欲归根结底是出于撒但的诱惑,所以这一点区别并不成问题(太26:1-16)。
22:1-2 这一部分表明加略人犹大如何向祭司长出卖主耶稣(太26:1-3;可14:1,2)。因为祭司长谋划要害死耶稣,所以犹大就趁机背叛耶稣。符类福音的记录有些差异。马可和路加将犹大背叛耶稣的事件与最后的晚餐联系起来(21-23节;可14:18-21节);马太则先论及犹大卖主的预告(太26:1-5),在晚餐时再一次论及(太26:20-25)。
22:1 除酵节又名逾越节。
22:2 祭司长和文士:一直以来,在敌对耶稣的事上法利赛人起了主导作用。但从此,祭司长和文士掌握了主导权,这表明:对耶稣的逼迫,从宗教层面进一步发展到政治层面。在犹太社会,祭司长不仅是宗教领袖,也具有强大的政治权力;文士具有专门的律法知识,足以用以控告耶稣。耶稣受犹太人政治宗教两方面的攻击与逼迫,最终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具有如下意义:①耶稣是神的儿子;②耶稣不仅是犹太人的王,也是全人类的王(66节-23:7)。惧怕百姓:说明祭司长和文士不能按自己的心愿立即逮捕耶稣的原因。逾越节,耶路撒冷将汇集比平日多5倍的群众。直到耶稣被捕前,犹太百姓始终坚信耶稣就是他们政治上的解放者(19:28-44)。如果大祭司和文士这时试图杀害耶稣,势必激起群众骚乱,再者他们也不愿在节期杀害耶稣(太26:5;可14:2)。
22:3 撒但入了:表明引发耶稣的受难和受死的是撒但的工作(约13:2,27)(4:13)。尽管这样,撒但也是在神的护理和统治下才能活动(伯1:6-12;2:1-10)。因此耶稣的十字架之死,最终还是出于神的旨意(37节;太16:23;26:54)<伯?绪论,认识神义论> <约贰?绪论,敌基督>。
22:4 去……守殿官:马太(太26:14)和马可(可14:10)也记录了犹大去找祭司长,但没有记录他去找守殿官,这是路加独有的记录。“守殿官”是负责耶路撒冷圣殿警卫的军队长官(52节)。犹大去找守殿官是因为要在圣殿内暗暗地害死耶稣,需要他们的帮助。
22:5 银子:根据马太的记录,犹大卖耶稣得到30两银子(太26:15)。应验了旧约预言(亚11:12)。详细内容请参照太26:15的注释。
22:6 找机会:犹大背叛主出于他内心的贪欲(1-6节),同时耶稣的行为与犹大起初的期待甚远。犹大也同其他犹太人,坚信耶稣就是在政治上使他们得解放的弥赛亚,因而跟随了他。然而耶稣与犹大所想的截然不同,他预言自己将被害死(18:32,33)。犹大对耶稣的期望有多高,失望肯定也有多大。无疑,犹大认为耶稣欺骗了愚昧的群众,他谋划借着背叛耶稣进行报复。因为:①他不晓得耶稣就是旧约圣经所预言的弥赛亚(20:41-44节);②他不明白弥赛亚的真正事工。现今我们仍然犯类似的错误。可能有一些人为追求肉身的安逸和积攒财富而跟随耶稣,碰到不如意就会离弃信仰,这是求福式的信仰。所以说,我们走信仰之路,必须要正确认识耶稣是谁。
22:7-13 耶稣吩咐门徒准备逾越节的晚餐(太26:17-19;可14:12-16)。详细内容请参照太26:17-19的注释。
22:7 除酵节:根据马太(太26:17)和马可(可14:12)的记录,这一日是“除酵节的第一日”,即逾越节的前一天,是尼撒月十三日。耶稣与门徒一起吃逾越节晚餐,是受难周的第五日,即星期四。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被捕的事件(39-53节),也可能是发生在星期四的半夜。
22:10-13 与耶稣进耶路撒冷前吩咐门徒备驴的事件非常相似(11:1-6)。从中可知:①太初神已预定与耶稣的最后有关的一切事(22节);②耶稣就是事先知道将来之事的神(约10:30)。有关详细内容请参照太21:1-5的注释。
22:14-23 记载耶稣与门徒一起吃最后的逾越节晚餐、设立圣餐仪式的内容(太26:20-29;可14:17-25)。符类福音在记录上有略微的差异,对此请参照可14:17-21。约翰也记录了耶稣逾越节晚餐的事件,但与符类福音具有相当大的差异(约13:1-30)。
22:14-20 ?(可14:22-26)。
22:15 很愿意:耶稣情愿与门徒共进晚餐,是为了:①藉单独与门徒一起的时间,赐给他们爱的诫命,即“新诫命”(约14-16章);②通过设立圣餐仪式,解释自己的受难所具有的救赎意义,并吩咐信徒以后要记念他的代赎之死,直到耶稣再临为止。
22:19 记念:耶稣把逾越节晚餐定为自己最后的晚餐(圣餐),圣餐的意义:①记念因着耶稣的救赎事工,人类从罪与死亡的权势中被解救;②耶稣与门徒一起吃逾越节晚餐,象征将来在天国一同参加的筵席(13:29)。其中饼和杯表明主受难的意义,他吩咐门徒记念他,直到他再来。这就是新教和天主教共同重视的圣餐仪式的起源。在初期教会,圣餐是象征感谢的“爱筵”,逐渐成为教会正式的圣餐仪式,被大家遵守。圣餐仪式的顺序:主持者对饼和杯的赞美、感谢的祷告、信徒的回应、亲嘴问安、接受饼和杯。进入中世纪,与初期教会时有些不同,展开了有关圣餐仪式的教义论争。
22:21-22 耶稣第四次受难预告(9:43-45),预言加略人犹大将背叛自己(22:1,2;太26:20-25)。
22:24-30 门徒不顾耶稣将在十字架上受难(21-23节),无知地争论谁为大,贪图神国的高位(太20:20-28;可10:35-45)。这直接表明门徒首要的关心并非在救赎主基督身上,而是在跟随耶稣将要得到的地位及荣耀上(太20:20-28)。
22:31-34 预告彼得否认主(太26:31-35;可14:27-31;约13:36-38)。值得注意的是路加与其他福音书的作者不同,附加了耶稣对彼得否认主之后的预言(32节)(太26;31-35)。
22:36 如今:从此开始,耶稣和门徒要面对苦难和逼迫(53节)。以前耶稣的门徒无论到哪儿都受到欢迎,也不缺少什么(35节)。但是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之后,世人将改变对他们的态度,敌对、逼迫他们。因此,耶稣的门徒有必要做好准备。所以耶稣吩咐他们要准备“钱囊”、“口袋”、“刀”。钱囊、口袋、刀,并非字面意思所示,而是象征性地警告和劝勉,为了对付面临的患难要全副武装(罗8:35;弗6:17)。
22:37 经上写着:赛53:12的弥赛亚预言。“列在罪犯中”意味着耶稣受了与恶人同等的待遇,被钉在两个强盗中间(23:32,33)。耶稣向门徒说这些是因为:①成就圣经对自己的一切预言;②自己地上的事工即将结束;③提醒门徒要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患难。难道耶稣的这些话只是对门徒所讲的吗?并非如此。现在恶势力反而比当时更加横行(太24:12;彼前4:7;5:8)。我们应当铭记耶稣的教训,警醒谨守,预备迎接主的再来。
22:38 这里有两把刀:表明门徒属灵的无知,他们并未领悟耶稣话语的真正含义,只按字面意思理解。对此耶稣只说一句隽语“够了”,意味着即使解释,他们也肯定不明白,到了时候就会明白(约2:19-22)。门徒跟随耶稣3年,与他同甘共苦,但同样也会误解耶稣的话。因此,我们要时常默想圣经,把自己的人生交托给神,这样我们才不会偏离左右,正确地跟随主前行(提后4:7)。
22:39-53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之后(39-46节;太26:36-46;可14:32-42;约18:1),被与加略人犹大狠狈为奸的一伙人抓住(47-53节;太26:47-56;可14:43-52;约18:2-11)。前者请参照可14:43-52的注解,后者请参照太26:47-56的注解。
22:54-65 从星期四晚上耶稣被捕,到星期五清晨在公会正式受审(66节)之间发生的事情——彼得不认耶稣(54-62节;太26:69-72;可14:66-72;约18:15-27)和耶稣的受难(63-65节;太26:67,68;可14:65)。根据四福音书可知,这个期间还有亚那的预审(约18:12-14,19-23),以及在非正式的公会受该亚法的审问(太26:57-68),请参照相关经文。
22:54-62 彼得不认耶稣的事件。四福音书的记录存在以下差异(如下图)。这些差异可能是由于福音书的作者选择了不同人对彼得的不同质问。从本事件可以得到以下教训:①人是软弱的,随时都有可能否认耶稣,所以在信仰上应当始终持守依靠神的谦卑态度(诗147:6);②即使犯了错误,也要尽快痛改认罪,重新归向神,因为神是信实、公义的,必赦免我们的罪,绝不会记念(约壹1:9);③原来我们处在必死的光景下,神却赦免我们的罪,赐予我们新生命。因此或死或活,应当为了基督的名在我们身上得彰显而奋发努力(腓1:20,21)。
22:54 大祭司的宅里:犹太人的大祭司该亚法的家。彼得“远远地跟着”,这样的态度不同于他以前的豪言壮语:“我就是同你下监,同你受死,也是甘心。”(33节)。彼得三次不认耶稣的根本原因,就是当面临危险时,犹豫不决的机会主义信仰。彼得认为自己凡事都可行,并轻易夸口,后来当他丢弃这种盲目的信仰,全然依靠神时,便成为不再惧怕,勇敢见证基督耶稣的人(徒4:19,20)。由此可知,在日常的信仰生活中,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是多么重要(雅4:8)。
22:55 生了火:虽然学者们有许多争议,但大致认同耶稣被捕的时间是A.D.30春。耶路撒冷位于海拔约800米的高原地带,既使是春天,晚上的天气还是冷飕飕的。
22:56-60 彼得三次不认耶稣基督的场面(54-62节图表)。详细内容请参照约18:15-27。
22:63-65 (可14:53-65)。
22:66-71 耶稣在星期五凌晨,正式受公会的审判(太27:1,2;可15:1)。审判内容与在该亚法家所受的非正式审判相同,详细内容请看太26:57-68。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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