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六十三篇-《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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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六十三篇
第六十三篇 我的心切慕
恶劣的环境再一次将大卫最美的一面──不仅是行为,也是言辞──表彰了出来。正典经文的标题指点出激发这番思想的背景,第
11
节的
王
指明,他避到
犹大旷野
是因躲避押沙龙,而非扫罗的追逼;当时他朝向约但河而去(参,撒下十五
23
)。那段故事不单强调了旅程的疲乏(如:撒下十六
14
),且如克巴确克所指出,本篇诗所显示的强烈信心,在故事中也有对应,即大卫决定与约柜别离(撒下十五
25
),表示他对神具绝对信心,对祂的旨意绝对委身。其他诗篇或许也会这样倾吐爱慕之情,但却几乎没有一篇能超越本篇。
神是我的渴慕(六十三
1
~
4
)
这几节的渴慕不是陌生人的欣羡,摸索着要接近神,乃是好朋友,甚至是情人,想要与亲爱的人碰面的那种急切。
是我的神
,这简明又大胆的话,道出了以下各事的秘诀所在;因为这层关系是约的中心,自列祖到如今不变(创十七
8c
;来八
1Oc
),而其意义更伸展至无穷无尽──的确如此,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二
31
、
32
就是说明这一点。此处这关系的实质,藉它在
心灵
和
肉体
──即大卫的全人(参三十五
9
、
10
)──所激发的爱表明出来;若没有神,身心皆会大大不安、无法满足。参,耶稣在约翰福音四
13
、
14
的诊断,甚至不信者也会体验到莫名的干渴。
我要一早
(和合:
切切的
)
寻求
,是较通用的译法,
寻求
一字是由“黎明”演变而来,含有急切的意思,与一三○
6
的思想及五十七
8
的用语互相应和,所以没有很强的理由弃之不用
273
。诗一四三
6
用
干旱之地
描绘大卫灵魂的干渴,但此处并不是直接的比方。第
1
节的
如
(和合本没有),原文没有此字,只是说,大卫在燥热、丧气的环境中祷告(标题指出这是犹大的旷野)。意思是说,这荒芜之地让人产生的渴望,只不过是更深渴望的表相而已。不过,他在下一节用
如此
(
so
)刻意引进的比较,使这件事有了新的方向。
2.
NEB
把
如此
扩张为“如此渴慕”,而加以澄清
274
。大卫曾以同样强烈的心情(所用的言词不同),在锡安快乐地敬拜神,而且神也曾启示祂自己。尽管现在是在旷野,还是一样,因为神不会禁锢于圣所之内。大卫在此用言语所表达的,与他要求送约柜回去时用行动所表达的(见本诗开头的注释
}
),是相同的意思;而这思想在第一三九篇有最完满的表达。有关神的异象,见十一
7
的注释
。
3.
现在他更往前迈一步。这一步究竟走得多远?凡读他话语的人不妨思量,在没有别人提示的情形下,自己会否用这样的表达法来评估神的慈爱。但这样的评估是正确的,殉道者的大军可为它作见证,保罗在使徒行传二十
24
亦用类似的话,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
4.
大卫内在的仰慕,藉着外在并与大众一起的表达,而得到完全;正如第
2
节所示,这两者相辅相成。
举手
或举目(约十七
1
)向天,是让身体也参与,表达敬拜(参,一三四
2
)或祈求(二十八
2
;参王上八
54
)。新约也使用同样的言词(提前二
8
)。
神是我的喜悦(六十三
5
~
8
)
在新的一段中,第
1
至
4
节的信心与坚持得着了丰盛的报偿。
5
、
6.
与“我渴想”(
1
节)成对比的,是出乎意料的
我的心……饱足了
──仿佛若只以解渴作比方太弱了。此处的赞美乃是欢欣鼓舞的:希伯来文的
欢乐
(
5
节)一字,与第
7
节的“欢呼”一样,含有敞开喉咙的意味:参
NEB
,“我……激起回音”。不过最大的不同是心情。在这两段中,大卫都是深深被神自己吸引,而非较低层次的事物;在两段中他都赞美神,也显出谦卑的倚靠。若说第
1
节的旷野强化了他对神的胃口,则此处
在夜更
(这一表达强调一小时、一小时慢慢过去)时的清醒,让他将所有的时间和思想都集中于这同一位主身上。这两种难处都制造了“荒漠甘泉”、“磐石蜂蜜”。
7
、
8.
你翅膀
见十七
8
、六十一
3
、
4
的注释。第
8
节的两部分,构成持守到底的两个角度最鲜活的描述。
紧紧的跟随
(
clings
)一字,在旧约中较常见的翻译是“连合”(
cleaves
)〔如:创二
24
,讲到婚姻的委身;申十
20
(和合:
专靠
),讲到对神的忠诚〕;参路得记一
14
的杰出榜样。本节中这动作显得相当费力,好像一场激烈的追逐。旧的翻译仍是最好的:“我心竭力紧跟着。”不过,是神自己使这一切成为可能,而
右手
的形容则意指祂的扶持是坚稳、牢靠的,因这是较有力的一只手;参以赛亚书四十一
10
。腓立比书三
8
~
14
亦有人的努力与神的加力相互影响的类似话语。
神是我的保障(六十三
9
~
11
)
大卫的各篇诗,总有仇敌在其中,不过前面他专注于神,以致现在才提到他们。其实他受到的威胁很厉害,这个阴影衬托出他信心的扎实,一点不是“逃避、遁世”。他明白神的“慈爱”,就是他在第
3
节所称颂的,这爱因含公义而刚强(参,六十二
12
)。新约也绝不反对这一点:参,罗马书二
4
~
6
。
10.
胡狼
(和合:
野狗
)在此较合适,有些旧译本作“狐狸”(希伯来文有一字可作这两解)。较大的野兽扑食小动物之后,这种动物最后会来吃其残尸
275
。换言之,恶人是人类最后的渣滓。
11.
前面已经提到大卫的自称,
王
,指出这是了解本诗背景的线索(见开头的注释
}
)。但这里显然不只是“我”的同义字而已。如果本诗写于他被押沙龙所废的时期,此王者头衔便表示他重申神的呼召,宣告这是不会失效的。基督徒也有许多这类的表达,被囚的约翰所写的颂荣便是其中之一,他虽身在拔摩海岛,却仍充分发挥祭司的尊贵职分,因为那是他与生俱来的权利,而我们也有同样的权利(启一
5
、
6
)。如果大卫对他作王的呼召之信心,有坚实的基础,基督徒的呼召则更加有根有基。
273
RSV
与
JB
省略“早”,是根据一个字的语源通常会退隐到幕后,或根据一亚喀得文的同源字根,意为“转向”(参
K-B
)。但
NEB
保持“早”,而箴言十三
24
(参
RV
)也支持这看法,即希伯来文中这一动词常有此成分在内。
274
但
NEB
与希伯来经文不同,而继续道:“我来到你面前”。
275
参
G. S. Cansdale, Animals of BibleLands
(
Palernoster, 1970
)
, pp.124
~
126.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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